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坑爹小萌物】整理 本书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得做商业用途!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那些关于你爱我的小事》大漠荒草 文案 早年刊载过的青春小言合集,凑个整数,结个小集 前几篇因有读者私信点名要看,所以先放出来 后面按目录顺序陆续放 故事有些旧了,权且拿来怀旧吧O(∩_∩)O 感谢陪伴,阅读愉快~~ 目录: 1、何以言欢 2、骑扫把的天使 3、惊动了爱情 4、不二 5、玫瑰花的葬礼 6、愚人的国度 7、天蝎舞步 8、pictures of love 9、哪一张面具的表情不悲伤 10、十年 11、黑暗中漫舞 12、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边 13、天佑爱人 14、青果 15、破茧却成风 16、下一站童话 17、不弃 18、坏天使 19、巴别塔以北 20、那些关于你爱我的小事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荒草 ┃ 配角: ┃ 其它: ====================================================================== 文章类型: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作品风格:正剧 所属系列:之;言情合集 文章进度:已完成 文章字数:292695字 第1章 何以言欢(1) 女生寝室的卧谈,内容往往迂回。 先从衣服鞋子,谈到明星八卦,偶尔做做星座测试,最后才会到某某男生怎样帅,某某女生怎样虚伪怎样劈腿。 而我总是在说到明星八卦这一环节就已经悄无声息地幽会周公了。孙然很是羡慕我这点,但她无论如何都做不到,所以也不能让我独活。我们的床连着,呈脚对脚的方位,她顺手抓过一只猪头玩偶砸过来,我就会“呃”一声惊醒。 孙然披头散发地半倚在枕头上,说:“佳佳,跟我们说说顾言吧。” 有什么好说的呢,顾言是我的小叔。在被逼供时已经跟她们说了好多遍,还有什么八卦值得深挖。 “说说他怎么成为大作家的。”鲁巧艺在斜对角的床铺上盘腿坐着,极认真地斜斜望向我,她最喜欢励志故事,而这些故事里最吸引她的部分,便是主人公从绝望走到光芒万丈的蜕变过程中承受过的痛苦磨难。并非已变态到了这样的境地,她只是要借着这股劲儿激励自己减肥。 我的眼皮异常沉重,仿佛整个地心引力都加在了这一双单薄无辜的皮肤上,狠狠地拉拽,意识昏昏沉沉。 “他断了双腿之后不能继续工作,在家里闷了一年之后写出一本书,结果一鸣惊人。除了他自己,我们都很意外。事情就是这样。”头砸向了枕头,好像整个人跌进一片柔软的大海,我知道我不可抵抗地进入了睡眠,耳边还有孙然残存的发问:“何佳佳,你又睡着了?何佳佳?!” 一夜安睡,是我最大的渴望。然而这一夜我睡得并不好,我做了一场悠长悠长的梦。 还是那座古镇,永恒宁静的水乡。 梦里的我根本看不到自己,可却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模样,细瘦的身体青葱的脸,头发刚触及肩头,是最尴尬的长度。扎起来会从四周散落下不规则的碎发,要用发夹别上一圈;不扎便有些惹眼的飘逸。有次听到二婶背地里说:“佳佳那孩子,越长越像她妈,一股骚劲儿。” 这种话听多了我也学会不去在意,妇女们喜欢嚼舌根,就像年轻人嚼口香糖一样,嚼到没有味道自然就会吐了再换颗新的。 但因为要去爷爷那里,难免见到一大家子的人,于是那天我还是把头发揪成个兔尾巴一样的辫子,有一层头发不上不下地铺在后脖颈上也不用理会。只是皮筋扯得发根紧绷绷地疼。 为了讨好他们,我总是尽力迎合。只可惜,我讨来的也不过是些逢迎的笑。 一屋子的人,热闹地分月饼,小孩子故意在大人站成的缝隙里穿梭着满地乱跑。 我悄悄退出来,顺手合上门,将自己留在满院秋风里。我耸耸肩,对自己开解地笑了笑。 “这么快就走?”身后跟出来个人,穿米色短风衣,短发干爽地立着,一副无框眼镜似乎刚刚擦拭过,干净得险些不存在。 我认得他,他叫顾言,是何家的远房亲戚,远到不知要上溯到哪一辈的老祖先,可却莫名其妙地仍与庞大的何家保持着往来。他长我六岁,论辈分,我该叫他一声小叔。这位小叔每逢年节都会到爷爷家拜望,带着礼物,跟几个伯伯叙几句,往往不留下吃饭就走。 我见过他几次,因为没人拉我过去介绍,也就没有打过招呼。我和他的第一句交谈,是在这样的一次不约而同的“早退”中。 “今天中秋,不留下吃团圆饭?” 他笑笑地望着我。 我尴尬地摇摇头,跨上自行车。缺了我,他们依旧是团圆的。这种可有可无的状态就像是一个飘在人群中的鬼魂,你存在,可他们浑然不觉,眼神穿过你,动作越过你,只是谈到你时,会压低了声音眼神鬼祟地瞟来瞟去。 与其如此,不如退去,何必阴魂不散呢。 “我只买到晚上的票回去,你不介意我去你家拜访一下吧?”他略有期望地看着我,我皱着眉,反问:“既然这样,为什么不留在这里?一会儿该开饭了,听说老爷子很喜欢和你下棋。” 他呵呵一笑,“长辈太多,总是小心翼翼地说话也怪累的。何况……” “何况什么?” 他压低了声音,道:“你爷爷的脾气,总是把气氛搞得很压抑。” “那你还总是来。”我不屑地瞥他一眼,见他无奈地挤出一抹笑:“没办法,老一辈走不动了,小一辈的再不往来,估计这门亲戚就渐渐淡了,到最后也就断了。” 我矛盾了一会儿,告诉他:“家里今天只有我一个,去了也没人招待你。” “你妈妈呢?”他该叫我妈一声三嫂,但他仿佛对辈分这件事并不赞同,仿佛那是旧时代留下的老古董,提起来就很落后似的。 “她出去了。”我含糊地答了一句。 “那正好,我陪陪你。”他自顾自决定,从我手中拿过自行车,高高地跨坐上去,侧脸对我道:“坐上来啊,你给我指着路。” 那一年我十六岁,念高一。或许这样节日的气氛里,习以为常的孤独被放大了许多倍,以至于对忽然而至的短暂陪伴也有了微妙的期许,也许,是他对那压抑氛围的感觉与抵触,恰到好处地取悦了我。我只犹豫了两秒钟,便轻轻坐上了自行车的后座。 风是金黄色的,带着落叶咯吱咯吱的吟唱。 他身上,有股淡淡的橘子味清香。 “到了?”他望望眼前这座临水的吊脚楼,眉头轻蹙了下,“房子该找人修一下了,这么住着多险。” 我没有搭话,拿钥匙开门,他推车跟着走进去。坐下不久,又骑车出去买回一堆食材,自己在厨房忙活半天,然后端出一锅热气腾腾的火锅。 我们都是在开饭的当口从那里退出的,难免有些饿了。我没客气,他也吃的很放松,完全没有初来乍到的访客该有的矜持。 头皮紧得实在难受,我将皮筋从脑后随手捋了下来,头发在眼前荡了荡,隔着一层朦胧雾气,他的眼神含着笑,凝滞在那里。我捧起一碗火锅面,吃得噗噜有声。 “你怎么这么能吃?”他看看满桌空盘子感叹,像在缓解不知因何而生的紧张气氛。 我笑了笑:“我正长身体。” 他也笑:“那你快些长。” 那一年的顾言二十一岁,大学刚毕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在不远处等他。 那个中秋,我说不上快乐,但起码,胃得到了空前的满足。食物能够让我踏实,那种真切的饱足感,似乎可以将所有空虚与缺失都填补完整。 傍晚时顾言离开,我收拾着碗盘,头也不抬地说:“下次去那儿不要再带西洋参了,老爷子讨厌任何与西洋有关的东西,转手就丢掉了。” 他愕了一下,继而释然地笑出来:“你送送我吧,顺便赏个月。” 那晚月亮不错,可其实同其他月份里的这一日也并无太大区别。他临进长途汽车站时,转头对我说:“丫头,别总这么倔着,你终归还是属于这个家。” 我对他摆摆手:“小叔再见。” 爷爷在镇里很有威望,我们的家族也庞大而繁荣。我是这家里的长孙女,却并不属于这个家。当父亲怀疑母亲有外遇后一次次醉酒一次次甩出巴掌时,我们这个长在家族分支上的家庭便开始瓦解,最终他的疑问追溯到了更从前的时光,甚至置疑起我的来历。 我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他越来越这样想。 后来父亲去世,奶奶在葬礼上甩了母亲一个耳光,说一定是母亲害死了他,那个接近疯狂的老人苍老的指尖指着我,近得将要戳到我鼻尖上,她吼:“这孩子,也肯定是个野种,你带着这个野种滚,滚!” 我总是搞不懂,人怎么能一瞬欢喜,一瞬哀戚,一瞬慈祥,一瞬又可怖得像个老妖婆。或许广告词说的对:男人,不只有一面。女人以及老女人也同样。 我妈不甘屈辱,一把扯下孝衫风风火火地滚了,可她是独自离开的,剩下我这个野种杵在那里不知该走该留。我跪下去,冲着那座新起的坟墓叩了个头,然后远远地跟在母亲身后加紧着步子追赶。许多许多双眼睛,目送着小小的我,好像死去的那个是我,今日是我的葬礼。 家里的房子被奶奶强行收了回去,我妈用积蓄买了一座旧的吊脚楼。她开始变成愤世嫉俗的中年妇女,不停哭诉着当年为何瞎了眼嫁给父亲,她本有更好的选择,比如那个曾为她痴心了许多年的初恋情人。 只是初恋情人也已有了家庭,且和睦而富足。这更让她痛苦。 不是谁都有“只要你过得比我好”的胸襟,更多时候,当你遇到不顺时,希望看到的是旁人更加不堪的遭遇,生活这场比赛,你不垫底,便可以回头去嘲笑那最后一名。仿佛如此,你也就不那么痛苦,一切也没有原来那么糟糕。 只可惜,当她环顾周遭的同龄人,惊觉自己确然已是过得最不顺的那一个。 她开始抽烟酗酒,很晚才回或者干脆几天才回一次家。 我基本处于无人管辖的自治区,生活捉襟见肘,于是我每逢年节便去老爷子那里鞠躬问好。出于颜面,他不得不像对待其他孩子一样,发我一只红包。他不得不承认我,因为宣告儿媳的不忠便是扫了自己的颜面。可他又不肯真心实意地疼爱我。我不属于这个家,但为了钱,出卖几声祝福,有何不可。 我们都在演戏,活得有点累。 人生不就是一场马拉松吗,只有吃了兴奋剂才不会累吧。 所以,我一直很看得开。对于这个家所给予我的一切以及一切未给予我的,都坦然接受。 可梦还是变了颜色,黑色的夜像一张网,网眼里呼啸出重复了千百次的疾风骤雨,像有巨大的怪兽被困在黑云里,它怒吼着挣扎,不停向人间施放着诅咒。 我手足并用地扒着一堆废墟,浑身湿透如上了岸的水鬼,手指在流血,口里却不断呼喊着:顾言顾言……我汹涌流着泪,泪从暴雨中落进了蓝色的枕巾上,泛滥成一片波涛激荡的海…… 孙然在床下发飙了,手里晃着一只白色的小瓶子,粒状的药丸哗啦啦撞击着瓶壁,像是一件粗糙的乐器,沙沙刺耳。 “何佳佳你疯了!”孙然把鲁巧艺也拽过来,两人把床铺当摇篮,猛力地晃着,晃成波涛激荡的海。 我迷糊地看着她们,“怎么了?” “你有什么想不开的?!”孙然吼。 鲁巧艺已经爬上了我的床铺,隔着被子紧紧抱住我,“佳佳,你不要做傻事啊……”她哭了,我有些醒悟过来,摸了摸她头发,说:“我只是失眠,每晚要吃一颗帮助入睡,你们想多了。” 没有药,我哪里能睡得那样沉实。可即使有药,也避免不掉那些梦境。 两个姑娘并没彻底放下心,孙然总怀疑我患了抑郁症,即便不是也有严重倾向。有一次她对我讲,她说:“何佳佳,我觉得你的性格真是别扭。好像每天的生活都跟演戏似的,别人笑你也笑,可其实你心里并不想笑对不对?你只是怕不被人喜欢,于是讨好地随波逐流。佳佳,没必要这样的,否则活得岂不是很累。” 她们两个真的懂我,可我习惯了,改不掉,本能一样喜欢观察着别人的脸色,默默逢迎。 我要成绩很好,把家里收拾得一丝不乱,这样母亲回来才不致于更加烦躁,我知道她心里对我有些莫名的怨恨,仿佛她的一切遭遇都因我而起。我记得六岁那年,一个冬天的早晨,在她和父亲经历了前半夜的大战之后,她拉着我的手说要带我去外婆家。天还是黑的,我们走了很远,远到东方已有些蒙蒙放亮,我知道,那并不是去外婆家的路。我们跨过了一段铁轨站在一个简陋的车站旁,远处的红灯亮了,火车隆隆地驶近,她松开手,快速地说:“妈妈有东西掉在铁轨另一边了,得回去拿,你在这儿千万不要乱动。”她奔跑过去,中间似乎回头看了我一眼,灰蒙蒙的天色下额头上还带着被父亲打出的淤青。火车来了,那辆绿皮车有36节车厢,像条大青虫慢悠悠地爬过,我在每一节车厢的缝隙里眺望,铁轨的另一边,她的身影越走越远。 后来我被下班的乘警发现,送回了家。我低着头,很怕看见她失望的眼神,我知道,她是要丢掉我,可她从屋里冲出来,狠狠地抱住了我,嚎啕大哭。 那天的事我从此只字不提,也从未责问过她。但我心底总是害怕,怕她哪一天再次丢下我,就像葬礼上那样,嫌弃地不肯看我一眼,风风火火独自走掉。我只剩下她一个,我想要表现得像是世界上最乖最懂事的孩子,让她舍不得,舍不得离我而去。 我讨好每一个人,试图让不喜欢我的那一大家子人不那么厌恶我的存在。讨好室友,讨好老师,甚至讨好查水电费的大叔。 我唯一不曾讨好的人,便是顾言,是最初的那个顾言。 孙然和鲁巧艺胁迫着我下床洗漱,拉着我去逛街。一边一个紧紧挽住我的手臂,弄得我有些顺拐。花花绿绿的衣服被她们轮番比划到我身上,镜子里,我像只不停换着颜色的变色龙。 鲁巧艺咬牙切齿:“你这么瘦,你怎么这么瘦?!” 孙然啧啧地感叹:“我一直以为购物是最能让人排解忧愤排毒养颜的课外活动,现在才明白,购物只能让佳佳这样的美女排毒养颜。” 我笑笑,心里很温暖。大学两年里,最大的收获便是有这么两个姑娘,能真心真意地保护我嘲笑我打我骂我心疼我。 走出那家店,看到大厦的书店门口挂着巨大的海报,在宣传顾言的新书。上面有他的近照,他有些消瘦,围着黑白格子的围巾,呢子大衣上映着一爿暖暖的橙色光芒,仿佛还是四年前那般,整个人散发着橘子味的清香。 可我知道,岁月走远了,他的香也冷却了,慢慢沉下去,而今浮在我们之间的,只有稀淡到缺氧的空气。 作者有话要说: 陆续会把之前的文都放出来 这篇是五年前的文了,刚好过了版权期 现在看有些旧了 暂且做存档结集用 第2章 何以言欢(2) 那天孙然和鲁巧艺发了狠力,决定来个彻夜狂聊,买了一大把烤串,十几罐啤酒,勒令我不许上床。这种心怀不轨太明显,于是我连抵抗都没有,直接地问:“你们想灌醉我吧?” 鲁巧艺把她丰满的脸蛋紧张地拉长了:“聪明人最讨厌。” 她们最近对顾言的兴趣大大减弱,过剩的精力都放在一个叫蒋青松的男生身上。 蒋青松是同院系大一的学弟,瘦瘦高高的,长得很好看,单眼皮但眼睛并不小。他体育很好,跑步时上身挺得笔直,领口处露着两片漂亮的锁骨。 她们认定蒋青松喜欢我,否则,一个男生不择手段纠缠着一个女生还能有什么更恰当的原由。只有我知道,那不是喜欢,而是怨恨。 “佳佳,小松弟弟好像和你是老乡啊,都是米市镇来的。”孙然打开一罐啤酒,鲁巧艺已经吃掉了三根烤串。 我坐在白瓷砖的地面上,对她们笑笑:“我和他是高中校友啊,这段八卦你们都没挖到吗?” 那时的蒋青松,单纯顽皮得像只小狗崽。他一定是幸福的,只有在幸福里长大的小孩才能够拥有那样毫无乔饰的单纯。才会在代表新生发言时因为忘词而吐舌头,才会作为队长因为输了球而抱着队友坐在操场上大哭,才会在对我说了一句:“学姐,老师让我来找你帮忙写运动会开场词。”时就红了脸。 我多怀念,那时的他。 后来,他在我的课桌上泼满了墨汁;他组织他的足球队友放学时堵截我,抢我的书包,把我从自行车上推下去;在食堂打饭时他找人不停地在我前面插队,直到饭菜见底才罢休。 我忘记说,我妈她终于成功了。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污蔑与屈辱,她终于成功地验证了父亲的怀疑,报复一样地出轨了,而对象,正是那个对她仍有旧情的初恋男友。 子曰:初恋猛于虎。 作为在那个幸福家庭里长大的蒋青松,他有怨恨,简直是天经地义。而我,大约是他可操作范围内唯一的报复对象。可他还是像个小孩子,连恨人的方式都那么幼稚。 高考之后的某天,他去找过我,居高临下地乜着我说:“何佳佳,别以为就这么结束了,我不会放过你的!”他眼睛里闪着光,似乎发着狠话的时候自己也要忍不住哭出来。 一年后,他考到了D大,和我在同一院系,起初的半年大约还不太熟悉大学的环境,意外地本分安静,这半年便原形毕露,开始不咸不淡地找我麻烦。男孩子在高中时期就像后知后觉的植物,一场雨的时间就能拔地而起,长得飞快。一年不见他长高了,也更好看了,只是恨人的方式依旧幼稚。 某天他忽然拦住我,说:“你欠我的,你和你妈都欠我。你想不想还?” 我温和地看着他,某些时候,我是对他心怀愧疚,所以那几年他的恶作剧我都默默忍受,我尽力对他讨好地微笑,想让他明白,我是那么善良可爱没有攻击性。 他昂了昂头,生硬地说:“你要补偿我的话,有一个方法,做我女朋友。” 我抑制不住,扑哧笑出了声,抢白到:“然后让你狠狠甩掉我,是吧?” 他似乎被呛到,好一会儿才说:“你果然像你妈,满脑子都是龌龊的想法。” 他冷冰冰地甩头走了。自那次以后我很久没有碰上他,直到这一学期的体育课开课。 “佳佳,这你还不了解吗,他是喜欢你才会想方设法欺负你的呀。我以前就总在老师面前打一个男生的小报告,不是因为讨厌他,恰恰就是因为喜欢他。小孩子就是这么矛盾的呀。”鲁巧艺很兴奋,“何况,小松弟弟这都算向你表白了呀。” 我摇摇头不置可否。 孙然已经偷偷摸摸喝光三罐啤酒,人软软地靠着铁皮柜门,像只凹凸有致的热水袋。她本有些面瘫,什么时候都是一副没什么表情的样子,让人以为这便是冷艳高贵,其实她只是对外界的变化反应迟钝。此刻的孙然却哗啦啦流着眼泪,一边揉着自己的头发,一边毫无逻辑地说起她那场刻骨铭心的早恋,因为太美好,留下了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后遗症,可惜斯人高考后已远赴国外,同她断了联系。 鲁巧艺摇摇她:“喂,老孙,我们今天是拯救佳佳啊,你怎么先上套了?” 孙然一把甩开她:“TMD他怎么不理我啊,就算发个邮件告诉我我们已经结束了也好,起码让我彻彻底底死了心。屁都不放一个就走,真够意思!”她还揣着一丝希望,所以眼前示好的人统统视而不见。 鲁巧艺长长地叹了口气:“胖子连早恋的资格都没有,悲哀。” 孙然啪啪把啤酒全都打开,推到我们两个面前:“干了,明天早上又是一屋好姑娘!” 她是有些醉了,不过室内情绪被煽动得有些异样,仿佛这时候不喝酒,我们真的会渴死。 后来我们都有些神志不清,不知是谁把电脑打开,音量开到最大,放了首歌。孙然一手一个抓着我和鲁巧艺,说:“跳舞跳舞!” 酒精是一种化学试剂,可以溶解人类那层防备的外壳,露出软体动物的内核。酒精是催泪剂,也是传说中的神丹,可以让旁观者瞬间学会读心大法,让醉酒的人习得一身好舞艺。 那两个疯女人随着节奏扭起来,一会儿学猫蹑手蹑脚的样子,一会儿互相撞一下屁股,然后高声尖叫。 那时宿舍已经熄灯,电脑屏幕的光映着两个凌乱的影子,在蓝色窗帘上胡乱摇摆,说不出的诡异。她们对我喊:“你也来嘛。”我叹了口气,想去关音乐,寝室门被暴躁地敲响。 住在走廊尽头的导员,看到满屋狼籍里醉醺醺的几个人,皱着眉说:“明天到我办公室来一下。现在赶紧把电脑关了,不要影响其他人休息。” 我连忙点头。大约之前摇头晃脑跳得太激烈,身后的孙然哇一声吐了一地,鲁巧艺慌张地摆着手:“别吐别吐,看得我也想吐了。”她一手从自己桌子上抓了本摊开的书,接在孙然嘴巴下面:“要吐也要吐在痰盂里啊。” 我心头疼了一下,那本书,是顾言的新书。转头看到导员粉红睡衣上那只小熊被扭曲成愤怒的脸,我立即挂起抱歉的笑:“李导我们知道错了,马上熄灯就寝,李导晚安,明天见。” 那次醉酒事件我们得到了很多。各自写一万字的检查,年终行为积分扣十分,打扫导员办公室一个月。除了惩罚,还有经久不散的偏头痛。 孙然揉着太阳穴,纳闷:“昨天我们买啤酒本来是要干什么来着?” 鲁巧艺一拍桌子,望向我:“佳佳,你就招了吧。你要是也喜欢小松弟弟,我们就全力以赴帮你把他拿下。” 我摇摇头:“我们是世仇,况且我真的不喜欢这么单纯幼稚的弟弟型。” 她们两个被我弄得很纠结,像是遇到一道艰难的几何题,本想做一条辅助线方便求解,可老师忽然说,这道题目出错了,大家跳过不用做了。 “造孽啊,还要写检查扣积分打扫卫生,何佳佳你这败类,你怎么可以不喜欢蒋青松?!”鲁巧艺愤愤然,觉得这次的牺牲没有产生应有的价值,又惋惜又不甘。 身后的孙然悠悠说了一句,“我觉得她心里早就有人了。” 鲁巧艺靠近过来,肉呼呼的手放在我胸口上,突然喊:“顾言!”接着她大叫起来:“何佳佳,你、你喜欢的是你小叔!” 第3章 何以言欢(3) 从宿舍去往体育馆有十分钟路程。路两边贴满海报,有时会挂着横跨路中央的宣传条幅,最近这些海报和条幅的主题几乎都在说:欢迎著名作家顾言来D大签售演讲。 我在这个写满他名字的世界里穿行,一路走过,有些无所适从。 体育选的是排球,在校体育馆里上课,蒋青松也选了排球课,大课各年级是混在一起上的,这每周一次不可避免的狭路相逢,对我对他都是一种考验。 不过今天是最后一节考核课,结课之后我们可以继续两不相见。 考核之一是团队协作,全班分了三组,轮流打比赛,很不巧,我和蒋青松又分在了同一组,球飞到我的位置他总会跳过来拦截住,即便要喂对方一个好球,也不给我任何出手的机会。就在那一下,网的那一边狠狠砸来一个扣杀,他没能救起,我也没能躲得过去,半边脸瞬间肿了起来。 最后我们两个分数都很低,老师说:“你们两个,私下闹情绪不要带到课堂上来。” 我无言,蒋青松把衣服甩在肩头,得意地看着我,大约是我的脸肿得太难看,他的得意没有持续多久便败下去,表情恨恨的,却不知恨得究竟是谁。 这次的低分对我影响很大,我对奖学金一直是迫切渴求的。因为目前我的花销还是我妈时不时打到卡里的来自她的初恋的钱,也就是说,我消费的是蒋青松老爸的钱,所以他今天的行为是损人不利己。 “走,去校医室。”他说。 “我自己会去啊。”我故作轻松,口气是既往不咎。 他皱着眉,不说话,只抓着我的手腕拉着我飞快地走。 “嘿,”我说,“他要来学校演讲,你知道了吧?” “我又不瞎。”他很不乐意的样子,松了我的手腕,抬头看我,“何佳佳,你是不是还放不下他?”…… 这句话,我已自问过许多遍。 我是不是,还放不下他呢?我记得顾言曾说,我就像一只小龙虾。 我说:“为什么呢,是因为小龙虾生长在又脏又臭的河沟里吗?” 他笑着点头:“是呀,环境越恶劣,小龙虾长得越肥美,你这么坚强乐观的就是小龙虾精神。”我哼了一声,他又说,“你钓过小龙虾吗?” “没有。” “小龙虾也是个倔强死心眼的物种,只要给它一块小小的肉它就会死死抓住不放,被扯到岸上也不放开。这一点你也像它。” “我有吗?” “你有啊,你看上了哪块肉,也是绝不会轻易放手的。”他伸手替我撩开眼前的头发,“这种精神值得鼓励,作为你的肉,我也很安心。” 我笑着,一把钳住他的脖子,做着死死不放的姿态。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如果再见我大约会对他说,我已是只通体赤红的麻辣小龙虾,想要倔强地抓住什么,结果只能是被扯掉一只钳子而已。 “你想这么久?”蒋青松很生气,“你还是喜欢他。那干嘛不再争取一下?这一点你不像你妈,你妈当初死皮赖脸地缠了我爸那么久……” 我抱歉地看看他,他无所谓地笑了下。然后低下声音:“其实说实话,那时候,我真佩服你。” 那时候,顾言忽然便来了米市镇,进了何家的一个中药店帮忙,他学的国际贸易,在这水乡古镇,实在有些大材小用。他常常来看我,陪我买菜做饭,给我带些课外书,有时候感觉,他像个爸爸也像个妈妈,我不用讨好他,因为他会自然而然地对我好。 那时候我妈已经成功撬得墙角,只是初恋还没离婚,她住在他为她租的房子里,成为一个等待扶正的小三。她要我搬过去和她一起住,我拒绝了。 我喜欢这座吊脚楼,虽然楼下潮得长出绿油油滑腻腻的青苔,可楼上的窗边,能看得到街边那条万古流淌的小河。这一次是我主动离开了她。因为我不想呆在她身边,亲自目睹这又一次注定不幸的婚姻。 顾言说:“一个人住不安全,送你条大狼狗吧。” 第二天他真的抱了只狗过来,不过不是大狼狗,而是大狼狗的婴幼儿时期,那只狗崽只有猫那么大,一见我便将我当作肉骨头,捉住我的手又舔又啃。我收下了它,顾言说:“你们俩一起,快点长大。” 我不是听不出,他话里的含义。 后来我听到二婶在巷口跟邻居闲话,她压低了本来尖细的嗓音,说:“我们家那个小骚货,又开始勾引顾言那小伙子了,我说我上回介绍我侄女给他,他连瞧都不去瞧一下。”对方啧啧了一回,问:“你说的,是佳佳呀?别总说那孩子,我看她挺不错的。” 二婶啐了一口,“听说顾言本来在上海的一个大公司找好了工作的,那年中秋节不知怎么跟她搭上了,就辞了工作来咱们这小地方了。不知她用了什么法子,哎,在中药店里能有什么出息,男人都是傻子。” 我心里又暖又痛,忽然有些不知所措。 那天黄昏,他过来帮我溜小狼狗,我忽然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你不该停在米市镇的,小叔。”他顿了下,猛地回头看我,语气严肃:“不许叫我小叔。” 我咬了咬唇:“我们有代沟,小叔。” 他忽然一把拉过我,一只手环住我的腰一只手拖着我的后脑勺,将我控制在股掌之间,不容分说地吻下来,那么放肆那么百无禁忌,连夕阳都看不下去,悄悄退了场。 “还敢叫我小叔吗?”他威胁地瞪着我,我的心脏在胸腔里横冲直撞,他原来也会这样霸道,平日里的温柔是他最大程度的纵容吗?他缓缓吐出口气,说:“你以为,我为什么每逢年节都要坐长途汽车来这里拜访老爷子?” 我惊愕地瞪住他,他用指头轻轻碰了碰我的下颌:“我很早就见过你,我一直在等你长大。去年中秋,我发现我必须来这里,呆在你身边守住你。你太耀眼了,我怕那些毛头小子捷足先登,伤害了你。对不起,今天我着急了……” “你把自己说得很老的样子,”我偷偷去看他的脸,“其实你自己不也是毛头小子。” 他温和地笑出来,“把我今天说的话,先放在一边。我不想你这一段岁月因为我而变得坎坷。”他把小狼狗的绳子交在我手里,叹口气,“我得多接触接触小孩子,免得将来有代沟。” 那时我十七,是对爱情如雾里看花的葱茏雨季。 我从来没有对他说过一句喜欢,他也同样没有。 可蒋青松说,那时候的我们,的的确确是在恋爱的。 “何佳佳,你是当局者迷吗?”他不耐烦地挑了挑眉毛,“你和他的事,我再清楚不过了。”是呀,那时候他的主要任务便是跟踪我,挑衅我,欺负我,破坏一切让我快乐的事。 “何佳佳,”他说,“你有时候很不可思议。” 我知道他指的一定是那件事,因为他也参与其中,且史无前例地肯出手帮我。 高三那年的夏天,中药店里出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故,收银机里丢了三千块钱。数目不多,但收银机要输入密码才打得开,也就是说这案子是自己人犯的。最终老爷子说算了,不要再追究下去,可我知道二婶一力举证,是顾言手脚不干净。 我从角落里站出来,语调极平静,我说:“那钱,是我拿的。密码是我骗顾言说的。” 一屋肃静里众人都很惊愕,尤为惊愕的是二婶,因为她最知道其中原委,更不会料到歪打正着了我。一瞬她就转惊为怒,冲过来狠力扭着我的胳膊:“佳佳,我们何家对你不好吗?爷爷对你不好吗?你妈做出那种事,我们全家人也没给过你脸色啊……” 我只是低着头,一遍遍说着对不起。爷爷啪一声把茶杯摔在地上,甩身走了。二叔拉开二婶,对我挤挤眼:“佳佳你走吧,老爷子一时半会儿消不了气。” 我知道,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被逐出家门了。 第二天蒋青松在食堂里截住我,问:“不是你拿的,干嘛要承认?”他余光一瞥,整个眼神似乎都颤了颤,拽着我那只被扭得乌青的胳膊,气急败坏:“你为了讨好那个顾言吧?何佳佳,你知不知道,你那副随时都要讨好谁的嘴脸实在是让人讨厌!” “我不会讨好他,我给他看的一直是最真实的自己,”我说,“我只是不想他背上这些不光彩的污蔑。何况二婶不喜欢他,全是因为我。反正何家的人一直都不待见我,多一个理由也不会再差到哪里?” “切。”他不以为然。 “蒋青松,你帮我个忙吧?”我恳求地望着他,“我不想他再停留在米市镇了。” 他听完我的诉求,似笑非笑:“我乐意帮你,因为你早晚会后悔。” 第4章 何以言欢(4) 那天蒋青松将我丢在校医院门口便走了,脸肿了一个星期,终于慢慢消退下去。 鲁巧艺说:“我什么时候也能一周就消肿啊?” 孙然瘪瘪嘴:“你那不是肿,是增生。” 两人厮打起来,笑骂声在光线里飞。鲁巧艺不忘扭头问我:“顾大作家的签售,我们有内部人士,能不能有vip通道啊?” “是呀,佳佳,还有今晚的演讲,能不能安排我们和顾言合个影呀?”孙然也附和。 我望着窗外,秋叶金黄,是我们相识的季节。 “我今晚有事,去不成了,你们两个去吧。” 她们两个惋惜了一阵子又厮打开,窗外的秋叶看着都颤颤的笑起来,一不小心就从树尖落了下去。即便孙然一直忘不掉她不告而别的初恋,而鲁巧艺也似乎永远都瘦不下来,她们依旧可以朝气蓬勃一往无前。因为这是年轻赋予我们的特权。 晚上,我在音乐喷泉旁边呆呆坐着,身边一队队人经过,那两个字眼不断蹦进我的耳朵,震得心脏也跟着悸动,虚虚晃晃地站起来,逆着人群的方向缓缓走着。 那天顾言依旧买好了菜,比平日更丰盛,像要庆祝什么似的。人还未进门,小狼狗便扑出去,在他脚边跳得欢实,他在门外道:“听说这几天有暴风雨,这屋子去年加固了一下还不错,晚上我再来帮你修整修整。” 我紧张走出去,在背后掩住门。 顾言作势要弹我的脑门:“傻丫头,钱真的是你拿的?” 我说是,他愣了下,继而担忧地望着我:“什么地方缺钱吗?怎么不跟我说?” “我……” “佳佳,鸡汤好了,快进来喝。”屋内,是蒋青松愉快的声音。 顾言探寻地看住我,我垂着头,然后慢慢抬起脸:“不跟你说是因为,这钱的用处,难以启齿。” 顾言绕过我,一把推开门,蒋青松笑笑的端着那只碗,对顾言说:“佳佳现在需要补一补。”他那张干净的脸会让人觉得这将是个永远纯真的孩子,长不大,也学不会说谎话。 顾言将鳜鱼和青菜都放在桌上,一只手用力按了按他的肩膀:“我真应该一拳把你打翻,可惜,你还是个孩子……” 蒋青松还是那副没心没肺的笑,只有我知道,他的笑容下藏着些许恶毒与得意。 顾言转身,目光深深看进我眼里,像有一尾鱼游进了我的眼,搅起泛滥的水花,鱼鳞刮在角膜上,一阵阵刺痛。他还是那样,替我撩开眼前的碎发,说:“鸡汤趁热喝,凉了该发腥了。” 他走了,背影萧萧。蒋青松在身后扑噜扑噜喝完那碗鸡汤,贱贱地笑出来:“挺过瘾的。” 我知道,伤人者必自伤。我已经预备好了迎接这一场亲手炮制的离别,我想起码他痛过之后世界便会豁然开朗,有明媚的未来,不会陷在这个小城镇里,守着我做一个兼职保姆,时不时被亲戚诬陷谗诟。 蒋青松说:“笨蛋,你真是个笨蛋。”然后步伐轻快的走了。 那天晚上,传说中的暴风雨提前降临。我的吊脚楼吱嘎吱嘎唱着歌,我缩在床脚,拥着安静的小狼狗,看窗外面雷鸣电闪。一切都没什么可怕,我知道明天过后依旧阳光明媚,那些呼啸而过的风暴就如爱情一样,来去都匆匆。 风雨里有个声音在召唤我:“佳佳,佳佳!” 我赤脚跑下楼,想冲进雨里去为他打开院门。一瞬间却有种天地摇晃的眩晕感,狂风扭曲着世界,一切变了形状,劈头盖脸地朝我拥过来,门被撞开,他拽着我的手拉着我在这风雨飘摇中奔逃出去。 “小狼狗!小狼狗还在里面!”我喊着,回身又向屋里跑,被他一把按住,“交给我。” 我眼睁睁看他冲回楼里,眼睁睁看着那座木板楼在面前倾塌,像一座守护我的身躯,精疲力竭地委顿下去,重重砸在大地上,变成一摊不甘的废墟。隐约有小狼狗痛苦的哼唧声传出来,变得微弱,最后消失。 我冲进废墟里手脚并用地扒拉着,终于看见满脸是血的顾言,他躺在一堆木板中间,脸上被钉子和毛刺擦出许多伤痕,腿被两根木椽压住,膝盖以怪异的角度朝外扭着。手上忽然摸到温热的一滩血,和柔软的皮毛,他伸手掩住我的眼:“别看……” 那个狂风暴雨之夜,漫长的没有终结,因为直到多年以后的今天,它仍徘徊在我的梦中,凶狠地叫嚣。 顾言的父母在第二天搭飞机从外省赶过来,她母亲是个气质优雅的女人,可她一巴掌扇在了我的脸上,指甲在腮边刮出细细一道血痕,她没有说话,顾言也没有,他静静别转了头,在聆听了那一声脆响之后。冷漠的侧脸,苍白得没有颜色。 我每天去医院,为他捏腿,按摩脚上的穴位。 他很久不曾跟我说一句话,那脚不知是否还有知觉,触上去冰凉得像是一只雕塑。我总觉得他整个人都被冰封住了,那冰碴病毒一样顺着我捏在他脚腕的手指,爬上臂膀,一直生长到我的心里,又冷又刺痛。 可我仍旧挂着笑,他沉默我便沉默,他微微一动我便小跑着站到他跟前。心里揣着异样的恐慌,却摸不清我所惧怕的究竟是什么。 有一天他忽然说:“佳佳,你不要这样讨好我,我受不了。” 我吃惊地抬头,看到一抹厌恶和无法掩饰的恨意。 他恨我?是因为蒋青松演的戏,还是我害他残了一双腿? 其实这样讨好他的时间里,我同样的度日如年。 我记得,有一次从老爷子那里回来,刚进卫生间看到顾言正在帮我换那盏坏掉的灯泡。我缩了缩脖子躲到门外。他从椅子上下来:“你先用。”我摆摆手又退后一步。他疑惑地吸吸鼻子,轻轻拉过我:“你真的是臭河沟里跑出来的小龙虾?” 我咬着唇,就要承装不下那些委屈。 他还是瞥见我上衣侧面的一大片脏污,紧紧拢过我,毫不嫌弃地将我裹在怀里,“难受就哭出来,在我面前你不需要忍耐。”眼泪应声而落,他像一只温暖的壳,是我的居所,在他的世界里我可以伸展成自如的姿态,可以脆弱可以任性。他轻拍着我的后背,气息呼在我头顶:“以后别再去那边了,有些事交给时间就好。” 奶奶中风之后一直是几个叔伯轮流伺候,那天二婶有事找我去照看一天,我没原则的去了。病床上的老人像见了瘟神,或者这种老去的现实更郁结了她的暴躁,她不能说话,只是用冷厉的眼神一道道表达着对我不曾淡化的厌恶。用尿盆帮她方便时,她的身体忽然奇怪地扭动了一下,于是,那一盆脏污撒在了我的身上。我紧张地擦着床单却看到她眼神里冷冷的笑意,然后,我依旧没有原则的落荒而逃了。 “你都被我污染了,也是臭的。”我抽着鼻子抬起头。 他笑笑:“其实我也是小龙虾。” 不怕臭,不会轻易放手的小龙虾。 我跑进浴室,隔着水声,门外传来他疼惜的声音:“不要再去讨好别人,尤其是对我,如果有一天,你也那样小心翼翼地对我,我一定会受不了,疼得受不了……” ……我终是摸清了那恐慌的面目,我怕的,是他口中所说的这一日,这一日他也变成了旁人,在他面前我也不得不戴上顺从的假面,最初那个真实的何佳佳被隔在风雨夜的另一岸,默默哭泣。 他伸手,用手背在我腮边还未落痂的伤痕上蹭了蹭:“过几天我就要转院离开了,你要照顾好自己……” 我垂着眼睫,藏匿灼热的悔恨,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最后顾言要以这样的方式离开米市镇。这一场还未开始的轰轰烈烈,这一场得到守护的幸福,终于无疾而终。蒋青松说得对,我会后悔。 他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行。因为那天是我妈和她初恋的婚礼。 她终于完成了多年夙愿,成功将对方的家庭拆散。 我去参加了那场颇为低调的婚宴,和蒋青松做了一对微笑迎宾的门童。我知道,他一定又预谋着破坏,于是时时刻刻盯住他,他不以为然地笑笑:“你怕我闹事?可你不觉得,我们两个站在这大门口就是最大的笑话吗?” 话虽如此,没过多久,他还是掏出一支水笔,在摆在门口的新郎新娘巨幅照片上涂抹着,想将我妈画成一只狐狸精。 “别闹了,你怎么一直这么幼稚?!”我说。 他不屑地耸耸肩:“我一会儿还要进去给后妈敬酒呢。” “我知道是她不好,可是,求你,放过她吧。”我忽然从背后紧紧抱住了他,一瞬间泣不成声,他不会知道彼时我的眼前,是坐在轮椅上,慢慢滑过医院走廊的顾言,他的背影慢慢变暗,离我而去。 他离去,带着对我的恨意。 蒋青松被我吓到,张着双臂不知所措,半晌闷闷叹了口气,“算了,没劲。” 日子一直很安静,许多具象的虚拟的岌岌可危,也都命悬一线地维系着。 你以为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悲剧,在这漫长时光里其实不过一声短暂的叹息,轻若无闻。 所以,我很快便掩埋住那些忧伤,依旧活成一只不屈不饶的小龙虾。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走出这里,看到不一样的广阔天地。那时候,我只是我,那些不能选择的身份背景都不再重要,假如还能遇见他,我会远远逃开,在一旁分享他的成功与喜悦,不再贪吃地靠近。 第5章 何以言欢(5) “何佳佳,你刚才去哪儿了?!”电话那端是蒋青松有些暴躁的吼声。 “出去溜了一圈刚回寝室,你找我?”我握着座机的听筒,脑袋被他震得嗡嗡响。 “你下楼,我在你们寝室楼下。” “好。”我对他,有着一份无底线的迁就。 因为我欠他,我欠着全世界,最后我连顾言也欠上了,不得不在那个我最不愿讨好的人面前卑躬屈膝。 下了楼,蒋青松拉着我就走。 “去哪儿?”我险些踉跄着跌倒,他挺得笔直的肩背松下来:“图书馆报告厅。” “我不想去。” “他在那儿等你。” 我错愕地颤了一下,冰碴子在心尖上扎。 “他的新书你没看过吧?”蒋青松问。 我没看,因为他的新书,有一个勾人遐思的名字——《何以言欢》。有我有他,却凑成一句并不快乐的问话。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关于我的故事,我不敢看,我害怕在文字中重温他对我走向仇恨的那个章节。何以?或者只是在给“不能够”一个解释。 “我本来永远都不想告诉你,因为折磨你,一直是我最大的乐趣,可现在……”蒋青松将手插在裤袋里,头微微仰望被路灯逼得暗淡的星空,自嘲地笑了一下,“他那本书是为你写的,你是另一个幸运的沈佳怡,只是为了保护你,他将你的名字改了。” 图书馆报告厅里已座无虚席,我悄然挤在最后排的角落里,手上捧着蒋青松塞给我的书,远远望着台上的顾言。藏蓝色的背心里套一件白色衬衫,眼镜依旧擦拭的光亮,他双手安静地放在轮椅两侧,演讲似乎已经开始了大半,我听到他说:“我怎么会恨她,我那时只是恨自己,恨自己变成一个无用的人,不能背着她奔跑,不能和她溜着一起养大的小狗。她一直不知道,她装作成熟懂事的时候,其实破绽百出,那些自以为是的小把戏和那个她找来的小男生一样,又幼稚又让人心疼,我怎么会看不穿……” 他目光遥遥投过来,在未知处扫视,我紧张地垂下头,一滴泪重重落在扉页上。 ——献给我已经长大的姑娘。 我忽然迫切想要知道,他给这故事安排了怎样的结局,颤着手指翻开尾页,却只有页首一句单薄轻柔的话:四年之后的今日,我在这里等待她的出现…… 台上人说:我在这里,等待她的出现…… 原来书中一切都是现实的倒影,过去与现在,还有我们都不确定的凝结在省略号里的未来。我后悔没能将这本书提前品读,看一看别后经年里,他是怎样把我记挂。 台下静默,继而是掌声,最后竟开始整齐而默契地计数:1、2、3……188…… 我想起很久之前,蒋青松在我的车座上涂了红墨水,我一路骑回家,下车时才发现裤子后面染了一片红,顾言恰巧从屋外进来,我立即坐在台阶上,把脏掉的部分掩盖住。 “起来,我带你去吃江鱼。”他说。 我摇摇头:“今天不舒服,不想去。” “怎么,学老母鸡孵蛋?”他走近了,上下打量我,“要我抱你起来?” “不要。” “我数到十。”他威胁地笑着,“1、2、3……” 我想还是认输好了,结果他数到三时便一把抱起了我,看到台阶上被染成一片红,脸僵了僵,干咳了一声把我放下。随即又疑惑地皱了皱眉,“这不是……”他去车棚里捞出自行车,在坐垫上抹了一把,严肃地看着我:“又是那个蒋青松?” “你不要去找他麻烦,”我紧张地扯了扯他的袖子,“求你。” 顾言脸色难看,过了好一会儿又释然地笑笑:“以后不管你喜欢上了谁,独自跑到了多远的地方,只要回头,就会看到我还在等你……” “你怎么了,说话这么奇怪。” “没什么,只是刚才你为他求情扯我袖子的时候,我的心疼了一下。” 366、367……800,他们不知疲惫,仿佛这里在上一节幼儿园的算术课。 顾言的眼神,在灯光里慢慢熄灭,不到一千个数字里仿佛已经山河苍老。 ……九百九十八,九百九十九。朦胧视线里看不清前路,可我已迈开脚,一步步,撞破四年的离别。 第6章 骑扫把的天使(1) 1   四岁的时候我还不叫杨卡拉,所有人都喊我“杨旭”,听起来像春天里的白色杨絮,一小团一小团飘得漫天。也就是在那个杨絮纷飞的季节里,爸爸离开了家。我对他并没有太多印象,只记得他临走时抱我抱得很用力,小小的我在他怀里疼得哭起来,拍打着他的胸膛说,爸爸是大灰狼。   大灰狼松开我,抹抹眼睛夹着尾巴走了,而我的生活似乎更好了,因为妈妈对邻里街坊说她得道成仙了,看得到凡人的过去未来,窥得见平行世界里的神秘存在。于是小小的院子人来人往,妈妈盘腿坐在一张红木椅子上,说着神秘难解的话,替人趋吉避凶。   我曾好奇地问过她:“你真的是神仙吗?”   她却笑,只给我一个更加神秘难解的答案,她说:“更多时候这是一场心理战和一门语言的艺术。”   可是很多来过的人都说她很神,恭敬地称呼她吴神婆,感激涕零地塞给她很多钱,似乎少了便不能向神明表达自己的诚意。她不接,指指旁边的功德箱,表情恭谨严肃,不沾俗尘,可转天那些钱便会变作我的学费我的新衣或者我的其他。   于是,我总觉得那些衣服上被盖了红红的大印章,触目惊心地写着“功德”两个字,所以即便穿着最新最漂亮的款式我也只是缩在角落里,像终日冬眠的小龟。   吴神婆的名声越传越远,功德箱也满得越来越快。可院子里的邻居却渐渐厌烦起这样的热闹,不满都写在脸上。后来她便用大半积蓄买下了整个院子,一面起居,一面接待来人,一面供奉着乱七八糟的各路神仙。   也就是那年她给我改了名字,杨卡拉。卡拉,卡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反应不过来这是在喊我。   她说这是生辰八字,天格地格,面相手相,经过精心研究才推算出的好名字。不知她有没有算出将来会有一只很有名气的小狗也叫卡拉。      我没有朋友。小一些时,所有小朋友都说我是巫婆的女儿,小心翼翼讨好别人买的零食,却没人敢吃,他们说:你骑上扫把飞一圈我们才理你。于是我跨着扫把从教室二楼的窗口里跳下去。天很蓝,草很绿,我粉红色的小裙子在风里翻飞,可女巫的扫把却没能让我飞起来。   吴神婆在医院里抱着我哭,她说:“我们的卡拉是天使,天使怎么能用扫把飞,天使当然要用美丽的翅膀飞。”   我问她:“那我的翅膀呢?”   她说:“你还小,没有长出来呢。”   我又问:“那你的翅膀呢?”   “妈妈的翅膀被那只大灰狼吃掉了,所以再也不能飞。”她转过头擦眼泪,肩膀在抖,我仿佛看到一对巨大的翅膀在上面扑扇着,随着她抖动的节奏轻轻翕合。于是笃信不已,每天摸着自己的肩胛,查看有没有翅膀生根发芽的迹象。   只是这样的信念在初中便被打破。那时我已经懂了很多,是个忠实的唯物主义乖学生,知道人类对翅膀的幻想已经持续了几千年,更知道周围人异样的目光是为何。政治课上老师批判封建迷信的愚蠢,所有人都笑起来,连老师也意味深长地看看我。我便是那个千年不倒的反例,杵在孤零零的一角供人嘲笑。      可是,不论怎样艰难,都要生活都要成长,就像一枚势必抽发的种子,坚强而曲折地在石缝里寻找更多的土壤更多的阳光。   而我也在孤单里,坚强而曲折地让自己宽容让自己快乐。于是我看很多很多的笑话和幽默小说,吃一大包一大包的薯片,原味番茄烧烤麻辣鱿鱼,咔嚓嚓的碎裂声里,孤单委屈冷言冷语通通咀嚼掉。   我还有很多爱好。喜欢一个人站在喧嚣的马路边,贪婪地呼吸摩托车的尾气,那种柴油燃烧未尽的味道莫名美妙。喜欢捡拾地面上的烟蒂,在别人不注意时放在鼻子底下闻了又闻,一丝熟悉的感觉就飘进鼻孔飘进神经。喜欢自言自语,而言语里却有两个人,一边做絮絮叨叨的自己,一边做用心聆听我的伙伴,有时我会摸摸自己的头发说:“卡拉,不要难过,还有我在呢!”有小小的分裂。   我的偶像是罗永浩,那个以插科打诨闻名的新东方英语老师,一个白白胖胖说话快得没有标点的中年男人。我的MP3塞得满满当当,里面没有一首歌,全是他的《老罗语录》,翻来覆去当作笑话听。   从来,我都是一个人,这些怪喜好也是我全部的闲暇时光。   并不是不渴望友谊,也曾小心而卑微地去取悦他人,想找到一个可以容纳我的群体,或大或小,只要让我安心待在里面,以便看起来不那么怪异又可怜,却一次又一次被隔离在外。   我想,或许友情和爱情一样,需要缘分。那么,也只好静静等待。      2   终于终于,缘分还是不可抗拒地来了,在高中入学的第一天。   照例是新生站在操场上听校领导的长篇大论,然后教师代表新生代表老生代表,各个不知代表着谁的代表轮番发言。九月的天依旧酷热难当,大家在冗长又冠冕的套话里不约而同开小差。我正想着罗胖子的语录暗自傻笑,站在前面的高挑女生就扑通倒在地上。   回头望过去,班主任站在队尾的阴凉里打盹,怪不得他有着考拉的外号,原来与那种嗜睡的小动物有着相同爱好。周围站着的都是女生,丝毫没有要动作的意思。我就走过去背起了她。   她并不很重,可我背着她走出不远,额头上就滴答答开始落汗,右腿的膝盖抖着隐隐地疼。    “喂,校医室在那边哎!”背上的人似乎看出我艰难的脚步,忍不住在我耳边指点,原来我走错了方向。转过头,她在冲我扮着鬼脸,是一只美丽的女鬼。   原来是假装的!我并不迟钝的大脑立即大彻大悟,不过没有揭穿她的意思,两人找了片隐蔽阴凉草地,同流合污起来。   她叫灵子,开朗直率,毫不隐晦地把发言的代表们噼里啪啦数落一通,然后拍拍我的肩说:“还是你够意思啦,不过我好像不轻哦!”   我有些木,张着嘴不知如何接话,长久以来的自言自语让我失去某种能力,好像狼群里长大不懂人类语言的孩子。我只是摇头,笑。   灵子也笑,拉我躺在草地上,随意地问:“你是哪个初中毕业的呢?”   “天源。”我简单地答。   灵子却惊喜起来,“天源?那你一定认识罗浩啦,据说又帅又酷,他做的那个网站很有名气呢!”   我哼哼着不屑:“他啊,除了名字跟罗胖子只差了一个字,还可以接受,其他一无是处!经常逃课,顶撞老师,穿拖鞋上体育课,把女生的情书扔进垃圾桶,吃完饭不刷饭盒……”   我不知为何就开了闸门喋喋不休起来,歪过头却发现灵子一脸花痴相,听得很入神。   我轻轻推她:“你可不要喜欢上他才好,那么糟糕的一个人。”我这样说着难免有莫名的心虚,以至于脸上发烫。   灵子却眨着大眼睛笑嘻嘻不回答,也歪过头来,问我:“卡拉,你家里是做什么的呢?”   这样的问题也不假思索就问出口,她那样心无城府,而我却心惊肉跳,张口结舌,像心里最隐暗的角落被人拿了探照灯一遍遍扫过。最后还是咬了咬唇,告诉她:“我妈妈是替人算命的,别人叫她吴神婆。”   灵子愣了几秒,那段空白里我有些后悔,我想我是在亲手葬送这份初现端倪的友谊。可灵子已经把手掌伸到我面前,一脸兴奋地央求:“你妈真酷啊!你也一定懂得不少,帮我也看看相吧。”   我犹豫着拉过她的手,瞄几眼那些细细的掌纹,认真说:“你是金公主命呢!”   灵子一脸诧异:“有这种命吗?好像只听说过金命水命什么的。”   我说:“你是金命的公主啊。好得不能再好了。”   灵子就咯咯笑起来。我也跟着笑,心里狠狠鄙视自己刚才那些讨好的话。   我就像一只仰着脑袋摇尾乞怜的小小狗,等待别人施舍一份友情。      在接下来的班级自我介绍中我被糗住。我站在讲台上微扬着脸小声说:“我叫杨卡拉……”讲台下就笑倒了一片,声声起着哄:卡拉是条狗哎!甚至有男生冲我长长地伸出舌头,我想如果他们有尾巴,也会冲我卖力地摇摆。   灵子忽然就拍了桌子,在所有人的目瞪口呆下站到讲台上,说:“大家知道卡拉·杨吗?”灵子侃侃而谈,把那位举世闻名的音乐指挥家的辉煌成就向全班同学普及了一下,于是我的名字在她口中顿时充满西方艺术色彩。我的外号从“卡拉狗”变作“卡拉扬”。   最后灵子拉着我的手,在一片惊叹中昂首挺胸走下讲台,我露着虎牙偷偷笑,有朋友原来这样的好。   而我和灵子的缘分竟真的强烈到躲也躲不掉,先是成了同桌,后来竟又被调配到同一寝室,睡在对床。      我常常想,上天是否觉察到了以前对我的不公,于是大大地补偿我,在十六岁的那个秋天让灵子晕倒在我眼前,于是我才有了这第一份友谊。我那样庆幸感激,像守护一枚卵一样呵护着它,小心翼翼,诚惶诚恐。 3   只是,那样的年纪里,友谊并不是唯一。而灵子对罗浩的喜欢我从一开始就明了,却不曾想她会那样的执着勇敢。   灵子在球场上拦住他,在许多诧异的目光里说:“罗浩,我喜欢你。”他却不看她一眼,捡起球继续运球,上篮,然后走掉。   灵子说:“卡拉,球衣借我。”第二天她就罩了我压在箱底那件宽大的蓝色球衣站在球场上频频张望,几个男生嘻嘻哈哈逗她,罗浩却没有出现。   灵子又去他的网站,那些帖子都看不懂,全在讨论一些代码程序,却挨个做了回复,通通只是一句话:灵子喜欢罗浩!然后她的ID被封了,那些毫不含蓄的热烈表白也被屏蔽掉。罗浩主动找过来,不耐烦的问她:“同学,你很无聊是吗?”   灵子仰着脸对他笑:“我就是无聊啊,只要谈一场恋爱就会充实不捣乱了。”   罗浩把脸贴下来,一只胳膊抵在墙上,灵子就被逼到墙角,那么近的距离里,呼吸相闻,她看到罗浩的胡茬子黑黑密密,如果吻下来,会不会扎扎的呢?   只是那胡茬子和他热热的呼吸已经越来越远,只留下一句:“还是找别人吧,因为我不像你这么无聊。”   灵子跟我说这些时有些沮丧,但最后还是眼神坚定地告诉我:“卡拉,我不会放弃的。”   那是足足一个学期的死乞白赖,无所不用其极,终于终于,在寒假的第二个星期她得到罗浩肯定的答复。他说:好,就这样吧。   那次她把电话拨到他家里,一个老奶奶接的,灵子甜甜地说:“奶奶,麻烦找下罗浩。”   罗浩刚接过话筒她就大声喊:“我喜欢你——”   罗浩清了清嗓子,然后机智地应对:“你把电视机声音开小一点,说的什么都听不清。”   灵子就咯咯地笑,她知道罗浩奶奶一定没走远,于是趁火打劫:“你答应做我男朋友吧,不然我可要每天电话骚扰你咯!”   那边静了静,然后说:“好,就这样吧。”电话被挂断。   不论如何,她只当罗浩已经答应了她。他是要一言九鼎的!   罗浩竟也真的没有食言,在新学期来到时,开始吃掉灵子买给他的早餐,开始接过她守在球场边上及时递过去的湿巾,有人指着灵子问:是你女朋友吧?他也认真地点头。   那些日子灵子总在五班的门口出没,等罗浩下课等罗浩吃饭等罗浩去打球。我恢复到独来独往的状态,但还是满足的,起码和灵子还是那么亲近,可以分享她与罗浩的那些的甜蜜忧伤,在课堂上的窃窃私语里,在熄了灯的寝室里。   我从窗口里望见他们挨得那么近的肩膀,浅浅微笑,有深深的祝福也有小小的妒忌。 第7章 骑扫把的天使(2) 4   时间辗转,已是高二上学期,秋天剩下一只尾巴,还在摇来摆去赖着不走。校园里的梧桐每天都飘落好些大大的叶子,如今只挂一树青荔枝一样的果子。   宁静又凉爽的周日午后,只有我甘于寂寞地留在寝室,趴在床上,嘴里咔嚓咔嚓扼杀着薯片,手上哗啦哗啦翻着一本《青年文摘》,每买到新的一期首先要翻到的自然是笑话那页。   手机响的时候,我正笑得欢,把薯片碎屑喷得满床都是。   屏幕一闪一闪是灵子搞怪的笑脸。她现在该和罗浩在一起吧,怎么会忽然想到我?莫非又是哪科周一该交的作业忘了做,要我帮忙补上?我翻过身按下绿色的接听键,那边惊恐慌张的声音就传过来:“卡拉,快去找罗浩!快点儿,我被绑架了!”   我还未消却的笑就僵在脸上,使了好大力才把卡在嗓子里的薯片咽下去。“灵子,你在哪里,我去救你!”我边嚷边下床,拉开床下的衣柜胡乱翻。   “不要问了,你去找罗浩,让他给我回电话……”似乎电话被抢走,灵子尖叫了一声,那边传来一个男声:“要敢报警,后果你知道的。”冷静沉稳,没有大声吼也没有奸声笑,连威胁也是语气淡淡,点到即止。   “好,我不报警,但你不许……”电话已被挂断。我终于从衣柜底下翻出一把藏银的小匕首,是吴神婆在高一开学送我来时特意放在那里的,说可以辟邪驱鬼。我光着脚丫踩进旅游鞋,朝男生宿舍楼狂奔出去。嘴角还沾着淡黄的薯片碎屑,短发兀自凌乱。      “罗浩——罗浩——”我站在楼下大声喊,喊了几遍四楼的某个窗口才探出一只脑袋,不耐烦地看我一眼又缩回去。他总是这样,好像我欠了他一条命。   于是我仰起脖子,眯着眼睛,声嘶力竭地喊:“灵子被绑架了——”   这下子许多个窗口都探出脑袋来,不友好的声音钻进耳朵。   “这不是高二一班的卡拉扬吗?”   “平时黏着咱们校花,怎么今天又来找校草?”   “别瞎说,听说她老妈鬼魂附体,脑门上有一只鬼眼,小心收拾了你!”   那些窗口像一只只小喇叭,嘈杂的嬉笑被扩大了无数倍,在头顶上不断炸裂开来。   我的心灼热地疼,不为这些习以为常的言语,只是明白多耽误一分钟灵子就多一分危险。我还顾忌些什么呢?迈开脚猛地冲进男生宿舍楼。身后是传达室里大爷的喊声:“哎,同学!女生止步!”   难为大爷这样火眼金睛,我短短的头发,蓝色的校服,和跑得并不优雅的姿势,哪里会像一个女生?!   我刚冲到一楼半就被一条长胳膊拽住:“杨卡拉,灵子呢?”   是罗浩,他正拧着眉毛高高地俯视我,近到无间的距离里熟悉的气息引诱我的思绪胡乱飘飞,可是,这实在不是走神的场合,我跺着脚,呼啦啦喘着气把手机递给他,越是急越是难以成句:“被,被绑架了……要你回她手机……”罗浩真是穷,连手机都买不起,绑匪能从他身上勒索出什么呢?   电话通了,我瞥见罗浩脸色暗淡下来,只对对方说:“我马上过去。”然后几大步就跨下了那些台阶。我跟在他后面像一只笨拙的小狗,气喘吁吁力不从心,恨不得自己蜷作一团一下子滚下去。   我们刚下楼就被追上来的大爷拦住,大爷瞪着我一脸严肃:“哪个班的?跟我去一趟教务处!”   我该怎么办?我想求他,告诉他等我回来即使开除我也无所谓,可是现在,除了去救灵子我哪也不会去。我迈开并不长的腿准备逃掉,手腕却忽然被死死抓住。   还是晚了一步,我逃不掉了!可是我立刻从这样绝望的情绪里挣脱了出来,因为我已经冲出了男生宿舍楼。罗浩正抓着我的手腕大步奔跑,我抬眼望他,可他根本不看我。   我们一直跑到校门口,他才松了手,说:“你回去吧,手机先借我。”   “不行,我要去救灵子!”我这样说着罗浩已经拦住一辆出租车,敏捷地钻进去,毫无商量余地的把我扔在原地。         5   我碎碎地祈祷,念了佛祖保佑又念阿门阿门,信仰混乱,目的单纯。我只想灵子平安无事。可自己的大脑却背叛愿望,抑制不住地联想出很多不好的画面,假象里已经怕得流了一脸泪。   我趴在驾驶座的后面一遍遍央求司机:“拜托您,再跟紧些再跟紧些。”前面的出租车里罗浩似乎在讲电话。   手腕隐隐的疼,举起来看,被罗浩握过的地方留下紫红色的印子。还是迅速放回兜里,用力攥紧那把小小的匕首,后视镜里我的表情决绝得可怖。   我想,为了灵子我可以奋不顾身。      是一处废弃的厂房,周围的旧楼也在拆,残砖碎瓦把本就狭窄的路挤得几乎不见,四处荒凉无人迹。出租车在离厂房还有段距离时已无路可行,不得不停下。   司机大哥问了几遍我来这里做什么都被我搪塞过去,下车前他还不忘好心地叮嘱:“小姑娘,这一带这么荒凉,要注意安全呐!”我来不及说谢也来不及去拿找回的零钱就撒腿跑开,前面那辆出租车已经掉头回来,罗浩却不见了踪影。   旧厂房的门窗都已坏掉,风在里面空荡荡地来回,地面是厚厚的废旧棉花,已经被踩得紧实又肮脏,我的脚步搅动起浓重的霉气。似乎有细微的响动,我慌张地拔出小匕首,四顾着大口喘息,像阴天里极度缺氧的鱼,努力忽扇着腮瓣。忽然听到有人在身后说:“怎么?来的不是罗浩,却是一个小丫头。”   是电话里那个声音,冷静得仿佛没有一丝凶狠残忍。   他戴着一张缀满亮片的紫色狐狸面具,很高,穿黑色的运动装。身后站着一个矮些的人,却更加壮,也遮着面具,是一只绿色的青蛙。一场万圣节一样的绑架。   “灵子呢?快放了她,不然,不然我……”我晃了晃手上的小匕首,手心里全是虚汗。却似乎听到那狐狸面具笑了一声,他远远地望着我,语气依然平静:“回去让罗浩来,这件事你解决不了。”   “你要多少钱,我给!”我急急地喊。   狐狸面具又笑,迈着大大的步子,向厂房后面走去。      我的心突突直跳,一脚一脚,绵软得似乎没有着落。亮闪闪的刀尖慢慢逼近,抖抖的就要触及狐狸面具的后背。刺耳的声音却在此时猝不及防地响起来。 “你报的警?”狐狸面具陡然转过身,眼里的愤怒像两把熊熊的火炬,透过面具烧得我浑身一抖。那只青蛙已经捏紧了我的手腕,匕首落在棉花上,悄无声息。   “我们走。”狐狸面具对青蛙打了个响指示意离开,那只粗暴有力的手才松开。同一只手腕上又多出几道紫色的印痕,火辣辣,像几簇恶毒的小火苗。这一次连骨带肉地疼。   我没有罢休,忽地一下死死抱住了狐狸面具的腰,脸抵在他的背上嚷:“带我去见灵子!不然谁也别想离开!”青蛙的大手又抓过来,像两把钳子夹住了我的肩膀,碎裂一般的痛,我感觉到自己的手臂在慢慢松开,坚持得越来越无力。   “带我去见灵子……”我咬牙说着,指甲隔着薄薄的衣服陷进他的腹部。   那个时候我开始后悔,后悔总是那么及时地修理掉我的指甲,不然这样的时刻它该是多么好的武器。   “好了!带上她吧,再不走真要出事了。”狐狸面具终于发话,无奈地掰开我的手。      青蛙咬牙切齿地说了句“多事!”然后在身后重重搡了一把,我就踉跄了一下跟着他们往后面走。厂房后墙没有门,一整片光秃斑驳的墙面上只有角落里开了一扇小气窗,窗口已经架了一只长梯子。   我跟着颤颤爬上去,蹲在小小的窗口里俯视着这三四米的高度,怯怯的。秋日的天空蓝得清澈,地面杂草丛生,这景象好似曾经有过,不知如今给我一只扫把我是否就可以飞得起来?   一只手忽然从身后推了我一把,不耐烦至极地低吼:“快跳!”   于是我的身体就轻了,像来不及张开翅膀的大鸟,向地面急速俯冲下去。风扑面而来,警笛声越来越近。   只是有个黑色的身影在移动,紫色面具上的亮片一闪一闪。他只有0.01秒的时间去思考,可那0.01秒他已经在奔跑。   我软软地落在他身上,只是右腿膝盖露在了外面,与地面接触的一瞬,有种震裂的感觉。还未反应过来疼,已经被拎了起来。青蛙伸手拉起地上的人,问:“没事吧?”   狐狸面具看了我一眼,才说:“没事。”   他们从高过膝盖的草丛里拽出一辆摩托车,白色的机身,白色的座椅。像王子的白马,可惜骑在上面的却是绑匪。   狐狸面具在身后把双手搭在青蛙的肩上,我便被罩在中间,所有感官无处安放,只在车发动的瞬间,猛地吸着鼻子,遗憾那么好闻的味道,却是出现在这样的情境下。      已经黄昏,摩托车驶往更加荒凉的地方,警笛声早已淡去。此去凶吉未卜,或许我已是第二个猎物,却带着义无反顾的决心一路走下去。   他们把我送到一个偏僻的火车站。狐狸面具对青蛙说:“给她买张回市内的票。”我惶惑着要质问,狐狸面具便把手机递过来,说:“你朋友已经安全了,你可以打电话问她。”      白色的摩托绝尘而去。好闻的尾气里两张面具在他们身后飘飞起来,紫色的狐狸和绿色的青蛙。   这究竟是一场怎样的绑架?我捏着一张回市内的车票,膝盖开始痛起来。表面破了一块皮,白细胞前仆后继而来,封堵着已经快要凝固的出血口。而它的内里恰如久旱的大地,龟裂出清晰可见的缝隙。    第8章 骑扫把的天使(3) 1   距离绑架事件已经半个多月过去,天开始冷起来,已经嗅得到冬天逼近的味道。   灵子坐在校门口的大石碑上,双腿晃荡着,长发迎风飞扬。夜色被路灯的光稀释,整个校园陷在晚自习的宁静中,远远望过去,那么多明亮的窗口,窗口里有那么多伏案用功的小黑点。其中五楼左数第三个窗口里,有一个黑点叫罗浩。   原来远远看去,他与别人并无什么不同,可是某些人却偏偏把整个心不留余地地交付给他,像个傻子一样,跟在他左右,患得患失。   我向着灵子急匆匆走过去,只恨自己步子太小,速度太慢,而到了跟前又发现这石碑那么陡峭又高大,我张开四肢以极不优雅的姿势向上爬着,终于惊动了坐在上面目光呆滞的可怜人儿。   “卡拉,不要上来!”灵子大嚷着制止我,她手边几个空的啤酒罐子吭啷啷滚下来,刚巧砸到我的头上,罐子里残留的液体顺着我的头发流到脸上,闻起来苦苦甜甜的,像爱情的味道。   灵子一纵身轻盈地跳下来,小脑却被酒精俘虏,身子一歪倒在地上,还在咕哝着:“我不能让你再受伤,绝不能!”我去扶她,她就顺势坐起来,瘫软地靠在我身上,脑袋也沉沉搭到我肩上。   这种被需要被倚靠的感觉让我忽然变得坚强高大,甚至努力挺直了腰,即便肩膀已经酸痛,仍想只这么坐着靠着,静默着,一辈子不再挪动。   灵子抱紧我的手臂,只一会儿我便感受到整个胳膊的濡湿,她哽咽:“我好辛苦,爱得好辛苦,猜得好辛苦。”   “不要猜了,罗浩喜欢你的。知道你被绑架时他那么急……”这不是单纯的安慰,罗浩当时的表情只有我目睹,我看得出他自心底而发的在乎。   灵子苦笑:“卡拉你不懂,你不懂……”   可是她自己又何尝懂得。      灵子那一跳崴到了脚,我扶她回寝室时已经快要熄灯。于淼淼和潘毓已经在床上。潘毓架着眼镜背单词,于淼淼正在抹一层淡绿色的睡眠面膜,看到醉醺醺的灵子捂着鼻子皱眉:“臭死了!”她整张脸像一枚嫩绿的水果,不屑的眼风从床上瞟下来。   灵子刚要发作,被我拦住。然后寝室的灯就灭了,寂静的黑暗里,我在轻手轻脚地动做着,像一只鬼鬼祟祟偷腥的猫。   第二天早上,于淼淼一瘸一拐地走进教室,手里的香蕉皮吧嗒一声摔在我的课桌上。那是昨晚熄灯时我放在她床梯的下脚处的,没想到竟真的摔到了她。我并不是那样大胆又好惹是生非的女生,我只是不喜欢她在灵子那样狼狈的时候用她一贯的恶毒口气落井下石,于是就那么莫名地有了勇气和智慧,想要小小教训她一次。   灵子没等我出声便低低吼了一声:“你给我滚远点儿!”   “有本事害人,没本事承认吗?!”于淼淼尖厉的声音把教室里的目光都扯过来。   灵子霍地站起来,把香蕉皮甩在她脸上,眼睛瞪得老大:“我再说一遍,你他妈给我滚远点儿!”   于淼淼被震住了,甩了头,一拐一拐地走开。眼神却恨恨地充满不甘。   灵子转回头对我树起拇指:“卡拉,干得不错哦!”我只浅浅地笑,把掉落在过道里的香蕉皮捡起来,心里并没有太多胜利的喜悦。      2   校门口,一辆红色保时捷张扬地横在那里,身穿黑风衣的女生倚靠在车门上,酒红色的卷发火一样燃着,□□镜遮住大半张脸,仍能看清鲜艳的唇,半支烟漫不经心地夹在指间。   她在周末回家的熙攘人群中看到罗浩,一只手举到头顶随意地弯了弯手指,罗浩便小跑过去,拉开车门,把她让进车里,自己才坐进副驾驶的位置。   车在一家豪华商场门口停住,两个人并肩走进去。那女人一身奢华,灼灼的妖冶,和罗浩的T恤牛仔多么不搭。罗浩在侧着头笑。他平素那么吝啬的笑容,此刻却洋洋洒洒地挥霍。商场的走廊华丽得不像话,穹窿似的顶棚上缀满闪亮的水晶,灯光投下来,宫殿一般堂皇。人却十分稀少,这样气派的场面普通人怎能不望而却步。   然后灵子出现,与他们相向而行,迎着面遭遇。   所有动作放慢,声音静止,这宫殿空荡荡的安静。那女生和罗浩依旧谈笑风生,墨镜已经摘下来,也是张年轻美丽的脸,只是覆了几层浮华。灵子扬着脸,挂上自认最为自信高傲的微笑,红黑相间的格子短裙扑扇扑扇,短靴在地砖上无声地敲打,她目不斜视,余光里却是罗浩的每一个细致表情。   只是,罗浩竟对她视而不见,陌生人一般走过。   我和灵子跟了一路,看了一路,蓄谋了一路,灵子用了那么久才鼓足勇气酝酿这样一场招摇的擦肩而过,难道竟没有走进罗浩的视线?不,他明明是看见的,他眼角闪过的一丝惊讶我捕捉到了,灵子也是看见的吧。   “可是,又能怎么样呢,惊讶又不是愧疚又不是心虚。我没有任何理由责怪他的无视,他的形同陌路,他本就是这样冷淡的人,我早就看清了。何况我和他已经分手了。”回去的路上灵子这样回复我的安慰。   她说,被绑架的那个黄昏,她和罗浩已经分手。   我这才明白灵子这些日子的憔悴,也明白她所说的“你不懂”,原来罗浩的心并不是我们看得那样简单,这个妖冶的女生便是佐证。不知为何我的心竟痛起来,痛过从前任何一次。      第二天灵子一下午不见人,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因为上次的绑架事件我仍心有余悸,却更是不敢报警,提心吊胆面色冰冷地坐在课堂上,听不进一个字句。直到晚自习铃声响过两遍,灵子走进教室时,我的肺部终于缓缓吐出一口悠长的气。   几十双眼睛齐刷刷盯住了灵子,一直将她目送到座位上,我却不管,抓着她的肩膀说:“以后不管去哪里,一定带上我,不然我会心脏衰竭而亡的。”   “我去做头发了,怕你嫌闷,才没有叫你。”灵子努力微笑,摆出臭美的姿势问,“怎么样,好看吗?”她满头酒红色的卷发散发出浓重的药水味,熏得人想要流泪。   从来都是自信满满灵子,怎么会模仿那个女人?!我淡淡摇头:“还是直发好看,这个样子有些俗气。”   “有些人就喜欢这样俗气的,怎么办?”灵子苦笑。   “灵子,罗浩下午来找过你,他说……”我小心翼翼尽量把罗浩的名字说得很轻,还是不可避免地触痛了她的神经。她用力抽出一本历史书哗啦啦地翻,像要把每一页都扯下来一般。我的话就夭折在这巨大的噪音里,默默转过头把替她抄好的笔记□□她的书架。      如果我再聪明一点儿勇敢一点儿执著一点儿,我一定会将这句话说完,即使灵子将整本书都撕烂也阻止不了。可是我就是不够,不够聪明不够勇敢不够执著,以至于不够让人去爱。   下午罗浩过来的时候还未发话已被我的质问震住,我说:“罗浩你个胆小鬼,那天下了车你去了哪里?!”   罗浩用俊朗又冷漠的眉眼瞪我:“这些都不重要,你只要告诉灵子那天不是我报的警就好,其他的顺其自然。”   “罗浩,你太让我失望了,你答应过我会对灵子好,却和别的女生出双入对!”我的眼泪掉下来,仿佛失恋的人是我。   可是罗浩明明答应过我的。那个漫长又酷热的暑假,我在他家楼下等了那么久他才肯屈尊下楼见我,然后冷冰冰地说:“杨卡拉,我说过请你离我远一点儿,也离我的家人远一点儿。”   我可怜巴巴望着他:“我会离你远远的,只要你和灵子在一起,她追你半年,你总该有所感动。”   “杨卡拉,你怎么还是这么傻。”他这样说时语气已经柔软下来,眉头里纠结着我读不懂的愁绪,不等我再哀求已经转身上楼,脚步重的整个楼都跟着震荡,然后他在三楼喊我的名字,抛下一把遮阳伞。   我倔强地不去捡那把伞,一直一直盯着他的窗口不肯离开,直到双腿瘫软失去知觉。醒来时我躺在罗浩的小床上,他正用冷水洗毛巾,想要替我敷额头。看到我睁开眼,却一把将毛巾摔在地上:“杨卡拉,你到底想怎样?!”   “我只想你跟灵子好,就算是试一试也好,或许,相处一段时间你就会发现她的好。”我心里绞痛,像无数匕首在剜,可还是说下去,“灵子是我最好的朋友……” “如果这样你能好过一些,我可以答应你。”罗浩这句话是咬着牙根说出来的,之后我撑着仍晕乎乎的脑袋下楼,他不送我,在我身后哐当摔上门。走出很远,我才回头偷偷看一眼他的窗口,那里还挂着我为他折的风铃,在燥热的空气里安静一如曾经的我。 我在他家楼下的那个街角上带着微笑悄悄落泪,我终于战胜内心那隐秘的矛盾挣扎,将我最在乎的两个人拉到一起。我不知道对错,但我坚信在细水长流的时光里罗浩一定会喜欢上灵子。她是那么好的女生。而此后灵子的欢声笑语里亦会带着罗浩的讯息,我只要在一旁静静聆听就好。既然答应要离他远到天涯海角,我只能从旁侧获悉他的一切,这是我无法逃避的小小自私。      那个暑假过后罗浩真的答应了灵子,我本以为终于为灵子做了件美事,即便她永远不会知道也无碍我的满足,可如今还是陷她于痛苦。罗浩的爱情总让人受伤。   可是此刻发怒的人却变成了罗浩,他又一次捏紧我的手腕,质问:杨卡拉,你竟然跟踪我?你越来越不可理喻!   我看着他的背影离去,带着凛冽又伤感的痕迹,忽然蹲在地上无声地哭起来,想爱不能爱,想成全亦不能成全的苦,有谁知道? 第9章 骑扫把的天使(4) 3      流言蜚语不知何时已经四溢开来,谣言说,我和灵子是拉拉,晚上睡一张床,在毯子下卿卿我我。不需怀疑,这样恶毒又低俗的话一定是于淼淼散播出去的。   灵子的斗志依然昂扬,她紧紧攥着我的手,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在我额头上吧唧地亲了一下。然后瞪着于淼淼说:“这样满意吗?要不要算你一个?”   于淼淼又挑错了时机,还不知死活地嘟囔着:“怪不得罗浩不要你……”   灵子浑身一颤,像哪根神经被刺到,一把扯起于淼淼的头发往墙上用力撞过去。我抱着她的腰却拦也拦不住,班级里混乱起来,尖叫,嬉笑,是一片唯恐天下不乱的兴奋。      考拉敲灵子的桌角时灵子正在给她那一头卷发抹定型水,这头发一时不打理就乱蓬蓬像一堆草。考拉把她叫到走廊里,语气不敢太重,甚至略带恳求,他说:“殷灵,我答应殷局长照顾你,你有什么要求也尽量满足,排座位调寝室,哪一样不由着你来。但你也不能太过分,逃课,喝酒,头发染得这么扎眼,这次又把事情闹得这么大,你这样会让我很难做。”   我的座位临着走廊,这些话断断续续传进耳朵,忽而就让我有些暖暖的想哭,原来我们的那些小缘分都是灵子有心的安排,坐同桌睡对床,都是他央考拉给她的优惠政策。   “殷灵你去给于淼淼道歉吧。”考拉好言好语游说。   我知道灵子确实不想为难他,他妻子常年躺在病床上,他每天便在医院和学校之间奔波来回,总是一副疲累不堪的样子。灵子总说,他虽不是个称职的班主任,也算是个重情义的丈夫。于是我听到她说:“马老师,对不起。你可以惩罚我,我不怨你,但请不要干涉我。”   我看她昂着她酒红色的头发走进教室,对我眨了眨眼,便觉得世界依旧美好,即便会失恋,即便有恶女寻衅滋事,即便背后的翅膀永远难以生出。   灵子对考拉的道歉是出于尊重,但行为谁也控制不了,甚至是她自己。于是某个周五的下午班级大扫除时,我和灵子又不见了。灵子答应过我不管去哪里都会带上我,她有不食言的义气,我便有永远相随的勇气。   灵子招摇的头发藏进帽子里,我们脚步猫一样轻盈伶俐。   一片别墅群的最边上,是座显眼的二层小楼,红色的尖屋顶像童话里住着公主的城堡。巨大的落地窗里,映出一个女子的轮廓,亚麻色头发编成两条粗粗的麻花辫,松散随意地搭在肩上,一身淡色棉布长裙将玲珑修长的身材雕琢得恰到好处。我心里咯噔一下,她明明就是那日商场里妖娆热辣的女人,何时又清丽如江南小城里的浣衣少女。   灵子瞥一眼自己依旧鲜艳的酒红色卷发,忽然泄气,连模仿都跟不上拍子。她看到罗浩走进去,便转身离开。我知道这些日子贼一样的跟踪该结束了,对手是百变的妖精,她的凡胎肉身怎么斗得过?   还需要怎么证明呢,费劲心机的设计,演戏,跟踪,种种种种只得出这样残忍的结论——他不爱,他的确不爱。灵子一把扯掉帽子,甩甩头发,大踏步离开。   只是她不会知道急着脚步跟在她身后的我一路上都在强忍着泪。      理发师很帅,握着剪刀问灵子:“要剪掉多少呢?”   “能剪掉多少就剪多少吧。”灵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神坚定。   “新烫过不久的吧?有点儿可惜。”帅哥捏起一缕,替她犹豫。   “不能剪的话我换别家。”   酒红色的卷卷曲曲开始决断,分离,然后簌簌落在地上。那是她身体的最末梢,那些蛋白质本就麻木,又在染色变弯的过程中死去,可为何每一刀下去,我仍旧看得到她忍痛的苦涩呢?   4   灵子顶着黑色的短毛寸回去时,顺便买了一袋子薯片给我,她知道那是我最喜欢的零食,而今她也试图验证咔嚓咔嚓声里所有烦恼是否都会被咀嚼掉。   只是,这个实验是信则灵的药,不是人人有效。   灵子塞一把薯片进嘴里:“一切都过去啦,从此公主和王子各自过着幸福的生活。”   各自幸福,也是好的,比起一起痛苦不知好了多少倍。可是,要真的幸福才好。      晚上于淼淼在寝室里折腾出花样繁多的噪音,脸盆拖鞋书包摔得当当响,她额头上那块伤被隆重地裹了一层又一层。我和灵子盘腿对坐在床上猜单词,谁猜对了就吃一片薯片。咔嚓咔嚓,所有青春里的痛都咀嚼掉,咔嚓咔嚓,于淼淼的噪音也消失掉,咔嚓咔嚓,是卡拉扬的指挥棒点到了沙锤手。   白天时考拉又找她,说:“于淼淼把事情闹到校长那里,看来得让殷局长来一趟,两家家长坐下来好好谈谈,估计就没什么问题了,怎么说也要给殷局长些面子。哎,你看看你那表情,你可不要不在乎,背上处分总不是什么好事儿。”   灵子说:“他很忙,没空管我的事。再说我和于淼淼之间的事,跟家长有什么关系。”   考拉无奈,叹了口气:“那我亲自给他打电话好了。”   灵子不耐烦起来,扔了一句“你爱给谁打给谁打”,扭头就走。   “他不会来的,我算死了他。”灵子说,曾经有一次她被人砸破了脑袋,他也没出现过,他堂堂公安局长,人命关天的大案要案一摞摞摆在案头,轻重缓急地排下来,她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几乎不入法眼。即便那是亲生女儿的事。      第二天中午放学时有一个帅气高大的男生来找灵子,他敲着灵子旁边的窗户,对她勾了勾手指。灵子笑起来,“就知道殷大局长一定会派他来。”   灵子欢快地拉起我:“走,今天有人请客,吃大餐去!”   “新认识的吗?”我看看窗外的人,摇头,“我还是不去了,做电灯泡很耗能的。”   灵子大笑着起来:“是我表哥啦。”又鬼头鬼脑地附在我耳朵边说,“还没女朋友呢!”   她硬是把我拉了出去,然后意味深长地介绍:“卡拉,我最好的朋友,”又转向另一边,“这我表哥,单身男人易浅寒。”      我们去了学校附近的餐厅,易浅寒简单几句,轻松要到一个楼上的包间,远离楼下的嘈杂。只是包间里是十个人的大桌子,我和灵子坐在一边,易浅寒远远地坐在对面,他隔了桌子盯着灵子的头发问:“怎么,又想不开?”   “怎么样,殷局长交给你的任务搞定了吗?”灵子撇撇嘴扯开话题。   易浅寒说:“她妈妈人不错,我替你道了欠,就没什么了,还说你和她女儿性格很像,说不定能成为朋友。”   “什么,道歉?你有没有搞错?!”灵子的嗓门忽然高起来,“叫你来是灭她威风的,居然道歉,脑子坏掉啊你!还说我和她很像,明摆着侮辱我嘛!”   易浅寒替我和灵子掰好方便筷子又蹭掉了上边的毛刺,用桌子转过去,等她说完,才隔着桌子平静地看着她,他不笑,可眼神里已满是温柔,以兄长的沉稳口气说:“灵子,明年我就毕业了,以后不会总在你身边,你要学会照顾自己,少惹是非,不要轻易树敌,感情的事也不要太过勉强。”   灵子不言语,闷头吃饭。不时夹几只大虾到我盘子里,问:“够不够吃,不够我们再点啊。”    “够了,吃得很饱呢。”我看出她的不正常情绪。   她却说:“不行不行,我还没吃饱呢。”然后捧着菜单,一页页翻,又点了十几个菜,把一张大大的桌子都摆满,一个人大口大口吃。   易浅寒说:“我要破产了。”   灵子认真地说:“再不讹你,怕没有机会了。”鱼片芥末填进嘴里,眼泪光明正大地溢出来。我在桌子下握紧了灵子的手,很想告诉她:不要怕,还有我在呢。      易浅寒离开时,修长的手在灵子头顶摩挲,他说:“这片草坪快快长吧,长回原来的样子,我们的灵子也就长大了。”   灵子眼睛红得像玫瑰花蕾,倔倔地说:“我本来就是大人!”又拉起我的手,向易浅寒宣布:“你已经被开除了,想滚向哪里就滚去哪里好了,我有卡拉在身边!”   易浅寒转头看向我,说:“灵子有你这样的朋友很幸运,你们要互相照顾彼此珍惜。”   易浅寒白色的摩托车已经消失不见,好闻的尾气还在空气里弥漫,我却僵硬在原地,满脸是泪,寸步难行。   “卡拉,卡拉卡拉。”灵子晃着我的肩膀,我只听到自己微弱到无的声音:“你骗我的,根本就没有什么绑架,对不对?”    灵子不言语,我的整个世界瞬间崩塌。 第10章 骑扫把的天使(5) 1   易浅寒在食堂门口拦住我的时候,手里晃着那把小巧的藏银匕首。他说:“我回棉花厂替你找回来的,匕首不错,不过还没有开刃。”   我一把夺过来,转身要走,却被他拉住,“灵子不是有意骗你,她很在乎你这个朋友。”   我低着头抿紧嘴巴,如果可以我想把耳朵也闭上。我有两天不理灵子了,不理她滔滔不绝讲给我的笑话,不理她擎到眼前的薯片,不理她滴滴答答的眼泪。她从对面的床上爬过来,我便用毯子从头到脚把自己藏起来,任她怎么摇晃,狠狠勒紧心里泛滥的痛,一声不吭。   我的不理不是气,而是伤心。她不会知道我那时的绝望,当我站在旧厂房霉烂的棉花上,拿着匕首与他们对峙;当我从那扇小小的窗口里飞下;当我被摩托车载向未知的荒野。那些时刻我以为死亡已经临近,而那些恐惧里最强烈的遗憾却是我没能救得了灵子。始终,我是那么无用的一个朋友。   她更不会了解我在电话里知道她已经平安时,那种若狂的欣喜。所有绷得要断裂的神经一瞬间松懈,于是一直支撑着我站立前行的动力也消失掉,我在狐狸青蛙离去的尾气里摔坐到地上,再也不能起来。直到那个陌生又荒凉的小站里走出一个列车员,将我送到医院。   可是可是,原来这一切竟都是假的,只是一个谎言一场骗局一出戏。那只沉稳又冰冷的紫色狐狸就是易浅寒,他的白马一样的摩托泄露了秘密。他的声音眼神和身形,一一吻合。   为什么骗我呢?在不相熟的最初我也坦诚地告诉她,我的妈妈是吴神婆,即便那是我最不忍提的秘密。为什么骗我呢?怕她在绑匪手里有不好的回忆,于是我只字不提。或许我不提这就将变作永远的秘密。   一直以来,我把自己的地位放的很低,小心而卑微,可这不能成为被戏弄被欺骗的砝码。灵子,你伤害了我仅存的自尊,也辜负我用心经营的友谊。我怎能轻易原谅。      易浅寒没有放过我,几大步迈过来一只胳膊忽然揽住我的肩膀,将我拥在臂弯里向外走去。正是午餐的时候,校园里人来人往,很多女生盯住易浅寒看,我觉察到她们扫在我脸上不甘又妒忌的眼神。扭着身子挣扎,却听到他在头顶低低地说:“不要挣扎了,我不想再做出什么更过分的举动。”   “好,你放开我,我跟你走。”我不想做下一波谣言的女主角。可是易浅寒没有松手,长臂在我的肩上紧了紧,不出声。   进了与学校隔着一条街的咖啡屋,他才放开我,替我拉开一张椅子,把我按上去,绅士也霸道。问我喝什么,我扭头,他自作主张地点了两杯拿铁和提拉米苏。然后问我:“膝盖还疼么?”   本是不疼的,只是他说了,那根神经就被牵了起来,手下意识地放在右膝上,轻轻摩挲。似乎可以摸得到那根金属,支愣愣地长在皮肤下。   半个月前,这只膝盖里被□□一根钢钉,这是十七年里的第二次。当初骑着扫把从窗口跳下时它便折断过一次,从此脆弱不堪,阴天里也会断断续续的疼。   咖啡来了,易浅寒把一块方糖轻轻放进去,推到我面前,眼神温柔,全不似那日厂房里的冷酷愤怒,这种眼神我也曾见过,他便是这样看灵子的,怜爱关切都要从眼眶里满溢出来。他说:“卡拉,其实那天灵子本想告诉你真相,只是你因为她受伤住院,她很内疚,才一直不敢说。她怕失去你这个朋友。”   咖啡的香袅袅飘进鼻孔,只是,和那些我钟爱的味道仍是无法比拟,于是我问易浅寒:“有烟吗?”他显然愣了一下,皱眉:“你还是小孩子……”我执拗着伸着手,并且很不客气地打断他:“我十七了!”易浅寒笑,好像在旧厂房里我冲他喊“要多少钱,我给”时一样的笑,好奇又惊讶。   他终于从兜里掏出一包红塔山,递给我,我抽出一根放在鼻子下闻,新鲜的烟丝的味道。我说:“有火吗?”他为难:“这里不许吸烟的。”我急起来:“一口就好!”   烟燃起来,我递给易浅寒:“你吸一口,一口就好。”他奇怪地看着我,我焦急的语气一定很可怖,像毒瘾发作。他还是浅浅吸了一口,那一端明灭了一下升腾出缕缕白丝。   我用手摁灭那支烟,放在鼻子下贪婪地呼吸,神经顿时安稳下来,那些怨气委屈伤心如不肯安生的冤魂,一一被抚慰平定。   我的烟瘾原来这样重,却是一个不吸一口烟的烟鬼。   我抬头时碰到易浅寒专注的目光,他说:“卡拉,你真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    2   那天易浅寒告诉我,灵子央他演这一出戏只是为了考验罗浩。她总是觉得罗浩爱得不够用心,那样若即若离的似乎从未放进所有感情,所以笨拙得想了这个法子,想试探他对自己的真心。   原来我们都是没有安全感的孩子,灵子在爱情里怀疑猜测,我在友谊里胆小自卑。越渴望越脆弱,我们的不堪一击,只是因为太在乎。   易浅寒说:“灵子还是看错人,我只是在电话里说,你一个人过来,打赢了可以把人带走,没想到他居然报警,没种的小子。”我想起罗浩在出租车里那通电话,想起他的不见踪影以及刺耳的警笛,终于将整个事情经过串联起来,于是灵子的心寒也感同身受。   易浅寒说那个黄昏他看着他们警局里争吵。罗浩决绝地甩掉灵子的手,对她吼:“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   “没意思,没意思透了!”她也吼回去,“你都不肯为我冒一点儿险!”   那几个警察皱着眉头看他们,终于拉下脸来:“要吵架回去吵,下次不要这样了,谎报警情可不是闹着玩的!”   灵子瞥了他们一眼,不搭话,转过头盯着罗浩的眼睛,说:“不如我们分手。”然后听到罗浩字字清晰地回答:“好,就这样吧。”   好,就这样吧。   像一个圈,从哪里开始便从哪里结束。可这圈的直径还太小,怎么就到终点了呢。灵子一定后悔,不是后悔剖心置腹地爱这一场,而是后悔做了这个关于爱与不爱的实验。   假如一直那样傻傻地主动地恬不知耻地爱下去会不会更好一些,那样只要呆在他身边就满足会不会更幸福一些,那样不去计较他的冷漠淡然会不会让他更喜欢自己一些?   可是,追悔无用。他们的感情已划上句点。虽然我知道她那句“不如分手”也不过是想讨他一句挽留一句道歉一丝珍惜的表现。   这世界上很多东西是经不起揣测和考验的,她冒险做宫崎骏笔下的金鱼姬,却无幸遇到那般爱她的男生。于是她要勇敢接受考验失败所带来的后果,化作浪尖岸边的泡沫,和她的爱情一起幻灭。      只是,这样的真相让我惶惶不安。难道罗浩和灵子一起,自始至终只因为我当初的苦苦哀求?心里某块强装坚硬的地方突然软塌下来,好心成全却是将她推进火坑,愧疚漫过堤岸,整个心被咸涩的水淹没。我知道这种时候我再不能绝情地收起自己的肩膀。   回到教室时灵子正趴在桌子上午睡,短毛寸竖着活脱脱的假小子,我的桌肚里又有一颗红彤彤的富士。用尽力气,掰成两瓣,一瓣放在她的桌子上。灵子忽然就抬起头来,受宠若惊一样看着我。我就知道她根本不曾睡着,她忽然抱住我,小声说:“爸爸不要我,表哥不要我,罗浩不要我,我以为你也不要我了……”她的语气调侃,声音却颤抖。   原来我们都那么孤独,原来我们几乎是彼此唯一的依靠。那么,一定要紧紧抓牢,谁也不能丢了谁。      3   易浅寒来的次数多起来,灵子当着我的面打趣他:“目的不纯哦。”他浅笑,转过头看我,帅气成熟的脸让任何女生都禁不住浮想联翩。他带我们出去吃饭,请我们看电影,有时也骑着摩托载我们兜风。   有一个周末,说好要去易浅寒的学校参观,临了灵子却扶着墙一脸痛苦。这样老套明显的把戏谁都明白,可是我和易浅寒竟默契地不去拆穿。我坐在易浅寒白色的摩托车上,看灵子在身后欢快地挥着手,忽然觉得难过,有些事正在朝着我最不期望的方向发展,并且不可控制。      易浅寒喊:“卡拉,抓紧了!”我的手便搭在他的肩上,轻轻抓着他的衣服。   易浅寒所在的大学城和慧源高中隔着大半座城市,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我闭着眼睛,沉醉在摩托的尾气里。直到易浅寒轻轻摸我的头发,才觉察车已经驶进学校旁边的车棚里,易浅寒双腿支着地,正温柔地看我。   他们学校很美,即便在这样的冬季也看得出不俗的气质,像卸妆之后的女人,是最本质最原始的容貌。“果然是国家重点啊!”我啧啧赞叹。易浅寒就说:“不如你也考到这里?我和灵子说了,可那丫头不知用功,她说你的功课好,应该没问题的。”   我摇头,那似乎还是很遥远的事,我不是吴神婆,参不透那么多的变数。   易浅寒说:“我打算在这里读研了,如果你来,可以照顾你。”   我继续摇头,他该照顾的人是灵子才对。   灵子曾对我说过易浅寒对她的意义,这个大她五岁的男生,在她心目中足可以代替父亲,自她懂事起便细细微微地照顾她,给她一双修长又有力的手,给她温暖又冷静的眼神,给她宽容给她安全,弥补她那些缺失的爱和虚荣。   可是,他大四快要毕业了,灵子知道当初易浅寒大学报在这座城市,大多是为了照顾她,可是这种照顾不能无限延续,他有自己的理想自己的天地,更会有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家庭,灵子说:“我没有理由做禁锢他的枷锁,这个替身父亲早晚要离开的。”   只是灵子自言自语般喃喃:“以后在需要叫家长时该报谁的名字呢?在脑袋被人砸破时该呼喊着谁来替自己出头呢?在爱情里迷路时该扯住谁的手寻找方向呢?”   我很想告诉她不要怕,还有我在呢,可是一次次事实证明,这句话脆弱不堪一击,我什么都不能为她做。以为可以豁出一切去救她,却只是虚惊一场倒害得灵子在医院照顾我半个月;以为可以替她谋得一份热烈美好的爱情,仍旧将所有人陷进痛苦。   我这样笨,还能为她做什么呢?      易浅寒看着不言语的我,停下脚步,扳过我的肩,半蹲下来,说:“卡拉,不如做我女朋友?”   终于还是出口了,我究竟是惧怕还是盼望?   心突突跳起来,我直直梗着脖子,怕一不小心就点了头或是摇了头。那么不表态是默许还是拒绝?我承认我的心里真的有一丝怪异的情愫在鼓动,我喜欢他的摩托喜欢他吸过的烟,喜欢他温柔的眼神细细的照顾,当然那样帅气的脸高大的身材谁也没有理由抗拒,可是这些加在一起就真的是喜欢他了吗?   未免有些淡,像他为我点过的拿铁,不够苦也不够香。   只是我仍旧理不清时易浅寒已经揽过我的肩,说:“当你答应了。”居然,我也没有反驳,仰头看着我们身高的差距,就如对彼此的感情差距一般。他都揽不到我的腰。      灵子却比我还要兴奋,在寝室里又跳又叫,于淼淼只是恨恨地瞥几眼,不敢言语,她额头上的伤才退了痂。   灵子说:“这下子易浅寒这家伙走不成了,他要乖乖留下来读研了!”我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可是哪里不对呢?这么完美的关系,稳定的三角形。 第11章 骑扫把的天使(6) 4   下了冬天里的第一场雪,空气里的浮躁被雪片压下去,再过一个学期就要高三,大家变得更用功。灵子的头发长了许多,细碎得遮到了眼。易浅寒说,等它长到原来的样子灵子就长大了,那么,成长,似乎是件很快的事情。   我在某个月末回了一趟家,拿几件冬衣。吴神婆总是打电话让我回家,但自己从不来学校,除了高一开学那一次。她只说太忙,可我知道她在说谎,我长大的过程中她的谎话越来越多。关于天使关于翅膀关于那只大灰狼,她像对待那些来看相的客人一样对待我,给我虚幻的答案,看似充满希望,其实除了谎言还是谎言。只是,谎言出于善意我便无法去责怪,她不来看我,并不是不想我,她只是不想我被嘲笑被连累。      不知为何,自从上了高中,便觉得家里的院子连同整条巷子都变小了,虽然我的身高从初三开始就始终停留在一米五九的尴尬数字不曾变化过。那样小的院子里,我看到她急匆匆地迎出来,全身上下是有些陌生的沧桑衰老。   她拉过我的手揉搓着,问:“冻坏了吧?”我摇头,看到空寂的小院里残败的迹象,问她:“家里怎么了?”她的笑淡下来,说:“进屋说,外面冷。”   她老了,口齿不那么伶俐思维不那么敏捷,说错了话,被人砸了场子。她边给我叠着那些新买的衣服边说:“今年流行桃红色啊,妈给你买了桃红的马夹,一会儿试试。”这些年,她总是给我买许多新衣服,她怕我被孤立怕我自卑,于是拼命打扮我教我走路要昂着头。可是学校里大多时间是穿着校服的,她的苦心并无太多作用。   我拉住她:“妈,不如换一行。现在没人信这个的。”她怔了怔,说:“是啊,最近也没什么人来,倒是工商局的人一趟趟检查,幸亏有你查叔叔帮忙。”   从我进门到现在,这个“查叔叔”已经被她提了十几遍,而每一次出口似乎都是自然而然的不经意。看来这个男人已经住在她脑子里了。   “叫他来吃个饭吧。”我突然说。虽然我的目的只是想替她把把关,看看这个男人是否是又一条大灰狼,但脸色和口气竟都不自觉地冷下来,那是最不加掩饰的真实情绪。   于是吴神婆赶紧转移了话题,说锅里蒸的鱼该好了,快速进了厨房。   我怔在原地,开始挣扎矛盾。   我只在家里睡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就回学校,而关于“查叔叔”的话题终于还是无疾而终。离开的时候,瞥见那个红色的功德箱,被扔在院子的角落里,油漆斑驳,像那些褪色的旧时光。她送出来,一遍遍叮嘱:“注意膝盖啊……”每每说到我的膝盖她都会落下泪来,似乎全都是她的过错。我点头,转身也泪如雨下,其实从来不曾怨过她。   我没有告诉她,不久前我不争气的膝盖再次受伤,否则她的自责又要加深一层,而我对她那些默然又深刻的心疼又要多一些。         5   易浅寒再来时情形总是有些奇怪,他揽着我的肩,灵子拉着我的手。   我说:“易浅寒,这样不好看。”灵子就嚷:“就要这样就要这样,我们多和谐啊,我喜欢做这样的电灯泡,不过放心,不会做太久的。”她笑嘻嘻地扯着我的手晃荡,我在易浅寒的怀里莫名不安。   时间却有意淡化我的臆想,日升日落,一切安好。   灵子生日在周四,我们决定推到周末补过。那天易浅寒叫了两个朋友一起来,说顺便认识一下。一个黑黑壮壮的男生被易浅寒拉到我面前,易浅寒拍着他的虎背熊腰说:“铁哥们儿,熊仔。”熊仔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说:“嫂子,真对不住,那天有些急,怕节外生枝,下手重了些。”他粗粗的嗓子喊我嫂子,让我浑身一阵麻,勉强笑着,说没关系,心里凉意四溅。   “哎,熊仔是入戏太深嘛!”一个长发美女站过来,手搭在熊仔的肩上。   熊仔一脸幸福地笑:“我女朋友,田眉。”   我刚点头说你好,灵子便从背后跳过来,笑嘻嘻地各自打了招呼,就拉着我入座。   灵子许了很长时间的愿,蜡烛快燃到蛋糕上才睁开眼睛,摇晃的细细烛光里,隐约有泪光闪烁。蛋糕并没有吃几口,几乎都用来攻击,来来往往地砸着,像在挥霍着最甜美的时光。我被易浅寒揽在怀里或是藏在身后,保护得很周全,只露出一双眼睛安静地观望周遭异样的狂欢,易浅寒的身上已经惨不忍睹,奶油四处开花。   灵子抓着蛋糕上的那颗红心就奔过来,冲易浅寒嚷:“不要太偏心嘛,让卡拉收下我这颗心吧。”   易浅寒哈哈大笑,张着嘴巴让她塞进去,灵子却自己吃起来,吃得满手满脸都是红色的果酱,真像生啖了一颗心一般。然后就呼啦啦挥着双臂跳开了。   然后我们叫了更多的酒,所有人都喝多了,除了我,因为我的酒总被易浅寒挡下。他们在各自说着胡话却谁都不曾聆听谁。原来醉与不醉都是同一般的状况。   熊仔说:“哥们儿,我不能陪你读研了,以后你得照顾好自己,有需要的,尽管说,别说是绑架,上刀山下火海都行!”   田眉的长发披散在脸上,头歪在椅背上,喃喃:“熊仔,到底哥们儿重要还是我重要?”   灵子已经趴在桌子上没有声息。而易浅寒仍在一杯接一杯地喝着,我扯扯他的袖子,他转过头,眼睛有些红,然后张开手臂紧紧抱住我。   他的身体整个倚靠在我身上,很沉,田眉和熊仔在对面拍手,说:“Kiss嘛,来一个嘛!”   易浅寒就撑起身子,把一张帅气的脸覆下来,我木然地往后靠,直到无处可退。舌尖感觉到酒精的味道,混合着他唇边那些抹得胡乱的奶油,辛辣,香甜,有些冗长的吻。我的心打着如常的拍子,唱着绝望的调子,这是我的初吻,却在人前表演一样的发生,更可悲的是,那全然麻木的心跳。      后来去KTV,不为唱歌,只是找个包间借宿一晚。灵子却清醒过来,拿起麦克风一首一首唱,他们三个在轰然的音响里依旧入睡,我坐在易浅寒的怀抱里认真地听,思维清晰,心却混乱,似乎还有根小刺不停地在胸口扎。在一首轻柔若耳语的歌声里,我终于意识混沌起来。那时仿佛已经凌晨,我靠在易浅寒胸口上迷迷糊糊,只有耳朵仍不疲惫,感觉到歌声渐行渐远,模糊如身边人呓语。   醒来时,几个人东倒西歪,是极尴尬的睡相,我忽然尖叫,所有人被我震得清醒。   灵子不见了。   易浅寒按住我抖动的肩,说:“卡拉,灵子也许去洗手间了,也许先回学校了,你不要胡思乱想。”他走到角落里,我看到他在打手机,然后脸色暗下来,又回身勾着熊仔的肩讲着些什么,然后对我说:“你在这里等,我去你们学校找,熊仔先送田眉回去。”   我木木地点头。安静地坐下来等。可是我清楚地知道,灵子不会回来了。她这些日子里那么多怪异的举动终于有了解释,她看我和易浅寒的不舍表情,她凑在我和易浅寒身边不顾流言蜚语的三人行,她偷偷站在罗浩班级门口带着微笑的眺望,以及昨晚那个带着泪光的愿望和通宵的歌声……她早已预谋好离开。   可是,灵子,你究竟去了哪里?你忘记曾经答应过我,不论去哪里都会带上我吗?你怎么可以丢下我不管?!       第12章 骑扫把的天使(7) 1   一个星期过去,灵子的手机一直关机,她的座位和床铺保持着原来的样子,仿佛主人随时都会出现。已经报了警,仍旧没有一丝消息。一个魁梧威严的警官亲自把我们叫去问话,易浅寒说,他是灵子的爸爸。我这才恍然明白他为何眼圈红红,声音沙哑。   于淼淼终于在寝室里放声大笑,讥讽的话毫不避讳地说出口:“不知跟哪个小白脸私奔了吧?”她会在我值日时把桂圆壳瓜子皮扔得一地,会肆无忌惮地把我的脸盆用脚踢到一边。我并不接受她的挑衅,默默收拾一切残局,她说你没了殷灵就像瘪了的皮球,没有底气。   我笑笑,绕过她行走。不知她若看到我拿着匕首与人拼命的场面会如何。不是不勇敢,而是不屑。      铃声响过,卷子已经发到手里,这次期末考试注定要当掉。因为就在刚才我要关掉手机时不小心触碰了某个快捷键,我那少到一页都没有填满的通话记录就映入眼帘,除了家里的号码和灵子的手机,就只有一个陌生的139号码。我忽然意识到,罗浩的话是真的。   我在卷子上写好班级姓名学号,然后起身离开座位。许多人抬起头来,不解地目送我,他们一定在想平日那样默默无闻胆小听话的杨卡拉怎么会做出这样挑衅考场纪律的事。监考老师也拦住我,小声劝阻:“才开考五分钟,是不准离开考场的。同学,你认真答一下,没那么难的。”我深深鞠躬:“谢谢老师,可是我有很急很重要的事。”   那个和善的女老师最终还是摇了头,一副无可奈何的同情:“无论如何,开考十五分钟后才能出考场。”另一个男老师已经沉了脸守在门旁边,目光一次次扫过我的脸。   对于那些刻板又强大的规矩我们总是无力反抗,我重新坐了回去,没有再碰卷子,双臂支在桌子上盯着腕表上一秒秒跳动的数字,在十五分钟来到那一刻冲出去。      拨通那个号码时,我的喘息尚未恢复平定,那边沙哑的声音懒洋洋飘过来:“喂,谁呀?”   我急忙挂断。我也很想知道她究竟是谁,会重要到让罗浩在灵子被绑架时给她打这通电话。可是我竟不敢问出口,因为我无法回答她的问题,我该说自己是谁呢?我和她之间唯一的联系只是罗浩,而我又是罗浩的谁呢?   或许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罗浩真的没有报警,他那天在出租车里是同这个139的号码在讲电话,甚至他在和灵子分手之后也找过来解释这样的真相。   可恶的是,我居然没有把这样重要的信息转达给灵子。那天她剪短了头发回来,心情烦躁到我都不敢去招惹,一句话说到一半便被噎了回去。而那个时候我也只把罗浩的话当作他蹩脚的台阶,不相信不重视,是啊,报警的人不是他又会是谁呢?   我多么迟钝多么可恨,我忘记去翻一下通话记录,这是他不敢撒的谎,因为到移动的官方网站简单一查所有信息便历历在目。何况,我该了解他是一个从不曾撒谎的人。   我真的该死!如果灵子知道罗浩对她的在乎,她还会走吗?      罗浩的考场在三楼,我守在门口半个小时,没有丝毫动静,于是趴到门玻璃上,把低着头的那些人一个个看过去……怎么?难道已经交了卷子离开了么?居然还是晚了一步。   我沮丧着,门却突然被推开,趴在门上的我便被生硬地推倒在地。   出来的人,显然是愣了的。倒在地上的人,也是愣了的。   是罗浩。他似乎有些沧桑,下巴上黑黑的胡茬冒出来,有成熟男人的味道。在这个冷冷的冬日里只穿了一件薄的灰色大衣,一边肩膀上搭着瘪瘪的黑色大书包。   我就那么愣着,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不能动弹。直到那个一头绿色短发的女生从旁边蹦出来,挽了他的胳膊,说:“刚才有个女生给我打电话呢……”她的眼里只有罗浩,坐在地上的我已经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计,而我却认出她便是那个“城堡”里的女子,那个百变的妖,她也果然又换了这样大胆而新潮的发型,只是她说刚才有女生给她电话……   原来她就是那个139!他们已经从眼前渐渐消失,我才迟钝地恢复了意识。然后,起身追出去,以我最快的速度。   我甚至把穿着白色球鞋的脚踏到干枯的草坪里,可是,我的膝盖那么不听话,尤其在这样冷的天气里,它疼痛而笨拙。我只能眼睁睁看他们进了那辆红色的保时捷,那么飞快地消失在雪地里。   空气好稀薄。   我弯着腰大喘着气,能看得到呼吸的踪迹,是一缕缕的白色雾气。我这样拼命地追着他,只不过想问一句:那天下了出租车之后,你究竟去了哪里?   可是,他竟那样冷漠,都不肯伸一只手扶一把跌倒在地的我。         2   我失落地转过身时碰上的是易浅寒的胸口,他露出笑容:“卡拉,看来我们心有灵犀,你就知道我会在这儿等你?”这是灵子失踪后他第一次笑,浅浅的,却充满暖意。   我忽然反应过来,跳上他的摩托,催促:“快,快追那辆保时捷!”   一路上远远地跟着,易浅寒什么都没问,只是嘱咐我,把头盔戴好。   保时捷在一栋有着红色尖屋顶的小楼前停住,易浅寒的摩托随后停下,藏在几颗松树后。我紧张地拽着易浅寒的胳膊说:“我们回去吧。”   易浅寒不解地看我,不及说话罗浩就走过来,他说:“你们压马路不至于压到别人家门口吧?”言语里有不易察觉的酸意。   我看到易浅寒的拳头在捏紧,他心目中罗浩是辜负灵子的胆小鬼,是他一直想要收拾的对象。我不清楚他的拳头有多厉害,或许比熊仔的力量还要大,我忽然抖起来,几步迈过去挡在他们中间,面向着易浅寒。   易浅寒说:“卡拉……”   “不!”我打断他,不论他要出口怎样的话,拳头请不要挥下。   我看到易浅寒的脸暗下来,那本来王子一样的神采忽然失色,僵硬,变作石像一样的冰冷灰暗。罗浩却在身后说:“这里是私人别墅,你们赶快离开!”   石像骤然复活,我感觉得到他体内洪水一样翻滚的愤怒,那是我从未见过的表情,易浅寒他要疯了。拳头终于还是落在罗浩的脸上,快得让我来不及呼喊。罗浩抹了一下流血的嘴角,眉头锁死,却没有回击。他看我一眼,目光里有我许久不见的疼痛忧伤:“杨卡拉,带着你男朋友离开这里,我是为你好。”   我摇头,却不知自己究竟在否定些什么,只是看到易浅寒又要扑过去的身影,没命地冲过去在背后紧紧抱住他,如当初在旧棉花厂里一般,双臂箍住他的腰,脸贴在他的背上,嚷:“他没有报警!那天报的警不是他!”我这样嚷着泪水就顺着他宽阔的背流下来,爱哭并不是坚强的杨卡拉的个性,可是面对这两个男生,我的泪轻而易举就汪洋。   罗浩在我歇斯底里的喊声里独自走远,而怀里的易浅寒却变得冰冷,让抱着他的我也不禁发抖。许久,他慢慢转过身来说:我一直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原来你的心真的不在我身上,卡拉,我读不懂你。   或许爱着的人总是敏感,察觉得出任何微妙情感,爱与不爱,即便掩饰得再好,也逃不过有心人的法眼。像灵子发现了罗浩,像易浅寒揭露了我。      3      大大的落地窗里站着绿色短发的女子,光着脚,已经换上一身绿色的珊瑚绒睡袍,她眼神呆呆的,似乎在看那漫天飞舞的雪花,指缝里夹着一支烟,烟灰长长的。   罗浩径直走过去,用钥匙开门。   她看到罗浩,显然是高兴的。眼神里立刻有了光彩。跑过去,跑得睡袍掀开,露出光洁的小腿。罗浩的钥匙还在锁孔里扭,她已经从里面开了门,一把把罗浩拉进去,踮着脚尖开始掸他肩上的雪。   罗浩淡淡地说了些什么便向楼上走去。她转过头,看到门外十米左右的松树下站着的我和罗浩。我桃红色的马夹下面是慧源高中的校服,下身也穿得鼓鼓的厚实,自她那里远远看过来一定像只企鹅一样笨拙可笑。   易浅寒已经跨上了他白色的摩托,没有喊我,我却感觉得到他失望又受伤的眼神,钉在我背后让我不寒而栗。于是我心虚地不去看他,只遥遥望着窗里的女子,我们的眼神在飘雪的冷空气里凝滞。   似乎有人喊她,她一回身,我便听到摩托车发动的声音,轰隆隆由近及远。那女子离开,易浅寒也离开,连罗浩也早早走开,这世界只留给我背影,所有人不假思索地将我抛弃在这白茫茫的天地间。      第二天还有最后一科的考试,我果然在校门口等到那辆红色保时捷,鲜艳依旧,招摇依旧。我看到罗浩从车上下来,挂着那只瘪瘪的黑色大书包往教学楼走去,才小跑着过去。   那女生坐在车里等,画淡淡的妆梳一头淡黄直发,头靠在椅背上幽幽吸着烟,车里的音乐隐隐哀伤,是Eason的歌,他唱:每一件不得不放手的玩具,总算带来过快乐,每一段不得不完结的关系,只是一种选择,如果美好记忆还算难忘,为什么,还会记得悲伤。   这个单纯爱搞怪的男人总能用他低低的声线轻而易举勾起人的哀伤。   我小心地敲了下玻璃,她愣了下,打开车门,友好的邀请:“进来说啊。”   我摇头:“我请你喝咖啡。”   她露出满口瓷器样完美的牙齿笑:“好啊!”然后熟稔地掐灭了手里的烟,下车。   烟蒂上最后一丝白色的气息钻进我的鼻孔,我忽然心里发紧,咬了咬唇,忽略所有羞耻感,问她:“可以把那支烟给我吗?”   她愣了几秒,把烟灰缸递到我面前,那里面长长短短的烟头要满出来。我捏起她刚掐灭的那半支烟蒂,揣进口袋里,然后红着脸对她说:“只是喜欢收集而已。”   她好奇地看看我,眼里盈满善意又调皮的笑:“这个爱好我倒是可以尝试一下呢!”      与学校隔着一条街的巴巴咖啡厅里正是寂静时,她要了一杯拿铁,我怔了一下,也点一杯拿铁,似乎我们已经有了某种不必言说的默契。静静搅着咖啡半天没有动静,终于她问我:“你不用去考试的吗?”   “反正已经注定当掉了,而且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我掏出手机,摁了几下递给她问:“这是你的号码吗?”   “是啊,是我的。”她皱眉,“你怎么会有我的号码呢?这个号码除了罗浩和油菜几乎没有人知道,连老爸找我也只能打别墅的座机或者油菜的手机。”她看了一眼通话日期,立即恍然,“那天,罗浩是借你的手机打的电话?”   “那么,真的是你报的警?”我终于明白所有真相。她是想要拥有罗浩的吧,才在罗浩给她那通电话之后动了这样的心机,替他报警,造成他和灵子的误会,以便趁虚而入。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我这样肯定着还是用渴求否定的语气问她:“你不是故意的,是不是?”   她竟没有回答就起身走掉,细瘦的背影看上去极度虚弱。她何时在杯子下压下了张100块,小心地露出粉红色的一角,一直坐在她对面的我竟丝毫没有发觉。我打她的电话,只有留言信箱的声音在说:“我是吴欢,有事留言……” 吴欢,她叫吴欢。那么,吴欢,真的是你报的警吗? 第13章 骑扫把的天使(8) 1   我往教室走的时候,许多高一年级的学生已经兴高采烈从教学楼涌出来,他们的寒假开始了,而我们的补课也将进入倒计时,昨晚考拉开了简短的班会,说考完试放假,大家哗啦啦一阵鼓掌,然后考拉又说:这四天假你们好好休息一下,我也休息一下。底下一阵嘘声,四天?真是吝啬啊。   考拉强调了几遍,这是自愿的“寒假课外兴趣班”,不愿意参加可以不来,只是课程进度落下的话要自己补。大家都噤了声,谁也不会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何况在这所重点高中里,每个人都抱有宏大的理想,背后的期盼龟壳一样沉重。   我回寝室收拾了几件衣服,准备回家一趟,说实话,我有些想念吴神婆。只是不知她知道我有两门卷子一字未答会如何。   我背着吴神婆买的小绵羊书包要下楼时,易浅寒的电话打过来。我以为那天他打了罗浩一拳之后我不争气的哭出来时,我们的一切已经终结。看来还是需要一个正式而明确的仪式才好。   易浅寒在校门口等我,还是他经常站的那个位置,还是同样的姿势倚靠在白色的摩托车上,只是他背对着我,在抽一支烟。自从知道我有收集烟头的怪癖好之后他就不曾在我面前吸过烟。   易浅寒发觉我的脚步声,紧张地掐灭了烟才转过身,伸手要揽过我的肩,却被我轻轻闪了过去,我不敢抬头,我不想在他的眼神里再次读到失望和受伤。我自私的认为我看不到的便是不存在的,便是可以不用负责任的。掩耳盗铃的小偷!   易浅寒的胳膊缓缓落下,划出寂寥的弧度,声音温柔却喑哑:“卡拉,是我不好,昨天不该抛下你不管。”   我没有怨他,虽然他轰隆隆走远之后,我在雪地里跋涉了半个多小时才离开那片别墅区,在大马路边上拦到了一辆出租车,然后窘迫地发现兜里的钱只够起步的费用,于是对司机说:“把我送到最近的公交站就好。”回到寝室却抱着膝盖整宿整宿难以入睡,那种痛,蚀骨穿心。   易浅寒双手压住我的肩,央求:“卡拉,不要这样,说句话,一句也好。”   他真的希望我说话吗,我酝酿着却一直不敢开口的话也真的只有一句,我说:“易浅寒,我要离开你。”   安静,整个世界安静得真空一般,我忽然觉得那么轻松,仿佛卸下一副沉重的担子,整个人要飘忽起来。   “是因为罗浩?”沉默了很久,易浅寒才说出这样一句。我努力抬起头看他,他的眼神依旧温柔,他甚至微微笑起来,自嘲地说:“我又何必问。”他别过头,可一会儿还是转过来继续问:“你有喜欢过我的吧”   这样的问题还是不可避免的被问出口,可是我竟残忍地给不了他答案。我想这样难解的深奥话题还是需要吴神婆来算一下才能知道呢。而心里唯一清晰的线索只是——我不想灵子伤心,我要替她留住易浅寒。或许这也是唯一的答案,与喜欢与否无关。   易浅寒在我的沉默里跨上了摩托,吐口气说:“算了,我懂了。但是无论如何,都希望你快乐。”他启动摩托,一阵白色的尾气将我陶醉到想哭,隆隆声响了很久,易浅寒还是没有离开,问我:“要去哪里,我送你。”   我摇头,他这样做是意味着以后还是朋友吗?可是,不能了,我不能再面对这个男生了。我是个卑鄙的骗子,虽然我已用初吻去默默抵偿。   终于终于,易浅寒走了。我戴着无指手套的小手在胸前摆了摆,一季恋爱结束。      2   两个小时的大巴让我有些晕晕地想吐,跳下车子,又是让人心灰意冷的黄昏。城郊这些年发展很快,高楼四起,吴神婆的小院子就隐没在这些林立的水泥柱子形成的森林里,像一株小小的蘑菇。而我就如一只在这座森林里快步行走的蚂蚁,渺小而孤单。   跨进家门的时候,吴神婆第一次没有如我想象般急急地迎出来。我没有告诉她我要回来,她竟也没有如往常那样早早就听出我的脚步声。我在客厅门外听到悠扬的音乐,从门缝里看到吴神婆和一个男人挽手搭肩,迈着慢悠悠没有章法却莫名和谐的舞步。吴神婆甚至化了妆,头发烫了卷,穿了一条灰色的呢子长裙,上身搭了黑色的水钻披肩。他们身后的桌子上还有两杯没有喝完的红酒。   原来我的吴神婆也可以这样美丽,这样浪漫,这样眼波流转地笑。是呀,她也才不过四十出头而已,凭什么不能拥有这些。   我蹑手蹑脚地走出去,像一个偷入别人宅院的贼。这个贼还很负责地把院子的大门在身后插好。   我在华灯初上的森林里转,茫然没有方向。我那么强烈地想念起灵子,也汹涌着怨念:你究竟去了哪里,为何要抛下我不管,杳无音信地让我挂念担忧。你不了解自己有多重要,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让我不孤单的人,唯一一个。   我就那么走着走着,感觉不到饥饿感觉不到疲惫,直到搭上最后一班回学校的大巴,才发觉右膝盖麻木到不能弯曲。我给吴神婆发了短信说:我不回去了,学校要补课。许久没有收到回复,想来是音乐和舞步还没有停歇,或者是,又上演了更加浪漫缠绵的剧情。      到学校已经晚上九点多,教学楼里除了六层的高三还在上晚自习,其余几层黑乎乎一片。我绕过教学楼艰难地爬到寝室时,身上所有的力气已经耗尽,右腿不停颤抖,额头淌下汗来。   寝室没有人,灯却亮着,可能于淼淼或者潘毓走的时候忘记关吧,可我的想法立刻被证实是错误的,寝室的门忽然开了,抱着脸盆进来的是于淼淼,她刚才应该是去水房洗漱了,头上还系着粉色的发带。   我转过头不去看她,准备爬上床好好休息,期望着能在睡眠里把这样的疼痛度过。可于淼淼似乎不打算这样放过我,她笑嘻嘻走过来,扯着我的衣服说:“杨卡拉,你下来哦,好难得的机会,我们可以单独谈谈呢。”   我和她之间有什么可谈呢!我拽回自己的衣服继续往床上爬,告诉她:“我要睡了,有事的话,明天再说好了。”   谁知于淼淼一下子就发起飙来,狠狠把我拉到床下,嚷:“你怕了?知道怕当初还敢和我作对?!”她把我搡到了地上,又把我书桌上的书本文具通通划拉到地上,嘴里不停地骂着什么,像是巫婆的咒语。   我很想起来跟她拼了,可是真的是没有一丝力气,我只能眼睁睁看她弯着美丽的眼睛说:“殷灵欠我的,就由你来还吧。”然后那本厚厚的牛津字典就被用力砸到我的膝盖上。她似乎终于解了气,哼着蔡依林的歌去关灯睡觉,顺便把摔落在地上的相框笔筒轻巧地踢到我身上。   黑暗里,我躺在冰凉的瓷砖地上,感觉自己就要这样痛死过去,从此无畏无惧。   在意识仍旧清醒的最后时刻我摸到了兜里的手机,我拿着手机思考了很久,才播出了一通电话。不是给我正重拾温情浪漫的吴神婆,也不是刚分手的易浅寒,不是那个永久关机的狠心灵子,更不是连手机都没有的罗浩。   我打给了吴欢。   谢天谢地,这次不是留言信箱,她沙哑的声音传过来时我便莫名地安定,似乎最后的遗愿也达成,此生可以无憾。我说:我是杨卡拉,白天我们见过的。我想拜托你一件事,能不能帮我转告罗浩,让他一定要找到灵子,告诉她真相,不要再误会下去。也帮我向灵子道歉,我是个很没用的朋友。   我一口气说完,以为她会像在咖啡馆里生气地起身离去一样,一句话不留地挂上电话,可是听筒里竟有沙哑的声音传过来:“杨卡拉,你在哪里啊,你的语气听上去怎么怪怪的?喂,还在吗……”   我嘴角弯起来,可手机却离我越来越远,直到随着我的手慢慢滑落到地上。   痛不是死亡,痛只是死亡的过程。 3   迷迷糊糊中有人在砸寝室的门,于淼淼尖着嗓子嚷:“要死啊,要死去撞墙,撞我的门有什么用!”她的叫声立即让我清醒过来,并且意识到自己仍可悲地活着,而且没有走出目前疼痛又可怜的悲惨境地。于淼淼终于忍无可忍地下床开灯,看到我仍旧躺在地上她显然是吓了一跳的,不过那惊讶的表情顷刻之间就被得意和嘲讽代替,快得让我恍以为方才只是看错。   于淼淼忽地拉开门,还要说什么,就被一下子扒拉到一边,然后一双大手迅速将我横抱起来,朝楼下走去。   “罗浩,难道你不想要保送的资格了,竟然半夜闯进女生宿舍……”于淼淼的声音从身后追出来,在空荡荡的楼道里被交叠扩大,罗浩的脚步没有一丝迟缓犹豫。   我被罗浩抱进停在楼下的红色保时捷,直直地躺在后排座位上,像一具僵尸。在经过一楼时我看到一个细瘦的背影倚在传达室的门上,守门阿姨的手里捏着几张粉红色的钞票,脸上挂着恭维的笑。罗浩焦急地按了声喇叭,她才走出来,坐进车里。   罗浩启动了车子,她从副驾驶的位置上探过身来看我,我看到她没化妆的脸,白得有些惨淡,她说:“你不是想不开要自杀吧?”   我摇摇头,努力撑起上身,想摆脱这样尴尬的对话角度,她却让罗浩停车,下来拉开后排车门,微微扶起我的上身坐进来,又把我的头放在她的腿上,说:“一会儿开得快,怕你滚到座位底下。”   我忽然觉得坐在身边的就是灵子,那样温暖而熟悉的亲密。她的声音沙哑又疲惫,被我枕在脑袋下面的两条腿瘦得铬人,她身上有好闻的香水味却遮盖不住那些似乎经年的药味。灵子,这段时间你究竟去了哪里,把自己弄得这样憔悴不堪?   车子一个颠簸,我似乎如梦初醒,看着正上方那张脸,露出感激的笑,“谢谢你,吴欢。”   她叹口气:“你倒是吓了我一跳,小丫头,无论如何不要拿生命玩笑。”   “我不会,我没有那个胆量的。”我说。   其实,我真的没想到她会和罗浩来救我,即便我当时的确以为自己就要那样默默死去。我只是想找一个人倾听自己的遗言而已。      到医院时已经快凌晨,急诊处仍旧排着好多的人。医院里的医生和金钱一样,永远的供不应求。我躺在罗浩的臂弯里感觉安逸又满足,我真诚地希望能够悄无声息地死去,就在此刻。可这并不是一个容易实现的愿望,我只是伤到了膝盖,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残掉一只腿。   你看,死并不是多么可怕的事,可怕的是以糟糕的状态活着。   吴欢看了一眼长长的队伍,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隐约只听到跟她讲电话的人叫油菜,油菜似乎很唠叨,吴欢不耐烦地说了很多声“知道啦”才挂断电话。   或许吴欢也有一个像吴神婆一般唠叨的老妈,或许天下所有的妈妈都是一样的,从变作妈妈那一天开始,语言功能就被重新设置,replay键一直处于按下状态,不停重复才是正常。   我正胡思乱想间吴欢已经领着罗浩穿过苦等的人群,进到一间没有人的办公室,对我们说:“油菜说马上请她以前同事帮忙,我们先等一下。”   我们在等的时候,吴欢已经靠在沙发的扶手上沉沉睡去,她黑亮的直发滑下来遮在脸庞上,有说不出的凄美。   我被放在另一个沙发上,腿绷得很直,上身斜卧着,像战场上归来的残兵。罗浩看着我,眼神里的心疼不加掩饰地漾出来,“杨卡拉,你什么时候能让人省点儿心!”   我看着他,有种变成犯了错的淘气顽童的错觉,不敢直视,却幸福于他的责备。一切似乎回到并不遥远的从前,那时初二,罗浩拉着我的手在球场上疯跑,我穿着后来借给灵子的那件宽大的蓝色球衣,平底的帆布鞋,却还是小脑弱智地要摔跤,罗浩大手一伸便揽住了我的腰,拳头滚着我的脑袋骂我:卡拉,你笨得像小狗,真不让人省心!   那时多好,我们之间没有任何阻碍,只是好时光短暂得弹指即逝。我忽而想起灵子,于是抬起头,明知不应景却执拗地问他:“那天,你下了出租车之后究竟去了哪里呢?” 第14章 骑扫把的天使(9) 4   李医生是市医院最好的骨科医生,但他的脾气一定是最不好的。他拿着一张片子狠狠地骂我:“你的状况自己难道不清楚吗?本来就恢复得慢,几个月前的钢钉还没取出来,又出岔子,不想要你的右腿了?!”   我把下半边脸埋在白色的被子里,抿着嘴笑,然后很认真地点头:“以后会小心的。”又问他,“那么,我的腿不会残了,是吧?”   他没好气地笑一声,说:“我医术这么高明,怎么能让我的病人说残就残呢!”   那个时候罗浩已经送吴欢回去,他们没义务一直陪着我,把我送到医院已经是很雷锋的举动了。只是我很麻烦地在大清早又给吴欢发了条信息,说:谢谢你帮我垫付的住院费,我会尽快还你的。   我看得出她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而且不是一般般的有钱。但我不能欠她一分,我怕,怕没有机会还,我总有一种预感,觉得她憔悴得像随时就要随风飘散。   我并不打算把这件事告诉吴神婆,她为我这只腿流了太多眼泪了,况且现在又是她难得的好时光。我在学校集体买的保险要是批下来的话,应该可以报销一些钱,加上平日节省下来,放在寝室衣柜里那把藏银小匕首旁边的500块,应该可以还上。这样想着,我终于踏实下来,在一片阳光里沉沉入眠。   醒来时旁边坐着罗浩,他正低头写着什么,认真到我坐起来都浑然不知,手上的PDA里有我很熟悉的页面。曾经我陪着灵子去网吧,看她在那蓝色的页面里打开一个个帖子,写满同一句话——灵子喜欢罗浩。   罗浩发觉我醒来,把他的PDA迅速收起来,问我:“真的只是意外吗?”   “爬床时不小心从梯子上掉下来。”我说。   “从梯子上掉下来那么大的动静,你们寝室那个于淼淼什么都不知道吗?”罗浩似乎看出破绽,但我不知道就算他知道是于淼淼干的又会怎样,会帮我打抱不平讨回公道?   我不想再和于淼淼斗下去,我已经追究不出我们结怨的最初是因为什么。于是只把脑袋转向窗外,说:“于淼淼啊,她睡觉跟猪一样死呢!”      我不知这次受伤究竟是祸是福,但住院的半个月里很快乐。罗浩每天来看我,帮我打饭,我每次喝下他送来的粥都能偷偷窥到他眼神里的温暖明亮,这种神情让我浑身漾满幸福,同时也充满负罪感。仿佛不经意间又做了偷儿,窃取了不该我享有的那份愉悦。   吴欢没再来过,我向罗浩问起她,他就说:“她讨厌医院。”   其实,罗浩也是讨厌医院的吧,他老爸终年躺在这家医院里,罗浩是驻守医院的常客,所以他照顾我也是顺便。哦,他老爸,我不知好歹地问了句:“罗叔叔,他……还好吗?”   罗浩的气场忽然就变了,那一层温暖瞬间收悉,冷冰冰的气裹紧了他的身体,从发梢到眼神,从脸颊到指尖。他把补课的笔记扔在我床边就走掉,步子大得带起一阵冷风。   原来,他仍旧不能释然。   初二那年,一向沉默自卑少言语的杨卡拉竟大着胆子给全校女生眼中的王子写了封情书,更令人咋舌的是罗浩接受了她,他说:嘿,杨卡拉同学,我本来也要给你写一封呢,你怎么就这么耐不住性子自己送上门来呢?   很长时间以来我不懂,罗浩究竟会喜欢我什么,我的一切平凡到惹不起一只蚂蚁的注意。罗浩却说:你安安静静缩在角落里,表情恬淡与世无争,那样简单,似乎一眼便能被看透所有小心思。你独来独往,却从不萎靡,有时竟也会有自娱自乐的微笑,我都怀疑你是不是藏起了翅膀的天使。   我在他的话里脸红了一整天,原来他也曾偷偷注意我,否则怎会知道我那些微妙的小表情。也是从那时起,我重又拾起吴神婆曾给我的信念——我的背上总会长出翅膀。   罗浩平日里冷冷的,可对我却好得不真实。他会在食堂排好久的队为我打一份排骨汤,说对我的膝盖有好处;会背我走过积水的街,然后勒索我为他扯着五音不全的嗓子唱歌;会抢我的日记本去看,然后在本子的页脚写满他的名字,说已经盖上了他的印章,注定是他的财物,包括本子的主人。 那些有些霸道的好让人妒忌,也难怪在和罗浩分手之后那些女生会更加孤立排挤我,她们那些时日的小妒忌小恶毒终于有了发泄的出口。 5 那天下午,我拎着装了鸡汤的保温桶,背着吴神婆功德箱里所有的钱去医院看望罗浩爸爸,罗爸爸因为车祸重伤成为植物人,终年住院。这些罗浩从未跟我说起,但他是那样风云的人物,细枝末节的事都会被八卦到校园的每个角落。 可是我没能见到罗爸爸,病房空了,急忙忙的医生告诉我罗爸爸因为食管萎缩正在进行切除手术,但是储备的血液可能不够,需要紧急调配。我想起学校体检时,我兴奋地拿着表格与罗浩对照,我们的血型是一样的,我想这是上天的安排,我们的缘分是深埋在心脏里流动在每一寸皮肤下的。可现在我知道,这不仅是缘分,也是责任。 我捋着袖子跑到采血区时看到罗浩急急离开的身影,他的一只袖子也高高挽起,连止血的棉签都不及按压便行色匆匆离开,他一定是要赶去手术室门口守候吧。他肩上的担子好重,我能怎样与他分担? 针尖扎进血管,透明的袋子里渐渐充盈进暗红的液体,像慢慢鼓胀起来的一颗心脏,我献了400CC,那个护士阿姨便任我如何央求也不允许我再献。她说:你这么瘦,400CC已经是极限了,回家好好休息才行。 我怎么能休息,我找了快餐店的临时工作,上学之前与放学之后到那里做钟点工,中午时拿着面包在食堂门口发传单,我甚至在课堂上做按件计价的手工品。我疯一样赚着那些杯水车薪的小钱,因为我不知我还能为他做些什么,还能用怎样的行动表白我的心意。 罗浩察觉我神秘的举动和苍白的面色,关切地问:卡拉,你很缺钱吗? 我笑笑地摇头,只说是相中了一款漂亮毛衣。他皱眉,说:我很穷,不过这个可以给你取暖。于是他双臂从背后抱紧了我,胸口贴在我的背上,小小的我便被高大的他包裹住,那样暖那样贴心。这是一件倾城不换的毛衣。 那几天罗浩请了假,我知道他一定在照顾术后的父亲,趁他不在的时候我更加努力地赚钱,甚至逃掉了几次晚自习。我想在他回来时给他大大的惊喜,想把那些钱交到他手里告诉他不管什么困难,我都会和他一起面对。 可是我没能等到他回来便晕倒在快餐店里,眼前黑蒙蒙一片的天还有无数星光环绕闪烁,手里的汤饭洒在身上,那样热辣的疼也未能唤醒我的知觉。 昏迷中似乎有一双手轻轻抚着我的额头,他说:卡拉,我不想你这样苦。 我极力睁开眼,却只有吴神婆惊喜又憔悴的脸,她说:卡拉,缺钱跟妈妈说,妈妈会努力去赚…… 我握着她的手摇头,她应该知道我偷偷拿空她的功德箱已经不止一次。我不顾阻拦地下床去到罗爸爸的病房,看到那个慈祥的男人安静躺在病床上,眼窝深陷,整个身体像一幅枯瘦的骨架,让人时刻担忧着生命会从这具躯体里猝不及防地消散。我伸出手想要替他曳一下被角,可极度贫血的症状再次袭击了我,一个踉跄我坐倒在地,胳膊将床头的药剂碰翻,许多黄色液体在地面迅速流开,浸湿我的衣服。我慌张地要爬起来,手却按在一地玻璃碎屑上,登时本就贫乏的血液竟染满了手掌。 罗浩是这个时候进来的,我以为他会扶我起来,心疼地替我吹吹掌心的伤口,问我疼不疼怕不怕,可他只顾瞪着满地狼藉的药水,而后对我说:杨卡拉,你出去。 我道歉我哀求我用淌血的手划拉着散落在地面上的药片,罗浩只高高在上地看着始终一言不发,直到吴神婆追过来将我扶出去。 吴神婆接我出院,却只送我到校门口,她红着眼睛说了许多我只字也未听进去的嘱托,然后伫立在大门旁看我独自走远。我看到罗浩在窗口里朝这边望着,于是既胆怯又急切地走进教室,可那些准备许久的诚挚道歉还不及出口,罗浩便挡在我面前,将我写给他的那封情书一下下撕烂,扔进一旁的垃圾桶。 他看着我,眼神那样冷,语调那样冰,他说:杨卡拉,请你以后离我远一点,也离我的家人远一点。 他再不给我任何言语的机会,只有决绝而苍凉的背影,在那么近的距离里却模糊不清。 我知道那些昂贵的药对罗浩的意义,可我不懂,他怎可以如此绝情。我甘愿十倍百倍偿还,可是他竟不肯原谅我出于善意的笨拙。 后来我去过医院很多次,罗浩不做别的,只把病房的门在里面锁住,直到天黑我默然离开。那种无声的对峙是天底下最漫长最锥心的煎熬,最终我妥协,我离他远一点儿,再远一点儿,远到眼神的交集都不再有,我会永远不再打扰他。     罗浩,我以为如今已经长大的我们,可以不再那般执拗而小气,可你还是当初那样固执,不给我一条出路,不给爱一条生路。     6      我在过年的前一天出院,坐上大巴回家,装作若无其事地回答吴神婆一切唠叨的提问。在她说起哪天和“查叔叔”一起出去吃个饭时,我就点头说好啊好啊,正想见一面呢,而其实,我早已在门缝里打量过那个模样忠厚老实的男人。   我是天生的演员,你不要不信。      大年初八回学校继续补课。生活没有因节日而慢下脚步,反而用这样隆重的仪式告诉我们,又一年过去,时日不多了。   考拉在祝大家新年快乐之后,告诉我们,开学之后他将离开学校。他说:“我一直不是个称职的班主任,高三对你们很重要,我不能再耽误你们。”   班委们筹划着给他开个热烈的欢送会,可是老天却让他背上引咎辞职的罪名,让他没等到开学便黯然走掉,和他一起走掉的还有于淼淼。   确切的说,于淼淼根本没有再来学校补课,从初八到初十,她的座位和床铺一直空着,谁都没有在意,有几个去外地过年的同学也没有及时回来,这个时候火车票飞机票都紧张得要死。   只是于淼淼出事了。在初十那天的上午,整个校园里都在谈论同一个话题,连我走在路上也有人小声指点:前面那个不是于淼淼室友吗?   晚上,潘毓把手机举到我眼前,八卦:“虽然平时凶巴巴的,身材还真不错呢!”   那样一大片嫩白的皮肤猝不及防地扑进眼睛里,我立即扭过头,说:“不要和他们一样无聊。”潘毓“切”了一声不再理我。她一定觉得我虚伪至极,心里明明是快意大笑,还要在人前假慈悲。甚至她会觉得这明明是我指使人干的。   会吗?知道的只有罗浩和吴欢,他们谁都不会为我这样做。而我也并不希望事情会发展得这样夸张严重。年少的我们,能有什么大不了的冤仇!      在开学后的第二天中午,吴欢来找我,她敲着灵子座位旁边的窗玻璃,对我说:“请你喝咖啡哦。”   于是我跟她又去了巴巴咖啡馆,很有默契地都点拿铁。她的头发短得像灵子的一样,只是绒绒的像婴儿新生的毛发,根本竖不起来。她脸色红润,似乎胖了一些。   我们搅着咖啡,忍不住观察彼此,然后她噗嗤笑出来:“杨卡拉,你会魔法,把所有人都降服了。”   我不解:“你才会魔法,每次都能变出不一样的发型。”   她忽而停了笑,对我勾勾手指,我们的脸拉近,她身上的药香还是那样浓,她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哦,我以前那些发型可都是假发哦。” 假发?眼前闪现她多变的妆扮,紫红,亮绿,微黄,大卷,麻花辫和那些清汤挂面,原来,她不是百变的妖。我隐隐觉得她的故事一如她微凉的名字。无欢。 第15章 骑扫把的天使(10) 1   吴欢那样无所谓地跟我讲起她的那些故事,修长而苍白的手指点着桌角,眼神淡定,仿佛那只是别人经历过的事。   吴欢说她和罗浩的初见是在医院长长的走廊里,她蹬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穿得花里胡哨,脸上五彩斑斓,像一只刚破茧而出还未适应飞舞的花蝴蝶。她那双达芙妮的鞋子那么不争气,忽然间就让她踉跄着跌倒,然后走在旁边的罗浩也被殃及,手中的饭盒扣到了地上。   吴欢看到罗浩时那摔倒的糟糕心情立时不见,拽着罗浩的袖子站起来,晃着她可以做手镯的大耳环,笑嘻嘻说对不起。   罗浩眉头一扭,一股压迫性的气场就将吴欢逼得心跳紊乱,直到尤莱慌张地跑过来,把她全身上下检查一遍,才想起要陪人家的饭菜,可罗浩早已悄然离开。 其实那天吴欢是去医院做每月一次的全身检查,骨髓移植之后的身体就像一枚□□,复发仿佛随时会来。吴欢每天便在倒计时里翻着花样生活,她总是想,在有限的时间里把所有未曾尝试过的通通来一遍才算了无遗憾,衣服和发式,旅游和美食,酒吧和香烟,这世界太多彩,只怕有百岁人生,也难穷尽所有滋味。而遇见罗浩的那一天是她第一次穿高跟鞋。   “他叫罗浩,今年以年级第二名考进慧源高中,父亲是植物人,终年躺在医院。母亲改嫁,他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目前没有女友,不过有个叫殷灵的女生追得很紧。”尤莱已替她将罗浩底细摸得一清二楚。   吴欢就拍着她的肩膀:“油菜同志不愧是我的贴身秘书,办的不错,赏香吻一枚。”她吧唧一口亲在油菜脸颊上,油菜却愁眉不展地看她:“你要有心里准备,不是每种滋味都可以浅尝辄止,如果深陷其中,痛苦就是难免的。”   她懂老妈的意思,得不到,自然难过,得到,亦是早晚要失去。她已经没有资格去许诺天长地久与子偕老。不过还是嘻嘻笑着点头:“晓得啦,油菜同志!”   油菜摸摸她还是光亮的脑袋,满眼慈爱。她能做的只是无限乐观,由着吴欢做一切想做的,放手让她满世界奔跑,带着那具虚弱的身体。   罗浩被油菜请回家做家教,费用不菲。罗浩乖乖地夹着书本过来,他的确缺钱缺得紧,父亲的医药费自己的学费生活费,样样要靠自己。自行车停在别墅门口的时候吴欢便把油菜从后门赶了出去。   吴欢比罗浩大了一岁,课程却要从初中开始补,她很久不上学,落下太多。罗浩认真地一板一眼,看吴欢干巴巴瞪着眼看他,脸色冷得要命,只是他瞥见柜子里瓶瓶罐罐的药,语气还是缓下来,说:“你要是累了,我们明天再讲。”   “不累不累,还早着呢,你们学校宿舍要十点半才关门呢!”吴欢说。      “这样的细节我都了如指掌,知彼知己,怎能败下阵呢?”吴欢呷一口咖啡笑着问我,自嘲的口气让我想起灵子,究竟她们谁败给了谁?或是根本没有胜者,而没有参加角逐的我更无资格谈胜负。爱情的战役,好惨烈。      2   吴欢偷偷往罗浩黑色的大书包里一打打塞钱。   “我知道罗浩需要钱,他老爸的病即便有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应对起来也并不轻松,何况,还有他自己的衣食住行。”吴欢耸肩,“可第二天那些钱便被退回来,罗浩当着我的面抽出自己应得的几张,然后摊开书,继续讲课。他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兵马俑投胎的男生!”   “可是兵马俑居然也恋爱了。”吴欢燃起一支烟,服务生看她一眼,不知是摄于她的美丽还是同情她的苍白,终于没有制止她。      当吴欢知道罗浩和灵子已经开始交往时,就摔了课本,拒绝听讲。罗浩也不勉强,收拾东西准备离开:“那等你能够听得进去的时候我再来。”   吴欢跺着脚,嚷:“你知道我喜欢你的!”   “给你布置的作业还有精力的话就做一下吧。”罗浩已经跨上了自行车。   吴欢踩着拖鞋追出去,挡在他那辆有些旧的自行车前瞪他,半天也只说:“我送你回去。”   也就是在送他回去的路上,吴欢说了那样一句话——离开她,否则我可不保证她的安全。她看到罗浩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他一定是怕了的,这样有钱有势又任性的女生,什么事都可能做出来的。   吴欢把罗浩送回学校,一个人就拐进了酒吧。回来的路上竟出了车祸。幸好,保时捷绝好的安全性让她只是擦伤了额头。可这已让油菜紧张的要死,一遍遍和她商量:不如,这样算了?或者拿着旅游指南不停问:我们一起去马尔代夫玩一趟怎么样?   吴欢摇头,给她一个潇洒的笑,说:“马尔代夫哪如爱情美。”      隔了很久罗浩才在一个周末的下午过来,看到吴欢额头上包扎的消毒棉,似乎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问她:“怎么弄的?”   吴欢摸摸额头,笑:“想不开,撞墙,结果没撞死。”又转了身边上楼,边对罗浩喊:“等我一下。”   吴欢换了衣服从二楼下来。白色的睡袍长及脚踝,细碎假发挡在额前。仔细看,厚厚的消毒棉被她摘了去,大块乌青旁边贴了张小小的邦迪。   “怎么穿成这样,要睡了是吗?”罗浩不免疑惑又尴尬。   “不美吗?”吴欢问,眼神迷离。   “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   “罗浩……”吴欢捂着额头,表情痛苦。   罗浩便疾步过去扶了她坐在沙发上。其实,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她的把戏,只是,不忍拆穿,就让她那么靠着,他翻开一本书,《JSP数据库编程权威》,看得投入。   天色暗下来,吴欢已经靠在他胸前佯装睡着。她的身体柔软温热,白色丝质睡袍下几乎□□,若隐若现的身体,曲线美好。   这便是吴欢的阴谋,可是她这样的把戏是将罗浩看低了。 罗浩轻轻将她平放到沙发上,用搭在摇椅上的绿色珊瑚绒睡袍仔细盖好,便匆匆离开。   后来吴欢再去找罗浩,依然是烂漫的笑脸,多变的装束。那晚的事绝口不提,暧昧的眼神也不再有。即便罗浩提出不再为她补课,她也爽快答应。让她一人尝这种得不到的苦其实总好过得到却又不能相守的遗憾,那样,便是两个人的痛了。      讲到这里吴欢顿了顿,对我说:其实当你知道时间有限,就不会纠结在一个地方一个人身上不放手了。   我听得傻傻的,她似乎真的已看透生死。只是看得透生死也未必看得透爱情,不纠结不代表不在乎,只是她没有精力去把在乎的死死攥在手心罢了。       第16章 骑扫把的天使(11) 3      没有罗浩的那些日子,吴欢倒也充实快乐,这世界有太多新奇事物等待她去发掘尝试。她也经常带着油菜冲到老爸办公的大楼里,把他从一堆文件里拽出来,一家三口去吃大餐。或许再过些时日她就能够把罗浩淡忘,仿佛只是做了一个不甘心的梦,醒来所有情节人物都模糊。可罗浩却主动惊扰了她,用一通兴师问罪的电话。   反反复复,勾起她的红尘眷恋,于是还是卷进去,把没有尝尽的苦继续啜饮。      那天接到电话时,油菜正在从吴欢胳膊上抽一针管的血,拿去做定期检测。看一眼陌生的号码本不想接,但是嘟嘟地震了半天,油菜就替她接起来,然后递给她,“罗浩的。”油菜还在拉着脸埋怨:“这个时候打来!”那边罗浩急切愤怒的声音便像一枚炸弹一样丢过来:“你快放了灵子!听到没有?!”   吴欢懵了半晌,总是盼不到他的电话,终于来了,竟是这样的责问和命令。她也陡然间明白一定是那个叫灵子的女生出了事,而罗浩以为是她干的。   凭什么,凭什么怀疑她?!她是个连自己都顾不过来的人,怎么会去害别人。难道只因为她曾说过那样的话吗?   她只是在知道罗浩有了女朋友之后,咬着牙忍着泪说:“离开她,否则我可不保证她的安全。”这样的气话,他也信了并且记住了,如今拿来质问她。   心哗啦啦碎了一地,对着手机喊:“我不放我不放,杀了我也不会放!”她总是这样,心口不一。你待她温柔,她还以十倍的温柔,你冷酷无情,她会看似更加无情。只是违心的话说出口,难免憋屈,胳膊一挥,刚抽出的一小试管血落在地上,暗红的溅了一地,混杂着玻璃碎片,是一幅抽象的油彩画。   油菜赶紧去擦,怕她踩到碎屑,又用棉签按在她的胳膊上,手忙脚乱,满脸担忧,她就一下子扑到油菜的怀里,呜呜哭起来:“油菜,你说我死了他会伤心吗?”   油菜偷偷抹了把泪,嘟囔着:“说些什么胡话,脑子被罗浩那家伙刺激坏了!”   吴欢就更深地陷进她怀里,不再说话,油菜总是听不得她说死。这棵四十五岁的老油菜本是市医院的医生,几年前辞掉让人艳羡的工作回家,专职照顾她,本来屋子里还请了一个保姆,却被她撵走,理由是偷懒没有消毒筷子被她看到,这下子所有琐事都要她亲自去做,她却不亦乐乎。   吴欢不想让老妈难过,转而哈哈笑着打趣她:“尤大医生现在沦落成保姆啦。”   油菜便轻轻拉过吴欢的另一只胳膊,拍打几下:“看你不小心!这下还要再抽一管子血,你不心疼我可心疼啊!还有,你见过会打针的保姆吗?”   “没有没有,只见过会打针的油菜,哈哈!”吴欢笑。      我看着吴欢的温暖眼神,说:“你有一个好妈妈。”   “是的,我生病这些年,她比我难熬。”吴欢的烟已经抽到根,看着手上的烟蒂饶有兴趣:“你喜欢收集,送你啊,我今天特意买和那天不一样牌子的烟抽,好让你的收集丰富起来。”   捏着那根还沾着她指缝温度的烟蒂,我忽然感动,她是这样善良的女孩子,可是罗浩竟误会她。那本是灵子的一场关于爱情的考验,罗浩却以为绑架灵子的人是吴欢。而出租车上的那通电话,罗浩竟是打去质问她的。      吴欢讪讪的笑:“后来,罗浩打电话道歉,我干干脆脆原谅他,只央求他陪我逛一次街。但是,请他快乐。所以你和灵子在商场里看到的,是他作为赔礼道歉而不得不陪我演得戏。”   吴欢居然知道我和灵子的跟踪,她只是没有戳破,不然灵子会更加难堪。可是她的好意罗浩不领情,离开时还是郑重又略带恳求地说:“吴欢,我和灵子已经分手了,以后你不必记恨她。”   罗浩啊罗浩,始终,你把我当作什么样的人!吴欢笑,说:“好啊,你做我男朋友啊,住到我家来,我保证不会再打扰她。”   罗浩不说话,挥手,走掉。可是两个月之后罗浩竟真的搬来,他那些书本像山一样,看得油菜一遍遍嘟囔:“现在的学校,真可怕啊!”吴欢那么开心,她想,这么久的用心终于有所收获。却听到罗浩说:“那么,现在你可以放了灵子吧?”   吴欢愣在那里,许久之后告诉他:“这个,要看你的表现了。”   她再一次被扣上了这样的罪名,只是这一次她聪明起来,学会利用这样的罪名为自己谋得短暂的快乐。那个叫灵子的女生又一次失踪了,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姑娘!      “我有权沉默,也有权撒谎。”吴欢鬼鬼的笑,可还是难掩那淡如云烟的苦涩。 原来真相竟是这样,全不是我自以为是的那些断想。在我和易浅寒追着她的保时捷站在吴欢家门口的时候,已经真的以为罗浩和她那样亲近了,不想那只是吴欢用将计就计的谎言骗来的短暂相守,也是罗浩为救灵子的委曲求全。     罗浩在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从吴欢家搬出,吴欢不想再骗他,她累了,原来并不是在一起就可以快乐。油菜担忧地看着女儿,吴欢却乐颠颠帮罗浩搬着那些书,绒绒的短发是微黄的颜色,脸上累出一圈红晕。她看到送给罗浩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和那个他唯一用过的PDA通通被悄无声息放在书架上。始终,罗浩把她隔离在千里之外。   吴欢对着远去的Taxi挥手,面带微笑,口中轻念:罗浩,再见。   而有些时候“再见”便是“再也不见”。      4   “我要离开咯。”吴欢忽然轻松地说这样一句,把我吓了一跳,“啊?”的一声叫出来, 我的意识里,她的“离开”有着别样的意味。我极度不舍,甚至心开始痛起来,那么好的女孩子!可我知道,她在生病。不知怎地我就那么无措地扯出一句:“不要,我还没还你钱呢!”   我的吃惊无措让她又笑起来,笑得摇曳多姿,然后神秘地小声说:“再附赠你一个秘密好啦,其实我知道你的灵子在哪里……”      那个周末的晚上,灵子找到她的别墅里去,已经很晚,油菜没有轻易给她开门,她就说,我是殷灵。吴欢听见,急匆匆戴上一头直发才下楼见她。她身上有股酒气,短发上还沾着些白色奶油,白皙的脸上有寂寞的神情。   灵子咬咬唇:“对不起,打扰你,我只是想问明白一些事情,否则离开也不甘心。”   “好啊,你问。”吴欢笑笑地为她开一罐可乐,心里已经知道她要问的是什么。   灵子说:“你和罗浩,是什么时候开始交往的?”   吴欢大笑起来,看来她们是站在对岸的两个人,远远望过去总觉得心上人和对方比肩携手,而事实上,那个男生只是站在河中央而已,对哪一个都不亲近。   灵子走的时候,吴欢出门送,在身后说:“生日快乐!”   灵子回头,微笑着说谢谢,仿佛所有前嫌已经化尽,更有难以言明的同病相怜。灵子进了一直等在门外的出租车,喊一声去火车站,而后消失在夜色里。      灵子,你好狠心,你去了那么多地方做了那么多事情都不曾带上我。可你的脚步如此飘游不定,让我怎么去追随。吴欢在地图上画一个个圈,小兴安岭,渤海湾,长城,乌镇,桂林……   “她说要游遍千山万水,才能胸襟开阔。”吴欢说。   而我也忽然明白,所有人里我是最后知道她去向的一个,她的局长爸爸早已找到她,却劝不回来,只能任她边打零工边四处游走。灵子不想我知道,她不想她最最好的朋友杨卡拉知道她的踪迹!   “她说很愧疚,不敢见你。”   灵子那么早就钟情于罗浩,她当然打听到罗浩曾经与一个叫杨卡拉的女生牵手,只是后来莫名分开。于是自我介绍时的拔刀相助,那些煞费苦心的同桌同寝,都只是借口。她要的不过是罗浩。   “我不信!”我摇着头,心里咚咚敲鼓,我所有的信念都在摇晃,这世间还有什么可靠。   “卡拉你不要急。灵子的离开便证明她把你当作朋友的,最好的朋友!起初撮合你和易浅寒只是好心,可是越来越看出你的不快乐,才明白,你接受易浅寒不过是为了替她留住表哥。”吴欢握着我的手,言语急切:“她这样狠狠心离开,其实大半是为了你,她不想你不快乐。”   我沉默,眼泪滴在吴欢手上。其实其实,即便知道这样的真相,我仍起不了一丝怨念。灵子是我第一个朋友,即便她起初有着小小阴谋,后来的一切都不会是假的,她为我抵挡于淼淼的欺负,她在医院照顾我那半月里的消瘦,她离开那夜要送给我的那颗蛋糕上的红心。   我明白的,灵子,只是如果你知道我这样明白你,你还会不会走?   “她说希望你和罗浩幸福。”吴欢看我释然地吐气,拍拍我的手然后起身离去。   “吴欢,你……要去哪里?”我叫住她,想起她说的“离开”,仍难放心。   “放心,我没有时间在不被爱的艰涩里沉沦,我的时间那样宝贵,要活得更加精彩才好。”她高而细的背影优雅又洒脱,我站起来,说:再见。      其实,我们的时间都很宝贵,需要活得更加精彩,更加幸福才好。    第17章 骑扫把的天使(12) 1   冬天来的时候,我的头发已经及腰,我喜欢分开梳成两个小辫子,搭在肩上,走路的时候能听得到头发摩擦着衣服的窸窸窣窣声,这样我便不觉得孤独。我考进易浅寒的大学,而易浅寒早在一年前南下深圳。   记得他来向我道别时仍旧穿一身黑色运动服,目光温柔淡定,他说:有空的时候麻烦你帮我探望一下熊仔。 熊仔因何坐牢我始终不知,只是田眉决绝地离开了他。我想起她曾半醉半醒地质问熊仔:到底哥们儿重要还是我重要。我也想起熊仔的话,无论绑架杀人,他愿意为易浅寒两肋插刀。而易浅寒他是那样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对在乎的人可以细心体贴到无微不至,像对灵子像对我;对敌对的人又可以那般冰冷而冲动,像对初见时的我像对罗浩。 这一切的线索让我不得不想,熊仔是否与于淼淼的事相关。他为了与易浅寒相关的我又做出冲动的事?   可是,我没有去问。有些事不要说破反而更好,就像灵子永远不会知道那天罗浩从出租车上下来之后,其实已经发现她的圈套,他绕到厂房后面看到草丛里那辆眼熟的白色摩托就明了一切。警笛声响起来时他慌张地奔出去,拦住正持枪靠近的警察,自然是拦不住,于是他说:是我谎报的警。那个人狠狠打了他一巴掌,怒喝:多少人等着我们去救你知不知道?开这种玩笑!   可是究竟是谁报的警?我们中的某个人或是那天的两个出租车司机之一?已经无关紧要,因为这个考验的命题根本不成立,爱与不爱从中丝毫见不得分晓。   罗浩的性格,即便不爱,他也一样会毅然决然地救她。只是,如果爱,他会在见到她的那一刻紧紧抱她,不是埋怨她的恶作剧,而是庆幸这样的事没有真的发生。灵子,对不起,我能将他推到你身边,却不能将他的心也矫正向你。 而其实,谁也不知道我见过于淼淼,在她退学之后。那是一个清冷的早晨,她从与我垂直的方向经过,明黄的风衣衬托出姣好身材,马尾高束,她脖颈挺直脚步凌厉而匆忙,从我面前一闪而过,没有看到我或是假装没有看到我。这样我已经欣慰,欣慰于她那一如既往的高傲神色,欣慰于她胸前别着的某所著名模特学院的校徽。 不管那段青春里怎样混乱过嚣张过敌对过,不管直接或间接地因为彼此而遭遇过什么,幸而,我们都已平安度过。各自平静,各自安好,这是最好的结局。   更加欣慰的是,吴神婆终于来学校看我,她早已不再替人看相,和查叔叔开一家摩托车修理店,她也学人家拿扳手,卸轮胎,不过查叔叔见了总会接过她的活,让她做些更轻松的。   吴神婆终于还是有人疼,她眉开眼笑,每日呈现诸多返老还童的迹象。我自然开心,这么多年挥之不去的,埋在记忆深处的那些味道终于淡去。这些年我一直沿着气味线索去寻找安定的感觉,那是大灰狼留给我的最后记忆,紧紧拥抱时的烟草味,远远离开时的尾气味。   我把满满一大盒子的烟头倒进垃圾桶时,吴神婆吃惊地看着我,仿佛我不是她乖巧安分少言语的女儿,我笑着抚慰她的神经:“不是我抽的啦,收集烟头是我曾经最大的爱好,之一。”   身体似乎长高了一点。大一寒假回家时吴神婆和查叔叔都这样说。可其实每次经过药店门口的体重计时都会上去量一下身高,我没有长高,一直都是159公分。      也终于收到灵子的明信片,西藏的蓝天白云是城市的天空所无法媲美的。她不用手机,偶尔写信,寄来许多张装满纯真笑脸的照片,那里的孩子总是让人忽然心境明朗。灵子说,局长大人已经给她办好手续,在那里继续读书,她说,她是附近小学的代课老师,用所有课余时间去“误人子弟”,然后和他们满山满野追逐嬉戏。   我想象那样的场景,天空湛蓝高远,灵子披着细碎的发奔跑在一地野花的山坡上,阳光明晃晃将一切颜色抹得鲜艳靓丽,而灵子的笑容就如阳光一样,带着七彩的颜色。一群小小的孩子追在她身后,衣衫朴素甚至邋遢,眼神却无邪。灵子戴着孩子们给她编的花环一圈圈旋转,裙裾在风里飞,碰散了几束蒲公英。   那戴着花环的她不是公主又是什么,原来,吴神婆的法术也有浸染了我。我早就算出她是金公主呢。   我已然陶醉。继而怎么也怨不起来,虽然她曾经有着那么多小秘密小阴谋,虽然她丢下我一个人云里雾里百年孤寂,虽然她此刻的快乐我不能亲临感受。   只是她找到值得倾注热情的目标,找到青春的皈依之处,这些都比一个小小的我重要许多。而如今她肯给我写这些信,说明那真的是个好地方,能够让人胸襟开阔心境明朗。她终于原谅自己。我为她骄傲。   我告诉她,等我凑够了钱就去看她,她说好,顺便带上罗浩,我想看你们牵手。我捏着那封信愣了许久,有时候即便所有外界因素都已成熟也无济于事,只有当事人才是那万事俱备之后的东风,他悄无声息,我也只能坐等岁月流淌。   我仍旧遵守当年对罗浩的承诺——离他远远的,远远的。只是偶尔以游客身份登录他的网站,网站只讨论编码程序,起一个不讨好的名字叫“乱码”,我时常浏览着那些不知所云的帖子就想起旧时的岁月,那时候的灵子不屈不挠斗志昂扬,那时的我视友谊为至高无上……    2   其实,我离罗浩并不够远。因为他那么怪异地放弃了保送资格,和我进了同一所大学,据说是奖学金够高,我猜真正的原因是为了照顾他久病的老爸,才没有离开这座城市。总之,不论什么原因,我庆幸于他这样的选择,这样我便能在“不经意”路过球场时瞥一眼他挥汗如雨的身影,在食堂“巧遇”时目光对视之后才别过头走开,也能在公告版的报喜栏上时常见到彼此的名字。天知道,为了让自己的名字频繁出现我付出了多少努力!   或许我是真的长大了,知道友谊和爱情如何权衡兼取。不再如往常般懦弱退避,在无意义的成全里把痛苦和欺骗无意洒向周遭,以及自身。可是即便我以全然敞开的怀抱迎接久违的爱情,罗浩仍旧视若无睹。      某天晚上做完家教回学校的公交车上,我接连被震惊了两次。   当时车上的移动电视里正放着最近热播的电影宣传片,我扫了一眼,不相信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凑到电视机前看,那张精致的脸,真的是吴欢。虽然她的名字变成了无欢。   宣传片过后有一段主演的采访。吴欢作为女二号却成为最受关注的焦点,她一身镶着水钻的黑色长裙,长发高高盘起,优雅地站在台上。似乎是发布会的现场,她背后是印着她头像的巨大海报,她站在自己的身前,看上去很渺小。   很多话筒伸在她的脸前,闪光灯晃眼地明灭着,有一个尖锐的女声问道:“无欢小姐,据说你曾得过绝症,做过骨髓移植,这些消息都属实吗,还是只是炒作?”   吴欢便浅浅地笑起来,不慌张也不愠怒:“等我病情复发那天或许你就知道答案咯。”   那个记者又问:“既然有这么严重的病情,为何不好好休养?”   “我就是想尝试一下这种万人瞩目又被无限八卦的感觉,”那记者被她说得不好意思,吴欢得逞似地笑,继而认真说:“其实是想把戏里的人生都当作自己的人生过一遍,这样即便病倒了,也算赚到了。”吴欢依然保持着笑容,对着镜头目光却不知落在何处,或是根本没有着落。   吴欢说完这句话,下面响起掌声。闪光灯频率加快。   我忽然发现自己坐过了站,车停下的时候赶紧跳下去,依然听得到车上的电视里说:“希望电视机前看到我的朋友们能够放心,我很好,希望你们也一切安好,卡拉,灵子,罗浩……”   原来,她一直当我和灵子是朋友。   我迈着欢快的步子,坐过的一站地步行回去,心里欢喜又踏实。吴欢,她总是那么让人惊奇,摇身一变,可以百味人生,可以风光无限。忽然,觉得身后人影一闪,我吓得一激灵,加快脚步,心中后悔,不该偷懒取近走这条小路,不要乐极生悲才好。   只是我走得再快身后的脚步仍旧紧紧跟着,我慌张地摸索着包包里的小匕首,它跟了我这么多年,第二次要派上用场。可身后的人却忽然现了身:“杨卡拉,你还是这么让人不省心!”   竟是罗浩。他操着兜站在忽明忽暗的路灯下,心情似乎很好,脸上有笑容,只是语气依旧强硬:“杨卡拉,拜托你不要再往医院寄钱,你要是因为这点儿钱出了什么差错,我可负不起责任!” 原来他都知道。我拼命做兼职赚钱然后偷偷存进罗浩爸爸的医疗户头里,本以为浑然不觉,可他还是知道。 他很没好气地说:“杨卡拉你为什么就是不懂?!我不想你和我在一起受苦,我不想你本该快乐自由的青春好时光被我拖累,从前不想,现在更加不想。我只想你能继续简单而快乐,像最初那个你,我想你能找到更疼你的人,给你更好的幸福,可是却越来越发现,这样我们都不幸福……” 他的语气轻下来,仿佛这许多年的伤痛也随之变轻了。我愣在那里轻轻地落泪,我还是那样傻那样迟钝,原来他一直不曾真的怪罪于我;原来他那样狠心将我从身边赶走只是想我自由快乐而不是如他一般辛苦;原来当年我献血之后晕倒住院时,迷迷蒙蒙中抚摸我额头的手不是幻觉;原来原来,那些错过的时光不是因为怨恨,只是因为爱,因为很爱很爱。 罗浩走过来一把拿过我的小匕首:“这匕首连只猫都杀不死,怎么,你也学吴欢演古装戏,要展示下花拳绣腿?”   我忽然失笑,原来方才他也在那辆公交车上,那么他是一路跟着我?   “发什么呆,快走啦,每天保护你的时间,够我做两份家教了!”罗浩语气冷冰冰地催促着,我的心却有温暖洪流,一浪浪打着那些不敢轻易拾起的记忆。   罗浩已经把我扔在身后自己走了好远,我抹抹眼角快步跟上去:“嘿,罗胖子,等等我!”   罗胖子是我给他的外号。没有人知道只因为此,我才在和罗浩分手之后迷上那个叫罗永浩的家伙,整天听他念念叨叨的冷幽默,以填补另一个罗胖子留给我的伤感空虚。    青春是一场奇妙的旅程,兜兜转转又回到原点,只是旅途里人会长大,那些人人雷同又永远不尽相同的经历里,我们学会很多。而珍惜,是对眼前人最好的爱护和回报。以前的以前罗浩不懂,以为让我远离他便远离了所有的苦和痛;以前的以后我同样不懂,才自以为是地把他推向灵子身边,害苦每一个人;但从今往后,我将日益深刻地去懂得,去珍惜,不错过每一个分秒。 我看着前面罗浩故意慢下来却不肯回头承认在等我的装酷身影,身体忽然轻盈到像飞起来,冲着他而去。那样不可思议的速度连罗浩也有些吃惊,只有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的背上长出了一对翅膀,所以我才飞得这样快。    第18章 惊动了爱情(1) 1 我生命中有一个女孩,她出现在我十七岁的夏天。在那之前我从未有过交心的挚友,唯有与自己的灵魂孤独依偎。因母亲是替人算命的神婆父亲抛妻弃女远走他乡,我便随之变得特殊,被周遭轻易孤立,一个人,做许多旁人看来奇怪又好笑的事——那些闻着尾气捡拾烟蒂,时不时自言自语的神经癖好。 渴望友谊,却只能坐等一份不嫌弃的缘分光临。幸而有她,结束我这份等待,让我的青春不那么单调遗憾。那时的我将友谊奉作至高无上,在她为爱情痴傻的同时我用更加幼稚的方式默默相助。 于是,我们一起经历了那段傻傻的好时光。 彼时她执着大胆地追求着罗浩,我便费尽心机暗地成全,即便那个男生同是我最爱的人;她苦恼于最依赖的表哥,父亲一样照顾她的易浅寒即将因为毕业而离开身边,我便不惜用一场虚伪爱情滞留住他的脚步;然而得知一切真相的她愧疚于我的付出,便用一场逃离将我成全和解救,一张偌大地图她在许多角落留下足迹,如今停留在西藏的湛蓝天空下。 我们为彼此做的一切,默默不需言语。 只是,亲爱的灵子,距你离开已经一年有半,我想得知你的归期。 2 大一的暑假我终于有足够的余钱和时间,可以远赴西藏去看望灵子。 开学后我便是个大二的学生了,虽然仍不曾突破一米五九的身高,仍喜欢梳两条搭在肩膀上的稚嫩小辫子,也仍旧会为许多傻傻的想法执着到固执。但已经十九岁末的杨卡拉自认为,过去的那些人那些事已让我心智成熟许多,起码,关于友情与爱情之间的权衡取舍,再不会做出错误的选择。 灵子因为高三那一年的出走游历耽误许多时间,步伐慢了我和罗浩一拍,这个暑假才是她填报志愿的当口。我的前往,是履行相见的约定,也为游说她回到我身边。 我想她看到我的幸福,亦想亲自守候这份唯一的友谊,更想替她谋到好的路途。她若始终游离在远方不肯近前,我便总是怀疑,我们之间仍有芥蒂。 如果始终不能面对,又怎能自信说已经放下。 灵子,此次,我会温柔地将你带回。 去往西藏的火车上我一直在想,这会是一次怎样的重逢呢?我们会不会相拥着喜极而泣,会不会跳着脚像年少的孩童,又会不会有许多的话却不知要从何说起,只能默然相对? 然而,我所有的设想在到达那间简陋的小屋时都化成空,我千里奔赴的人竟已不在。一群纯朴到有些邋遢的小孩子嬉闹着围拢过来:“公主姐姐跟一个哥哥走了。” 这话让我些许惊喜,“公主姐姐”,灵子也不曾忘记我们初识时的那段对话吧,那时我捏着她的手掌带着小心翼翼的讨好说:你是金公主的命,就是金命的公主,好得不能再好。 那时的我对友谊渴求成魔,说过许多全不知羞耻的奉承话。我兀自笑起来,仿佛一切就在昨天,仿佛鼻孔里还是我们并排躺着的青草地的味道。 然而,孩子们口中的哥哥又是谁呢?灵子与我这一年持续的通信中并没有提起过这样一个人的存在,还是,我们之间终于又有了秘密? “哥哥走过许多地方,会坐在山头给我们讲故事,听得认真的还会发糖吃。”一个小小男孩仰着脸向我汇报,远处有汽车熄火声,这里离通往市区的大巴站很近。待我还想问些什么时小孩子早已轰散,奔向更新鲜的事物。 来往的游客不少,他们和这里的孩子成为彼此的景色,互相好奇。 我踮起脚试图从门上方那块小小的玻璃上向内张望,即使见不到她,看一眼这近一年半的时间里她所生活过的空间也是好的。这样,至少脑海中可以留存想象的底片,供我将各种画面自行补充完善。 只是,我的视线刚够到那块并不清晰干净的玻璃时,门便“吱嘎”一声从里面被打开。我趔趄着险些扑倒在开门人的身上,却听到一声带着惊喜地呼唤:“卡拉?真的是你?!” 看着面前的人,一时间心脏里拥满复杂情绪。谁说他乡遇故知是人生乐事,我情愿与他再不相逢。 诸多往事遏制不住地翻涌,这个骑白马的绑匪,这个一度以恋人身份陪在我身边甚至占有我初吻的男生,这个温和与霸道相济,最后却被我伤害到远下深圳的易浅寒。我以为再见面是前尘往事皆已忘怀,不想,我们都是记忆力那么卓卓的人,他手上的动作证明他与我相同的心境:点点滴滴都不曾忘。 他迅速掐灭那支燃了一半的烟,紧张地藏进口袋里。曾经,因为知道我有着收集烟头的怪癖好,他便从不在我面前抽烟。他怕勾起我的瘾,也勾起我那癖好的源头,一段只与抛弃远离有关的亲情。 他掐灭烟头的动作那么熟练,好似不知何时起已养成的习惯。 我说:“没关系,我已经戒了那收集癖,你随意。” 易浅寒挑着嘴角淡淡笑了下,他的王子样面孔变得更加清瘦,眸子有些暗淡,好像过得不那么如意。他侧身抬手,将我让进屋内,我犹豫了下,还是迈脚进去。 小小的空间敞亮开阔,究其因也只是物件太稀少。简单的一张小床,一张木桌,桌脚大概不十分平整,有一只脚垫了折成几折的纸,然后便是整片整片白色的墙。空空荡荡。 这便是过去的一年半里灵子的世界,或许正如这间屋子,空空荡荡。 忽然惊觉,她信中的那些快乐无忧那些豁然开朗,会不会也只是对我的安慰?她只是想,如果我幸福的前提是她必须快乐,那么她也只能假设这前提成立。 易浅寒在他的旅行包里翻出一瓶未开口的纯净水递给我,问:“卡拉你怎么会来这里?” “你呢?”我反问他。 “灵子手机有半个月不开机,我不放心过来看看。” 我的心,忽而一阵冰凉。是只有半个月没有开机吗?她明明告诉我,在这片纯净土地上她不再用手机,于是我们只以书信联系。有时交通不好,她的回信要等上一个月甚至更久,于是一年多来往复的信件也只有二十几封。 可灵子,你为何,又一次地欺骗了我? 3 易浅寒说他昨天刚到,已经在周围打听一圈,大家口径一致,都说灵子是跟一个男生一起离开。而她的大学报考志愿表,安静躺在那张四脚不齐的桌面上,一片空白。 易浅寒把志愿表收进他的包里,说:“我得回去和姨夫商量一下。”他的姨夫也就是灵子的爸爸,那个公务缠身的公安局长,或许他解决得掉许多惊天大案,却总难将自己的女儿管束得妥帖,甚至一次次为这个孩子设出的迷局头疼无奈。 不论是绑架事件,还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踪,灵子总在有意无意为爱着她的人设下难题。 “你要是回去的话我们一起,火车上乱,一个女孩子额外让人不放心。”他看了一眼沉默的我,拿着钱包就出去了,“我去买票,你可以先到周围转转,看看孩子们上课的教室。” 还是那样不容置疑的口气,还是那样替你安排好一切的细致用心。他是会帮你把方便筷子掰开仔细蹭掉上面的毛刺,也是可以为了你去佯装一场绑架的男生。对于爱的人,他从来可以巨细兼顾,在他的庇护下,我亦曾感受温暖。 只是,那个雪后的清晨,我对他说出分手之后,我们之间已再回不到从前,而每一次眼神的碰撞都会让我尴尬紧张。这样的两个人,怎能相伴如此漫长的旅程? 我吸了口气,在他脚步不再可闻之后便推开门匆匆离去。 望着车窗外绿意中藏着荒凉的景色,心中不免遗憾,此行除了意外的重逢,竟是收获了那样的伤心和不安——灵子的谎言与消失。 过道那边走过来的人挨个座位扫视着,然后远远地看见了我,脸上有一丝愤怒,而后是灰败的难过。这种表情我见过,上一次,在无欢别墅的大门外,我死命拦截着他挥向罗浩的拳头时,他便是这般,整个人石像一样,冰冷的黯然失色。 “如果见到我让你不开心我不会再出现在你的视线内。”他站在我对面,故意说得轻松,我却忽然自责得想要哭出来,我为何要将一个这么好的人伤害得那般彻底? 我拽他的袖子,小声说:“我不是不想见你,而是不敢见你。” 他不会知道,在我愧疚的视角里,他的存在好似就是用来提醒我,我曾是个卑鄙的小骗子,用一段恋情替灵子将这个替身父亲留在身边,却又不肯将戏演得长久彻底。 火车的隆隆声里易浅寒笑了,有些了然有些无奈,有久违的宠溺痕迹。他大我和灵子五岁,他有他成熟内敛的行为方式,不见的这些日子,他学会的新招式便是这样的笑,可以省略许多解释的话语,可以一笑泯恩仇。 易浅寒还是那么熟于交际,几句话和我对面的中年女人换了座位。他说,他根本没去代售点买车票,而是一路跟着我,坐汽车到市内、排队买票、低着头上火车,中途还在焦急地捏着手机皱眉。他是在拥挤的月台跟丢了我,才一节节车厢一路找过来,还好,没走多远便看到了我。 原来,他是那么了解我,知道在遭遇有关情感的难题时我会露出原型,变成那个擅于逃避退缩的杨卡拉。 “你和罗浩,还好吗?怎么他没陪你一起?”还是问了,我以为,这是我们之间禁忌的话题。 “他要留下照顾罗叔叔。”罗爸爸因为车祸变成植物人,终年沉睡在病床上的事他或许并不了解。短暂沉默里我努力对他保持微笑:“你呢?南方那边还习惯吗?” 他又笑,是不是这样的问答太俗套。他翻了皮夹给我看他的女朋友,一张可爱的脸,梨涡浅笑。我有些许释然,或者只是我单方面的计较不放,他已将那个篇章轻松翻过了吧。 “你不要总是僵硬着脸笑,看得我都累。牵不成手总还可以做朋友,这才是成熟的表现。” 我窘迫,连微笑背后的情绪都被他发现,“哦”了一声满脸通红。 他自行转移话题:“本来最近也是要回去一趟的,熊仔要出狱了,我必须亲自去接他。”事到如今我反而不想再问熊仔当年是因何入狱,旧篇章,我也要尘封留存。 那一路上易浅寒的替身父亲职能悄然恢复,只是我成了受惠者。他责怪我为了省钱居然买了硬座票,于是千般周折补了卧铺。把洗好的毛巾递到眼前告诉我,洗漱盆那里人很拥挤,擦擦就好。带我去餐车点我最喜欢的辣子鸡,依旧是,将方便筷子上的毛刺蹭干净了才递给我。 我说:“你女朋友有没有觉得找到一个绅士男仆?” 他歪嘴:“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待遇的。” 我拄着脸,冒出自私想法,若我能同灵子一样拥有这样的表哥,该有多好。 第19章 惊动了爱情(2) 4 我和易浅寒在火车站分手,而后我回学校,他去向殷局长所在的警局,我们逆向而行。 分别时他把手机号留给我,说:“常联系。”我摁着手机键记下,而其实,手机早在上火车之前已经没电自动关机。偶遇可以有,常联系则罢了,我怕罗浩不喜欢旧事里的人出现在幸福的现在。 他学会了浅笑,杨卡拉学会演戏。我们彼此彼此。 火速奔回宿舍,插上直充打开手机,短信噼里啪啦蹦出来,我亲爱的罗浩他一定急坏了,只是我是宁可和他一起焦急也不肯借易浅寒的手机报一声平安的。原因同上。 但偏偏那些短信个个面目相似:甘肃移动欢迎您、陕西移动欢迎您……是一路跨越而来的省份,却独独没有罗浩的只言片语。这不该是他的态度,去时的火车上他怕我无聊,还不停地发着笑话逗我开心,我有四十多个小时没有讯息他竟不急不燥。 难道,出了什么事? 急忙拨打过去,屏幕上闪着他酷酷的脸,我在手机里将他存成罗胖子,这是我替他起的外号,只因为初中那三年他瘦得不像话,这不太雅的名字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两个人共同持有的秘密,再微小,都是一份旁人不能介入的甜蜜。 电话响了很久一直没有应答。那份不安迅速膨胀扩大,我没多想,拔起脚冲向男生宿舍。 女生宿舍男生止步,男生宿舍则可一路畅通无阻,传达室的大爷听着收音机里的京剧脑袋靠在椅背上迷迷糊糊,整个空气里都是夏日午后的慵懒分子。睡眼惺忪的大飞替我开了门,大概昨夜又包宿游戏了,这就是他暑假留校的唯一目的。 他整个人都在梦游状态一般,眯着眼看我:“是卡拉杨啊。” “罗浩呢?他不在吗,他有没有事?”我急切地问着探头向屋内望,一片乱糟糟里只有罗浩的床铺整齐又空荡。 大飞打一个巨大的呵欠:“我昨天不在宿舍。” 不忍心再扰他,说了声谢转回身下楼,便在转角处看见那个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和他分开足足五天,那该是一别十几年的沧桑感觉吧。他的冷峻眉眼因为我的出现忽而温柔,脸色里却有化不开的沉重憔悴。 可那一刻真正夺走我眼球的,是罗浩身边的人。 那样熟悉的美丽脸庞,在分别的年月里添了几分成熟与陌生,高原的阳光让她脸色镀上一层微微的红,头发长长的披散在背上,与当初那片草坪一样的绒绒短发相比,多了些温柔妩媚。她与罗浩比肩站着,无论身高相貌都是那般匹配,这才是大家眼中金童玉女郎才女貌的配搭。我的内心始终有着自知之明的自卑,此刻愈加泛滥。 我看到她热切的眼眸,想要扑过去,却被什么黏滞住了脚步,愣在原地半张着嘴,像一个呆傻的21三体综合症患儿。 “卡拉!”终于还是她先奔跑过来,紧紧地抱住我,像拥抱生命中最后的信仰,可我就那么木木站着,心里仍纠结不放她又一次的欺骗,那一路奔波里愈演愈烈的埋怨将她的空降所带来的喜悦都淹没。 这不是我想象中任何一个相逢的场面,它意外地让我不知以何种情绪去对待。 “你和灵子心有灵犀,都想要给对方惊喜,不过这心有灵犀的代价就是擦肩而过吧,差不多你刚到西藏的时候灵子回来的,在你宿舍没找到你就辗转找到了我。” 罗浩替她解释着,莫名疲惫的语调让我心疼。 灵子用细小的声音在我耳根子里说:“我在医院找到他的,他爸爸前天过世了。” 我的神经猛地抽动了一下,不知是为那突然钻进耳道的细细气流,还是为这噩耗。 在他最伤心悲痛时,我没能陪在身边,这是我的遗憾。 “卡拉,一路上很累吧,你和灵子找地方好好聚聚,然后早点休息。我有些事得办,这几天都可能不在,不能陪你们。”灵子方才的告密他没听到,仍只将那噩耗轻描淡写成“有些事要办”。他轻轻拍了下我的肩几大步跑回宿舍,拿了手机对我挥一挥:“忘记带了。” “喂,”我叫住正匆匆跑下台阶的罗浩,他回头,给我的是一张掩藏得绝好的笑脸,我说:“你要照顾好自己。” 他像往常一样露出一副嫌我酸嫌我啰嗦却又带着诸多宠溺的表情,转回身继续走,一步迈下三级台阶,大大一张手在头顶上挥着:“小卡拉同学,先照顾好自己才有资格这样说别人。” 我就那么莫名奇妙流了泪。罗浩总是这样,什么困难都要独自背负,他愿意将我放在阳光里,留自己默默承受阴冷,还要拼力扮一张无所谓的笑脸给我。就好似当初,因为他父亲的病因为我的献血因为我晕倒在打工的快餐店里,他便宁可将我狠心推开身边,再不允许这样奋不顾身的分担。 他说过,他不想我那样辛苦。 他说过,他要给我幸福,如果不能,他情愿放弃我,让我飞走。 可是,我同样不希望他背着重担踽踽独行。两个人在一起,不是只有手牵着手逛街肩靠着肩看电影的浪漫场景,我们已是彼此最心甘情愿的责任,歌里说,这是甜蜜的负担。而日后回忆起来更难忘怀的,也多是那些共同跨越的苦难。 这一次,我不能再让他得逞,我不要他剥夺这一起吃苦的幸福! 一只手轻轻替我抹着脸上的泪,我侧头,看到灵子的微笑,她说:“看到你们恩爱,真好。” 5 刚结束了四十五小时的火车旅程,我又踏上一辆晃悠悠通往县城的公交。我把寝室钥匙给了灵子,轻轻抱她:“等我回来,半天就好。” 我有那么多话要对她讲,有那么多疑问需要她来解释,关于手机关于那带她离开的男生,关于我们不谋而合的互相奔赴。她总在我心里打上大大的结,让我一刻都不能放松。陪罗浩走完这送爸爸落叶归根的一程我便会向她兴师问罪。 只是,上天好像等不及看我们对质的好戏,又跳出来开一场玩笑。 我接到一条短信,只有短短两句话,却透露巨大的危机,她说:看到你们幸福我就没有遗憾了。卡拉,好开心有你这个朋友。落款是灵子和一张笑脸。 陌生的号码,打过去已经关机。 我坐在公交的最后一排,巨大的颠簸里抬头看中间位置那个有些忧郁的背影,他怀里抱着那只背了许多年的黑色大书包,书包鼓鼓的,凸显出四角的轮廓。那里面是装了一只盒子吧,这一趟他要回去安葬父亲,这样悲伤复杂的事他一个人怎么做得来,可我竟也不能再陪他。 所谓心有灵犀只是因为太过了解才影响了彼此的习惯,从而言语行动多有相似。我和灵子的灵犀也来源于此,我了解她甚于自己,这样近似告别的话不是紧要关头她不会说。 下一站停靠时,我使劲低着头,匆匆从后门跳下去,还好,他正转头望着车窗外,并不曾注意到我。 打车赶回宿舍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寝室钥匙,门却怎么也敲不开。是不告而别,还是又一次真假莫辨的绑架,灵子,你为何总能有办法让我抛却责怪,一心一意为你担忧。但这样的方式,请不要一用再用,若不是遇到真正在乎你的人,就会变成狼来了的故事。 情急之下我还是去了那间警局,喘着气,面对几张严肃的脸有些紧张地说:“我找……易浅寒。” 气氛并不融洽,有人将我领到一张桌子前,说找人要登记,报失踪要亲属才可以。我难以解释就那么冒冒失失地大喊起他的名字:“易浅寒,易浅寒!” 他们一定以为我疯了,事实上自从孤单平凡的杨卡拉幸运地遇上爱情和友情之后,她一直处于疯狂的状态。种种行为早已超越她的极限,大胆的像分裂后的另一个人。 所幸,这招果真奏效,我呼唤的人从某间办公室小跑着出来,看到我,眼睛似乎瞬间被点亮。我把手机短信递给他,简短地问:“这一次,是真的吗?”他皱了下眉拉着我的手腕直接将我带进办公室,只是那间办公室是空的。 “姨夫住院了,可能劳累过度。我也是刚到,你晚来几分钟我可能就要去医院看他。恰巧他的下属留了他挑选的几所大学的资料让我看,要我替灵子的报考把把关。” 易浅寒将旅行包挎在肩上,又拉起我大步走出警局,他的步伐与方向那么笃定,好似心中已有了猜测,他拉我手腕的动作那么自然娴熟,好似,我们还停留在恋人的身份。 “这件事先不要惊动其他人,我来解决。”他叮嘱道。 “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带灵子离开西藏的男生又是谁?她一定跟你说起过。”我快着步子跟着他,发现他将我带到了警局后面的车棚里,那里停放着一辆摩托,从头至尾罩着黑色的防尘罩,罩子上落了厚厚的灰和干硬的枯叶。他一把扯下来,那辆摩托便跃进眼帘,白色座椅白色机身,有种隔世相逢的错觉。 “上车。”他打了火对我招呼,我深吸口气跨坐上去,一切一切,像旧时光的重现,尾气的气味在神经里缠绕,兜兜转转,那些曾站在马路边贪婪呼吸着尾气收集烟头的孤单岁月浮现眼前。我闭着眼,双手轻轻抓着他腰两侧的衣服 ,任他飞驰出去。暖风将我的小辫子吹向身后,后视镜里是快速倒退的街景。 易浅寒,此刻的你,是否也想起那段错误可笑的恋爱。 第20章 惊动了爱情(3) 6 雅姿模特学院的女生宿舍楼下,来来往往的人并不像暑假的气氛,热闹得好似刚开学的样子。早听说模特学院的女生寒暑假都少有回家,趁机会走走秀做个礼仪之类都有不少外快可赚,勤奋又节俭的甚至一个暑假就可以攒够一整年的花销。 面前经过的女生个个高挑,脸上带着妆,细长的腿走起路摇曳多姿,她们身上总有各种配饰,或者民俗个性或者奢侈贵重,叮当耀眼。也有养眼佳人从高级轿车里走下来,那轿车的牌子便是她拿来彰显的配饰。 我有些不能适应,这宿舍楼下好似个攀比招摇的秀台。 易浅寒到一边打了个电话,然后对我说:“我们在这儿等一个人。” 等一个人?会是什么人呢?在我的记忆里,这所学校只与一个人有所关联,那个人叫于淼淼。 早已追究不出我和于淼淼结怨的最初是因为什么,她对灵子的不逊,我用香蕉皮害她扭脚?还是她散播开的我和灵子是拉拉的谣言,而后被灵子撞伤额头的大打出手?又或者是灵子消失后她那本砸在我膝盖上让我险些瘸掉的字典,然后不知何人宣扬开来的那些暴露不堪的照片? 这样来来往往,我们已将小孩子的别扭悄然升级。 那是她遭遇照片风波数月之后的事,她从慧源高中退学,从所有熟识的人视线中消失。人人以为她定会萎靡堕落,我却在那个清冷早晨看到她胸口佩戴雅姿学院的校牌,挺直细长脖颈从我面前目不斜视地走过,高傲美丽不减。 雅姿的盛名早有耳闻,学费不菲,但很是出产明星。在当时,我为于淼淼的前途欣慰。在我们敌对过的青葱岁月里,彼此都因小小莽撞而受到伤害,我欣慰的是结局时我们都能安然度过各自平静。 只是,如今这恩怨是否又要卷土重来愈演愈烈? “这么急找我,怎么不打电话给我?要知道我并不一定在姨夫那里。”等待的间隙里易浅寒倚着栏杆并不着意地问了句,他的头发有些长了,有几缕滑下来要遮到眼睛。 他似乎明白过来,一把拿过我握紧在左手里的手机,摁着号码,回拨到自己手机上。我低了头不吭声,幸有脚步声适时拯救,不然尴尬将无休止进行下去。 那高跟凉鞋的铿锵声停到眼前时,我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居然是田眉,熊仔的女友,不,该是前女友。我记得熊仔向我介绍她时那一脸憨憨的自豪,也记得那晚各自纷乱的醉态里,田眉反复念叨的问题:兄弟和女人,到底哪个重要。熊仔入狱后她终究还是离开了他,纠结了那么久的义气与爱情孰轻孰重的难题,终于还是解了。但答案,并不是她想要的。 我从来不知道田眉也是雅姿学院的学生,虽然初见时便惊叹于她的窈窕姿态,但对于她和熊仔,甚至是易浅寒我又真正了解多少呢。 “好久不见。”他们用同一句话同时问候。 记得田眉有一头柔顺的长发,此时却剪得极短,染成金黄色,眼睛因为眼影的原因显得大而空灵。她看见我,微微点了头示意,并不热情。 “想请你帮个忙。”这句话易浅寒似乎用了很多力气才说出口,他本就是欠着她和她的熊仔的吧,如今又来债上加债。田眉淡淡笑了下:“有什么熊仔不能做的,需要我来做吗?” 易浅寒侧了头,望向别处,熊仔的事,是他们之间最大的障碍。 “我没算错的话,他应该今天出狱,怎么,你没去接他?”她说得很冷,可也表明一个讯息,她对这个日子同样牢记惦念着。 “一下火车就去接了他,已经送他回家,过段时间他会回来。”原来易浅寒去警局之前还去做了另外一件事——送熊仔回家。易浅寒长长吐了口气,转移到正题,“也没什么大事,就是请你帮忙走一趟,于淼淼……” “于淼淼一直不在,她现在风火大了,估计开学有课的时候也不一定回得来。”田眉打断他,好似一早便知道他的来意,轻轻挑着下巴说,“我去查一下她的号码发给你,剩下的事你自己解决。我们虽然朋友一场,但我并不喜欢你,至于原因你该知道。所以,以后请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我并不是那么高兴看到你。”田眉说完便蹬着脚步走了,鞋跟与地面碰撞得清脆,我和易浅寒安静不语地对看了一眼,那样不留情面的话,让人难堪又难过。 世事变迁最惹人愁怨,尤其是,从并肩走向对立的朋友,不伤心也伤怀。 十分钟后易浅寒的手机接收到一条短信,除了十一个数字别无其他,简练到无话可说。 易浅寒顺手拨了那个号码,竟是一个男声,对方说:“于小姐现在很忙,有什么事我可以代为转达。” “告诉她,快点放人,有什么条件尽管提,但花招少耍,她会知道我是谁。”易浅寒那狠历的一面我早已见识过,为他在乎的人,他可以瞬间化成优雅暴徒。没等那个愣了半天的男声有所反应易浅寒便摁断了电话,转头看着一脸煞白的我,双手握住我的肩膀:“卡拉别怕,我也只是试探她而已。” 可直觉告诉我,这不只是试探,他一定知道些什么的,只是所有人都把我当做最脆弱无用的那一个,无论罗浩还是灵子或是眼前的易浅寒,他们都向我隐藏着诸多真相。那不是他们以为的保护,却反而是轻视是生疏。 我抓着易浅寒的袖口,嚷起来:“你还在骗我,你不会无缘无故去西藏,又跟我一起折返回来,一定有更大的原因,是不是你早有预感早看到了端倪?!” 易浅寒用手臂生硬地将我箍进怀里,缓慢却有挣扎不开的力度,他用胸口堵住了我的嘴巴,用胳膊将我的动作束缚,隔着薄薄一层衬衫我听到他节律混乱的心跳。 罗浩,为何此刻,我会那么深刻地想念你? 7 那天的黄昏,我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那端的男声并不老练,带着背诵似的语调说:“从前的游戏,你们玩够了吗?没有的话我再陪你们玩一次。” 我愣了一下,屏着呼吸尽量让自己冷静:“你是谁?要怎样?” “老地方,旧人物,你懂的。”对方淡淡念了句三字经就挂断电话。 传达室阿姨把钥匙递给我时还说:“那丫头说你出门忘记带自己的钥匙,让我在黑板上写上让杨卡拉同学来认领,不过她脸色挺差,脚步急三火四的……” 我站在空荡的寝室里,望着窗外渐渐隐退的夕阳,黄昏真是折磨人的时辰,光线气氛都黯然,让人升不起希望。老地方,旧人物,我竟真的懂。 打开衣柜,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把藏银的小匕首。那匕首是吴神婆在我高中入学时送给我的,她说可以辟邪,我却一直把它当做武器,在灵子那道叫做绑架的爱情证明题里,它险些被我□□易浅寒的后背。后来一直将它带进大学,在独自做家教的晚上偷偷藏在书包里,做为安全感的替代品。再后来和罗浩的重归于好,让它重新回到了柜子的角落里。 我不信鬼神,但我信吴神婆,那把匕首,可以给我带来福祉。 只是,它不翼而飞了。我额头上噌噌冒出汗来,向着“老地方”发足狂奔。 去往旧棉花厂的路越走越荒凉,只是这一次,前面没了让我焦急追赶的罗浩,而开车的司机也并不那么好心热情,将我送到不能前行的路口便收了钱离去。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从劳累中分一丝关心给陌生乘客,我很体谅。 那一地肮脏硬实的废棉花并没有变得更旧一些,空气里的霉味儿在夏日的温度下快要发酵成让人眩晕的醚类物质。我努力睁大眼去辨别周遭的事物,希望夏日的天能更长一些。第一个跃进视线的却是那只小匕首,闪着寒光安静躺在棉絮中。 弯腰捡起来,紧紧握在胸前,故地重游,我依旧带着一往无前的勇气。可内心仍在祈祷,我多希望,这一次仍是灵子的一个玩笑一场实验。是谁说,虚惊一场是这世界上最美妙的词汇。 脚下忽然绊到什么东西,我趔趄着向前扑倒,膝盖和双手拄在棉花地面上,灰尘飘荡起来让人鼻子发痒想要咳嗽。那时候才看清躺在地上的人,上半身倚在斑驳墙壁上,绊倒我的便是那横着的一双光洁长腿。 “灵子!”我叫起来,忘记行走的本能,就那么手脚并用地爬过去。 灵子似乎晕过去,长发凌乱地搭在胸前脑后,白T恤早被污染得肮脏不堪。我晃着她想要把她叫醒,一个身影便将本就昏暗的光线遮了去。惊惧地抬头,看到易浅寒冷得冰雕一样的脸。 “这么危险的事,你怎么又不告诉我!”他真的生气了,粗暴地将我一把拖开,俯下身把灵子抱起来大步向外面走。我跟在他的身后,忧心忡忡。 “你打电话,报警。”若不是两只手抱着灵子难以腾出,他是连这句话都不愿跟我说的吧。 “不,不好。”我小声反对。 “人已经救到,我们没什么可怕的,快打!”他命令。 “如果这是于淼淼做的,如果她是因为那件事怀恨在心,那么,她会不会让那样的丑闻再度发生?” 我明显看到易浅寒本是迅速如风的脚步慢了一个拍子,他没说话,停顿在厂房的门口粗重喘息。 “怎么了?”我问。 “我的摩托不见了。” 第21章 惊动了爱情(4) 8 这是荒凉的郊外,少有车辆经过,打车更难,或许这些都不足忧虑。但可怕之处在于,这里除了我们三个一定还有其他的人,那些趁易浅寒进去之后牵走他摩托的人究竟怀着怎样的企图? “别怕。”易浅寒转头对我说了这两个字,然后面朝着我怔住,他背着光我看不清他那刻的表情,只是下一刻他诡异地将我撞了开。力度大得让我的左半边肩膀似乎散了架,整个人又一次跌倒下去。 突发的状况已让我应接不暇,那根胳膊粗的棒子砸在易浅寒的肩上,那样强悍的他还是禁不住重重向下沉了一下,却努力保持着平衡不让灵子从他怀中滚落。 那根棒子本是冲我而来,若不是他敏捷反应,那一下又会砸中我的哪里? 而那个执棒人,竟戴着缀满亮片的紫色狐狸面具! 一年多以前,同是此地,也发生一场“绑架”,被绑的人同是灵子。两个绑匪戴着狐狸和青蛙的面具,他们对罗浩说的是:“不要报警,你来,打赢了,把人带走。”彼时,罗浩已将灵子默认为女友,然而最后警笛声还是响起。 而其实,那场“绑架”不过是灵子精心策划的实验,那狐狸青蛙不过是易浅寒和熊仔联袂的表演。她要的,是看到罗浩奋不顾身地为她,然而结局却并不如意。虽然重重误会之后我和她都已相信,当初罗浩不曾报警,而那个报警的人究竟是谁却仍是谜题。 如今,这场景居然重现,这便是所谓“老地方,旧人物”和“从前的游戏”吗? 狐狸已经轻巧地跳开脚向厂房后面跑去,这个见好就收的逃兵,他也会怕吗?易浅寒怎会轻易放过他,喊了声:“有本事站住!”就放下灵子追过去。我看到他那半边肩甩动的极不自然,好似整条胳膊随时都会脱落下来。 这一边,却哗啦啦一阵响动,距我只有几步之遥的大门口,那扇锈迹斑斑的卷帘门开始下落。而所有人,都在门的界限之内。 “我们上当了,快回来!”我呼喊着,用力去抱灵子,却发现自己弱小得根本使不上力气。那一刻才懂,想要给爱的人保护首先要让自己足够强大,否则任何奉献的决心都不过是空话,每一次突发的灾难里都只能无力。 我咬着唇还是没出息地哭出来,手忙脚乱拉她推她,用尽一切笨拙手段要带她走出去。 易浅寒暂且不能再追那只狐狸,边往回跑边冲我喊,“你先出去,灵子交给我!” 我摇头,把眼泪摇得纷纷扬扬。我不会丢下灵子,绝不会。如果她能快快醒来和我牵着手一起逃出去,我保证不再有任何小心眼的赌气。即使她仍对我隐瞒对我保留,我亦不再责怪。 我心里慌乱地碎碎念着,一个戴绿色青蛙面具的人从落了一半的卷帘门下面弓腰走进来,手里同样有一根木棒,一下下敲打在手心上,歪着脑袋看向我,他该是在笑吧,模仿这万圣节式的绑架让他们觉得新鲜又兴奋吧。我把手伸进口袋里摸到那把匕首,紧紧盯着他的动作,只要他再近一步,我会舍出命去拼。 “别动她们,有什么火冲着我来!”易浅寒是恨不得飞过来吧,也不过是五十米的距离,也不过是十几秒的时间,然而,这种触手可及却只差毫厘的无奈最让人揪心,在他马上奔跑到我面前时那只青蛙忽然躺倒下去,木棒准确敲打在我右边的膝弯上。 我本能地喊出来,那声音一定撕心裂肺吧,我都被空荡四壁折返的回音吓到。跪倒在地,大口喘息着,疼痛让思想都止步。我猜那只膝盖上辈子一定长在魔鬼的身上,于是这辈子总是遭到报应,一次次经历龟裂和弥合,像被惩罚的普罗米修斯,一次次被秃鹰啄食着肝脏,又一次次重新生长,循环往复的痛。 剧痛里意识已被逼到混沌的边缘,我仿佛看到那个年少的自己,孤独里有份单纯的渴望,许多声音在耳边说:“你妈是巫婆你就是小女巫,你骑上扫把飞一圈我们就跟你玩。”于是那个小女孩深吸了口气,骑上扫把从二楼的窗口跳了下去……大片大片的色彩扑进眼球,蓝的天白的云青绿草地和那风中翻飞的粉色小裙子,落地的一瞬,右膝盖的痛重叠到此时此地。 “卡拉!”扑过来的易浅寒第一时间只是紧紧抓着我的肩,紧张到脸色苍白,那只青蛙已经身子一滚从小小的门缝下面闪了出去,卷帘门轰隆闭合,光线一下子被截去,高处只有几个脑袋大小的气窗透进光亮。 我叹口气:“我们被算计了。” 等易浅寒再去找那只狐狸时才发现他早已从厂房最后面的通风口逃走,而那唯一可以逃离的出路已被人从外面封死。这一切被计划的那么周密详细,幕后的人知道我们所有的弱点,他甚至知道那次绑架事件的诸多细节。狐狸青蛙的面具,又一次上场,只是再不是一场只为考验真爱的游戏,这样的狐狸和青蛙也再不会善良地将我送往车站。 夜色暗下来,蛐蛐叫声伴着微弱夜色,照着靠在墙上的我和灵子,这两个移动不便的累赘一定让易浅寒更加忧心。我把灵子的脸靠在自己肩上,她的呼吸匀称,易浅寒说该是被灌了安眠药,很快会醒。 “滴滴”两声,我那只下了火车只充了一下下电的手机再次无力地自行熄灭。 “就快没事了,再忍忍。”易浅寒走到后面打手机,声音越来越小,直到最后了无声息。我忽然害怕起来,瞪着眼试探着喊他:易浅寒?易浅寒…… 那一刻我好后悔,过去那么多的时间里没有和罗浩拥有足够多的甜蜜,没有将爱情的密度填充到最大,没有做到最最好的卡拉让他永难忘怀。甚至,我都从未说一句:我爱你。如果我注定要死在此处,那该多么遗憾。 可是于淼淼,这一切真的是你所为吗?你对我们的恨,何时滋长到如此嚣张盛大? 9 罗浩只是一口口喂我吃着粥,沉着脸一言不发,看得我心虚又心疼。 “对不起,不会有下次了,我保证。”我小心地拉拉他的衣襟恳求他的慈悲,他就放下碗,起身走出去。我没有听从医嘱,生疏地拄着拐杖僵直着一条腿一瘸一拐跟出去,那只腿被打上了石膏,笨拙而沉重。 罗浩进了吸烟区,靠在墙上闭着眼,一下下将那根烟的生命耗尽。他的侧脸那么完美,我曾无数次用手指在身侧偷偷描画,我要自己永生永世记住这摸样。 只是,朝夕相处的两个人,我竟不知道他何时开始抽烟。 他呛到,轻咳了两声,睁眼看到我,立刻暴走出来,努力压抑着怒气一把将我背在背上往病房走,咆哮被理智过滤一遍变成低吼:“不是说不能随便走动嘛,你想变成瘸子?!” “你肯跟我说话啦?”我死皮赖脸地嬉皮笑脸。 “卡拉,你以后能不能,不再对我隐瞒,我不想你最需要的时候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不是我,却是旁人。”是吃醋吗?他吃醋的时候我总是开心的,那么酷酷的似乎什么都不以为意的人因为你而暴露出小情绪,是多么独一无二的幸福。 可还是犟嘴:“你还不是一样?” 他问:“什么?” 我不再说下去。罗爸爸去世时,陪在他身边的人同样不是我,甚至至今他都不曾跟我提起。快乐可因分享而复制,痛苦却不会因为分担而缩减,因为爱惜才刻意隐瞒,这是他教会我的。 那天卷门帘轰隆隆打开时,刺目的阳光再次光临我的眼球,那样明晃晃的一片扑面而来,忽然让我有些无所适从。飞快跑到身边的人像我的救世主,他在光线里模糊了细节只有轮廓,我眯着眼从窄窄的眼缝里看到他在我面前停住脚步,大喘着气不停喊:“卡拉卡拉……” 他的怀抱那么宽敞那么大,一双手臂张开便将我包裹在其中,像一对苍鹰的巨大羽翅,只为守护鹰雏而敞开。 “没事了没事了。”他的下巴抵在我头顶,喃喃安抚。 我在他怀里转头看到身旁的灵子,她正抱着膝盖缩在墙角,一张脸埋在膝盖里,看不清表情,而易浅寒仍不见踪影。于是我就那么问出口:“易浅寒呢,你有没有见到易浅寒?” 罗浩当时就很介怀却不曾发作,只说:“他打电话让我来接你们。”然后沉默地将我和灵子扶到外面的出租车上,给请来开卷门的两个工人发了钱,我们便离开那个是非之地。 罗浩该是接到电话便从县城赶回来了吧,从凌晨到清早,那一路他该如何焦心。夏日朝阳洒进车窗里,我一边挽紧灵子一边握住罗浩的手,有大难不死的庆幸。 只是,罗浩那时积压的醋劲现在才爆发,真是迟钝。 “你知不知道我最绝望的时候在想什么?”我趴在他背上,右腿像根木桩子直直伸向前方,双手环住他的脖颈,不害羞的亲昵着,“我想我如果真的死掉,就太可惜了,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那么少,还有许多许多事没有经历,如果来世你找不到我或者我忘记了你,那么一切岂不是到此就要画上句号。” “傻妞,原来你的脑子还会用来想我啊。”他居然还在泛酸,我窃喜着,吧嗒一声,嘴唇落在他的脸颊上,轻轻在他耳朵里吹着风:“杨卡拉这辈子,只喜欢罗浩。” 他夸张地抖擞了下表示我太肉麻,嗓子里哼哼着终于伸过一只手来□□我的头发:“下辈子也不许忘记我,就算你忘了,我也会千方百计找到你!” “勾勾手指不许反悔。”这样傻傻幼稚的小动作,在我心里甚至甜过拥抱亲吻。 第22章 惊动了爱情(5) 10 灵子只是腿和胳膊上擦破些皮,没有受到其他伤害,她恢复得很快甚至不须住院,精神状态也并无不妥。 她是那天清早醒转过来,看清了我就抱紧我的胳膊小声哭,她说:“卡拉,怎么你还是会来这里?”我们没能叙旧更多罗浩便前来解救,只是仍想不通的是易浅寒一眨眼就蒸发掉,像演一出密室逃脱。 我和灵子被送到医院的那天中午他才打来电话,问:“卡拉你的腿严不严重?灵子呢,状况还好吗?” “我们都已经安全,可是你呢,你去哪里了,怎么说不见就不见?”罗浩在旁边削苹果,装出一副全不在乎的表情,苹果皮却断成乱七八糟。电话那边的人曾将他的小卡拉拥在怀里许多次,招摇走过学校的操场,那段岁月里的故事他不会不在意。 “我要去摆平一些事。你们没事就好,替我照顾好灵子。”嘟嘟的声音千篇一律。 不安的情绪再次涌上来,罗浩的苹果就挡在我的眼前:“发什么呆,不许三心二意。” “卡拉很本分的。”我嘻嘻笑着去搂他的脖子,他竟真的顺势倒下来,一只手扶在床上,一只手轻轻拿开挡在我们中间的那颗苹果,吻,那么猝不及防又自然而然地发生。我的心怦怦跳着似乎就要从嘴巴一直跃进他的胸腔里,这与那一次的初吻相比,真假立辨。 而我的初吻是献给了易浅寒的,在他微醉的时刻,在熊仔和田眉的鼓动起哄下,那样不知所措退无可退的发生,只是伴着初吻的心跳是麻木,情绪是绝望。那样的不该。 “我爸走了。”罗浩把脸埋在我的肩膀里低低说。 我轻抚着那一片宽大的背:“我知道。” “我就知道你和灵子之间不会有秘密。” “你不要太难过,家里那边的事着急的话就不要陪我。” “其实,这样痛快离开对他也是解脱,这么多年了,或许他比我还要累。后事已经简单办了,没有什么仪式,只是带他回老家。”他要抬起头时正好有护士进来,我有些慌乱地推开他,他却反而赖着不走,趴在那里故意让人误会。 “咳咳,测□□温。”小护士的脸居然比我还红。 我用胳膊紧紧夹着体温计时他就在一边望着我,面带微微笑意,眼睛里却有化不开的浓情,溺死在那样的眼波里,多少次我都愿意。 我的暑假恐怕都要献给这间病房,却有种因祸得福的满足,平日里的罗浩总是忙得要用日理万机来形容,兼职看书照顾罗爸爸还要管理那个叫做《乱码》的网站,分给我的时间只有指甲那么丁点儿。 而我受了伤的现在,除了继续在那家知名门户网站做暑期实习生,他有大半都是我的。 “乖乖呆着,我去开工了。”罗浩在我的额头亲了亲,拍拍我的脑袋叮嘱,“手机保持畅通,不要关键时候总没电,等这次发工资给你换个好点的。” 我鬼鬼地撒娇:“我要你一直呆在我身边,那样就用不到手机了。”他用四根手指弹琴一样轮番刮了下我的鼻子就出去了。我听到他在门口处说了句“来啦”就没有下文,看到进来的灵子才恍然,不知她在那里站了多久。 医院的电视里恰好放一部古装剧,里面那个紫色唇瓣白色长发的魔女由无欢饰演,我指着电视总压抑不住兴奋,每到魔女镜头都要说一句:“到无欢了到无欢了。”像那个等着盼着见倪萍的本山大叔。 无欢接拍的戏很少,她那样的家世拍戏已全不为金钱和名气,她说戏里短短时间就可以百味人生,那样,即使她的生命注定短过别人,也算是赚到了,她只挑自己最中意最好奇的角色来演绎,一年也不过接拍一部半部,是玩票的姿态。 这个奇女子本不该和我的生活有交集,但因罗浩我们得以相识,这样的缘分还真是特别。彼时,我们也算是暗中情敌,此时我对她的感情却是崇拜和祝福,再加上无限虔诚的仰望。在遇到她之前我从不知一个患有绝症的人可以将人生过得这样豁达多彩。 只是我为刻意制造轻松氛围而努力扮演的雀跃并未得到灵子的回应,她有些沉默,忽然开口说的却是:“卡拉,我想过几天去云南。” “啊?为什么?”我扯住她的胳膊,像受到不小惊吓。 “趁年轻,走南闯北多长见识。况且这座城市好像真的不适合我,总是试图驱逐我。”她握住我的手说:“卡拉,你要好好的。” 我慌张地加快了语速,好像说得慢了她就会从眼前跑掉,我说:“没有人驱逐你啊一直都没有,你的家你的亲人,还有我,都在这里啊。” “卡拉,你一定要好好的。”她不理我的歇斯底里,自顾自重复着期望,我要起身她就俯下来像罗浩那样拥抱着我,然后风一样决绝离去。 我急着动作,累赘的右腿永远捆绑着我,只好从床上翻滚下来,追赶的脚步却变成狼狈的匍匐,像一个不甘的僵尸,在地面哀怨地攀爬。 不要丢下我,请不要丢下我。从相识到如今,这份友谊经历多舛波折,你答应过无论走去哪里一定会带上我,却一次次食言,逃避般远离我。是否因为我的幸福灼痛你的眼,真如此的话,即使你离开即使你要我好好的,我又怎能快活起来。 你是我第一个朋友,我将对友谊的所有期望与真诚都交托与你。你却从不肯坦诚相待,从最初带着目的的接近到后来绑架事件的隐瞒,以及不辞而别的离开,甚至你浪迹天涯的脚步,每次每次,我都是最后知晓的那一个。 是不是,在这份友谊里我自以为是地看重了自己的分量,你从来都不把我当做可以推心置腹的那个人。是啊,谁会像杨卡拉一样,长到十七岁时才知道友谊的滋味,才知道手挽手走路那么安稳快乐。才会对朋友这样渴求珍惜。 可是灵子,无论我在你心中地位怎样,在你刚经历这样惊心动魄的事件之后,我怎能放心让你独自远走。你消失那半天里究竟发生什么我不敢问起,你这几天的平静安然是否强装我不敢试探,我只想,你不要再一次脱线风筝般越飞越远,远到我感知不到你的高度里有怎样的风雨怎样的温度。 我要确保你,好好的。 护士跑进来,看到挪爬在地上的我开始轻声责怪,发现我脸上的泪痕才惊讶地收了声,扶我上床替我检查了膝盖上的石膏,悄悄退出去。 看她走远,我咬着牙,又一次违背医嘱。 11 无欢事先跟工作人员打了招呼说有朋友来探班,我才得以走进那间片场。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到拍戏,觉得戏里的人真是美好,可以一遍遍卡了重来,可以不满意就由编剧修改,可以脱下戏服又是别样人生。 无欢正穿着五四青年装,浅蓝上衣深蓝半裙,荷叶头配她的瘦脸型美不胜收,那股学生的书卷气被她诠释得完美淋漓。她侧坐在灯下看书,听到下人说“邵二爷来了”时头也不抬地回了句“不见”。优雅高傲的小姐范儿。 这一条拍完她就匆匆走过来,看到我打着石膏的右腿担忧地轻蹙眉头:“卡拉,出什么事了?” “不小心伤到。”我搪塞。 “李医生不会允许你这样出来的,爱惜自己才是。”无欢将我扶到一旁休息的椅子上坐下,我这才看清那荷叶头的黑亮发丝是真的,她的头发也长了,上一次分别时她还顶着化疗后新长出的绒绒短发,看来我们真的好久不见。 我笑笑:“李医生啊,等我回去估计他会把我的腿锯掉来泄愤吧。” 李医生是无欢介绍给我,本市最好的骨科医生,医术和脾气成正比的高,只是每一次都被我的任性惹毛。他说我这样不知爱护自己的人活该瘸掉。 一个男子走过来,把一杯牛奶放在无欢面前:“热过了,暖暖胃,你早上没怎么吃饭。” 这关切自然又得体,好似他们已相熟到暧昧的程度。那男子面容有些像吴彦祖,表情却酷似古天乐,并不多话,看到我也只是若有若无地点头致意,然后走掉。一身戏里的长衫把背影衬得高大异常。这人我认得,是台湾当红小生萧宇哲。 无欢没有回应他,却拿起那杯牛奶喝了一口,脸上不自觉就晕开了笑容。 “有这样一个人在,你最近过得一定不赖。”不想把糟糕情绪带给她,在她面前我尽量语气轻松,面带笑容。 无欢瘪瘪嘴笑:“他呀,好像真是从民国来的人,脸上整天挂着国仇家恨。”又捏着杯子诉苦:“不过拍戏真的辛苦,拍戏背后的那些勾心斗角更烦心,过段时间我该换种生活模式了,这种氛围会让人沉沦。” “也好,这里不适合久待。” 她俏皮地看着我:“小卡拉,你来该不只是看看我吧,有什么事你尽可以说,不能帮的我不会勉强自己。”她画了戏装的脸细腻到没有一丝瑕疵,言语间还不忘小小幽默。 我有种被看穿的局促,但也只能出口:“我想,想请你帮忙,我要见于淼淼,我知道她现在也在这个圈子里,你一定找得到她。” “于淼淼?这个人我知道。”无欢皱了下眉,放低了声音说,“好像也是你们慧源高中的,不过,因为一些事没能毕业转而被雅姿学院挖走。” “恩,就是她,就是那个于淼淼。” 不得不感叹机缘的巧合,无欢说这出剧也有于淼淼参与,且下午就有她的戏。这部戏投资不菲,阵容豪华,能得到女二号的角色并不是一个背景简单的新人可以做到。她倚靠的便是当年替她摆平照片风波的人。那个人,无欢也不知底细。 曾经,于淼淼将那本厚厚的英汉字典砸在我的右膝上,以致我在冰冷的地面昏睡到半夜,幸而无欢的相助否则不知会有怎样的后果。那件事过后不久,于淼淼的照片风传在慧源的许多手机里,暴露的不堪入目。后来,熊仔入狱。 那都是一年多之前的事了,我一直回避着,不肯去承认,她和熊仔的遭遇都间接因我而起。知悉我被伤害的易浅寒绝不会袖手旁观,他的愤怒感染到那个义气却鲁莽的熊仔身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我没有勇气向易浅寒去证实,我怕又一次欠上无法偿还的债。 只是华丽转身的于淼淼,带着昔日的仇怨高调归来了,那件事中所牵连的人,我、灵子和易浅寒,她一个都不会放过。 来找于淼淼,我已做好低声下气的准备,我想即便她承认近来这一切大大小小的事都是她一手导演,我亦不会对她再冤冤相报下去,我只求,她不要再伤害灵子。我有七分的把握,她的手里,一定有着可以让灵子名声扫地的把柄。 “从前的游戏”不止是绑架事件,或许也还包括了那一场照片风波。 后来无欢不得不开工时我便一个人坐在那里等,没戏的肖宇哲拿了些饮料零食放在桌子上,好听的台湾腔被他说出来也不带多少感情:“不要拘束。” 我笑笑,完全没有索要签名的心情。就那么忐忑地望向化妆间的方向,等待那个狠毒女生的出现。只是,于淼淼来时并非我想的那般排场架子都摆开,她只穿随意的休闲装,仍旧高束着马尾,客气和工作人员招呼,随和得让我开始怀疑自己事先的猜测判断。 似乎有人告诉她我在等,她转过头从另一扇开着的门里看到我,居然礼貌地笑了笑,然后起身走过来。高挑的身材配着受过专业训练的步子,让她有股难以企及的气质,看到我腿上的石膏,她歪了一下头:“看来,不能说别来无恙了。” 第23章 惊动了爱情(6) 1 “易浅寒,你不要走,我其实,是喜欢你的。”我躺在病床上,拿着手机一字字说得认真清晰,唯恐旁人不能听得明了。 刚走进来的罗浩愣在门口死死望着我。我的心被他的目光绞痛,摁断电话努力迎视,我说:“对不起,我觉得我还是更喜欢他一些,那天被困在旧厂房里我才忽然醒悟,你也听到,我第一时间寻找的便是他,那是下意识的反应,我潜意识里最关心的就是他啊……” “卡拉,你发烧了吧,我去叫医生。”罗浩打断我,把手里的盒子放在边桌上,转身要走,我模糊的视线里看到那只盒子上有漂亮的手机照片,粉色的,是我说过喜欢的LG冰欺凌。 “罗浩,我们分手吧。”我用致命的话扯住他的脚步。 谁想到小小的温柔的杨卡拉会这样无情无义,瞬间沧海转眼天涯,分手两个字,是说一次伤一次的□□,这一次轮到我,亲手为彼此灌下。 “罗浩,我不喜欢你总是忙忙碌碌没空陪我,女生都是喜欢浪漫的,你没钱买花没有白色摩托载我兜风,甚至连一件中意的毛衣都不能买给我……”我想起那时他从背后包裹着我说:我很穷但这个可以给你取暖。他的怀抱是我倾城不换的毛衣,可此时我用这话伤他,是不是事半功倍了? “卡拉,一切都会有的。” 他的语气已是受了伤,我却仍那样残忍地说下去:“不单单是这样。我不介意你和灵子和无欢曾有的过往,你难道也会忘记我和易浅寒有过的亲密吗?我是把初吻都给了他的……” 最后那一句,终于还是触怒了他。他的肩大幅度地耸着,忽然就坐到我的床边,一双冰凉的唇粗鲁地按下来,反反复复□□着我的唇。有温热液体滑进我的脖颈,痒痒如爬进心里的小虫,却分不清,那根源是来自我,还是有泪从不轻弹的他。 那放肆而愤怒的吻似乎持续了一个世纪,然而这样的掠夺也不会改变任何事实,他的卡拉在那段疯狂岁月里腐坏得彻底。 他终于放开我和我拉开一拳的距离,两个近乎窒息的人同时大口地喘着气。他的眼是红的,他帅气的脸有前所未有的黯然表情,他盯着我的眼说得很用力:“和从前一样,如果离开我真的让你觉得快乐,我不会做阻挡你幸福的人,但如果是其他原因,你瞒我骗我,我是绝对不会放过你的,就算下辈子我也会找你算账。” “罗胖子,”那么近的距离,我却已经看不清楚他,我知道我不该哭,哭了会露出破绽,可你知道心脏被剜去的痛吗,那种痛楚下我怎还会有理智,鼻孔被堵塞了,我只知道含糊不清地喊他:“罗胖子罗胖子……”一双手却狠狠将他推离身边。 “罗胖子,我们不要再见了,好不好?” “罗胖子,你离我远远的好不好?” “罗胖子……” 2 我不知道罗浩何时离开,也不知自己究竟哭了多久。都说女生是水做的,那么,流多了泪会不会干瘪而死。我是哭得太累才不知不觉睡去的吧,醒来时眼睛像糊满浆糊,沉沉地难以睁开。崭新的粉色手机放在床头柜上,我的旧手机已不见。 护士小心将点滴架子推进来,替我挂上为膝盖消炎的药水,我手上配合地握成拳头,任针尖刺入血管,冰凉液体开始周游全身。淡黄色的点滴瓶子很大,估计要打到黄昏。 陌生的音乐响起,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这是新手机的铃声。才知道,罗浩是替我将手机卡也换到了新手机里。他是守着我入睡的吗?那么,这是他最后一次赠我的礼物,为我的贴心吧。 “请问是杨卡拉吗,我叫关英杰,是灵子的朋友。”接起来,电话那端的人如此说。 他要见我,我没有拒绝。因为灵子便是用这个号码给我发了那最后一条短信。 他穿红白格子衫,随意的牛仔裤,健康的麦色皮肤,年纪该与我相仿的样子。因为是来医院见我,还客气的买了水果。 “我找不到殷灵了,你可有她的消息?” 那时我才知道,灵子为这次相聚有过怎样的苦心经营。 关英杰的家在离这座城市千里之外的南方,高考结束的这个暑假一个人去西藏背包行才偶遇了灵子。他们相识不过短短一个星期。 “灵子这样的女生真让人眼前一亮,你知道,她的特别不在外表上,而是蕴藏在骨子里,独自旅行了很多地方,在那个小镇逗留那么久,完全因为她。”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或许,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他口中,那一个星期的时光如此美好,我都不禁向往。 他们并排坐在山头,野花高及肩膀,前面坐一排不安分的小孩子,好奇地瞪大眼听他讲那些旅行见闻。乖的孩子会得到彩色糖果,于是有小孩子努力扮乖到坐在地上睡着过去。 灵子也是乖孩子,听得认真专注,还举着手问:“我那年也独自走过很多地方,为什么没看到你说的那些风景?” 关英杰注视她几秒,笑:“或许心里担子太重,你一路看的都是过去,不是眼前。” 灵子眼睛一亮,露出贝齿哈哈笑:“你真的比我小一岁吗?老成的哲学家?” 他们嘻哈玩笑全没有陌生人的隔阂距离,傍晚时灵子请他到那间空荡的小屋吃一碗泡面。他也惊叹于这样的简单,替那张有些晃的桌子垫上折了几折的纸,好奇问:“女生的窝,不应该是堆满娃娃,温馨满当的吗?” “窝?”灵子为这个词笑了半晌才回答他:“随时都会离开的人,干嘛置那么多外物,不如省钱给小孩子买文具。” 关英杰吃着泡面心里也漾起波澜。这是踏破铁鞋无觅处的缘分。 他自己都没想到灵子对她的表白是这样干脆爽快的态度。在他到达小镇第七天的清晨,轻轻叩开灵子的门,一束野花挡在面前,年轻干净的脸躲在后面有些小心地问:“你觉得,我们一起会不会很合适?” “应该会。”灵子一把夺过他的花,直直看着他。 这已算成功表白赢得芳心吗?他惊喜得有些不知所措。灵子答应和他报考同一座大学,答应陪他游遍山水,但前提是,他要先随灵子回趟家——见一对很重要的朋友。 …… …… 听到这里,我最初的欢喜欣慰骤然冷却下来。他便是孩子们口中带走灵子的那个神秘哥哥,然而这不像是我一直盼望的新的开始,却更像灵子的又一场戏,她要拉他做配戏的男主角,给我们演绎幸福的终场。 关英杰的出现因为灵子和我的错过以及罗浩爸爸的去世而被延迟,现在这样局面,他已没有现身的理由。 “那天她拿着我的手机出去之后就没再回来,后来手机被快递到我住的酒店,随手机一起还回来的还有一张纸条。”他叹口气,将那张便签纸递到我手上。 “谢谢一路陪伴,只是缘深情浅,从此作别,再无牵连。祝好。” 是灵子的字迹,曾为她抄写作业而刻意模仿过,我不会看错。 “我是按照手机里殷灵发的短信找到你的。”他这样说的时候手机响起来,那铃声居然是陈奕迅的歌,低沉的声音缓缓唱:越渴望见面然后发现/中间隔着那十年/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特别的不是这首歌本身,而是唱歌的人,那是灵子的声音。 她生日的那个晚上KTV的包厢里,最后萦绕于我耳边渐行渐远的便是这首歌,《不如不见》。 “灵子帮我录的铃声,很好听。”关英杰快速说了一句接起电话。 我心里兀自将那旋律继续:想我在往日还未抽烟/不知你怎么变迁/似等了一百年/忽已明白/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 原来,她始终还是放不下。 “恩,好,再过两天就回去,你们不要担心我在外面很好。”关英杰站在门口,这样的对白除了父母不会有旁人。 他挂了电话时转头有些焦急:“爸妈催我回去,无论如何我要见到殷灵。” 我踌躇,要不要帮他,要不要让他知道这无情真相? 第24章 惊动了爱情(7) 3 关英杰离开的第二天,易浅寒来告诉我,灵子已经飞到了云南。她终于还是离开,我却仍不能在众多抛弃的痛觉里学会麻木。 我不懂,为何生活总要像条正弦波,波峰波谷大起大落,快乐总被痛苦一段段分隔开来,不能完整地安稳下去。 易浅寒跟李医生详细询问我膝盖的恢复状况,是那种父兄的沉稳关切。末了,他居然和李医生握握手告别,这真是我们这群小孩子还难以驾驭好的动作。 我腿上的石膏已经拆取,膝盖肿痛大多消退,只是走路仍是困难,勉强快步的话能看出跛着的趋势。易浅寒拍了下我的脑袋安慰:“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他没逗留多久去得有些匆匆,我在病服外面套上一件长T恤跟了出去。 这些年,我似乎谙熟了狗仔队的业务,无论当初陪灵子跟踪罗浩,还是现在独自轻跛着脚尾随易浅寒,都已轻车熟路。 只是我已糊涂掉,搞不清任何现状。 我站在酒吧昏暗嘈杂的世界里看见熊仔,不见的这一年半里他愈加壮实,黑色衣服下肌肉的轮廓鼓突着,一颗光头昭示着刚出狱不久的身份。他轮着胳膊将巴掌甩在一个女子的脸上,那样大的脆响,似乎掩盖掉所有喧哗,突兀地惹起一层围观,那短发女子昂起脸看了他一眼,然后出其不意地一巴掌甩在一旁的易浅寒脸上。熊仔更怒,捋了袖子想要动粗,被易浅寒死死拉住。 那是个爱恨凛冽分明的女子。他打她,她就打他最在意的兄弟。如此,三个人无一好受。 她笑了下噔噔离开,从我身边经过,昂着头不曾斜视。或许灯光着实昏暗,或许我于她本就不是什么值得招呼的人。即便有所瓜葛,也都是些不愉快。可那么暗的灯光下我还是看清那片肿起的脸颊,和她晕散的眼影。 “卡拉你怎么会来这里?”易浅寒走过来,放轻了声音说,“罗浩刚才给我打过电话,让我好好照顾你,你们吵架了?” “没吵。”我挨着高脚凳坐下,空气里有混合香水和浓烈的香烟味道,我仰头看着他,“抽一根烟给我吧。” 他抓起吧台上的酒喝了一大口:“你不是戒了吗?” 每一样瘾只要沾染上就不可能戒得彻底,愁闷情绪侵袭时轻而易举就重又沦陷。我曾经反反复复追寻的安定感觉,或许仍在那袅袅青烟里。 “对不起,我戒烟了。”他说。 我没管他,艰难蹲下去从地面捏起一只烟头,刚要放在鼻孔下呼吸就被打落。 “这地方什么人都有,不干净。”他拿出一根红塔山,点烟的姿势像没落的贵族公子。用力吸了一口就轻轻掐灭,放在我手心里,有一丝嘲讽的笑:“怎么忽然觉得一切又倒流回去了呢?” 我倒希望,时光真的可以倒流,倒流回初二那一年,罗浩背着我涉过积水的街,我在他背上扯着嗓子为他唱五音不全的歌。可是那样,是不是我便遇不到今天的这些你们:灵子,无欢,还有你,易浅寒? 那一丝香烟燃烧的残留香气在我的神经里飘散,我深深呼吸着,痴傻状态真的倒流回去。 放下烟蒂,我正色问他:“你那天怎么消失的,这些天又去了哪里?刚才田眉又是怎么回事,你们可不可以不要将我排挤在局外,做最后的一个傻瓜,就这一次好不好?” 我好似忽然提醒了他什么,他猛一转头,刚才坐在旁边的熊仔不见了。 “糟了,他一定追田眉去了,这家伙的暴脾气一点没有变,要拦着他点。”易浅寒伸过手臂就将我横抱起来,“先送你回去。” “我自己能走,放我下来。”我嚷。 “你走得太慢。” 易浅寒将我放进出租车,跟司机报了医院地址又塞了一张粉色钞票,自己跨上摩托飞快地隆隆消失。我的心里七上八下,不知又要上演怎样的变故。手里还捏着那半支烟,神经却忽而抽搐,车窗外那个熟悉的身影靠在酒吧那画满乱糟糟涂鸦的外墙上,远远地望过来。 他该是有些醉吧,身子歪歪斜斜,手插在裤袋里,似笑非笑。原来刚才余光所见的人真的是他,医院里,来时的路上,以及涂鸦酒吧,他这样寸步不离只是收获额外的伤害。可恨的水性杨花的坏卡拉! 出租车启动,我把脸扭向另一边不去看他,于是他也看不到,我眼角露珠一样滚落的泪。 4 转天就接到吴神婆的电话,让我回趟家,说有个人需要我见。 她和查叔叔的日子过得滋润红火是我这糟乱生活里唯一值得安慰的事。我的吴神婆从前是替人算命看相的“巫婆”妈妈,这行当使她在大灰狼逃走的日子里让我们衣食无忧,代价是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都为此而产生不大不小的畸变。 大灰狼抛弃我们的十几年之后,吴神婆最明媚的笑脸都是来自查叔叔。 邂逅爱情不只是年轻人的权利。 她不再替人看相,和查叔叔一起开家修车铺,日子顺风顺水。只是电话里吴神婆的声音有些不大对劲,我一追问她就说,车铺来人了要去忙会儿,匆匆挂断我的电话。 这情形让我不能犹豫,即便那么怕这只未能痊愈的腿让她伤心也还是果断去了车站。 大巴里的空调冷得让人没有一丝困意,我望向窗外,试图理顺这些天来发生的种种,只是每每想到医院里对罗浩狠心说分手的段落,大脑便卡了壳,再也转动不了。我的心脏是不是也在那一刻停止了跳动? 车子重重颠簸,眼泪终是噙不住了,落在粉色的手机壳上。最近这样流泪的频率,让我像一棵缺水的植物,干巴巴的憔悴。 于淼淼一定该满意了吧。她就是要所有人痛苦,仿若这诸多的痛便可以抵消她曾受过的屈辱,便可以让她平衡顺意。 我已遂了她,但愿,她能够放过灵子,以及曾在我身边的人。 家里的小院比查叔叔搬来之前规整许多,种了一盆盆花草,虽然都是海棠月季之类常见的种目,却轻而易举就添了万分生气。夏天里花朵开得都很好,连一片枯叶都找不到,主人打理得好精心。 院子里本有一面厢房用来供奉各路神仙,如今统统清了场,只摆一尊玉菩萨像,剩下的空间里整齐码着些摩托的零部件。查叔叔是能干又顾家的好男人,吴神婆遇见他是后半生里最美好的事。我从他们的恩爱里总能感受到一股相见恨晚的绵绵情意,于是也并不常回家搅扰这二人世界的甜蜜。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大灰狼看到如今的景象会怎样呢? 既然苦难时不曾出现,如今重获幸福又怎好再添乱,他该是永远不会回来了吧。 我这样想着时,正屋的帘子哗啦啦被掀开,走出来的人西装革履,头发却一片花白。 我瞪着他几秒,然后努力假装看不到他,颤着声音问他身后的吴神婆:“查叔叔呢?” 她局促地将手在围裙上搓着,“有人车坏在高速上,让他去帮忙修。” “哦,没事的话我先回学校。”不知为何,我内心里唯一的反应就是逃走,越快越好。 “小旭。”他忽然喊我。 四岁之前我叫杨旭。四岁之后再没有人这样喊过我,那个名字早已从我的字典里删除,与我再不相关,我不是那一团一团飘满天的杨絮,我是一只没有爸爸的可怜小狗。 “我叫杨卡拉。”我说。 “卡拉?卡拉好,卡拉多洋气。”他讨好地重复着我的名字,吴神婆走过来拉我:“屋里坐一会儿吧,妈做了饭,吃了再回去。” 被她拉着的我像个木头人,挪着脚不小心就漏了陷。 “小旭你的腿?”他还是叫我小旭,是记性太差还是这名字他记得太牢靠,情急时总会脱口而出。吴神婆也慌张地蹲下来,不由分说捋开我松松的裤管,那一片红肿让她眼圈立时就红了。 “卡拉出什么事跟妈说,妈带你去医院。”她已经顾不上那只同样慌乱的大灰狼,跑到门口喊车。 “我刚从医院出来,已经没事了,只是摔了一跤而已。”我自己往屋里走,泪眼婆娑的差点绊倒。 老天爷的脑子也会短路吗,这多事的夏天所有纷扰一股脑通通涌过来,让人恨不能有一只人生遥控器,快进跳过,关机。 吴神婆和大灰狼急匆匆跟着我走回来,怜爱地望着我问:“疼不疼?” 他们这样的异口同声,好似还有着默契。两个人对望一眼,吴神婆尴尬地低下头,闪身回了厨房。原来我那习惯逃避的作风是遗传自吴神婆,面对选择总是优柔。以为躲到角落就可以风平浪静,岂不知,这世界对所有人来说是大的,对每个人来说,却小得不容转身,逃到哪里,也还是你的那片小天地,还是那些紧紧逼迫着你的人和事。 “妈,过来一起坐吧,有什么话我们今天都说清楚,不要让查叔叔回来误会。”我对着厨房轻声喊。 吴神婆应了声,端出几碟菜和一瓶烧酒。用围裙擦了把眼睛坐在我和他中间。 “一家人一起吃顿饭吧。”她紧紧握住我的手,肩膀微微翕动。我似乎又看到那双透明翅膀在她的肩胛上开开合合,大灰狼,你终于将带走许多年的东西还给了她。 可是可是,这样的局面是不是太过混乱了些?被困在旧棉花厂的空旷黑暗中时我曾告诉自己,如若出得去,一定要珍惜眼前人,再不浪费半寸光阴,好好相亲热烈相爱。亲情友情与爱情里,尽一切努力去幸福。 然而,我跟自己说好的幸福是不算数的,因为在此之前我要尽一切努力让我爱的人平安。 我的选择不由自己,可吴神婆你呢? 第25章 惊动了爱情(8) 5 新学期已经开始,初秋总是由一场场渐凉的雨引路,将人的心情引得越来越荒凉。 我和罗浩总是不期而遇,在学校最繁华的那条街上,人海里匆匆一瞥;在食堂拥挤的人群里闪现又消失;而宿舍楼下的路灯光影里那个倚靠在栏杆上的落寞身影,熟悉却不敢细看。 已经分手的两个人,这样彼此沉默回避,却又似乎一刻都没有分开过。 偶有区号0871的电话打来,是已身在云南的灵子向我报平安。她说着那里的景色风土和新鲜感受,语气里有股刻意的欢快。 是谁说天涯若比邻,我达不到那样的境界,我只想和最好的朋友不分隔,不因时光变迁而生疏到不再交心甚至不再联系,我要我们时刻看得到彼此,我要在她有难的第一时间出现,即便力量微薄也奋不顾身。那将是我的骄傲。 可或许那也是我对她自私的束缚。我只愿她的离开不是因为更大的苦难在逼迫。 然而,可恨的是,我猜中了这个中缘由。照片风波在这座城市传开时,我心里唯一的庆幸便是她的远远离开。我不要她亲自面对这样的难堪。 那照片先是出现在慧源高中论坛,后来被审查删除,却早有人用手机拍下,而后病毒一样迅速传播开。我收到的那条彩信,是于淼淼发的。 我做了她要求的一切却仍不能阻止她报复的脚步,难道非要将一切完完整整重现才会满意,非要鱼死网破才会甘心?! 我咬着牙握紧手机,恨不能在课堂上大喊出来。 前排那个一起从慧源考进来的校友正和身边的女生谈论着什么,灵子的名字一次次钻进耳朵,我听到“活该”这样的字眼,浑身腾起火,却只能努力自行浇灭。事情不能再闹大,否则只会传播更快。 正在上大课的我抓了书包奔出去,讲台上的老教授愣了一下,假装没看见地低下头翻了一页PPT,他知道我是认真的乖学生,他会原谅我的苦衷。 这一次,从来都只会逃避的杨卡拉要勇敢站出来面对,因为这不单是我的事。而对于灵子的事,我总有意想不到的气魄让自己毫不退却。 “别跑!”一只胳膊猛地将我拉住,身影从教室门旁闪出来,像埋伏许久的刺客,我回头看到罗浩担忧的脸,他沉声责怪:“腿刚好就疯跑。” 我轻轻甩脱他的手,低下头,这熟悉的关怀让人难过。 “你去哪儿?”对他的问话我抿紧唇不语。 “如果是为灵子的事,我劝你不要轻举妄动。”原来连他也已知道,“听我的,好好呆着,很快会解决。” “我要去找于淼淼和她当面对质!她现在是明星了,她不会不顾及自己的声誉!”我扭头要逃脱就被他一把拥住,责怪的语气温柔又狠历:“你这只小笨猪!” “我们已经分手,请不要这么轻薄。”我挣不掉他的怀抱,是气力太小还是潜意识里的贪恋? “我只是不想,你成为下一个灵子。”他沉着语气说完,拉着我去他宿舍。 人都不在,只有大飞还在呼呼入睡,这个游戏狂人生活在日夜颠倒的美国时间。罗浩打开电脑翻找到一张截图,是当时发在慧源高中论坛上的那篇帖子,如今早已被删除。 “万事要讲证据,你这样贸然去找她会有什么结果吗?”像分手之前一样,他态度自然地拉过旁边人的椅子把我按坐下去,“大飞认识这个论坛的管理员,第一时间查到这个发帖人的IP地址,我定位到他的大概位置。” 他高中时便是电脑高手,大学更是报考这所学校极有名的计算机专业,这种高科技的手段不知他哪里学来,不过对于他的能力我毫不质疑。 “在哪里在哪里?” “雅姿学院。”他说出意料之中的答案。 6 再次出现在片场时无欢正和萧宇哲演一出对手戏,无欢挣扎要走,萧宇哲拦腰将她拢回来,直接准确地找到她的唇。她瞪大了眼,双手在身侧张开着像一只要展翅的鸟。这种惊心动魄的感觉我懂,真如鸟儿一般似乎要飞起来。 原则上吻戏是不让外人旁观的,为免扰乱演员情绪甚至探班的家属都要场外守候。不过女主演无欢说无所谓且萧宇哲也不反对,工作人员也就放人了,况且那场戏他们奇迹般一次顺利通过。 情之所至,真假难辨。 快到她们的午餐时间,无欢开十分钟车带我和罗浩去外面的餐厅。还是那辆招摇惹眼的红色保时捷,开车女子荷叶发有复古的美丽,对于分坐在副驾驶和后座的我和罗浩早已看出异样,却并未着急开解,只指点着馆子说:“工作餐的盒饭吃得我好苗条,正好你们来,我可以名正言顺大快朵颐。” “很过意不去,总是麻烦你。”我想不出别的话。 无欢脸色沉了下:“这么客气小心我不帮你。” 于淼淼的电话总是有秘书一样的男子代为接听,于是这谈判一样的见面每次都要无欢帮忙邀约。她们是星辰,我已渐渐够不到。 私家菜馆十分僻静,小小包间里无欢落座在我和罗浩对面,一只手拄着脸轮番端详我们,露出温暖而惊鸿的笑:“你们俩真登对。” “你眼光独到。”罗浩的话,是冷笑话。 我低下头,抱着白瓷杯子小口抿茶。在最初的印象里,无欢是只百变的妖,她对罗浩的追求与灵子不同,虽然也曾深陷最后却可收放自如。她是清醒聪明的女子,让自己去见识更宽广天地,去遇到更适合相爱的人。她说,她的时间那样宝贵,要活得更加精彩才好 我没有跟无欢说起灵子的事,对于她,我从来报喜不报忧。 于淼淼已经迟到十分钟。我和她的上一次谈话是在片场化妆间的门外。 我说:“你如何对我都好,请放过灵子。” 她微微笑了下,若有所思,完美五官是上天恩赐于她的礼物,但愿也附赠了本善的人性。她说:“杨卡拉,其实我的确有想过,让你们个个都不好过,你,殷灵,还有那个易浅寒,你们都欠我。那种走到哪里都觉得别人在对你窃窃私语的日子你不曾经历就永远不会懂,还好我挺过来了,我告诉自己走路要昂起头,自信自爱才能压倒一切小人之心。现在想来,那段日子我能熬过来或许也都是仰仗对你们的恨意吧,我的今天也是拜易浅寒和他那哥们所赐呢。” 有工作人员来问她要不要现在化妆,她客气地说抱歉,有朋友造访,要稍稍等候几分钟。 我惊叹她这样的转变,慧源高中时她是那样泼辣刁蛮的一个人……或许我真的不够了解她,或许这便是成长之后的她。我们都变了,只是依然不能从对立变作朋友。 她自嘲地笑了声,继续说:“不过后来我就想开了,你们有什么好,熊仔坐牢易浅寒南下,殷灵逃避到西藏连大学都考不上一所好的,一个个,过得都不及我。” 她看着我打石膏的腿,叹口气:“说真的,知道你和罗浩念同一所名牌大学,出双入对恩恩爱爱,我心里还是满不痛快的。不过现在看到你的腿又受伤,我倒有点同情了。” 她细长滑嫩的手在我的手背上按了按:“多吃排骨,补补钙。”然后终于在又一次的催促来到之前走进了化妆间。 我愣愣地坐在凳子上,反复咀嚼她的每一句话。 我知道在这环境里,许多话她不会明说,怕被人听去更怕落做我的把柄,于是句句话都是暗示,那么,她在暗示什么?我和罗浩的幸福让她不快活?她要怎样,要将这恨意累及到罗浩吗?她都可以找人做一场真正的绑架还有什么做不出来。 我怕了,我不想他刚失去父亲又要面临危险,小小的我有什么力量可以保护深爱的他?没有,什么都没有。我能做的只有跟他划清界限,用这样的不幸福让于淼淼满足。打给易浅寒的电话是假的,同罗浩的分手却是真的。 于淼淼终于如约而至,拎着大大的袋子,一身香汗淋漓。她坐到无欢旁边,也只和欢打着招呼,说:“接到电话就从舞蹈课上赶来,抱歉还是迟到了,什么事这么急?” 做演员需要的素质太多,八卦消息上偶然也提到她,说她琴棋书画舞蹈钢琴,样样都学,是要陶冶气质,也为将来累积资本。 无欢说:“是卡拉找你,我也只是做个穿针引线的人。” 于淼淼看向我和罗浩,态度得体:“好啊,上次的事我也有些糊涂。其实我不想提起过去的事,今天是最后一次,你们有什么话就说吧。” “灵子的照片……” “怕你不知道才转发给你,不过我确实有些幸灾乐祸。”她那样爽快淡然地打断我。 我没有再向她质问的机会,手机就响起来,电话那边的人声音微弱,她说:“卡拉,你是安全的是吗?你要好好的,好好的……” “灵子!”我激动地嚷起来,电话那端已换了另一个女声:“你来换她,马上就可以放了她。” 7 “真的要去吗?”罗浩捏着我的肩,很疼。 “要,死也要去!”我答得肯定。 “我们报警。” “不,不要再逼她,她会伤害灵子。她要的只是我,是我害了熊仔坐牢,她最恨的一定是我。” 听到电话那端的声音时我才迟钝的理清整个事情的线索。在与于淼淼相关的这几个人中,唯独她最该怨怼的熊仔没有遭到报复,这不合逻辑。唯一的解释是,这件事并非于淼淼主使,而是另有其人,而这个人一定在意袒护着熊仔。 还能有谁?脑海里蹦出唯一的人选,那个同在雅姿学院的田眉。可惜这么久蠢笨的杨卡拉一直都看错了方向。 我想到那夜酒吧里熊仔打在田眉脸上的巴掌,以及后来他的悄然不见,是否是他追过去又发生更激烈的事才惹怒田眉,以至于无情将灵子的照片宣扬出去? 真相渐渐逼近,我对对面的于淼淼弯了弯腰抱歉地说“对不起”,然后抓着书包要走,无欢就把钥匙丢给罗浩:“开我的车去。” 罗浩道了谢没有拒绝,追上来捏紧我的手,不说话只是大步向外走。 我喜欢他这样寡言而坚定的相随,我喜欢他手上紧得让我有些痛的力度。我对他的喜欢从没有一刻被冲淡,即使在说分手的那一刹。 又一次,来到那个旧棉花厂,我们似乎和这地方有着不解之缘,兜兜转转来来去去,却从未发生过让人欢喜的片段。 罗浩拔了钥匙飞速下车,我正开着车门就听到“滴”的一声,他竟将车门锁上,把我关在这方寸之间。 “乖乖呆着,我一个人进去就好。”他严肃地说着却故意轻松地笑,“我试着发挥下美男计,你去会妨碍我。”然后潇洒跑掉。 “不许丢下我!罗胖子!”我胡乱按着车里的每一个按钮却无一奏效,用力拍打着窗玻璃,呼喊得撕心裂肺也无人理会。我忘记罗浩对这辆车的熟悉,他早算计好如何将我留在安全地带,可他有没有想过,我的心会忧虑着狂躁着焦急而死。 只一会儿罗浩就出来了,可那短短几分钟于我却是几个世纪般漫长。 他从大门口一直跑过来,边跑边对我喊:“灵子不在里面,你打电话让无欢来接你。”然后居然又掉转头跑了回去,他出来,难道也只为向我传达这样的讯息,让我离开吗?我看到他身后追过来的狐狸和青蛙,他们手里仍握着那两根棒子。 “有过节我们到里面解决,不然让人见了对谁都不好。”我隐约听到罗浩这样对他们说着,便自投罗网地往里面走。他的口气那么轻松淡定,好似只是件活动筋骨的小事,但其实,只有我知道,他是不想我看到那样的场面。 狐狸青蛙并不领情,突然挥手一棒子就打在他的后背上。他向前倾了下,顿了顿没有转头,仍是向里面走着。我看不下去,眼泪哗哗流下,可杨卡拉除了无用哭泣还能做什么,这棒子砸过易浅寒砸过我,如今又砸在罗浩身上,可我情愿每一次,都砸在我身。 我已经失去理智去冷静思考如何找到打开车门的按钮,只是哮喘患者一样哭得抖起来。 狐狸青蛙冲上去,那是无比混乱的一场殴斗。 这么多年,从未见过罗浩打架。他是那样一个不羁的人,从来不屑为了什么去纷争,他忙碌到被旁的人形容成冷漠神秘。就连那一次易浅寒的一拳头让他唇角淌出血,他也只是冷静到绝情地对我说:“带着你男朋友赶快离开这里。” 如今,他唯一一次出手仍是为了我。可即便他怎样高大,对方毕竟人多且带着武器,很快,三个人都挂了伤痕。纠缠中那两只面具被扯了下来,年纪并不大的两个男子,却因为暴露了面目而更加狠历,他们是不会放过他了吧。 我数不清他被打了多少拳脚,只看到他脸上渐渐多起来的血迹,淹没好看的眉毛,冷峻的眼。我用无欢摆在前面的烟灰缸一下下砸着车窗玻璃,一只手狠狠抓扯着胸口,我哭得鼻孔嘴巴都不能呼吸,似乎就要气绝。 我不要这近在咫尺的折磨,求你,就算死让我和你死在一起。 罗浩已经没了气力,却伸手给我一个飞吻,朝着我的方向躺着,笑笑的不再反抗。 亲爱的罗胖子,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怎么可以…… 第26章 惊动了爱情(9) 8 那天解救我们的人,是熊仔和易浅寒。 那辆白色摩托隆隆还未停稳后座的熊仔就跳了下去,一手扯起一个,强壮如牛的体格三下五除二便制服已经筋疲力尽的两个人。易浅寒过来拉了拉车门,看一眼脸紧紧贴在玻璃上却已不能言语的我,没有说话,转身去搀起罗浩。 我模糊的视线里隐约看到易浅寒长袖衬衫下不经意露出的许多伤痕,新鲜的痂尚未结好,卧在胳膊上面像一条条吸血的爬虫。不见的这几天他去做了什么,会招来这样严重的后果,让手臂添上这样浓墨重彩的笔触? 我艰难呼吸着,想我身边的人为何个个苦难。是否,我总给人带来祸患。不祥的祸水杨卡拉! 罗浩看着扶着他的易浅寒笑:“让你来救我,我怎么觉得有点讽刺。” “看卡拉的面子才帮你。”那语气也并不客气。情敌算是敌人的一种吗?如果是,那也是最特别的一种。 罗浩却说:“那谢了,不过不用了。” “不用算了。”易浅寒就那么说到做到的松了手走开,罗浩像一只断了扯线的木偶,颓然又倒到地上,整个骨架都松松跨跨的软榻,他呲牙咧嘴地疼着却对我微笑,那笑容让人揪心。 滴的一声,车门里某个按钮自动跳起来,我得到赦免般忙乱开了车门,向着罗浩扑过去。已经走开一段距离的易浅寒回过头,将那只红色的电子钥匙抛了过来,罗浩伸一只手接住,对他笑了下。那笑容里的潜台词是:你小子!我也不曾注意他是何时将罗浩打斗时掉在地上的钥匙捡起。 那时候大门口里迎面走出一个高挑女子,她昂着的脸画了浓浓的妆,却仍是遮不住眼圈的乌青。那一定是熊仔下的手。 她看一眼被打得鼻青眼肿的狐狸青蛙,转头对易浅寒说:“放了他们两个,都是我师弟,帮我出力而已,有什么责任我一个人担。” “田眉你个臭□□!”熊仔吼着拳头又要挥出去,被易浅寒生生压下。 田眉冷冷笑:“我做的一切也只是为你鸣不平而已。” 我盘旋在心底的猜测终于还是被证实,当初的照片风波的确是熊仔所为。他曾对易浅寒说过,无论绑架杀人,做兄弟的愿意两肋插刀。我想起他用粗粗的嗓子喊我“嫂子”,那时他把我当成易浅寒的女友,他为与易浅寒相关的我做出冲动的事太不奇怪。那么他的入狱也真的是因了我,田眉的恨,理所应当。 “你放屁!”熊仔又狠狠骂了一句。我也不懂这家伙怎样养成喜欢爆粗口的习惯,但无疑牢里的生活让他火气更大了。 田眉却极其平静,平静得有些绝望:“本来父母都已经安排好,你毕业我们就结婚然后一起出国,你却为了这些不相干的人意气用事。好,坐牢也罢,两年三年我都等你,你却执意要和我分手。我懂,你觉得对不起我怕我受苦怕我不甘寂寞,可你知不知道你跟我说分手的那天我就去医院打掉了我们的孩子!” 所有人都被这消息骇了一跳吧,包括熊仔,他不知道这个女子为她付出了多少青春和比青春更珍贵的爱情。然而他和我一样,在爱情与义气间,权衡不当,伤害许多真心为他的人。 “熊仔,同是念过大学的人,你的前程就这样毁了,你那有难同当的哥们呢,他为何不陪你一起坐牢?!”田眉的语调忽而尖利起来,上前一步一把捋开熊仔的袖子,那条粗壮有力的胳膊上布满长长短短的疤痕,“你坐牢这一年半里所受的苦谁知道?他易浅寒知道吗?!” “你他妈别跟我再扯这些没用的!”熊仔的脑袋里或许装的满满的都是炸药,这一巴掌终于还是顺手扇了出去,然而那只收回来的手却剧烈的抖着,不能安生。 田眉抹抹唇角表情淡然:“既然许多事都回不去了不如换条路走。我替你惩罚那些欠你的人,你不领情不要紧,我心里痛快就足够了。” “灵子呢,把灵子放了再说。”熊仔的声音居然有些颤抖。 那时候尖利的鸣叫声响起,警车呼啸而来,我看到殷局长苍白的脸上布满阴霾,平时不够关心的债此时都弥补回来了吧。这世界一切都是守恒,就像当初罗浩不想我同他一起吃苦而借口分开,如今我便因他安危而站到他当初的角度,那是风水轮转的变换。 田眉并不因警察的到来而慌张,熊仔却忽而推了她一把,嚷:“你走。” 田眉摇头:“你还在乎我吗?” “别废话,我坐过牢反正已经有了洗不干净的底,你不一样。何况,牢里的苦,你吃不了。” 田眉笑了下,那个有些妩媚的温柔女孩终于有了回归迹象,却自行向警车的方向大步奔跑,临了她回头淡淡说:“对了,忘记告诉你们一件事,你们纠结那么久的问题其实太没有意义,当初,是我报的警。今天也一样。” 那个纠结了灵子和我那么久,那个所有风波的源头,那个一年半来始终悬而未决的谜题,居然以这种方式寻到了答案。可无论谁,都不会有“原来如此”的喟叹吧,有的仍只是无限感伤。 我看到熊仔的红眼圈,听到他喃喃说:“没关系,这次我等你。” 9 当一切似乎尘埃落定重归宁静时,我才发现有些真正重要的事我并不了解。 刚从西藏返回的那天,我将灵子一个人留在寝室,自己尾随着罗浩想要陪他渡过难关。 寝室电话响起时灵子并不想去接,但想到有可能是我打来还是拿起听筒,却听到对方说:“杨卡拉吧?你朋友殷灵在我们手上,我兄弟从西藏将她抓回来的,你来换她,郊外的旧棉花厂,你认路的。” 灵子愣了半天,最后说:“好,马上到。” 在此之前,她仍远在西藏时便有人发短信到她的手机上,对她说,你朋友杨卡拉有难,你最好回来。她本来不信,将这蹊跷事件告诉易浅寒又惶惶的一个月不敢再开手机,后来手机丢掉,她也终于忍耐不住担忧,抓住一个可以遮挡孤独尴尬的关英杰后便匆匆赶回。 如今才懂,那短信不过是将所有人聚拢回来的手段,她利用的,是我们对彼此的在乎。当时的灵子猜不透我会和什么人结下过节,却预感到此事并不简单。用关英杰的手机给我发了条短信便将手机快递回他住的酒店。她自己,则带着就义的心情去赴一场邀约。 这邀约多么奇怪,她居然是去交换那个已被绑架了的“自己”。 那电话本该是我接的,田眉要哄骗过去的人也是我。 灵子轻车熟路地从我的衣柜里翻出那把小匕首。我想象她去往旧棉花厂的路上,手在兜里捏紧匕首,夏日里浑身淌着冷汗,一切一切如昨日重现。她怀有的每一份惧怕与勇敢,担忧与疑惑,我都感同身受,因为,一年多前我也以同样的心情和她走过同样的路。 我说过,这世界一切都是守恒,我为她所做的那些,上天总会费心安排相似的情节,让我们角色交换,彼时彼刻的她同样的义无反顾李代桃僵。只是,她所受的苦要多很多,很多。 灵子被灌了十几片安眠药,迷糊中她仍在说:卡拉,你是安全的是吗?你要好好的,好好的…… 就是这句话被田眉录了下来,在我和于淼淼对质的餐厅里,那通电话里放的不过是录音而已。我们又一次被骗去那个是非之地,而彼时的灵子,真的身在云南。 虽然意识混沌她也隐约知道闪光的镜头给她拍了怎样的照片,她什么都不说,强装着微笑,早早逃远。我这才知道她那样无情决绝的离开有着怎样的苦衷,她是恨不得快一秒再快一秒地从这座城市消失吧。不听不闻,当做什么都不会发生,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在心里狠狠咒骂着自己,我怎可看轻她对我的情谊。那样默默为了我而承受许多苦难的人,她是否也同我一样,将彼此奉作最忠实的信仰,倾尽力气永远守护。 可是她那些流着泪的付出,我竟统统看不到! 灵子,如果你愿意去天涯,有一天我也会追随而去。你说过的,不管去哪儿都要带上卡拉。好朋友,是要黏在一起不离不弃,对不对? 而那天,易浅寒从旧厂房中蒸发一样的消失,是因为他同田眉做了一场交易。 他走到后面压低着声音对着电话说:“是我连累熊仔,有什么过不去的算在我身上,放了她们俩。”原来在那时他已猜到,安排这样一场精细而熟悉的绑架的人是田眉,却因为熊仔的关系极力争取着和解,不忍报警。 他和田眉达成了约定。被封死的通风口从外面被打开,一只细长轻巧的梯子顺下来,易浅寒被拉上去,梯子收走窗户关牢,一切进行的无声无息,甚至,他没有在走之前和我道一声告别。 田眉的师弟将易浅寒送到涂鸦酒吧,他一眼就看见有些醉的田眉,搭着一个老外的肩放肆地说笑,瞥见进来的易浅寒,嘴角一挑,酒杯里的红色液体就泼到他脸上。 老外嘟哝了句知趣走开,易浅寒将她拉到偏僻角落:“熊仔的事,是做兄弟的想的不周全,你怪我就好了,何必闹得这么大,你松手,我们就此两清,谁都不计较怎样?” “怎么猜到是我?”她不答反问。 “那次绑架事件的细节,那狐狸青蛙的面具,除了我们几个当事人,也就只有你知道。” “呵,算你聪明。可熊仔因为帮你才坐牢,你毁了他的前程也毁了我们的幸福,坐牢的应该是你,你为什么不替他去?!”醉时的田眉情绪有些失控。 “姨夫刚开始调查时熊仔就去自首了,我没办法救他。”易浅寒声音低下去,“你要怎样才肯消气就尽管说,始终是我欠你。” “好!”她把手上的空杯子敲在一旁的吧台上,清脆的碎裂声里陡然就变成一只武器,像一直怪兽露着参差不齐的锋利牙齿,“熊仔在牢里被几个混混联手欺负,他受的伤你也该有份。”就那么胡乱又摇摆地挥手,完美而灿烂的弧度划经他□□的手臂,两三下,却生出数道血痕。 易浅寒不阻止,亦不曾闪躲,两只胳膊在他本就有些受伤的肩膀下自然地垂着,这个无动于衷的石头人拿起电话说:“可以了的话,我现在打电话找人接她们出去,你再不要找她们任何麻烦。” 血印在他的手机屏幕上,田眉没管他,继续叫了杯酒,扭转身忘形迷离。 这就是故事中我所不知道的环节,在殷局长挨个了解完情况之后才得以知晓的完全版本。在这个故事里,我被所有人保护着,每一个奋不顾身,每一场流血代价,甚至每一句隐瞒欺骗,都是为了我。 杨卡拉,你何德何能。 第27章 惊动了爱情(10) 10 这么久以来住院的那个总是我,这次终于轮到我照顾他,可我宁愿,被照顾的那个人永远是我。看到楼下的红色保时捷就知道无欢来了,不想同来的还有萧宇哲。一时间病房无比热闹,等待签名的小护士翘首堵在门口,摇着轮椅经过的老爷爷好奇地问:“里面住的谁啊?” 小护士笑:“大爷,来了两个大明星哎。” 我开门进去,无欢从病床边站起来:“大力士卡拉回来了啊。” 我赧颜,我用那只烟灰缸把保时捷的车窗玻璃生生砸出蜘蛛网一样的裂痕,我不敢说我会赔,一是真的赔不起,二是她定不喜欢那样的生分。 罗浩躺在床上笑,脑袋缠着纱布,胳膊吊着石膏,像只精神饱满的木乃伊。 无欢说:“我是来告别的,看到你们都没事,也就走得更安心些。” 我吓住:“走去哪里?” 萧宇哲站在一边替她答:“我们要暂别娱乐圈,去国外一段时间。” “你们?”这个复数形式是生双成对的意思吗? 每个人只有一次二十岁,而这大好年华正是演员的黄金岁月,他和无欢不同,无欢要的,是更多新鲜,是有限时间里的无限尝试,他却也要随她盛时隐退? “宇哲说我的这段尝试该适可而止了,太累又不开心就不该继续下去,我觉得有道理。”无欢回望他一眼,不热烈却十分默契。 “可是……” “祝你们一路顺风。”我的转折句刚开头就被罗浩打断,他把那只石膏胳膊伸向无欢,认真说:“隐退前最后的签名留给我们吧,够让卡拉得瑟的。” 我瘪瘪嘴,他总能把笑谈说得一本正经,却沉醉于这样的气氛。这样多好,没有交织不清的情分亏欠,全是温暖和谐的谈笑风生。 送走宇哲和无欢,我就傻傻立在病房门口。我想,我们似乎便是茧,每经历一场波折,便蜕变一次,虽然成长总有蜕壳的痛,但化蝶的明天总会到来。不是吗? 身后那个人用一只仅有的完好手臂对我招呼:“打了什么饭,快拿来,饿死大人我了。” 我走过去,看他石膏上并排在一起的两个签名,嗔道:“拆石膏的时候宁可卸胳膊也不能将这石膏弄坏!” 他瞪着眼:“最毒妇人心。” 我掐着要继续说:“还有,如果下次你再把我锁在车里,让我活生生吐血身亡,我保证,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会让你找到我。” “那么小笨猪,你也不可以再拿分手来做解决问题的办法,鬼才信你的那些话。” 他一说我的眼眶就泛潮,他早看穿我有苦衷,不逼迫却只是步步相随的保护,我知道,那些日子他有的不止是心痛更是时时刻刻的担忧。 “还有,”他继续说,“找不找得到你,你说了不算,你身上有我留下的印记,跑不掉的。” “什么印记?” 吧唧一下,又被他暗算在脸颊上,我的整张脸都红起来,吃了一盘辣椒一样。 罗浩,你说对了,你永远都不会找不到我,因为那颗印记留在我的心里。 11 冬天又要来临,干冷的空气让人清醒。 照片风波渐渐平息,小范围内的传播也早已失去八卦的劲头,新鲜话题才是最好的谈资。也感谢田眉,她毕竟留了一定余地,放出的几张照片并不是十分过份,脸上也都打了马赛克,只有相熟的人才认得出。 灵子再打来电话时用的竟是关英杰的手机号码。那时我已将一切不好猜想都告诉他,然而他却义无反顾追到云南。茫茫大省,上天给他们再度相遇的奇迹,我相信缘分不会这样轻易就走到终结。 “人家这么有诚意,给个机会吧。”我小声说。 “再说吧。”这口气,显然已有松动。 我从不敢在灵子面前将这场纷乱再度提起,她却主动跟殷局长请求,让他帮忙尽量减轻田眉的判罚。那样的大度,让我为她自豪。 易浅寒留了下来,和熊仔合伙做起生意。是一间专卖化装舞会道具的小店,听说狐狸和青蛙的亮片面具很是红火,甚至在网上秒杀成风。因为每一张面具里都有一小段话,那些字句连起来,就是关于这面具的故事。 只是后来我无意在电视上看到过一部日剧,里面的女二号有着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才想起那是易浅寒钱夹里的“女朋友”。既然他用心良苦找一座虚幻桥梁让我们之间能够更自然的相对,我又何必拆穿。 虽然从不曾爱过他,但无疑,他是我这场青春里至关重要且不能忘怀的人。早晚某一天,他会和无欢灵子一样,看见更宽广的天地,邂逅更适合相爱的人。 听说熊仔总是往女子监狱跑,不过里面的人从来都是一句“不见”。他们是不是又在演着角色交换的守恒故事。但愿早一日,走到金石为开的圆满结局。 无欢和萧宇哲退隐之后的娱乐圈曾掀起不小波澜,于淼淼的上位变得顺其自然。我想起很久很久之前易浅寒说过的话,他说,其实于淼淼和灵子很像。现在想来也有几分道理,不单单是遭遇,更多的是那样倔强性格。 天下没有绝对的坏人,我愿她星路平坦。 大灰狼偶尔会来学校看我,只是我从不肯给他一个笑容,即便知道他当年抛妻弃女的离开也有他的苦衷。 那时候他是骑电动三轮贩菜的小商贩,却在某个清晨撞伤了人。送到医院听说那人可能要成植物人便慌张逃窜。他驾的是没有牌照的黑车,这么重的伤他赔不起,更不想从此拖累我和吴神婆,让我们背着债行走一辈子。 于是,狠狠心离家出走,这么多年,除了寄回一纸离婚协议,再无其他。 这些年他住在中俄边境,倒卖些皮草,虽然挣了一些钱,可仍终日惶惶,警笛响起时总在想如何以最快速度逃到俄罗斯去。直到前几天辗转听说当年被他撞伤的人已经过世,加上那事故已过了诉讼时效,才急切找回了自家小院。 然而物是人已非,吴神婆有了新的幸福,女儿也不再叫他所起的那个名字。现在想来,吴神婆当初之所以给我改名,也并非什么天格地格面相手相的因素,她只是要把过去抹掉,创造一个新的开始罢了。 罗浩远远看着那个在寝室楼下空等许久的身影,搂着我的肩规劝:“亲人之间,爱人之间,会有什么不可原谅?我早知道你爸就是当年撞伤我爸爸的人。” 我瞪大眼望他,震惊于这样的真相。原来原来,在我还不曾将情书放进他的桌肚的初一那年,罗浩便认出来替我开家长会的吴神婆,那个替大灰狼看望过罗爸爸,却始终被罗浩拒之门外的女人。 但,这一切他从未跟我说起。 “那是上一辈的恩怨,那只是你爸爸一个人的错,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和我一样,都是受害者。”他的手轻轻摸着我的头发,那样的暖流早已将整个寒冬都变作春暖花开。他如此开明大度,我竟从不知他心底为我隐藏这样沉重的秘密。感动已不足以概括,我就那么紧紧抱着他,想要天荒地老。 他却推推我:“去吧,趁亲人还在多珍惜,别像我。” 后来吴神婆和查叔叔还是决定摆几桌酒席,虽然早已扯了大红的结婚证,但查叔叔说:摆几桌好,一家人热闹热闹,也冲冲霉气。吴神婆就立即也觉得好,一副小女人的温柔模样。 查叔叔转向我:“叫你朋友也来。” “啊?”我愣了下,看到他冲我眨眼,只好羞着脸点点头说好。 那天的罗浩有我从未见过的紧张,走在小院门口还一遍遍问我:“我看上去有没有不妥?” “罗胖子你好得不能再好了,别再啰嗦了!” 身后有两声忍俊不禁的笑,一回头,拎着饮料和啤酒的吴神婆和查叔叔正看着我们,不知跟了多久,窘迫里温馨就肆意荡漾开来。 呼吸的热气在冷空气里飘舞,一缕一缕像天使来过人间的踪迹,只是她已卸下翅膀,做脱胎换骨的凡人杨卡拉。因为,她再不须飞走,有爱的这里,就是她的天堂。 第28章 不二(1) 【楔子】 火车停住了,在一个没有站台的陌生地段。 窗外是绿色的荒野,有小片水洼断续地嵌在草地里,像巨人的大脚印里积了隔夜雨。 列车员说前面一辆运煤的货车脱轨了,正启动吊机紧急处理,所以这辆列车不得不临时停下,等待铁轨畅通。对面铺的大爷捏须一笑,感慨坐了这么多年车,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等事。 乔尔伸了个懒腰,心底偷偷发笑。 这么多年过去,人事变迁,连慧源中学门口的老铁树都悄么声开了花,她那强大的衰神气场却仍不减半分,如影随形,连累着方圆百米内的无辜群众。 但心态确然不同了。往常遇见这样的意外,她大约会怨气横生,用力将薯片摇碎翻着白眼咒念着“又要晚点了,扫兴!”,甚至愤青地责骂几句铁道部顺便问候所有贪官奸商富二代,而一旁的萧童便负责用尽千方百计将她这团负能量浇灭。 神奇的是,他总有办法。 一物降一物,天下间只有他是她的克星,独一无二。就像长在情花旁边的断肠草,像同进同退一路向西的三藏和悟空。是解药,也是压制所有嚣张的法宝,但最重要的,是相伴左右,在伸手就能够着的距离内。 而此刻,乔尔在车窗里看见自己的倒影,一个梳着荷叶短发,浓眉大眼的姑娘。一个形单影只的旅人。意外的是,嘴角竟牵着柔软的笑,仿佛已学会包容一切,像这世界上其他所有被磨得圆滑的砂。 她是在离开萧童那年才发现,此前的自己是个任性霸道挑剔虚荣的大奇葩,她相信能够忍耐她三年的萧童,便是再大的困难也难不倒他了。所以,当时她走得很放心。 时隔五年,她坐着绿皮火车跨越大半个中国,就要回到他们的故乡杭州。 当在铁轨上暂停的火车再次启动时,似乎已有微微湖风裹着往昔从过道的那一端层层荡来,那潮潮的气息,好像萧童呵在她面上的呼吸。 【那时年少】 那一届的慧源里,大约不会有人不认得乔尔。一个腿细得夸张,身体瘦得夸张,头发也长得夸张的女生。她整体形象如此夸张,很难不引起少男少女的注意,只是那些目光都一致地不很友善。 她脾气不大好,思想早熟有些愤青,总觉得周围的同龄人幼稚可笑毫无共同语言。她嗓门很高胃口很小,吵架总是把眼睛瞪得铜铃一样大而凶狠,浑身自带一股神佛无阻的衰气场,像万有引力一般吸引着小范围内的霉运分子。 那天乔尔甩着长度超过屁股的马尾经过球场时,绿茵地里一片呼哨—— “喂,女巫来了,大家小心!” 乔尔冷冷剜一眼,余光里那个看着她发呆的男生被横空飞来的足球稳稳砸倒在地。女巫的魔咒又一次应验了,这是种越是相信便越是灵验的超科学怪现象。 而那个被砸出乌眼圈的男生便是他们班的班长萧童。乔尔在心里叫他“斯文败类”,因为此人看上去人畜无害,却也有一堆理不清的花花□□,据说坐在他后座的刘芸便是他的青梅竹马,每天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吃饭一起讨论习题。乔尔觉得若不是性别所碍,他们也会像所有友谊深厚的女生那样,在课间手挽着手上厕所。 可即便是那样的形影不离,却也没能阻挡其他若干将他奉为男神的女生们在课间星罗棋布地环在身边。 “班长,XX欺负我。” “班长,拜托跟生物老师说说不要再压堂了,只要他的课,中午肯定抢不到好菜。” 时代不同了,那些羞涩矜持的美德早已不复存在,只要动机明确,借口可以信手拈来。 萧大班虽然除了帅并无太出众的其他资质,但人缘奇好,男女通杀。乔尔一直认为,萧童这样的人,只适合调戏怡情,根本不能考虑作为未来夫君的人选。 她崇拜河东狮,却也是只懒狮子,时时需要吼退情敌这种事,想想都累得慌。 所以,经过整个高一上学期,在大家不自觉形成的以萧童为核心而运转的星系中,她始终是游离在外的一颗孤星。不觊觎不靠近,甚或还带那么些没理由的不屑。而对于那天萧童被球砸倒的事她也完全没有放在心上,本就不关她的事,那些虚伪的礼貌性的慰问她乔尔也说不来。 那天晚自习乔尔和同寝室的女生W大动干戈。W是乔尔起给她的外号,她有轻微脸盲症,为了方便记忆,很早就开始以个体特征为周围的人冠以形象精准的代号。比如W,是个发育超前的女生,波涛汹涌到有些下垂,正面看那垂体所形成的曲线便是个完美的“W”型。那年冬天的防火演习,同寝的牙套妹摘了W晾在窗外的胸罩想做防毒面具,结果那硕大的一只碗罩下她整张脸仍绰绰有余地漏着气。大家都惊叹W“胸怀天下,有容乃大”。 乔尔和W打架是绝不占优势的,W一个猛虎下山扑过来就将她压在身下,胸口挤得她几近窒息,更可恶的是,她那条长辫子被扯住了,头皮都要被拽下来一样疼。 “乔尔你有什么好得瑟的!”W气喘吁吁地叫嚣,“你不知道吧,全校人都觉得你是只怪物!” 乔尔咬着唇不吭声,其实起因不过是W将她晾在阳台第二天要参加比赛的Cos服沾上了巧克力酱,她质问的语气大约□□太浓,W便一句一个“清朝人”“超A女”,将她引爆。 乔尔对那条辫子的守护,确实有些清朝人般的小心翼翼,“怪物”这个词也已经见怪不怪,但平板身材这件事,谁敢说出口,乔尔不惜与其同归于尽。 彼时乔尔感觉自己已经从平板被挤压成了超薄,很快要与这世界Say goodbye。萧童出现了,带着新鲜的乌眼圈居高临下望着她,灰色菱格的马甲,短得太过利索的板寸,微微蹙眉,大约她和W的对战姿势太暧昧,他的表情介于严肃与想笑不能笑之间。 静了好一会儿,他说:“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何况还是一个寝室的,怎么打起架了?” 这一次轮到乔尔觉得好笑,这架劝得也太主旋律了吧。 W却十分买账,嗖一声从她身上蹿了起来,理了理衣服,开始陈述乔尔的种种可恶。乔尔没理她,抓了旁边的椅子腿要站起来。结果椅子碰歪了桌子,谁放在桌上的一支圆规掉了下去,尖角稳稳当当扎进萧童穿凉鞋的脚背。 倒霉催的他不论是星系里怎样璀璨的中心人物,遇到乔尔这颗彗星,也都在劫难逃。 这一次乔尔亲自去医务室看望了他,做好了被责难的准备。他却在一堆女生送的零食里扒拉出两颗心形的喜之郎,递给她,“那,记得你好像特别喜欢吃果冻。” 大约就是在那一刻吧,乔尔听见肋骨间有别样的撞击声。有什么悬浮起来,是失重的幻觉。 她觉得自己被一颗星际碎片击中了,手扶在门框上脑袋摇摇晃晃。或许,这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动心,而是一直偷偷在累积的量变,于是简单的一次借花献佛投其所好便轻易达到了质变。 否则,经过操场时,余光里为何偏偏只有被球撞倒的他? 可是,她怎么会喜欢他?她理想的王子应该是威武霸气,眉间隐一点忧郁,挥手却可斥退三军的英雄。而不是这个主旋律奶油派。 乔尔想,她需要冷静一下。于是一扭身走了,动作幅度有点大,辫子甩在他的脸上。 乔尔给了自己一节课的时间,在英语课本上画了一团乱麻。 她自知在许多人眼里,她是个怪物。在2005年萧山郊区的普通高中里,cosplay这项活动尚属新奇,在撞见乔尔和附近中专的几个朋友组成的社团,以一种还原二次元的方式参加了一场小比赛之后,全班都要炸了锅。她那次是反串cos了《犬夜叉》里的杀生丸,于是大家的反应是——奇装异服、妖魔鬼怪、不知所谓。而W说,乔尔那飞机场,扮男的最合适了。 于是乔尔继超长辫子之后,更奠定了在众人眼中的另类形象。 那些人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那些人。像互斥的磁极,力道是相互的,越推越远,渐渐就有了些势不两立的调调。 而萧童就像朵圣洁的白莲花,是永远主持公道的正义使者,随时可以代表月亮消灭她。 他和她……好像是名门正派的侠客和邪教魔女的关系。 面对这样落差巨大的定位,乔尔仰天呵呵笑了两声,做出重大决定。 晚自习下课铃声一响,她便风风火火拦住了萧童,刘芸正扶着他从医务室往外走,她自觉忽略刘芸的存在,目不转睛看着萧童,道:“我有话跟你说。” 他踟蹰着,乔尔被他的踟蹰弄得也有些踟蹰。 最后萧童忍不住打破僵局,微微红着脸说:“有话放学再说吧,我现在还有事。” 乔尔拦住他:“我要说的话很重要,必须现在说。”有句话叫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虽然现在她已有些提不起气。 萧童脸更红了红:“可是,我急着去卫生间……” 乔尔愕了一下,放下手臂,眼睁睁见刘芸搀着他胳膊拐下了楼梯。他们终于还是手挽着手一起去厕所了,这实在是历史性的跨越,叫她忍不下去。 “萧童,我好像喜欢上你了,你呢,喜不喜欢我?” 她在他背后大声喊出来。 他背影颤了颤,但脚步没有停住。刘芸回头看了看她,像审视一个莽撞的流氓。 其实乔尔决定向萧童表白时,脑子里并不十分清明。只隐隐有个词在心底蹦跶——报复,是的,像赵敏拐走张无忌一样吓傻那些“正常人类”吧。 张无忌没理她,她觉得这件事也就就此结束吧,自讨没趣也是有底线的。 可缘分是种不可抗力,总是牵着八字不合的两个人硬往一块儿凑,不知是何居心。 或者难以想象,五班的男神班长萧童大人,其实是成绩徘徊在班级后十名的、传统意义上的“差生”。父亲是白手起家的商人,觉得儿子性格腼腆急需开化,不知送了多少礼为他讨来这份官差,为的是锻炼他的人际交往统筹规划以及各种有的没的跟数理化无关的能力。 晚清时期,花钱捐个官做是件极平常的事,可这社会主义新时代,能接受父母如此安排而不奋起反抗的,那都是“孝子”。 萧童便是个十分配合的孝子,乔尔认为如果要接手家族事业坐享其成的是她,她也会百分百配合。那些叫嚣着“你以为富二代很幸福”“老子也想自己闯出一番事业”一边挥霍着老子的人民币一边想要逃离家庭责任追求所谓自由的装×狂,她只能祝愿对方父母早日破产让他们美梦成真。 ——其实如此隆而重之的铺垫,只为了告诉你,差生萧童和迟到大王乔尔在隔天早上的第一节课,狭路相逢在罚站的走廊里。 乔尔若无其事,对昨天的“壮举”选择性失忆,盘腿靠墙坐了下来,从书包里掏出来不及吃的茶蛋在地上拍碎,萧童低头看了看她,挨着墙挪过来几寸,“那个……” 她猛地抬眼,发现他脸红得像抹了整盒的腮红。在她的瞪视下,略带结巴地说:“那个,昨天,我想了一夜……” 隔壁班传来一阵哄笑,不知为了哄学生听课而扮完了夫子扮木兰的语文老师今天又换了什么造型。可那笑声如此清亮,惊得走廊里飞舞的尘埃都静了静,忘记了飘落。 生命中总有那么些美好的时刻,彼时你连灵魂都被惊艳,可一旦试图描述,却发现泯于文字中它稀松平常,微不足道。因为那是只能你一个人体会的刹那,是任何人都无法分享的命运馈赠。 就像那一刻,乔尔仰头看着脸红的萧童,意识到自己对他的话有一分颤巍巍的期待。 “萧童,你可以回座位了。” 关键时刻,英语老太拉开门,将男主角赦免回朝。 乔尔把剥好的茶叶蛋塞进嘴里,拆开乱糟糟的长辫子重新编起来。 她觉得,一切应该就此收场。在她还来不及真正喜欢上他时便无疾而终地结束,恰恰好的一点心动,收放自如。 放学时萧童却站到她的课桌旁边,手上把玩着她的骷髅头手机链,忸怩说:“乔尔,我觉得,我们才念高一,这时候早恋……不大好。” 乔尔呆住,为他欠揍的拒绝理由而七窍生烟。于是一伸胳膊揽住他的脖子,他颤了一下,被她拽低的身体没有抵抗地低下来,一刹那白净脸颊红出霞光,竟不自觉合上了眼,微翘的睫毛在乔尔眼前抖啊抖。她没能忍住,吻在了他的睫毛上。 有湿湿凉凉的呼吸拂在面上,叫她想起西湖边上缱绻的风。 她知道她太放肆了,可谁叫他摆出那样一副弱受表情。 努力摆出恶作剧般的表情,却见被非礼的男生缓缓睁开眼,声音低得听不见:“可是,是不是只要不说出口喜欢,就不算是早恋……” 第29章 不二(2) 【桔梗姑娘】 或许你不能置信,可从那以后,这个呆萌的萧童,成了专属乔尔的神兽。不说喜欢,不过分亲近的,只能偷偷欺凌的神兽。 他们的关系究竟是怎样,没有一个仲裁机构出来定义。可回头看看,人生中追求的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和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都是太任性也太随机的经历。而一场心思萌动却从不说喜欢的暧昧,才是最纯美的回忆。 只是,全世界都嗅觉灵敏地对乔尔提升了敌意,并抓紧一切契机付诸实践。 那次化学实验课,实验做到一半,乔尔的身后忽然传来一阵热气,接着是一串火苗爬到肩头——不知谁用酒精灯把她的辫子点着了。她没有急着灭火,就那么瞪眼环视着前后左右,想要将凶手逼视出原形,火苗在她身后像漫画里少女暴走前的背景。化学老师和萧童手忙脚乱,灭火器白色的泡沫喷了她一脑袋,她谁都不理,摔了收集了一试管的氢气便走了。 泄出来的氢气在旁边W的酒精灯上发出一声短促微小的爆炸,猝不及防地把那个丰满壮硕的妹子吓哭了。 那天萧童是在江堤上找到的她,细长的一个影子,靠在江边粗大的防护铁链上,随着钱塘江上来的风一晃一晃。 “老师叫你出来找我?” “不是,我自己追出来的。” “班长大人,这可是早恋的迹象。” “我担心你……” 乔尔抬头看了他一眼,“我只是去了趟理发店而已。” 他微笑看着她,“其实你梳短发也蛮好看的。” “腿站麻了。”她叹了口气,“你借我靠靠吧。” 他踟蹰了一下,就站近了将她轻轻裹在怀里,脸上火热的温度被江风吹散,“我记得你说想找个水乡旧屋拍照,周末我带你去市内吧……” 乔尔要拍一组cos照去参赛,衣服租好了,一时没找到合适的外景场地,说好帮忙的搞摄影的哥们也被女友拉去拍淘宝店上新图。所以其实她最近比大姨妈驾到还要焦躁。但更大的伤心她谁都不肯说。 萧童提出这个提议后,觉得胸口湿嗒嗒的,撑起乔尔的脸,发现他校服上最白净的那块领地黏着乔尔的眼泪鼻涕和碎碎的头发茬子。 “你……哭了?”他紧张起来,“其实他们应该不是故意的……。” 乔尔笑了下:“你不觉得我很怪吗?” “是……与众不同啦,很有性格。只是,为什么不试着和大家好好相处?” 乔尔白了他一眼,他一紧张又伸手将她按在胸口上,盖住她那双叫他紧张的眼。 周末萧童带乔尔坐了两个半小时的公交又赶了半小时的脚程,才到达他所说的旧屋。 一幢两层的小楼,木板门窗散发出潮湿的香气,乌瓦白墙偶有剥落,门前一排通进水塘的栈桥,塘里有王莲端正平整的叶子和四处躲着日头的锦鲤。 乔尔走进门里,摸着天井里一丛修竹,感叹这是多文雅的一户人家,萧童说:“这是我外婆生前住的地方。” 那时候冯小刚的《非诚勿扰》还没上映,西溪湿地作为一个稍冷门的旅游景点还不曾引来那么多跟风扎堆的游客,而位于湿地里面的这座旧宅子也还没有被拆迁变成后来贵的吓死人的悦榕山庄。 乔尔叹了口气,坚果般的心开了小口子:“其实前几天,我外婆去世了。” 南方的老嬷嬷喜欢留两条小辫子,银白色的细细的辫子搭在穿着碎花小褂的肩头,总有种古朴的穿越之感。 乔尔小时候身体弱,大人便像对待男孩子那般在她脑后蓄了一条长寿辫。乔尔觉得怪,总是不等它长长就亲自操刀了断了它,后来外婆哄着她说,外婆陪乔乔一起留头,这样就不怪了。乔尔伸出小拇指,要求拉钩,说好谁也不许先剪掉。 “那之后不久外婆就病倒了,常年躺在床上,其实老人的头发长得很慢很慢,可外婆还是像那些老嬷嬷一样编成了两条小辫子,医生说这样比较难清理建议剪掉,外婆坚持不剪说那是帮乔乔蓄的长寿辫,为了不麻烦护士她每次都坐在轮椅上,把水盆放在膝盖上自己洗头,洗完了在走廊里晾干,编好。这些都是后来同病房的病友告诉我的……”乔尔的语气史无前例的轻柔,像是怕打扰到谁的安眠一样,小心翼翼,“而我的辫子都像清朝男人那么长了,我不愿剪掉,因为这是我为外婆留的长寿辫,只要辫子在,外婆就会平安会长寿……可人终究会走,就连我的辫子也被暗算了……” 萧童伸着一只手,是想拍着她肩头安慰的姿态,她却用力一抖,将从包里拿出的红色衣裤抖擞开,“你先出去。” “啊?” “我要换衣服了。” “哦。” 气氛转换太快,萧童同学懵懂地合上大门,想她真是一只坚强的小野兽,不用外伤药就可以让伤口迅速愈合,却不知急急将他赶出去的乔尔一边换着cos服一边泪如雨下。 换好衣服出来的乔尔把萧童看得呆住,是《犬夜叉》里的桔梗,白衣红裤阔袖飘飘,假发长到臀部,肩上背了把道具弓箭——那带些冷傲与忧郁的眼神,太神似。她看着萧童的方向眼睛放光地奔跑过来,男生的脸便红起来,缓慢地张开手臂,敞开一方并不结实的怀。 “刚刚怎么没发现这儿有棵树,简直就是御神木,来,我们开工!”乔尔跑过他身边,在一棵粗壮的树干上拍了拍,“桔梗一箭将犬夜叉封印在御神木上,先来这个场景。” 萧童笑笑看着她:“虽然我不懂什么cosplay,不过看你好像真的很喜欢。”他觉得这背后大约也有一段故事,他想知道更多她的事。 乔尔站到远一点的地方,慢慢拉开弓,“是呗,就是单纯的喜欢,没什么具体理由,就像我喜欢……”男生专注地望过来,似有期待,“就像我早餐喜欢吃茶蛋一样,没有理由。而且,最喜欢的就是犬夜叉里的人物,我曾想过,将来我的婚礼一定不要穿什么白婚纱黑西服,我要扮成戈薇,而我的新郎必须是带着毛茸茸耳朵的犬夜叉,到场嘉宾一律cos,否则不准入场……” “你……想得真远。”萧童被她认真幻想的模样迷住,“如果你和别人也这么热情的描述一番,她们不单会理解说不定还会加入吧?” “为什么一定要让别人认可?”乔尔瞪大眼睛,“那些幼稚狭隘的人类!” 乔尔自觉自己的智力开化是早于旁人的,她眼中的W之流还是小屁孩,不理解,便不屑于被她们理解。 见她似乎生气,萧童掏出一支心形的喜之郎,放在她手心里,不说话,只是笑得温柔漂亮。乔尔也便笑了。 被果冻轻易收买的,又何尝不是个小屁孩。 那天的拍摄还算顺利,业余摄影师萧童扛着从他爹那里顺来的专业器材,一直拍到桔梗死而复生,生而又死。然而,他们忽略了乔尔的另一项特技——衰气场吸引体。 于是在最后一声快门按响,乔尔宣布“收工”的时候,萧童脚下一歪,身子向后倒进了水塘里。他一副董存瑞举炸药包的姿势将相机举过头顶,王莲叶子上的青蛙冲着他“呱”了一声跃进水里,溅了他一脸水珠。 乔尔笑了,他从没见她如此热烈开怀地笑过。 这样就对了嘛,像这个年纪所有女孩子该有的那般,无所顾忌。 第30章 不二(3) 【撒哟拉娜】 日子还是那般橡皮筋一样过去,有人觉得快有人觉得慢,弹性十足。 萧童对乔尔越来越好,虽然从不曾光明正大,却已是尽人皆知。奇怪的是,周围的人良心发现般不再为难她,甚或主动跟她打招呼。她何尝是个冷血的姑娘,敬她一尺的人,她恨不得敬对方三尺白绫。 乔尔是在那时才发觉,人果然是群居的动物,当世界不再与你为敌,何其快乐。 刘芸是个高端大气的姑娘,对侠客与魔女的暗度陈仓只是表示了遗憾,然后换了个学长陪她上学放学吃饭以及装模作样地研究习题。 在一路奔向高三的过程中,要做的卷子越来越厚,是万里长城永不倒的架势,时间变得拥挤,人却变得寂寞。乔尔总觉得,那一刻她的心思和周围的人是最为接近的,一样的在按部就班的轨道上机械地前进,她甚至仿佛读懂了刘芸——只是想要一个人陪伴,让时光不那么难熬吧。所以那个人是谁,并不是特别重要。 寒假到来之前,几乎被乔尔遗忘的那次参赛的结果难产一般出来了,她得了二等奖,主办方在滨江区的动漫城搭了展台,邀获奖选手现场走秀。乔尔对此十分兴奋,萧童表示与有荣焉。 那天的乔尔表现得很好,单枪匹马气场俨然盖过一等奖的大海贼“团伙”。场面正值热烈,一大拨少女在台下集结起来,高喊了一声“犬薇万岁”,然后手中的饮料瓶纷纷砸向台上的桔梗姑娘。不知谁蔫儿坏地下了狠手,一只玻璃的芬达瓶子也鱼目混珠夹杂其中。少女们青春无敌,喊过砸过之后一哄而散,而那个第一时间冲上去护住女神的漂亮男生背对着观众,背后噼里啪啦挡了一阵空瓶子后,后脑勺结结实实挨了一下子。 没有多严重,但是流了血,然后,他晕了过去。 “原来做coser也会有生命危险,要么,你还是别做了。” 输液室人满为患,萧童只能坐在医院走廊里,后脑勺打了补丁。 乔尔把果汁从他嘴边慢慢移开,道:“没什么,只是有的人希望犬夜叉和桔梗在一起,于是便说戈薇是小三,讨厌和她相关的一切;有的人希望小犬和戈薇在一起,就希望桔梗死得透透的,再也不要出来捣乱。都是些偏激的小孩子,这年头粉丝疯狂,但总不至于有生命危险,今天这事儿,纯粹是因为……跟着我会比较倒霉而已。” 其实,在乔尔说出“偏激”这个词的时候,脑袋里忽然一激灵。 身体里的自检系统最近升了级,她好像看到从前的自己。 更加惊讶的是,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慢慢转变,那些故作成熟的愤世嫉俗,乖张的臭脾气,瞧不起不理解自己的人的所谓前卫……像是一根根刺着别人也铬疼自己的骨刺,被不可察觉地软化掉了。 而就在刚刚,那个挺身而出的萧童,也像个真正的英雄。那时候她忽然回想起,这个男生平日在班级里对待所有人都是成熟稳重带一点自发的诗意的优雅,也只有在她面前,才拧巴无措得像个孩子。 他最柔软和最强悍的一面,都为她而存在。 可惜的是,乔尔的初心,却只是一场恶作剧般的报复。 “萧童。” “嗯?” “你将来一定不要长成那种不学无术心狠手辣虚情假意的富二代,”她盯着他西子一般的眼瞳,温柔又郑重,“你要一直这么好,才能让我将来说出去都很有面子。” 他哧地一笑,有些羞涩,“我现在很好么……” “不算特别好,刚刚够让我喜欢上而已。”她在心里说。 在彗星乔尔给萧童带来的噩运中,这是较为严重的一次,不可阻挡地惊动了萧童的母亲大人,护犊情深的萧母当即停掉一切生意,开车到滨江的医院接儿子,顺路将乔尔也捎了回去。彼时乔尔身上还穿着巫女的cos服,脸上有妆,手上有萧童的殷殷血迹,整体造型触目惊心。 在此衬托下,萧母和她这个罪魁祸首的谈话显得十分慈祥开明。 但总结一下领导的发言精神,中心思想是这样的:萧童高三毕业后将直接出国留学,家里将只给他少部分经费,希望他在半工半读中得到锻炼。乔同学如果也有出国的打算,我可以帮忙安排,反正刘芸也会一起去,你们互相照顾。 乔尔大方地表示:阿姨不用费心,我们普通人家的孩子出不起国,何况,我也从来不会照顾别人。 萧童深深看了她一眼,表情哀恸。 报志愿那天刘芸主动找了乔尔,谁都没能预见,这一场谈话直接扭转了时局。 “乔尔,如果你家里条件允许的话,就和萧童一起出国吧。他这么好的男生,丢在国外三年就说不定是谁的了。” 乔尔一愣:“不是有你在吗?” 刘芸笑了笑:“我可不想出去半工半读,而且,萧童和你在一起我才能幸灾乐祸,心里带着安慰想:他所得到的和失去的相比,差得太多了。” 乔尔又是一愣,这真是个善于自我安慰的姑娘,可也总算知道她不纠缠不反扑转身便投入学长怀抱的举动,不是不伤心,只是贵族小姐般的骄傲使然。这一点就和乔尔太不同,因为她可以坦然地说:“真可惜,我家还在奔小康的途中,连每次出cos的服装道具都是我自己挣钱租的。出国留学这么洋气的事儿就不奢望了,至于萧童,其实最初我也并没有抱着长久占有的打算,只是想气气你们这帮花痴罢了。所以,他若有更好的选择,我替他开心,又不是谈一场恋爱就要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何况,我们连喜欢都没有说过……”她顿了一下,发觉心里是遗憾,“我们至多算是互相陪伴的朋友吧。” 刘芸奇怪地看着她,然后叹了口气:“萧童喜欢你,真是一幅找虐的命。” 那时谁都不曾看见拎着志愿表的萧童站在与走廊一门之隔的后门之后,想要做的决心被取代,他垂着头,慢慢将志愿表揉成一团投进垃圾桶里,然后拿起篮球走了出去。 教育部把求学之路划归成一段一段,许多人的人生也便随之被划分成一截一截,让大家总有种此一段不成下一段从头再来的希望,而在每一截岁月里都相遇了一些人也告别一些人。其中某些人变成生命里的独一无二。 可独一无二的并不一定是陪你走完所有岁月的始终如一。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乔尔觉得,他日若他真的拐带了外国妞回来,生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混血宝宝,她只希望,后会无期。 她没有那么宽广的胸襟也没有刘芸那般贵族的骄傲。若你不幸,我必千里奔赴,若你幸福,请偷偷幸福。 【后会有期】 时隔五年,乔尔得知萧童突然定下了归期,便临夜从西安出发赶赴杭州,只买到一趟临客的车票,却揣了颗坐飞机般失重的心。 自高考报完志愿后她没再见过萧童,也不曾收到他的只言片语。但她从W处知道他几乎所有消息。葱葱少年岁月里,印象深刻的除了好朋友也便是死对头了,而两者之间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乔尔和W便属于此列。 据W说,萧童当年拒绝了母亲申报的外国高校一心想跟乔尔报考同一座城市,可后来不知为何也没有交志愿表,就这样复读了一年,发奋得很,最后去了美国一所商学院读书,提前一年拿到本科学位后又攻下了硕士文凭,在校时自己还尝试了几番创业,最后是在学校门口卖煎饼果子取得成功,现在在很多美国高校门口有连锁店。 乔尔听得嘴角直抽抽,她想象不出那个腼腆的大男孩与小商贩之间的形象该如何无缝接洽。W严肃了表情,神秘兮兮道:“乔尔你不知道吧,那时候萧大班长背着你请全班吃饭,希望大家不要孤立你,说你各种好话,肉麻得要死,结果被各种调侃,他一发威拍着桌子说:我就是喜欢乔尔,所以和乔尔过不去的就是和我萧童过不去。那时候的萧班可叫一个威武霸气……” 乔尔有些愣,他们曾说好的,不说喜欢…… “还有那段时间他打篮球伤了右肘,还报了个摄影班天天逃课去学,大概只是为了你那些不知所谓的角色扮演过家家吧……” 乔尔佯怒,W笑嘻嘻地缩了缩脖子,求饶道,“还有还有,烧你辫子的,其实是暗恋刘芸那男生,不过,他被萧大班揍了。” 他会打架?乔尔笑了,他在她背后做了三年的守护神兽,很尽责呢。 “还有……那个,为了缓和我和你之间的关系,他还替我买了一个学期的好丽友。”W羞涩地捧着脸,“萧班真是太温柔了,你不知道多少人妒忌得要死。” 其实乔尔一直知道,萧童是她所遇见的最美好的人。而那么美好的他值得拥有更美好的姑娘。她没有拱手让与别人的意思,只是多年来,她万分努力地让自己变成那个更美好的姑娘。 不是知名游戏原画师的头衔,不是成熟美丽的外表,而是更懂得怎样爱你的心。 在国际航班到达处的出口,当萧童推着行李走出闸口,一群奇装异服的人蜂拥而上将他团团围住,路飞、女帝、鸣人……以及被困在皮卡丘外壳里的巨大W,远远站着的穿巫女服的乔尔叉着手臂一脸坏笑,看大家七手八脚替他套上大红的火鼠袍子,戴上那对毛茸茸的尖耳朵。 她眼底有泪花,可穿越人海看见他惊讶中依旧温柔带笑的眉眼,只觉得泪其实是甜的。 他们之间没有大灾大难没有病痛仇恨,只是经历了一场各自的成长,而后,相逢的再相逢。可就是这样简单的路途,多少人在路上错失彼此。幸而,乔尔是这样的大奇葩,当初不确定喜欢的可以横刀去抢,三年相处,慢慢爱上他,却在最后关头放他和那个目的不纯的自己去满世界打怪,修炼升级。 五年分别,她用每一天去确定,他就是她的独一无二。 所以,带着百分百的真心,女巫归来。 “乔尔!”他喊着,一路深情向她走来,脚下被犬犬红色的cos服绊了下,狠狠摔了个狗吃屎。众人哄笑:“女巫啊女巫!” 好像,什么都不曾改变。 但是谢谢你,没有变成恶俗的高富帅,也谢谢你,让我变成了更好更快乐的自己。 第31章 玫瑰花的葬礼(1) 今天这里的主题/我把它叫作回忆/我知道爱情这东西/它没什么道理/过去我和你在一起/是我太叛逆/现在只剩我自己/偷偷地想你 ——《玫瑰花的葬礼》 1 恐龙的大悲咒 恐龙班主任又一次把我召进办公室。她姓孔名容,长得惊悚,嗓门又粗大,乃一极度挑战审美的中年妇女,被赋予此外号也算名副其实。此刻她厚镜片遮蔽下的小眼睛散放着伪善的光,指着桌面上的空白卷子开始了第N次史诗般的诲人不倦:郭凌子啊郭凌子,你真让我失望……她声情并茂不厌其烦地念着咒,让我像《大话西游》里的可怜小妖,直想自刎在这位新世纪唐僧的脚下。 我不禁又一次感激省略号的存在,因为此刻它所涵盖的内容足够编纂一本比康熙字典还要厚比裹脚布还要长的“失望大全”,里面尽数了我的种种劣行,比如迟到早退比如打架斗殴比如夜不归宿。其实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迹本不值一提,但因为我户口本的性别栏里写的是女,而我的亲爹又是一名人民教师,所以我的坏被放大到十分可观的程度,恐龙甚至危言耸听地说,如果我不知悔过这一辈子都有的后悔! 阿弥陀佛,我是目光短浅只活在当下的叛逆少女,一辈子那么远的事怎会去忧心。 不过上帝是个长耳朵,整天贼溜溜偷听人的心声,于是用高昂的代价让我立刻意识到错误——一辈子并不久远,有时候它短暂到弹指即逝。 2路人甲许崇 与许崇重逢的场面很具戏剧性。我正被几个外校男生堵在胡同里,领头的黄头发说我得罪了他不知哪一门子的妹妹,他本不想对女生下手可受人所托也要忠人之事,所以他打算教训我一顿,以示他们兄妹情深。 我从牙缝里挤了一声“切”,甩着不长的自来卷头发继续走路。要知道我郭凌子也不是随便和人动手的,他那妹妹一定做了让我忍无可忍的事,但这与他们不相干,我不想殃及无辜。当然最主要的是这一堆男生架势不小,好女不吃眼前亏还是走为上策。 可黄头发却不罢休,追上来截住我:喂,听说你腿上功夫很厉害,难道指的是逃跑? 我想继续“切”他,可他身后那帮跟班却皇帝不急太监先急了,拿起事先准备好的绳子要来捆我,事已至此,不能坐以待毙了。于是我一只腿高高撩起,重重劈在黄头发的肩膀上,他整个人顿时塌了下去。这叫擒贼先擒王。 我终于把那声切得意地撇出来,准备离开,可那些混乱的“太监”里居然还有那么个不顾主子安危的家伙从侧面冲过来,手里不知何时多了根棒子,凶神恶煞的样子很瘆人。 我还是有些怕的,以我多年的江湖经验早已验证前辈的教导是对的,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而眼前的人明显是后者。眼见我被逼到墙角无路可退,关键时刻居然有路人甲出场。 那人骑着单车一身阳光地闯进来,塞着白色耳机一副搞不清状况的自若样子。我没空思量,拽了他背上的吉他挥手劈出去,琴弦颤抖出一片乱糟糟的旋律,我抓着吉他残骸跳上路人甲的自行车,对他吼:快蹬! 终于确定安全时我才从他后座上跳下来,用虚虚的底气支撑着硬硬的口气对他说:“吉他我暂时是没钱赔你了,有人欺负你你找我吧,本姑娘一定两肋插刀。”十五岁的我能毫不脸红地对一个大男生许下这样豪言壮语的承诺也算不易,可对方却歪着脑袋审度起我,我一脸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迎视他,却发现那所有轮廓和细节里都写满熟悉的痕迹。 眼前的帅哥,是五年未见的许崇。 认识许崇是在七岁那年的夏末。我穿着绿色的泡泡裙蹲在教师家属楼下的阴凉里砸核桃,那时候我便不是温柔的小女孩,一石头下去,那些大脑形状的果仁都碎成了渣。许崇牵着一条金黄毛色的大狗从我面前经过,哦不,确切说是他被那条兴奋的狗拉着颠颠从我面前跑过。后来他又扯着那根绷得很直的遛狗绳艰难地走回来,问我:你是在等你爸爸下班吗? 我反问他:你是在等你妈妈下班吗? 他说那我们一起等吧。然后就蹲下来帮我砸核桃,小小的手力道却拿捏得十分精准,有时候甚至能将完整的一颗核桃仁剥离出来,他不吃,却帮我砸得不亦乐乎。我心里喷喷的香,却并不是核桃的味道。 那之后我们便常常一起蹲在小区的树荫下等待大人下班。他的金毛狗坐在树下吐着舌头很安静,若有若无的风吹过,黄昏的光线散淡美好。 那时候两家大人也是极要好。许崇的妈妈刚调到和我爸一所学校任教,常带着许崇来串门,甚至背地里拿我们开玩笑,说这俩孩子青梅竹马的样子或许做得上亲家。我却违心地指着他的嘴巴嚷:我才不要给他当媳妇儿,他没有门牙。 大人们一阵笑,正褪牙的许崇抿紧嘴巴一脸羞涩的难过。 第二年我将自己瓜熟蒂落的大门牙埋进土里的时候忽然就想起了许崇,幼小的心被强大的悲伤铺满,我想跟他说,现在我也没有门牙了,我们过家家也会般配得多。可那时我们已经相隔千里无法谋面。 偶尔我会收到许崇妈妈寄来的书,敦促我天天向上。赠言下的签名是:孔容。 3你所不懂的绝望 终于,我们还是相逢,即便是以如此尴尬狼狈的方式也足够我双手合十感激上苍无数遍。 五年的时间,许崇已经长成帅气高大的翩翩少年,沉稳内敛,颇有偶像气质。他老爸我也见过,和我所遇见的大多数人一般平凡普通,像人生大舞台上一名小小群众演员,可他和恐龙居然能造就出骨子里都是魅力的儿子,让我不得不相信基因突变的可能性。 我从各处都听得到许崇的优秀,初中高中连续跳级,本来只比我大了两岁,却在我仍乖戾地挣扎在初二时已被保送重点大学,各种奖项诸多头衔仍不断收入囊中,光芒罩在头顶像绚丽高贵的土星环。我看着他周身散发的阳□□质,竟像一只习惯了夜色的吸血鬼,有不敢近前的惶恐。 许崇却在两个人的愣神里笑起来:凌子,你还是那火爆脾气。 我尴尬地抿嘴,我的状况,恐龙不会不跟他讲。终于说话也只是顾左右言其他:怎么,你放假啊?还是逃课?大学就是轻松哦。 “这段时间的课程已经自学过,特意请了假回来。”他执着地盯着我,我竟没来由的脸红。我们之间除了那些年幼无知的相守再无其他,我不该有任何期待,可偏偏死寂了五年的心脱离控制,狂跳不已。 是两小无猜,还是这些年的思念拉扯成了一个定要达成的夙愿,又或者他这样的出场让我又一次一见钟情的肯定?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扯着校服下摆的手心里有汗,是方才打架时都不曾有的紧张。 “什么事这么要紧,要请假回来?” 我试探着问。 他眯着眼狡黠地笑:郭叔叔怎么样了? 原来顾左右言其他真是尽人皆知的烂俗手段! “郭敬川啊,呵,你去问他啊,我和他有什么关系?!”我没好气地翻他白眼,心里纠结。我是想在他面前收好马脚尽量温柔,可他偏偏提到郭敬川,我没有不爆发的理由。“吉他改天赔你。”我抱着那具吉他尸体头也不回地冲进车流,穿过马路。许崇扶着单车错愕地站在原地,我猜他眼里一定写满失望,可他不会看到那一刻我眼里盛满的绝望。 绝望比泪水更可怕。它是剜心的小刀子,不流则罢,一旦蜿蜒而出便一定是殷红的血。 作者有话要说: 很早很早以前的一篇短文,因为借用了许嵩的一首歌作为线索,又因为男主结局不太好 特意避开,将许嵩改成许崇,但还是引起了些争议 第32章 玫瑰花的葬礼(2) 4 新版三字经 欧亚青看着我怀里的破吉他一阵皱眉:怎么,又砸坏人家东西?不是妈说你,你都十五了……为什么这世上的女人都是唐三藏附体?我手指头扯着那几根松垮垮的琴弦弄出噪音,她的眉头就皱得更深,快要锁成“川”字型的通天渠,然后以长长一声叹息结束经文。 我拿了钱拥抱了欧亚青踏着轻快的步子离开,走出她住的小区却再迈不动脚,蹲在绿色的垃圾桶旁边没出息地埋着脑袋哭出来。我知道她之所以这样痛快将我打发走是怕我制造出的噪音吵醒婴儿房里午睡的宝宝。她现在不止是我的母亲,更多的是属于另一个家庭,大部分的爱已转移给一个新生命。他身上有无尽的希望,不像我,是一片贫瘠顽劣的土地,再无开垦教化的价值。 每每想到此,我就更加怨恨郭敬川。 我的生活在八岁之前一直平坦安稳,虽然郭敬川爱他的学生比爱我更多,但至少我还有妈妈和许崇。我是知足常乐的傻丫头,即便死皮赖脸坐上郭敬川的膝头又被他不耐烦地抱下来,失落的情绪也不会超过一刻钟。隔着两座楼之间的花坛大喊许崇,让他牵着金毛在楼下等我或是缠着欧亚青要一支棒棒糖,世界便又是彩虹的颜色,美到没有烦恼。郭敬川和他桌上那一摞争宠的作业本备课录,都已是被忘却在上一世纪的委屈。 可后来郭敬川被调走了。班里十几个家长联名给校长写的信,说他对学生不负责任,让他们自由散漫成绩下滑。那时候我不懂,他明明负责得快要置亲生女儿于不顾。许多年后一个人躲在网吧看完《放牛班的春天》和《死亡诗社》,我终于明白,他是走在时间前面的人,他的教学方式在只看重分数的教育制度下不被接受也是正常。于是他用十几年的辛苦换来一次“贬谪”。我跟着他去了一个小镇。欧亚青在事业单位需要一年时间才有调动名额。 搬家那天我死命抱着家属区大门口那棵梧桐树嚎啕大哭,小小的指甲把树皮抠下来一片片,郭敬川生拉硬拽把我塞进车里时我看到许崇牵着狗一路跑过来,这一次他竟真的跑得比金毛还快,只是他终究快不过车子。 陌生的小镇总有排挤后来者的优良传统,第一次一群男生欺负我时我只是哭着回家找郭敬川,他听我含糊不清地诉完委屈忽然接到电话说他新接手的学生出了些状况,于是十分干脆地撇下我离开。 第二天那帮男生和几个丫头片子又找上我,用最原始的小邪恶嘲笑我:郭凌子,你不是说找你爸爸教训我们吗?人呢? “我爸爸会把你们都送进监狱里!”我不甘示弱地嚷起来,他们就扯我的辫子,甚至极富地域特色地朝我吐口水。 那是我第一次出手打架,然后散乱着小辫子,吹着鼻涕泡子狼狈落败。我以为这一次郭敬川怎样也会给我撑腰,他却只是叹口气,说无论怎样打架都是不对的,然后罚我抄三遍三字经。 那天晚上我在田字格本子上一笔笔用力写:郭敬川,我恨你,郭敬川,我恨你。 这就是他给我的最熟稔于心的三字经。 我抽搭着忽然绝望,我只是一个我,小小的单薄的矗立在陌生而不友好的环境里孤立无援,我知道想象中他高大地站在我身后给我撑腰让我扬眉吐气的场面永不会出现。 我是握着一块石头趴在桌子上睡着的,那块石头从郭敬川开始收拾行李时便一直藏在我的手心里。大人的行李一堆堆,可我要带走的就只有这一件。因为许崇用它为我砸了一年的核桃,它上面有记忆的香味儿。 5 他给的颠沛流离 后来我终于醒悟,我的爸爸是一件公共物品,他可以属于几十个学生属于教室属于课堂,却唯独不属于我。如果身份也有优先级的话,那么老师和爸爸永远都是这样的先后顺序。我要不被欺负只能依靠自己。 于是我每天背着小书包奔跑在黄昏里,只为赶上小镇广场上那群跆拳道爱好者的活动。小小的一个人站在一队队穿着白衣裤的人群后,生硬别扭地模仿,踢腿再踢腿,人家集体大吼一声:嘿,于是我那慢半拍的稚嫩声音孤零零显露在最后,突兀却顽强。 劈腿到走路都艰难,嗓子总是喊得干哑,被围观的窘迫更是折磨。可是这一切都要咬着牙独自忍受,即便夜里蒙着被子揉着红肿的脚脖子难以入睡也绝不屈服。郭凌子不是孤儿,但她是自己唯一的守护者。 风雨不误地学了一段时间后,他们终于看到我的诚意和倔强,社团里所有人开始叫我小凌子,用心教我,天热时给我买棒冰,扭伤时背我到家门口,甚至有个二十多岁的大哥哥为我定做了一套小小的跆拳道服。那时候这许多来自另一年龄阶段的友谊填补了我大块大块的空寂。也便是从那时起,不论我搬去了哪里,每天的练习都不曾停止过。 再打架,已经少有对手,可偏偏,强大起来也并不意味着安稳。一些弱小受欺负的男生女生都跑来寻求庇护,俨然,我已有了做大姐大的资本。 本着仗义助人的宽广胸襟,架竟越打越多。有时候对方势众我也难免失蹄,带着一身伤光明正大晃回家,看郭敬川眼里一闪而过的责备,然后是无法掩饰的紧张。他给我擦伤口包纱布,一切妥当,才叹口气语重心长地开始谆谆教导。 我有时烦躁会对打断他:你真失败,自己女儿都教不好,怎么有资格教别人的孩子。 他脸一沉,竟无言以对,默默起身给我做饭洗衣。 那时候我们似乎都在等待,等待欧亚青的到来,他期望着终于有人可以花时间把我管束,我则想象着一份搁置到快要冰凉的关爱能够因为一家团聚而圆满起来。然而,我们的等待却因为郭敬川的一个决定而落空。 他决定去西部支教。 伟大的,自私的,突然的决定。 他第一次态度这样强硬,欧亚青坐了一夜车赶来哭着劝他也无济于事。甚至以离婚威胁,他也只是淡淡说:分开也好,我没有权利要求所有人和我一样奉献所有。只是,凌子先跟我,不然你也不好再嫁。 我杵在他们中间,受惯冷淡的神经突突地跳着,顶得太阳穴生疼。 他们最终还是平静地分开了,没有纠葛不须法院程序我连控诉的机会都失去。 “我不想跟着你,让我自己生活吧。”不到十岁的我看着郭敬川与他对视的目光里全是埋怨。他却只是笑,笑得史无前例的温暖无助,好像在哀求,又似乎在嗔怪我的不懂事。我就是这样吃软不吃硬的没立场,他只用一个微笑便将我轻易骗到了大西北。 我曾天真的以为这一次我和郭敬川真的是相依为命只有彼此了,可厚此薄彼的情况并不见好转,我依旧像是他从街边捡来的孩子,且是最不受待见的那一个。他眼里心里记挂的永远是那些笑起来傻乎乎满脸黢黑浑身邋遢的野孩子。甚至我把一堆衣服扔在他面前要他洗时,他的手边仍放着一打学生写的周记让我替他一页页翻过,而手里的衣服洗了半晌都没换过一件。 我看不下去,冲他嚷:我自己洗好啦。 他皱皱眉:水太凉了。 我没再说话,继续给他当书童。那时候我甚至觉得他是关心我的,知道女孩子那些天不能轻易碰凉。可下一刻他又说:我把这个月的支教津贴给孩子们买书了,咱们没钱买煤球了。 于是我一下子打翻那些本子,向着宽广空荡的大西北荒野奔跑出去。我蹲在一米多高的荒草里哭,手指头抠着冷硬的泥土寻找发泄的出口。可天知道我这样难过并不是如小时一般为遗失的父爱委屈,我只是心疼他。他厚实的手掌早已冻得皲裂,以前那个魁梧高大的身影好像被这四年多的艰苦时光一圈圈削掉,如今只残留瘦瘦的一根,他把本就不多的积蓄都给了欧亚青,现在他能给的只剩下这一截生命,难道为了那些不相干的人他连生命也不惜付出? 他是天下最傻的爸爸,最傻的丈夫,最傻的老师。 再后来,也就是初二这年的春天,郭敬川说课程很重要而我又正在长身体不能再和他一起吃苦,于是让我回城里读书。所有手续恐龙帮忙办妥,而欧亚青是我唯一能投奔的人。只是她已有了自己的家,和睦得让我看着想哭。于是我住校,在逼不得已时踏进她的家门,看她满脸幸福地给婴儿喂奶。这个年纪还能育有一子,她自然疼爱有佳,而我,能引起她注意的似乎只有不断的滋事生非。 这就是我不堪的现状,在跟着郭敬川颠沛辗转之后又被他远远抛弃在这个孤单的城市,他把所有爱心和热忱都给了别人的孩子,被人联名状告也不恼不愠,丢了家庭丢了事业也不知后悔,顺手毁掉我的童年拆散我唯一的伙伴也不见愧疚。 这所有种种,我对他的怨恨,是不是理所应当无可厚非? 第33章 玫瑰花的葬礼(3) 6 山寨的甜蜜 我没想到许崇这么快又来找我,他站在校门口就像一枚巨大的磁铁,无数女生的目光被吸住,连运行轨迹都不自觉向他所在的位置偏移再偏移。 “我这就给你买吉他,我不会赖账的,你放心。”我刻意说得正经,语气生硬到足以拉开距离。而本来,这五年里,他不知我跟着郭敬川经历怎样的坎坷,我也不懂他拿着名目繁多的荣誉时心中是怎样的欢喜。我们彼此交叠的那段岁月也不过一年而已,我不奢望他同我一样用所有时间去念念不忘。 可他却过来拉我的手,我心一惊失去回缩的意识,感觉到手心里他顺过来的一包东西,脸因他而红细胞频频翻涌。 “五年不见,小凌子学会害羞了。”他坏坏地笑,把两条长腿支在地上跨着单车招呼我上去。 “去哪里?” “去琴行啊,你说要给我买吉他的。” “行。”我应着,激动地发出颤音。 偶像剧里许多这样的画面,林荫小路上车轮缓缓,骑单车的男生衬衫白净眉目俊朗,后座上少女长发飘飘,怀抱书本语笑嫣然,阳光洒下来,全是矫情的美轮美奂。而此刻的我们却像这场景的山寨版本。我的一切一切都与许崇太不搭。自来卷的头发风中凌乱,有些邋遢的校服俗气又肥大。我低下头在他身后偷偷打开手心里的袋子,香气飘飘渺渺溢出来,许多个完整的小脑子躺在里面,是满满一袋子的核桃仁。 原来,香味儿也能刺激到人的泪腺,汹涌滂沱得让我在这场景里不伦不类得更加彻底。 7原来你只是在演一场潜伏 明亮的琴行里,许崇选了把Martin木吉他,我看了眼标价捏着兜里跟欧亚青要来的五百块眼睛滴溜溜转着出谋划策,他却已经低调付了钱。 “喂,几年不见,学会耍人啦。”我的愤怒自己也分不出真伪。 “没说不让你赔,分期付款吧,每天听我弹吉他算作偿还怎么样?反正这件损害耳神经的事我也是要给点补偿的。” 许崇拢我的肩膀,动作自然,我歪头别脸地挣扎,始终是没能逃离他的臂弯。五年里他的自信给了他霸气和力量,有些许陌生,我却分外贪恋。 那天起黄昏变成我一天里最大的期待,许崇总会支着单车等在校门口,然后载我去河边。我坐在草坪上小心翼翼咬碎一个个小脑子,吃得仔细吝啬,许崇盘膝在我对面弹一首旋律凄美的歌。那天我听得痴迷他却忽然用手指压住了弦,于是所有声音同震动一起止息。他说:凌子,其实你该感觉到,我这次请假回来就是为了见你。 “你见到了,怎样?”有时候冷漠只是自卑的外衣。 “你没变,还是当初那个表面泼辣内心脆弱的小丫头。”他挪过来坐在我旁边,河边的风有淡淡腥气,像被我咬破的下唇上渗出的血。下一刻他说:小凌子,我等你五年了,你要用今后所有的时间偿还我。 他用力抓我的手不容我逃避,手心里脑子形状的果仁碎了,我的大脑也碎掉。 那就这样吧,我咬破嘴唇挤破大脑捋顺了所有嚣张气焰乖乖偎进他怀里,他便用手臂将我环在胸前弹着吉他继续唱歌,我能听到他胸腔的震动,与吉他协奏的是他如打击乐的心跳。 许崇,我们错过的那些时光你竟真的也用来盼望一个微不足道的我吗?我闭着眼,脸紧紧贴着他的胸口享受这一刻受宠若惊的狂喜。 第二天黄昏,我们约在河边见。因为我要给他临行前的惊喜。他短短十天的假期已经结束,明早要踏上去往另一座城市的火车。而那座城承载着一个四年之约,他说等我努力奔赴。 我勾着他修长的手指说:小case,本姑娘向来冰雪聪明触类旁通。 他摸我乱蓬蓬的头发:以后少打架,让我省点心。 我摆大力水手的姿势向他秀校服下的肱二头肌:即便打也不会吃亏的。 他轻轻皱眉我就忙不迭表决心:不打架不打架,绝对不会再打架了。 于是,我将那本该用来买吉他的五百块统统花掉,只为让他在离开之前见证我的转变。棉布碎花长裙遮住膝盖,自来卷拉成一头飘逸直发,对着镜子美好安静乖巧柔软,俨然是另一个自己。于是笑容也甜起来,腻到自己都看出一脸桃花。 这样全新的一个郭凌子提着裙裾踮着脚尖轻轻靠近属于我们的那棵树,却无意间被她要见的王子扔进真相的沼泽里。 许崇对着手机低声软语:不要生气了,我妈交代的任务就要完成,明天就回去,照顾好自己…… 耳朵嗡嗡响着太阳穴再次鼓胀到疼痛所有声音画面顷刻间全被屏蔽,眼中只有他王子样的侧脸,定格在一场善意的阴谋里。原来原来,我不过是恐龙交给他的一项任务,她和郭敬川一样,爱学生到失去理智了吗?用自己亲生儿子做诱饵用一场青梅竹马的爱情做试剂,只为所谓拯救我的人生吗? 而许崇,他居然在演一出潜伏,从出现到表白都不过是设定的剧情,为难他这样卖力演得逼真至极,骗得我无知的真情流露。那么,电话那端的人,才是他真正挂记的人吧?也本来,这样差劲的郭凌子怎有资格和他相配? 我转回身拼命跑,可恶的裙子束缚着步子让我踉跄了一下又一下。练跆拳道以来就不曾穿过裙子,一个总是把腿抬到头顶高的女生怎好学人家淑□□雅。可今天我居然那么自以为是地穿着裙子颠颠跑来想要给他惊喜。可笑的可悲的可耻的郭凌子! 终于我还是摔倒,膝盖上的血从棉布裙子后面透出来,是一个渐渐扩大的圆。疼痛的感觉一阵阵传导到神经,可究竟是哪里疼呢? 第34章 玫瑰花的葬礼(4) 8你用五年说再见,我却始终听不见 我还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地打架,还是交一张张白卷,即便明明许多题目是会的也不屑落笔,我不接许崇从另一座城市打来的长途电话,他的短信塞满了便点击全部删除,看一眼都不肯。而其实,是不敢。 我怕看到解释,任何解释都是刀子,一旦说了,便会割裂我们之间的所有关联,从此再无瓜葛。 恐龙忧心忡忡的脸日复一日,后来有一天她急三火四奔进来,脸色是绿的:凌子你来一下。我无所谓地甩甩再度弯回去的头发跟她走出去,准备收听她一如既往的“大悲咒”。可她只是简短地说:凌子,你爸出事儿了。 郭敬川,他果真是天底下最傻的男人。当初他突然作出去西部支教的决定时其实已经查出脑部长有肿瘤。可清贫了这些年的家他不想再拖累下去,于是用冷漠逼走了欧亚青,他的忍痛割舍只是想在离世之前能亲见欧亚青已有所托,能拥有他给不了的幸福安然,之后才安心将生命的余热都留给他钟爱了一生的事业。 只是,他舍不得我,他曾在给恐龙的信里说:一直以来都对不起凌子,希望在最后的时间里尽量多的和她在一起。教给她生活的真谛,告诉她我对她的愧疚和爱护。 原来,他用了五年时间说再见,可我却始终听不见。听不见他捂着脑袋隐忍的□□,听不见他用越来越细致的照顾诉说疼爱,听不见他对着全家福一次次掩饰不住的抽泣。我没有听见死神日渐走近的脚步声,却还在他将我送回城里时埋怨他又一次的抛弃。岂不知那时他的病症已经进入晚期,他不想我目睹他的痛苦于是借口让我远离。 这些年我自私地陷在不被关注的痛楚中,竟也忽视了去关注他的种种。 我坐了三十多小时的火车去见他,可见到的只是一坛白森森的骨灰。 那些孩子哭成一团团,他们喊他郭爸爸,撕心裂肺声里我竟分外平静,我说:爸,你终于不用再操心了。 是的,他不必再为我的叛逆担忧,因为如今我已没有了滋事的动力。 不知何时起我发现只有犯了错时他才会将目光多放在我身上一些,即便是藏着失望的责怪也让我傻傻的满足。而许多次打架,明明可以全身而退,我却故意带着伤晃到他面前,因为那样他会心疼地替我包扎。 原来,不自觉中我是比许崇更好的演员。 可是现在,一切都已不同,我丢掉了唯一的观众。 我没有将他的骨灰带回,而是安葬在那座小学对面的山顶上。我猜他一定觉得这是我十五年以来所做的最让他满意的事。 回去时看到欧亚青瘦了好大一圈,她紧紧抱着我说:凌子,还有妈妈在,不怕不怕! “我没事儿。”我回抱她,像一个真正的大人。 9玫瑰花的葬礼 突然之间我就乖顺下来。闷着头不声不响看书写字。用省下来的钱给欧亚青的宝宝买好看的小衣服小鞋子,听他开始含糊不清地叫姐姐。我不敢吃核桃不敢骑单车不敢经过小河边。 可那个命中注定躲也躲不掉的人还是出现,他消瘦的样子剜痛我的心脏。他仍那样霸道,拉着我的胳膊责问我:那天为什么没有来?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你究竟想干什么?我忙完所有事去西藏找你却和你擦肩而过,你知道我为你担心到几夜没睡。 我平静的对他微笑:谢谢你的良苦用心,我现在已经改过自新了,你没有再演下去的必要。你那么伟大那么爱拯救,不如像郭敬川那样去支教。 我努力忽略他通红的眼底碎裂般的伤痛,转身走掉。他追过来从身后抱住我,我便在熙攘的人群里平静而大声地喊:非礼。无数目光聚过来,探寻着究竟,我听到他粗重的喘息在耳边不甘地起伏,像一头就要暴怒的野兽。 “我这学期要争取三好学生,不要给我造成负面影响。”我的最后一击终于让许崇放开了手,我感觉到他的手臂在我身侧无力垂落,感觉到自己的太阳穴空前绝后的疼痛像要爆裂,却依然自顾自昂着头大踏步离开,兜里那块石头的棱角铬破掌心的皮肤。 许崇终于从我的生活中退场,我用冷漠为自己保留最后一丝尊严。我可以变成他和恐龙所希冀的样子,但我不要一份因善意而伪装出来的爱情。 整整一个暑假我缩在欧亚青的家里除了帮她哄宝宝便是读书写字,刻苦得有些疯狂。我是想让郭敬川能够瞑目也想用那些枯燥乏味的习题将一个人生生挤出脑海。可是所有这一切某一天都被证明是幼稚的残忍,我以为是烂俗的剧情它却不停歇地在生活中重演。一次次,终于不能幸免地降临在我身边。 许崇出事了,那个暑假他真的去了山区做一夏天的支教老师,却在一场大雨引起的山体滑坡中淹没在石块的洪流里,被他救出的两个孩子安然无恙。挖掘尸体的人说,他的口袋里满满地装着剥好的山核桃,只是已被压成残碎的粉末。 我看到恐龙的脸哭变了形,突然觉得她并非丑陋。而我其实并不介意她和欧亚青的“经文”,我早明白那些肯对你无数次唠叨的人一定是因着强烈的爱。只是她现在是一个悲伤到扭曲的母亲,她说:许崇这孩子,他这么善良怎么能这样不幸…… 那时我才知道,许崇用课余时间在他读大学的城市照顾着一位无依无靠的八龄老人,老人对他依赖如亲人,而那天电话那端便是这个老人。而所谓任务,不过是恐龙想他劝我学好的一句嘱托。 无论亲情爱情,我都曾拥有世间至好,可偏偏没有珍惜的自觉。还要说什么,郭凌子已坠入无间地狱。所谓无间,便是无间断地接受地狱之火的灼烧煎熬,不能死去,不能逃脱。这是惩罚,远远大于死亡的惩罚。 我穿着那件碎花裙子去许崇的墓地,头发直直地披散在肩上,我想给他看这错过的惊喜,给他看美好的小凌子。天空飘起雨,绵绵的,渗入大地渗入心底,我把那块已经光滑如玉的小石头轻轻放在他面前,但愿他闻得到那石头里记忆的香味儿。 我唱起他在那些黄昏里为我弹的歌,轻轻地似乎要隐没掉所有音调。 那是一首我熟悉到梦呓都可以完整哼出的歌。虽然在2007年的当时那首歌连同那个歌手都小众得近乎不为人知。但我从不曾和许崇说起,在他未对我唱起之前我便已与他心有灵犀地恋上相同的旋律。只因为,那个歌手与我心心念念的人有着相同的名字。而那首美丽忧伤的歌叫,《玫瑰花的葬礼》。 第35章 愚人的国度(1) 我用存了一个学期的钱定了回去的机票,飞机在夜色里拔离地面,那一刻心脏失重,存了整整一年的眼泪也终于失去束缚,从眼眶轰然而落。小小舷窗外灯火辉煌的城市慢慢微缩成一座沙盘,墓碑样林立的高楼将蝼蚁般的人群淹没埋葬。 穿过云层,连鬼魅人间的景色也不再有,拉上遮光板,脑海里频频浮现的只有那张恍如昨日的脸,那是一张美丽如夏花的脸,十五岁,红口白牙,光彩熠熠。她在我对面伸出手,目光真诚。 “小锦……” 那一声唤,整个身体便泫然跌落,层层叠叠是记忆的漩涡。 【不论是谁,请在正确的时间回家。】 2001年,那时我十岁,是巷子里最机灵好看的丫头,念三年级,成绩拔尖又有一把百灵鸟一样的好嗓子,父慈母爱一家欢欢乐乐。生活似乎完美得无懈可击,除了同桌于均瑶。 于均瑶是我的死对头,我考不到第一名的时候,那第一名总是她的;我在六一儿童节的节目上领唱她便一定会在另一个节目里领舞;最让我气愤的是,喜欢她的小男生明显多过我,放学时总有人屁颠屁颠围着她,装什么护花使者。 我自然不肯甘拜下风,于是默默和她叫着劲。她穿花裙子我就要踩着新皮鞋,她绑了个歪马尾我便一定会央着妈妈替我编两条别致的小辫子。在老师面前我们都乖巧可爱,可暗地里没少给对方使坏,我在她凳子上粘了口香糖,隔天我的书包里就会多出个臭鸡蛋,她往我作业本里夹虫子,我便会拿小剪刀在背后偷偷剪她头发。 如此礼尚往来,从不互相亏欠。 到后来,两人暗斗已不过瘾,紧张而虚伪的外交关系终于破裂,顺利转化为明刀明枪。 上课时我的左脚和她的右脚便在课桌底下互踩,为了一条三八线两人用胳膊肘顶得面红耳赤,甚至我们用各自并不锋利的指甲在对方手背上抓下了几条血痕。 我记得,那天我哭了。我看着自己白嫩嫩的小手上吸血虫一样的爪印开始嚎啕大哭,而于均瑶却昂着小脸,若无其事地转过身,用同样在流血的手把我的书本远远推到三八线的另一边。 我输了,于是委屈地一路跑回了家。为了保护证据,还颇有心计地只用那只完好的手抹着眼泪,而把另一只受伤的手背小心翼翼举得老高,我猜,妈妈看到时一定会心疼地替我吹吹,然后拉着我气势汹汹去复仇。 带着那样幼稚美好的愿景一路狂奔,奔到开了许多家酸奶铺子的巷子,奔到自家种着芍药花的小院,然而,撞开家门那一瞬,我亦是撞破了围绕周身的幸福假象,直接将自己撞进了地狱。 穿堂而过的风,吹得人恍恍惚惚。妈妈整了整有些凌乱的衣衫,试探地叫我:“小锦……”我便头也不回地跑,眼泪愈加汹涌地往外飙,无所顾忌地抹了一脸的血。沙发上那个男人不是我爸,但我吃过他送给我的巧克力糖,还曾甜的发嗲地叫他叔叔。 大人的花花世界,都是背叛和欺骗筑成的城堡,小孩子在这城堡里嬉戏打闹,一不小心便被真相捅了一刀。我就那么踏着被于均瑶踩得脏兮兮的红皮鞋没头没脑地跑,不能回那丢了颜面的战败地,更不想再踏入那已被污染的家。 好像个流浪的孩子,茫然地蹲在街角喘息,恨自己不能瞬间失忆。 我在一个冷脸大叔的蔬菜摊门前一直呆坐到了黄昏,并不知道那个下午,老师和父母为了寻找我几乎要把小城翻了个遍。最后,是于均瑶领着我爸妈来到蔬菜摊把我带回家,我狠狠剜了她一眼,把那天发生的一切黑暗与不堪都记到了她头上。 妈妈看着我那抹了一脸血的花脸一把抱住我,我却用力推开她,低着头闷闷走回去。 那些无邪的美好时光从此划上休止符,心底的怨恨被提前而至的青春期激素发酵着,猝不及防便变成一只乖戾的刺猬,不管谁,不经意便能够惹怒我。而那段时间宿敌于均瑶却例外地忍让,敛声敛气的样子让我愈加愤恨。 好像在决斗时对手忽然对你说“你心不静,我不同你比”,那样同情与不屑的神情。 我不能忍受这种羞辱,于是更肆无忌惮地挑衅,终于在一次把她铅笔盒扔出教室时砸到了班主任身上,于是班主任替我们换了座位,一左一右分开在教室的两端,井水河水互不相犯。 那样宁静而寂寞的日子,似乎忽悠之间便过去了,可其实浸在其中的我却觉得时间仿佛一首没有□□的曲子,那般无味而漫长。 【新世界仍有旧冤家】 2005年我念初一,那年我们搬了家,那张这四年里我从未再坐过的沙发被扔在旧院子里,伴随着杂草一起掩盖了我不曾再提起却也从未忘记的一幕。父母关系依旧很好,我不知道他们之间是否还有爱情,但这样相敬如宾也就足够了。 我本以为自己永生永世都不会原谅妈妈,但渐渐也不再忍心在那样一家三口的欢乐里做一块坚冰,每每劝自己,中年危机也好七年之痒也罢,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美好的假象与残酷的现实之间,聪明人该选择前者,懵懂的快乐。 于是,也开始尝试拢她肩膀,生涩地对她撒娇。我猜,亲情是最容易重拾的感觉。很快,天空又开始湛蓝,作为成长的第一课我学会了原谅。我的世界仿佛又完美如初。 我想我要在这崭新的一切面前鲜活起来,新的学校,新装修的楼房,要配上一个新的我。 然而开学第一天我却看见了她,走廊的过道里狭路相逢,然后走进了同一个班级。我因为搬家已经换到很远的学区,不想还是逢到了她,真是场纠缠不断的缘分。 而十五岁的于均瑶居然抬头对我笑了笑:“程锦,好巧啊。” 我把她当空气,视而不见地擦肩而过。 那时,我们的一切仍是旗鼓相当,成绩,身高,还有因为朝气蓬勃而额外美丽的脸。只是我的性格在那四年里悄悄融进了冷漠嚣张,而她却已成熟到只对陌生人恰当高傲,于是她的人缘依旧好过我,身边整天有人围绕。 但这一点,我并不羡慕,因为看得出她同那些人也并非同类,再多泛泛之交也比不上一个心灵相抵的挚友,而这样的挚友她同我一样,根本没有。 其实,人的灵魂有形状,只有相互契合的人才能嵌进彼此的生命。可在那样害怕被孤立的年纪,我们都曾苟且求全,但所幸,有些人最后得以找到那块灵魂碎片。只是可惜,我是直到那么久的后来才知道,与我合拍的那块碎片是来自一直对立的她。 那已经是初一下学期,我和于均瑶终于还是被迫参与了同一个事件。学校艺术节排了出歌舞剧,因为同时需要唱歌和舞蹈的功底,我和她成了抢夺主角的竞争对手。前者是我的强项而后者她远胜于我。但这次,我赢了。她只能做戏份少很多的女二号。 歌舞剧被安排在晚上和周末练习,学校还特意发了补助,每人五百块的一张超市购物卡。 也因为发了补助,于是占用起课外时间便显得理所应当地不客气。那天晚上因为一个环节不满意一直练到了八点多,老爸开车来接我,还带了全家桶给我做夜宵。车将驶离时我看到一个身影,高高瘦瘦地梳着略歪的马尾,坐上一个胖子的后车座,歪歪扭扭拐进旁边的小路。 我记得自己咬着鸡翅的唇角挑出了一抹得意的笑,想不到眼高于顶的于均瑶最终会落在这样一个胖子手里,这对那些锲而不舍为她献殷勤的男生们来说是多么残忍的打击。 第二天的排练依旧拖了很晚,却是由于我的频频失误。于是那么巧合的,有几个人撞见了来接于均瑶的神秘胖子。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几乎全校都知道,于均瑶有个“吨位级”的男朋友,追随者仿佛一夜之间便少了许多,她似乎也感到某种困扰,很是黯然了一段时间。而那个胖子再也没来接过她。 这一次,我又赢了。 我习惯了和她比和她斗,可为何不论胜利几个回合,心里仍是有个巨大的洞得不到填补。 第36章 愚人的国度(2) 【原来我们都有不能说的秘密。】 大概一个星期后的某天,我在离学校不远的超市买水,远远便被那“一大块肉”吸引住了目光,他穿超大号的白色T恤,手里捏着盒八喜冰淇淋在柜台结账,要刷的正是学校发的补助购物卡。 我已经忘记当时是怀着怎样的心态,总之就那么鬼使神差地一直跟着他,看他穿过马路,站在街对面的巷子里,靠着墙角极认真地吃着那盒冰淇淋。 我说:“嘿。” 他抬头,一脸憨憨的笑。 我说:“我是于均瑶的朋友。” 他便双手把冰激凌递过来,极度真诚:“瑶瑶的朋友,就是棉花的朋友,请你吃。” 我惊到了,不可置信地想继续试探,对面便冲过来一队十几个人,带头的我认识,是学校体育队的初三男生,他追于均瑶追得大张旗鼓,手段也颇为另类。因为被拒绝,曾当着她的面将胳膊放在玻璃渣里蹭。这是个偏执而暴力的危险分子。 不过当时不买账的于均瑶只是嫌恶地捏起他的手机,拨了120,又扔到他手边。 做得如此漂亮,连我也不禁拍手叫好。 此时,这危险分子已领着人将那个叫棉花的胖子七七八八地围了起来,我听到他说:“胖子,警告你,离于均瑶远点!那是老子相中的妞儿。” “不,我要保护瑶瑶。”他的声音粗粗的,可语气却像个认真的小孩,那些没搞清状况的人已扑过去将他压在地上开始拳打脚踢。白色的八喜盒子从人堆里滚出来,咕噜噜静止在我脚边……如果彼时我的灵魂脱壳而出,它亦会怀疑,那个忽然冲过去拼命扯开人墙的躯壳,究竟是不是程锦。 他们也诧异,好像刚注意到我的存在一样,那危险男瞪着我,忽然笑了:“这不是程锦吗?听说你和于均瑶是死对头,连她喜欢肥佬的传言都是你放出来的。现在又出来逞什么能?!” 你知道,很多贼逃跑都是因为追的人在身后二兮兮地喊了声“别跑”,而很多人打架输,是因为他废话太多。棉花挣扎着站起来时我已经拉着他开始跑,不管不顾地穿过车流,钻进刚才那家超市。只要离开那条巷子,进入公众视线,那些还没变完声的小混混便不会造次。 棉花累得呼吸困难,却滑坐到地上开始哼哼着唱歌,我分辨着那些含糊不清的歌词,差点笑出来。 “谁教你的歌?” “瑶瑶教的,瑶瑶说,害怕时就唱歌。” 原来棉花害怕了。而那首歌,用的是《种太阳》的调子,却把歌词换成了他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她怕他走丢了,于是这样用心良苦。还记得小学时我在讲台上唱这首儿歌,于均瑶在台下低头写字,我以为那是不甘我抢了风头才表现出的怠慢,原来许多时候我只是在和一个假想敌战斗。 “瑶瑶是你什么人呢?”我打断他。 “瑶瑶是妹妹,棉花是哥哥,棉花要保护瑶瑶。” 心里那个洞,呼呼有冷风吹过。原来这一仗,没有赢家。 我拍拍棉花:“我送你回家。” 他晃晃手里的购物卡:“我要等瑶瑶,一起买吃的。” 那些人已经散去,马路对面没有等到人的于均瑶正风风火火跑过来。我对棉花说:“我们来玩个游戏吧。”那个大孩子便兴奋地点点头。 匆忙躲到货架后面,看于均瑶拍着棉花身上的泥土问他:“不是要你在巷口等我吗?怎么这么脏,走路又摔跤了?”棉花低着头一言不发,于均瑶拉着他离开时他忽然回头冲着我所在的位置笑了笑,那纯真的笑真的好像一朵花。 刚才我对他说:“游戏的规则是刚才发生的事不许说给别人听,谁说了谁就输了。” 棉花说:“瑶瑶说不能撒谎。” 我笑:“那是秘密,秘密可以不对任何人说,那不算撒谎。” 我只是不想,让她知道我的出手相救,那样太像主动示好的信号。 【是敌是友,一念之间。】 大概又过了一个星期,是歌舞剧公演的时间。我在更衣间换衣服的时候有几个女生的谈话便传入了耳朵。生活教会我不要在错误的时间回家,而电视剧教会我们永远不要在公共场合八卦,因为隔墙总是有耳。 “真不明白当初于均瑶为什么把女主角让给了程锦,瞅她那一张冷冰冰的脸就闹心。” “听说她们两个小学时就是宿敌,不过我还是支持于均瑶,起码平易近人。” “谁说不是呢!” ——于均瑶,她总是用这样默不作声的手段给我羞辱! 文艺汇演结束时我便第一次主动找了她,“这算什么?你凭什么要把主角让给我,我要的会自己争取,从来不用人帮,尤其是你。” 没想到她只是平静地一笑:“你救棉花时不也没有问我需不需要你来帮?” 我愕然:“他告诉你的?” “棉花的字典里,我从来都不是别人,他当时不说是怕超市里的人听到,回家后他便拉着我躲在柜子底下讲给我听,”顿了下她对我说,“走,去吃冰。”说完便自顾自往学校的冷饮店走,我竟也没能抗拒她那简单言辞间的魔力,跟她落座在窗边。 “棉花是我哥哥,他这里比较特别,”用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她用了“特别”这个词,“也是这个原因,才有了我。”我不想她能把接下来的话说得如此波澜不惊,她说,“小时候太虚荣,怕被人知道自己有个这样的哥哥,所以哭着闹着要到离家很远的学校念小学,以为离开熟人的视线就可以不被嘲笑,谁想遇到你这个对头。你知道吗,那时候我真的讨厌你,你那么自以为是蛮不讲理,像个被宠坏的小公主,不过后来我发现,原来你也并不那么幸福。” 她说的“后来”我自然明白,三年级的那个夏天,我从自家门口狼狈逃窜,回头的那一刻便看到站在身后的于均瑶,她的表情同我一样错愕尴尬。我一路奔跑她便一路跟着,怎么也甩不掉,我想停下来骂她,又怕她拿刚才那一幕作为武器狠狠回击,于是像个逃犯一样,只能不回头地跑。 直到后来,身后终于没了脚步声,我才蜷着身子坐在蔬菜摊的门口偷偷哭泣。可那个满世界都找不到我的黄昏,她却一声不吭地带着父母找到了我。由此我知道,她从没停下跟随我的脚步,甚至悄悄躲在了某个角落窥视我的不堪。 那以后我变本加厉同她势不两立,但本质已经变了,再不是小孩子好胜的攀比,而是带着怨恨的发泄。直到上了初中,我本已假装忘记那段往事,却偏偏又遇见她。我的心里有个洞,不论赢她都少次都难以填补,因为在家庭这一项上,我在她面前永远抬不起头。 可就在前几天,当我知道她有一个“特别”的哥哥时,本应幸灾乐祸于在这一项上终于可以和她打平,却发现,我并不开心,而心里那个洞,仍然在。原来一个人的不开心是用别人再多的不如意也不能平衡掉的。 “而你后来对我的忍让,都是因为可怜我吧?”这是我心里结了许多年的结啊,于均瑶却只是喝着冰水淡淡点头,“是啊,不过是同病相怜的怜。” “我看你蹲在那里哭就好像看到我自己,很小的时候因为哥哥,我被人孤立被人骂,便一个人躲在屋后蜷着身子偷偷哭。但现在,觉得那时候很自私,他是我哥哥啊,即便天下人都嫌弃他唯独我不可以,有时候我想他是不是拿了一半的智慧与老天做了交换,才换来我的降生……所以初中便回了这里,没想到又碰到你……”她顿了下,望向我,“小锦,真的谢谢你帮助棉花,我们都长大了,知道大是大非,也该摒弃小恩小怨了。”她竟叫我小锦,她竟,主动向我伸出了手。 在2005年的当时,我们相识已经七年,在这斗争不断的七年里我们早已知己知彼,却从未有过如此剖心置腹的深谈。那只一笑泯恩仇的手亘在那里,而时光,仿佛静止于这一刻。 我忘了我的表情是如何复杂变幻,也忘记内心曾带着怎样渴望的挣扎,只记得最终,那两只都带着长长伤疤的手还是握到了一起。 原来是敌是友,只在一念之间。 而显然,这一次是我输了。大度宽容的人才是赢家。 很久之后我曾问过她,当年为何会跟着我回家,她看着手上的疤,笑出来,“怕你把事情闹大,怕父母把我转学回去,所以拿着创可贴想要追着你去道歉的……” “那事后干嘛还要一路跟着我跑,我都跑断了气还是甩不开你?” “因为,我怕你想不开啊。” 第37章 愚人的国度(3) 【越美丽,越脆弱。】 2008年,我和于均瑶双双考进市重点,不在同一个班,都住校,寝室是对门。一起洗漱一起吃饭,一起为了一道习题绞到头发打结。那样一对锋芒毕露的青春美少女,挽着臂无论经过哪里总是惹来注目。 而那时我才知道,不怨恨不敌对,敞开心怀接纳是多愉快的事,尤其是对这样的朋友。 周末放假我时常去她家,拉着棉花一起坐在阳台上,六条腿从栏杆缝隙里一溜耷拉过去,她妈妈会一遍遍叮嘱着小心,然后把切好的水果放在茶几上,温和得让人羡慕。 而棉花则像颗大大的开心果,总是一个不经意便能让我们笑起来。我时常想,或许在棉花的眼中,我们所处的纷乱社会才是愚人的国度,而在他永远孩子样纯真的内心里,那个单纯到一尘不染的才是正常的世界。 我对于均瑶说:“其实有这样一个哥哥,也是一种幸运。” 她笑,我们一左一右靠在棉花的肩膀上,那么绵软舒适,好像躺在一场梦里。夕阳映在对面楼的窗玻璃上,岁月美好得让人担忧。 后来有一次,我带棉花上街,暗地里为于均瑶即将到来的十八岁生日挑选礼物。本就热闹的街上忽然来了一队举着小旗子的旅游团,熙熙攘攘的人流中,一回头便不见了棉花。我开始慌了,扯着嗓子喊,声音压过那导游的扩音喇叭,却始终得不到回应,眼泪不自觉便涌了出来。 后来旅游团终于走马观花而过,才在角落里看见棉花,他蹲在地上满头大汗,头顶是那个冤家路窄的危险分子,正一声声叫他“傻子”。 当年因为他的不断纠缠,被于均瑶告到校长处,他被学校直接除了名,很长一段时间销声匿迹,谁想这时候会再度遭逢,他看着我,很是纳闷:“怎么又是你?!” 棉花一下子扑过来,把我整个裹在身子底下,自己却发着抖开始唱那已被篡改的《种太阳》。“我在住在,住在南山街,南山街的十九号……”我知道,棉花害怕了。 其实,那人并没有对我们怎样,只是好笑似的哼了声便走了。 我拉起棉花安慰他说:“你看,他也并不是个十足的坏人。这次真的不要告诉别人,连瑶瑶也不要讲,她要过生日了,棉花不想她不开心,是吗?”棉花擦着汗,对我点头。 可如果时光倒流,我是否还会这样说?我忘了棉花是多么相信我,他喜欢把信任的人教给自己的话一遍遍重复,牢牢记在心里。而我,低估了一个偏执少年人的仇恨。 就在于均瑶生日那天,棉花不见了。 我们本来约定要一起逃了晚自习回去庆祝,可接到妈妈电话的于均瑶愣在那里几秒,口里忽然喃喃说“我知道他去哪儿了,我知道了”,然后便扯着钱包飞跑出去。我书包里还藏着为她准备的礼物,我亲自唱的《种太阳》,刻成了碟,歌词是我和她从前那些不懂事的点点滴滴。 可她跑得那么快,像要飞起来,让我来不及问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甚至来不及说一声“生日快乐”。只是,我从未想到,那会是我这一辈子最后一次见她。 棉花是被那危险份子骗上了火车,他说:“瑶瑶在车上等你为她庆祝生日呢。”棉花记得我说过他也并不是坏人,于是那么轻易便信了,他在车厢里茫然地寻找,后来火车停了他便慌慌张张下了车。 危险男下午时曾给于均瑶传了话,说:火车站,不见不散,她没有理会,但那一刻才恍然明白,棉花可能在某一辆列车上。我不知她是怎样向他哀求才问出那辆列车的去向,他最后说:“我只是给了他一张火车票而已,至于他在哪一站下车我就不清楚了。” 于均瑶立即买了同方向的票,每一站都下去寻找,终于在第二天的清晨找到他。他坐在那个小站的椅子上,垂着头,像犯错的孩子。 “瑶瑶的生日已经过了。”他递上那份迟来的礼物,是一小团染了七彩颜色的棉花,“这是我,我会保护瑶瑶。”她只是扑在他怀里哭,没有声息却伤心欲绝。 他给的保护那么微弱,纯真的眼看不到她已经受到怎样的伤害。 这些经过,是后来棉花断续讲给我听。那时我已明白那一句“哀求”里必定是涵盖了更大的代价。而周遭早有传言,说那危险男如何炫耀于均瑶已是他的马子——她是那么聪明的人,却只是为了一条消息便甘受□□,她明明可以向更多的人求救啊!只是关心则乱,那样急切的她是连生命都可以舍弃不顾的吧。 于均瑶带棉花回家之后便再没来学校,我去她家的路上有一辆救护车鸣着笛超过了我的自行车。心像拴了秤砣,沉沉一坠。我全速地蹬着车,还未到时那辆救护车已经迎面折返回来。怀着侥幸默默祷告,却还是看到棉花在后面吃力地追出来,满脸通红。 越是美丽高傲,不然尘俗的花朵,越是脆弱得忍受不了一丝杂质。我曾揣着录音笔找到那危险分子,他亦不曾想会有如此可怕的结局,只是依旧歪着脸,说:“她是自愿的……”最可恨,是不知悔改的嘴脸,而最可气,是那一腔的无可奈何。 于均瑶走得很平静,我竟有些哭不出来。只觉得眼前全是大朵大朵的芍药花,开得整个夏天都眩晕起来,她在花朵前向我伸出手,说,下辈子早点做朋友。 【你同时光一同倒退而去】 2011年,父母终于还是分开了。他们很平静地分割着财产,像是早已达成某种默契。我有时想,该是早已不爱了吧,只是为了我,才一直勉强维系。到我升入大学的这一天,便像完成了任务到达了终点,可以欣慰地松一口气,好聚好散。 我飞去另一座遥远的城市,念一所我和于均瑶早约定好的大学。只是如今赴约而来的只有我一个。时常低头行走在人群里,看着自己手面上的疤,在回忆里凄凄的笑出来。那时才恍然,这世界上,能和我灵魂相抵的朋友或许只有这一个,我们错过许多本可相互依偎的岁月,又失去了值得期待的精彩未来,多希望,尚在迷蒙的少年人能把身边的同伴好好珍惜。 今天是她一周年的忌日,我又重回故地,却没有勇气走近前去。看着棉花坐在台阶前摆弄一团彩色的棉花球,表情看不出悲喜。其实那么想,再在他的肩膀上躺一会儿,却怯于向他解释,这世界到底犯了什么病。 时光漫长,愿你在自己的美好世界里不受伤害,而我要在这愚人的国度披荆斩棘。某一天练出足够强大的臂弯,会再回来替她好好保护你。 而此时,谨以这些散乱的时间明信片,纪念我唯一的挚友,我愿和你同时光一起倒退而去,而后,我们从相识的第一天便开始做朋友。 第38章 天蝎舞步(1) 我们像两只毒蝎子,邂逅在处处危机的雨林里,若拥抱则可能有被对方伤害危险,我们又都太爱惜自己,不肯收起带刺的尾巴,亦不肯以身涉险。于是只能隔着默契距离对视,旋转,舞蹈,以灵魂的孤独坚守彼此的堡垒。 1 于淼淼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是一个笑话,香艳又为人不齿的笑话。这个笑话在周遭无数唇齿间传播复制,一点点被升级篡改,像可以自行分裂异变的病毒。然而,它所感染致病的自始至终也只有我。 那是过完年后的第二天,下过雪的空气冷冽而清新,我在归家的巷子里被那个叫熊仔的人突然叫住,然后捂晕。我隐约记得他,是杨卡拉男友的哥们,有些莽撞有些痞气。 而那段日子里,我与杨卡拉的对抗已愈演愈烈,分不清过节最初始于怎样的小事,只记得她使计让我扭伤脚踝,继而因为她我的额头留下一块淡色的疤。因为那块疤,我不得不将刘海改了方向,斜斜遮过去,她却从未有歉意。直到最后那一次交锋,我用厚重的词典砸在她的膝盖上,她那里本有旧伤,或许我下手的确重了,那天半夜起来她仍躺在地面上无力挪动,本已心软想就此和解扶她上床,谁知她已打过电话叫来救兵,将她火速带到了医院。 大概也是那一次,让我们之间的矛盾升级到不可调和。但未曾想,她会动用这样卑鄙的手段报复我。 我是被冻醒的,城郊的旧棉花厂里空空荡荡只有风在掠夺我的体温,地面那层肮脏硬实的旧棉花上扔着我的手机,像对方故意留给我的生路。我打了电话报警,而后是整整三天不醒人事的高烧。待我醒来,世界已翻天覆地,一张极暴露的照片在城市的许多手机间转发传阅,指数级的副本不可控制。甚至,有人有意无意地也给我发这样的彩信。照片里的人面孔很清晰,是我,于淼淼。 而熊仔,竟已投案自首。他连让我发泄的机会都不给,将自己放在安全的牢笼里,挨不到拳头,听不到辱骂。 原来,小女生之间的勾斗竟也会演变到这样可怕的田地?而我那些骄傲的不可一世,那些宏远的理想,那些想要变得强大的努力,也统统淹没在这场笑话里。 这个寒冬,如此漫长,长得要覆盖到我的整个生命。 2 她在外面敲我房门,语气小心:“淼淼,妈可以进去吗?” 那件事之后我从慧源高中退学,所有手续都是她去学校办的,我几乎不曾走出过这间屋子。她怕我出事,却又不敢多说,时不时就这样轻轻敲我房门放进来一盘水果一盒牛奶,再悄无声息地退出去,维诺得像个仆人。 卧室的门锁是坏的,我知道,是我回家之前她故意做的手脚,她会在半夜偷偷潜进来,查看我是否安好,收走遗落的利器或是任何给她不好想象的工具。我在她身后睁开眼,枕头底下的刀片丝袜她看不见。 她那些小心机早遗传给了我,且已经青出于蓝,如果我想,谁都拦不住。而事实上,我确实想过。那天我坐在六楼的窗口上,看窗外雪花飘飞的街道。雪花有棱角,我亦是棱角多而坚硬的异类,于是注定要消融。 大约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过这样的时刻,脆弱到想要一了百了。脑海中过滤着可以选择的死亡方式,惨烈刺激的割脉,三毛一样的自缢,又或者像我这样寻找一个可以洒脱飘落的高度。然而每一种似乎都不够完美,因为这样的举动无疑是那笑话的续集。 不可一世刁钻蛮横的于淼淼也会想不开吗?呵,我仿佛听到她们得知我的死讯后那些难以置信又毫无怜惜的议论。冷风从窗口灌进来,披散的长发被掠到后背。每当这时,我才会有一丝真实的存在感。从窗口跳下来,仔细关好窗户。这不是我该走的路,自我毁灭是弱者最后的呐喊,我不要做弱者,永远都不要。 “进来吧。”此刻,我将门外憔悴得似乎几日不曾梳洗进食的女人喊进来,她看我行李箱里已经打点得差不多的衣服,终于忍不住开始流泪,“淼淼你真的要走?”不等我回答又抹着眼说:“换个环境是不错,可是你一个人妈不放心,不如……” “你自己注意身体。”我啪地锁上箱子,将她的话拦截在嘴边,不如怎样?举家搬迁吗?而今再不是相依为命的两母女,她的生命依附在另一个男人身上,他虽木讷得有些窝囊,但还算忠厚可靠。这也是当初我肯同意她嫁过来的原因,她不是个强势的女人,所以只有委身于更加弱势的男人才能掌控局面,掌控幸福。 带着一场残酷的教训,我离开这座生活了十七年的城市。拉杆箱在我匆忙的步子里滚得呜呜咽咽,前路未知,未来渺茫。 3 春天还很远,即便在这座陌生的南方城市水依旧冰得厉害。 这家餐馆的特别之处在于“步步透明”。它的后厨房与外面大厅之间只隔着一面宽大敞亮的落地玻璃,客人可以从外面看到内里所有流程的进行,是种监督,也是道特异风景。 我就在那面玻璃的后面,刷洗一摞样式别致的盘子。塑胶手套隔不住水的冰冷,朦胧烟气遮不住食客的目光。一个半途而废的高中生此时不该挑剔任何,有歇脚谋生避开舆论的归所,就应感激地随遇而安。 那人推开玻璃门走进来时大家都齐声招呼说:倪董好。 他却走近了看清我的脸啧啧感叹:“真的是你?没想到你居然活得挺坚强。” 他似乎认识我,我抬头看他,却是并不熟悉的一张脸,皮肤白皙,凤眼薄唇,不是善类的刻薄面相。 “生存是件很简单的事,吃龙虾鲍鱼可以活,守在天桥下以残汤剩饭为食也不见得饿死。以己之力活出不同内容罢了,细节不同,大方向从来都逃不过向死而生。既然如此,我又何必急着去看结局。”我说着,手上没有停下刷盘子的动作。 “哟,经历一场变故居然变成个哲人。”他笑起来,我却忽然僵住,这个人他知道我的底细,甚至他可能看过那照片……顿时所有动作都被冻结,仿佛被他看穿到灵魂里。 “你做这种工作实在浪费。”他叠着手臂捏着下巴审度我。 所有人的目光聚拢而来,大厨的炒勺里散发出菜的焦糊味。终究还是躲不掉的,这大概是我一生都洗不掉的污点,如影随形,无法撇清。我摘了手套和围裙昂着头离开,屋外阳光刺目,那人在身后喊我:“于淼淼,你等等。” 原来,连名字都已经掌握,我是有多么的家喻户晓。我在406路的车窗里自嘲地笑,回头看他站在餐馆门口张望,一身黑衣像太阳的黑子,将我就要安稳的生活搅出不安的躁动。 想要再换一座城市,到更加遥远的南方,佛山或者海南。启程之前打电话回家,只响了一声便被接起,似乎她一直等在话机旁边。 “淼淼,昨天有个电话找你。”果然,是有消息急着告诉我,“好像是雅姿学院的校长。”见我没有反应,她又喜悦而急切地说,“问你愿不愿意去那里读书。” 雅姿学院?那个以盛产名模影星而著名的地方?只是,那所学校并不是谁都去得起的,除了入学困难,那样不菲的学费,是要我榨干了她和她那个不争气的老公吗? “我和你叔叔把学费都给你准备好了,这个机会你要斟酌把握啊。”她轻声劝说。 我“哦”了一声挂断电话,想象那端她错愕而失望的神情。 僵直着脊背坐在火车站的候车室,一小时过去,去往佛山的列车也已驶离。我起身,去买回家的车票。既然世界又向我敞开一道可以通向光明的门,哪管这门是否立在有我不堪回忆的故地。如果不能面对花样百出的流言蜚语,躲到天涯海角也还是有撞见旧相识的可能,内心强大的于淼淼不该再逼自己被动地逃避! 于是,2008年的深冬,在外游荡未到一个月的我又回到原点。人群里,接站的她身影单薄得像个发育不良的孩子,已经开始老花的眼还是即刻辨认出我,远远挤过来,接过我手里的拉杆箱,仔细观察我的面色。 我笑笑,用手拢住她肩膀,给她一记无声的安慰。 雪在脚下咯吱吱地响,我把她送进出租车,说:“我还有事你先回家。” 她愣了下,担忧的脸在行远的出租车上不停回望。 她不知道,当命运之手将我从六楼的窗口拽下来时,我便有了更笃定的信念,我不会这样轻易死去,也不会就此萎靡堕落,既然旁人眼中的于淼淼是那样泼辣冷酷不知羞耻,那就活出该有的热烈壮观给她们看! 而从前,在她默默承受着她的前夫我的生父,那个叫于英远的男人的打骂时我便有着同样的笃定:我不要像她那样温吞的性格,我要坚强凛冽,我要用自己的强大保护她。 于是在后来的一次家暴中我报了警,他被判了三年,法院准允了之前她总也离不掉的婚。我还记得她带我最后一次去看他时,他隔着玻璃冲我喊:“你个白眼狼,白养了你了!” 她吓得立刻捂紧了我的耳朵眼睛,我轻轻拨开她的手拿起话筒对他说:“我们不欠你的,从此我们没有瓜葛。”他赤红着眼,无法想象一个七岁的孩子可以如此冷血,可以将自己的身体划伤数刀,来陷害生父至坐牢。 我拉着她头也不回地离开探监室,也离开那座城市。在她再嫁之前强硬地替她把着关。我要保护她,像呵护生命中最后一点可以托付真心的所在。如今也一样,我不会让她为我的错误埋单,我要用自己的力量处理好一切。这是我的人生,没有旁人可以搀扶到永远,我必须一步步□□笔直地独自走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骑扫把的天使》和《惊动了爱情》的一个番外 关于于淼淼的故事 第39章 天蝎舞步(2) 4 我去了雅姿学院,那个出入都是如云美女的地界。政教楼门口停的车都挂着响当当的Logo,一辆辆闪着华贵的寒光。他们的校长叫蒋浩东,背景颇为神秘,但八卦记者抠出的新闻也多少听说过,是星探出身,慧眼识珠后做了那个大明星的经纪人,从此发达。只是他的摇钱树没几年就自杀了,听说是受不了高压而至,但娱乐圈里的事谁又说得清呢。 要见他并不是那么简单,我在旋转门处便被保安拦住,想要跟他强硬地解释,转而却只听到自己冷笑着说:“我是蒋校长的相好。”他瞪大眼珠子上下审视我时,一只手在身后轻轻拍我肩膀,我转头,看到一张面相刻薄的脸。冤家路窄阴魂不散。 “看你没去餐馆上班,估计是回来了,于是我很好奇地跟回来看看。”他的口气,好像要等待看一场好戏,“你果然不同,校长相好这种话都能说出口。”他啧啧摇着头,一脸可恶。言下之意是,我果然不是一般的舍得脸面与尊严。我没反驳也只是昂着头瞪视他,在手段与结果之间我更在意后者,即便被人撞见也并无懊悔和羞恼。 他反倒笑了:“别干瞪着我了,我带你上去。” 果然很顺利便被他带进蒋浩东的办公室,他说了句“蒋叔叔,你的相好来找你”然后就退出去。蒋浩东带着宠溺的责怪微微瞪了他一眼,有些不自然地咳了声抬手请我坐下。 他是个四十多岁的英俊男人,在温暖的办公室里穿一身休闲灰毛衣,他说:“倪洋力荐你,说你是难得好料子,我相信他的眼光,当然你有你的选择,我会尊重,只是来或不来将决定你接下来的人生走向。” 我愣了一刻,原来是他将我引上了这条路。他没有说倪洋从哪里知道的我,但毋庸置疑,是那些照片,那些暴露得有些过分的照片。他是因此才见到我的身材和模样,判断我是难得的好料子。那么方才,他是否也能从我明黄色的大衣上看穿过去,看见我的所有? “你知不知道,有一个女星,并非拍正片出身,但转型之后依然得到许多人的佩服喜爱,你和她气质很像。”他的话我懂,已不止几个人对我提及我和她的相像,只是我没有她那样一张大嘴。 我深吸一口气:“其实……” “哦,对了,你的学费我们可以实行垫付制。入学后你会慢慢接到T台走秀,替身演员之类的工作,部分酬劳会被扣下来作为你的学费。”他抢先一句,将我来此的目的生生压回肚里。 我为钱愁的事他们都想到了,真是份受宠若惊的体贴。 “谢谢蒋校长。”我说。 “你谢倪洋吧。”他的笑温暖而具深意。 5 在雅姿学院入学的之后一个月内我都不曾再见到倪洋。他是个刁钻无情的人,我有何理由去怀想?于是将自己逼进课程中去。形体课很辛苦,我的韧带早过了容易塑性的少年期,压腿时总比别人低了一道杠,仍是显得吃力。 她们不语,用眼神交汇着含义深刻的心得,似乎在说,走后门进来的终究是不行的。 我一抬腿,将脚放在更高两格的位置,身侧慢慢靠下去,落地镜里的女孩身姿如此柔软曼妙,却无人看清那额头渗满的汗珠。有一种痛在内里抽拉着筋骨,似乎只要再坚持一秒神经就会被扯裂。我保持着微笑,从容淡漠地扫视她们一眼。 那天我留到最后才走,因不想那一瘸一拐的腿得到自不量力的嘲弄。倪洋撑着门框出现时似与往日有所不同,他穿了紫红色的格子羽绒服,招摇惹眼。还是一副富家公子的傲慢相,又有哪里会不同? “基本功差就慢慢补嘛,干嘛那么拼命。”语气是难得的委婉平和,连眉宇间的戾气也淡了许些。原来,区别在此。 “你偷看我上课?” “走吧,去医院。”他拉我,手却被我一把打落。“有可能韧带拉伤,别逞强,我开车送你去。”那副微薄的嘴唇竟也会吐出关怀的话,让人不觉好奇。 我收拾好毛巾舞鞋,撑起身子努力挺直脖颈向外走,我不需要怜悯,即便一个人撑得很辛苦。 韧带果然轻度拉伤,我有整整一周没去上形体课,于是趁机恶补表演。 这个班里,外形姣好的实在太多,男男女女都是上帝的宠儿。大多数人都有自己的事要忙,在没有重要课程的时候教室空旷得像一辆没有乘客的公交。我一个人坐在公交里,背台词,对着镜子练习表情,学会在五秒之内泪盈于睫,学会泪盈于睫时嘴角挑出明媚的笑,学会在明媚笑意里蕴藏杀气与诡秘。 栾少聪有时会和我对戏。 和他相识也是上课时不得己的安排,大多数人在我来之前已经有了固定搭档,唯有他,他有些木,除了长得俊秀其他一塌糊涂。让我想起未成名时的黄晓明,傻傻的心无城府不谙世故。演技差悟性低,谁也不愿带上他而被拖累表演成绩,于是老师将他安排成流动的炸弹,每周跟一个组,每周换一次拍档。公平是有,但,是露骨的讽刺。 栾少聪倒显得无所谓,傻的人总是心宽。 直到我加入,老师便把他指派做我的固定搭档。有些欺生的意味,但我没拒绝。我和他多少有些相似,不为周遭所接纳。我是棱角太盛,他则是毫无棱角到连形状也失去。那么,或许可以互相包容契合。 和他对戏很累,他常常忘词,忘词时会抱歉地抓头发,动作很笨拙,做起来却无辜可爱。他像个大孩子,同龄却不同心态。我知道这种男生其实只是还未长大还未开窍,像至尊宝还未遇到那个给他三颗痣的人。早晚有一天,脚底板被灼上了疤,也就有了无穷法力,同等的,也要承担起许多苦痛无奈。 空旷教室里响起小心的脚步声,不用猜,是栾少聪。他总是怕打断别人入戏,走路都会刻意放轻。我把目光从学期大戏的剧本上挪开,对他说:“过来对对戏吧。” 这是我入学后的第三个月,也是和他搭档的第三个月。我们得到的角色都很微小,我是雪山下的一只妖,他是一朵爱上妖精的雪花。多奇特可笑的设定。栾少聪却十分喜欢那些台词。我们相对而坐,他说“我愿为你融化成一滴泪珠”时竟真的眼底通红。而以往,练最基本的哭戏时他甚至都能够笑场。 “入戏太深会走火入魔的。”带着尖酸的声音将我头脑中的雪山世界打碎,倪洋就那么自顾自坐在我前面的桌子上,看看我又看看栾少聪,习惯性地啧啧起来,然后拍拍栾少聪的肩膀说:“兄弟,小心。” 莫名其妙地来,又莫名其妙地走。扔下那样莫名其妙的言辞。 栾少聪擦了擦眼睛恍过神问我:“你认识倪洋?” “只是见过几面而已,不熟。” “哦。”他抓抓头发,去拿剧本,似乎悄悄松了口气。 第40章 天蝎舞步(3) 6 学期大戏的重要程度谁都明白,那是出头的绝佳机会,每个人都憋着劲,想将锋芒展现给台下来挑角儿的导演们看。然而,要想出头,便不能依照常理出牌。 乐声静止掌声四起,一个个谢过幕之后舞台上的幕布完全落下。礼堂里亮起明灯时,便有人到后台喊我。那些正卸着妆的人纷纷看向我,带着嫉恨与不屑。女主角更是气势汹汹走过来一巴掌扇在我的左脸上,我没犹豫,立即以双倍的力度还她一掌,末了还用指甲稍带着划花了她细皮嫩肉的脸颊。 谁打了我,便一定要还回去。不论是从前的杨卡拉还是眼下这一脸惊诧的女生。 她还想再扑过来,我们双方都被围观的人拉开。喊我的人拽着我的胳膊迅速将我带离,我听到身后的骂声:“卑鄙!”“来路不正!”“我手机里有她的照片你们要不要看?”…… 头依旧要高昂,即便我真的卑鄙。 是我在栾少聪的可乐里下了安眠药让他睡过了头,以至于错过了时间。舞台上,我把他的那一份戏也一同演了,于是我的台词由五句变成了十句。而雪花与妖的恋情变成了一只分裂的妖的独角戏,她在千年的孤寂里不得不幻想出一个人来喜爱自己,于是我变换着角度自怜自艾。 “我愿为你融化成一滴泪珠。”这一句说完,眼角豆大泪珠应声滚落,转身,拥住自己的背。那一部分多出彩,连编剧都该认同这样的擅自篡改。他们不屑,也只是因为那得到表现的手段太意外。 那人将我带进一间会客室,蒋浩东和几个导演坐在一起聊得兴起。我礼貌招呼,唇角有自信微笑。机会有时来自谋略,而人格对于在逆境中挣扎的人从来都是束缚。我说过,手段与结果,我更在意后者。 从会客室出来就看到倪洋,他倚在礼堂的大理石柱子上,脖子上系一条巴宝莉格子的围巾,潮得可以。我从他面前目不斜视走过,却还是被一把扯住了胳膊。 “请你喝酒。”他说。 我笑笑:“找别人吧,我奉陪不起。” “要演女二号了难道不该庆祝下吗?”他扬起声调,会客室里说得什么他都听得到,还是他一早便知道我会有怎样的收获? “栾少聪那傻小子。”他鼻子里哼出一声笑,用一贯的可恶表情摇着头惋惜:“你知不知道,其实你不这么整他,那个女二号也会是你的。” 我探寻地望向他,有一瞬觉得他是我的克星,将我每一丝举动看得透彻,又恍然觉得他是我的福星,这一切都是他亲手促成,试图将我救出冰窟推向璀璨。 “走吧,喝酒,我请。”我说。他笑起来,居然也不是十分尖刻。 他的宾利车并不招摇,低调的黑色经典的款型,车内有淡淡香水味。不过二十出头的人能拥有这些无疑是富二代,我不反感,也无法喜欢。车没有开向酒吧却是直接驶向江边大桥上,他从车载冰箱里拿出酒,居然是普通的冰啤,太不符合身份。 我们就那么默默无语守着彻骨江风,在寒冬里畅饮着一罐又一罐的冰凉啤酒。 灯火通明的对岸,是异国的繁华,一双冰冷的薄唇终于还是覆盖过来。我的长发被风撩起,躯壳失去感知,飘渺无存。只是极短暂的瞬间,似有电流将他弹开。 “这就是你一再帮我的目的吧?”我冷静地凝视他细长的丹凤眼,却再见不到嘲弄戏谑的笑,取而代之的是一缕慌张与喜悦。 “是,但不单单是。”他深吸一口气,面向风来的方向说。于是他看不到我在他身后亦同样地深深呼吸,因为彼时电流也曾流经我的心脏,痉挛了我的意志。 “如果你想寻找新鲜刺激的狩猎对象,整个雅姿学院全是资源,到老都不会枯竭。可你又不爱我,这样玩下去有什么意义?”我将空的啤酒罐砸向开始结冰的江面,口是心非也只是试探,多少听说他是花心大少,从未有过一段认真的情感。他忽然转过身,表情已然恢复成原本的不可一世:“怎么,你希望我喜欢你?” “呵,你不了解我吗?我只爱我自己,如果我说爱你,你会相信是真的动心,还是会怀疑我只是开始懂得利用你?”我反问。 他笑了,不那么阴阳怪气,似有淡淡忧郁,然后一口气喝干一整罐啤酒。 “说真的,你真是个了不起的毒妇,有时候真期待看你在逆境里怎么应对,比任何电影都过瘾。”他忽然说。 “谢谢夸奖。”举起罐子和他碰了一下,陪他一饮而尽。 我怕他只是爱游戏,他疑心我只为利用。 我们像两只毒蝎子,邂逅在处处危机的雨林里,若拥抱则可能有被对方伤害危险,我们又都太爱惜自己,不肯收起带刺的尾巴,亦不肯以身涉险。于是只能隔着默契距离对视,旋转,舞蹈,以灵魂的孤独坚守彼此的堡垒。 7 很少再去雅姿学院上课。是拍戏太忙,也因为栾少聪,多少欠了他,若是别人我可以毫无愧意,但他不同,他像个单纯的婴儿,即使是我也不忍伤害。 却还是遇见他,在去教研室拿期考大纲出来时他就等在门廊里。彼时已经春天,他的薄呢子大衣竖着领子,把那张好看的脸衬托起来,像花萼托举着一朵别致的花。 “嗨,淼淼。”他总一厢情愿地这样叫我。 “没课吗?”我语气淡淡。 “我特意来这儿等你的,想跟你说几句话。”他又开始抓头发,有些局促的样子。 “哦。”我应着没有停下铿锵的脚步。 “他们的话你不要在意,其实你有没有在可乐里做手脚我最清楚了,是我自己开演前晚太紧张睡不着,才喝了一点点红酒催眠,没想到睡过头,跟你没有关系的。”他观察着我的脸色继续说,“你演我的戏份也是替我解围替大家救场,怎么会是阴谋呢。” “你是不是喜欢我?”我突然停下来,直白地问题让他差点踉跄,脸上忽地升起一片红。 “片场里我是新手,很多事手忙脚乱忙不过来,愿不愿意做我助理?”我问。 他连忙点头。“不过没有工资。”我补充。他继续点头,极诚恳激动。 那天倪洋终于又来探班,他并不光明正大出现,戴一副墨镜远远观望几眼,人群拥挤起来时他便坐回车里,从不显山露水。那次一起喝过酒之后我们之间有些微妙的变化,后来他打电话给我,似有醉意,他说:“你啊你,你跟我是不是龙凤胎的兄妹啊,怎么就那么像?” “我们父母是谁,我得认祖归宗,也做个富家小姐。”这微妙变化之一,便是我和他居然可以开起玩笑。然而这句玩笑却让他猝然沉默。 “你已经将我扶上位,既然不能得逞,还赖着干什么,换一个猎物来玩吧。” 我继续说。 “是呀,你又不爱我,玩下去又有什么意思。”这样的尖刻居然是冲着他自己而去。忽而就让我有一丝心疼,像那蝎尾已然扎在心口上,细小的伤口,却漫开致命的毒。 或许也是可以的吧,试着收起尾巴靠近他又会怎样呢?我劝着自己,想要给彼此机会,于是每天收工后给他发简短的短信。 “你来的话就可以看到我的努力,导演赏识我,你的慧眼识珠和蒋浩东当初不差上下。”我自豪地夸自己亦是夸他。 “吊威亚原来要在胯部垫上东西,可惜没人告诉我,现在肿得不能动了。你说人缘这么臭到底会不会暗地里难过?”委屈地问自己也是问他,我相信他的尖刻不会让他人际比我好到哪里。 “很累,睡了。”有时候我只说这一句。 然而一个星期七条短信,他无一回复,且消失整整一个月不见影踪。我的妥协已到极限,放下骄傲本就是艰难的事,不理会是亵渎,而这态度将让我再无敞开心扉的可能。或许我们注定如此,你进我退,你迎我躲,永无抵达对方岸口的契机。 而一个月后的现在他再度出现,戴着墨镜倚在车门上等我的身影仍让我痛心,这一个月,他又在和哪个猎物游戏暧昧。坦然挽上栾少聪的臂弯,昂首走过去。 “好久不见。”我说。 墨镜后他的目光猜不透,却忽然伸出一只手来,在栾少聪肩膀上用力拍了拍:“小子,胆子不小,上一次当还不够,不怕她再利用你?” 栾少聪把他的手礼貌挪开,第一次语气坚定:“倪洋,不要挑拨离间,淼淼是什么样的人我知道。况且,即便她要利用我,那也是我的荣幸。” 倪洋的脸上,又现出那不屑的嘲弄表情,齿缝里啧啧着,伸手从车门里拿出一份打包好的炒年糕,塞进我的手里,“还是温的,你们一起吃吧。”他的语调,竟有笑意。 别克驶离,我的另一只手从栾少聪臂弯里脱离出来,很想在心口上抚一抚。这个将我从痛的彼岸渡到更加折磨的此地的男子,他让我拿捏不准微笑与冷酷的尺度。那样若即若离的情感,即便用另一个男伴的出现来刺激,也不肯现出原形吗? “对不起,我确实是在利用你。你还是回去上课吧,我根本不需要助理,连无欢那样的腕儿都不需要,我更不能现眼。”他的任务已经结束了,失败告终。棋子却不肯走,木木地说:“我知道的,我早知道的。可是他要我和你一起吃年糕。” 他想逗我笑,讨好的样子那么可怜,让俊美的脸也颓败。 “我吃年糕会吐的。”我把年糕盒子塞在他的手里,而后决然离去。 第41章 天蝎舞步(4) 8 戏已杀青,庆功宴上手机却不合时宜地响,是家里的号码。我去到走廊里,她在那头哭,说于英远住了院,肺癌晚期无钱医治。她征求着我的意见,语气哀哀的。这不是征求,明明是恳求。这样的心软简直是种可恶的愚蠢,我怀疑,她将我这辈子所有的软弱都吸走,而我将她该有的冷硬都交换拿来。 她却还是说:“淼淼,怎么说他也是你爸啊。” 我没吱声,冷冷笑了下摁断电话,她没再打。 第二天,我去了那家门脸简陋到极不正规的小医院,他躺在床上吃着水果调着台,居然住得是一个人的单间。三年牢狱,十年不见,他却还是没有变,自私而自以为是。看到我,他的动作有短暂的滞空,然后挂上谄媚的笑:“淼淼长大了,漂亮,水灵,有气质,浑身上下都是明星范儿,像那个谁。” 我将他的病例摔在病床上:“我拿到正规医院验过,都是假的。” 他的脸色瞬间红了又青,然后凶狠地看着我:“你到底像谁,狠到这个程度,知道亲爹得了绝症第一时间不是关心倒是去查是真是假?” “当年在探监室我早就跟你说过,我们再无半点关系。” “那这五年牢狱,你也该补偿我!”我才知道,他因为在牢中又打伤了人被加判两年,只是,这都是他该有的惩罚,何来补偿,他却无赖地笑:“淼淼,有这样一个做过牢的父亲,你想红吗?” 我甩身而去,或许他还不知道,流言舆论我早已不再畏惧,更夸张不堪的我已挺过来,一个暴力狂父亲又有什么大不了。 医院门口却惊见倪洋,他从车上走下来向我招手。我走过去对他说:“滚。” 阳光正面来袭,我眯着眼看他一闪而过的错愕,继而是经年不变的戏谑与无所谓,他细长的指隔着衣服在我手臂后背上划着,“这里,这里,没记错的话还有这里,自己划伤自己要有多大勇气?” 他这样肆无忌惮唤起我陈年的伤疤,我便将痛转嫁到他的脸颊,甩手给了他不轻不重的一个耳光,咬牙说:“倪洋,你这次玩大了。” “除了肚子,玩大什么都没关系。” 我嫌恶地瞪了他一眼,快步走远。 我知道是他将于英远带来,因为那盒年糕有我最熟悉不过的味道,只有在家乡小镇才有的卖,我曾因偷了于英远的钱去买而使他迁怒到她身上,那次她挨了打,嘴唇被牙齿铬出许多血。从此我再不吃年糕,总觉得唇齿间会溢满血的味道。 而倪洋,却从千里之外替我带回这样一盒年糕——他不仅去了我的家乡,更是知道这背后的故事,甚至知道我是用怎样的手段让于英远身陷囹圄。 他说过,他那么期待看我在逆境里如何应对,那比电影还要过瘾。于是在我顺遂时竟不惜亲手制造烦扰吗?原来这才是他想要玩的游戏,恶趣味到有些变态。 9 那次之后又是很久不再见倪洋,连同于英远,栾少聪都不曾碰面。某一天却在片场无意间听到工作人员的议论,一人说:“那孩子,也真是可怜,算是个星二代吧,性格怎么那么别扭,跟谁都不熟络,我就觉得他早晚得出事儿,还真照着道儿来了。” 另一人附和:“我看,迟早得走他妈的老路。” 然后那人将脸贴过去压低了声音问:“你说,他是倪霓和蒋浩东的私生子吗?” 副导演从休息室里出来,冷着脸嘟念:“别瞎八卦,准备开工。”他们收了声,我却收不回神思。倪洋的背景,我没有过问也有大概的猜想,却失准太大。他竟是那个自杀女星倪霓的儿子,而一手捧红倪霓的经纪人蒋浩东确实与她有过一段恋情,他对倪洋的宠溺溢于言表……只是,这些身份真相已都不重要,他们说,他出了事? 念念间,心还是难以自抑地痛,一整天NG了许多次,我从不允许自己有这样的状态,然而,为一个刻薄恶毒的人却如此恍惚。于淼淼,你败了。 终于,还是去了医院,加护病房里蒋浩东正巧推门出来,看见我,神色复杂地叹了口气。 “我们谈谈吧。”他这样说。 医院的十五楼有档次颇高的咖啡厅,窗户里可以眺望到远处的电视塔。 “你知道倪洋为什么那么关注你吗?” 我未答他已兀自给我答案,“因为他母亲当年也经历过和你相同的事。只是她没你坚强,承受不下,就从那座电视塔上跳了下去。”他转头看向窗外,绅士稳重的语调似乎说什么都不会让对方激动起来,我却惊讶到险些将咖啡洒在衣襟上。 “从在餐馆里遇见你之后,他便开始观察你的一举一动看着你一步步走过来,他对你很欣赏,有时他会跟我说,如果他母亲当年也有这股‘狠’劲该多好,甚至也能这样不择手段都无可厚非,”他笑着摇摇头,“这孩子,在你背后使了很多力气,他给你的机会和帮助任何女孩子都会嫉妒的。” “蒋校长……”我打断他,此刻我更想听的是倪洋的状况究竟怎样,所有来龙去脉与隐情都不再重要,他却伸一只手制止我问出口,以他的语速和步骤一一道来。 “我答应要替她照顾倪洋,将她名下的财产转作投资,餐馆,学校也都经营的很好,虽然他不是我的儿子,但二十多年了,同亲生的又有什么分别。所以,我不希望他再有事。”他呷口咖啡,抬头看我,“你知不知道,你的生父于英远出狱后染上吸毒的恶习?” 那男人在知道我已小有名气后便借此招摇撞骗,是倪洋亲自去了小镇,以不菲的价钱安抚住他,不让他再损坏我的名声。他接了钱却不忘将我的底细全部揭发。 “淼淼这孩子,我早就看出不简单,为了一盒年糕嫉恨我那么久,陷害人的本事可不能小瞧。现在攀上个款爷,呵呵,你小心她把你骗得血本无归啊。”他边数着钞票边笑着问倪洋:“你说,她现在拍一部戏能有多少钱?” 倪洋没有再理会,去街口买了一份年糕坐飞机回来,在第一时间送到片场的门口,于是,那一盒年糕,还是温的。 而于英远这样的无赖怎会浅尝辄止,吸毒又是无底洞一样的金钱深渊。钱很快花光,他追过来,用绝症这样的恶俗骗局纠缠上她。我以为我那一次的揭穿让他知难而退,不想,这背后一直是倪洋在替我抚平风波。 他一次次给他钱,一次次无奈听信他“下不为例”的保证。直到最后一次,倪洋带了支票和他做最后谈判,要么永远消失于我的世界,要么送他去戒毒所。狗急跳墙的瘾君子疯了,打伤他抢走他的贵重物品然后逃窜无踪。 事情的另一面原来是这般模样,难以想象是因为从来没有人为我有过这样不言明不邀功的付出,于是我以习惯的小人心腹去揣度所有人的用意。可原来对面那只蝎子,他早已收起了带刺的尾,只用一面看不透的背面对着我,却以正面替我迎视诸多危机。只可惜,我却狠狠刺伤了他。 第42章 天蝎舞步(5) 10 “他伤得重吗?” “你和他很像,因为生命里缺失了一些重要的人,而变成冰冷不易亲近的孩子,所以他观察着你有时就像看到自己。一开始我惯着他,由他胡来,但现在我不能不插手,因为他对你的感情已不再是简单的惺惺相惜同病相怜。”他始终不曾回答我的问题,只把一部iPhone推过来,上面有我发给倪洋的短信,“他去你家乡时手机落在我这里,你对他或许也是动了真心,但这不合适。”他用了“或许”。 “蒋校长……” “我不是势力的人,但他母亲对我有过重托,一定不能让他和娱乐圈的女孩子在一起,她不想他受伤害。”他抱歉地看着我,我倒微笑起来:“我懂,但有些事,让我当面和他说清楚吧。” 倪洋半倚在病床上,电视机里播放那部由我担当女二号的剧集。他捏着下巴,薄而苍白的唇抿出笑容。头上绑着绷带,本是过耳的发被剃得干净。伤口是在头上吧。我心里紧紧抽拉一下,像不自量地压着腿时那种神经即将崩裂的感觉。 走进去,他眯着狭长的眼看过来,压制着惊喜,出口带着酸意的问句:“怎么,那傻小子没跟你一起来,还是又被你踹了?” “倪洋,”我语气正经,“做一道选择题吧,想要一个明星陌路人还是一个凡人女朋友?” 他愣了半天,而后恍然大悟样地瞪着我,捏住我的手调笑:“你功力退步了。” 从遇见他开始我便注定武功尽失,那些关于他的花心传言从来不曾信。却在方才蒋浩东的话里顷刻醒转,他一直认为我是那样好胜争强的人,于是给我制造机会让我步步走向成功,借成功的光环熄灭那次事件带来的阴霾。即便知道,我越是星路平坦越是失去与他在一起的可能。 而他的若即若离,只是防范沦陷的自我保护。 “蒋叔叔还跟你说什么了?”他没有放开我的手,眼神顽皮又带羞赧,后来我才知道,我们是一对曾拥有相似孤独的孩子,我们是彼此的初恋。于是,那一次拉手,有小小的笨拙。两个骄傲的人,不约而同红了脸,像两颗晚熟的苹果。 “他说你喜欢我,让我别欺负你。” “切。”他扭过头,我知道,他在偷偷笑,手里的温度滚烫。一会儿又转过脸来扮大人给我忠告,“以后要记得,做人要给他人留些余地,也是给自己留条后路,你看你,逞得一时嘴上快活,招了一身的不受待见,那么孤独那么累,人生有什么意思?” 我知道,他说的是杨卡拉和熊仔的事。我已尽力不去埋怨嫉恨,毕竟那场过节里受伤的本不是我一个,都在浑身是刺的年纪里行走,碰撞难免,下不为例。如果我再回击,便恩恩怨怨没有尽头。 而倪洋,他确实有给我忠告的资格,这一路是他暗中引导我慢慢走向豁然开朗,是他让我的自信找到舞台,此刻又给了我落幕的最佳理由。 我不回应,心里早已温暖,轻弹他的脑袋:“尽快养好伤,你做秃驴太丑了。” 他的凤眼剑眉撇过一记得意的笑:“配你刚刚好。”这样的刻薄斗嘴已变作打情骂俏。 推开门,蒋浩东倚在门外的栏杆上对我微笑:“你的选择很出乎我意料。” 大雪初霁,阳光晴好。将心变柔软,原来是如此舒适快乐的事。 11 后来,便在电视中频繁见到栾少聪,在许多演技基本功极佳的一班毕业生里他却独独闯荡出不小名堂,接拍几部剧本不错的古装剧,讷讷的性格也逐渐磨练出精明。他那张英俊的脸是资本,然而背后的努力才是关键。据说每一次动作戏都要求亲自上阵,因为台词背不顺而比别人少睡几个钟头,甚至去个厕所都要对着镜子练习表情。 某一次颁奖礼上他独自走过红地毯,已有了成功男星的气质,再不会抓头发傻笑。 “怎么,傻小子出人头地,你是不是后悔啦?”倪洋拢着我的肩膀,笑嘻嘻调侃。我扯着他胸前的围巾去给于英远办手续,他在戒毒所呆了半年,自己请求要回老家,我决定成全。 而栾少聪,我从不后悔对他的决绝,不给他希望,是最好的救赎。就像我永远不会让他知道,他第一部戏的机会是我费了许多力气替他讨来。我只想,从此两不相欠。 又是冬天,快到圣诞了,我从透明的厨房里不断端出甜品,挨桌赠送过去,伙计在身后搓着手喊:“老板娘,你抢了我的饭碗,我干什么?” 倪洋瞪他一眼:“去老板娘当年御用位置刷盘子去!” 我回头,对他璀然一笑,寒冬会过去,伤痛会过去,不留痕迹。 第43章 pictures of love (1) 你说是我们相见恨晚,我说,对爱你不够勇敢。 其实是我们相见太早,才误以为,还能为爱情做得更好。 Picture One 中秋时学校放三天假,颠簸小半天挤挤挨挨回了三水镇的老家。 节日里姨姨舅妈都聚在我家,不知怎么,话题忽然跳到我身上,小姨忽然冒出一句:“前几天遇到崔姐了,她还抓着我的手念叨,说当初她家宋辰就喜欢咱们家楠楠,性格好人又聪明……” 我心猛跳了几下,看沙发上的小姨正笑盈盈地瞥向我,我想那后一句“性格好人又聪明”之类的,一定是宋辰妈妈自己添加的油醋,以我所了解的他是断不会这么说的。我更知道,那一通谈话的某一个阶段一定会出现一个字眼——可惜。 或许我和你,也只有配上这个词,才能将那份单纯的美好一直怀留至今。 我起身回了自己房间,秋天的阳光明亮干爽,将小屋子的每一个角落都亲吻到。环顾着脸上就不自觉挂上微笑,这是少女时代里藏匿秘密的小岛,每一处都或坐或站着从前的自己,我们互相眨眨眼,默契地心领神会。 伸手打开床头那只锁住的抽屉,厚厚的一沓信上面盖着一本泛黄的相册集,翻开第一张,是慧源附属中学的入学军训照。我站在第一排的中间靠左边,晒黑的脸上带些婴儿肥,笑得像只裂开的生石榴,露着两排白得发亮的牙齿。 应该是十三岁吧,刚念初中的年纪。那时的余芝楠笑点低得让人咋舌,动辄便能笑得前仰后合,笑岔了气也是家常便饭。第一堂语文课上,因为那位南方过来的洪老师口音奇特便足足乐了一节课,心知这着实不礼貌,可整个人像被点了笑穴一样,眼角都挤出泪来,肺部像辆小火车,嘟嘟嘟地扑腾不停。 同桌卢婷说,“余芝楠,有没有这么夸张?” 我在桌子底下摇她的腿:“掐我,使劲掐我一下就好了。” 她狠狠在我手臂上扭了一下,嘴巴里说:“你笑起来的声音像轮胎漏了气,呲呲呲地又长又刺耳。” 我刚压住势头的笑意又蹿起来,捂着笑出腹肌的小肚子搡她:“你模仿得太不像了。” 那时候心思简单得像一瓶纯净水,要笑便笑想哭则哭,那样不设防不收敛地将情绪表露在外,无论谁,看一眼便能读懂我。 还是没长大的孩子,把老师的表扬当作最甜的糖果。于是课堂上踊跃发言,手总是举得高高的,声音响亮清脆得像串炮仗,作业也做得整齐漂亮,成绩便很给面子地拔尖起来。业余时间积极响应号召,打了不少人的小报告。 老师们夸我聪明又懂事,我便小狗一样尾巴翘得高高的。 现在回想,我那不自觉的招摇一定是被许多人嫉恨过的吧。我像爱美的土星,替自己围了一条华丽的光环,于是那些小行星成群结队地远离了我,我却仍不自知,美滋滋地转着圈舞蹈。 忽然有一天,整个宇宙的节奏变了。 响起的似乎是命运交响曲一样诡异肃杀又惊心动魄的调子。 坏学生们开始想方设法欺负我。常常在收小组作业时被人使绊子,踉跄一下本子哗啦啦撒了一地,几个人晃着腿冲我得意地笑;有一次下了大雪,我从老师办公楼回来时班级的门被从里面反锁上了,屋里在上自习,我拍了几下没人理会,也大概懂了他们的意思,只能抱着手臂瑟瑟地缩在墙角等待下课的铃声。 像一群豺狗围攻一只无助的小鹿那样,你一招我一招,咬得小鹿遍体鳞伤。小鹿很不懂,自己只是生着一对漂亮的角,这有什么不对? 那时候我留一头很长的头发,束成马尾。坏小子们发明了新的爱好,骑车从我身后飞快驰过,顺手扯一下我的辫子,嘴巴里发出人猿泰山一样的吼声。有几次辫子被扯得散开,头发糊了一脸像只女鬼,坏小子们得意地嚷:“现原形咯,余芝楠现原形咯。” 每天回家先把自己关进小屋里,趴在书桌上哇哇大哭一场。可终有一天我哭够了,我对着镜子跟自己发狠:余芝楠,虽然老师说要团结友爱,可是可忍孰不可忍! 后来那天,飞车党们故伎重演时,我猛地回身拽住一只车把子,自己被撞得一个趔趄,站稳了手就在包里掏出一把剪刀,跨着腿站在我对面的男生被我吓住了,小眼睛瞪得很大。 “咔嚓。” 应声而落的是一条乌黑的发辫。手一扬,我把那束头发抛给了他。 “你喜欢就拿走吧,别做噩梦。”我的声音是冷的,张小泉的剪刀上映着凛凛寒光。那男生双手擎着黑蛇一样的辫子不知是放是收,他的同伙们前前后后地嘘他。 后来宋辰在信里说,那天的我像个女侠,比那些坏小子还有匪气。我笑笑,我记得当时从旁路过的他看我的表情像看一个不可思议的小怪物,我责问他,怎么就不能英雄救美一回,只知道事后献殷勤。 他回:怪只怪,我们相见恨早,那时你不懂收敛锋芒,而我还没有勇气与全班为敌。 我们都弱小不够成熟。浪费了一场缘分。 Picture Two 相册的第二页,是一张偷拍的照片,上面是短发的我,嘟着嘴,显然的不快乐。 照片是宋辰很久之后才寄给我的。在我顶着有些参差的短发来上课的那天傍晚,他悄悄叫住了我,在人走净的教室里,他脸上斜映着一抹夕阳余光,眼睛弯弯的,脸很白皙,是一副温暖柔和的面孔。 他说:“嘿,余芝楠,其实你短发也很好看的。” “哦。”我揉了揉本就乱糟糟的头发,抬头看着他微微紧张的脸。 “别不开心了,我真怀念你以前笑哈哈的样子。” “卢婷说我笑得像轮胎漏气,他们还录了我的笑声当手机铃声,说是鬼来电。”我负气地摔打着书本,看他憋不住笑的样子,眉眼弯弯,是挂了满天的月亮。 “别理他们,你很好,又优秀又单纯,他们只是嫉妒你。”他正经了语气,轻轻拍了下我肩膀,“被人嫉妒也该开心的。况且,你的自卫战打得很漂亮。” 他斜背着书包走了,我飘飘忽忽的像踩到了一片云。 那之后我恢复我行我素,豪迈地大笑,回答没人积极响应的问题,甩人千里地拿第一,孤独的土星也可以是快乐星球。 忽然有一天,我懵懵懂懂停下来,发现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身子都是倾斜着的,在那个微妙的角度里余光中追踪的是另一个人的一举一动。他又趴在课桌上睡觉了,他弯着细细的眼和前桌女生说笑,他在生物课堂上安静投入地看着一本武侠小说……真讨厌,身体像个指南针,无论他在什么位置,我都能准确无误地指向他,那股不可抗拒的磁力扭转着我的世界,心里总有什么痒痒的,好像是欲说还休的一大串渴望。 我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对着镜子摇头,“余芝楠,你完蛋了。” 宋辰他有什么好呢,成绩中等,个头一般,不爱篮球,也不穿一尘不染的白衬衫,完全不符合任何一条白马王子定理。何况,他一定对我没意思,不然看我被欺负怎么会不心疼,不然怎么会跟谁都笑笑的,跟哪个女生都能聊上半节自习课? 都怪他多事地站出来,在受伤的小鹿伤口上涂了一把药。这头笨蛋鹿就把自己当做了白娘子,情不自禁做起以身相许的报恩梦来。 “呸呸呸。”我朝镜子吐了自己几口,像当初央求卢婷做的那样,狠狠在手臂上扭了一下子,命令道,“不许喜欢他。” 余下的日子里我在拼命对抗着自己身体里的磁场,不能转向他,不能偷看他,他回答问题时要把耳朵闭上。如此坚持不懈地对自己歹毒霸道着一路撑到了初三。 后来宋辰给我的信里提到这一段,他说,你那时真是别扭啊,身体扭得像个弹簧,明明是斜着的,头却偏偏转向正面,可眼睛又偷偷往后侧四十五度的方向瞟,真的像个小怪物。 我惊讶:你那时一直注意我? 他没有回答我,我执着地问他:如果当时我不那么别扭,而是明目张胆地盯着你看,你会怎么回应我? 我似乎听到他叹在纸页上气:我大约也会因此成为全民公敌,然后对你敬而远之。 我失望:你那时真胆小啊。 他说:现在也是。 第44章 pictures of love (2) Picture Three 翻到了初中的毕业合照。我站在最中间的位置,靠老师和校领导最近。笑容收敛了不少,有些高傲地仰着小下巴,眼圈却是红的,水盈盈的晕着泪。我身后站着的,是宋辰。 “恭喜了,听说直接保送慧源高中部的申请批下来了。”开始集合拍照时,宋辰突然笑笑地对我说。三年里,我们接触少之又少,那股刻意的疏远带着些欲盖弥彰的意味,只是当时我没察觉,明眼人也不曾点破。 “谢谢,你呢?”我抬眼看他,阳光太刺眼,他挪了挪位置替我挡住,我站在他的暗影里听他说:“我去读技校。” 我愣了一下:“为什么?就算上不了重点也可以读普高啊。” 他呵呵一笑:“我不适合读书,更想学一门手艺。你不同,你那么聪明,像会发光一样。” 我情不自禁地嘟起嘴,“去哪所技校呢,定了吗?” 他说了名字,我就开始落泪,“那么远,隔了好几个城市呢。”我不敢抬头,像是受了莫大的委屈,心里一抽一抽的难过,却听他笑笑地道:“到时候我给你写信吧。” 我抹了把眼睛甩着胳膊去站队,照相的师傅在前面不停喊:“笑一笑,都笑一笑,第一排中间的那个女同学别拉着脸呀。”一只手从身后轻轻拍了拍我的肩,和缓的力度像轻轻扣在我的心口上,又暖又疼。我努力扬了扬头,咧出一记难看的笑。 “为什么那么坏,偏偏挑那个时候告诉我?我哭得多难看,全班都捧着相片看我笑话。” “你哭得很好看啊,这是初中三年的纪念,很珍贵。” “我们不写信,打电话好不好?” “不好,信可以保存下来,话却是说完就抓不住了。” “想听我就一直给你说,不用费劲地去抓。” “不行,你还要学习呢,你是要发光的。” 我们开始写信了,小小的暧昧像蒲公英一样,洁白又轮廓模糊,只知道轻盈地飞。 Picture Four 我真不知道,自己竟还保留着这女孩的相片。明亮的笑容,两颗兔牙露出来,眼睛很大,身段丰满,没有学生气,成熟又美丽。 宋辰在来信里说,这是他正在交往的女朋友,技校的同班同学。也爱笑,笑起来像小母鸡,咯咯咯的。那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起她。 我很惊讶,怎么就突如其来给我一记闷拳呢。怎么暧昧着暧昧着就这样了呢。是不是没有说过喜欢就不算背叛?那这些日子里的你来我往又算什么? 我伸手要撕烂那女生的脸,大喘着气又慢慢将它抚平。 或者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吧,那段时间里他和我一样寂寞,初入新环境面对四下的新面孔难免会变得怀旧,而我把这寂寞的怀旧会错了意。因为自己心心念念,所以将对方的话句句读出弦外音。 很长时间,我没有给他回信。 读书,只有疯狂地读书,连老师都看不过去,劝我说:“余芝楠,你也出去和同学一起活动活动,别老闷在教室里。”可我不能停下来,一旦大脑松懈,眼前就全是那双弯成月牙的眉眼,想到他,心就没来由地抽痛,好像胸腔里的空气都被抽干了,只想弯下腰,捂着胸口变成瘪瘪的一团。 原来我已经不止是喜欢他那样简单。 我急匆匆地撕了一张作业纸,给他回一封迟到了半年的信。 我说,我不想祝福你,宋辰,你先斩后奏,宋辰你也和那些坏男生一样,一到技校这样的社会大染缸里就学坏。宋辰……你寒假回来吗? 他的回信很快就到了,他说技校和他想的的确不太一样,但他会努力出淤泥不染学好技术。他说,余芝楠,听说你又拿了年级第一,安心学习很乖哦。不过尾巴不要翘那么高,小心又变成没有朋友的孤家寡人。他说寒假不回了,要去广东跟师傅学习粤菜。 跟那只小母鸡一起吗? 我吃了一个寒假的鸡肉,咬牙切齿的,我妈说要少吃为妙,现在的鸡肉里激素不知多少,我啃着鸡腿含糊不清:“我要发育,要变丰满。” Picture Five 往下很多张都是宋辰做的菜,有晶莹剔透的拉糖玫瑰,有栩栩如生的萝卜雕刻,美轮美奂到舍不得下口的甜点,还有一张是戴着高高厨师帽的宋辰。依旧眉眼弯弯的样子,叫人忍不住凑近了去看,看他那晶晶亮的眸子里到底盛了多少的笑意,可以这么多年都散发不完。 那时我念高三,学了满腹理论与公式,而他已能独立做出许多道菜品。 我们的信里都刻意避开小母鸡不谈。除此之外,我们是无话不说的朋友。我承认,这是爱而不得才退而求其次的下策,我承认,我时时心怀不轨,不肯真心真意祝福哪怕一次。 于是在信封之外的余芝楠,笑容渐少了。 似乎出了那个年纪,不会留下几个能够无忧无虑大笑的幸存者。烦恼像品种不同的后天植入的病毒,在每个人体内繁殖茁壮,霸占着一张张年轻的脸。 我给宋辰寄过一张照片,高三那年元旦联欢会上照的。我拿着话筒,在台上唱《浪人情歌》,眼睛微阖着有些许迷离。周围是暗的,看不见五颜六色的气球,像是用了lomo胶片风格。 宋辰说,我第一次看见这么忧伤的你。 平平淡淡的一句竟让我落下泪来。你若知道这忧伤的根源,会不会更心疼一些? Picture Six 这真是一张被撕烂了的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布粘了一道又一道,正面看像是副龟裂的画像,画里有个□□着上身的大男生,他站在海滩上,对镜头晃着一只绿色的漂流瓶。 “里面写的什么?” “你高考完了告诉你。” 照片不幸被我妈见到,她对泳裤视而不见,大吼着:“这什么人,搞这些邪魔歪道,竟然给你□□!”哗啦啦撕个粉碎丢在垃圾桶里,斜了我一眼,“高考完了再收拾你。” 当时小姨也在,她没能拦住我妈的无影手,只是笑笑地将她拉到一边,我听到她说,“照片里那孩子,好像是崔姐儿子吧,那孩子很正经的,又上进又稳重,楠楠这个年纪……何况在海边穿泳裤也是正常嘛……” 我没细听,蹲在垃圾桶边一块一块捏起那些碎片,小心擦干净,捧在手里回了自己的小屋。 我没哭,一边仔细粘着照片一边瞧着里面的宋辰,心里笑笑地说:你呀,这么瘦巴巴的,还好意思裸着上半身给我看。你看我妈都嫌你太单薄,找着理由否定你呢。 后来他长壮了些,我妈见到还跟我汇报:“那个宋辰啊,现在很出息呢,你们怎么样,那么早就写信说悄悄话,现在倒没动静了。” 我没办法跟她讲这其中的原委,因为我自己都不是很清楚,究竟哪个环节出了错,才迟迟不能走到一起。 而那藏在漂流瓶里的秘密,他也食言地不肯告诉我。 那一年他很不顺,进了一家连锁餐饮集团,只能打下手,切菜刷盘子看师傅脸色。我没再追问,只告诉他,我考了不错的大学,读管理,将来可以做你上司,专门管理你。 Picture Seven 后来我读大二,宋辰工作踏实出色,得到出国进修半年的机会。 照片里的他在太平洋西海岸的大岩石上站着,海风吹眯了他的眼,阳光很烈,我特别想,像当年的他那样,挪一下身子,替他遮挡出一片阴翳。他手里举着一样奇怪的东西,又黑又长像一条软塌塌的蛇,我仔细看,发现那是我当年亲手绞下的辫子。 鼻子猛地一酸,相片上的大石被决堤的水渍打湿。 “那时候用一个月饭钱跟他们换的,毕竟谁也不敢拿回家呀,多瘆人。可你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古代,女子把头发交给一个人是了不得的举动。你怎么能随手就抛给那个坏小子。” 他写在相片背后的字,微微倾斜的,像他弯弯的好看眉眼。 没有早一刻也没有晚一刻,我猜他现在正收到我先前寄出的那封信,信里说有个博士师兄正在追我,人很幽默,长得浓眉大眼又很会体贴人,我在考虑,宋辰你说怎样? 我有些后悔,却也有些期待。 我希望他皱着眉说:我觉着这个博士不适合你。带着点气呼呼的酸意。 这样多好。只要他这样说了,我一定会附和:我也觉得不行,既然头发都给了你,我就勉强跟了你吧,你的小母鸡呢,甩了她好不好? 可是,他立即回了信。他说:余芝楠,这么久了,你是该恋爱了。之前我一直想象不出,什么样优秀的人才能和你相配,可是听你这么问忽然发现,你有着自己的标准呢,你能考虑的人也一定不凡。如果他真待你好,我回国时将那束头发送给他。 这就是宋辰,他一直是且战且退的姿态,叫人焦心。 我哭着给他回信:别吓唬人,你自己留着吧。 那一年我没有跟博士师兄在一起,我虽然读着宋辰的信总是哭可我心里高兴,因为我知道了一个秘密,他心里有我。可他觉着我是个发光体,而他尚且暗淡,他不想做月亮,依靠反射着太阳的光而皎洁。 我决定等他。 第45章 oictures of love (3) Picture Eight 那年下半年,宋辰参加亚洲青年厨师大赛,得了季军。 寄来的领奖照片上,他亲吻着光亮亮的大奖杯,旁边站着光鲜靓丽的小母鸡,她也穿着白色厨师服,是他助手的模样。他从没跟我说起,她也跟着他去了。 他说,因为表现不错,学习的时间由半年延长到一年半了。 我知道我该恭喜他,可我啰啰嗦嗦告诉他许多子虚乌有的和博士师兄的浪漫细节,只在信的末尾说,一年半后你回来时,小母鸡是不是都会生蛋了? 他却比我大度,嘱咐我要学会低调和收敛,在师兄面前要温柔不要咄咄逼人,不要太强势不要太聪明,他说,聪明的女人会让男人退缩。 宋辰,如果我和你在一起,也要去学习这些吗?还是说,因为我一直学不会这些,你才不能放开步子走近? 那一年半如此煎熬,我们在不同的国家,说着不同的语言,沿着不同的道路奔走。身边,陪着不同的人。 宋辰,你可也像我想你一样的想念我? Picture Nine “楠楠,吃午饭啦,”妈在客厅里喊我,“躲在屋子里半天不出来。” 我合上相册推门出去,小姨凑在门口,小声问我:“还放不下啊?” “什么呀。”我装糊涂。小姨轻轻搂过我,小心翼翼地问,“宋辰要订婚了,你知道吧?” “嗯,知道。”我点点头,不怎么敢睁眼,眼底里全是脆弱的秘密。 “那你去参加吗?” “请帖被我弄丢了。”我笑嘻嘻地挣开小姨,往饭桌上扑去。 漫长的一年半熬过来,宋辰破天荒地给我打了个电话,他的语调愈见稳重了,温和好听的男中音,一下子让我从椅子上弹起来。 “余芝楠。” “宋辰?你回来了?在机场吗?我去接你。” “我在你们学校图书馆大门口,你离那里近吗?” “等我,五分钟。” 五分钟怎么够,我恨不能将所有漂亮衣服都穿上,站在他面前像川剧变脸一样隔几分钟变一个样子给他看。你看这么久了,余芝楠是不是也从那个只爱穿校服的学霸妞变成漂亮玲珑的美女了? 最后还是穿了一套灰蓝色的Nike运动装去见他,远远地就认出那个背影。许多许多年之前,在人走净的教室里,他拍了拍我肩膀,斜背着书包在夕阳余晖里离去,留给我的就是这样一爿背影。 他总说我会发光,却不知道从那时起在我眼里,他的周身一直有一圈光晕,像是镀了金。 我一步步小心靠近他,心里打着鼓,又响又疼。 就这样吧,不管是不是你还有着别人,我也总要送出我的告白。这么久这么久的喜欢,虽然我们彼此已经心照不宣地清楚,可这圆舞曲一样进进退退的等待,也总需要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既然你不肯说,就由我来打破。 既然你不肯仰视,就由我来俯就。 既然你不肯出击,就由我来做万人唾弃的小铁锹,挖走那只小母鸡的墙角。 “嗨,余芝楠。”他忽然转过身,很吃惊的样子,弯弯的眉眼里闪着亮亮的光。 “本来想吓你一下呢。”我随意地扯谎,掩饰着心慌,“回来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呢?” 他笑笑的没有回答,只说,“看到你神采奕奕的样子,真好。”可那笑容半边欣慰半边荒凉,我怎么读不懂。看看他手里捏着的卡片,好奇地问他:“什么东西,握这么紧,都被汗弄湿了。” “给你的。”他递过来。 ……我忘记自己离开时的表情究竟够不够从容,却记得宋辰的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不笑的样子。他的眼不再弯弯的,扯成两条悲伤的线,一道割伤了我,一道割伤他自己。 为什么订婚礼的请帖上要印这么多粉色的心?真恶心! 我用力将那卡片丢在地上,走出很远,又折回去捡起来。 我把它□□那本相册,背面朝外,于是可以看不见任何伤人的细节。 Picture Ten 我还是去了,中秋假期的最后一天我穿着米色风衣去参加宋辰的订婚礼。 场面很低调,只请了双方的重要亲属和几个同学老友。对于他这么早订婚,同学们普遍怀疑有奉子嫌疑。让我惊讶的是,准新娘并不是照片里的小母鸡,而是一个全然陌生的姑娘。相貌普通,有一双温顺柔和的眉眼,他们颇有夫妻相。 卢婷似乎很不甘,拉着我碎碎念。 “初中时你们俩不是有意思吗?怎么倒让别人钻了空子?” 我诧异,打着哈哈,心里却是痛着,“别瞎说,初中时我应付那些欺负我的人还应付不过来呢。” “全班都知道宋辰喜欢你,只有你不知道。”卢婷扭着眉,“因为你,背地里他不知和那些男生打了多少架了。宋辰人缘那么好,你那时骄傲得瑟得像只小孔雀,大家都烦你,所以都不希望他跟你好。” 我看到那一双人在向亲属们敬酒,却渐渐看不清宋辰的表情。 不知谁指着小母鸡小声嚼着舌根:“那个挺漂亮的姑娘,是宋辰技校同学,现在是他助手。听说以前追宋辰追了挺久,宋辰一直说自己有心上人,拒绝了很多次……” 他们,没在一起过吗? “对了余芝楠,听说你有一个博士的男朋友,怎么没带回来?”卢婷忽然问我。 我笑了笑,脸上一片冰凉。那些默契的谎言,究竟谁先挑起? “宋辰,过来敬酒啊。”同桌子的男生扯着嗓子喊他,他遥遥望过来,那女生挽着他胳膊款款冲我笑。 我举起相机,聚焦到那一对相携的身影上。 “喂,余芝楠,你手这么抖怎么照得好?!”卢婷抓着我手臂。 咔嚓。 ……那张照片真的很糊,只看得出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身边跟着一个粉裙的姑娘,却辨不出究竟是谁。那样,是否便可以将它假想成一张我所期望的脸? 我将它□□那本相册的最后一页。这十年的心,用它来做结局。 抽屉锁好。宋辰,你也在我的心里被小心地锁好。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还有另外一个结局: Another ending Picture Nine “楠楠,吃午饭啦,”妈在客厅里喊我,“躲在屋子里半天不出来。” 我合上相册推门出去,小姨凑在门口,小声问我:“还放不下啊?” “什么呀。”我装糊涂。小姨轻轻搂过我,小心翼翼地问,“宋辰要订婚了,你知道吧?” “嗯,知道。”我点点头,不怎么敢睁眼,眼底里全是脆弱的秘密。 “那你去参加吗?” “请帖被我弄丢了。”我笑嘻嘻地挣开小姨,往饭桌上扑去。 漫长的一年半熬过来,宋辰破天荒地给我打了个电话,他的语调愈见稳重了,温和好听的男中音,一下子让我从椅子上弹起来。 “余芝楠。” “宋辰?你回来了?在机场吗?我去接你。” “我在你们学校图书馆大门口,你离那里近吗?” “等我,五分钟。” 五分钟怎么够,我恨不能将所有漂亮衣服都穿上,站在他面前像川剧变脸一样隔几分钟变一个样子给他看。你看这么久了,余芝楠是不是也从那个只爱穿校服的学霸妞变成漂亮玲珑的美女了? 最后还是穿了一套灰蓝色的Nike运动装去见他,远远地就认出那个背影。许多许多年之前,在人走净的教室里,他拍了拍我肩膀,斜背着书包在夕阳余晖里离去,留给我的就是这样一爿背影。 他总说我会发光,却不知道从那时起在我眼里,他的周身一直有一圈光晕,像是镀了金。 我一步步小心靠近他,心里打着鼓,又响又疼。 就这样吧,不管是不是你还有着别人,我也总要送出我的告白。这么久这么久的喜欢,虽然我们彼此已经心照不宣地清楚,可这圆舞曲一样进进退退的等待,也总需要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既然你不肯说,就由我来打破。 既然你不肯仰视,就由我来俯就。 既然你不肯出击,就由我来做万人唾弃的小铁锹,挖走那只小母鸡的墙角。 “嗨,余芝楠。”他忽然转过身,很吃惊的样子,弯弯的眉眼里闪着亮亮的光。 “本来想吓你一下呢。”我随意地扯谎,掩饰着心慌,“回来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呢?” 他笑笑的没有回答,只说,“看到你神采奕奕的样子,真好。”可那笑容半边欣慰半边慌张,我怎么读不懂。看看他手里捏着的卡片,好奇地问他:“什么东西,握这么紧,都被汗弄湿了。” “给你的。”他递过来。 ……我忘记自己离开时的表情究竟够不够从容,却记得宋辰的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不笑的样子。他的眼不再弯弯的,扯成两条担忧的线,一道割伤了我,一道割伤他自己。 “你会来的吧?”他说,“没有你在场,我会很遗憾。” 我冷冷一笑,没有回答。或者缘分便是张彩票,我有中奖的幸运,却拖沓到让它过了期。等我想要冲破那些迷雾般的猜测,他已亟不可待地给了否定的答案。老天也厌倦了这游戏,不耐烦地收走了我的运气。 “余芝楠……”他小心唤我,我甩身而去。 为什么订婚礼的请帖上要印这么多粉色的心?真恶心!恶心到让人根本不想去翻开看一眼。我用力将那卡片丢在地上,走出很远,又折回去捡起来。我把它□□那本相册,背面朝外,于是可以看不见任何伤人的细节。 宋辰,你何时变得这样狠心,舍得让我忍痛去见证你的圆满。或者你仍不能察觉,我这些年来伺机候在你身边的意图? Picture Ten 我还是去了,中秋假期的最后一天,我穿着米色风衣去参加宋辰的订婚礼。我不想让他遗憾。 小姨说,你该穿得郑重些,不能丢了气势。 我摆摆手,心早就丢了,还在乎什么气势。 订婚礼场面很低调,只请了双方的重要亲属和几个同学老友。再见那些旧友心境变得不同,大家都已成熟持重,往昔的干戈似乎比平淡度日更让人记忆深刻而倍感怀念。当年的飞车党头领在角落里举着杯子冲我眨眼,一副会心笑容下藏着些狡猾诡秘。我点点头,粉底盖住的红肿眼皮笑起来有胀胀的痛觉。 装作不经意地逡巡,没看见宋辰,只见到忙碌着招呼客人的小母鸡。她穿华丽曳地的粉红长裙,身段还是从前那样丰满诱人。不知怎的,我恍惚觉着她的眼角也有些红。 “你和宋辰啊,真够折腾的。”卢婷挽上我的胳膊,语调欢快,“初中时你们俩不就互相有意思吗?” 我诧异,打着哈哈,心里却是痛着,“别瞎说,初中时我应付那些欺负我的人还应付不过来呢。” 卢婷似在忍着笑,然后说,“那时候啊,全班都知道宋辰喜欢你,只有你不知道。因为你,背地里他不知和那些男生打了多少架了。宋辰人缘那么好,你那时骄傲得瑟得像只小孔雀,大家都烦你,所以都不希望他跟你好。” 我愣愣的,像在听别人的故事。 “对了余芝楠,听说你有一个博士的男朋友,怎么没带回来?” “你怎么知道的,怕你抢啊!”我笑了笑,感觉到脸上一片冰凉。 她拍着我的手,笑得有些诡异:“谁抢啊,要抢我也是抢新郎啊!” 新郎?我不敢再往下想,那没有可能的可能。伸手去抓她放在桌子上的请帖,颤着手翻开—— 大厅里忽然静下来,只有轻缓音乐时光一样流淌。随着音乐慢慢朝我走来的宋辰,他身后的投影幕布上开始播放一段flash,一张张翻过的是他同我一样珍惜的那些照片。 青涩的我和青涩的他,在不同的人群里,用明明暗暗的眼神望向彼此。 “嘿,余芝楠,你来了。”他向我伸出手,我模糊的视线里一切都是虚化,只知道紧紧地将他握住,像握住一条晃荡在眼前十年之久的绳索。 他把我拉到身边,手轻轻放在我的腰际,耳语声也是颤着,“对不起,让你等久了。他们都说现在订婚太早了,可我知道,我已等太久。我们相遇那么早,相爱也那么深,在配得上发光的你之后,我不能再浪费哪怕一分一秒。” 我抬眼,那一双弯弯的眉眼像能够自己发光的月亮。谢谢你,宋辰,谢谢你终于为我勇敢。 咔嚓。飞车党举起相机。 那张照片好奇怪,有谁见过穿着风衣参加订婚礼的准新娘。 有谁见过,在瞥见隐蔽处激动地抱在一起哭的妈妈和小姨,瞬间破涕为怒的准新娘。 有谁见过,明白自己被所有人算计之后,还能对着身边人脉脉含情一笑的准新娘? 那一对身影经过那么多年的孤军奋战,终于偎在一起被定格在这照片里。 我将它□□那本相册的封底。这十年的心,用它来完美结局。 第46章 哪一张面膜的表情不悲伤(1) 1 陆雅茗是个面膜控。从回寝室到熄灯那有限的四十五分钟里有半个小时她的脸上都会挂着一张有四个窟窿的面膜纸,然后抱着中英文对照版的《呼啸山庄》用从面膜窟窿里露出的两只大眼睛飞快扫描。 陆雅茗瘦,但该丰满的地方也发育得毫不犹豫,更要命的是她有一张漂亮的脸。在她刚转进高二三班的第一天,便成功猎获所有男生的眼球。自然,排除某些自诩不近女色的“正经”男。 陆雅茗在第一个周末便带了几个男生回寝室,她挺直腰板走在前面,后面三个男生抬着一张床板乐颠颠跟着,像讨好顺从的小奴才。她那张床是大家挑剩下的,她搬来之后堆在上面的行李箱鞋盒子才不甘愿地清了场,露出床中间凹进去的一道坑。睡在坑里自然是不舒服的,可是这么快就将美丽转化成劳动力实在是薄了三班众女生的面子。于是寝室长决定对陆雅茗进行一番思想教育也兼具下马威之功效。她叉着腰站在陆雅茗床前说:陆雅茗,女生寝室怎么能让男生随便进呢,下次不要了啊。 当时陆雅茗的脸上正贴着红酒面膜,像《夜宴》里戴着白色面具幽然舞动的周迅。她淡淡扫了室长一眼不愿言语。 我冲过去时大家都知道事情不妙知趣闪到一边,我伸手要扯陆雅茗的面膜,手腕却被紧紧捏住,寝室里有一刹死寂,我扭着胳膊另一只手掌挥向陆雅茗脑门,于是大家听到一阵咯吱吱的骨头响。 陆雅茗松了手之后就去水房摘面膜洗脸,完全若无其事没心没肺。我却抖着手腕差点把牙齿咬进牙床里,狠狠地起咒发誓,念叨着要找谁谁谁雪耻复仇。自此大家都知道陆雅茗是功夫少女不可造次,于是小心翼翼躲着她,不给她一丝亲近的温暖。 陆雅茗经常在自习课上挂着耳机子,耳机另一端连在手机上,她不时笑一下,或小声说:我很好,你不用担心。陆雅茗从不挤食堂打饭,她跑步去离学校很远的快餐店清清静静吃饭,然后一个人散步回来。陆雅茗喜欢转笔,有一次笔在她指间螺旋桨一样飞出去时划脏了班主任的白衬衫,她依旧只是淡淡说对不起,然后躬身捡起笔继续转。 总体来说我不得不承认,陆雅茗是个具有杀伤力的神秘女生,每一个细节里都是内敛又特别的个性,有着任何人都学不来的气质。但这并不能阻止我报仇的决定。 2 那天我对陆雅茗的发作不因为她带了男生回寝室又不服从室长领导,对我们久居在501寝室的本土人民表现出藐视情绪。其实她之前在寝室门上留了字条提醒下午有人来送床板让大家注意收好私人物品之类,只是那张留言条被我团吧团吧扔进垃圾桶又去室长那里扇了点小风点了把小火,然后事情就发展至此。 我和陆雅茗也非有什么大仇,而那股强烈的不爽都因为林殿东。 林殿东便是那些“不近女色”的虚伪少数派之一。对于陆雅茗的到来他只发表过一句言论:小巴你低调点,别欺负新同学哦。 我盯着他的侧脸忽然有种矫情又真实的悲伤,在他眼里我永远都是这么没尺度没素质,那么好吧,我成全他没大脑没眼光的判断,索性坏得彻底一次,可偏偏遇到对手。我的手腕肿了整整一个星期,看我用左手歪歪扭扭在答题卡上涂满一整排C,隔着过道坐在我左手边的林殿东就窃笑起来,他该早听说了我的光荣事迹,半点关心不肯表现只会用不怀好意的笑落井下石。 “笑屁咧!”我把答题卡摔在他脸上,“你帮我涂!” 老班从讲台上走下来,在测验时发出这样具有挑衅性的噪音实在太不给他面子。不过他也只是在过道里象征性地巡逻一趟又走到讲台上,眼镜推了一百回,终究没说什么。我就知道他不敢拿我怎样,他和各科老师已经暗中达成共识,顺顺利利把我带到高三,毕业走人万事大吉,其间不出人命不发生流血事件便是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这些,不是因为我强悍,而是因为我老爸流氓。 他们背地里都这么说:小巴的爸爸是流氓。 我不用假装听不见也不用梗着脖子不承认,因为这就是事实,他就是这座城里臭名昭著的流氓头子。刚上高中时所有班都拒收我,老爸就亲自晃悠到学校,啥也没说,抽了根烟,然后校长就把我安排到三班,说是什么富商子女高干子弟都进三班。估计是他身上的纹身伤疤吓坏了一众老师,为了顾全大局犯不着拿整个学校孩子的安危和一个无赖计较,于是我就如此波折的有了容身之所。后来我才发现三班还真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有我这种世袭加遗传的坏孩子,也有林殿东这种浑身上下都是阳光味道善良向上的好学生。 看他身体微微侧向我这一边,一丝不苟蹭掉我之前涂的那一排C,我的心里就踏实快乐。他把他身上大把的阳光洒了几缕给我,我便感觉感情地带里有一块至关重要的领地已经满当安稳,甚至连没有同□□的尴尬也可以忽略。 瞥一眼斜前方的陆雅茗,她已经将答题卡扣在一边翻着一本不剩几页的《飘》,细长手指上铅笔翻着花样跳舞。 我咬咬牙,问林殿东:喂,你看过多少本名著? 他抬起头,好看的眉眼露出几分狡黠,小声说:别问了,对我了解越多,你爱我爱得越不可自拔! 我呸他一下,接过答题卡,发现这死家伙用2B铅笔涂出的长方形黑框框组成了一个“巴”字。 3 我带着几个人要堵截陆雅茗时是某个周六中午。那是她每天中午跑步去吃饭的必经之路,我对明野带来的几个小子说:一会儿别下手太重,意思意思就行。他们嘻嘻哈哈摩拳擦掌地应着。只有明野冷着一张脸把我塞到角落里:小巴你躲起来,打架这种场面你少见为好。 “切,又不是没打过。”我哼哼着还是乖乖走远些,我是真的怕明野,他凶起来比老爸有过之无不及。上一次我跟人打架划伤了脸,他扭着我的胳膊一路把我拖到天台上,然后锁了下楼的门,我擂着门喊:死明野,再不开门我就跳下去。他也不理我,因为只有他知道我孟小巴是胆小鬼,我恐高我晕血我害怕老鼠更怕死。 明野是我的克星,在他面前我那些布满周身的刺都形同虚设,像一只软塌塌的无脊椎动物。不过我被人欺负时他总会帮我出头,他说:小巴,你爸交代我照顾你,这叫义气。 我才不信他们有什么忘年交的义气,比我大一两岁的小屁孩儿而已,懂什么叫江湖?他又说:你爸让我好好管着你。然后就像仗着上方宝剑一样,一次次逼着我把头发染回黑色,看到我抽烟就拿那种杀人眼光死死瞪着我直到我自觉掐灭烟头刷牙漱口,拿起一本书装模作样。他不许我打架,他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若真有人犯你你就找我,不许自己动手。 于是这次我就找了他。 陆雅茗出现时气场很强大,这帮家伙立即噤了声目送陆雅茗坐进一辆红色奔驰绝尘而去,然后明野拉着我的袖子说:这种女生,你不招惹她她不会先动你。这次算了,下次你再给我惹是生非我一定收拾你。 他带着那些小弟走了,末了还不忘回头瞪着我吼:把头发染回去,不许再剪这么短! 我委屈地垂着头,还说照顾我,明明是统治我,却不替我这臣民做主,似乎我注定是那个麻烦的始作俑者,永远逃不掉被怀疑的命运。虽然这一次也的确是我挑起事端,可我就是不许他这样武断地定义我。 “明野你混蛋!”我狠狠地小声地骂他一句扭身跑回教室。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小短文是七年前的了。 第47章 哪一张面具的表情不悲伤(2) 4 教室里稀拉拉坐着几个用功仔,我把书本砸在课桌上弄出巨大声响,他们都不回头看我一眼就拿着书本悄悄出去。清场的目的轻而易举就达到了,或许他们不屑于和我一般见识,我也不屑于因为他们的不屑而伤心,我趴在桌上哭是因为我忽而觉得很孤独。 周围人因为老爸给我留下的底色而不肯宽容接纳,想要彻底变作和那底色相称的黑却连明野都不再要我。我就是黑与白中间的那一抹灰,混沌单薄没自我。黑得不彻底白得不纯粹于是只能被夹在中间孤苦伶仃。 那一刻我很羡慕陆雅茗,她怎么能孤独得那样有风度有气节? 有人拍我脑袋时我没有立即抬头,佯装不耐烦的扭动脖子实际是借着动作将眼泪蹭干在衣袖上。看到林殿东若有若无的笑意我鼻子又开始发酸,我说:你说,你喜不喜欢我?语气强硬已不是问句。 他似乎还未反应过来我已经拍着桌子站起来:说你喜欢我! 在我理智清醒时是断不会这么问的,因为我那么喜欢他,在他面前我要留最后一份尊严。可当时我那么需要一句肯定一个怀抱,于是笨拙地暴力相逼,可这样不知羞耻地讨一声喜欢也终于是没能得逞,因为陆雅茗走进来,她对着耳机说:来送完钱就走了,没有多留。然后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对我们的对峙视若无睹。 我却不能忍受又一次在她面前不堪,推开林殿东就跑了。没管他在身后小巴小巴叫得有些深情有些绝望。 我喜欢林殿东有多久?那要看我认识他有多久。 那是高一开学第一个月的军训,搞得煞有介事每天非把人累得喊爹喊娘才罢休。于是我喊了我老爸的名字,教官就说罢了罢了,让我一边呆着休息去。然后我看到一个穿迷彩服的男生从一辆轿车里急匆匆跑下来,跟教官很抱歉地解释了一通迅速归队。我当时想,这小子和我一样牛气。 后来我知道那辆车是劳斯莱斯幻影,他迟到是因为暑假去美国旅游加学习回来时差没有及时调整过来。原来我与他并不具有可比性。可他说那时第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树荫下的我,一脸佯装的玩世不恭和真实的孤独无助。 “哦?是吗?”我当时从鼻子里哼出一声不置可否的问句,可心里却兵荒马乱一阵动荡,他简单一眼就看透我,并且如此精辟地总结出直抵心灵的结论直言不讳地抛给我。 在那以前我一直以为自己爱着明野,小小的幼稚的带着惧怕的依赖。可那天起我知道我喜欢上这个叫林殿东的男生,明亮的高高在上的却如此贴近灵魂的了解我。 在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林殿东爱着我,或者最起码有一点点的喜欢,否则他不会这样忍让我宠溺我又适当地管束我。可如今我明白,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爱孟小巴,老爸明野林殿东,统统都不爱。 5 我跑回东城的家,屋里空空荡荡有一些冷。老爸已经一年多没回来过,我都快要忘记他额头上那道疤是横还是竖了。冰箱里有食物,上次回家被我弄得狼籍一片的厨房卧室都已规整干净,我知道明野来过,他除了凶有时候也像勤劳的老妈子。想象他在这屋子里弯腰捡起我的脏袜子,然后系着围裙用他那双只会打架的手洗我摞满水槽的盘子,我竟会忍不住笑起来。 钥匙在锁孔里麻利地响了一声,明野走进来一抬头被我吓了一跳:小巴你怎么回来了? 我看着他倔强刚毅写满冷酷的脸一下子扑过去,抱着他小声哭:明野我失恋了,没有人爱我,连你也不爱我,你偏袒陆雅茗因为她是美女我不是!明野把手里的洗衣粉放在门边的鞋柜上,然后用双臂轻轻拥着我,我感觉到他胸口颤颤的,下巴抵在我头顶。可终究他也没有说过爱我,从来都没有。我们只是久久地抱着,那么舒服温暖的姿势,到最后明野把我放到床上我便睡着了。 爬起来时已经黄昏,我在衣柜里翻腾出一顶棒球帽,歪歪的戴在头顶,因为明野说他不喜欢我的黄头发,可是对着镜子却怎么看怎么别扭,摘了骷髅耳钉扭正帽檐终于顺眼一点,我喊着明野跑出去,可他已经走了,洗好的衣服晾在阳台上,其中有两件最小号的文胸,桌上有饭菜,他写了纸条,让我热热吃,他还说钱在左边抽屉里多买书多吃饭不要乱花。 我的眼泪在桌面上溅成一朵朵花,死明野你知不知道你越罗嗦婆妈我越觉得难过,因为那种感觉多像有一个家,而你充当了所有家人的角色,给了我一份完整的宠爱,可是我却是个不省心的孩子。 西红柿炒蛋咸了,青菜太淡,米饭有些夹生。我坐在桌前大口大口吃,然后去左边抽屉拿钱,把头发染回黑色这不算乱花钱吧。 6 我是准备从明天起做一个阳光少女的,或许面朝大海便可以春暖花开。可是我顶着那头新鲜的黑头发回到班级时却得知林殿东出事儿了。 我赶到医院时陆雅茗正坐在他床边看书,这次是薄薄的全英本《巴别塔之犬》。林殿东头上缠着纱布阖着眼睛,似乎睡着了。 陆雅茗看到我站起来对耳机子里的人说:人到了,我走了。然后对我微微点一下头,拿着书要离开。就好似我们从来没有过节,又好似我和她一样成熟又稳重要用点头这种方式来致意。那一刻我又一次觉得自己卑微幼稚渺小可笑,那么我的不被爱是合情合理的。 我拉住陆雅茗,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温和美好,我说:麻烦你告诉我出什么事儿了。 她愣了一下美得让人绝望的脸上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整个过程被她轻描淡写,我的心却碎得七零八落。 下午时有人进到班级里问:谁是孟小巴男朋友? 寂静少许之后林殿东站起来说:我是。然后就被那人拖出去。陆雅茗说她出手救林殿东时,他脑袋后面已经破了一道口子,走廊窗户的一面玻璃碎了,陆雅茗送他到医院时医生从他伤口里挑出不少的玻璃碎屑。 陆雅茗顿了一下,说:他没事,只是胳膊脱臼了。 我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打伤林殿东的人,而显然她知道那个人与我有关,那天我和他们站在一起目送陆雅茗进的奔驰车,想来她也同样注意到我们,甚至觉察出我们的歹意。 我抖抖的心里那么慌,林殿东他可以不爱我,可是我不想他恨我。 陆雅茗轻轻拍了下我肩膀就走了,浑身上下都是洒脱和优雅。 我回到病房,呆呆看着林殿东那么干净帅气无可挑剔的脸,想象他起床后对我冰冷的不理睬,又一次没出息地哭出来。孟小巴,她是个失败的爱哭鼻子的假混混。 我的眼泪打在林殿东脸上将他弄醒,他费力睁开一只眼然后笑起来:小巴你的头发这样很好看。 我抽泣着跟他说对不起,他笑嘻嘻替我擦眼泪,然后说:你是不是又在外面惹祸了啊?他是来找你算账的吧?我本来想帮你抗下的,可是没打过架缺乏经验刚出手就负伤了…… 我已经泣不成声了,断断续续说:是我不好我不好,你干嘛要说是我的男朋友呢,干嘛要啊……他却挣扎着要坐起来,可动一下就痛得呲牙咧嘴的样子,我扶起他他就用力抱紧我,沉沉的脑袋搁在我肩膀上,然后努力坐直摆正我的大花脸说:小巴,我一直都是啊! 他的表情认真到有些严肃,可我还是哭,哭完了我对他说:你等我,我替你报仇。 他在身后喊小巴乖快回来,我却把步子迈得飞快,就让我再任性一次吧,我只是想证明不是我害得他不是明野下的手,只有这样我才能坦然接受这份珍贵到不容许有一丝瑕疵的感情。 第48章 哪一张面具的表情不悲伤(3) 7 明野果然在我家,他正别扭地用一只手收着阳台上的衣服,然后搭在另一边肩膀上。他得意地说:我做的菜你吃得可真干净啊。我却疯一样扑过去抓他另一只胳膊,他痛得一把推开我,怒着脸看了我好久然后缓下语气说:我替你教训他了,让你伤心的人我都不会饶过他们。 “谁要你动他的,你白痴你混蛋你黑社会!”我再次扯着他那只脱臼的胳膊不断捶打他,我看到他扭曲着脸似乎在隐忍着巨大的痛,可我不管,我指着门对他吼:你滚,我不要你自以为是的照顾,我有爸爸,我有自己! 明野一把把衣服摔在沙发上,狠狠抓着我胳膊一字一顿地说:孟小巴,你不要后悔。 “不要说你认识我。”这句话我说的很轻,可从来最伤人的话不一定要有多重的语气,就像这一句,似乎藏着无数把利剑,卑鄙地追着明野静静走向门口的背影,生生□□他的后心。残忍的恩将仇报的孟小巴,你活该孤独。 我这样急切地撇清和明野的关系是怕林殿东知道他以为是为我而受的伤其实有多么不值,我更怕他知道间接凶手就是我,那个他说喜欢的孟小巴。我甚至可笑的以为,将明野赶出我的世界,从此我与那种糟乱生活便毫无瓜葛了,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于是纵使心里很痛,也坚定决绝地下了手。 我在沙发上呆坐了一会儿,然后去医院找林殿东,我说:所有一切都过去了,明天开始我是全新的孟小巴,任你改造。 他笑笑的长舒一口气:你吓坏我了,手机也不带,那么厉害的高手你怎么打得过,我躺在这儿不能动急得都要吐血了,只好找了老爸,本来不想让他知道我打架受伤的,惊动他事情总是很麻烦。 他握紧我的手:小巴啊小巴,你真不让人省心。 “不会了不会了,以后我会一直很乖的。”我摸着他裹缠纱布的脑袋心里像被蜜糖淹没,可隐隐的不安就像小蜜蜂,似乎为了保卫他们的蜜时不时蛰一下我的心尖,给我一剂尖利的痛。 8 那个周末我一直呆在医院,陪林殿东说话聊天,我说小时候住在潮湿的民房里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半夜拿着手电去厨房捉蟑螂,我告诉他我老爸以前是民工被人拖欠工资领着一群工人去讨结果被砍伤,从此就在道上混,我还和他提起了我改嫁之后再未出现过的娘。我说的像小说似的,他就心疼地握着我的手说:小巴,以后我不会让你再吃苦的。我轻轻弹他受伤的脑门:我也不会再让你受苦了。 林殿东说全新的小巴不能逃课不能迟到,于是我周一早上乖乖去上课,谁知竟在路口遇到陆雅茗,她向一个男人轻轻挥手,表情有股冷冷的哀伤。男人大约二十七八,穿休闲却气派的黑色衣服。他开车走了我就跑步追上陆雅茗,我说:嗨,你周末也没住校啊。我这样主动的亲近大半是感谢她没有在林殿东面前戳破我和明野的关系。 她轻轻笑了下没有回答,我却看出她眼角有泪痕。原来这样高傲潇洒的陆雅茗也是会哭的。我没再问一路和她默默走回班级。但我注意到从那天起她不再时常挂着耳机子轻声低语,面膜仍旧一天不落的做,可糊上面膜时她便平躺在床上睡着一般安静不动。 那些天我破天荒地用功,做工整的笔记,然后颠颠跑到医院交到林殿东手里等着他给我“爱的鼓励”。他也总不吝惜一次次叫我小巴,然后在我脸颊上“吧”一下。明野真的不再出现,像一片云悄然淡出我的天空。不是不愧疚,可我如此贪恋着这样自私美好的小时光,我安慰自己明野少了我这个麻烦虫或许更快活。那简直是一定的吧。 可是,我还是很快见到明野,是林殿东出院后的第三天。他说他就知道把这件事告诉他老爸会很麻烦,还真是如此。他那个地产商老爸托了几个警局朋友找到打伤儿子的明野,查出他身上不少伤人的案子,现在在派出所可能要关上一年半载。 林殿东说:以后他不会欺负你了,不过这么做有点……咦,小巴你怎么哭了? 我隔着玻璃窗看到被剃成光头的明野晃晃地走过来,他看了我一眼说:我不认识孟小巴。 我什么也没说,就是哭,哭完了擦擦鼻涕起身走了。我躺在寝室的床上眼泪泛滥得很安静,就在我去看明野的那天,从前跟着他的几个哥们告诉我,其实我老爸一年前已经去世了,他是为了救一个落水儿童直接被浪卷走的。这好像一个冷笑话,一个流氓最终却为救人而搭上性命。可生活本身就是冷笑话,真实的残忍的冷着。 是明野把这消息压下的,他说老爸仇家多,说出去可能会有人来找我麻烦,于是他假传圣旨地照顾我,而我这一年多来所有花销都是他靠□□帮人收保护费维系。只是,那个白眼狼孟小巴说,她不认识他。 这是梦靥般的一天,所有噩耗潮水一样将我打得面目全非。我那么汹涌地流着泪时一张面膜递过来,见我不动,陆雅茗亲自替我敷在脸上,边边角角抹平整然后一声不响走开。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这并不是美容的手段,只是遮挡忧伤的面具,让我在别人拿着脸盆忙碌穿梭的混乱空间里能够藏好自己最脆弱的一隅,泪就那么流进面具里,被冰凉的白色的纸吸收掉,了无痕迹。 9 大家都领着通知书欢喜毕业时我仍要留下来让这里的老师们头疼一年,落下太多课程,孟小巴剩下的一年要紧着脚步追赶了。 林殿东说:小巴加油,我会等你。 我低下头,不敢允诺什么。或许长大便是对自己认识更多的过程,我知道我现在配不上那么卓越不凡的他,我想将所有情话所有向往留待将来的某一天再说给他听。但愿那一天不会太久。 明野现在已经是个小工头,带着安全帽在轰隆隆的施工现场灰头土脸却乐不可支。有时候他会到我家给我煮面拖地,看我认真复习他会蹑手蹑脚从我面前走过,然后再走回来试探性地问:小巴,你不是在装吧? “切,你以为你认识现在的孟小巴啊!”他被我打击无语。 我没有告诉过明野他现在所在的工地就是林殿东爸爸手里的工程,我怕这个好面子的家伙不舒服。当时我向林殿东哭着承认我和明野之间的关系以及那天的误会时他便笑着把我拉进怀里,他说:小巴,你太低估我的容量了。然后他悄然安排了这一切。 当然我更不会告诉明野,他的哥们早已将他出卖,他们说多少次的酒后他边吐便喊着“小巴我喜欢你”。可清醒的他选择不说破,我知道他想以最自然的角度给我温暖,而我亦是贪恋明野所给我的家的感觉,就让我们以亲人的身份互相依偎,直到某天他遇到更好的爱情。 而陆雅茗,大家对她的了解仍旧停留在依靠传闻和流言的层面上,话一开头总是“据说”如何如何。据说她当初转学过来是因为和一个大自己十岁的男人相恋,据说那人还是个作家,据说她的女强人妈妈是有头有脸的媒体人物,不容许她给自己脸上抹黑,更怕耽搁她为陆雅茗既定好的明星之路,只是转了校也切不断联系,最后仍然是金钱起了作用,据说陆雅茗老妈花了七位数的价钱才总算让作家同志斩断情丝。 这些“据说”有根有据有模有样的,但有一件事他们不知道,毕业后陆雅茗给我来过一封信,她说她现在留学在英国,而那个人竟悄悄地在那里等她。信封里有一张风干的面膜,她说:把悲伤都留在上面,摘下来便要笑对人生。 第49章 十年(1) 【右耳上的刻骨铭心】 1 我叫左小格子,左小是我的姓氏,格子是我的名字。 六岁以前我的生活像一场旅行,跟着四处打工的父母在一座座城市间迁徙,方才熟悉了那块土地上的气息便又要背起行囊继续流浪一般的征途,带得走的是断续的记忆,那些相识未久的玩伴却只能留在原地。 到上小学的年纪我们才回到家乡龙城,爸妈用他们这些年的积蓄在城里的旧小区买一间不大的二手房,于是我们便在这里安了家。刚从乡下把奶奶接过来时她不大认路,就每天绕着小区走,然后再慢慢扩大她的散步范围,没几天就对我们宣布:“你们不用担心我会走丢了,我能一个人走到格子的学校去。” 于是爸妈放心地出发去外省打工,他们说大城市的薪水高,省吃俭用下来怎么也好过待在小小的龙城;他们说把我和奶奶留在这里,这里便是根,以后不论走得多远心里都会无比踏实安稳;他们说,格子你要乖,等爸妈攒够你出国留学的钱就回来。 当时的我尚不懂留学是怎样的事物,只是很用力地点头,如今想来他们那时便知道我是闷顿的孩子,没有拿到全额奖学金的聪明头脑。 就这样,我开始了和奶奶相依为命的日子,作为半个留守儿童,我尽一切努力乖顺听话。 奶奶不乐意和那些城里的老头老太太去公园耍剑练太极,她说反正都是锻炼身体,边遛弯边捡瓶子多好,一个礼拜还能给我们格子捡回一顿红烧肉的钱。她是个节俭又要强的老人,我知道她只是不想成为负担,于是极力做一些照顾我之外力所能及的事。 我像从前许多次那样试着去融入这座城市,带着无限诚意与憧憬,最初的困难无非是小孩子们无心的打压,像一种游戏,总要有被戏弄的对象,足够特别又不够强大的那一个无疑是最好选择。 他们说我是垃圾婆的孙女,用夸张兴奋的声调喊我“左小垃圾”。这名字真洋气,一段时间内我甚至已经适应。或者偶尔有少年英雄的适时解救,却不会有童话般的桥段将我顿时变得尊贵,永不受欺凌。只有时间是最好的解药,慢慢的,那些无知的恶毒被解了,我的小小自卑也淡了。再没人能一眼辨别出我是乡下来的土丫头,但那些质朴的情怀始终烙印在我心底,我知道我和她们的界限不在于地域不在于这座城。 有些生活他们不曾经历,所以有些感受他们永远不会懂。 2 高一那一年我认识了曹漠漠,这个热烈大胆的女生像一场风暴,或许带着肆虐而过的张扬,却也吹来我不曾领略过的别样空气,凛冽也清新。 能和她成为同桌是我们的缘分,能和她做朋友是我的幸运。 她是个率性的姑娘,和以往我认识过的所有女生都不同,没有那些小心眼的计较,也不喜好八卦是非。她有典型的天蝎座性格,在不熟悉的人眼中神秘冷淡距离感极强,但于朋友却满是古道热肠的侠女的情怀,老师眼中她甚至有些目无法纪。她说,不要看校规那么多束缚那么多,其实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只要你足够想没有什么不可以。 只要你足够想,没有什么不可以。 她这样大言不惭不是没有缘由。慧源是这座城市校风最严的高中,重点大学的升学率也是最高,能进这所学校的每一个人都不简单,要么头脑不简单要么背景不简单,要么如我一样勤恳努力又遇上难得的好运气。漠漠却不同,她把前两条都占全。曹氏集团董事长的千金又是年级里的尖子生,不成风云人物都难。 可校方就怎么也想不到优等生也会这样有个性,不交作业不穿校服不出间操。她的劣迹老班可以满脸忧虑状列上一堆,但家长会时他还是会自动屏蔽掉那些所谓案底,笑眯眯对着曹爸爸说各种好话,马屁味儿很浓。毕竟,这学校的整座实验楼都是曹董捐的。 这就是她自由的资本,可并不是人人都学得来。 高一下学期那个春天,漠漠正在努力摆脱他们家的司机,而我正在努力变成左撇子。 十五岁的年纪开始改变用手习惯已经不那么容易,但我的坚持还是颇有成果,我已经学会左手挤痘痘左手拿筷子还能用左手替奶奶拔白头发。如果习惯是一种力,那么扭得动它的也只有另一种比它更强大更旺盛的力。 那天漠漠一把抓住我的手大惊小怪:“格子你疯啦!” “没事啦,下次不会啦。”我抽回手挠挠头,这动作让我指头很痛。我在练习左手削苹果时把自己的右手食指也一道削了,当时流了好多血,未熟透的苹果连果肉都一下子熟成了淡红色。 漠漠说:“我一直搞不懂你为什么要把自己变成左撇子,就因为你姓左?” “亲爱的,我姓左小啊。” 其实我一直都觉得很是愧对这个稀有又特别的姓氏,它该属于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或者漂亮或者优秀或者特立独行,而非平凡渺小如我。也许许多人有过和我相似的想法,总想要变成别人,拥有那人身上自己所不具备的点滴。 或者在看《香帅传奇》时你希望自己变成上官无极,也或者在读童话时你希望自己是那个被王子钟情的公主,而我…… 我俯下身把篮球架旁边的矿泉水瓶子捡起来,如果摩擦三下它便能升腾出一只妖怪,那么我的愿望便是,变成曹漠漠。 “知道啦,你都说了八百遍了,左小小姐。” 她重重强调了我的姓氏,嘴巴凑过来疼惜地替我吹了吹指头上的伤,“天灵灵地灵灵,不留疤痕行不行?” 我哈哈笑起来另一只手里的黑色大袋子已经被她抢了去,矫捷地将篮球场扫荡一周然后拖着小半袋战果跑回来:“怎么样,效率高吧?” “嗯,像286的CPU一样高效。” 其实她每天放学陪我来篮球场收集空瓶子已让我很是愧疚,今天居然躬亲出动,我除了愧疚更多感动。这行为和她简直不搭到极点,她穿铆钉靴黑夹克,右耳垂上有一枚小小的钻,短发,金属气浓重,俨然一个朋克少女。 但漠漠从未介意,她说我是懂事的乖丫头,然后自封为“华丽丽的垃圾婆”。垃圾婆,同样是这三个字,却不再是小时的那些嘲讽,而是无比温暖的嬉笑。她给的温暖一针一线缝纫在岁月里,填充着我们的友谊,也让我慢慢变得内心强大。 她教会我自嘲的勇气和屏蔽无用言论的智慧。 3 “格子,你先走吧不用等我。”漠漠把黑色袋子塞给我便跑了开,半路还不忘回头叮嘱:“回家记得换个邦迪哦。”我低头看看指头上黑乎乎脏兮兮的创可贴对她点着头挥挥手。 我知道远处正抱着篮球走进来的男生是漠漠留下来的唯一原因。他叫廖以寒,每天黄昏人走楼空时才晃晃悠悠过来打球。 遇见廖以寒是在两个月之前,我依旧拎着我的黑色塑料袋子专心致志捡瓶子,漠漠却对着远处的廖以寒吹口哨。 “喂,不要那么流氓啦,淑女点。”我抬起头夕阳下眯缝着眼望过去,那个正投篮的身影挺拔利落,侧脸在淡金色的光辉里有被升华的错觉,发梢甩出的汗珠划出一道硬朗的轨迹。 “好吧,姿色尚可,我同意你继续流氓。”漠漠听了我的话哈哈笑起来,“格子你被我带坏了,一口一个流氓,小心口臭。”我冲她呵气,她故意捏着鼻子皱眉摆手。 不过漠漠真的向他走了过去,大咧咧地站在一旁喊:“嗨!” 男生侧了侧头看她,目光淡然,一张脸却是少有的俊逸,若有若无的冷漠里泄漏出些许惊讶,短暂的停顿后却仍是运球奔跑上篮。漠漠对他的不理睬并未生气只是捏着下巴鬼鬼地笑。 第二天早自习的晨读里,漠漠拿着一张纸对我念:“廖以寒,身高187体重139,爱好篮球,家住东城。目前在旁边那所技校读书,无女友恋爱史空白……” 那所技校我知道,口碑出名的烂,硬件建设也差到家,一个小小的篮球场坑坑洼洼,雨天时就像一处浅浅的池塘。怪不得他要在慧源放了学人差不多走净时才抱着篮球晃进来,想来心里也有小小顾忌,毕竟这地方不属于他。 英语和古文混杂的声音里还隐约有人在背元素周期表,漠漠就肆无忌惮地大着嗓门说:“情报可靠的话,他每天都来咱们学校打球,以前怎么没见到,是我们撤得太早?” 我对她拼命摆着手势这个兴奋的丫头还在嚷:“一个星期之内我要他和我谈恋爱——” 班级里刹那便安静的像突然被按了静音键的电视机,老班喜欢占用早自习时间的恶习大家都已了解,见他站在讲台上用黑板擦拍拍桌子大家都知趣地停止聒噪,于是漠漠那“谈恋爱”三个字便洪亮悠长地响彻教室。 我小心翼翼抬头,看见老班阴森可怖的脸,再看漠漠,她冲我吐了吐舌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身后有人在憋着笑,但憋功不是很好,像漏气的皮球一样发出咝咝的声响。 “上课!”全班起立,哗啦啦的桌椅声里老班努力放松了面部表情。阿弥陀佛,看来他又一次的不打算追究了。 第50章 十年(2) 4 后来的许多个黄昏,漠漠在放学铃声响起的刹那便拉着我冲向篮球场,有从未有过的积极劲头。她和廖以寒说许多话,给他唱歌讲笑话甚至买了乔丹的篮球送他,但两个月过去她和这个冷冰冰的男生依旧不咸不淡。 “或许他不喜欢女生?”我说。 “乌鸦嘴,他不喜欢女生的话我就变成男生!”漠漠一脸认真。 那天傍晚漠漠依旧在篮球场等他,还带了不知哪里搞来的科比的签名,只是瓶子捡完了廖以寒也未出现。 “格子你又要一个人走了。” “你要去哪里?” “我去他学校找他!”她蹦跳着像长了翅膀的雀鸟,那个年龄里有什么能让我们这样欢喜向往,浑身上下像充满了轻盈的气体,随时都会飞起来随时都能够把脚步迈成舞蹈? 也只能是,情窦初开的那份盛大的欢愉。 走出校门口再左拐,司机大叔仍旧等在那里,尽职得让人崩溃。通常,我能和漠漠一起走的也不过是教室到这里的那一段短短的路,然后我抱着瓶子知足地挤着公交回去,她一脸哀怨地坐黑色大奔回她家的别墅。 司机大叔静静地在抽一根烟,见到我出来把烟头摁灭在旁边的垃圾桶上。 漠漠曾经反抗许多次,她说:“我上高中了不是在念幼稚园,你可不可以不要上学放学都要司机来接送,拜托给我点自由的空间也给我留点面子!” 曹爸爸不急不缓地语重心长:“外面世界很复杂的,很多危险因素不得不考虑,你知不知道每年有多少人被绑架?奔驰车扫了你的面子了?那明天换辆保时捷去接你吧!” 漠漠跟我模仿她老爸那认真的语气,然后翻着白眼做晕厥状:“我败给他了,简直无法沟通!” 我叹气:“富人的烦恼啊。”她就作势要来掐我,手到我脖子上又搂住我:“既然格子这么酸,那干脆吃点酸豆角以毒攻毒吧。”于是我们跑去学校的小超市买一袋酸豆角,两个人坐在操场的角落里,砸吧着嘴吃得极没女生相。 那是种廉价的小食品,它很酸,那种酸每每想起都会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司机大叔将那辆拉风的黑色大奔藏在隐蔽的树荫下。这是漠漠的意思,她说,那些享受那些光环本不属于她,她不想要那些额外的妒忌或羡慕,因此而来的仰望也不会让她生出丝毫的骄傲和喜悦。 “漠漠已经回家了,她说要顺路去个同学家玩一会儿所以没有麻烦你。”这样简陋到毫无技术含量的谎言我替漠漠说了很多次,司机大叔想必也懂,开始他还打漠漠的手机求证几句并询问是否需要去同学那里接她,后来漠漠干脆把他的号码加进了黑名单。好在他还算识相,一直没有在她老爸面前揭穿她。 “嗯,知道了,谢谢你。”他对我点点头,目送我离开,看上去是个礼貌厚道的人。 回家时奶奶已经做好了饭,淡淡油烟里有青菜和肉的香气。我探眼看一下客厅才小心翼翼从鼓囊囊的书包里取出那只黑色的袋子,贼一样轻手轻脚地把瓶子倒在后阳台里,听那一阵哗啦啦的响声颇有成就感。阳台里的瓶子已经有一小堆,周末时可以和奶奶一起去收购站卖掉了。 “姜阿婆,有邮件啊!”邮递员在楼下大着嗓门喊。 奶奶有些耳背,她坐在沙发上勾那只勾了好多天的茶几罩,抬头对我说了句:“格子你干嘛去,慢点啊。” “嗯!”我答应着已经飞奔下去,这一次果然不是爸妈寄来的包裹。 扁平的一个大信封上盖着“印刷品”的红印章,我边拆着边往楼上走,心嘣嘣直跳。回到屋里时奶奶已经把饭菜在桌子上摆好,她抬头看我一眼:“什么呀,藏得怀里鼓鼓的?” “没什么。”我闪回自己屋子又马上跑出来乖乖坐在桌边,脸上抑制不住地定格着喜悦表情。 “格子啊,”吃饭时奶奶忽然想起什么似地问,“最近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这瓶子好像越来越多啊?” “奶奶天天捡,当然越攒越多啦。” “不是……哎,可能奶奶年纪大了,记性不好了。”奶奶纳闷地皱皱眉,又给我夹一块肉。 5 “格子,今晚和我一起去看比赛。”漠漠穿了蓝紫色的新毛衣,还画了淡淡的妆,看上去漂亮得要死。原来昨天廖以寒没有出现是因为他们学校有场校内球赛,今晚将进行冠亚军的争夺。 “我不去了。”我看看手上的作业摇头,右手食指受伤后一直在练习左手写字,导致作业写得缓慢又难看,如果看完球赛再回家,恐怕要熬到半夜了。 “球赛的时候可是有瓶子可以捡的哦,想想奶奶卖瓶子时的高兴表情,一定值得的。那,我保证,今晚帮你收到100个瓶子。”她眨眨眼我就被她诱惑了。 球赛真的很精彩,不过瓶子少得可怜,除了打球的人暂停休息时咕嘟嘟喝水,那些疯狂小女生们也只知道扯着嗓子喊,哪还有嘴巴空闲出来。身边跳着脚不停喊着廖以寒名字的漠漠终于想起了她的保证,打个响指又不知想出什么主意。一闪身不见了,再出现身后就跟着两个大男生每人抱着一打农夫山泉和可乐。 “人人有份啊,不过喝完了瓶子留下哈。”她宣布完立即成了焦点,人群里冲我眨着眼,我却高兴不起来。她该懂,这样已与施舍无异。 其实我并非穷到要靠这些瓶子过活,只是希望奶奶开心。她每个周末卖了瓶子总会捏着那几块钱碎碎念,如果少了就开始细细数,哪一天下雨了没有出去哪一天不舒服懒得动弹,若是多了,便兴奋得像个小孩子,连做饭都能哼着旧旧的小调儿。虽然,那不过是三两块的差距。 我是想要奶奶快乐,但我不要那样刻意而为的施舍。 漠漠似乎觉察出我的不悦,想跑过来,却在人群的一阵嘈杂声里向相反方向跑去。 廖以寒摔倒了,那样的破球场本就危险,这样全速的奔跑争抢不出差错都难,可严重的是他的脚腕扭了一下,瘫坐在地上动弹不得,额头上的汗不停渗出来。有人把他抬出场地,换了人比赛还要继续。 我看到漠漠拿起手机拨了电话,又冲到廖以寒身边死死抓着他的手,毫无矜持。她右耳垂上的那枚钻石闪闪的反射着夕阳,上面并排着两个银质的小耳钉。 今天中午时她拉我陪她去了一家美容院,在耳骨上戳了两个洞。选的是最贵的激光打耳洞,红色的一个小点定位在她透明的耳廓上,无声无息的一下子,又一下子。我在一旁看的头皮发麻,紧紧握住她的手问:“疼吗?” 她俏皮的笑:“本小姐有江姐的意志。”看我握她握得更紧转而又说:“不疼的,真的一点都不疼,像被蚊子亲了一口。” 我才松了口气她又倔倔地非要立即戴上买好的那两个字母。 “不行的,最起码一个礼拜之后才可以。”工作人员劝她,她嘻嘻地应了声好,付了钱出门就对着一家专卖店的橱窗大玻璃戴上。 “格子好看吗?” “有点歪。”我伸手把那个已经横着了的“Y”轻轻扭正就听到她隐忍地“嘶”了声。 怎么会不疼?蚊子不会把一片脆脆的骨头都叮透。 那两个穿在耳骨上的字母是“Y”和“H”。她说这叫刻骨铭心。 她要的不过是带着这份热烈的诚意出现在他的决赛现场给他加油。我似乎真的看到廖以寒的目光在她右耳上停留,一秒两秒三秒,时光似乎停滞,直到司机大叔开着黑色的大奔出现。 是漠漠把他叫来,本来他便把车停在慧源门口等,赶过来也是很快的事。几个男生搭手要把廖以寒扶上车,漠漠对我比着手势意思说回家后电话联系。我点点头要离开,意想不到的一幕却发生。司机大叔走下车开车门的时候廖以寒便挣脱了漠漠的手,扭头向后走,他的脚一定很痛,每走一步都艰难得好似踩在刀尖上,却那么义无反顾不容劝阻。 最后是有人叫来的出租车把他载去医院,漠漠也跟了去,却被拒之门外。 漠漠委屈地跟我讲完这些时搂着我的肩膀说:“格子,昨天的事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你知道有时候我总把事情想得太简单。” “没关系啦,是我的内心还不够强大。”怎么会怪她,她的心无城府我又不是不了解,只是一转头就看到她耳骨上流出粘稠的黄红色脓血,“漠漠……” “嗯?”她抬头接过我递上去的湿巾有些疑惑。 “你的耳朵……” “哦,被说中了,原来真的会发炎哎。”她用湿巾随意的擦了下,“我要去医院了,听说是韧带拉伤,要住院观察的。”然后就提着大包小包的补品飞走。 只是她去时廖以寒已经出院了。后来的很长时间他都不再来打球,或许在调养脚踝或许只是在躲着漠漠。这期间漠漠和廖以寒身边的朋友已混得异常熟悉,她常常放了学便跑到那所技校去,疯得司机大叔眉头越皱越深。而我的捡瓶子活动因为少了她也越来越孤独乏味起来。 第51章 十年(3) 【左手边的秘密】 1 那天穆海找到篮球场的时候依旧只有我一个人,空荡荡的场地有几片纸屑在风里无聊翻飞。他跑过来,微微喘着气,浑身上下都是春天般蓬勃的气息。 “你是左小格子?” “嗯。”我点点头,他知道我的名字已足够我荣幸,而我知晓他的一切却那么不足为奇。慧源高中里最受人瞩目的除了漠漠便是他,□□的儿子,坐拥年级第一,又偏偏生就一张王子面孔。所有人都说,他和漠漠是门当户对的匹配。漠漠也不否认,她说:穆海这样的男生值得劈腿,等我追到廖以寒那家伙就去解决他。 这自然是玩笑,可依然听得我好酸,像吃掉了几枚酸豆角。 “漠漠是去旁边的技校了吗?”他说话时脸上也是让人舒服的笑意,我不自觉低下头,不敢给他看见已经热成小太阳的脸。 “嗯。”我应了声瞥见他瞬间暗淡的眼神,然后听到他说:“我知道你们是很好的朋友,那麻烦你帮我转告她,不要和那些人走得太近,他们和我们不是一类人。” 我猛地抬起头,想要问得更明白些他已经迈开步子跑远,“别忘了!”他忽然回头很认真地嘱咐了一遍,我只好点点头,轻若无声地“嗯”了一句。 就这样,和穆海初次面对面的相见,我从始至终只说了三个字,三个相同的字。而我们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恰恰相反,没有眼神交汇,只是背靠背的亲近。 穆海和漠漠不同,父亲是父母官自然不能有专车接送。原则上我们并不坐同一路公交,我有更便捷的18路直接通到小区门口,若不是那些天18路发生自燃事件我才不会选择坐上那辆需要倒一趟车的406。不过缘分是个奇妙的东西,她要黏上你总是千方百计无所不用其极。 我该不该说,为了那一场遇见,连18路公交都为我们奋不顾身殉了情? 那个拥挤的时段里车厢里涌动的都是燥热空气,穆海站在我背后,我们的背紧紧贴在一起,热气蒸腾着我的脸好像一盘铁板烧。我从车窗玻璃上看到他的侧脸,在城市的街道间有些透明的模糊,于我却是那样真切,因为我用观望他许久而生出的熟稔将那些模糊的空白都填补。 只是,有了那次背靠背的亲密,我们仍未说过一句话。我把想对他说的话都写进了小说里,那篇小说的名字叫《左边》,里面那个有些怯懦的女孩子在试图走近喜欢的男生之前将自己变成了左撇子。 喜欢一个人便会生出许多怪癖,想收集有关他的物件,想模仿他的字迹,想一遍遍写他的名字,甚至想要习惯他的习惯。不论是我,还是我小说里那个羞涩的姑娘,成为左撇子,都是爱情带来的怪癖。 很幸运那篇小说竟真的被刊发出来,那本初起步的杂志名字叫做《男生女生》,后来的日子不论我已读到大学还是研究生已经毕业都不曾错过它的每一期,奇迹般我们陪伴彼此走过整整十年岁月,见证了彼此的日渐成熟。 那个扁平的大信封里装的样刊我躲在被窝里看了一遍又一遍,自恋着,在许多个夜晚偷偷为那里面臆想的情节而傻傻甜蜜。 我愣在篮球场中央许久,才平息他突然出现所带给我的超负荷心跳,独自坐已恢复正常的18路回家。车厢依旧拥挤,却因为少了那一道身影而变得莫名空荡。许久后我才知道,如果心是空的,给你全世界你都看不见。 回家后才想起他的话,急匆匆打漠漠的手机,她好久才接,电话那边却是一片嘈杂。隐约中听到漠漠尖着嗓子喊:“你们乱来的话我会报警的!” 2 我去医院看漠漠时第一次见到曹爸爸,并非大腹偏偏的富翁形象,倒像是很温雅的儒商。 “是漠漠同学吧?你们先聊我出去一下。”看到我他很客气地把我让进去,自己拿了大衣离开。病床上的漠漠在他身后做鬼脸:“这点皮外伤非要我住院,护士都笑话我了该!” 我看看她下巴上的纱布忍不住笑:“看来伤得的确不重,嘴巴活跃度不降反升。” “我最怕的是喝汤的时候会从这条缝里漏出来,那多浪费。”她的嘴巴只能开合一半,吐字缓慢而模糊,却还不忘她的乐观主义自嘲精神,“可是格子,伤在这个位置,我不会不毁容啊?” 我凑过去吹一口气:“天灵灵地灵灵,不留疤痕行不行?”她努力压抑着幅度笑起来。 昨晚漠漠请廖以寒的两个哥们吃饭,自然主要是想从内部渗透他的生活,不巧他们遇到几个有过过节的混混,对方人多势众,他们两个带着漠漠放不开手脚眼看要吃亏。我的电话打过去漠漠就在兜里偷偷按了接听键,故意大声喊着报警,她这样的提示还好我及时领会,警察去的时候那两个大男生倒是没有大碍,漠漠的下巴却被割开一道口子,嘴巴脖子到处是血,吓得我差点哭出来。 有人搡了她一把,她便踉跄跄摔倒下去,争斗中打碎的瓶子在地上布满玻璃碎屑的陷阱,锋利的边缘轻而易举便划破她的细皮嫩肉,我红着眼带她去医院的路上她还捂着嘴巴含糊不清地安慰我:“还好不是划在脸颊上,不然我就嫁不了我的白马王子了。” 而此刻来看她的却不是她梦想中的白马王子。穆海带了一束百合几张CD,看到我在微微点了下头,那样的礼貌而生疏。他把花插在床头的花瓶里转头看着漠漠,一脸疼惜。 “可能一段时间内都不方便说话吧,闷的时候听听这几盘CD,是我收藏很久的老歌,专门刻录给你的。” “我不喜欢听老歌。”漠漠抬头瞪他,有的时候她直白得伤人。 “漠漠我出去给你买点粥。”我在他们尴尬的沉默里找借口退出去,酸豆角的滋味又蔓延,这一次把心脏都变成酸的,以至于它输往全身的血液PH值统统小于7。 “喂!”一个声音把我吓了一跳,我回身看见从走廊转角里走出来的廖以寒,他皱着眉挂一脸疲惫,“她没事吧?” “你为什么不自己进去看看?” “不是已经有人在里面嘘寒问暖了吗,我就不用多此一举了。”这语气里的味道我熟悉,那是酸豆角的气息。看来我们倒是酸味相投。 他顿了下继续说:“替我谢谢她,朋友说要不是她可能很不好收场。还有,转告她以后离我和我身边的人远一点,我们不是同一类人,不该有交集。” 他说完就转身走了,酷酷的背影带着些许神秘些许落寞,他的步子大而周正,看来脚踝上的伤已经痊愈了。只是他的话和穆海所说的那么一致,仿佛真的有人将人清楚地划分了等级和种类,非同类间有着不能逾越的界限。 这样玄幻无聊的话我都不愿意信,何况漠漠。 病房里忽然传出一阵清脆的碎裂声,我迈开脚大步往回跑。 3 床头那只插着百合花的玻璃花瓶四分五裂地迸了满地,还未完全绽开的白色百合委屈地散落着。穆海站在床边眉头深锁,那样凝重微痛的表情他极少有,起码我从未见过。漠漠指着门口的方向很不客气:“别以为我们交情有多深,你还没资格干涉我,你走吧,以后别烦我!” “如果你再任性下去,我会告诉曹叔叔,我想他不会希望你和这些人有瓜葛。” “你滚!”漠漠真的怒了,大喊着把下巴上的纱布也挣开,露出底下毛虫一样的缝线,穆海终是不忍再逼她,“好好休息。”他这样说了一句沉着一张脸出来。我听到他在门外找护士来重新包裹伤口并嘱咐好好打扫地面,还听到他说:“最好限制一下访客,说话太多不利于伤口的恢复。” 穆海是细心的人,可为了漠漠他情愿将我也驱赶出漠漠身边。或者在他眼中,我同廖以寒一样,和他们并不属于同一类人。 “他走了?”漠漠重重喘着气望着无措站在病房角落的我。 “嗯。”我点点头,她的怒气还未消透不顾下巴上的痛,狠狠骂他:“死穆海,居然连他也反对,他要是敢去跟我爸告状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昨晚发生的事曹爸爸还不知情,漠漠只说同学聚会玩得太High摔了一跤,警局那边也并未找她,廖以寒的朋友全都抗下。并非多严重的事,最多也只是罚款而已。 “昨天傍晚穆海来找你,要我转告的也是这样的话,若不是他我不会那么急打那通电话,今天的状况可能就更加严重,所以,是他间接救你的啊。”我绕了好大的弯,极力替他说着好话。 穆海的父亲和曹爸爸是不错的朋友,官场与生意场向来贯通,两个人又都是龙城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往来自然不会少。大人们总喜欢拿子女做拉近关系的谈资,一来二往笑谈中也成了口头亲家。也的确,他们很般配。难怪有的人情愿当真。 我为穆海说着情,漠漠却一下子躺倒在床上,嘟囔:“我越来越喜欢廖以寒了,他就是我的那盘菜,跑不掉的。” 我的下一句话在嘴边生生被咽下。廖以寒,对不起,虽是和穆海同样的话,自你口中说出会伤她太深,恕我不能为你转达。 第52章 十年(4) 4 漠漠在一个礼拜之后强行出院,期间我再没去医院看她。因为穆海特意找到我,请我不要去得太频繁,我答应他,并鼓起勇气笑着对他说:“那种分类论很可笑。”他愣了下,像有不小的吃惊,转而笑起来,嘴巴眉眼都是完美到极致的弧度,左脸有小小的酒窝,看得我有些醉。 我低下头要走,听到他在身后喊:“嘿,不要误会,我那天说的话不是针对你,今天提出这样的要求也只是单纯地为漠漠着想。” 我回头,努力保持笑容:“我刚才的话也并非针对你一个,因为还有人跟你说了同样的话。” 我看到他的眼神带着好奇的揣摩,他是想问什么的吧,我却不给他机会,匆匆逃走。事实是,我实在撑不下去,如果再这样直直面对他多一秒钟我怕我会心脏衰竭而亡。 漠漠出院第一天便又跑到技校去,却怎么也找不到廖以寒。他朋友告诉漠漠,他因为打伤人被拘留已经三天。他不是无事生非的人,他打的是害漠漠受伤的那群人。 “他是在乎我的,格子你说是不是!”她下巴上的伤还未拆线,一条细细长长虫子一样的疤痕卧在上面,她说话时,那条小虫子就扭曲着身子乱动。 “没办法,他已经爱上我了!所以本小姐一定要救他,何况他还是为我才被抓的。”不等我回答,她已经自行下了结论,跳起身就走了。 这一年她真的不曾用心在功课上,我担心期末的成绩会很难看。不过对于现在的漠漠,她的功课只有一门,科目名称叫做廖以寒。 漠漠找的不是别人,就是穆海。这件事她不能求她老爸,但穆海可以求。 “你就说是你朋友,误伤了人,让我爸想办法,他看在你爸面子上也会帮你的。”有求于人的漠漠口气依旧硬朗急切,像吃了一串炮仗。 “漠漠,你不要再任性了,这是关乎法律的事不是帮忙就能解决的。”穆海别着脸不看她。 漠漠憋着气半天才咬了咬唇,缓口气低声说:“那天是我不对,我道歉,这样总可以了吧?” “我从没生过你的气,可是漠漠,你该醒醒了,他的底细我都查过了,单亲家庭父亲坐过牢,他和几个朋友也时常聚众打架,这样的人沾染了太多社会上的杂质,你太单纯,他不适合你的。”我很高兴他没有说,他这样极力反对的原因是因为廖以寒太贫穷。但漠漠还是怒了,甩身离开。 那天下午她逃了课跑去拘留所。却在大门外看到廖以寒,他把黑色外套斜搭在肩上大步迈出来,下巴上青色的胡茬子旺盛繁密,阳光让他眯起了眼,看到漠漠欢喜地向他狂奔过去他停住了脚步,嘴角歪出无可奈何又伴着些微惊喜的笑。 “你出来啦!”她喘着气站在离他近到呼吸可闻的面前,仰着头呼啦着手臂,“在里面有没有受苦?有的话一定要说,我替你摆平他们!”她瞪着那双大眼睛问得很认真。廖以寒却忽然伸手轻轻捏住她的下巴,抬高,目光灼灼地审视那道疤:“丫头,等这道疤落了我再去找你。” 他冰凉的指挪开,小心地触碰着她耳骨上那两枚字母,漠漠的心便在这样的动作里溶化成一汪水,不自觉合上眼,睫毛悠悠抖动。觉得不对劲猛然睁开眼时,廖以寒已经走出很远, 她张着臂大声喊:“去哪里?等等我!”那道背影渐行渐远丝毫没有止步的迹象。 许久之后漠漠还会跟我说起,她说那背影是她眼中永远的风景,无可匹敌无可替代。那是这些日子以来他们之间最为亲密的刹那,却仿佛只是为了留给她一个完美的句点。廖以寒消失了。他退了学,人间蒸发一样不留线索地消失了。 【岁月神偷,青春散场】 1 已经一年过去,廖以寒真的不再出现。或许有的人注定只是你生命里的一颗流星,出现时那样美丽耀眼,划过的每一寸夜空都是灿烂,然而那样辉煌的每一刻都是燃尽生命换来的壮烈。它来时惊艳,去时却匆匆。 只是,那天我却无意中见到了他。是龙城的地方台,一个时段并不很好的节目,因为奶奶喜欢我才放弃看《神雕侠侣》的机会,有一搭没一搭地瞄了几眼。可廖以寒的出现却让我瞬间瞪大了眼睛,差点把手里的饭碗掉到地上。 电视里的他更加酷酷的帅气,一只篮球在他手臂后背指尖上自由旋转,伴着他类似街舞的动作,看起来行云流水样顺畅,引起台下一阵小小的骚动。主持人介绍说:这是龙城新秀,花式篮球的发起人,一出道便引起追捧,前途不可限量。 我兴奋地一晚上都没睡好,思量着该怎样把这个消息告诉漠漠。我的枕头下还放着那本《男生女生》,翻开在《左边》的那一页,不过已经半年了,小说里的那些桥段从未发生过。 第二天我早早便到了学校,等好久却不见漠漠。事实上,那一整天她都没有出现。 我在课间跑出去打磁卡电话,她的手机关机,连家里也无人接听。 “漠漠有没有跟您请假?”我大着胆子去办公室问老班,他扶了扶眼镜摇头:“她家里人今天也打了很多电话找她,这孩子又搞什么鬼。” 我讷讷退出去,门卫大爷对我说校门口有人找。 我很意外,找我的人居然是司机大叔,他把一只小小的信封交给我,嘱咐我转交给漠漠,他脸上的表情有种类似于沉重的阴郁,他这次居然不是开着黑色大奔来的。 “可是,我一上午都没有见到漠漠。”我焦急地说。 “我记起来了。”司机大叔忽然转身去打车,我看了眼低头忙碌的门卫大爷就溜了出去,和他一起钻进出租车。他说漠漠昨晚特意向他打听过市电视台的具体位置,我心里咯噔一声顿时明白所有。 我们找到漠漠时她坐在电视台大楼门口的一株小树后面,抱着膝盖已经睡着了。她是看到那个节目之后便飞一样来了这里,工作人员拦着不让她进去她就等在门口,她以为廖以寒早晚要从那扇大门里走出来,那时她会第一时间冲上去死死抓住他不再放他走。 “我真没用,一晚上都很精神的,怎么偏偏早上就睡着了。”漠漠揉揉惺忪的眼,“可是,也不该这么晚还不出来吧,难道有后门可走?”她跳起来四处看。我实在不忍心戳破,那不过是一档录播的节目,而且还是重播,她等在这里怎么会有结果。 爱情让人变傻,傻得无可救药。 司机大叔沉着脸走过去,轻轻把她拉到了一边,我不知道她们说了些什么,只看到漠漠越来越冷越来越暗淡的表情,她把司机大叔递过去的信封用力打落在地,疯一样跑了开。混乱的车流里我的呼喊她听不到或者是她已谁都不想理会。 我站在原地,忽然觉得天空里黑云密布,风雨欲来。 第53章 十年(5) 2 转天漠漠还是来上课了,她沉默着,脸上毫无光彩,那已全然不是她。 意外的是廖以寒居然找了来。他站在教室外面便瞬间吸引了无数女生的视线,班里有人小声低语:“那个帅哥,好像电视上见过哎。” 他敲了敲窗玻璃,我张大嘴难以合拢用胳膊肘碰碰漠漠,她幽幽的侧了下头,那一瞬她的眼中是盛放出炽烈光芒的,只是转瞬间便熄灭,收回视线继续做她的习题,像一个失忆的病人。 廖以寒径直走了进来不容分说地抓着她的手将她拉出去,走廊里的人哗啦啦围拢过来一片纷纷的议论。漠漠却用力挣开那一只她曾努力许久向往许久的掌,冷冷说:“我已经忘了你了,一年时间足够我忘记很多个你了,你现在出现还有什么意义?!” 这样的谎言太不经推敲,这一年里她无数次举着小镜子端详下巴上那一截疤痕,一次次等不及它自然熟透就狠狠心揭下来,一次次血把她娇俏的小下巴弄得疼痛狼狈,我知道,她这样迫不及待也只是因为廖以寒曾说等那道疤落了他便会来找她;她每天放学陪我捡完瓶子就跑到技校的篮球场坐上半个小时,然后乖乖坐司机大叔的车回家,不惹事不哭泣,心中充满笃定坚持的希望;就在昨天,她还在电视台大楼的外面空等了一夜。 我不信,24小时的时间可以让一个人彻底忘情。 任谁都不会信。 “别骗我,你还戴着那两枚耳钉。”你看,连廖以寒都不信。 “你喜欢就送你。”漠漠的手在右耳上利落地抹了下,狠狠将那一对字母砸在廖以寒面前,清冷冷的声音撞击在大理石的地面上,没了耳钉的耳骨秃秃的好陌生。 廖以寒俯身将耳钉捡了起来,握在掌心里,对她微笑:“我记得那天你忽然出现在决赛的篮球场边,远远地这两枚小耳钉就点亮了我的眼睛,或许你不知道,就是那一刻失神的注目,我才摔倒。这是我们的纪念品,你摘得掉却永远丢不掉。” 那一刻我看到漠漠眼里的泪光,晶莹如钻石。然而她还是挺直了肩膀走过去将刚刚赶来的穆海挽在臂弯里,仰着头说:“廖以寒,不管你能不能成为明星,你都配不上我的,你连技校都没能毕业,你的父亲坐过牢,你的家穷得可怜,你有哪一点能和穆海比,以前我不懂,现在才明白,身份的差距是永远消除不了的。我们不可能了。” “你昨晚,还去找过我。”廖以寒的声音已有些哽咽,不知他如何知道昨晚的事。漠漠却大笑了声:“我不过是想亲自去告诉你一声,不想你今天非要来自取其辱。” 这许多伤人的话中总有一句是刺中他要害的毒箭,廖以寒深吸了口气微微点了下头转身离开,我听到人群里的唏嘘和责怪,他们感慨漠漠居然是那么势力无情的女生。 穆海小心将手臂从漠漠身上抽出来,想要安慰什么却终是一句话都不曾出口,他转回头看见角落里冷得浑身发抖的我,皱着眉神情复杂。 是啊,多么复杂,明明还是爱着的啊,为何要拒之千里为何要狠心伤害?我没能问出口的那个下午一切答案都被揭晓,残忍震惊地摆在所有人面前。 3 曹董是龙城家喻户晓的人物,出了事便是大小报纸的头条新闻。很多人不知道,曹氏集团旗下的几个大工厂其实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若是宣布破产缩减开支尚可支撑其它产业部分,但是轻松一句破产却会关系到龙城许多百姓的生计,曹氏集团这些年养活多少工人家庭或许已经数不清,穆书记授予他的优秀市民锦旗与他们之间的交情已无关系,他当之无愧。 只是,两难境地里曹董还是选了另一条路,期望可以借此渡过难关,却不想代价迟早要偿。这几年他偷税漏税的金额已达近千万,他只想尽一切可能不裁员不迟发工资,至于后果,已经次要。这一年里他一直处于被调查的阶段,于是派车接送漠漠也并不只是有着多余的担心,一旦再也隐瞒不住,他想在第一时间将漠漠带走。 然而还是出了差错,东窗事发他们匆匆离家那个晚上漠漠偷偷溜了出去,没有惊动爸妈甚至没有要司机大叔送她。就那么坐在电视台的大门外守了一夜,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也不知道。司机大叔交给她的那只信封里装着曹董留给漠漠的所有东西。 一张□□和一封信。 “家里的房子和车都已经抵押出去,包括曹董手上那百分之四十的股份,曹董让我把所得的钱交给法院抵偿税款,多余的多给员工们发些遣散费。剩下这些钱是留给你的生活费。”司机大叔这样跟她说。 我后来看过曹爸爸留给她的那封信,很简短却那样真挚无奈。龙飞凤舞的字迹里可以看出遒劲的功底,也能看出当时的匆忙慌乱。他说:漠漠,或许爸爸真的做错了,可那时已经别无选择,就像现在,我们不能再等下去,我必须带着你妈妈和弟弟离开。我犯的错误自会承担,但我不会让我的家人为我受苦,弟弟还小,妈妈要在国外照顾他。你已经是大姑娘了,学会照顾自己,爸爸还会回去,希望那时的漠漠已经走出我带给你的困扰。 “他太不负责任了,以为可以救天下却连自己女儿都带不走。”漠漠说得平静而苦涩。不知为何我只觉得一夜间她似乎变了一个人,那个热烈活泼的她不见了,彷佛变得成熟,但那成熟来得突兀压抑,像秋末的最后一茬果实,并非时节到了,而是突降的一场霜将它打红了脸。 是啊,一夜间她便由天之骄女变作了逃犯的女儿。这一场冷霜好无情。 “格子,我真的是一无所有了,我马上也要失去你了。” 我只是用力摇头,笨拙地说不出一句安慰的话,她一把抱住我,紧紧的好用力。我知道她不想我离她太近是因为不想我同她一起被孤立在这座岛上,环视四面八方的冷眼与议论。可我不在乎啊,就像她当初那样不离不弃地一次次陪我环绕着篮球场收集空瓶子一样。我要用她教给我的勇气在她最艰难的时候陪着她一步一步走向阳光普照。 第54章 十年(6) 4 那个冬天发生许多事,多得让我们应接不暇,连悲伤的力气都不够。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失去了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下过雪后一个多星期气温都很低,雪被踩硬实在地面上,打扫不及时的地方滑得不像话,奶奶仍未改掉清早出门捡瓶子的习惯,只是一跤滑倒就再也没能爬起来。 我总是早晚都见得到她,那样朝夕相处的熟悉让我忽略这些年她以怎样的速度在老去。岁月的无情不只是说说而已,那是真刀真枪的夺命魔手!爸爸从外地匆匆赶回来,这几年他们只回来过五六次,据说是做起小生意所以越来越忙碌,带回的钱也一次比一次多。只是他们两人间的气氛却越来越不对头。而这一次,妈妈没有回来。 “你们之间怎么了?”我还是问了。我仰着头看他的眼睛,期待他将我看做一个成熟的大人,跟我进行一场平等真诚的对话,然而他只是稍稍侧过头,将他红肿的眼看向别处:“格子,妈妈要留下照顾生意不能回来。” 我没应声,他的印象里我是否仍停留在初来这座城市时六岁小女孩的心智,用这样的谎话搪塞一下便可应付。送奶奶走一程,难道重不过几天的生意几张钞票? 我断定他们的感情出现了危机,或者比危机更为严重。或许大人们也只是没长大的孩子,他们也在历经那些成长里必须面对的阶段。婚姻有瓶颈,过不了这狭窄憋闷的时期便是一拍两散的结局。我体谅了,我要变成从前的漠漠,我是需要勇敢起来的格子! “那你回去的时候替我向妈妈说,格子一切都很好,不要记挂我。”我对他笑一笑,起身离开。 爸爸在家住了一个星期料理完所有事情便回去了。屋子里很空很空,像突然,所有的东西都不存在了,我看着阳台里那堆没来得及卖掉的空瓶子,还有那张奶奶曾经勾了好久好久的茶几套,忽然放声大哭起来。我从来没有那样哭过,一次也没有。 窗外有阳光洒进来,我记起,那些时候奶奶经常靠在窗台最亮的那片光里,我用左手替她拔一根一根白色的头发,后来白发渐渐多起来,多得拔不过来,再后来干脆满头都是如雪的银发。 原来她的老去是有痕迹的。原来岁月这个小偷是死神的帮凶。原来,没有人会是恒星,总有陨落消失的时刻,即便是最最亲的亲人,即便彼此都那么那么舍不得。 5 我回学校时手臂上戴着一圈黑色的布。穆海从我对面走来,擦肩而过的瞬间还是叫住了我:“嘿,格子。” 我抬头,眼睛有些睁不开的红肿。 “给你的。”他递过来一只小小的蓝色瓶子,“消肿去涩的,很好用。”我接过来说谢谢,他便点点头离开,淡淡的笑意像暖人身心的一剂良药。前些日子漠漠的桌角上也摆着这样一瓶眼药水,她却从没有滴过。 我回到班级时就看到坐在座位上的漠漠,她居然穿了校服,午休的空荡教室里她还在低头认真写着单词,耳垂上那枚小钻也摘了去,霎时间低调得很陌生。 “格子。”见到我,她起身张开双臂想给我安慰的怀抱,几个身影却从门外晃进来遮住了那丝并不温暖的光线。那几个打扮得妖冶夸张的技校女生我认得,她们和漠漠的过节是因为廖以寒。许多次漠漠坐在技校的篮球场边等待廖以寒的出现时,她们便远远的看着,虎视眈眈,那个领头的女生甚至将口香糖冲着漠漠的方向吐在操场上,我听到她说:“贱丫头,不是她廖帅也不会被拘留,更不会退学消失!” 这话漠漠自然没有听到,捡起瓶子从她们身后走过去的我也不曾将这样的挑衅传达。我知道漠漠的脾气,说了,难免是一场纷争。 只是那时候她们还多少忌惮曹董的势力不敢造次,如今已是虎落平阳,她们的来意让我不寒而栗。我的左手在桌肚里摸索着,看到那个领头的红头发女生指着我说:“不关你的事,你先出去。” “这是慧源中学高一二班,是我们的教室,我有呆在这里的权利,你却没有命令我的理由。该出去的人是你们。”我鼓起所有勇气昂着头与她对视,她用涂得墨黑的指甲轻轻触了下眉头像要动怒的前奏,漠漠却已一把把我挡在了身后,“有什么话赶紧说,要动手也请麻利点,我还要背单词。” “贱丫头脾气还这么横,听说前几天还让我们廖帅当众出丑,你是不是还嫌贱得不够?!当初死皮赖脸缠着人家现在又摆起矜持范儿了,不要不知深浅了,廖帅不过是可怜你罢了!”人的恶毒总是没有极限,或许她只是廖以寒的忠实粉丝,喜欢他到太疯狂才这样替他不平,也或许她只是妒忌得找不到发泄的理由。 她哼了声继续说:“也好,你最好永远这么有自知之明,廖帅现在星路平坦,你不要妨碍他,不要用你逃犯女儿的身份拖他后腿。” 我看到漠漠的肩膀抑制不住地颤了下,她不说我也懂,这正是她拒绝廖以寒的原因。他才刚刚起步,经不起□□的拖累。 “你住口!”我大喊着制止了她继续说下去的势头,手腕却被紧紧捏住,她把我的手擎起来,那只圆规便从左手上掉落下去,尖尖的那一端触到地面似乎折断。一只手掌凭空就挥了过来,我睁着眼来不及躲闪,但那清脆的一声却结实地落在了漠漠脸上。 漠漠挡在我身前,一只手握成拳头重重砸向旁边那扇窗玻璃,“打架我从来都不怕,但我现在不想惹这些是非。”她在碎裂的玻璃里挑出稍大的完整一片,红头发吓得往后退了一步,漠漠淡淡笑了声,说:“如果你觉得我欠了廖以寒让你难过得受不了,那我今天还你。” 她就那样镇定自若,那样无所顾忌,甚至是那样心如死灰地将那片玻璃正砸向了自己的脑袋,碎裂声里她的语调像个英雄,“以后,请不要打扰我的朋友。” 她们愣怔许久终于还是无趣地散了去,她们不了解她。不论得意还是落魄,无论想要疯狂还是想要乖顺,无论对朋友还是对爱情甚至是对于学业,漠漠从来都是风暴一样的女生。 她的凛冽除了廖以寒也真的无人可以收纳降伏。 我紧张地拉着她往校医室跑,她的手背额头上丝丝渗着血,一路上我忍不住落着泪小声念:“天灵灵地灵灵,伤口流血赶快停。”她笑起来,笑声里有些疲惫:“格子没事的,这是最后一次,以后再也不会了。我要靠自己的努力赢得尊重。” 第55章 十年(7) 6 廖以寒来的时候带着可怕的怒气,他就那样在老班的课堂上冲进来拽着漠漠的手一直走一直走,透过那块还未及时修补的破碎窗户我看得到他把她拉到了篮球场上,那个他们初次相遇的篮球架下。 他面前那个口是心非的女生因为爱上他已经伤痕累累,耳骨下巴额头手背。爱情总是让人这样体无完肤吗?还是我们太伟大,学不会只要快乐的自我保护? 我看到廖以寒强硬地将她拉进怀里,一枚吻落在她的额角继而是耳骨,她就那样垂着手,僵僵地等待一切结束,稍许对视,而后转身离开。这一次连廖以寒都不再伸手挽留。 “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老班恨恨念了声,拉回班级里那些伸长脖子向着窗外探看的视线,敲击黑板的声音很刺耳。他对漠漠,是又爱又恨的吧。这个太不省心的优等生。 下课铃声适时响起慈悲地解救了我,我奔出去。不出意料的,漠漠一个人蹲在后操场的花坛边,看到我走近,她侧了脸擦干泪,站起身拉我的手:“回去吧,下一节英语课的Roleplay我们还得再练一遍。” “你和他……”我问不下去,漠漠却吐了口气,淡淡说:“廖以寒说他第一次在那个篮球架下见到我时便动了心,他回去找哥们查了我的底细,却忽而失去追求的勇气。” 原来他们彼此都是一见钟情,原来他们在相遇后的第一时间便做了相同的事,了解对方的一切。这两个人,那么相像。 “呵,现在,我们俩似乎颠倒了身份。” “漠漠,或许你想的太多了,他不会在乎。” 漠漠摇头:“我和廖以寒根本就没有开始过,所以也无所谓结束。我跟他说明白了,我现在喜欢的是穆海,我的家人抛下我飞到国外,我最艰难的时候是穆海一家一直在照顾我。以前不觉得穆海怎样,高干子女我认识多了,又会怎样特别,现在看清了,太特别的东西不一定适合我。” “这样……也好。”我轻轻念着,心里有一处不知何时升起的期望慢慢降落,归于平寂。这段时间穆海来找漠漠确实愈加频繁,只是每一次关切言语间总会有若有若无的目光投向不远处的我,那目光温暖却有力,没有只言片语却让我莫名喜悦。 或许,一切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臆想,他中意的人,始终都是漠漠。 只是那天傍晚漠漠去医务室换纱布时穆海找到了我,他将一封信放在我掌心里,笑了笑轻快跑开。他用的是左手,却不知他是否注意到我亦是用左边手掌接过那个信封。 曾经,我那么傻傻的努力,也只是为了变得和他一样。这样,某一天相对而立时我们便可以默契地同时伸出左手,无论握手抑或交接信物都不会让他有丝毫尴尬,不会让他想起右手食指上那一段残缺。 是的,穆海惯用左手是因为他的右手有着残疾,那根食指整整少了一截根本无法握笔,像是老天都妒忌他的完美而刻意留下的遗憾。 我捏着那只信封第一时间躲进了厕所里小心翼翼展开,任它逐字逐句烫伤我的眼。 他说他记得公车上那次背靠背的邂逅,他说每天黄昏里去篮球场捡瓶子的那个女孩子总给他特别的感觉,似乎已经相识了许久许久,他说她看似柔弱骨子里却有她自己都未察觉的勇敢乐观,他说:可不可以,将你的右手放在我的左边掌心里,让我熟练地牵着你,走在最靠近我心口的身边? 我站在空气并不清新地厕所隔间里猛力呼吸着,情不自禁就流了一脸泪。一直以来,我那么希望变成漠漠,并非羡慕她的漂亮富有,我只是想,如果我是她,我便可以拥有穆海的关怀,我便可以和他做金童玉女的搭配,我便可以挽着他的手没有自卑。 然而,这一切向往,这只出现在我小说里的桥段真正来临时我却不能敞开怀坦然接受。 我擦干了泪又去找他,双手把那封信递还给他,他怔了下继而有灰色的阴影漫过眼瞳。 “对不起,如果我做了什么让你误会的事请不要当真,我只是觉得你是漠漠的朋友所以也把你当朋友。漠漠现在很需要有你在身边,你最应该照顾的人是她,也只有她才配得上你这样好的男生。”是谁给我这样的力量,在他面前说这样长长的一段话,没有犹豫没有破绽,他摇摇头说:“格子,你误会了……” “不!”我极不礼貌地打断了他,我怕他解释得太彻底我会忍不住动情,于是低下头不去看他的眼睛:“今天的事我们都当做没有发生吧。” “之前总是拖拖拉拉留到最后才走,为的就是从窗户里多看你几眼,你很特别,你有任何人都不具备的骄傲,是一种内敛却震撼的气场,无论你是否拒绝我我都希望你能过得开心自信。” “我对漠漠的关心是因为,我很早便从我爸口中无意得知曹叔叔被调查的事,却一直不能说破,作为朋友,我很内疚。”他顿了下,艰难说完这一句便转身离开,略微低沉的声音,不再轻快的脚步,还有那只习惯性微微握成拳头藏在袖口里的右手。 7 换完纱布回来的漠漠一边吃着午饭眼睛还在瞄着课本,她已经把课程自学到了高三。 “格子,眼睛怎么红红的?”她忽然转过头,嘴巴里塞满饭,言语急切不清。 “哦,我刚刚用了穆海送给你的那瓶眼药水,好像效果不大好哦,还有副作用,是不是有点肿?” “所以我一直没用嘛!”她继续转过头用功,我看着她的侧脸,下巴上那道疤已褪成粉红色。无论曾经为它怎样痛过,回首看看也都是美的,因为它是青春的痕迹,是壮烈过的证据,就好似流星给予天际的一道记忆。 放学时我和漠漠依旧会走得很晚,慧源和技校的篮球场都要巡视一圈,每天捡大大一包的空瓶子。以前是我偷偷为奶奶积攒的礼物如今却是漠漠的额外生活补贴。曹爸爸留给她的钱并不足以支撑太久,穆海和其他人的物质帮助她也从不肯接受。了解她个性的人都该明白,那无疑是让她抬不起头的羞辱。 繁华时她并未引以为豪,落魄时她也要自力更生。 可我知道这太不容易。她一次次说:格子,我很好。可我眼见她日渐消瘦,那双大大的眼睛越加突兀空灵,她甚至虚弱得跑不动体育测验的800米。 我知道她总把和我一起吃的午餐弄得同以前一样丰盛,不让我担心,却根本不吃早餐和晚餐。她曾说漏了嘴,说食堂给的饭怎么越来越少让她连10点都撑不到。可我不能说破,我只是忽而想起什么似的告诉她:“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奶奶以前经常去,夜里好像总有晚会和表演,瓶子扔了一地因为太晚所以没有人捡。” “哦,是吗?带我去啊!” 那时候父母的生意已经很有起色,因为奶奶不在他们怕我过得不够好所以每月总是打很多零花钱给我,于是,我做了当年和漠漠相同的事。 那时候我为这样的施舍而有小小的难过,现在发现,角色对换之后我会做同样的事。只是关怀可以更加不露痕迹。我买了许多纯净水,每天把家里所有的盆盆碗碗都倒满,然后背着那些瓶子去散了场的露天剧场里费尽心机地撒了满地。 第二天漠漠总会很兴奋地跟我汇报数字,掰着手指说:“格子奶奶真是伟大,怎么发现这个好地方的!” 我嘿嘿笑,偷偷打个呵欠,疲惫却欣慰。 时光流转,许多人会从你身边退场,许多事会从脑海中模糊消却,但总有什么会日久弥坚。这世界上值得你这样用心良苦的人会有几个? 第56章 十年(8) 【拥抱之间,隔着那十年】 1 弹指间,岁月飞逝,我们从千禧年的相识到2010年的初春已整整走过十年。 02年时,漠漠收到国外寄来的信,歪歪扭扭是弟弟的笔迹。他说:“我们想你,也想回家。爸爸病了,再也不能回家了。”下面有妈妈写的话,斑斑驳驳透着泪迹。曹董在出国半年后便郁积成病,一病不起,他去世前念叨的仍是:希望漠漠不要怨恨我。那天漠漠哭了,她说:“我都没有怨过他,他自己却怨恨自己,他是自己把自己气死的!” 那时开始漠漠愈加刻苦。“我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把他们接回来,越快越好!”她握着拳头这样说,让我想起《乱世佳人》中的斯嘉丽,血色黄昏里她握着拳头对着那片赤红的土地起誓:上帝为证,我不会屈服,我要度过这个难关! 她们都是那样坚强绝强又足够聪明勇敢的人。 04年时,漠漠已经连续跳级先于我两年考上她梦想中的政法大学法学系,大学里更是活跃得风生水起,马上又要提前毕业,而我才刚刚去到她所在的城市。如果我是蜗牛,一步一步缓缓爬上门口的那棵葡萄树,那她便是游龙,快得见首不见尾。 那时的漠漠头发已经长及肩膀,有半分淑女样也留半分干练泼辣的本色。 她说:“格子你和穆海也过来了,真好,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06年时,漠漠已经在法院工作两年,时时得到褒奖,长发挽在脑后穿严肃正式的职业装,脱下来去学校找我时依旧可以疯得像个孩子。她的工资一大半寄到国外,一小半寄回龙城,只留小小一部分给自己。 那时的我亦开始收到男生的邀约,不乏优秀者,却从未有人能让我有丝丝心动。 08年时,我的研究生生活悠闲得稍显单调,漠漠已经从实习法官成功转正。 我父母也已回到龙城。他们给我定的出国计划被我否定,我不想在他们日渐老去的岁月里不在他们身边,我不想像忽视奶奶的变化那样错过他们的生活。有些事是单向不可逆的,有些人是唯一不可替代的。 曾经我用少女敏感的神经揣度着他们的问题,可其实那时候妈妈因为太过劳累得了场重病,在医院的重症病房里行动不能自如,爸爸的隐瞒只是不让我在奶奶去世的痛苦里再添一层伤心和担忧。 少年的我们都有着太多的自以为。 就像最初的廖以寒以为自己的背景与过往不能和优秀美丽的公主漠漠相配,于是远远躲开,用一年的努力将自己推向一个有资格说爱的高度,只是再出现时事实已经变迁,他能给漠漠的不过是整整一年苦苦相思的等待。所幸际遇良好,否则是否是三年五年或者,永不相见? 就像后来的漠漠以为自己已经坠入尘埃,有着能够染污他人的身份,于是狠狠拒绝,埋起头用所有力气将自己变得强大自立。 就像我,以为穆海是漠漠无助时最后的依傍,即便彼此不爱,也不可擅自抢夺。 可其实,青春里的每一份痴傻,都源于我们单纯却真诚的情感,对朋友,对所爱慕的人。 2010年的春天,漠漠已是龙城颇有名望的女法官。我可以想象她穿着黑袍高高在上的样子,她已成熟稳重,光洁的额头上闪着果断睿智的光。下巴上的疤已近乎肉色,不凑近仔细看很难察觉。她看起来像TVB里的女演员佘诗曼,那个曾经的港姐冠军下巴上也有着这样一道疤。 她们都是有故事的人,那样的疤会升出额外神秘的魅力。 她终于把已长成半个男子汉的弟弟和衰老得明显的妈妈接回国内,住自己买的房子,虽然不大却倍感温馨。再没有大奔代步,却能在饭后有一场三口之家的漫步谈心。 我也终于毕业,学漠漠未落叶已归根,将实习单位选在了家乡龙城。相随而至的还有穆海。 这些年,他仿佛真的将那日的事忘记,从此绝口不提。依旧常来找漠漠,或者送些吃的或者讨论刁钻题目,又或者只是随便粗糙的一个理由,他的眼神依旧温暖,我却从不敢多看。 从大学到研究生,他同我始终留在同一座城市。那或许是因了我,也或许只是追随漠漠。但我却那样小心的计算着,我们这些年在不远不近的距离里有过多少次擦肩,多少句对白,多少努力修饰却难掩心跳的微笑,又有多少次,我在他看不见的角落里偷偷看他,看到自己泪流满面继而莞尔释然。 2 这十年中生活渐渐平淡下来,最初大起大落的变故将一切改变了轨迹,我们便沿着这条轨迹继续前行,带着些许回不去的遗憾和勇往直前的步伐。 时光可以沧海桑田,但有些事却一直不曾改变。 廖以寒依旧经常出现在电视屏幕里,越来越自信越来越耀眼。街头巷尾都有男孩子拿着篮球模仿他的动作,女生的热捧更是狂热,许多人慕名来到籍籍无名的龙城,只为看一看他的家乡,和他曾经练过球的球场。 他的星路越加宽广,拍过电影出过专辑,也在许多城市开了花式篮球的俱乐部。这样的成功像一部传奇,然而怎样的成就似乎都不足以让他快乐,他的眼里有经年不散的忧郁。我知道,他的心结结在哪里。 听说,他出资将技校那片坑洼洼的篮球场翻修一新,甚至给母校建了一所不太大的篮球馆,他曾在舞台上说,人生没有绝路,重要的是抓住岔路口时那个给你力量与希望的人。 关于他的报道多起来,许多许多的粉丝将他尊为偶像,甚至406和18路公交车上都是他代言的广告。很多时候他去到别的城市表演,但又仿佛那几年他从未离开过龙城。因为我总是不小心便瞥见他的身影,压着低低的鸭舌帽从慧源的食堂里闪过,或是在夏日午睡时的窗外驻足。后来漠漠考进大学离开龙城我才不再见到他。 我曾在漠漠的大学毕业典礼上问过她:“你和廖以寒,如今不该再有障碍了吧,事情都过了那么久,整个龙城的人都该忘记了,你又何必在意,何况曹董当初也并不是为了自己。” “是啊,你说的对,都过了那么久,他或许早已把我忘记了,有谁会等你一辈子啊!” 她苦苦地笑,把黑色的学士帽高高抛起,像要努力抛却掉那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这些年里司机大叔总是时不时出现在漠漠的生活里,他说:“曹董以前帮过我不少,我没能报答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帮他照顾好你。” 后来八卦杂志上有娱记挖了廖以寒的底细,更是登了一张老照片,漠漠和我才惊觉,原来,他就是廖以寒的爸爸。曹董没有嫌弃他坐过牢的背景让他做漠漠的司机,甚至在他拿着厚厚的红包找他求情,希望帮忙疏通关系解救一下被拘留的儿子时,曹董也只是生气地皱眉,把钱推回去,人却在第二天一早便被释放了。 这便是曹爸爸给他的恩惠,许多细节涌过眼前,我恍然间明白为何当初廖以寒伤了脚踝却在看见他的一刹拒绝坐上漠漠的车。对于因坐牢而离开他们母子的父亲,他也是有着埋怨的吧。而消失一年后第一次找到学校的廖以寒知道漠漠等他一夜的事,也必然是司机大叔通风报信。 原来平淡生活的背后或者就会有你意想不到的人在向你伸出援手,有时候我们却永远不会知晓。其实构成命运的并非命运本身,而是台前幕后推进它的每一个人。 漠漠工作后常常寄回龙城的钱便是赠还给司机大叔,那时候信封里的两万块其实是他的所有积蓄。曹董走得那么匆忙,除了那句慌乱写就的龙飞凤舞的话再没留下其他。 我想起廖以寒,他们父子多么相像,同样义气热血,又同样不擅言表。 第57章 十年(9) 3 我回龙城实习的时候,漠漠把那只旧得油漆脱落的盒子拿了出来。 银行的工作人员看傻了眼,以为我们是九十年代卖冰棍的穿越而来,一盒子零碎碎的钱,这是攒了许多年的一份希望。 漠漠说:工作这几年她都还没有改掉这习惯呢,看谁把饮料瓶丢进垃圾桶一定要及时阻止,张口要来。她的背包从来都是大大的一个,里面装一只小小的袋子。不管价值几何,它是不可或缺的存在。 换到那十多张的一百块我都有些吃惊,积少成多的力量!漠漠拉着我一路跑,跑到那间有些简陋似要倒闭的当铺里,几番周折,换回一只小小的盒子。打开来看到那枚小小的钻,安静躺在黑色的锦绒布上。 “那时候租房子交学费快把钱用光,穆海家的帮助我不想要,就把这枚耳钉当了,那时我就发誓,总有一天要赎回它,以一种最最特别的方式。”漠漠将那枚耳钉戴上,钻石的光芒依旧,立时将她衬出更迷人的光彩。 只是那小盒子里竟额外多出一张字条: “因为我们太相像,所以你的每一寸心思我都懂得。我会一直等待,你准备好的那一刻。不论是十年二十年还是,一辈子。” 是谁说,没有谁会等你一辈子。这里就有,一个冷酷帅气痴心不改的男子。 “老板?!”漠漠瞪大着眼胸口剧烈起伏。 “哦,我记得,是个男孩子放的,虽然事情过了很久但那天你来当这钻石时我印象就很深,你是曹董事长的千金嘛,说来真是可惜,曹董是个好人,做的事是也都是为我们着想,我家闺女女婿都在曹董公司上班。可惜法不容情啊……” 老人总是话多,碎碎念地说了许多,看到漠漠急切到有些愤怒的表情才想起来继续回答那个问题,“嗯,那天你前脚走他后脚就进来了,给我一些钱说别人来买的时候先不要卖,留着你亲自来赎,如果太久了店里有什么变故要我一定及时找他,他会把这耳钉赎回去。哦,对了,还写了张条子塞在里面,那男孩子写这句话写了好久的,我看他眼圈红红的,真不知你们到底发生什么事,年轻人呐……咦,对了,他经常上电视的……” 老人又开始叨念起来,或许是许久没人来,见他一个人守店又没有家人陪伴或者是真的寂寞,想要找个人说说话吧。只是漠漠早已经冲了出去。 我想起廖以寒这些年在舞台上出现时,左耳上始终不变的是那枚镶了钻的耳钉, “M”型的字母。粉丝们说那是天蝎座的标识,可其实,那是一个名字的缩写,那是他甘愿等待一辈子的漠漠。 我愣在当铺小小的柜台前,忽然惊觉,等了许久的人又岂止是廖以寒。这些年穆海的陪伴我怎会看不见,念同一所大学,在我考研时他极力竞选了留校的辅导员,如今我回龙城,他竟也放弃大城市里的机会默默跟随。 他知道我在等什么,我在等漠漠拥有了圆满的爱情,才能将她的这条退路据为己有。他懂我这样自私可笑的想法,却毫无怨尤陪我等下去。 “你们年轻人的想法总是太复杂,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将来到我这年纪孤独是回忆填补不了的……”我对老人点点头也拔开脚冲了出去,和漠漠奔向不同的方向。 我的脚步在龙城不甚繁华的街道间踏过,脑海中是遥远却清晰的记忆。 那年冬天过年时爸妈都没有回来,他们说年节时有三倍的工资况且车票难买,不如将探亲放在平日。小区里的那些孩子拿着烟花和散爆竹围着我又笑又跳地喊“左小垃圾左小垃圾”,忽然有人有了主意,将一只点燃的爆竹塞进我的口袋里,那一刻我呆傻着手足无措,我很怕,怕爸妈寄回来的新衣服就这样被弄坏,却不知一只爆竹也会有伤人的威力。 那时旁边一直倚着一辆黑车站着的陌生男孩冲了过来,右手伸进我的兜里,那只爆竹呲呲燃着芯子被掏出来,却没等他扔掉便在手里炸响。作乱的人哄得一下散得不见踪影,急忙赶出来的人我认得,那时还是个不太大的官员,年节时来慰问孤寡老人的他和几个随行的人抱起儿子就上了车。 那男孩子就是我年少时解救过我的唯一的少年英雄,萦绕在我成长过程中许多许多个梦境里。只是我从未想过那样的一个举动会给他留下终生的缺憾,直到高一时第一次见到那似曾相识的帅气眉眼,直到看到他那只微微握成拳的右手。 现在我才明白,他也是早已认出我的吧,否则他不会说我认识我已经很久很久,他不提那年的一幕不过是不想我愧疚,更不想我因为愧疚才接受他的告白。可是他等我的这些年里,我早已将那份愧疚化成百分之百的爱。百分之百。 后来的后来,我们一起去看了一场演唱会,台上的人是我们共同喜欢了许多年的陈奕迅。安可的时候他终于唱了观众齐声呼唤的歌——《十年》。 巨大的声浪里穆海用左手紧紧揽住我的腰,我站在离他心口最近的左边。而我的左边是被廖以寒抱着高高举起的漠漠,她挥着荧光棒大声唱和,右耳上那两枚字母悄然回归,历久弥新地闪着金属光泽。他们总是特立独行,总在以最特别的方式闪耀着所有人的眼球。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顺着人流双双牵手走出去时,四个人还在意犹未尽地哼唱,司机大叔开着出租车远远冲我们招手,廖以寒对我们说:“我爸在那边。” 我挑起嘴角再也忍不住大大的微笑,我那样欢喜那样庆幸,终于,我们都已长大到学会原谅学会珍惜学会不再妄自菲薄。只是,用了足足十年的光阴。 所幸,十年之后的现在,紧紧相拥已不需理由。 第58章 黑暗中漫舞(1) 1【峥嵘岁月薄】 我在那个下午疯狂刷新着网页,如果网易的服务器因此当掉,那是因为豆豆的email没有按时抵达我的邮箱。 豆豆是我的邻家小阿弟,在这一年他已十六,而我大他两岁。这是我所不喜欢的配搭,所以我把我们的关系定义为姐弟,虽然一直以来他从不肯尊称我一声姐姐。 豆豆在去年跟着家人去往日本,他说那虽是个弹丸之地却依然大得让他找不到自我。他说樱花的确美,可一个人怎能赏得出韵味。他说何静姝,你什么时候能不这么古板,这年代姐弟恋都过时好久。 我给他回邮件,里面贴上我的照片,一张脸被放大到快成像素画,我说你睁大眼看我的额头眼角,是不是都有了皱纹。然后他便不再回复。我便一只手癫痫似的不停点着鼠标左键,大脑却游离在往昔的峥嵘岁月里。 那时候豆豆住在我家对门,两家人将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演绎得真诚到位,连豆豆这个乳名都是我爸起的,他说这孩子眼珠子像小黑豆一样滴溜溜的特有神。他因当初给我起的名字没有被老妈采纳而一直纠结不忘,如今豆豆为他弥补了遗憾,于是他时常喊着豆豆豆豆叔叔抱抱,声音异常洪亮,一脸得意自豪。岂不知豆豆在小学时恨透这个名字,还一度认为是它限制了自己的身高发展。 小时候我和豆豆的关系并不好。我是善妒好胜的天蝎座,怎能容忍这小屁孩每天与我争宠夺爱。可老爸老妈就是变着法宠他,抱他逗他夸奖他,甚至将本属于我的好吃好玩的分大半给他。刚学会分数的我趴在床上流着眼泪统计出,豆豆现在拥有四分之三的爱,而我却只有四分之一。因为我的爸爸妈妈有一半也是属于他的。 于是当两家大人聊天忙碌时我总不忘小小报复一下,将自来水倒在他两腿中间诬陷他尿裤子,或者将不该他动的东西硬塞进他手心里然后一脸正义地跑去打小报告。各种栽赃手法对年幼的我的想象力和演技都是极大考验。但后来有一次我的确做得出格。 豆豆妈临时需要去加个班,让我替她照顾四岁的小豆豆。我甜甜地笑着送走她转回身对豆豆露出邪恶的小表情:哼哼,老爸老妈正巧也不在家,这回你可要惨了。 那天晚上我以最舒服的姿势窝在沙发上吃着零食看着动画,豆豆委屈地被罚站在一边不时拿他黑溜溜的眼望望我,怯怯的。大约两个小时之后他终于哭出来,且一发不可收拾。我有点慌,对他吼:“不许哭,再哭狼外婆就来了。” 四岁的小豆豆无限哀怨地瞪着我:“何静姝,我要吃薯片!” 天,败给他了。原来是馋哭了。 从那天我允许他坐上沙发和着鼻涕眼泪以及粘糊糊的口水分享我的薯片开始,我们的关系发生了一定的转变。我想我不能太过分,他这么小就敢凶巴巴喊我何静姝,将来一旦长成魁梧的七尺大汉回来找我报仇就悲剧了。 不过这家伙很懂得礼尚往来,我待他的温柔慈悲他都涌泉相报。从此不喜欢被我爸抱着用胡子扎也不喜欢我妈给的吃喝玩具,偏偏腻在我身后颠着小步子喊:何静姝何静姝。 豆豆做我跟屁虫很久,似乎直到他们举家去日本之前他一直没有放弃过这项特殊权利。 不过后来他不再允许我叫他豆豆,他说何静姝,请叫我郝威阳,这是对一个男子汉最起码的尊重。我抬头看看已长得高大结实面容酷似Rain的豆豆,内心无比庆幸,当初适可而止地收起对他的妒忌和“迫害”是多么明智的选择。只是我依然喊他豆豆,因为这是周围一圈同龄人里只有我才可以享用的特权。我是独占欲强的天蝎座。 我说豆豆同学,郝威阳这大名谁给你起的,完全不符合你的气质,你明明既不威武也不阳光嘛。 他象征性地咬牙切齿一番,可在下一次我喊他豆豆时依然答应得顺溜痛快。就像从前一样,他仍在被我欺压着,只是从阴谋陷害变成了精神统治。有时候他碎碎念地跟我讲起小时候,还总是捏着拳头示威:“幸亏你觉悟得早,如果你将法西斯行径继续下去,现在等待你的就是这个咯!” 我不屑地笑:“要不是你当初可怜兮兮的小眼神,姐才不会赏你薯片呢。” 豆豆哼了一声说:“你就是狼外婆!” 年少懵懂多幸福,岁月平坦到只因争宠而峥嵘。 2【跳恰恰的冷面王子】 那个炎热的下午我终是没能等到豆豆的邮件。 走出屋子,阳光明晃晃地刺眼。忽然有一只手将我捞进怀里,他的胸口滚烫,似乎在太阳下暴晒了不少时辰。我抬眼瞥见那辆擦身而过的汽车,车窗里司机黑着脸叽叽咕咕,而我面前的人脸色更是赤红得可怕。 “你可以用来镇宅了。”我对救命恩人甩出一句无情的挖苦,手搭凉棚遮住毒辣的阳光继续过马路。他却追上来,拆了我的凉棚抓着我的手腕不肯放。 “肖玉衡,你干嘛?!”我错愕,却甩不开这只老虎钳一样的手,只能任他拉着躲躲闪闪穿过车流,安全抵达对面。他目送我上了406路公交然后转身离开,再无纠缠。甚至,没有说一句话。 肖玉衡是又帅又酷的万人迷,这点我不否认。一年前豆豆还在国内时他便开始追我,这样锲而不舍用情专一的好品质我也不否定。但他要的答案,一次次,我只能给他重复的NO。 肖玉衡是我的舞伴,第一次见他是在恰恰舞的课堂上。 在我的课外兴趣班里跳恰恰的男生少得可怜,因为这种满是扭腰甩屁股动作的舞蹈实在是少了些血性。年级里大多数男生都挤在散打跆拳道班里,没事吼吼哈嘿一下释放点雄性激素,说不定还可以卖弄成做护花使者的一技之长。于是长相不凡表情冷漠的肖玉衡在恰恰班里几乎是件孤品,抢手热度可想而知。 开课第一天女生们叽叽喳喳围了一圈,不论说的什么眼神都在不自觉瞟向角落里的肖玉衡。他也的确惹眼,穿了那么专业的一身黑,V领紧身上衣和阔脚裤。老师叫Sara,身材是我们这帮还未熟透的小丫头片子所羡慕不来的好,她拍了下掌说:“现在自由选择一下舞伴,接下来半年的课程里你们将建立足够的信任和默契,共同成长。” 话音没落几个女生就冲到肖玉衡身边了,不得不说在这个优胜劣汰的世界里她们的竞争意识是很值得褒奖的,不过我就是看不惯,没事儿冷着脸装酷等女生自动送上门的男生是不是都是自恋狂?我“切”了一声转头打量剩下的两个模样有些怨天尤人的家伙,他俩被冷落在一边的表情让我觉得像怡红楼里总不能被客人选中的姑娘。不过我正举着下巴思考该点哪一个的时候头牌肖玉衡走到了我跟前。 “他们两个是跟人打赌才报的这个班,”他没理会二人投来的求饶眼神继续说,“赌能摸到多少女生的手。” 真是表里如一,将龌龊贯彻得很彻底。我恨恨地剜了那二位丑男一眼转回头看肖玉衡:“你不会是也和谁打了赌吧?” 他挑挑嘴角,对我的问题表示不屑,然后我们便成了搭档。看着那些女生组合们因为谁跳男步谁学女步而争论不休,再看那两个男生因为肖玉衡的无情戳破只能抓着对方的熊掌不断踩着彼此的大臭脚,我便得意而阴险地笑出来:祝你们一辈子都摸不到女生的手。 后来我问肖玉衡,如云美女中为什么偏偏选了我,他笑了下:“你竟敢‘切’我,我自然要占占你的便宜,以示报复。”当时我们正十指交叉,他的左手放在我的腰上。我被他的话激得浑身一冷,然后肖玉衡便整整两周没来上课。 我承认我是故意迈错步子踩到他的脚趾,可确实不曾想到,那一下踩得这么狠这么严重。我带了水果去他家里探望,这家伙歪眉别脸地把我迎进去,然后嘱咐我小心点别弄出噪音,家里有人需要安静。 我点点头跟他去了他的卧室。和豆豆乱成猪窝一样的屋子不同,他的卧室整洁得不像话,连书架上的书都是按首字母顺序摆放。 “你有洁癖。”我对他下结论。他看看我手里被巅得有些发黑的香蕉皱着眉头说:“你来干嘛?道歉还是继续暴力报复我?” 我嘻嘻笑着从袋子里好不容易挑出一根模样正点的香蕉替他剥开送到嘴边:“肖大侠消消气,是我不对。其实回去之后我也想明白了,和你这样的大帅哥搭档,是我一直在占你的便宜呀。” 他没理我,起身把门关严。我有些怕,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他不会让我继续占他便宜吧? “何静姝你是聋子吗?这么大嗓门。”失聪的人总以为别人和自己一样听不到,于是努力地放开喉咙,岂不知自己的耳底安静如初世界已因你而喧嚣。难得肖玉衡懂这些,于是拐着弯骂我骂得很科学。 我悻悻然开始吃掉那根香蕉,肖玉衡走回来坐在我对面:“其实那天选你做舞伴是因为你很特别,我不喜欢不懂矜持投怀送抱的女生。” “简单说,你就是贱呗。来得容易的不珍惜非要死乞白赖自己去征服一个?”我是向来嘴下不留情,尤其那时和他认识几个月已算熟识,于是本性暴露的很彻底。不过这一次他没跟我摆臭脸,很认真地看着我温和地笑了下:“也可以这么理解。” 第59章 黑暗中漫舞(2) 3【不要把爱说成玩笑】 那之后恰恰课上我总觉得不大对劲,不是觉得肖玉衡放在我腰上的手让我浑身都痒,就是觉得他的眼神怪异复杂有隐情。以致我踩他脚的频率越来越高,有次下课我不小心瞄了一眼男生更衣间的帘子下面,有一只脚面布满乌青,小脚趾的指甲断掉的那块还未长齐,深紫色的死血凝在趾尖里。 那天是豆豆来接我下课,我们约好去吃江边烤鱼,他在网上下载打印了优惠券。 豆豆接过我装舞蹈鞋的背包另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说:“狼外婆今天你请客吧,我这个月超支了,老妈说不能再预支了。” “废话,你再预支就预支到2012年了。说,又给哪个小女生买礼物了?”我拽他耳朵享受地听着他的咝咝声。豆豆说:“你知道的,我一直在等你啊,等你哪天脑袋开了窍明白我的英俊潇洒我的好,又怎么会移情别恋呐。” 他把手换到了我的另一只肩膀上,于是我整个人被他拥在怀里,我没拒绝这份光明正大的暧昧,与他勾肩搭背地打情骂俏。这是我们都太习惯的对白,习惯到无法再去当真。 而他第一次这样说的时候是十二岁,他说:“何静姝,你觉不觉得我们很配?” “小屁孩,你有恋母情节啊!”我仰头望着天掩饰一脸酡红和内心的狂乱无序,我说:“别忘了,我见证了你从穿开裆裤每天尿床到会读abcd到会偷女生卫生巾的整个成长过程,你在我面前透明得毫无悬念可言,不神秘不浪漫不刺激,没有恋爱的感觉。” “哦,原来你是恋爱冒险派。”他拉长着脸起身,回自己猪窝一样的卧室。转天我们还是有说有笑互相挖苦,彷佛那场表白也不过是句没心没肺的玩笑,以致后来可以这样随随便便说起,不用脸红心跳不用顾忌谁会当真。 一声尖利的刹车震得耳膜发紧,肖玉衡斜搭着包跨着自行车停在我们身边,他说:“何静姝,我有话跟你说。” 豆豆把手从我肩上拿开,审视着肖玉衡。他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男生,肖玉衡是冰冷的俊美,像只高贵孤独的吸血鬼,豆豆是韩国式小眼帅哥,一个笑容就能抛出满脸桃花。他们有一刻对视,潜流暗涌。最后是豆豆拍了下我后背,大步走开,他说:“何静姝,我在江边鱼等你。” 肖玉衡看着他走远的身影问:“这小子你什么人?” 4【我以为的成全不过是自私的胆怯】 我去江边鱼的时候豆豆已经喝掉了两瓶啤酒,烤鱼点的是我最喜欢的豆豉味。他说:“那小子什么人?” “这都看不出来,他在追我哦。”我开动筷子,烤鱼的烟炝得我有点想流泪。 “真是有不嫌弃的啊,天天跟我混在一起还有人想挖墙脚。”他又灌一口啤酒,不吃鱼。 “我跟他说你是我弟弟啊。” 他紧张地探过身子:“你答应他了?” “为什么不答应,他帅得都流油了。”豆豆沉默下来,隔着氤氲的烟气看不清他瞬间冷却的脸。我却真的流下泪,并决定再也不吃烤鱼。 那之后我悄然退了恰恰舞的课程,去了人气低迷的太极拳班,慢慢悠悠的动作里可以神游天外。豆豆终于开始学习日语,整天叽里呱啦表情很认真。豆豆妈说,静姝还是你的话管用,我们家豆豆从小到大就听你的,你们俩真是比亲姐弟还亲。 我笑笑接过她送来的寿司,蘸着芥末吃得满脸飙泪。豆豆学日语,他老妈学做日本菜,这一家子真是齐头并进。 豆豆问我怎么不见你的流油帅哥,我便扯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将小时迫害他锻炼出的计谋演技纯熟运用。可他还是怀疑的,他说:“你不会为了让我死心,学人家租个男友吧?” 我打落他摆正我脸后仍停留在腮边不肯拿开的手:“我可不像你,飞来横财可以肆意挥霍,还租男友,我想租个烤箱去郊游都没钱咯。” 那时候肖玉衡又阴魂不散地从身后冒了出来,刹车的声音还是那样突兀刺耳。他说:“走吧,我们约好的去河边。”我看看他,会意了他的配合成全。想来他刚才是悄声骑在我们身后将我的满口胡言听得一字不落。 我跳上他的车后座对豆豆挥手,我说:“快回家吧,你的日语老师该等急了。”他点点头乖乖走开,背影里全是毫不掩饰的颓然。 “为什么退了课?”肖玉衡把车支在一边执着地看着我,河边的风惬意地扫着我们的脸,那是青春的脸,那是不经风霜的脸。我说我怕再这样下去你的脚会被我踩残。他歪着嘴角笑,半晌吐出苦苦酸酸的一句话:“干嘛那么傻,你明明喜欢那小子,编那么多谎言有什么意义?” 那天肖玉衡说对我说,做我女朋友吧,然后试图拉我的手。我淡淡地摇摇头说NO,我说豆豆是我男友,你看到的,我们感情那么好。 可转回身,我对坐在江边鱼等我的豆豆又说相反的一番话。我用同样的谎言拒绝两个不同的男生,只是今天被不死心的肖玉衡恰巧撞破,难得的是他竟陪我圆满演完这出戏。 肖玉衡说:“既然喜欢,又会有什么障碍。” 是啊,有什么障碍呢?我和他之间的障碍,只是我单方面的不喜欢或者不够喜欢。而我和豆豆之间横亘的是我太多的自以为。我以为爱情是彼此探索的过程,而非如我们熟稔到毫无悬念,知道他所有过往说话会心有灵犀到异口同声,了解他所有缺点知道他十几年来的脏乱不拘小节也知道适应了十几年我依旧容忍不下。我以为我这样与众不同的女生总要拥有别样的爱情,轰轰烈烈刻骨铭心而不是老套平凡的青梅竹马。我以为我对豆豆的感情和他对我相同,不过是长久的岁月累积出的依恋与习惯,可以叫亲情可以是友情但不够爱情的高度。 我就是这样自私并自以为是的把他推开,直到豆豆妈说他们可能要移民到日本我才忽而慌了神经。豆豆爸最近收到一份电报,是日本使馆的专用信封。这封电报将豆豆一家的过去未来统统改写。 豆豆太爷爷是位旅华日本商人,抗战胜利后误被当做战俘遣送回国。留下一个不经事的男孩便是豆豆爷爷。这么多年来,太爷爷家人都没放弃过寻找,只是线索渺茫。在中日关系日渐友好信息也更便捷通畅的大环境下,终于还是寻回了这一支血脉。但家族里只剩一个与豆豆爷爷同父异母的弟弟,如今已是花甲之年。老人家希望一家人能搬到日本与他团圆陪他安度余生并继承那份不菲家业。 被这样的小概率事件砸中是不是就像忽然跌进了一部狗血烂俗的电视剧?但看看豆豆那满是日韩风的小眼睛,我知道这是历史遗留的线索,怀疑不了拒绝不来。况且离开这个小城市离开这并不宽敞的筒子楼去过一种别样的人生,这该是多么幸运的一滩狗血啊! 所以,听豆豆妈说他倔强地不肯学日语不肯出国时我便打定主意,让他死心塌地离开。 肖玉衡说:“何静姝,你这不是成全,你只是怕。” 他说对了,我就是怕。我怕接受了他的爱耽误了他的人生,却不能满足彼此的期待。一拍两散之后便是再也不能坦然面对的尴尬。我终究对自己没有信心。 “那么,试试接受我,我对你有信心。”他盯着我,放下所有冷漠像一只要为心爱的人舍弃鲜血的吸血鬼,庄严到眼睫颤抖。 “No。” 我是宁缺毋滥的天蝎座。 5【幸运从来都是比较级】 这个盛夏将要过去,我的颓靡却没有跟随暑热一起退去。豆豆的邮件再也没有来,我消瘦得趴在桌上常常会被自己的颧骨铬醒。 讲台上温柔耐心的女老师一遍遍比划着手势,她的口型缓慢而夸张,黑板上的字像白色魔爪变换着姿势抓挠着我的视神经。我偏侧了脸看到最后排的肖玉衡,他认真地听着看着,眼神里的笃定坚持让我的心碎碎的疼。 他接替了豆豆成为我的小尾巴,但他悄无声息好似一道沉默的影子,陪我上他或许永远都用不着的手语课,以恰到好处的距离目送我回家,在酷日难当的午后遥遥望着我在网吧里给海的另一岸的豆豆写邮件,却在我险些发生意外时闪电般冲上来。 不是他不好,我只是明白,如果此刻不再说No,却恰恰是亵渎了他的好。 肖玉衡,我是无情决绝的天蝎座。请你放了自己放了我吧。 我起身拽开椅子离开教室,除了诧异目光世界一直很安静。 那天下午,我赴了个特殊的约会。地点在海滨公园,对象是未曾谋面的陌生人。 她摇着轮椅出现在我面前时面带甜美的微笑,她用并不很熟练的手语和我打招呼,然后拿出小本子写:哥哥让我来见你的。我顿了下联想到他们相似的面容大概明了了肖玉衡的良苦用心。 面前的女生清瘦而美丽,肌肤白得通透,眉眼精致搭配得又极其妥帖。她穿浅粉的上衣,露出尖尖的锁骨,宽松的裤管下脚踝上系着银质的小铃铛。看我愣神,她又在本子上飞快地写,秀气的字迹描画的却是辛酸往事。 她是两年前患的急性脊髓炎,忽然之间双腿便失去知觉,从此不得不与轮椅为伴。 “我是用两只胳膊一点一点爬到窗户边缘的,我想要跳下去,所有的痛也就一了百了,却看到哥哥站在楼下,他抬头看着我的窗户,对我挥手,他说小颖我给你买了礼物。他以前是那么爱笑的一个人,因为我整个人却像结了冰一样。可是那天他在楼下对着我笑,然后飞一般冲上来,把一个铃铛系在我脚腕上,他说,只要听得到铃铛响便可以感觉到双腿的存在。我抱着他大哭起来,他说小颖不怕小颖最坚强,哥哥还要和你一起跳舞。 然后他一个大男生跑去学恰恰。你知道哥哥的,他是那样要面子的人,恰恰那种柔软的舞蹈他怎么跳得来。可他似乎学得很好,一回来便拉着我的手在屋子里旋转,他说小颖的舞姿最美,像蝶一样翩跹鸟一样轻盈。 那时候我已经懂得坚强,我知道我所面对的只不过是一条沟渠,迈过去一样可以碧海蓝天。更多的人,甚至被海洋阻截了前路,或者连选择迈与不迈的机会都没有。 只是哥哥后来又渐渐少了笑,我问了好久他才说了你的事。我想告诉你,我以前拿过全国恰恰舞青少年组一等奖,这双腿对于一个舞者来说甚至重过生命。但我挺过来了,希望你也能。” 那个下午,我迎着咸咸海风和我不能听闻的海浪声站在她身后一字一字看完她的故事,用写字来交流终究是慢了些,抬头时夕阳已经摇摇欲坠。 我推着她往回走,脚步缓慢而淡定。幸运和不幸相同,从来没有最高级。而我完全没有资格颓靡。 公园旁边的亭子里肖玉衡起身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轮椅轻抚着她的头发,然后探寻的看向我,我给他一个微笑。这微笑里有已经风霜的后的成熟,和豁然开朗。 我说:你在啊。我知道他听得到。我知道我的声音可能很大,失聪的人总是以为别人同他一样听不到。他的一语轻易成谶。 他用娴熟标准的手语回答我:这里有两个女人需要我保护。 我失笑,他的手语课学得比我要好。 第60章 黑暗中漫舞(3) 6【我给的爱一直很安静】 距豆豆离开已经一年零三天,我等待他的邮件整整二十八天。 记得那是在他离开后的第五个月,我终于抵制不了内心强大的思念,一个人坐在江边鱼喝得烂醉如泥,曾经发誓再也不吃烤鱼却又一次被烟火炝了一脸泪,鱼刺卡在喉咙里,每一次吞咽都是痛,就像我们共有的回忆,每一次咀嚼都是折磨。 放手让他走的那一刻已经知错,对他的喜欢在将要失去时彰显得突然。原来我一直想要的浪漫蕴于每天相伴的平凡里,原来五个月的时间仍不足以习惯没有他的空寂。原来自觉不自觉已听从了心的指示,将凭空降临的轰轰烈烈拒之门外,那个完全符合我爱情幻想的肖玉衡。 我晃晃地走出饭店,想借着酒精给的胆量给豆豆打一个国际长途,想告诉他何静姝想通了何静姝开窍了,何静姝想等他有朝一日跨越海洋回来找她。可号码拨到一半时尖利刺耳的刹车声响了起来,我看到手机摔落在我的脸旁,屏幕裂开一道长长的缝将上面我和豆豆的大头贴歪歪斜斜分成两半。灯光迷乱闪烁,世界好安静。 醒来时手机被修好放在床边,豆豆的来电头像在屏幕上一闪一闪,我看着它在床沿震动游走最后摔落在地,又一次裂得五马分尸。我妈在一旁看着,忍不住流泪。她答应过我,不会告诉豆豆。 那次车祸后我的世界恒久宁静。脑部震荡导致鼓膜破裂,永久性失聪。 后来我开始给豆豆发邮件,调笑一如从前。我说手机摔坏了没钱再买不要给我打电话。他说你答应了我我就给你买最新款的iPhone。我对着屏幕开始无声流泪。 在我最想答应你的时候却有了更多的不能够,更多的为了你的理由。谁让我,是追求完美的天蝎座。而爱情本就是一场上天恩赐的难得际遇,不珍惜终会错过良机。 7【黑暗中,共谁漫舞】 那天天气很好,虽已有凉凉秋意,树叶还都是葱郁的绿。我接到肖玉颍的邀请帖,她说排练了场特殊的演出,想我去看。自然要去,这是在给生命捧场给意志喝彩。而我对她的谢意更无法言喻。第一次去肖玉衡家时他嘱咐我小声细语怕惊扰到的人就是她,想来这个哥哥已经周全细心到如此,怕自己和朋友的热闹让妹妹想得太多徒生伤悲。可为了劝我走出困顿,他居然舍得让她走到我面前,晾晒自己的不幸。 这对兄妹,我亏欠太多。 是一家普通到有点简陋的小剧场,观众不多,年纪与我相仿,想来都是朋友同学。前排的一对夫妻脸上有兄妹俩的影子,始终挂着笑,欣慰的幸福的笑。台上的幔布缓缓拉开灯光柔软如纱,肖玉衡推着轮椅上的玉颖走出来,他弯腰鞠躬,玉颖在轮椅上欠了欠上身。该是有音乐响起,他们踏着节奏起舞,是我所熟悉的恰恰。轮椅巨大的轮子旋转着,玉颖在他带动下扭动上身,满是亮片的舞衣闪啊闪。 终此一生,我再未看到过这样优雅和谐的舞步。如果这些苦难是生命中难免的一段黑暗旅程,那么用舞步跨过荆棘,是否会更加从容而无畏? 我看到周围的人都拍起掌,眼里盈盈闪着光,于是用力地拍手。肖玉衡在台上的灯光里打起手语,他在示意我上台。我摇摇头,却拗不过玉颖在一旁微笑着祈求,终于在一片无声的注目里走上去。 “我们来跳一曲吧。”他比划。 我把手伸向他。那一天我又一次在他脚面上留下斑斑驳驳的乌青。从前是故意而为或心不在焉,而这一次却是力不从心。我听不到那热烈的舞曲感受不到任何节奏,就那样胡乱地踏着,手忙脚乱。他却一直微笑,怎样踩他都不见波澜。我忽然怀念他酷酷倚在舞蹈教室一旁的身影,那时他只有单一的忧虑,此刻却多了一个我,一个让他疼痛到麻木,疼痛到只剩微笑的何静姝。 他忽然松开了手,我感觉到自己从他的掌控里飞离出去,陀螺一样在舞台上兀自旋转,灯光追着我,却把他独自留在黑暗里。一双手搭上我的腰,酷似Rain的面孔在上方俯视我。我瞪大眼睛挣扎,手掌已被牢牢抓紧。豆豆的手在我腰上打着四四拍的节奏给我乐感,他带我舞动带我旋转,每一个动作都是让我诧异的熟练到位。 8【相遇,在很久以前】 后来我知道,那天我跳舞时根本没有配上任何音乐,我和肖玉衡和豆豆便是在一片寂静的光束里舞着,所有人的感官与我相同。而豆豆的恰恰是在我进恰恰班时便开始自学。他说:“我若不学会的话你将来岂不是没有舞伴?还说你对我了如指掌,其实我是个内涵深刻的人,你不知道的事多着呢。” 那时候我们俩正对坐在江边鱼吃一份豆豉味的烤鲶鱼,他说起肖玉衡,感激地竖起大拇指。那天在网吧外面守着我的肖玉衡给豆豆打了电话,他说何静姝不是不爱,她只是受了伤自认失去资格表白。豆豆甚至没有花时间去说服父母,自己定了机票火速飞回来,于是我一直没能收到他的邮件。而机票钱是他独自偷偷积攒下来,从知道自己有一份日本血统那天开始他便做好某一天潜逃回国的打算。 我想起向下拉着眉毛嘴巴冲我扮象形文字的豆豆,他总是囧着脸说自己很穷,可其实,是在酝酿一份有备无患的计划。原来,我真的没有将他看到穷尽,他的故事仍有我未知的惊喜。 “既然那么早已经回来,为何才出现?”我问他。嗓门一定很大,邻桌的人看过来。豆豆坏笑着,挪坐到我的同一侧,比划着手势:“还不是去学这个。我的手语不能差过肖玉衡啊。” 肖玉衡,我记起那个忧郁俊美的男生,他那天将我送到了豆豆的手里便退回舞台的一角,黑暗里我瞥见他缓缓冲我打着手势:何静姝,祝你幸福。他脸上挂着笑,淡淡的苦淡淡轻松,俨然可以秒杀一切女生。 我想起一首歌,并在电台里为他点送。 那个时间我把收音机调到那个波段,我不知道主持人是否为我放了那首歌是否读了我写的话,我只是守着开着的收音机,轻声哼唱,那一首Eason的《黑暗中漫舞》。 为何未能学会习舞便已抱紧你 谁料到资质不配合你 左脚退后了便要别离 为何未能待我好到没法舍得你 顽固的车胎追了万里 先发现一早泄□□ 为何未能让我死去便要认识你 难道你很想天使问我 我的舞步跳得可美 后来的后来收到玉颖的邮件,我才知道肖玉衡认识我在很久之前。我在某一个无意的瞬间,给了他完美到念念不忘的侧脸。 那个下午我在超市门口等着去买KFC外带的豆豆,一辆轮椅顺着小斜坡滑下去直冲着对面车流纷乱的马路而去,车上的女孩背影消瘦却无动于衷的垂着双手,不惊惶不呼救。紧要关头我已无暇思索,冲过去用一只脚卡在轮子下做了减速器,将轮椅横在安全地带便看到一个男生急匆匆奔跑过来。那时候豆豆一手抱着全家桶一手指着正进站的406路,喊着:“狼外婆快过来!”我看一眼垂着头绞着双手的女孩子放下心来,撒开腿向豆豆欢跑过去。 回家后,发现脚面肿起好高一块。而这一份疼痛,上帝安排肖玉衡在恰恰的舞步里双倍地归还了我。 玉颖说:你知道吗?其实那天我是趁着哥哥去放购物车时故意滑下去的,那些日子我总是想着解脱,比如要从楼上纵身跃下。 我对着电脑屏幕微微笑,生命里总有些奇妙的缘分让彼此的故事交织将彼此的轨迹改变。 9【狼外婆的耳朵】 秋天快尽的时候,我终于下了决心,收拾行囊准备和豆豆去豆豆妈寻访到的日本名医那里碰一下运气。世上没有想当然的事,从前我以为已经看透的事其实藏着诸多玄妙,那么所谓永久失聪或许也不过是特定国度里的结论。 “如果治不好呢?”我问豆豆。 “我就是狼外婆的耳朵啊。”他拢过我的肩膀。北海道的街面干净平直,我想在来年春天听见樱花开放的声音。 第61章 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边(1) 1 其实遇见你的那个上午,我是从妈妈手里逃脱出来的。她要带我去医院,而我不喜欢那个地方,那里总让我觉得冷,墙壁与地面,衣服的颜色以及人们的眼神,都是一致的冷色调。我虽然来自北方,可以在雪地里奔跑一整天,却还是受不了那种冷。 我一路走得很快,闯进了车流里,被四面八方尖锐的鸣笛声吓得手足无措,那时你从马路边走了过来,用力拉着我的手腕,将我带了出去。 你是下楼买早餐的,一手拎着牛奶面包,一手拎着我。 你松开手后对我说:“你这样横冲直撞的,幸亏是长得漂亮,不然一定被那些司机骂死。”然后跟我挥挥手再见。我开始跟着你,隔着十几步的距离看你的背影,不那么高大,稍稍有些瘦。过了两个路口,你诧异地转过头,奇怪地看着我:“你和我顺路?” 我没有说话,只是执拗地继续走你走的路。 你停下来:“你迷路了?” 我迎视你,说得很坦然:“我现在不想回家,你能不能收留我一会儿。” 我那么坦然,因为觉得你不会拒绝。你的眼神明澈笑容单纯,像从来都不了解这世界的不怀好意。你从车流里把我拉出去时侧脸的刚毅线条印在我眸子里,像安全的安,也像安全的全。你一定不坏,我笃定。如果你对我使坏,我就死在你的家里,我这样想。 你思考了一小会儿,然后说:“电梯坏了,要爬十五楼,你没问题吧?” 我跟你一起爬了十五层楼,去了你租的那间小公寓。你一路矫健,时不时回头看看抿紧着嘴唇坚持的我,又折回来陪我重爬一段。你说即使电梯好的时候,只要不赶时间你仍是选择每天爬上爬下,你说:“一天在办公室里坐八个小时,人都坐坏了。” 原来你已经是个上班族,可你脸上干净得完全没有勾心斗角的疲惫和压力。 你打开门,对我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小小的一居室,是想象之中的整洁有序。墙壁刷成暖融融的绿色,白色的双人沙发上放着笔记本电脑,一层纱帘挡着高空外的世界。我看到你在身后,将乱丢的一双袜子迅速收好,不好意思的样子带着些大男孩的可爱。 你让我在沙发上休息,替我倒了一杯水,水是温的,你一把拉开窗帘,大片阳光扑进来,有细小的灰尘在空气里舞蹈。 你在我对面坐下,将牛奶倒进纸杯里,和面包一起向我推了推:“没吃早饭吧?” 我摇摇头:“我不饿。” 你笑笑的:“才念高中吧,怎么,学人家离家出走?” 我微仰头看你:“你打算报警,然后把我送回去吗?” 你歪着脸思考,然后说:“你有什么不开心,不介意的话,可以跟我说说。” 2 那天上午的天气真好,好到让我记不起我究竟有什么不开心。 我想跟你说不开心是我的常态,我是一个病人。却没有说。因为进到你被阳光宠爱的温暖小屋,我的病情缓解了许多。我开始和你细细碎碎说些话,边边角角地打探你的生活。 你叫晓东,刚大学毕业一年,是个外企小白领。公司就在你租的这间公寓附近,因为你上的是下午三点到凌晨十二点的晚班,所以情愿租金贵些也要住得离公司近些。你不是本地人,在这里所结交的朋友也大多是同事。你喜欢运动,因为怕颠倒的作息搞坏了身体,所以周末会去郊区爬山徒步。 我看到你放在角落的登山包和登山杖,今天周六,你本也有出行的打算,却被我搅乱了计划。 我告诉你叫我晓西就好。你了然地笑着,明白我这调侃的杜撰。 我问你,这样一个人漂泊在外,会不会寂寞,会不会不开心。下夜班时看着这城市的灯火会不会有种错觉,觉得那都是坟茔里的光,又冷又遥远。一个人爬十五楼,脚步激起的空荡荡回音会不会让你害怕。 你伸手想要点我脑门,却又临空收了回来,看着我摇头:“你那小脑袋瓜里装的都是什么奇奇怪怪的想法。” 我知道我很怪,在旁人眼里我一直是个怪物。 你回身去卧室抱了一大堆东西回来,书、电影碟片、还有杂七杂八的零食。 “天气不好不出去爬山的时候,我就这么打发时间。”你在那堆东西里翻出一本摄影图集,拍的是各种动物微笑的瞬间,你说:“这个适合你。你这个年纪总以为什么都是天大的事,其实过几年再回头看,就都是浮云了。” 我低头翻看那本图集,想告诉你,我的苦大仇深是生理反应的身不由己。 然后指着画面上的小海豹对你说:“我们看它的表情以为它在笑,那只是以人类的习惯视角去诠释,或许我们都误解了,它只是在悲伤地望着远处被猎杀的海豹妈妈。” 你皱了皱眉:“小小年纪,这么悲观。” 我合上图集,去喝那杯温水,你伸手拿过去:“都凉了,再给你兑点热水。”你起身往饮水机那里走,被连着路由器的网线绊了一下,棉拖鞋滑出一段距离,水洒了一地。 你自嘲地笑了一下:“四肢不平衡,也算是半个残障人士。”我这才看见你向后翘起的那只脚尖,靠着小脚趾的位置袜子是瘪下去的。 你蹦了一下穿好拖鞋去卫生间拿拖把,我悄悄跟在你身后,专注于你的表情。 你没有自卑和遗憾,好像怎样的不完美都能够欣然接受。 在我眼里,你也是怪物。 3 你说那是年幼时的一次意外。 父母工作太忙,你被交给奶奶照看,小孩子疯跑起来哪会听劝阻,你在前面跑奶奶在后面追,但奶奶腿脚不灵便了,眼睁睁看你被汽车从脚面上压了过去也还是未能跑到跟前将你抱走。 稚嫩的小脚丫,骨头是又嫩又脆的,三只脚趾粉碎性骨裂,只能截断。 你说,奶奶直到过世前还念叨着,说自己对不起晓东,没有照顾好他害他落下一辈子的伤。你说,让老人家那么自责真是子孙的不孝。 我抿抿唇,问你:“你真没有一点埋怨吗?” 你这次真的动手揉了我的头发,我竟没有像刺猬一样蜷起身来防御。 “你在怨他们?”你反问。 我不得不跟你说起我的小时候,你让人有倾诉的欲望,比最好的心理治疗师更循循善诱。 我和你是有代沟的吧,是人们口中常说的80后与90后的区别,可年幼时的境遇却是相似的,出生在父母打拼事业的阶段,在不能兼顾的情况下成了不那么重要的第二选项。 我没有兄弟姐妹,父母在外奔波,祖母外祖母都已过世,那时候家里不富裕,过了哺乳期妈妈就继续上班了,请不起保姆,我妈每天临走时将我放在洗衣机里,周围挂上一圈吃的,我就那么站半天哭半天,嗓子嚎哑了也就不出声了。等她中午匆匆赶回来收拾一下被我尿的一团糟的洗衣机,下午依旧如此继续。 会走动之后,因为怕我碰了煤气或是触了电,妈妈会把我锁在卧室里,我常常贴着墙壁从屋子这一端走到那一端,小手在墙上一路抹过去,留下一道慢慢长高的印记;再后来到了读幼稚园的年龄,因为户籍问题择校费了很大的周折,推迟了一年才入学,且去了一个离家较远的学校,常常我是在学校逗留最晚的人,因为妈妈要绕很远的路来接我。 那时候我已经不习惯与人交流,因为长期禁闭式的独处,我更愿意同那些静物讲话,有时也跟假想的另一个自己玩耍。我可以和一株小草说上半天秘密,也可以一人分饰两角地跟自己打牌,一会儿坐在这边一会儿换坐到另一边,并且信誓旦旦地告诉对手:我没有偷看你的牌哦。 但那所有交谈都是无声的,只在我一个人心底静静流动。你能看到的,只是我自顾自变化的表情,时而低落时而微笑。 他们都说,我是个怪人。 于是,我变得越来越怪。 我知道这状态很不好,像是病了,病得严重时会觉得一切都是如此糟糕,看到一只纸团也会莫名其妙的暴躁,想要毫无由头地哭泣,想要离开这世界,永远不再回来。 这病,是妈妈为我种下的。我当然怨她,她在最脆弱的幼苗期让我干枯在没有阳光的泥土里,那泥土禁锢在一只易拉罐做成的花盆里,让我长成这样畸形的茎秆。 我知道,我又开始落泪了。 我说着说着手就紧紧抓住了大腿上的衣服,哭得很用力。 你递给我纸巾,低声说:“晓西,也许你妈妈比你还疼。” 不知为何,你叫我晓西时声音柔和温暖得像是一杯热巧克力,有浓浓的香,也有满满的能量。我自然而然便想答应,好像,我的名字从来就叫晓西一样。 妈妈也会疼吗?我似乎从来没有力气去为她想一想。 第62章 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边(2) 4 为了让我不那么低落,你从电视柜下拿出个汉堡形状的CD包,里面全是游戏碟。 你打开Xbox,说:“今天不去郊外,你陪我在家运动吧。” 你让我挑游戏,我苦恼地翻着那厚厚一打光碟。我没玩过游戏机,我记不起最近一段时间里有过什么娱乐。怪人是和社会脱节的。 有什么东西从两张CD中间掉出来,飘落在我脚边,你和我的视线都停留在它上面,我看到你忽然暗下来的神情。像一片巨大的云遮过阳光,从天空到大地都有了阴影。 那是一张女孩子的照片,山茶花一样清新的脸庞,两边腮上有对称的浅浅酒窝,眼仁黑亮,睫毛自然地微微上翘。那种简简单单的美,最是赏心悦目。 我们同时俯身去捡,你拿到了照片,口里说:“找了很久,原来夹在这里了。”余光瞥见我因抻着身体而露出毛衣袖口的一截手臂,我意识到你的惊诧,立即坐直了,问你:“女朋友?” “……前女友。”你说。 “你被甩了?”我尖刻地盯住你。 你闭着眼深吸一口气而后短促地吐出来,睁眼时眼眶微微发红:“算是吧。” 你说因为你上夜班的关系,和她的生活恰恰错开。你周末和假期都尽全力地陪她,可还是不能弥补她想要的那些甜蜜。只是,她从来不说,直到爱上了其他人,才落着泪同你摊牌。沉默有时便是这样可耻,起初以为是隐忍的伟大,慢慢却蓄养了一身的毒,直到没有回还的余地,再用这毒去伤人无形。 “你就这样放她走?” 你笑笑:“感情不是理智能控制的,我也想不出什么挽留的理由。何况,她也很自责很痛苦……” “笨蛋!”我粗暴地打断你,“你就这么软弱好欺负。背叛的人就该下十八层地狱!”大约是不能接受这样温柔的你也被伤害,那些潜在的情绪瞬间被触发。我像被点燃的爆竹,腾地蹿起来,一把扫落茶几上的零食和光碟,那杯你重新兑好的水撒在脚面上。我的心里有一团猛烈的火,很想制造一些干脆刺激的声响,仿佛只有如此才能匹配得上那股狂躁不安到想要打她一顿的念头。 我冲到窗边,“哗”地扯下纱帘,顺手将那几盆绿萝扒拉到地上。 那噪音,有着治愈神经的美妙。 你被我吓到了,愣了几分钟,大步走过来从身后紧紧抱住了我。你只是为了束缚住我的癫狂吗?可这怀抱为何暖得让我落下泪来,你在我头顶说:“晓西,冷静一下。”你抓着我手腕的力度很轻,可我已被制伏。我恨不能萎缩下去,变成一颗尘埃附着在你的衣襟上,蹭着你的阳光和宽容,永远如此肆无忌惮。 你是不是,可以对任何一个陌生人好得如此没有底线。 “对不起,”我哽咽着,“我控制不了自己,我病了……” 你拉我坐回沙发上,弯着腰开始收拾一地狼藉。 “我为他自残过。”我忽然说。 你不知道,这些话即使在被催眠的情况下我依旧紧咬着牙关不肯说,仿佛真的还有另一个我,那个在孤独中一直陪伴我长大的自己,紧紧捂住了我的嘴巴。她告诉我,不能说,你想要嘲笑还是同情?都不想的话,就留给他们一个谜。直到你死,都无人猜透。 我把袖子向上捋了捋,露出一片长长短短的伤疤。有的褪成粉红,有的仍旧挂着痂,那触目惊心的细细线条,像许多张抿紧的嘴巴。 5 我的思维是一条没有岔路的单行道。闯进我的世界的人,我都带着同他一路走到底的决心。也因此,会有不顾一切的付出和不可理喻的决绝。 他走近我,起初只是因为我的古怪。 在落单的我眼里,他是高空里的不明飞行物,打着探照灯,一路低低伴着我飞。 他有些流里流气,插着口袋晃悠在我身边时还会吹几声口哨。有一次他握着一块很大的冰在手里,同我说:“你跟我说句话吧,你一直不说我就一直握着它。” 一节课后他的座位下落了一滩水,手却还垂在身侧,冰已经化成很小一块被他攥在掌心里,指节发白,手背却是末端血液凝固一般的青紫色。 “别傻了。”我轻轻说了一句,他便笑出来,抬手一丢将那块冰丢进了嘴里,咯吱吱嚼碎了吃掉:“你果真惜字如金,那我是捡到金子了。” 我们开始交往,有些莫名其妙,却也水到渠成。 他不在意我的少言寡语与神经质,只觉得这是一种个性,有个性的姑娘会让不明所以的人着迷。我将那些年里无处释放的热情都倾注到他身上,山洪暴发一样的泛滥。或者说,这是一次恶性的触底反弹。 晚自习的课间,我将他堵在楼道里,用身体把他压制在冰冷的墙壁上,狂烈地吻他,他有些无措似乎也还有些惊喜,由举手投降到默契配合。他总说,那个黑暗楼道里的我和明亮教室里安静坐着的我,仿佛根本不是一个人。 而后来,是我主动拉他进入了禁区,霸道的不容反抗。 那不是欲望,也不是好奇。只是一股巨大的不顾后果的反叛的力。 我想要反叛的,是自己。那个寡言孤独,仍旧活在易拉罐中的自己。 那件事之后,他开始刻意回避我,躲闪的眼神之中隐藏着熟悉的光。那目光和其他人投过来的越来越像,旁人都是这么看我,同情也敬而远之。终于,他也沦为了旁人。 “你也觉得我很怪是吧?” “我只是觉得你根本不喜欢我。”他插着口袋,声音低低的。 “借口!”我的样子一定很扭曲。 “你怎么想都好。”他保持插袋的手势,慢慢走掉。 就这样,像在一起时的莫名其妙一般,我们莫名其妙地分开。然后,我的身体有了异样的反应,像要排斥体内那个怪物一样的自己,我时不时会捂着胃部想要努力将她吐出身体。 可事实是,我的体内,滋生了另一个崭新的小怪物。 妈妈带我去医院做了手术。 我以为医生会将那个和我一摸一样的怪胎从身体里取出,可他偏偏又缝了一个更偏执恶劣的灵魂进去。带来疼痛,不安,以及无处宣泄的愤怒。 妈妈想尽办法问我:那个人究竟是谁? 我不开口,我再也不会说话了。我要惜字如生命。 而要说的话,都在手臂的伤口里。 我对你说了这许多,然后抬眼看你:“知道了吧,我是棵长畸形的植物,无可救药。” 你心疼的样子真好看,我贪心地盯住不放,你说:“你这样子是既不肯原谅别人,也不肯放过自己。害人害己的傻瓜。” 你笑了一下,很快便将我的话题揭过去,好像我的那些沉重都轻飘得不值得哀伤。 “和我一起做午饭吧。”你拍了拍肚子,拉开冰箱门,那个储备丰富的小世界里红红绿绿的像个花园,“晓西,你能吃辣吗?”不顾我的答案,你捡了几个尖头辣椒拿了冻肉,拽着我那只玲琅满目的手腕去厨房。 我真想做你这样的人。那么容易原谅,那么轻易便看开。 第63章 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边(3) 6 厨房里我是帮不上忙的,你却硬塞给我铲子,替我系上围裙,开了火倒上油,油花将滚时撒了一把干辣椒到锅里,我被那忽然窜起的声音吓得退了几步,你在一旁得逞地笑:“敢拿刀子的丫头也会怕这个?” 你将葱姜蒜和切得薄薄的肉片都丢进去,我远远拿着铲子翻动,你倒进各种调料,我被呛得捂着嘴巴咳嗽。厨房被我们折腾得烟气腾腾,一个小时后我在你身后看你一盘盘将菜端到桌子上。 红黄的西红柿炒蛋,有些过火的小炒肉,榨菜肉丝汤上飘着鲜绿的香菜,米饭亮晶晶好像珍珠。你的屋子是有魔力的,我从未发现食物也可以鲜艳美丽。在从前,每次吃下它们之前我会忧伤地在心中说抱歉,眼里看到的都是濒死颓败的脸。 你搓了搓手,替我盛了很大一碗米饭:“晓西今天亲自下厨,奖励你多吃点。” 你夹了块辣椒到我碗里,笑得有些狡猾。 我学着你的样子,大口大口吃那些辣椒,然后辣得流下泪来。那种辣像火,滚烫地灼过舌尖,和最敏锐的味蕾厮杀。痛,却痛得过瘾。 你也在对面辣得眯了眼,咂巴着嘴大口大口扒米饭。 你说:“痛吧?” 我点点头。 你说:“那种痛,其实是细胞被杀死的感觉。”原来就算再细小的死亡都是伴随着痛意的。 你又说:“可细胞死掉还会分裂再生,人的细胞每时每刻都在经历着从生长到死亡的过程,这形成了肌体的代谢,而将整个人体的细胞全部代谢再生一遍,大概需要七年的时间。” 你在为我科普吗?我奇怪地望着你。 “所以说,现在的你和七年之前的你是完全不同的两副肉体,而七年之后的你,也将不再是现在的你。”你神秘地冲我眨眼,“有些夫妻把这现象叫做七年之痒,可我觉得,这也是一种轮回。” “好奇怪的理论。”我低头去喝碗里的汤,听到你说,“多辣死一些细胞,就可以早日更新换代了。晓西你也可以早日重生,变成完全不一样的你。” 碗里又被你夹进一块辣椒。我默默吃了,辣得麻木的味觉里,仿佛已被你的歪理邪说所蛊惑,真的觉得有一层类似蝉蜕般的衰老细胞,正从外部开始松动。 7 你还是拉着我一起玩起了游戏。 我掌握不好体感的动作,被你摆弄着手臂指挥。你选的游戏叫《Cats in Boots》,主角是一只酷帅的剑客猫,在不同场景里拔剑击敌,也为心仪的波斯猫弹上一支欢快吉他曲。 起初我只是木讷地跟着它跑动,你抽了支筷子塞进我手里:“这是你的剑,快拔剑,打倒那醉汉。”大块头的醉汉从屏幕上将要扑出来,我本能地一甩筷子,他被剑光击退。你在一旁拍掌叫好。 渐渐我也越来越放得开,脱了厚重外套在你的小客厅里又蹦又跳手舞足蹈,难得的出了一身臭汗。 “啊唔!”被袭击时我跟你一起叫起来,跺着脚惋惜。 快速出剑狂舞时你也弓着身在一边专注地用力。 那一刻的我是从未出现过的陌生的我,或者说,这才是本该是我的那个真正的我。 我想起很小时的一次寒假里,妈妈像往常一样把我锁在家里做功课,我从窗户里看见外面下了雪。雪那么美,像垂在天地间的一层纱。我把手伸出窗户却触碰不到,只能讷讷地对雪花说:等等我,等等我再融化。 我踩着凳子打开窗户,从三楼的阳台一点点爬到了地面。 那一路的艰辛险阻已很模糊,我只记得落地时才恍然发现自己忘了穿鞋子。但有什么关系,我赤着脚,在雪地里飞奔,伸着手臂把小棉袄张开,假装那是自己的翅膀。风和雪花亲吻我红彤彤的脸颊,像留下了什么悄悄话。 我就那么疯跑了一下午,妈妈回来时狠狠揍了我。 她问我怎么下去的。我不说,她揍得更狠了。我越加咬紧牙关。 然后,我发了场很严重的高烧。 大约就是从那以后吧,我再没有跑跳得这样剧烈。这导致我体力很虚,不多久就累得坐在你的小沙发上软绵绵地喘气。后来我抱着手臂睡着过去。你应该是轻手轻脚过来替我盖过毯子吧,因为醒来时毯子被我踢在一边。 你睡在旁边的椅子里,脑袋歪向一边,后脑勺铬在硬邦邦的椅背上。这样恶劣的条件你也能睡着,你的心是敞亮且容易满足的。阳光透过没了纱帘的窗户照在你脸上,你像是跟阳光融为一体,悬起的微微浮尘,你不会说那是肮脏的尘埃,只当它们是舞伴。 我脱了鞋,轻轻走过去,小声说:“谢谢你,最可爱的陌生人,谢谢你收留我,谢谢你创造了一个叫晓西的女孩。” 我提着鞋子走出了你的小屋。也许你不会猜到,当时冲进车流里的我,是抱着想要终结生命的决心。你是我向这世界发出的最后一次求证,我很幸运,得到如此温暖的答案。 十五楼的高度,一层一层爬下去,到达地面时夕阳还未落尽。 8 妈妈见到我时疯一样冲过来,踉跄着中间险些摔倒,我紧走了几步伸手扶住她。 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她苍老憔悴得惊人。猛地抱住我,她整个人都在抖。 “妈。”我轻轻叫了一声。她抖得更加厉害。很久没这样叫过她,也很久没有开口对她说话,我现在才知道我对她的折磨比我想象的残酷。晓东你说得对,这些年,她一定比我还疼。 “你去哪儿了,妈妈吓死了!”她开始紧张地上下端详我,“妈妈以后不问了,什么都不问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以前是妈妈不好,以后……” “妈,预约的大夫现在下班了吗?” 那个穿白衣的医生跟妈妈的交谈隔着门隐隐传出来,他说:“抑郁症的具体表现是,显著而持久的抑郁悲观,大脑反应迟钝,或者记忆力、注意力减退,而儿童和少年表现为易激惹,不耐烦,常常为一件触动情绪的小事而暴躁发怒。有时伴有幻觉、妄想,或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他沉吟,“至于发病原因……这在医学上尚没有统一的定论。如果像你所说家里没有这方面的遗传病史,那她小时候有没有什么特殊的经历,包括最近,有没有受到严重的负面刺激……” 妈妈低声地啜泣着,跟他细细讲我的情况,她自责的语气让我坐在屋外静静伴她哭出来:“以前家里条件不好,公婆去世前治病欠下一大笔债,那时她还小,我工作赚钱压力很大……没有人照顾她,我又怕她一个人在家出各种危险……是我的错……”她已经说不出话。 大夫安慰她:“你女儿的情况很奇怪,上次来诊断属于重度抑郁,甚至和人交流都有障碍,我们很担心她会有自杀倾向,但这次复诊,发现情况没有我们预期那么严重。她在努力自我调节,配合药物和心理治疗,慢慢会好转。” “平时可以多参加运动,接触些积极乐观的人群,家属和亲友多加鼓励,这些,都可以起到正面作用。”医生补充道,“虽然治疗过程相对漫长,但要有信心。” 9 晓东,我没有再去找过你,因为我不想让这样悲伤的自己坐在你的阳光世界里。我希望哪一天再次出现在你面前的晓西,是可以笑出栀子花香气的健康的女孩子。 可是,我最近迷上了吃辣椒。 我想要细胞更新得更快一些,再快一些。 第64章 天佑爱人(1) 1 单刀赴会 我是揣着小匕首去的。公交慢慢悠悠绕过大半个城将我送达医院门口时,外面的天气依旧没有好一点。冷风拥携着雪花在空气里跳一支凌乱纷飞的舞,我紧了紧大衣领口,第无数次埋怨苍天待我太薄,薄得让我要在这样的天气里出门为一个高中生补课,以赚得可怜的生活费。我出门时没来得及吃午饭,寒冷里热量散失得飞快,肚子出卖我的尊严,乞讨得那样难听。 双手正不念同根生地用力按压着胃部时,一个女生走过来,短的波波头,清秀眉眼,裹着羽绒服依旧瘦的高挑身材,她脚步有些蹒跚笑容却甜美,打量着我试探地问:“喻唯凡姐姐吗?” 我点点头,她的笑容扩大,拍了下手说:“我一直在另一面等,等过几辆公交都不见人,还以为被放鸽子呢。” 我叹气,原来我们站在公交站牌的两侧。北京的公车那样多,站牌立得像一道道墙,以至于近在咫尺的人都会险些错过。哪像家乡,连站牌都没有,山坡上喊一声:袁—杰—,整个村子的人都听得到,而后他便会羚羊一样飞快蹦跳至我跟前,手里不忘采一束灿烂野花。 她看我叹气,赶紧说:“喻姐姐一定也等久了吧,去家里喝点热茶暖暖吧。”然后那样自然地挽上了我的手臂,朝医院后方的斜坡上走。那时候风雪仍在继续,可我却似乎已不觉寒冷,看来两个人的依偎真的可以取暖,即便是陌生的同性。 她说她叫灰灰,她说她老爸是这家医院的医生,她说她有个秘密要告诉我。 灰灰这样兀自叽叽喳喳透露着个人信息时我的手仍未放开兜子里紧攥的匕首,每换一个新学生我的戒备都会随陌生感而升级。尤其,接待我的将是一个中年男人。那些女大学生因家教而遭遇惨案的新闻总让我素来没有安全感的神经紧绷到快要断裂。而此刻的每一步,都似走在赴往地狱的路上。 灰灰家在那片医院家属楼的最里面,房子并不新,楼外面是一片旧旧的灰。在进到屋里的前一刻灰灰附在我耳边说:“我的脚,是装的。”然后轻快地走了一拍舞步,冲我狡黠眨眼。原来这便是她所说的秘密。 我自然不会说破,电话里她老爸说女儿因扭伤脚不能去学校,才请我来补她落下的课程。我不会傻到砸自己的饭碗。 门打开,一股暖流迎面而来,中年男人早已恭候的样子,他胖,脸上没有褶皱,肚子挺起像六七月的孕妇一般。这样胖的医生少见,我猜他是只坐着负责机器操作而已。他身后忽而奔出一个小孩子,扯着灰灰问:买了吗买了吗? 灰灰掏出一包彩虹糖给她,回头对我说:“我小妹。” 匕首终于松开来,手心的汗湿在屋内的温暖里迅速挥发。这一幅怡然居家图怎么也找不出恐怖的端倪,于是我的神经安稳下来。 真的给我倒了热热的一杯茶,捧在掌心里暖着不想喝,只环顾这温馨的屋子暗自羡慕灰灰的幸福。灰灰爸抱歉地说:“不好意思让你这样的天气里过来,不过平时太忙,好不容易有时间……” 我笑,摇头,大家都是在用时间的拥挤获取上帝给予的金钱赔偿,只不过赔偿的价码不同而已。 他又拿出一套卷子摆在我面前,脸色稍转严肃:“你知道灰灰学校的老师水平很高,我也不想她补得参差不齐。” “我懂。”我说着便拿起笔认真答卷子。 毕竟谁都不想浪费钱财,他支付我一小时百元的酬劳,我自然要够得上这样的资格。何况,看他的家境并不是特别富有,市侩一些计较一些才是不虚伪。 四页的卷子综合了各科题目,像极高考时的大综合,我半个小时答完。我没对他说过当年我是区里的高考状元。 他去批卷子时灰灰走过来,仍旧一瘸一拐的样子,她瘪瘪嘴:“不好意思,我老爸就这样,太认真了,你不要生气。” 我摇头,小声问她为何要假装。 她便一下子仰倒在沙发上,叹气:“只是想休息两天,透一口气。”说罢做夸张的深呼吸状。 不一会儿小丫头一路跑着过来,手里举着那张卷子,像在挥舞一面旗,口中喊着:“一百分一百分哎。” 我并没有露出得意的笑,心想若是阿杰在,或许答得比我还要快。 2 灰色天地 第二个星期去灰灰那里时,灰灰爸和小丫头都不在,屋子里安静下来,像鸟儿徙走后的林子。灰灰把我带来的习题资料通通放在茶几上,拉我手说:“去逛街。” 我反对。我是缺钱且因缺钱而奔波得很疲惫,难得不用费口舌讲解那些并无趣味的习题解法,去看看花花世界有何不好。况且,我有多久没去逛街? 可是,我还是坐在沙发里不动,职业操守多少也该有,我不是来骗钱的无良女子。 灰灰无奈,拿起习题兀自答起来,又很快交给我,调皮地笑笑说:“我都会的,早自学过了。” 我扫一眼答案,做得工整而逻辑分明,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原来我是多余的。 最终我还是被她拉去逛街,只是扫着橱窗后的昂贵衣饰,我们更多的只是聊天。确切说,这聊天更多的也只是她淡淡讲,我静静听。我们是天衣无缝的完美搭档。 原来灰灰念的是贵族学校,母亲去世后灰灰爸发誓要给女儿更好更完整的爱,衣食住行不遗余力地满足,花费不菲学费学习钢琴舞蹈课程很多年,挑选朋友玩伴他也要亲自出马把关,学校更是左右斟酌后选在离家很远却名师云集的慧源。 我有些感叹,问灰灰:“你的学业也一定是很棒的咯,何必请我来呢?” 灰灰只是浅笑,甜的酒窝在白净的脸上像一眼会涌出蜜糖的泉,忽然她指着一件亮红色大衣兴奋地喊:“她们穿的是这件!” 然后拉着我奔进那家装修堂皇的专卖店,在导购员极不重视的态度下灰灰仍旧保持勃勃兴致,穿着那件大衣在镜子里把自己360度全方位看个遍。衣服在她身上的确美不胜收,她穿那件衣服也是一番完全不同的气质,像谁家富贵的小姐。可最后还是脱下来在导购员那张写着“就知道不会买”的脸孔里两手空空地走出来,四位数的价格买一件衣服她也负担不起。 只是灰灰并未沮丧,乐颠颠偎在我身侧说:“我穿起来比她们几个好看得多,哈哈!” 我的心情被她感染,也不自觉露出温暖甜柔的笑。我们是同类,在自己那方天地里都显得寒酸,只是我们又大不同,我因这份格格不入而自卑,又因这份自卑而强装冷漠,她却依旧那样自得其乐,不埋怨不刻薄,给所有人微笑和心情好起来的理由。 我侧头问她:“为何不和老爸说,或许换间学校更合适?” 灰灰摇头:“入学时交了三万的‘赞助费’,我不想让老爸的苦心白费,更不想他觉得自己错了,这样会伤了他爱我的心。” 有一刻我觉得她并不是小我两岁的高二女生,这样成熟深刻的话即便我也不见得会说得真心。 逛了一下午,累时我们在商场的彩色软凳上背靠背小坐,她请我吃两块钱一小碗的麻辣煮,还将自己碗中一颗夹心的丸子夹到我碗里,说:“一定要尝尝这个,很好吃的。” 这女孩子对我的那份亲昵竟好似老友般自然。 走时,灰灰只买了一件抹胸,她的胸还没有发育太好,那样瘦的身子配那样小巧的曲线也算和谐。六块一件的白色抹胸里有两个厚厚的垫,灰灰几个甜甜的笑把价钱侃下了两块,嘻嘻哈哈地揣在口袋里满足地挽紧我的手,说:“想买很久了,没有人陪着就没有买成。” 我说:“带你小妹来好了,小丫头很活泼,会让人少些寂寞。” “小妹太小,怎能听我讲这些话,何况阿姨要带她去托儿所的。” 原来小妹是灰灰同父异母的妹妹,而她所说的阿姨便是后母。我静静地震惊着,我想灰灰的天地其实是灰色的,可她却能用乐观心境绘出一片五彩斑斓,她能对那些本以坚硬姿态呈现的爱用感激的表情柔软接纳。这样的善良懂事让人心疼,也让我自叹不如。 和灰灰在公交站分手,她对我摆手喊:“下个星期早些来哦,我做蛋挞给你吃。” 我大声回应:“一定!” 而后诧异,上一次这样大声喊是何时,好似那还是在家乡时的日子吧。 第65章 天佑爱人(2) 3 张扬的爱 只是,我失约。因为张扬住院了,他出了车祸,自己的摩托报废掉,一只腿也险些陪葬,如今正打着石膏悬在支架上行动不便,需要我照顾。 张扬是我男友,他骑一辆红色改装摩托车,招摇过市。他追我时的说辞是可以让我和他一样拉风,他又说,其实喜欢的是我的沉静低调。他自相矛盾我不怪,因爱本就是无厘头的事。可他不知我哪里有低调,我的一切不是最本真表现。若是买得起亮的靴子,烫得起笔直的发,我自然也会去做,问题是,囊肿羞涩手头拘谨。 我答应张扬,因为他可以提供我全部学费。只是我对张扬说:“以后不要骑摩托,很聒噪。” 他竟真的不再骑,每天踏单车送我到教室,而后返到他导师那里混时间。他是我同校的师兄,同岁,却已经念研一。他说小学初中跳级跳得太厉害,错过很多好时光,于是乖乖仔长到现在才想起叛逆,做许多看似张扬的事。 你看,这世界聪明优秀的人多如牛毛,像张扬像袁杰甚至像灰灰,都是那样不露声色的才气横溢,我又怎好因一个曾经辉煌却名不副实的状元头衔而骄傲。 张扬的事我没有责怪他,他背着我骑摩托,且喝了许多酒,在深夜飙车时翻进一道沟里,他不能告诉生意场上拼杀的老爸老妈,于是我是全职保姆。 张扬眼睛红红,看到我在吹凉一碗汤,挪了挪身子靠过来:“喻喻,你哭了吗?” 我抬头,冷静的表情一定伤到他,可他早该知道我是坚硬无情的铁石心肠,有一幅薄情人的冰肌寒骨和细长眉眼。我许久不流泪了,何况为自认为不爱的他。我说:“没有,你没有遵守约定,我至多只会为自己感到难过而已。” 张扬别过头,不肯喝我的汤,我轻轻放下碗勺起身要走。从来,我不会乞求别人什么,更会不乞求他接受我对他的好。张扬却拉我的手腕:“喻喻,别走。” 骨子里他就是乖乖仔,酷不下去。恳求的语气让我拔不动脚,坐回去听他讲故事,他说,有哥们要看他们飙车,远道而来且带了女朋友,不好博了面子,吃喝一番又做了特技表演才出的事。 “以后不要了,我会担心。”看着张扬那只套着白色石膏的沉重的腿,愧疚不安让我的语气显得真诚而忧伤。 张扬将我的手捏得紧紧,答应得无比诚惶诚恐,像犯了错的小孩。其实我心中自有把握,他哪里是为朋友而飙车,明明是为我赌气。他吃醋,甚至伤心了,才喝了酒违逆我的要求。因为他见到我和袁杰。 让张扬喝了汤,去护士那里嘱咐再三才回到寝室。那时已经黄昏,开门却看见灰灰。她坐在我床铺下的桌前翻一本张爱玲文集,安静如另一个我。 室友说:“小姑娘等了你一下午。” 灰灰见我回来笑着起身:“喻姐姐我来骚扰你了。”她穿了上次买的抹胸,白蕾丝的花边从绿色低领毛衣里露出来,都是清亮的颜色。 灰灰说她老爸出差,阿姨带着小丫头去“另一个”姥姥家,她就跑来找我,我惊讶她怎么知道我的寝室,她附过来小声说:“老爸在聘你之前查到你们辅导员电话,问过你的详细信息,对你早已知根知底。” 我愣了一刻,原来这种戒备是相互的,谁也不比谁更有安全感,更损失得起。可也忽而明白灰灰第一次见我就表现出的亲昵,她早知我的背景,是同病相怜的感觉缩短彼此的距离吧。 灰灰恳求和我挤一张床,我竟答应。两个细瘦的身体仰躺着,并不觉得挤,灰灰瞪着我粘在头顶的一株干枯野花说:“喻姐姐,我爱上一个人。” 4 不负君心 第二天我带灰灰去医院,她看我给张扬打饭,揉腿,絮絮说些话,只静静坐在一边,恬淡不语。走时,她挽过来说:“喻姐姐,你不爱他。” 我惊诧于她的眼明心亮,可却无法应对这样直接的断言,轻轻说:“爱与不爱,怎么说得清。” 谁知就在路上遇见袁杰,一切也就清楚了。袁杰拉我的手将我拽到一边说:“阿丫,离开那小子!”阿丫是我在村子里的小名,我妈这样叫,村头的奶奶这样叫,袁杰也这样叫,可出了村子谁也不能这样叫,这样会将我添上几倍的土气。 我甩了袁杰的手:“你不要叫我,我也不会离开他。” 他追过来从背后紧紧抱住我肩膀,有痛觉侵袭我的神经,可我仍一把挣开他的怀抱与他对峙。我嚷:“你走,不要再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欠你的已经双倍还清,你还要怎样?!” 他却那样平静:“你不要再骗自己了,我比你更了解你,你撵我走只是不想耽误我。可你也比我更了解我,你该知道我是不会走的。” 他说对了,我们倔强到一处,谁也不肯让步,双方用力拉扯,于是打成一个死结。他不会离开我身边,即便我对他如何冷漠绝情。 灰灰走过来小心地说:“你们慢慢聊,我去转一圈。”然后安静走开。 我说:“阿杰,你既然了解我,何苦让彼此痛苦。” 他的眼里涌上哀伤,那哀伤像家乡的林荫,沿着村头小路一直蜿蜒,树荫的尽头传来阿杰的声音:为你做的任何事都是幸福,怎么能说苦。 我咬紧唇,不敢回想,却还是扼不住镜头闪回。那年夏天高考将至时阿杰找我去山顶温书,那是我们的老地方,我们曾在四季变换的颜色和气味里并肩坐在小小山头俯看村庄。那天阿杰摩挲着我的头发说:“阿丫,不管发生什么事,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梦想。” 我点头,心里涨满希望,想象山外世界的广阔斑斓,好奇向往拥塞了大脑,以致一时没有去探究阿杰的话。直到高考发榜,我才知,他早已预谋牺牲。 阿杰的名字在我之下,差了五十多分。他一向懦弱的老爹第一次动了粗,用胳膊粗的捶衣棒砸他的背,他不喊不叫,跪在泥土地上含泪说:“我对不起你们,但请相信我一定会有出息。” 那一顿棍棒后阿杰病了两个月,而那两个月里我风光无限地参加区里的表彰会,接受区里颁发给状元的奖学金,在乡亲的称赞里搂紧我妈的肩,看她喜悦的泪在皱纹里纵横。只是,夜里我偷偷站在窗前拼命咬我的下唇,以忍住哭泣,我告诉自己喻维凡是那样坚强刚硬的人,怎能哭泣?!可咬出汪洋的腥甜味道也思索不出对策。 我去找过阿杰,想让他振作起来来年复读,却被他老爹挡在门外,一向待我友善的他盯着我冷冷说:“满意了吧,这下没人抢你的状元没人抢你的钱!” 他说得对,没人抢了。在大小竞赛和历次模拟中,阿杰一直遥遥领先于我,除了他,我遇不到对手。只是这座村庄里注定只能飞出一只凤,我们都贫穷,没有那笔状元奖学金便要父母拼掉老命砸锅卖铁或是出卖尊严等待那些或真心或别有用心的资助人。阿杰看透,他临阵退出把唯一的机会拱手让我,而他老爹和我一样根本不相信他发挥失常的借口,他说这不孝的儿子,没娶了媳妇儿就开始向外拐,我供他又有什么用?! 明明,这也是借口,他是供不起,我在小山头上看他坐在自家门前一袋袋地抽着旱烟,然后去把鸡鸡鸭鸭都数了一遍,然后接着坐下抽烟。那些烟圈混杂在村庄的炊烟里袅袅腾腾的,不知怎地就像□□一样就让我泪流满面。 还好,没有人看见。我依旧是那个铁石心肠的姑娘。 我走了,离开村子离开我妈离开那座踏满我和阿杰足迹的小山头。走前我在山头的老地方留下话:来年相会,不负君心。 我知道阿杰一定会看到,他也一定会懂我的心意。虽然辗转知道他被服从志愿里的二本大学录取,而他老爹虽然气愤仍奔走着为他筹钱。 可是,在我大学军训结束后的那个星期阿杰便神奇地出现在我面前,拉我的手,也把几张钱顺在我手心,他说:“阿丫,不要苦了自己,一切有我。” 再见他的喜悦被强大的愤怒掩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牺牲得这样彻底?! 他没有去他的学校报到,跟随我而来,在这座城市打工,连着三个月的月初将辛苦赚得的生活费塞进我书包。第四个月,我接受张扬,也接受张扬那张存有四年学费的□□。将□□交给阿杰时我说:“这是欠你的,一年时光我赔不了,只有双倍的金钱。请你离开这里,离开我身边,不要妨碍我和张扬的感情。” 他看着我,像受了莫大侮辱,半晌他只一字一顿地说:“来年相会,不负君心。” 我的心已在滴血,当誓言被对方用来责问,似乎都是感情走到尽头。可我仍旧不带一丝表情地决然离开,去邮局将钱寄到他村子的家中,然后去中介所报名做家教。状元奖学金只够做学费,我还要自己动手赚够生活费。 阿杰知道,我是那样自尊的人,自尊到可以用虚荣来形容。我惮于申请助学金我怕所有人看穿我的贫穷我厌恶那些夹杂同情的异样眼神。我不想与周围人相异。我宁可让自己马不停蹄地劳累也不要丢掉新环境中树立起的尊严。阿杰懂,所以他背弃所有人将那笔状元奖学金让与我,所以他不依不饶地坚持着不肯离开,跟在我身边用打工的钱支撑着我的虚荣,他说,阿丫你去买新衣服啊,你去和她们一起唱歌啊,你周末休息一下好不好…… 这不是我要的,我不要将这一切建立在他的牺牲之上。于是我拧着自己的手,告诉他:“我没有承诺过你什么,那一句写在石头上的话你偏要自作多情地以为说给你听。外面世界这么多彩,纵是你再努力,能够给我的依旧少得可怜,我现在有更好归宿你为何不肯放手?!”我说得那样波澜不惊,转身离开的步伐也不曾乱了节奏,瞧我果真冷血。这一次,阿杰没有追上来,我微微笑,眼泪摇摇欲坠。 伤害一个自己爱的人,最痛的永远是自己。 第66章 天佑爱人(3) 5 灰色爱 那天独自回去,才想起灰灰不知去了哪里,一会儿她却打寝室的电话,说已经回家,让我放心。我疲惫地坐下,头痛欲裂,却抽出一本外语书啃起来,我不能给自己停歇的空当去发现伤口的痛楚,我还有太多事要做。 辛苦让时光变得细致而漫长,一个月好似一年。阿杰不再出现,张扬的腿已行动自如,而这周末是给灰灰补的最后一次课。 “阿姨带小妹去游乐场,又是我们的天下。”灰灰手指流利地抹一趟钢琴的白键,声音流水一样洒了满屋,她说:“喻姐姐,我有些舍不得你。” 我自嘲:“我这样每周过来骗你老爸钱的人,有何舍不得。” 她蹦过来拍我的腿:“哪里是骗,今天给我上心理辅导课吧。” 我苦笑,自己尚且压抑到快要爆发,倒是每周过来看一次灰灰才能心情好转,又哪有资格去解她心里的结。 灰灰不管,她的心事也似乎只能说给我听。她说:“喻姐姐,其实我们家有些拮据的,小妹和我花销都大,可是我却在一个人面前强装富有,想尽一切办法给他想要的,甚至偷过老爸的钱,你说,我是不是很傻?” 或许只有不够爱的人,才能在爱情里保持冷静理智。“那么,他喜欢你吗?”我这样问时灰灰摇了摇头,可她始终微笑。我不懂,这样年龄的女孩子哪里来的这样心态,她可以为爱疯狂,但却这样淡定地看待结果,不会患得患失大喜大悲。而这淡定又不同于我刻意表现出的冷漠,我自叹不如时却看到灰灰眼角的泪,她说:“我只希望他快乐,可是做了许多后,发现已经无能为力了。” 我抱过她,像安慰自己的小妹,那份心疼纯粹真切。 那天黄昏,灰灰送我到医院的斜坡下,天还是阴沉,北风扬起沙土,被乱发遮挡的视线里我看到她冲我挥手说再见。 再见。也的确,我们很快又再见。 张扬又出事,他这次没有醉酒,却伤得更重,借朋友的摩托完好,自己的脖子却差点折断。我赶到医院时看到灰灰在跟医生说话,她背对着我哀求的声音甜美柔弱:“我会尽快筹钱来,拜托你们要好好治他。”可那个被奉为天使的白衣人不为所动,机械地给她重复的答案:“没交够押金不能住院!” 我轻轻退开,去住院部替张扬交了钱,那是灰灰爸发给我的工资。也幸亏这不是他所在的医院。 我没有去看张扬,一个人慢慢走回去,想要给他们相处的空间,也给自己时间理清整件事。天色低暗,沙尘暴又要来袭,为何每个人的爱情都如这天气,一片死灰? 6 爱情食物链 第二天灰灰打来电话,她说张扬已经没事,说知道是我交的住院费,她说:“喻姐姐,我知道你不爱他,可是他想见你,我希望你能来。” 灰灰的请求我总是拒绝不来。我去了,收拾了所有的钱,一共八百二十一块三毛,余下的,我会慢慢还给张扬。我的青春都是用来还债,阿杰之后是张扬,张扬之后或许我已老去。 灰灰在医院门口拦住我,她说:“喻姐姐,听我讲完再决定如何待他,好吗?” 我点头,静静听她揭示我究竟狠心到怎样地步。 原来张扬家中并不富有,他的父母不过是普通工人,那辆红色改装摩托也只是因为太喜欢才从朋友那里借来骑。他并没有刻意去扮贵公子,只是我看他大方给我存满学费的卡而误会,误会层层叠叠后他只能将计就计。可事实上那张卡里的钱是他四年大学兼职所攒下。 而那次车祸也并不是我想的那般因赌气吃醋飙车而致,他是不想我这样辛苦,才答应参加哥们的飙车会,因为胜者会有一笔不菲奖金,可比赛当日的中午却撞见我和阿杰拉扯的场面。我举着那张□□,阿杰不要。那张卡是张扬给的。 我记得下午坐在他单车后座去上课时,他问我:“你的同乡来看你吗,我看到你们肤色那么相近。” 我说“恩”,再无他话。张扬是给我坦诚的机会,我却漠视他的伤心,我坐在他背后看不到他表情,只是如果我当时看到他眼中有泪又会怎样?一切都不会有所改变。张扬依旧会带着沉重心情喝一下午的酒,依旧会不顾哥们阻拦跨上摩托,去为我争取那份奖金。 哦,原来是这样,我想起当时在医院他问我可曾落泪,这原是一份卑微的祈求,他想看到我哪怕一丁点的在乎,我却将爱全数收起,滴水不漏。 张扬这次飙车是为赔上次摔坏的摩托,心神不静,总是发挥不出水平,速度飞升起来人却游离在外,只是关键时刻有了经验,舍己保车。这样,康复后便不会再添新的债务。 “我偷了老爸的工资卡,他不要,说上次的住院费还没有还我不能再欠我,我拦不住他,只能亲眼看他从车上摔下来……他多傻,命没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了呀。”灰灰心疼的叹气,稍带稚气的脸上是远超年龄的忧愁。 我却忽而明白,轻轻问她:“接近我,是你故意的安排?” 灰灰抿嘴点头。高一那年张扬第一次为灰灰补习时她便喜欢上他,后来补习课程结束灰灰却背着老爸又请张扬每周在麦当劳为她补一次课,她几乎所有的零用钱都用来付他的工资,有时还要撒谎编一些名目向老爸额外要些钱。后来与张扬聊开,已渐渐成为朋友。 “虽然觉得自己变成坏孩子,却从来没有后悔。每周能见他一次我就很开心……喻姐姐,你不要怪我。” 我又怎有资格怪她,这个看似单纯却睿智通达的女孩子,她伟大过我们任何一个。我想起那件亮红色的大衣,她舍不得买,她只买6块钱一件的抹胸,她的钱都押在了张扬身上。上次的医药费也是四位数,而灰灰所说的为一个人偷老爸的钱该是为此。 原来是相同的戏在身边重复。灰灰是张扬的富贵小姐,张扬在大四帮她补习时相识,一个贵族学校的女生,手头阔绰是自然的,就如我想当然认为张扬富有一般,我们在误会里毫无愧疚地索取,像一条有去无回单向前进的食物链。看来即便聪明如她亦逃不过爱情的猎杀。 灰灰说:“我知道他现在不快乐,我只想找到原因,帮他做回当初开朗自信的张扬。可是看到你和阿杰,我知道我帮不了他了,你喜欢的是阿杰,你为他就如张扬为你。” 灰灰握住我的手哀求:“喻姐姐,感情不能勉强,可是请你不要伤他太深。” 我答应,可是,我又怎么帮她,伤得多深终要看爱得有多深。 张扬,你爱我有多深? 7 天佑爱人 我走进病房时,张扬正望向窗口,而那扇窗口正对着我和灰灰方才说话的长石凳。 张扬转过头,说:“对不起,那天病房里装作不认识灰灰,是我的主意。” 我知道他是怕灰灰说起他为她补课,从而露了他并不富有的底细。可我没想到的是他早已看透那时灰灰请他补课的蹊跷,却如我一样狠心地利用被爱的优势,他在大四那一年里心知肚明却佯装懵懂地接受灰灰给的钱财。他是在那天灰灰偷了她老爸的工资卡让他拿去赔朋友的摩托时,才惊觉这个女生并非阔绰,她只是挖空心思为自己。张扬戏谑地笑笑:“或许是报应,才让你这样对我。” “你该向灰灰说对不起。而我,该向你道歉。”我说的那样淡,胸口却闷得要炸掉,那些坐在他单车后座上的情景不断从眼前晃过,蒙上胶片电影的色彩,像用来结局的桥段。 “喻喻,你知道我不会怪你的。去找他吧,我已经让兄弟帮忙打听了,那小子好像经常在学校附近的美发沙龙里出现。”张扬故意说的轻松,我却终于忍不住,扑过去抱住他,任眼泪濡湿他的病服。我终于知道,他爱我有多深,可是我却不能爱他,这种不能自控的无奈和那些自私的曾经化作一双手,扯烂我沉静冷漠的外表,我开始不管不顾地哭,那样痛快淋漓。 原来喻维凡并非冷酷,她是一只自卑的蜗牛,在与母亲相依为命的那些年月里开始长出一层壳。一直以来,我用这层坚硬的壳掩藏自己脆弱的内里,做刚强上进不言败不流泪的孩子。我用这层厚实的壳做屏障,在没有阿杰的新环境里孤独往来,在这个艳丽新鲜的世界里心虚地高昂着头,企图用先下手为强的冷漠解除终究被排挤的尴尬。我也试图用这层冰凉的壳隔绝掉张扬那份温情的好,这样,让自己少些自责的辛苦,也让他冷了对我的心。 可是蜗牛的壳碎了,那层坚硬的厚实的冰凉的壳瓦解一地,像我落了张扬一身的眼泪。他不是我的王子,却是敲碎这桎梏的救赎者。 “你终于为我落泪了,可惜我们却要分手了。”张扬轻轻拍我的背,我的哭泣随着他的节奏渐缓。那是一个温暖的黄昏,他把放手和宽恕说得温柔如前。我终是没有将那些零碎的钱还给他,那是一份冰冷的亵渎,如今的我再也做不来。 我找到阿杰时,他正在为一个长发女生洗头,他穿着黑色的燕尾服,胸前戴一块金色的工作牌,微黑的侧脸有好看的轮廓,我听到有人喊他:“阿杰,我要剪一个新的发式,你过来学一下。”这便是他一直打工的地方,所幸这里的人待他很好,教给他许多东西。 阿杰看到坐在旋转椅子上的我,愣了下说:“灰灰说,你会来的,你果然来了。” 我诧异,这丫头真是无处不在。 我要剪成灰灰那样的波波头,且对那可爱的帅哥理发师说:“让他来吧,我不介意。” 于是,我的短发是阿杰的处女作,虽不完美,却有别样的精致。 “只要用心每条路都会走出精彩,读书并不是唯一出路,你不要自责也不要担心。你说得对,我若不努力纵使再爱你能够给予的仍然少之又少,所以请相信我,不会让你失望。”阿杰说,“那张卡我已经让灰灰转交给张扬,我不在的时候谢谢他照顾你。” 我自心底漫涌上来的情绪化作一朵大大的笑,甩着短发第一次感谢上苍,然后贪心地祈祷,上苍既然保佑了相爱的我们,也请眷顾那些曾心甘情愿孤独爱着的人吧。 8 最好的虚荣 两年后,阿杰有了自己的美发店,每日客流不断地爆满,他手艺精湛思想开阔,不仅自创出许多发型且价格公道。许多女生会盯住他仍旧微黑的脸有所暗示,他会忙不迭把我搬出来,说:“我的老板娘是你们校友,给你打八折咯。” 我偎在他怀里幸福的笑,这是世间最好的一份虚荣,也是只有阿杰才能满足我的虚荣。 后来的某一天清晨,一个男生牵着一个细瘦女生的手进门,女生说:“喻姐姐,我考进你们学校了。” 男生将手搭在她肩上,笑:“恩,灰灰从始至终都是我的学生,以前给她补课,现在我留校做讲师,她竟又自投罗网送过来……” 感谢上天,听见我的祈祷。 第67章 青果(1) 热闹狂欢中的寂静与放声大笑前的哭泣,这些,都是只能自知的冷暖,别人眼中,你是模糊是虚无,是一个匆匆到终成符号的其他。也只有自己,才能扛起自己,将这条艰难路坚定走下去。 1 末日狂欢      “李木子,你有洁癖,绝对的!”   在洗了今天的第四次澡之后林芝芝这样评价我。而后狐疑,“不然,你就是有狐臭。”她凑过来像一只敬业的警犬,在我的胳肢窝嗅了半天,林黛玉一样的眉毛轻轻蹙动,一抬头变成王熙凤狠狠盯着我:“李木子,你用了我的沐浴液!”   我嘿嘿笑着,去吹头发,顺便把她的噪音吹走。   我和林芝芝的寝室在最顶楼的最里端,1022室。此屋风水极差,阴面,只有日落西山时才能被阳光怜悯地舔上一舔;楼层高,电梯故障时绝对能爬断两条青春少女腿;最糟糕的是,窗户对面便是大四的男生楼。   大四的男生是怎样一种生物?   毕业季时校园路边摆成一溜的小地摊上,每个男生的摊位上都至少有一架望远镜,窗帘之类早已阻挡不了师兄们的猎艳之眼,红外透视设备便是科技带给他们的福音,大四的男生或许并非个个色狼,但在这个众淫淫的大环境下,能守住一颗清心不对对面的窈窕学妹举起罪恶望远镜的少数派,也只能是取向非常。   而临近尾声时的彻夜狂歌,砸酒瓶摔暖瓶,光着膀子站在阳台秀腹肌……如此种种恶劣风景,导致1022在大二时便只剩下我和林芝芝依旧顽强留守,另外两个妹子已经在校外另觅新居。据说阳台上种着青藤,每天到花园里溜溜狗,没事逃逃课窝在出租屋里做做面膜开着电脑看美剧,整个儿一半业余状态小富婆的生活。   林芝芝没有搬出去,是因为她喜欢着对面楼里的一个花心男。只有我,是真的穷。   我穷得买不起沐浴液。但我坚持在今天洗了四次澡,却仍旧觉得自己很脏,脏得毛孔里都发出一股腐臭味儿。   林芝芝正拿着望远镜站在窗口瞭望敌情。嘴里嚼着一块绿箭,吧唧吧唧时不时吹一个清脆响亮的泡泡。天色已经很晚,初夏的夜,是多情而风骚的,很适合站在楼下弹着吉他表白,也适合毫不留情泼下一盆洗脚水。在又一批师兄即将远行之际,这种场面出现的尤为频繁。   林芝芝的望远镜固定在特定的角度,大约一个世纪之后她放下累出肩周炎的双臂,向后甩了一圈,我以为她将要有什么行动,可她又一次举起了她的望远镜,重复上一个世纪的动作。敢情只是课间休息而已。   楼下竟果真有人上演真情告白,仰着脖子大喊某某某的名字,然后长臂一挥,身后那栋男生楼的灯都配合地熄灭,而后灯光次第亮起,呈一个略有瑕疵的心型。那个瑕疵的缺口在忽闪了几下之后终于不负众望地亮了起来。   众人欢呼,一群狼嚎:“答应他吧!”   那女生始终不曾露面,大约十分钟之后一机车男出现在楼下,将告白男一拳揍倒,告白男爬起来后逃之夭夭,机车男穷追而去。由于隔着十层楼的距离,根本听不清他们之间有何交谈,但大家一致分析,该表白男是光明正大挖墙脚的找抽型,挨打也挨得天经地义。   楼下一幕在两分钟之后已经消散,当事人杳无踪影,但这一插曲却瞬间点燃大四男生楼的亢奋激情。五楼里突兀地冒出个声音,撩开嗓门唱:“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再不看,就划不来。”   女生楼里亦有豪放女技压群芳:“女孩的心思男孩你别猜,我们才不像你们那样无赖。”   如此往复,接招拆招,两栋楼的不同窗口里次第传出歌声,一发不可收拾,渐成楼管不可镇压之势。失败的挖墙脚引发一场群嗨的情歌对唱,也不失为抛砖引玉。   就这样,A大生活区一时间热闹得不可开交,像一场不顾死活没有明天的末日狂欢。   而这盛大的狂欢之中1022始终是沉寂的,我坐在窗台上,双腿横放在冰凉的大理石台面上,林芝芝举着望远镜,双肘支在我大腿最肉感的地方。她忽然放下她的道具,看着我:“咦,李木子,刚才好像有人在楼下喊你的名字。”   一叶障目的姑娘,她眼里只有一个窗口,连楼下的好戏都错过。   她不知道,现在的她应该为拥有一个被两个男生激烈抢夺的室友,而与有荣焉。    2 优良工种   吴白说:“你认识他?”   我吸着果汁摇头。我之所以答应吴白跟他见面,完全因为他可以请我吃午餐,且我能毫无亏欠地大方点餐,因为和他约会是我的工作,一小时一百,包吃不包住。   在我最穷困潦倒的此时,扮演下富家子的小女友,替他抵挡下八方来犯的花痴妹,也不失为优良工种。但,但凡职业都会带来不一而同的职业病,比如现在我已在盯着表盘算时间,28分钟,吃完这一餐,一百块就到手了。   吴白仍在愤愤:“那小子真不上道,我吴白的女朋友也敢抢,存心拆我的台吧?”   我的牛排已热滋滋冒着油花上桌,我放弃刀叉,用筷子夹起来咬。吴白皱皱眉,把铁盘拉过去,低着头一手叉子压住,一手手起刀落,几下下来,满盘子大小适中的小肉块。这手法和我老妈炸臭豆腐一样纯熟。   我点点头,意思谢谢。   吴白把盘子推过来,终于露出点点笑意:“我找人查了,是咱们学校大四的,叫穆友铭。”   我忍不住笑出来,木有名?是无名氏的意思?然后忽然惊觉,吴白公子一向是心眼针鼻大小,或许他并不在乎我,但他百倍珍视自己的面子,这种公然挑衅对他来说无异示威挑战,不拉对手出来说个明白,他会连着几个月觉得天空灰暗万分不爽。   而对于那名素不相识的告白男,作为被仰慕者,我居然升起一股保护他的莫名责任感。   于是我说:“打都打了,还有什么好计较的,何况我花容月貌的,有人情不自禁也是情理之中。再说,如果他出两百一小时,这墙角也是可以挖走的,公平竞争,不分先来后到。”   我顿时觉悟到自己的无耻,像个人尽可夫的小□□,但生计所迫,学学狗血电视剧也不无不可。   吴白“切”地一声笑了出来,“坐地起价呢?我随便找个学姐学妹都能演得比你像,连个手都不让牵,哪像情侣。你的职业素养也就值80,那20是赏你的小费。”   他不仅是暴躁的冲动男,出口伤人也是强项。不过,李木子素来自我修复能力强大,吃完一整盘牛排,喝了几口小红酒之后,已无伤可疗。看看表,对他伸出手:“谢吴老板赏饭。”   “我打到你卡里的五千块已经用完了吗”斤斤计较的家伙问。   “50个小时早就超支了,你现在欠我一百五十块。”我拿出三个月来每次约会的详细记录,时间地点谈话内容,巨细无遗。他佩服地盯着我:“李木子,你是人才。”话锋一转,起身搭着我的肩膀往外走,“不过今天我们要一起逛校园,压马路。”   我启开他的手:“老土,你不如直接在校园里拉满条幅,上书李木子与吴白天造地设本是一对,外人插手死无全尸,来得更直接。”   他歪着脸,故作认真地想了下:“同样花费,不如多和花容月貌的姑娘散散步更划得来。”   就这样,我被迫跟着他,从A大的生活区逛到教学区,再从教学区走到实验区,最后他把我送到寝室楼下,极度认真地说:“李木子,即便有人出200,你要是敢答应,我就让那小子毕不了业。”   我笑:“您个就说甩了我不就结了,既不失面子又能换个新鲜。”   “你……你敢?!”吴白公子竟也一时失态,我不禁恍惚,他本是拉我做他自己的挡箭牌,现在却如此在意我的去留,实在不得不让我心生妄念——莫非,他已深陷狗血,假戏真做。   我暗自摇头,现在的李木子,和她谈感情,你会很伤钱。 第68章 青果(2) 3 自由骑士   第二天拎着鸡汤去医院的路上,便在广场上见到一群穿着乌鸦装拍毕业照的大四生。   学士服上带着金黄的边,显然是工科专业。广场上是A大著名的“翱翔”雕塑,大家围着雕塑恣意恶搞,其中一个蛮高大的男生总将手摆在右边脸颊上,握拳,V字,捂脸,扭捏得让人侧目。   我一笑,脚下失衡,狠狠摔了个肚皮贴地,保温桶应声而碎,鸡汤滋养了大地。鸡汤是在那两个“业余富婆”租屋的厨房里熬的,熬了小半天,可大地母亲不会因为喝了我的鸡汤便赏我一地黄金,我得不偿失,于是不争气地捶着地哭。   对面那群乌鸦却看着我怪异如蛙泳的姿势开怀大笑。   热闹狂欢中的寂静与放声大笑前的哭泣,这些,都是只能自知的冷暖,别人眼中,你是模糊是虚无,是一个匆匆到终成符号的其他。也只有自己,才能扛起自己,将这条艰难路坚定走下去。   我爬起来,却有一双大手在背后将我顺带着搀扶。看我已经起来,又将手举起来做投降状。转身看到那张脸,我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他的脸与传统意义的帅哥相比稍有些长,单眼皮厚嘴唇,有着些不可言说的性感与顽劣。他的右颊上有一大块淤紫,想必因此才不得不摆出各种怪姿势,以求不在毕业照中留下不堪的痕迹。   这张脸我认得,且寤寐思服了一年多。   我在校园论坛里和他辩论过许多问题,思想针锋相对。我悲观厌世,他却周伯通一样有着傻兮兮里透点哲理的看开,我强硬带刺,他却主张世间一切矛盾皆可化解,与人为善最是根本。   他的头像是他本人,id却是英文Freedom,我的id是李木子,但头像一直空白。   将近半年的隔空对话后,突然有一天他在论坛上说:“李木子,让朕收了你吧,从此你便统率后宫,朕让你锦衣玉食悲观不起来,有刺就去刺刺小妃子老嬷嬷。”   我笑笑的,注销了账号,从此遁形。   几次擦肩而过,我知道他是Freedom,却不知道本名,他会风流一如既往地对包括我的任何姿色尚可的女生眨眼放电,却不知我便是李木子。   大概,他也不会想到,那个id竟会是我的真名。   网络时代,却见面不相识,着实是浅缘一场。只是我心里揣着又痛又痒的明白,像个洞悉命运的神婆,哑然接受这段错失的情感。   “原来你就是李木子,”他依旧举着手,黑色学士服让他看上去像个正对我施法的巫师,他的脸上有若隐若现的失落,是因我与他想象中不同还是斯人名花已有主?他说:“你帮我跟吴白说清楚,我对你可没非分之想,你瞧我根本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不是?”   我看着他,不觉好笑,他就是那晚被揍的告白男穆友铭。“可以对一个未曾谋面的人深情告白也算够儿戏够厚颜无耻,那么,那一拳打得并不冤枉。”我说。   他表示完清白,终于放下手臂,苍白地解释:“我找人帮忙做毕设,那人耍我,说我随便找个人当众表白,一切准备工作由他来做,于是我就站在楼下随便喊了个名字。”他看着我笑:“没想到真有人叫这个名字啊,这名儿多俗啊,论坛里一抓一大把……”   “你到底是不是,一年前论坛上那个……”他问了一半,却忽而嬉皮笑脸地打住:“要不是那天吴白和你在学校里一圈又一圈溜达,我还真不知道,你就是李木子。得,他那一拳我也收了,这事儿就算了,两不相欠,男人见面难免激动,你帮我转达一下。”   他一挥手,已经溜远,身后一干乌鸦频频起哄。   他还是那么通达,知道问与不问结果都是相同。可当他站在楼下,想要随便喊一个名字来对她表白时,他喊了李木子。是烙印太深才脱口而出,还是他早已打算如此,以便走得不留遗憾? 4 腐臭的夜   医院里,老妈已经在办出院手续。见我来了,又开始一叠声抱怨:“一个烫伤,怎么花这么多钱啊?!”她指着药费单眯着有些老花的眼一个个念下来,那些药的名字拗口又生僻,她口里喃喃着置疑医院乱开药,护士死皱着眉头爱搭不理。   我装作看不见,刷卡,签字,扶着她向外走。   她要出院便只能出院,我拗不过她。   “木子啊?这么多医药费,家里的钱还够吗?”回去的路上她忽然想起来,紧紧抓着我肩膀问,我骑着小电瓶车载着她在熙攘的车流中穿行,避开有交警的路段,迅速钻入归家的胡同。一路躲闪灵巧却也神经紧张。她说不愿坐出租车,说车里憋闷会晕不如摩托敞亮又能看风景。我拗不过她。   我一直都拗不过她,拗不过她不再结婚,拗不过她让我上大学,拗不过她每天推着小摊子出去卖臭豆腐。在仅有两个人的家里,她是天,她霸道而固执,但我却是她这方天幕下的一颗小草,风霜雨露都是她给的。   在家门口,那个不合时宜的身影背着手璀然一笑:“阿姨好。”   她也笑:“是同学啊,进去坐?”   宫倩礼貌地摇摇头:“不了,我找木子回学校商量点事儿。”   “哦。”她也知道,这个穿着时尚的姑娘可能是有些嫌弃我们的小房子,于是对我说,“你和同学回去吧,妈没事儿,晚上等你回来吃饭。”   我点点头,将宫倩带到稍繁华的地方,指着一家咖啡店:“你要谈,也只能你请客了。”   她大方一笑,率先走了进去。   其实我和她,本是无话可谈,但因为吴白,我们还是有了不可避免的交集。吴白千方百计要挡在门外的痴心妹主要是她。这个从初中追他到大学的女生,亦是家世普通的孩子,却有着不可匹敌的小傲娇。总是举着头,一副高贵优雅的姿态。   我和她交手的第一回合,是老妈住院的那天晚上。   人还是老得拗,我始终倔不过她,她又偷偷推着推车去学校门口炸臭豆腐。这是她的手艺,她曾以此为豪,微臭大臭变态臭,油锅里滚着,远远地便能闻到那股臭到极致的香。   那晚她生意额外地好,附近几个卖麻辣烫和羊肉串的汉子都被她比下去,她忙得不亦乐乎。小摊子前围了一圈学生,浸在那股奇异的香臭里等着自己的美味出锅。   忽然之间,左右的小贩都散了去。猫一样敏锐的耳目,游击队一样灵活的应变,现在的小贩都被锻炼成了精。穿制服的一队人走过来时只剩下七手八脚收拾着东西的她,垂着头搓着围裙求情:“咱知道错了,统共也没摆几次,这就收了回家。”   “个个都这么说,城市都被你们弄得一团乱,路还走不走,卫生还讲不讲,税还交不交?”严厉的一连串责问,那人指着她的摊子说,“收了!”   她以为终于留了情,却看见几个人上来将她的摊子拉走。她自然不答应,这像收了屠夫用惯的刀,折了侠客心爱的剑,她怎么舍得,于是拗劲涌了上来,一番拉扯下,还在滚着的油便翻洒出来,燎在她半边身子上,露在外面的皮肤从胳膊到肩膀顿时红成了一片。   我路过时只看到一个叽叽喳喳混乱的圈,圈里传出耳熟的嚎哭,扒开人群便见她坐在地上用那只完好的胳膊捶着地哭。我们母女,似都在怨恨着这大地,同一方水土,却贫富相逾。人本生而不尽相同,但相同的付出与努力却收获迥异。低贱的更被践踏,高贵的愈加飞升。   或者在旁人眼中,此刻的她是失了理智无赖撒泼的悍妇,可在我的世界里她是我的荣耀。无论香或臭,无论讨好的笑还是此刻鼻水横流的痛哭!   我咬着牙抱起她,打车去医院,她搂紧我的脖子哀求:“木子啊,妈知道这回没听你话做错了,可那辆推车是你爸在世时,用二八的自行车亲手改出来的,你回家拿钱,帮妈买回来吧!”她搭在我后颈的手臂滚烫,我也只是应着,好,好,好。   把她在医院安顿好,我便去了那栋不大的小办公楼。只有二楼的窗口亮着灯,梳马尾的女生在灯下看书。我敲门,她回头看了一眼,说:“我爸带队出去办公了,我在这儿等他下班,你有事?”   “刚收缴回来的臭豆腐车,我想要回去。”我斩钉截铁直截了当,因为悲愤烧得旺盛。   她用下巴指了指墙壁:“刚才是有人送来一辆推车,库房钥匙在墙上。”   我诧异而感激,拿了钥匙狂奔而下,小摊子上那坛子腌豆腐的卤水却不见了。没想太多,我便推着那辆三轮车往回走,经过小办公楼时,她轻轻推开窗户,一坛水从头至脚浇在我的身上。臭到极致的香,香到极致的臭。那些气味分子拥簇着钻进我的毛孔,深入肌理,是清洗多少遍都驱除不掉的味道。   “你这样浑身臭气的人,怎么配和吴白在一起!”她笑了下,将那缩口的坛子扔下来。清脆的碎裂声炸响在脚边,我抹抹滞涩的眼睛,抬头,将库房的钥匙用力抛进窗口:“无论怎样,谢了。”   然后推着我爸的三轮车,和我妈腌制的一车臭豆腐,挺直着腰板大步而去。   我接下吴白的活儿便是为了不再让我妈出来摆摊子,但这份烘臭的耻辱也是相应而来的职业病之一。我不难过,至多,我可以以此为由向吴白多要些补偿。   但我毫不怀疑,今天的种种巧合都是宫倩的算计,让他爸去突袭学校门口的夜间路边摊,然后坐镇等着我,给我一记下马威。我不难过,我只是心疼我妈。心疼她熬了那么久的一坛卤汁,心疼她老得起了皱的胳膊被烫得红肿。   为此,我会更好地完成吴白的任务,替他将宫倩彻底拒之门外。   第一回合,平。 第69章 青果(3) 5 这样很好,很好   宫倩说:“听说有人向你表白得很张扬?”   我喝口咖啡吃口提拉米苏,自己付账可是舍不得吃这些的,我伸手叫服务员,说:“再来两个蛋挞,打包。”然后才对努力保持着微笑的宫倩说:“我还是觉得吴白好,那些好,某个追了他七八年的人自然应该知道。”她脸色难看。   还真把这小小情场当成了后宫,与我勾心斗角软硬兼施地耍计谋?我可是按小时收费的。   宫倩说:“你知道那个穆友铭吧,他的背景比吴白只好不差。贴补你念完大学是肯定没有问题的,长得又帅,也不像吴白脾气那么不好。”   我不答腔,看着窗外渐渐暗下来的天色内心怅惘,这些事不用她说,我自然了解。   我像个暗影数次经过Freedom的身畔,我看得到他的吃穿住行与我有何不同,他可以叫自己朕,但我只是民女,做不起他的皇后。我不像宫倩,虽不善良却足够勇敢,勇敢到可以用平凡生生打造出自己临空的高傲,锲而不舍地步步相随。   我的自尊是可以出卖的,比如卖给吴白,换一餐饭,换医院刷卡器上的一声“滴滴”。那些都是实际到不能再实际的无奈,不到这样的境地谁也不会了解,一张鸡蛋摊饼的钱也能难倒英雄汉。   但我仍有不切实际的虚伪,我可以独自腐臭,可以在吴白面前伸手索取报酬,却不能让自己在Freedom面前露出灰麻雀的羽毛,露出那卑微又不自重的灵魂。否则,我怕自己再没有论坛上那般与他争斗的底气和嬉笑怒骂的平等身份。   “宫倩,吴白我是暂时不会放手的,你说得对,有他在,贴补我念完四年大学是没有问题的。”我起身,拎起打包好的蛋挞,对她举了举说,“谢啦。”   第二天回学校上课时,吴白等在教室门口,手里捧着一束蓝色妖姬。他的硬汉形象因为这束花显得有些不伦不类。我跟他打招呼:“这么早来上课?”然后往教室里走,其实心里还是敲着鼓。   他一把将我拉回身边,我抬头,“怎么,要约会?上课时间约会算加班,三倍工资。”   他咳了声,说:“李木子,吴总给你转正,欢迎你做正式员工。”他把那束花递上来,我不接,只是笑笑地问:“花不要,能折现不?”   他不理我的贪财要求,在人来人往的教室门口拉着我的手臂执拗继续:“要不是横空杀出个穆友铭,我真不知道,自己已经中了你的毒。昨晚宫倩找过我,因为你说要赖在我身边不走,她气得发疯,跟我撕破脸皮,我才知道,你在她手下受过委屈。”   他心疼地看着我,试图将我拥进怀里,“李木子,你和宫倩说的话算数吧?你要是敢放手,我就……算了,你这么奇怪的姑娘,你想做的事就随着性子来好了。”   我任由他抱着,从他肩膀后看到爬上楼梯的穆友铭,他的脸色尴尬而仓皇,不知进退地又举起了双手,像一个惜命的世故浪子,他悄悄将一张卡片放在台阶上,然后下楼,在转角处抬头,已恢复嬉皮笑脸风流状,对我眨着眼睛伸手抛上一枚无声的飞吻。   拿着那张卡片回1022,我把它贴在镜子上,于是我一照,镜子里便出现一张夸张的Q版皇后的脸,川字眉嘟着嘴,一脸愤世嫉俗的苦瓜表情。   “朕会记得,大明湖畔的李木子。”   我笑出来,这样很好,很好。用以祭奠最初的爱情的,是我永不削减的爱。   站在窗口的林芝芝忽然放下她那副长在眼睛上的镜筒,说:“我的师兄昨天熬了一夜做了一张莫名其妙的卡片,今天下午他已经打包离开了,应该是去实习单位报道了吧。”   我迅速将镜面翻转,林芝芝伸伸懒腰:“旷日持久的暗恋结束了,这样很好很好啊!”   “傻丫头。”我抱着她。   我们在内心里追寻的爱情,都是那样完美如童话,不允许瑕疵,经不起拒绝。于是看见它的缺憾,便会止步不前。   这没有错,爱的千姿百态里,谁都没有错。 6 臭豆腐西施   吴白说:“李木子,你这叫违约,你得赔偿损失。”   我摸摸他的脸:“没事儿就叫盒臭豆腐,然后就能见到我了。”   我闪身,骑上电力不足的小电瓶车笃笃而去。那辆三轮车支在自家院子里,我妈依旧炸着她的臭豆腐,浇上卤汁撒上葱花和香菜,臭与香弥合的美味,就像这对与错贫与富交杂的世界。   我冒着被处分的危险,在学校每个寝室楼下的小黑板上贴着一溜外卖小广告。生意渐入佳境,我的小电瓶车是驰骋在校园里的一道并不优雅的风景,一路撒着微臭的气息。有人会在身后议论说:“那不是敢把吴白都甩了的木子李吗?现在可是咱们学校的臭豆腐西施呢。”   吴白公子,终究还是放下他珍贵的面子,我明明已放风出去说是他甩了我。抹好的台阶却不下,偏偏好心眼地为我正名。   堂堂富少爷每天两盒臭豆腐的外卖,一身迪奥香也被置换掉。   有时我也会想,假如有一天我也爱上了他,会不会比从前更无畏更自信?   可我来不及多想,电话频频地响,我记录着订单的数量和地址,冷静专业。在奔向自信的路上,我需要温饱的后盾,需要更强大的力量。   路边的梧桐树上又结满青果,一颗一颗,像未熟的荔枝。   我们说,时机未到的爱情是青涩的果,摘下来便耽误它更饱满的未来。可有些果子,看似青绿,实则已经成熟,即便秋霜落,也打不红它的脸。就像有些爱情,明明并非禁忌,更兼两情相悦,却终是难成眷属。   因为那执拗的田农总相信,即便成熟,青果,也终是酸的。    7 收获的季节 时光荏苒,如一头拉不回的长耳毛驴。当我也走到大四时,吴白他们搬到了对面的宿舍楼。透过1022的窗口,能看得到他对我举着一盒臭豆腐歪嘴致意。 宫倩已经办好了出国手续,成绩不错有全额奖学金可拿。临走前她找过吴白。据说吴白给了她一个拥抱,竟将她抱得热泪翻涌。当然,我的据说也都是从吴白那里听来,他说完这些皱皱眉头看我:“咦,你怎么一点吃醋的表情都没有?好歹配合一下,让我窝窝心。” 我拿好他买给我的安全帽笑笑离开,他不知道,宫倩走前也曾找过我。 这么多年以来,在爱情上的挫败从未让她的骄傲有所削减,反而,有些越挫越勇的姿态。她说除了爱情,她也还有理想。而理想才是最值得骄傲的存在。有些人活着,只是追寻一种活下去的方式,而有些人却有着明确而远大的目标。 宫倩说:“吴白也是我的人生目标之一,在爱情的选项里,他是我唯一正确的答案,虽然离开却也不代表我会放弃。我不在这几年里,你好好珍惜你们之间的平静。” 她第一次对我笑的真诚。我也是第一次,对她升起几分喜欢。真实而果敢地追求与付出,她有她的闪光品质,是一个让人怀念的对手。 然而她离开后的世界,并不那么如愿的平静。 那个夏天的傍晚,我的小电瓶车在校园里失了控。 一条行人颇多的林荫路上,我晃晃悠悠夺路而行,引来一众侧目。刹车老旧到失灵,变速器也不争气地罢了工。我像坐在一匹患了失心疯的野马背上,完全失去高智商生物的优越性,只能束手无策地任它驰骋。 忽然一道影子蹿出来,我只顾尖叫“让开让开”,却发现那人超人一样飞速蹦到了我的后座,双手绕过我的肩背握住了车把,几番操控不见成效,我无奈地冲他喊:“都罢工了,不用试了。”他却忽然抱住我,说,“别怕,有我垫着。” 电光石火的刹那,我与车已经分离开,它载着十几盒臭豆腐冲进情侣幽会圣地的校区人工湖,而我像粽子一样被包裹着滚了出去,粽子皮结实地撞在树干上,一时半会儿不省人事。 我坐在吴白身边,忽然忍不住笑中带泪,他还是那样急躁的暴脾气。听人说我的车出状况便风风火火赶来,不顾后果自以为是地英雄救美,他对我的在乎,似在与日俱增。平静之中,以为爱情只是心跳与思念,风浪起时才看到,爱情是忽略理智的奋不顾身。 他揉揉肿起的后脑勺坐起来,定定看我,尔后一把将我拥进怀里。 我笑:“枉你自诩聪明,不知道电瓶车早晚会没电的吗,我再绕几圈它就自动熄火了,何况,我还戴着安全帽。”他一语不发,那怀抱却紧得让我心悸。 是不是,即便是青果,也早晚要瓜熟蒂落。 第70章 破茧却成风(1) 在那样的年纪里,我们把所有期望都寄托在未来。而此时不过是为了那必然来到的飞翔所承受的痛,这一层坚固而丑陋的茧,这一段暗无天日的自缚,似乎终将在某一个清晨结束,用破碎的声音,用展翅的姿态。 只是,我们忽略,不是每一枚茧都能够化作蝶。有的茧永恒沉默,有的茧轻轻碎裂,可飞出的却只是一缕清风。 1 【最好的朋友,是唯一的你】 田歌投入得有些忘乎所以,摇头晃脑,脚上点着拍子,耳机里的声音大得讲台上的班主任都听得到。我狠狠戳她的腿,她便“啊”地一声叫出来。戴着高分贝耳机的人说话声音有多大可想而知,何况还是在被惊了一跳的状况下。 于是整个教室的目光都聚拢过来,田歌只是无所谓的摊摊手耸耸肩。班主任对她是极无奈的,因为最灵验的招数——叫家长,对田歌来说完全无效,他父母自她进了初中就放下话来,读完这三年就去打工。他们认为九年义务教育已经仁至义尽地完成了,书这东西,多读无益。 田歌也很配合,她说:晓灵啊,要不是因为还可以和你坐同桌,我连这三年都不想读呢! 我猜田歌的这种想法并非一开始便有,小学时她还经常得到老师表扬,小红花在板报上攀升得比我还快。我去她家,常能看到她趴在电视机前用功,跳跃的画面下她的小脸儿一会儿黄一会儿绿,屋子里满是乒乒锵锵的麻将声以及男男女女的兴高采烈和骂骂咧咧,喧嚣不堪,烟雾缭绕。 田歌发现我便会赶紧将我拉出去,说:我们出去玩,我家地方太小。 其实她家不算小,只是留给她的空间少到可怜。几间屋子都支了麻将桌,田歌连作业都只能趴在电视柜前写,有时节目精彩,还会有人让她躲开些,不要挡了视线。 不过田歌似乎并不介意这些,她总是拍着鼓鼓的口袋说:晓灵,请你吃棒冰哦! 那些赢了钱的人总会把零头赏给她,有时几毛有时几块,如果多到十块以上,父母便会在人走后没收下来。 田歌那时似乎是班上最有钱的小孩子,许多小丫头屁颠颠地围着她转,她却只独独牵着我的手,说,晓灵,我只跟你做朋友,但是你也不许拉别人的手。 小孩子的田歌就有这种单纯的独占欲望,大了些她仍是抱着我的胳膊说:友情是一对一的,最好的朋友永远不可能超过一个,而我最好的朋友就是你。 这么多年过去,我和田歌的路虽然越走越不同,但友谊却坚固一如既往。尽管平日里与我讨论各种习题的人不是她,周末和我一起参加补习班的人不是她,期末与我一道上台领奖状的人从不是她。但上学放学一起牵手来去的人一定是她,每每座位调动我恳求班主任留在我身边的人一定是她,知道我心里几乎所有秘密的人也只有她。 我最好的朋友是田歌,虽然我从未这样直白地说起,可是一丝一毫的举动里谁都看得明白。 2 【梦想是会飞的蝶,你却负重追随】 田歌在初一下学期突然崇拜起张靓颖,那个因超女比赛而迅速蹿红的幸运女生。她攒了几个月的赏钱买了个MP3,然后耳机子就粘在耳朵上一般,上课下课分秒不离。回家的路上田歌便时常向我展示她的海豚音,然后一脸自豪地问我:怎样,像吧?我却打击她:你再尖叫几声,警察都要来了。 事实上,田歌唱得很不错,不知是遗传了她高嗓门老妈的基因,还是在嘈杂环境里长大而后天练就的极具穿透力的声线,总之,她的歌声值得喝彩。田歌也忽然变得勤奋,为了唱张靓颖的歌,她甚至开始对英语感冒,歌词一行行工整地抄在作业本上,不认识的单词翻着字典挨个查,认真标上音标和词义,吭哧半天然后扭着眉毛问我:这怎么拼啊,奇形怪状的字母!我笑,点她脑门:读书不刻苦,只认得拼音字母! 田歌对自己唱歌天赋的信心大增是在初二的时候。她用MP3录了首《Don\'t Cry For Me Argentina》放在网上,一天下来评论便翻了几页,挖苦的话她自动忽略,赞扬的她就喜滋滋看了一遍又一遍。 田歌说:晓灵,我看到光明了! 我又点她脑门:你什么时候失明的? 初三的时候田歌父母因为聚众赌博被举报,家里的麻将声止了,不过她老妈的骂声却越来越高亢。因为被罚了款,又没有新的经济来源,家里变得拮据,她要田歌早些出去打工赚钱。 我总是愤愤地质疑,田歌究竟是否是这对父母亲生。田歌却一脸宽容地笑:他们其实还是很爱我的,他们只是心痛。 他们心痛的并非田歌,而是田歌的弟弟。那个男孩在五岁时走失,从此杳无音讯,田歌的父母也是从那时起一蹶不振,而后沉迷在麻将的铿锵声里。他们将所有伤痛转化成对田歌的不满,似乎连那份血肉相连的亲情都淡下去。田歌说:总有一天他们会醒过来,珍惜我的。 只是田歌说这话之后不到一个月,就被他那暴躁的老爸打得起不来床。我去看她,她就捂着屁股一拐一拐地出来给我开门,疼得呲牙咧嘴,却滔滔不绝讲她的壮举。 7月份的某天,田歌忽然从我身边的座位上消失,走之前神秘地告诉我:我要去看我的未来。田歌去了北京,因为2007年的7月份北京北展剧场有一场张靓颖的演唱会。她从家里偷了一千块然后不顾后果地只身北上。 而所谓后果便是她因此而错过了中考。她父母的愤怒也多半出于此,她老妈的骂声几乎整条巷子都听得到:供你念了三年都是白费,连个毕业证都拿不到,还学会偷家里的钱,你个白眼狼不如死了的好,为什么走丢的那个不是你…… 我在这样的声嘶力竭里流了满脸的泪,每一句责骂都似一把利箭穿过逼仄的小巷,穿透我那扇临街的小窗,而后直直戳进我的心里。父母和子女之间怎会有这样深的仇怨,为何不知珍惜眼前人,难道非要等到这一个女儿也失去方能清醒?! 可是田歌对那些打骂只字不提,她只说这一行如何值得,她拉着我的手看向我看不到的某个虚空画面,眼中光芒闪动,她说:晓灵,有一天我也会站在那样的舞台上,星光熠熠,万众瞩目。 田歌的表情神往而自信,我忽然欣慰,有梦想的人总会快乐。即便那梦想看上去飘渺得遥不可及,就像当初那小女孩努力追逐的蓝色蝴蝶一样,她奔跑跳跃,她小心翼翼,而那蝶仍是挥着蓝色的翅兜兜转转,始终难以触碰得到。只是一回头却发现方才还牵在手里的弟弟已没了踪影。 3 【如果守护天使,可以永远同路】 中考结束后的那个暑假比以往要长了很多,燥热里有许多人在忐忑地等待,而那份忐忑大多是因了父母厚重的期盼。我却丝毫不为即将揭晓的成绩担忧,市重点该是稳稳拿下的。但我却比任何人都要紧张不安,因为接下来的日子是没有田歌的日子。 也许年少的日子里,普通友谊不过代表互相陪伴,互相倾诉,也伴随不可或缺的小小攀比嫉妒。而我和田歌之间却远不止此,有挺身而出肝胆相照的侠气,也有秘而不宣的隐忍包容。只是如今想来,挺身而出的隐忍包容的始终是田歌,而我不过是一直躲在她身后接受保护的小雏鸡,不曾为她勇敢过一次。 那是小学四年级的事。作为学委的我帮老师批改卷子,放学便被几个男生堵在角落里,他们曾找我求情,说这次不及格会被请家长希望我笔下留情,误判一次。我的铁面无私遭致他们小心眼的报复,只是缩在角落里的我那么害怕,浑身抖着忽然后悔没有帮他们一把。反正老师那么信任我,从不会核查卷子。 我咬着牙看一个男生慢慢靠过来,与我同样稚嫩的脸上有掩藏不住的紧张和矛盾,额角上渗出细密的汗,捏着半根烟头的手在颤。他身后的几个家伙起劲地催促,他仍在犹豫,是否要将那支燃着的烟戳向我的手臂。也就在那刻,田歌出现,覆着青苔的砖块毫不犹豫地砸下去。所有人都呆住,那男生摸了下后脑勺,我便瞥见他指缝里黏稠暗淡的液体,忽然就头晕目眩起来。 迷糊的意识里,一切景象都颠簸起伏着,身下的小人儿大口呼吸,脚步沉重却奇迹般甩掉身后叫嚣的声音。那是我永生难忘的画面,瘦弱的田歌背着我大步奔跑在黄昏里,书包挂在胸前不断扑打着她的红领巾,各种文具在铅笔盒里撞击出清脆的响声,像不搭调的背景音。 田歌就这样拼尽全力带我逃离,而我只能伏在她背上,四肢瘫软无力,内心安全无比。 那件事的直接后果是田歌被摘了红领巾,又被学校记过处分。而她老爸向那男生家陪了不少的笑脸和医药费,还当着对方家长的面给了田歌一巴掌。而间接后果便是,父母认为她不成器,决定只让她读完初中。 田歌从未跟人说起,她是为了救我,她在我面前也从不邀功,我谢她她便拢过我的肩说,最好的朋友就该如此,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我要向校方澄清我们是正当防卫,田歌便用力把我按在椅子上,用很江湖的逻辑告诉我,如果我们说清真相,学校处罚了他们,他们以后更不会放过我们。 于是我那么心安理得的沉默,那么眼睁睁看她父母对她的表情越来越冷越来越失望。 一直以来,田歌不遗余力保护着我,为了不让我跑2000米而和体育老师争吵;值日时会帮我打扫,却总说看我慢慢腾腾她等得不耐烦;她书包夹层里总是藏着一把银鞘的小匕首,在冬天天黑得早时一手挽着我的胳膊,一手探在书包里;周末她不去上的补习班,也要在暗下来的黄昏里去接我下课…… 我并非时时处于危险,她只是被那次发生的事件吓坏了。而田歌也并非有多大力气或者身手了得,只是她为了我可以奋不顾身。 可是,我们不会永远同行,而此刻已然歧路。我循着许多普通人的足迹按部就班前进,田歌却踏入一条更为艰辛的旅途,那是我永无勇气做出的尝试,我只能遥望并且祝福。只是面对即将到来的孤独无依我忽然间觉得恐慌,那只总被田歌牵着的手忽然不知何去何从,插袋,垂落,或是捏紧衣角,都别扭至极。 我像从此失去神灵庇佑的虔诚信徒,精神垮塌。 第71章 破茧却成风(2) 4 【我以最大勇气奔赴而来,带着你应得的喝彩】 田歌拉我去“黑匣子”听她唱歌时,我正在母亲的监督下预习高中课程。母亲瞟了她一眼,说你们都还没成年呢,那种地方不去为好。田歌大咧咧地笑,说:阿姨放心,只是唱歌而已,况且我会保护好晓灵的。 那天我和母亲有了这么久以来的第一次争吵。最后我被锁在自己的卧室里,门关上的刹那我看到母亲身后的田歌,一脸无措的落寞。我不曾跟她说起过母亲对她的反感,她几次要找班主任要求给我换同桌,说田歌会带坏我,是我抱着她的腿哭了一次又一次并保证一定考上市重点才让她无奈地退回来。 而田歌所说的“黑匣子”母亲是绝对不会让我去的,她说那是“不干净”的地方,田歌在这句话里忽然就扭起了眉毛,脸也红了一片。我也便是在那刻与母亲争吵起来,带着她从未见过的乖戾语气。我不允许任何人侮辱田歌,即便那人是我的母亲。 我不知那天田歌是怎么离开我家的,也不知母亲后来又跟她说了些什么,但我知道田歌受了伤,伤了自尊也伤了心。 我赶到“黑匣子”时,田歌已经站在台上,和身后个性扎眼的乐队比起来,她还那么青涩朴素,只穿了淡色T恤和短裙,长发束成马尾,仍唱那首她练了许多遍的英文歌。酒吧里人不多,三三两两在昏暗的光线里举杯私语,并没有几人在意她的紧张,或者说并没有人关注她的歌声。 于是我的掌声显得有些突兀。我用力拍手,拍着拍着血就顺着胳膊流下来。 田歌来到我身边时长长出了口气,今天是她第一次试唱,老板决定让她留下。田歌开心得不停蹦跶,她说很多明星都是酒吧歌手慢慢熬出头的,比如她钟爱的张靓颖。田歌说,这里就是她的起点。看着田歌美丽的侧脸挂满神采,我笃信总有一天她会成为一只耀眼的蝶,扑闪着彩色的翅,在她梦想的舞台上翩跹。那时候,所有的伤痛都会过去,所有的怀抱都会为她敞开,包括我的母亲以及她的父母。 我拍着她的肩膀说:就知道你能行的。她却一把拽过我流血的手,表情紧张而严厉:晓灵你怎么又犯傻! 我是从卧室的窗户逃出来的,二楼的高度对于这样胆小懦弱的我来说已是胆颤心惊。尽管小心翼翼,还是在爬到一楼阳台的时候划伤了手掌,心嘭嘭地跳着,那种鼓胀的压力似乎可以击碎前胸后背。一楼的李奶奶听到响声,替我轻轻推开窗户,她说:晓灵啊,不能再这么任性,你妈妈会担心的。 我点头,却冲出她的家门,义无反顾往“黑匣子”奔跑,我知道,从今往后我与田歌见面的机会少之又少。我不能错过今晚,她第一次登台的今晚,她被伤了心的今晚。 我还没来得及将那些美好的憧憬描述给田歌,便被匆匆赶来挂一脸担忧的母亲拉走,她狠狠拽着我的手,大步走出“黑匣子”,不看田歌一眼。我踉跄着脚步艰难回首,看到田歌笑着冲我伸出一只手指在眼前轻轻晃动。 那是我们的暗号,她在说:我是她唯一的好朋友。 5 【我将所有痛苦眼泪归咎于所追逐的美好,狠心将它一脚踏碎】 高中生活并不新奇,似乎只是初中的延伸和加强。而我却突然对课本失去了兴趣,那些字母数字的花样组合通通变得索然无味。 从前我的身边坐着田歌,我知道我的努力都是为了她。我胆小而微弱,什么都不能为她做。我也曾试图改变些什么,于是在某个寂静的午后干涩着嗓子拨了那通举报电话。我幻想着田歌父母的醒悟,却只看到更加糟糕的现实,他们把更多的怨气转嫁到田歌身上。于是我只能死命读书,用仅有的好成绩来换取和她同桌的自由。 而此时我像松了发条的闹钟,失去了动力源泉。同桌的女生整日闷着脑袋啃一本又一本厚厚的习题,只在测验卷子发下来时才偷偷瞥过来,然后不服气或者得意地哼出一声。 重点高中的生活如此有重点,那重点便是好成绩以及更好的成绩。我忽然觉得厌恶。我会在每一个猝不及防的情境里强烈地思念田歌,怀念有她在时的鲜活日子。可是,这么久,田歌都没有来看过我。 于是我预谋着变坏。 而所谓的变坏也不过是逃了某个周五漫长的三节晚自习,一个人坐四十分钟的公交去了“黑匣子”。因为还穿着校服,我被挡在门外,我小声说出田歌的名字,那人才答应帮我喊一下。田歌是小跑着出来的,若不是她远远地就喊我的名字,我真的认不出她,她带着绿色的假发,脸上有厚不见底的浓妆,眼皮上也涂了绿色的亮片,闪闪的,像蝴蝶身上的鳞片。 田歌把我拉到角落里,告诉我以后不要来这里找她,她说,她很快也会离开“黑匣子”,因为在这里她不能自由地唱她想唱的歌。我分明看到她眼里暗淡的疲惫与忧郁,却没有勇气问她究竟出了什么事,只是把买给她的张靓颖专辑交到她手里,然后乖乖上了她帮我拦下的出租车。 回到教室我便趴倒在桌子上不停地哭,我恨自己,田歌的现状都由我的懦弱而起。而懦弱不过是自私的伪装。 其实田歌的弟弟当年是在我手里走失。那天田歌依旧揣着零零整整的打赏钱去买棒冰给我,我牵着那小小男孩在巷口等她。一只蓝色的蝴蝶就那么轻易地吸引了我,我追着它,像追逐着一个美好的梦,只是那梦挥着蓝色的翅膀轻盈远去,我才惊觉,我弄丢了手中的小人儿。 我紧着脚步跟在田歌后面四处寻找,哭得快要抽搐。田歌抿着嘴不说话,可是拉着我的手没有松开。在她父母面前田歌把角色调换了,那个去买棒冰的人是我,而追着蝴蝶弄丢弟弟的人却变作了她。 我被母亲抱回家时,看到她父亲抡起了长长的扫把,我只是在母亲怀里不停地抖,哭喊着对不起对不起,却始始终终不曾说出真相。我因为先天性心脏病,而一直被小心保护着,我似乎习惯在所有人的荫蔽偏袒下懦弱地沉默,却没有想到这样的沉默会带来这样久这样深的伤害。 那天晚上十岁的我偷偷从窗户里爬了出去,手脚被刮破却毫无知觉,张皇着在路灯昏暗的巷子里不甘心地找了一圈又一圈。我没有找到他,那个胖乎乎白嫩嫩的小小男孩儿,只看到白天那只蓝色的蝴蝶,栖落在台阶上,合着翅膀,安静无所防备。于是我抬起脚,怀着幼稚的恨意,用力踩下去…… 那个美好的梦碎了。 第72章 破茧却成风(3) 6 【友情爱情没有孰轻孰重,牵起的手一左一右】 田歌终于来学校看我。只是她身边多了一个人。 那个叫宁少阳的男生便是当初拿着烟头要灼伤我的人,他后脑的头发下还藏有一块浅浅的疤痕。田歌拉着宁少阳的手站在我面前,我有些无所适从,心底里有股莫名的酸意汹涌澎湃。田歌说过,她只和我做朋友,而我也如当初承诺那般从未拉过别人的手,可那时年幼的我们不会想到总有一天我们身边会各自出现一个男孩子,成为特殊意义的朋友,更不会想到那一天会来的这样早。 宁少阳有些腼腆,他低着头向我道歉,原来那么久以前的事他依然记得。我笑笑说:从没有记恨过你。那时候他边犹豫着靠近我,边小声对我说:你快跑呀!他有心救我,只是我无力独自逃离。 田歌说他们在“黑匣子”遇见的,是一个俗气老套的重逢。有客人点了首艳俗的歌她就那么倔倔地拒唱,然后起了争执,那人摔了酒杯动作越来越无理,宁少阳手里的空酒瓶就在那人的后脑上脆生生地碎裂。恰如田歌当初对他一般。 “这小子终于将功赎罪了!”田歌看着他甜蜜地笑。 我忽然就那么释然了,不发酸了,不抵触了,只有双手还在背后孤单地互相安抚。宁少阳瘦弱胆小如我,但他能够为田歌挺身而出,这一点,我无法企及。这么久以来田歌总是扮演着侠女守护我,她是该尽情享受别人的疼爱与呵护了。 田歌最后抱了我,她说,她那天答应过我妈不再来打扰我,可是今天却不得以食言,因为宁少阳为她惹下了麻烦,他们就要离开这个小城。 “你要去哪儿?”我紧张急促地问,田歌却只拍拍我的背说:去能够实现梦想的地方,去可以自由唱歌的地方。 田歌和宁少阳牵着手消失在那个深秋的黄昏里,她蓦然回首,举起一只手指在眼前晃了又晃,夕阳凝定,他们身后那株黄叶还未落尽的老梧桐是苍凉的背景。 我很想哭,却强装微笑,时常被她挽着的半边手臂随她而去,是生生撕裂的疼痛。 7 【如果好时光,可以永恒】 日子变得冗长乏味,只是一次次测验和测验间隙的补给灌输。偶尔收到田歌寄来的信,没有太多话,只说又听了什么歌,或是又学会什么唱歌技巧。我周末回家总会见到田歌父母,他们似乎苍老许多,在巷口支了摊子卖煎饼果子。她母亲竟会拉住我问:田歌有什么消息么,她总是寄钱回家却不留一句话。 每每这时我总想轻轻说一句:阿姨,当年那个错是我犯下的……所有话却噎在喉间,懦弱一如从前。 2009年的春天,距离田歌离开已经半年。校园里迎春花黄灿灿一片,我却低头快步行走在孤寂里,对美好春光毫无眷恋。当我撞进一个瘦弱的怀里时,我的心又嘭嘭地鼓胀,我知道这不是我想要的再见。 宁少阳立在我面前,一个人,带着深陷的眼和更加瘦削的脸。他说,是我不好,害了田歌。 原来当初他们离开并不单单因为宁少阳为救田歌而打伤了人,更多的真相是我这样的好孩子所无法想象。 “黑匣子”酒吧在每天12点前只有歌声和酒水,但过了午夜12点便是另一番天地,舞池里那些人仿佛自地底下陡然间钻出,带着腐朽的气味,在糜烂的音乐里疯狂扭动。一颗颗药丸在人群里传递,然后是更加的疯狂。而宁少阳便是一个贩卖药丸的人。 就如当初被逼着对付我一样,他只是一个末端的执行者,因为软弱而被人逼迫利用。可是在见到田歌之后,一切开始变得不同。 他看到那个带着绿色假发的女孩在台上幽幽歌唱,捕捉到她眼神里的不快乐和不甘心。她执着而大胆地抗拒着有悖自己原则的要求,面无惧色。他记得那时候她老爸用力甩她一耳光时,她眼中便闪烁着这样的情绪,半边脸肿起来仍倔强地抿紧嘴不肯道歉。这才发现那隐隐的情愫或许那时便已暗生。 宁少阳救了田歌那天便决定带她离开,他摊开手掌,说,这些钱可以让你去学唱歌。 他们去了北京,带着宁少阳最后一次帮老大卖药丸却没有上缴的钱。田歌真的进了一家私营的音乐学校,每天夹着课本充实地来来去去,口里哼着调子,脚上踏着舞步。宁少阳则在校门口卖着打口CD,等她放学。 我想那一定是田歌最美好快乐的时光,而那段时光是宁少阳给的。我仍处于被保护的状态,田歌不想我知道这样的真相而被连累,于是连分享都隐秘而简短,那些信总是没有落款,不留地址。 如果真能一直这样下去也是好的,即便我不能亲见她的所有欢笑,至少知道她在这世界的某一个角落自在而幸福地生活,有人相伴,所有忙碌与梦想有关。只是,一切的发生似乎早已注定,早在那只蓝色的蝴蝶出现时。 某次田歌挽着宁少阳的手逛街时被割了皮包,转过身便看到那男孩来不及逃离的慌张身影,猛地拉过来,却有些恍惚,一种血脉相连的似曾相识。那男孩被田歌拽着手就急急地叫喊起来,清澈的眼睛里是陌生的敌意。已经七年了,当年只有五岁的他不会想到面前的人就是失散的姐姐,更不会知道因为他的走失她有多久不曾领略父母的疼爱。 男孩的喊叫引来几个在周围接应的同伙,他们忽地围过来,在宁少阳反应过来之前拉着男孩穿梭进人群,消失不见,而田歌却捂着腹部颓然倒地。宁少阳慌乱地拨打着120,田歌却从包底摸出一把银鞘的小匕首,交给他,她说:你要帮我追回弟弟,否则我死也不理你…… …… …… 我没有听到故事的结局,已经在不曾停歇的绞痛里昏死过去。我看到宁少阳愈加惨白的脸,他不知道我的病。当然他更不会知道我一直偷偷喜欢他,自他额角冒着汗让我赶紧逃离那刻开始。 我曾为这份喜欢深深内疚,仿佛违背了田歌向来信奉的“一对一”的友谊,于是沉默,避让,隐藏。如今我却如此庆幸,庆幸我将这份心思藏掖得仔细,田歌才好无所顾及牵起他的手。不然,她那段唯一的好时光又有谁来给呢? 8 【Don\'t Cry For Me】 我的心脏做了手术,手术很成功,可以放声地笑,可以大步奔跑,我相信是田歌化作的天使在保佑着我。母亲搂着我,喜极而泣,她说:晓灵,以前是妈妈不好……我用力摇头,她没有错,面对这样脆弱多病的我,她的母爱从来都细密而小心,她要比其他母亲多了许多的担忧和劳累。只是我的眼泪却汹涌而来。 我去少管所看望宁少阳,他精神好了很多,说在里面已经慢慢捡起荒废的课程,他说将来想要成为作曲家,要把青春里的故事写进跳跃的音符里。我猜,在他心中哼唱那些旋律的一定是田歌的声音,那样美好的女孩子本身就是一首歌。 那天宁少阳把我送进医院之后就去自首,他因为贩卖过□□而被教养,而幕后的大哥和整个团伙也因为他的揭发被一网打尽。原来他们不止涉毒,更是在当地诱拐儿童,送到其他城市当街乞讨或者训练做扒手,这一次行动解救出的儿童就有几十个。其中有一个眼神清澈的12岁男孩被警察送回了巷子。 田歌的父母抱着男孩嚎啕大哭,喊出的名字却是——田歌。这种迟来的珍视总是周而复始,上演在不同人身上。 回到学校已是夏天,桌子上放着一封挂号信,一个月前到的。里面一层层小心包裹着一张CD,封面用黑色粗水笔写着“《Don\'t Cry For Me Argentina》,演唱:田歌”。 我终于微笑,那样熟悉的歌声飘起来,像一只蓝色的蝶在我周遭萦绕飞舞。 第73章 下一站童话(1) 他不能给她凡俗的细碎呵护,她不能陪他去遥远的海阔天空。不适合,是这世界上最不可修复的bug。 1 清宁是从美容院冲出来的。 炎炎夏日,她的小细胳膊上却站着一片精神奕奕的鸡皮疙瘩。 还是等秋天再说吧,天气凉爽些,伤口也容易恢复。清宁在心里为自己又一次的临阵逃脱找借口。其实这借口用到她自己都有些絮烦了,冬天太冷容易冻伤,春天万物滋生细菌太多,夏天溽热,即便到了最适宜的秋天,也总能一天天地再拖到冬天。 不过是个小手术,爱美总要付出代价嘛,又不是削骨磨腮,许清宁你怕什么! ——每次下决心时都是这句话逼她上前线,可见到走廊里几个眼睛肿得惨不忍睹的姑娘,以及眼周那些瘆人的瘀血,她的眼皮就直跳。下一刻,拎着包包撒腿逃窜。 看来这辈子,她都别想做一个双眼皮的漂亮姑娘了。 其实魏诚不止一次对她说过,他没觉得单眼皮有什么不好。遍地都是大眼睛的世界里,清爽的小眼睛也很特别很个性。何况,他真不是个十分在意长相的人。甚至,还有些脸盲。都见过清宁寝室的人三次了,他居然还会把两个除了头发长度外完全不具相似度的姑娘搞混。他是脸盲,也是太淡漠了,对什么都不大上心。 魏诚和清宁不在同一座城市读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末魏诚坐五个小时动车过来陪她,周日晚上再坐十几个小时普快赶回去,从大一到大二的这个夏天,火车票已经存了厚厚一打。贡献给铁道部的钱凑起来,也够买一只漂亮的大钻戒。 清宁最初也没想过,魏诚肯为她如此奔波。当初可是她追的他,几乎用尽了矜持,导致后来竟也习惯了没脸没皮的生活。 2 那是高三的下半年,最紧张的一段日子,教室后墙黑板上的倒计时逼得人人自危。清宁却心不在焉,时常拄着下巴看魏诚的背影,一看就是一整堂课。那次魏诚转过身来找清宁的同桌讨论数学模拟卷最后一道大题,猝不及防撞上她痴呆的目光,不免愣了一下。 清宁咬咬唇,而后眯着眼阳光灿烂地对他笑。 下一节自习课的时候清宁敲敲他肩膀,对着转过脸来的男生说,“魏诚,帮我讲讲这道题吧,我搞不清思路呢。” 男生蹙了蹙眉,是意外,也是不悦。 刚上高一时还有不少人一下课就围着魏诚要他帮忙讲题,他思维广反应快,往往只是一句话点到,便让人豁然开朗,大家戏称他是老师的课下破解版补丁。可没多久,求教的人就渐渐少下来,到后来终于放他自由。他太冷淡了,即使一直好脾气地应对着那些对他来说已经没有营养的问题,目光里也一直是疏离的,连同身体的姿势,都是僵僵的,尽量不与任何人贴近,笑起来也浅得没感情。 那些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的事,他是做不来的。他是在礼貌地拒绝,仿佛这些人都不够资格做他的朋友,他从未真心接纳他们,只是像对待前来索取的难民一般,仁慈地给予。 觉察到这些,大家也就知趣地散了。他也乐得清静,只和几个同样曲高和寡的人偶尔讨论些艰深问题。 谁曾想,两年后的清宁会再提起这茬,并且厚颜无耻地补充了一句:“还有好多题不懂呢,老师讲得太快我跟不上,你帮帮我吧,快高考了,说不定多弄懂一道题我就能去完全不同的学校呢。” 男生听完,面无表情地转回身去,留给她一道铜墙铁壁般的清高背影。 清宁咬咬唇,用指头轻轻捅他肩头:“魏诚……我喜欢你。” 不大不小的声音,小范围内的人瞬间被引爆,纷纷从卷子上拔出眼睛看他们。魏诚仍没有转身,眉头却蹙得更深。 一节自习好容易熬到下课,两个人都一动不动钉在凳子上,听凭周围人三三两两挽着手,将这热点大八卦散播在去往WC的一路上。 清宁想了想,又捅捅他肩头:“我知道你喜欢清净,这样又陷入焦点,一定很困扰吧?可如果你不答应帮我讲题,我就每天这样骚扰你,你觉得,怎样更划算呢?” 她怯怯地看着他的背影,柔声细语地威胁他。 许久,魏诚转过身来,把一只黑皮本子放在她桌上:“不懂的写在这里,每天最多只能帮你分析两道题目。”没有明显的不耐烦,他妥协得很和气。 清宁频频点头,虽然是函授,但聊胜于无嘛,何况原本她也不是为了释疑解惑。 那以后的半年里,黑皮本子越写越厚,像是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渐渐变成了一份习惯的牵记。清宁有时会在题目下面画上流泪的小人,说这题老师虽然讲过许多遍,可换个问法她依旧找不到门路,魏诚便在小人旁边画个地雷,说脑袋不开窍,炸一炸也许管用。他这样顽皮的瞬间,总让清宁一整天都能量满满的,盯他背影的眼神能冒出火花来。她画了毛茸茸的煤炭球过去,本子很快又被传回来,义正言辞地写了一行字:我的后背不是黑板,看穿了也看不出答案来。清宁抱着本子趴到桌上笑,他居然能感受到她的目光,这算是心有灵犀了吗? 有时清宁会早早到教室,在本子上压一个端正得可以选美的红苹果,里面留言:师傅辛苦了。午休时本子带着详细的解题思路和一只画上去的苹果核出现在她面前。她的留言下面只有一个字:“嗯。” 就是这样的一个字,因为是写出来的,清宁也可以想象出无数种语气和表情。她觉得幸运,不是谁都有幸坐在他后座,也不是谁都敢耍这样的小心机恬不知耻地威胁他。 要知道,很多好东西,最后都是落在了脸皮厚的家伙手里。 3 名师辅导下,清宁果真进步神速,几次模拟考下来,连班主任都大为惊讶。高考分数出来后,亲戚们挤了一屋子,七嘴八舌道贺,老妈甚至给她请了报考专家,想着不能辜负她这狗屎运的超常发挥,一定要抓住机遇用心甄选,她却听得心不在焉。报考专家建议她报考西安的一所一本大学,专业适合女孩子,学校并不是太热门,基本不用担心录取的成功率,父母都表示赞同。可她知道,魏诚是要去北京的。 结果也确实如此,魏诚去了北京,清宁选了西安。她没有勇气争取,北京的一本竞争太大了,能够填报的几所都要赌运气。 班里开谢师宴那天,清宁给魏诚敬了杯酒,当着满桌子人和班主任的面,咬了咬唇说:“这半年里,谢谢你。以后你不能给我讲题了,所以就最后骚扰你一次吧,魏诚,我喜欢你。” 魏诚愣了下,看清宁主动碰了下他的杯子,一饮而尽。 喝酒的是她,握杯的男生却红了耳根。 全班人都在起哄,清宁呆呆地望着他,这么冷清的一个人,害羞起来其实也是寻常样子呢,可这样的他才是最接地气儿,与她最贴近的。 “还有最后一件事,那个笔记本,可以送给我吗?”清宁问。 他“哦”了一声,说:“今天没带,等我拿给你。” 一直等了一个暑假,魏诚也没再联系她,更别提她索要的本子。清宁想就这样吧,能在最后的时间里和他有了这么大的交集,已经是很意外的奢侈。明天还有很多新鲜事,还有各式漂亮欧巴在向她招手。哪有一辈子的念念不忘,而她鼓足勇气为这场三年的暗恋画上张扬美好的句号,日后回忆起来,应该会满足而骄傲吧。 然而就在大学入学后的第一个月末,清宁见到了那只封皮已有些破旧的本子,以及带着本子风尘仆仆而来的魏诚。 他站在她面前,耳根红透,好似他夹在扉页里的北京十月的香山枫叶。远处传来撞钟声,在古老的城市里回响飘荡,而后一下下撞到清宁心口上,咚,咚。 在她决定结束的时刻,他已兀自开始。 但还好,一切都不算迟。 就这样,他们在一起了。好像在韩剧之外,清宁为广大花痴女谱写的又一段童话。 异地恋是辛苦的,从前他在她触手可及的身前,只要弯弯指头就可以碰到他有些硬的肩头,看他有些冷清的脸微微侧过来,而如今,要缩短这段距离总要付出太多代价。欣慰的是,从前离得再近她也挨近不了他的世界,而如今,即便分隔两地,她也知道,她在他心里。 第74章 下一站童话(2) 4 清宁从美容院逃出来后便直接去了车站,这个周末是魏诚的“家属陪护日”。 清宁跟魏诚说了她又一次逃脱的“光荣事迹”,魏诚笑笑:“这样也好,本来也是没必要的事。不过以前你可没这么胆小,都敢当着班主任面表白。” 清宁挽着他胳膊眯着单眼皮笑,他不知道,当初她决定威胁他为她讲题,临阵逃脱的次数远比如今多,不然也不会一年年拖到了临近毕业。要不是那天他忽然转身撞见她的痴呆眼神,或者她就又一次缩回壳里,沉默到底了。 所谓勇气,有时不过是一瞬间的冲动。 清宁下午有个会,魏诚陪她去大学生活动中心,坐在末尾的座位上旁听。她本来是个内向寡言的人,用高中好友的话说,个性闷骚。好像自从俘获了魏诚,身体里便打开一扇门,一直关在里面的热情和精力都活蹦乱跳地涌出来。一入大学就参加了不少社团,大二这一年已经是院里外联部的副部长,为各个活动拉赞助,也能和大小商家似模似样地谈判。 下午的会由清宁主持的,讲到一半出了点小状况,麦克风线路不好,怎么也出不了声。她窘迫地咬咬唇,抬头望下来,求助地看向魏诚的方向,却发现他已经歪在椅背上睡着了,留给她的,是一爿清俊疲惫的侧脸。 再低头时下巴不小心撞到一个人的后脑勺上,她都不知道自己呆了多久,被邀请过来听她讲解活动计划书的商家代表康洋已经上来帮她把话筒搞好,冷不防被她尖尖的下巴戳到,疼得眯起一只眼抬头看向她,“许部长,恩相仇报哦。” 清宁感激地对他欠了欠身,心里却想,这样挺身而出的机会,应该是魏诚的啊。 整个周末清宁都在瞎忙,直到周日晚上送魏诚去火车站之前才有一段空档,两人爬上不知爬了多少次的鼓楼城墙。夏日的晚风温柔缱绻,吹得人有些许惆怅,清宁咬咬唇说:“不然,以后还是我去看你吧,反正我都没怎么去过北京,你可以带我逛西单爬香山。” 魏诚说:“毕业后你来北京吧,到时候有你逛的。” 清宁不忍,魏诚家境很好,他又有许多奖学金可拿,路费不是最大的问题,可是:“你这样跑来跑去,很累吧。” 魏诚笑笑:“还好,比起给你讲题,已经很轻松了。” 那天送走魏诚后,清宁又独自登上城墙,眺着笔直的长街和来来往往的车水马龙,竟莫名地松了口气。 不知从何时开始,魏诚的飞奔而来会给她带来压力。 前一阵她总是收到高中同桌的Email,大概因为坐得近,在那个曲高和寡的小团体里,同桌和魏诚的交谈还算比较多,不过他当年高考失利,复读了一年才考到魏诚的学校。他写信告诉清宁:你这样平凡的女生,不应该成为魏诚走向更高处的羁绊。 无情尖刻,却是他向来的作风。高中时他就曾因为清宁对魏诚的打扰找过班主任,要求把她的座位换走。后来清宁对他赔了好多天笑脸,才不了了之。 同桌说,大一下学期时魏诚便被院里推荐去国外名校做三年交换生,他拒绝了,外国导师亲自发邮件问他原因,他说他想留下来陪一个人。 “为了每个月去看你,他退出了精英实验室,甚至许多课都旷掉了。他不是为了在商场里替你拎包,在电影院为你排队买爆米花而存在的,如果你想找那样的浪漫与依赖,他不适合。你该放了他。” 清宁深吸一口气,点击彻底删除。可那些字句却怎么也不能从大脑里清除掉。 她一直在努力塑造更好的自己,她把大学当作自己的新起点,卖力表现,昂扬直上。其实她那么胆小,每次当着众人面前讲话都要用一只手在底下偷偷掐自己的大腿,才能让语声听不出颤抖。她想变漂亮,想变得独立勇敢,想自己站在他身边时不那么心虚没底气。 其实清宁许多次都想对魏诚说,她不需要他为她牺牲那么多时间,她想让他发光,好让她仰望,让她一直处在追赶的状态,这样,两个人都可以一路奔跑着,永远在前进。 这样她就不会觉得,她在用自己的平凡拖累着他。 也不会让一个人的旅途,变成两个人的疲惫。 5 外联部的活动结束后,康洋请学生会干部们在食堂吃小炒,聊起来才知道,原来是同校毕业的师兄,也才工作一年,但升值顺利,已经在负责一个小部门了。 清宁从包包里掏面巾纸时,一张名片跟着飘到桌子下面,她没留心,康洋悄悄捡了起来,本想递还给她,看了眼title碍着人多便顺手揣进兜里。饭局散时,才小跑几步追上清宁。 “嘿,你的。” 清宁的脸登时红成一片。是美容院医生的名片,清清楚楚写着“整容科”。当下有些百口莫辩的窘迫。只要开口,无论说什么都像谎话。 “别不好意思,正常嘛,人都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康洋率先打破尴尬。 清宁只得笑笑,“本来想做双眼皮的,不过太胆小了,去了几次都吓回来了。” “你不是吧,要不下次我陪你去,保管绑也把你绑到手术台上。” 清宁脸上的红慢慢淡开,康洋却并不是在玩笑,从手机上翻出号码来,“我有个同事是医学院毕业的,她的导师是医大整容科主任,业界很有名气,不过很难预约,帮你走个人情怎么样?” 清宁还是不好意思,哪有男生这么主动帮忙联络这种事。 康洋也忽然收了笑,道:“不过,要是手术失败你不会赖我吧?” 清宁笑:“眼睛都小成这样了,还能失败到哪里去。” 清宁是那种颇像林忆莲的眯缝眼,睫毛很长,笑起来有些风情万种,不过家里人总嘲笑她说,是出生时护士没把她拍醒,以后怎么长也张不开了。 在这样的谈笑中居然就那么愉快地决定了,一周后康洋开车来宿舍楼下把清宁接到了医大,面诊、预约手术时间,顺利得让她忘了忐忑。手术时间约在隔天下午,还是康洋陪同,清宁不好意思再麻烦他,康洋说割完了刀子你带着一双血红的眼即使打车也不方便吧,理由实际而充分,清宁也便不好拒绝。 当真挨了那一刀,也不过如此。 好像当年她捅着魏诚的肩头跟他表白一样,借冲动的力量达到勇气的高峰,而后,顺其自然,总会得到一个结果。 康洋开着车在后视镜里瞥了她几眼,终于忍不住噗嗤笑出来。 清宁有点恼,她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很糟糕。康洋赶忙解释:“刚刚你在做手术的时候,打麻醉的护士出来跟我说,你被麻药针吓哭了,把她手都捏青了。” 清宁把帽檐压得更低一些,一双眼肿胀生疼,不免叹出口气,最近真是让他见识够自己的窘态。 6 清宁跟魏诚说,最近两个月不要过来了,她忙得没时间陪他。实际上是不想他看见这个最丑阶段的自己,想着等恢复好亲自去北京惊艳他一下子。最近的课能逃的都没去上,外联部的事也交给几个小干事张罗,自己窝在寝室里“避人耳目”。 康洋怕她闷,给她送了个ipod过来,里面下载了好些有声小说,说她不能多用眼,就听好了。他自己是个热闹的人,就时常觉得即使这样她也还会闷,正好他们公司组织年度旅游,他想带着清宁一起去,借口是不想浪费带一个家属的免费名额。清宁起初拒绝,后来听说是去北京,而且是跟他几个同事一起,还是去了。 报的一个旅行团,最后一天是去爬长城,清宁申请了脱团去香山,康洋不由分说陪她去了香山。 也恰是红叶遍山的季节,只是游客长龙几乎从山脚崎岖到了山顶,两人只能望人兴叹。真不知当年魏诚是怎样爬上山替她采了一枚红叶。 坐在山下的台阶上,清宁给魏诚发了条短信:“我想你了。” “我去看你?” “不要,再等等,等我去见你。” “好,不见不散。” 清宁幸福地笑出来,可她没能笑多久,因为发现身后背的旅行双肩包不知何时被割开一道长口子,很多东西都不见了,钱包、ipod,以及那只总是随身携带的黑色笔记本。 整个下午她都坐在山脚下哭,哭得刚拆线的眼睛疼得像要裂开。这一年多来,她看似拥有着魏诚,可她心底总有份惶恐,好像这个人和这段时光都是偷来的,迟早要归还。等他走后她能留有的,只是最珍贵的这一段刻在本子上的记忆。 那时候她选择的问题,都费了好大的苦心,不能难到让他不耐烦,亦不能简单到让他觉得自己笨。题目在草纸上练习写了一遍,才工工整整抄在本子上,写错一个字都会咬着嘴唇懊恼半天。她知道他可能压根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还是带上了万分的虔诚和认真。因为这是要保存到很久很久以后的,需要小心轻放的青春。 可是,她还是把它弄丢了。 这大概象征着某种预示。清宁盯着屏幕上的“不见不散”,心里空空荡荡。 康洋报了警,极耐心地一张张递纸巾,把擦过鼻涕的纸巾收在小塑料袋里,游人散尽的黄昏,他将女生的头小心揽进怀里。 清宁忽然清醒过来,抗拒地推开他,“我……有男朋友的。” “我知道,是那天坐在最后排的那个男生,我看到你挽着他的手进来的。”康洋苦笑,“不过没办法,谁都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就像你一样,明知这样挨一刀会疼,还是蠢蠢欲动想尝试。” “清宁,我们其实挺像的,都舍得为自己所向往的,豁出一份厚脸皮。”纸巾用完了,他从背包里翻出一件T恤递过去。 只不过,世上的好东西,也并不是只要厚脸皮就可以得到。 第75章 下一站童话(3) 7 此时的魏诚站在返回学校的地铁上,望着车门外一闪而过的广告牌发了好一会儿呆。 记得有一次,清宁送他去回北京的火车站,公交只剩了一个座位,她非要他坐,说他坐夜车太累需要养精蓄锐,大概怕别人非议他不懂爱护女朋友,自己站到离他很远的后面,一副与他素不相识的样子。半路司机忽然急刹车,她扑通跪在地上整个人滑到他脚边,疼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按住他不让他动,“让我缓一会儿,现在动弹不了。”眼睛忽然瞟到车窗外的广告牌,她小声说:“魏诚,以后你求婚,就在街边的广告牌上写‘清宁,我也喜欢你’就行了,这是你一直欠我的。”从高三开始,她说过许多遍喜欢,他却从不正面回应,这个词太矫情了,冷清如他怎么肯挂在嘴边。他愣了好久,最后也只是“嗯”了一声把她扶到座位上。可只这一个字,她便立即破涕为笑了。 现在想来,她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女生。 而他,还不懂怎么去爱人。 从前他对许多事都不放在心上,后座的女生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别人因为他的清高敬而远之,还是哪个班的谁谁喜欢了谁谁。那都是些不值得注意的琐事,世界因此变得繁复,却毫无意义。 可那个女生还是打扰了他,像个不顾一切最后一搏的入侵者,温柔的小刀一下下削去他的外壳,渐渐,他的体表也生出些敏感细胞来,能觉察到所谓琐事的美好。一只品貌端庄的苹果与普通苹果所包含的不同程度的用心,她的眯缝眼与旁人的大眼睛所展现的不同的美丽,以及耳红时心跳的美妙旋律。 他想了一个暑假,才决定接受关于她的一切琐碎。 也才承认,那些琐碎因为与她相关,便不再毫无意义。 只是他仍学不会做那许多浪漫的事,只能一次次奔赴她身边,带着沉默的赤诚,然后在从西安返回北京的列车上,享受孤独的一夜夜。 他以为陪伴便是最好的情话,可终究还是不够的吧,起码他从未像方才那人一般,仔细替她收集起揩鼻涕的纸巾,温柔地将她揽进怀里。他的感情那么抽象,填不满生活的坑坑洼洼。 在她说“我想你了”的时候,他从不会说我也想你。这一次也同样。他独自去了香山。 去年此时,他曾一路跨越人海,来到山巅,寻到了一片最美的枫叶。人潮熙熙攘攘,他却如入无人之境,世界安静无尘,他在那寂静中体会到她当初的每一份小心翼翼与力求完美,也终于明白,喜欢一个人是怎样的心情。是为了一份微小的礼物寻遍千山万水,却始终觉得不够好。 自那以后,每当想起她,他都会去香山上坐一坐。 遗憾的是,他的感情迟到了。于是付出与回应始终错位。 魏诚在香山脚下站了很久,看着那个戴大墨镜的女生坐在台阶上哭,像丢了无比珍贵的宝贝,伤心无措地揪着自己膝盖上的牛仔裤。 他写了一条短信,手指在发送键上停留半天,最终却只是保存进了草稿箱。 “你来到我的城市,走我走过的路,可身边是另一个人相伴,那我们说过的不见不散,不过是此刻,我已远远见过,那就散了吧。” 其实这是不是一场误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从旁观者的角度看清真正的爱需要是什么样子,而他给不了。 8 清宁回西安后收到一封信,是魏诚写给她的。 寄得特快专递,居然比她先抵达。 他说:清宁,我想我们始终不能处在同一频率中。你是入世的,即使与自己性格相悖,也可以因为别人的期望或生活需要而伪装自己。世界的喧嚣,你可以磨平自己来适应,然后参与其中,甚至最后依赖上这种热闹。而我不同。 人生总在向前疾驰,我注定只是你中途停靠的偏僻寒冷的小站,虽然终究要擦身驶过,但谢谢你的停留,为我带来另一个世界轻柔的风,和那么多的美丽细节。希望你,下一站幸福。 清宁站在大太阳底下,竟一滴泪也流不出来。 她惴惴的预感终于变成了现实,就像当初他带着那只本子从北京风尘仆仆而来,如今他们也一道消失。她能留下的纪念,只剩这薄薄一页告别信。 但她已足够感激。他不是偏僻寒冷的小站,他的温暖都安静得没有私心。 那次清宁在公交上摔了一下,候车厅里坐着等魏诚去买水的时候,才发现膝盖破了一块皮,氤出血来。男友长期不在身边的女生都只得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她的包里就常备止泻药,创可贴和防狼喷雾。当即用湿巾把伤口擦了擦贴上邦迪,抬头看见不远处的魏诚把刚买好的创可贴低头放进了兜里。 她心暖得要融化掉,他的细心是不求别人知道的,还好,她及时捕捉到。 虽然也曾疲惫,但这一站,已是她最美的童话。 康洋再来时,清宁的眼睛已经消了肿,做得很成功,自然得看不出破绽,眼睛倒也没有变得很大,清秀得有了些灵气。在这件事上,清宁还欠康洋一份人情。 还是食堂的小炒部,因为康洋的自然态度,两人对坐倒也没太多尴尬。 “听说你和他,分手了?” 清宁点点头。 “能问为什么吗?” “大约,还是不合适吧。”她故作轻松,可手在腿上再怎么用力地掐,声音还是忍不住发颤。 清宁相信,魏诚一定是喜欢她的,虽然不像她喜欢他那样多。可他们是那么不同的人,好像延伸在不同维度里的线。她的凡俗,会让他的站台堆满现实的垃圾。 “唉,我是自由基,很容易合适的。”康洋也故作轻松。 清宁笑笑,没有回答。 9 那一年的十月,从北京驶向西安的动车上。 男生的小桌板上摊开着一只笔记本,几乎都写满了,只剩几页空白。他握着笔端坐在那里,眉头微蹙,好像拿不准该怎样落笔。肩头上忽然被什么戳了戳,小心轻柔的,像怕惊扰到最敏感的兽,他本能般侧过脸,头脑中是那张笑起来就眼睛眯得完全看不见的小脸。却只是后座的小孩子,调皮地将果酱抹了他一肩膀。 他看着衬衫上的脏污,反而笑了,转头在本子上郑重地写:清宁,我也喜欢你。 顿了下,又一把撕掉。太别扭了,这样肤浅的话。 可方才写下那句话的自己,好像很幸福。 第76章 不弃(1) 第一章 后会有期 1 “我叫林爱夏,来自南方小城,过了今年12月正好22岁,现在在D大的动物临床专业读大三……”林爱夏惆怅地叹了口气,领导讲话这种事,真是很耗费元气。 大一挥笔,她把一整句都划掉,笔头支着下巴垂眼看着本子出神。 北方的九月,已是秋高气爽,D大的西山长街上彩旗招展音响聒噪,宣传板鳞次栉比,横幅遮天蔽日,绑横幅的绳子拽得路旁的小树不胜娇羞,时不时抖着身子摇摇一颤,旋下几片叶子,和那些青春洋溢的脸擦肩而过,飘零的旋律都是欢快的。 随着新生军训结束,D大的社团招新活动正如火如荼,于是这条学习区与生活区间的必经之路热闹得好似盛唐长安。 林爱夏正在写发言稿,作为“流浪动物保护协会”的会长,招新之后她需要开一次欢迎新会员的聚会。她是这学期才接过会长的职务,前任会长因为准备考研提前交棒给她,她也算临危受命,因彼时,“流协”残存的会员除了她,只剩下一个黎晓尔。人丁寥落得有些凄惶。 对于这次招新,她本也不抱太大希望。 今天是招新第一天,各社团大佬排排就坐严阵以待,分分钟火拼的姿态。连一向大牌到需要出场费的校外联部部长也现身在展台后方,大家使尽手段争相瓜分着新生里的优秀资源,以期供本帮派发展壮大,或是供本帮派弟子赏心悦目(具体功能不受性别局限)。 好学的选择外文社天文社文学社,甚至是剪纸爱好小组之类广杂到眼花缭乱的技能型组织;喜欢运动的报了体育部和户外运动协会;想要把妹的毫无悬念加入吉他社和游泳队;那些茫然没有目标的新生们则大多会被经济实力强大的外联社派发的小礼物吸引过去,顺理成章填了报名表。 在这样众社纷纭群雄逐鹿的强大竞争下,夹缝中生存的“流协”被挤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势单力孤到毫无存在感。偶尔被“慧眼识珠”地发现,对方却被“流协”这个昵称吓得退避三舍。也有奇葩者专奔着这二字而来,却在听闻本组织的日常活动除了救助些流浪猫狗便是去动物之家做义工清清猫砂铲铲狗屎,与“流氓”或“风流”没有半毛钱关系之后,留下一句深奥的“呵呵”,便无情离去。 所以说,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林爱夏早就做好了做炮灰的觉悟。 那么这个所谓的会长发言……无论如何还是要写的。不然,干坐着岂不更凄凉。 “夏夏。”黎晓尔忽然跑过来,撞了撞她手臂,朝某个方向努力挤了挤眼,嘴巴开开合合不知说着什么。林爱夏将耳朵里的隔音耳塞取出来,各社团沿街拉客般的宣传演讲便从大喇叭里呼啸涌来,瞬间将她两只耳朵塞得满涨涨的。这音效的落差真让人恍恍惚惚有隔世之感。 “好歹咱们今年不会挂零蛋了,夏夏你看那个学弟,啧啧,真正秀色可餐,咱就是只招进他一个,也是妥妥赢了。”顺着黎晓尔那冒桃心的目光望过去,林爱夏看见一个个子高高的男生俯身在一边的桌子上填写报名表,因为腿太修长,只能微微曲着,笔头飞快,带着些飘逸洒脱。 “接下来的任务就交给我。”黎晓尔用两只上臂紧了紧胸衣,人已轻飘飘地荡漾过去。那男生却忽然抬头看过来,他看见花花绿绿的展板丛中,那个白T恤素面孔的女孩,好像喧嚣世界里一处含蓄的留白,于是有些孤冷的唇挑出微微笑意。 林爱夏忽地站起来,大约是坐得太久,这猛的一下让她有些晕眩,手撑在桌子上勉强稳住了身子,眼睛眨也不眨地盯住他。 虽然变了太多,她却依然一眼认出他,因为这么漂亮的男生,自分别以后她再不曾见过。她听到记忆深处那扇门被轻轻叩响,咚咚,是忐忑之音。 “嗨,林爱夏,好久不见。”似乎为了让对方看清自己,男生迈开长腿走近过来。 可她的视线却越来越模糊,吱嘎,一道强光从记忆的门缝中刺目袭来,旧人旧事蜂拥,让所有噪音瞬间消弭,她只听见自己颤声问:“穆迪,是你吗?” 2 在那扇记忆的门里,总有三月嫩柳随风温柔飘摆,那是他们最好的一段青葱年少。可或许便是把最好预支在那么早的年岁,往后才只能靠回忆汲取养分。 认识穆迪还是因为陈辰。 南方的小镇,时常便有那样一条青绿的小河流经,像生命之泉,带活了所过的每一寸土地,即使连月不见阳光的梅雨天,都别有情致。沿河而建一幢幢青瓦白墙的小楼,是最让人艳羡的临水人家。 陈辰和林爱夏两家中间那条小河叫安心河,河中间一座小小拱桥叫安心桥,镇子也因此得名安心镇。一路统一风格贯彻到底。 石桥已有些年头,桥栏上的狮子头都被摸得鼻子眼睛糊涂成一片。年代早些时,河水还清澈干净,主妇们便在河边淘米洗菜,孩子们作乱,在上游把脚丫子放在水里涮。陈辰小时候便时常带着林爱夏这样捣乱,家长们在身后追着骂,两人手拉手疯叫着跑。跑过青石板的长街,跑过细雨滴坠的屋檐,跑着跑着便由小不点渐渐拉伸着长大了。 十岁那年夏天林爱夏在安心河里学游泳,陈辰便用一只手拖着她的小腹,让她半浮在水里胡乱划着四肢。小伙伴们看不惯,说你们俩真是不要脸,小心会生出小小人儿来。陈辰眉毛一横:“要你们管,我和夏夏早晚要结婚的!”林爱夏听了哈哈大笑,呛了几口水栽在他怀里直打嗝。 那时候他们什么都不懂,却极容易快乐。并且毫无缘由地相信,他们往后必定是要一直在一起的,像彼此的父母那样,不离不弃恩爱久长。除了家长的现实版例子,他们幼稚粗糙的爱情观几乎都萌发自武侠片和日本动漫,大侠要为自己的女人横刀立马,星矢要为雅典娜浴血战斗,所以陈辰要做林爱夏勇猛无敌的护花使者。 只是,也并没有发生过惊天动地的浪漫事迹,因为林爱夏这朵皱巴巴的喇叭花,一直没什么人觊觎。只有陈辰日复一日的宠溺,绵绵密密。 十五岁那年,林爱夏母亲夏慧兰下岗,争强好胜的夏女士一口气不过,组织了几个下岗女工,开了家小作坊做服装加工,为的不过是让将她列进请退名单的领导看看,她没了那份工作,同样过得有声有色。 南方针织业发达,那些年的经济大环境对个体经营多有扶持,加之夏女士精明勤奋,生意很快做得有模有样。有了些资本的夏女士想到的第一件事便是女儿的教育问题。 林爱夏马上升高中,省重点一中在市内,而她的成绩像正弦波,总在将将考得上与考不上之间徘徊。为此夏女士果断拍板,把安心镇临水的老房子卖掉,加上手头的资金在市内买了间六十多平的一中学区房。为了就近就读原则,一中对学区内的生源分数线要求略低,对于林爱夏来说这好比是父母花钱替她买了道具,降低了她通关的难度,这是件好事,可她并不开心。 她摇着陈辰的袖子抽泣:“怎么办,我不想和你分开,陈辰哥哥,怎么办?” 那时候她像个被宠坏的孩子,撒娇是她与陈辰对话的正常形态,每次有所求,她就甜甜地叫他哥哥。 “哥哥哥哥,夏夏想吃梅子。” 陈辰也不说话,一闪身爬到邻居家的树上,兜了一衣襟杨梅下来,染得满身满手都是紫红的污渍,隔壁家大黄狗追出来,他拉上她就跑,跑到井边去,打一桶清水,洗净一个递给她一个。 “哥哥哥哥,暑假作业怎么这么多,夏夏不想写啊,都是学过好多遍的问题,好烦的。” 陈辰把她的作业本收起来,过几天还给她时已经满满当当,却并不是他的笔迹,不知又是逼迫哪个倒霉鬼代劳。说起来她除了负罪感,还有些当幕后大Boss的过瘾劲儿。 总之,大多数情况,她的要求很快会被满足。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她不需要长大,不需要直面这世界的风雨,因为有陈辰在,只要她喊他,他便出现,像她的守护神兽,替她扫光一切不顺心,为她的窗口挂一弯永不落幕的彩虹。 “不就是一中吗,放心,分分钟考进去陪你。”这一次,她的神兽也没让她失望,大气地拍拍她脑袋,道,“还有一个学期,没有问题。” 她的神兽不仅要打得过小怪兽,还得搞得定数理化。 于是后进生陈辰同学那小半年着了魔般地读书,各科老师都被他缠得怕了,也搞不清他是真上进还是恶作剧,下课铃声一响抱着教义就走。陈辰便把科代表们都关在教室里,不解答到他完全通透,一个都不许离开。霸道的样子完美诠释了“学霸”这个词的终极奥义。 他脑子灵光,这样猛攻下来成效倒颇为显著,渐渐老师们也有所触动,主动帮他辅导。 临近中考那段时间,陈辰经常眼圈通红,林爱夏心疼地站在他椅子后面,手指在他眼眶上抡刮,替他做着眼保健操,嘴里碎碎念:“你不要总熬夜太晚啊,你现在的成绩考一中已经很有把握了吧。” 陈辰拿开她的手:“去,给哥哥买罐咖啡,下节自习还要背单词。” 他一向霸气,只对她百依百顺地温柔。大约为了抓紧时间复习,那段时间连对林爱夏说话都简练到只有祈使句。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那个秋天他们终于如愿以偿一起进了一中。 “陈辰你棒呆了!”林爱夏在他脸颊上大力地啵了一下,声音像开香槟酒的瓶塞。 陈辰紧了紧她肩头:“说了会陪你的,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 他们欢欢喜喜去庆祝,林爱夏坐在陈辰的自行车后座上,一路狂歌,毫无顾忌。他们好像得了天下最大的一笔宝藏,恨不得开怀大笑三百天。斜眼看过来的路人不会明白,这两个孩子只是因为可以继续在一起上学而已。 那样微小的幸福,却可以盛放整个世界。这就是青春的美妙。 可那时谁都不会想到,说好的陪伴或许半路就散。而人们的信誓旦旦,难免要被时光狠狠嘲笑。 高一上学期时,陈辰身边偶尔会出现一个个头小小的男孩子。有时候是放学静静地站在走廊里等。有时是中午在食堂里,林爱夏和陈辰打好饭后会看见那男孩已经坐在他们惯常的位子,摊开了作业本,上面密密麻麻的奥数题。 陈辰眉毛一横:“你又来干嘛?” 男孩抬头,是一张星辰般耀眼的面孔,语声却带着羞怯:“我爸去国外出差了,你妈让你接我去你家住几天。” 陈辰把餐盘用力放在桌上,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不置可否。他总喜欢把头发理得很短,接近光头的发型配上那副臭脾气,是不可亲近的危险样子。林爱夏便负责温柔救场,笑嘻嘻将自己的餐盘放到男孩面前:“还没吃饭吧,姐姐的这份给你吃。” 陈辰曾给她介绍说这个男孩名叫穆迪,是亲戚家的孩子,十三岁,刚上初一。他说他讨厌这孩子,并且一棒子打死地宣布:长得好看的男生都是娘娘腔。 “人家只是礼貌而已。”林爱夏已经开始胳膊肘朝外。 “谢谢姐姐,我吃过了。”穆迪把书本收进书包,礼貌地站起来,矮矮的个头才到林爱夏胸口。 “初中部今天放学这么早呢,可是哥哥和姐姐还要上晚自习,你要等他的话,要等很久的。”林爱夏总觉得陈辰对他有些过分了,这么乖巧俊秀的孩子,要不是陈辰醋劲大,她早就伸手去捏他脸蛋了。 “没关系,我在学校门口的肯德基等。” “真乖。”还是没忍住,她伸手揉了揉男孩的头发。 两个男生同时不可思议地瞪住她,她一缩脖子,吐着舌头坐回陈辰身边:“什么亲戚家的孩子啊,长得这么好看,你怎么就一点基因都没遗传到?” “我不帅吗?”他的眉毛又横起来。 “帅,当然帅,凶帅凶帅的。” 陈辰对她自创的形容词表示满意,梅菜里仅有的几片肉都夹进她的餐盘里。 背着大书包离开的男孩悄悄回过头来,看着这对打情骂俏的小情侣,漂亮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落寞。他也并不喜欢那个叫陈辰的家伙,可他愿意努力尝试,让彼此不再那么讨厌对方。 第77章 不弃(2) 3 一中的初中部和高中部只是隔了一座操场,穆迪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陈辰身边。 周日下午陈辰通常会去打一小时篮球,往常只有林爱夏一个不算观众的观众,盘腿坐在场边的塑胶地上三心二意地翻漫画,穆迪却要比她称职许多,安静站在一边,目光追随陈辰移动,中场休息时会小心把水递过去,喊他:“哥哥。”陈辰眉毛揪成一团,好像强压着一股火气,但最终也只是不搭理他。 陈辰再上场时,林爱夏就拉拉穆迪袖子和他聊天:“穆迪啊,你是不是得罪过陈辰,不然他不会无缘无故这么恶劣的。” “得罪……或许是吧,不过还是希望我们能和解。” 男孩的声音清澈净淡,整个人像只温暖的小天使,林爱夏的心都跟着柔软起来:“放心,姐姐会帮你。”魔掌刚要揉上他细碎的短发,被他扭头躲开了,耳垂有微不可查的红。 林爱夏大笑起来,抓过他给陈辰准备的水咕嘟咕嘟喝了半瓶。这么害羞的孩子,还真得她出手帮一把才行呢。 后来的某个周日,天气阴沉一副山雨欲来模样,常和陈辰打球的那伙人中有个男生失约没来,几个人愁眉苦脸商量着到哪里再去拉个人组队,翻着漫画的林爱夏忽然凑过去:“这不现成的人嘛。”顺手将穆迪向前推了推,然后才想起低头问他:“你会打篮球的吧?”看男孩轻轻点了点头,林爱夏便抓住陈辰袖子,半是撒娇半是命令:“你们就带穆迪一个嘛!” 陈辰一脸不悦,终是勉强对穆迪扬了扬手,示意他加入对方队伍。 穆迪把花灰色的卫衣脱下来交给林爱夏,她看见男孩子细瘦的手臂单薄的肩,忽然有些后悔,冲着陈辰喊:“他个头小,你们别打得太猛,让着点他啊!” 两个男生又一次不约而同地瞪了瞪她,一个霸气一个哀怨,一个嫌她吃里爬外,一个怨他小看了自己。 那一场不足半小时的球,打得比以往都精彩。穆迪刚开始还有些拘谨,几分钟下来便放开手脚,小小的个头灵活得像只松鼠,一度竟如入无人之境。看他是个劲敌,几个年纪大的学长也没客气,可他毕竟身板弱,稍用力一撞就倒在地上,算下来也不知摔了多少次,白色棉T恤已经脏得不成样子。后半段天果真下起毛毛雨来,因为对方队伍有穆迪加入,陈辰队输得一塌糊涂。 一伙人正玩得兴起,拍着手在雨里喊:“继续继续,再来半小时。” 陈辰抹一把脸上的雨水:“不玩了,今天就到这儿吧。” 对方不乐意:“陈辰你别扫兴,不就是输一回嘛,不然这小弟弟换到你队里。” “是我小心眼,输不起,不想玩了,行吧。”陈辰一把拉过穆迪往避雨棚下走。 “怎么了?”看陈辰一脸气汹汹的样子,林爱夏才发现穆迪的膝盖上破了好几块皮,陈辰将穆迪的短袖用力往上掀起来,那片细嫩的肩上乌了一大片。 “你是不是傻啊?!”陈辰搡了穆迪一下,扭身就要冲出去,林爱夏知道他这是要追过去找那几个男生算账,只得一把抱住他的腰,急急说:“球场上本来就没轻没重的,你这样以后哪还有人跟你打球啊。” “那就干脆不打了,这种以大欺小的人我看着恶心。” “哥,”男孩似乎笑了,那是林爱夏第一次看到他笑,仿佛天都一下子晴朗起来,挂上明丽的彩虹,“要打架的话,也带我一个。” 陈辰愣了下,而后长吁出口气,他像是在跟自己妥协,转回身,在穆迪肩头捏了捏:“以后别这么傻。撑不住要说,受了欺负一定要还回去。” “嗯!”穆迪很认真地点头。 就是自那以后,陈辰对穆迪的脸不再那么臭了,虽然谈不上和颜悦色,倒也相处和谐。三个人每天一起吃饭,陈辰把自己餐盘里最好吃的夹给林爱夏,林爱夏则分享给穆迪,穆迪看一眼陈辰,陈辰闷头扒饭没有反应,他便安然接受。 周末不再打球,林爱夏会和穆迪一起从市内坐四十分钟公交到安心镇的陈辰家,他家时常只有陈辰一个人,空旷的两层小楼可以尽情撒欢。林爱夏和陈辰偎坐在窗台上,十里春风入怀,没有比这更好地光阴。 陈辰拨弄着她的头发说:“记得你们家搬走那天,你趴在小拱桥上怎么都不肯走,你爸像扯小猫崽一样,拽着你后颈把你扯下来,却发现你生生把桥栏杆上那只狮子头给拗断了。” “那个小狮子本来就裂了好大缝,不结实的了。”林爱夏嘟着嘴打断他,继而嘻嘻一笑,“不过我倒是真的想把它带走,因为它长得好像你,凶巴巴的。” 陈辰道:“当时以为你这一走我们就再也见不到了,急得手足无措,就想,要不干脆我把我家房子点把火烧了吧,这样,说不定我家又可以搬到你家对面了。” 林爱夏大笑起来:“你这个笨蛋暴力狂!”顿了下,深情道,“不过,还是得谢谢你,那时候你狠命用功,天天红着一双眼,我才能把守护神兽再续期三年,哥哥辛苦啦。” 陈辰别过脸,只“嗯”了一声。 静静坐在一边看碟的穆迪脸上挂着微微笑意,旁观别人的幸福也可以让他快乐。虽然他知道,陈辰的生活并不是林爱夏看到的那样平静。 第78章 不弃(3) 第二章 天若有情 1 这样的美好,一直持续到高二下学期。 不得不说夏慧兰女士的智慧和胆识是卓越的,短短几年小作坊变成工厂,工厂变成公司。她的意识很超前,没有走别的服装厂的老路,不替大公司或日韩企业代加工,而是花大价钱聘请优秀的设计师和策划人员,创立了自己的品牌,她从银行贷了一笔款,在各大商场里都开了品牌店。 家里经济状况越来越好,他们已经从六十多平的老房子搬到新建的豪华小区。林爱夏的零花钱越来越多,品味也被养得高端起来。 在母亲创业的岁月里,林爸爸成了专职后勤人员,辞去邮局的工作在家做饭洗衣,照顾一家人起居。这个成功女人背后的男人,脾气绵绵的,别人即便带着些酸气儿叫他“贤内助”,他也不曾红过脸发过火。 可夏女士的脾气却越来越大,或者在外闯荡多了见惯成功男士,对林爸爸便有些瞧不上,动辄说些贬损人自尊的话,搞得家庭氛围很不和谐。 谁也不会甘愿做万年受气包,老实人也有爆发的一天。林爸爸终于承受不住日复一日的奚落,不再绵绵地笑,而是冷着脸默默抽烟,这沉默的反抗让夏女士更变本加厉,骂得凶了,他便会轻轻打开门,林爱夏怕他一去不回,急急拉住他袖口问:“爸你去哪儿。” 他还在费力挤出微笑:“屋里太闷了,出去透透气。” 夏女士冷冷地斜睨过来:“让他去,有本事去和外国人谈判,去和一群风骚性感的女人抢订单啊,跟家里摆什么脸子。” 然后林爸爸的背影便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林爱夏知道夏女士在外拼杀得一定很辛苦,但若唯一的分担方式便是当作她的发泄和攻击对象,也是有些不公和残忍的。在最初,她做了决定要下海经商时是父亲拿出家里所有存折支持,在后来,她决定将家里的积蓄都用作转型一搏时,父亲亦不曾反对半句,再后来,因为发现家务无人顾及,更是没人照顾女儿时,父亲便毅然决然卸甲归田。 通常这个时候,是应该唱起“军功章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的感人时刻,但是父亲的那一半付出在母亲此时的光华照耀下,显得那么无足轻重。 这通常,是家庭主妇们遭遇的宿命,如今却也男女平等地落在父亲头上。 林爱夏并没有站在哪一方,只是很同情她的父亲。 那段时间她很不快乐,可她从未对陈辰说起。 文理分班后的第一次大考要到了,筛选考试通不过,会被班主任请谈,劝说转进文科班。 陈辰一直都不是个安分的好学生,靠突击考上一中后也没有一鼓作气在学习上多用心。但他其实也没做过什么特别严重的坏事,属于学校里的二类分子,有人提携一把或许便升了上去,念一本有望,被人打压一下或许便堕落下去,变成了恐怖分子。林爱夏希望陈辰和她一起留在理科班,他们将来还要念同一所大学,去同一个城市工作,然后结婚生子儿孙满堂……所以现在,不能打扰孩子他爷爷专心复习。何况这些家事,连她都无能为力,旁人再多的安慰也于事无补,她已经十八岁,知道她的神兽并非无所不能。 可有些事她还不知道,正如她对陈辰隐瞒起的不如意,他也同样选择将那些糟糕往事埋在心里,不与她分担。然而就是这样互相着想的默契,却也成为渐行渐远的最初因由。 那一年父母的关系始终不见改善,夏女士出差的时间越来越长,来去匆匆间好似寄居在这家里的一个旅客。林爱夏想,这样或许也未尝不好,见得少吵架的机会也便少了,中年危机过去,他们还是吉祥的一家。 然而筛选考期间发生了一件事,那天因为考试而提前了些放学,于是林爱夏提前了些回家,以至于提前知道了些真相。 那女人慌张地告辞而去,临了惴惴不安地看了她一眼,而林爱夏竟冲她笑了一下。 是父亲以前单位的同事,小鸟依人的性格或许能让父亲从她身上找到些许不被依赖的慰藉。但林爱夏深深觉得,在找到慰藉的同时,他也多了一分忧心忡忡的不安。他得不偿失,仍旧不快乐。 可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理由可以为背叛洗白,连不快乐也不是博得同情的砝码。 “爸,我们谈谈吧。”她极力让自己平静。 “夏夏,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你还爱妈妈吗?”她打断他。 他点起一根烟:“当然爱,我们十八年的感情,或许也不单单是爱这么简单,有更多割不断的联系和羁绊。” “你说的羁绊是指我吗?”他们吵架时,夏慧兰时常会说,如果不是因为女儿这婚早就离了。那时候林爱夏总是既庆幸又气愤,她希望这个家可以存续,却不希望是以这样名存实亡的方式维系,而所谓的她的幸福要以牺牲父母的婚姻自由来成全。不论是不是借口,这样的话都让她觉得自己是个累赘,罪恶深重。 “如果没有我,你们会离婚吗?” “夏夏,爸爸从来没想过离开你们。” “既然这样,那你保证不再和那女人来往。” 他要说什么,却被林爱夏又一次打断,粗暴任性,不留余地:“我不管是不是误会,我只要你的保证。” 他掐灭了那根刚燃起的烟,点点头:“好,爸爸保证,再不见她了。” 林爱夏深吸了口气,说:“那好,这件事就到此为止。” 她说的到此为止,包括他们一刀两断,也包括她将所有话烂在肚里。 “我给你做饭吧。”父亲说着起身往厨房走,似乎想要尽快离开这尴尬之境。她却背了书包率先走出去:“学校晚上有补习,我去外边吃。” 关上家门,一路狂奔。她觉得那个家正在那扇门的背后迅速倾塌,那宽敞到空落的屋子,那晃眼的水晶吊灯,还有屋内的父亲,都似沙雕一般,有着灰暗单调的颜色,随着门合上的一声响,魔法失灵,便不可抗拒地在风中瓦解飞逝。 他们越来越富有了,却再不是安心河边暖融融的一家人。那么日子,算越来越好了吗? 她坐车回了安心镇,发现陈辰家大门锁着,便抱着膝盖在门口的石桥上一直坐到了天黑。 “夏夏?”陈辰终于回来,喊她的语调带着慌乱,“你怎么跑到这里了?” “……无聊,过来看看你。”她咧开嘴笑。 “这么晚,我送你回去。” 他们是花了两个小时走回去的,慢悠悠像每一对酷爱压马路的小情侣。在小区楼下的小花园里,陈辰忽然低头吻了她。生涩而短暂,唇与唇分开之后两人都有些手足无措。因为发生得太突然,以至林爱夏事后回味起来只觉得像梦境一般模糊不清。 “我上去了。”她故作大方地笑了下要溜,手腕却被捏住,“夏夏……” “嗯?” “……天凉了,晚上睡觉记得关窗。” 她的守护神兽啊,有时候也像个老妈子。 林爸爸一直没睡,似乎是在等她,桌上还留了菜。 听她进门,他从窗边转过身来,含着尽量自然的笑:“交男朋友了?” 林爱夏愣了下,点点头没有否认。 “要知道保护自己。” “嗯。”她闷着头回了自己的屋子,关好门倒在床上。 她和父亲之间的隔阂日后终于慢慢修复,但中间始终有一条难以愈合的缝隙,那缝隙小到飞不进尘埃,却能漏进光影来。那些光影都是抹不去的不堪画面。 记忆的不可消除是痛苦的根源,有些事始终单向不可逆。 第79章 不弃(4) 2 那天林爱夏本来是想把心事都说给陈辰听的,可是他出现时的慌张模样,让她忘了怎么开口,在小区楼下时她想再提,却被突然而至的一个吻弄得手足无措。于是所有话都咽了回去。 但这些事,穆迪都知道。 两个人都住在市内,林爱夏不愿意单独留在家里和父亲吃饭时便把穆迪约出来,她请他吃拉面,他请她喝五块钱一大杯的奶茶。 穆迪小她三岁,安静不多话,却总有种贵族的优雅。他连吃面都没有声音,不像她噗噜噗噜地野蛮豪迈。穆迪已经开始长个头了,但长到她肩膀的位置便停滞不前,林爱夏一度担心得不得了,动不动逼他吃钙片。她总把他当小孩子看待,以为他还学不会烦恼,更不会像陈辰那样,因为她的不快乐而急躁,所以她倾诉得毫无负担。 事实是,穆迪的表现也的确不负所望,略显淡漠,恰到好处的关心,不逾矩不主动。 这让林爱夏坦然地相信,她倒再多的情绪垃圾也不会影响到他。因为他并不那么在乎她。只是看她难过时,他低垂的眼睫偶尔会让她心头一动。 这颗温柔又冷酷的小洋葱头长大,必定是个了不得的人间祸害。 “你还没有原谅林叔叔?”他盯着她的面碗问。 “不知道……你猜我的名字谁起的?” “林叔叔吧,要表达的意义太明显。” “聪明。林爱夏,我妈妈姓夏,哈哈,现在听起来,这名字多讽刺啊。” “你们女人都有精神洁癖的吧,犯过一次错,就永远洗刷不干净了。” “Bingo,所以以后别做对不起我的事,否则我记恨你一辈子……喂,干嘛老盯着我的碗看?” “看你吃面的样子,觉得你那碗很好吃……” 她望了望他没怎么动的大排面,把自己的那碗推过去:“我加了好多醋的,尝尝?” 男孩子尴尬地垂了眼,他有些洁癖,在食堂吃饭都要自带筷子。她刚想结束这个玩笑拉回自己的碗时,他却捉起筷子在她的碗里捞了一筷子面条,学她的样子,吃出噗噜噗噜的声音。 林爱夏大笑起来:“怎么样?” “……还好。”他被酸的皱起眉头,继而状似随意地问,“阿姨的身体还好吧?” 前一阵,夏女士决定要改善家庭关系,具体采取的措施便是,他们打算再要一个孩子,如今那个宝宝在夏女士肚子里已经五个多月了。 “我妈啊,挺好的,不知道是个弟弟还是妹妹,如果能选的话,我倒是想要个弟弟,”林爱夏眯着眼看穆迪,“有时候还真羡慕陈辰啊,要不,你认我做干姐姐吧?不对不对,以后你得叫我嫂子才对……” 她兀自碎碎念着,男生已经不耐地皱了眉,默默起身去结了账。 有一次吃完面回去时路过穆迪住的机关小区,围墙里的小型篮球场上路灯闪了几下,穆迪扭头看了一眼,淡淡说:“还没修好呢,以前在这练球时那盏灯就总是坏掉。” “怪不得篮球打得不错,原来在偷偷练习。”顿了下,林爱夏低声问,“你一个人练?” “嗯。”他轻轻点头,却没有说他之所以练球只是为了哪天陈辰需要他时,他可以毫不慌张地走上场,不至于错过一个被另眼相待的机会。他一直把自己当作一个替补,可那些苦心经营的讨好,后来却都变成了怨恨的砝码。 随着男生的沉寂,林爱夏似乎也觉察到什么,她知道穆迪母亲很早去世,他是个敏感孤单的孩子,大约很少玩伴。于是很快又大咧咧地将气氛昂扬起来:“以后要打球叫我,搬家之后,真是闷得要死。” “你会打球?” “三步上篮算不算?” “……算吧。” 两人打过几次球,便入夏了,那个进入高三的酷夏,夏慧兰女士进了产房,于是林爱夏多了个叫萌宝的妹妹。他们最初以为一个新生儿会给这份感情带来新的生机,很可惜,这个尝试失败了。作为缓和关系的棋子,这小家伙显然是失职的,反而无知无觉地带来更多麻烦,让夏女士变得更加烦躁。 冷战,争吵,愈演愈烈循环不休。 这一次,对战的双方都已疲惫至极,于是萌宝刚满月,他们便协议离婚了。 他们终于承认,当初轰轰烈烈的爱情还是败给了琐碎的时间和焦灼的生活。他们放弃了拉扯至中年危机过后仍会回归家庭的可能。也终于放弃所谓为她支撑的圆满。 而与此同时,世界的每个角落里,都在上演着不同的放弃。 一股脑坚持下去的,仿佛只有电视机里的许三多。 所以,父母离异这桩小事那么不足为奇,少女林爱夏的烦恼也被婴儿的哇哇大哭搅得无处安放。 而那期间,夏女士凭着蛛丝马迹知道了林爸爸曾经的越轨。她对林爱夏的态度也冷漠异常,因为她当初的知情不报,夏女士认为她偏袒父亲不辨是非,从而将部分怨恨转嫁到她身上。也因为林爱夏和一个二类分子有着明显的早恋迹象,而父亲同样视若无睹,她认为林爸爸教女无方纵容过度。 总体上,夏女士觉得这一对父女简直狼狈为奸。枉她当初掏光积蓄为她买学区房,枉她为了她把这段婚姻挽留这些年……喂不熟的小白眼狼。 林爱夏不知道父亲对她的宽容包庇是否是因为她撞破他的不堪,让他心有亏欠,从此不知该如何竖起威严,但确实,从那之后,他不曾否定过她任何决定。包括后来她报考了远离家乡的D大。 经过协商,林爱夏跟父亲生活,哺乳期的萌宝跟着母亲。林爸爸心有愧疚,于是不自量力地拒绝了夏女士要按月打给他的抚养费,保持了净身出户的绅士风度。 只是,家庭煮夫再回职场还是有些难度,至此,林爱夏同学的生活质量一落千丈。 大小姐的日子过久了难免大手大脚,由奢入俭难,生活费总是在月中时便见了底。那半年她几乎是嵌套在陈辰的生活里,寄生在他的生活费里。那时候的林爱夏,还是习惯了依赖。也正因为有了这样一个依靠,才没有走到逼迫自己必须要坚强勇敢的地步。 大家都以为,林爱夏和陈辰实在好得腻味,才吃一个餐盘的饭,你一口她一口,她一口她又一口。如果陈辰的发育出现了滞缓,她一定是脱不了干系的。不过幸好,他下巴上按时生出了密匝匝的胡须,看上去更加严肃霸道了些。 林爱夏以为,日子一直会是这样,即便有些不如意,但也足够让她感激。她有不离不弃的神兽陈辰,有看见就会心情晴朗的天使穆迪,这样“左拥右抱”,上天真是待她不薄。可是人啊,永远不要盲目乐观。 第80章 不弃(5) 3 那年冬天的某一日,陈辰和穆迪忽然便从她的生活里消失了。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也并不是毫无预兆。陈辰离开前那天,天居然下了雪。南方的雪太难得,虽然细碎得像绵白糖,落到地面便化成水,也叫这帮孩子兴奋得大呼小叫。 林爱夏对陈辰说:“我想吃冰淇淋。”她就那样仰着头,声音嗲嗲,像个娇宠的小公主。后来她看过一个关于许晴的采访,里面说,被宠爱至极的女人会长不大,也只有永远都被宠爱的女人,才有资格天真。 “好,等着。”陈辰大步迈向小卖部。林爱夏望着他的高大背影纳闷,往常他一定会严肃地告诉她,“胃不好,大冷天不许吃冷饮。” 陈辰很快举着两只冰淇淋回来,一只递给穆迪,一只放在林爱夏嘴边,让她咬了口,剩下的都被他自己狼吞虎咽掉,大约真的太凉了,他眼睛被冻得有一圈红,吸了吸鼻子,他忽然说:“夏夏,以后得学会照顾自己,这种天气,是要吃热乎乎的粢饭的。” “有你照顾我,我就不用费心啦。” 他笑了笑,手按在她额顶,目光却看向遥远的地方,那里雪正落下,又迅速融化。 第二天,化雪的地面被许多双脚踩出脏兮兮的泥水,陈辰没有来学校。中午穆迪也没有在食堂帮他们占座。第二天也没有,第三天,第四天……这两个人就像那场冬雪,悄然地融化在世界的某个角落。 其实他们消失的那天中午,林爱夏收到一封没贴邮票的信,内容言简意赅地决绝: “以前觉得陪伴你是最重要的事,现在发现我错了; 以前觉得男子汉大丈夫,给的誓言就要履行到底,很好笑,我又错了; 我有不得不去的远方,下一程,不能带上你了。 这些年有你,挺好;可将来没有你,或许也没什么不好。相信你也一样。 若真的要说,那么,对不起…… 我走了,别等。” 她去安心镇找他,邻居说陈家已经搬走两年了,这两年都只有陈辰一个人偶尔回来住。 “你是以前住在对岸的夏夏吧?长这么高了,都认不出来了。陈辰他妈妈改嫁给一个有钱人,前段时间说是要送他出国读书,我估摸着这一家是搬到国外了。” “改嫁?” “是啊,陈辰初三那年他父母就离婚了,你们不是念一所学校吗,你不知道?哎?对了,以前总和你们一起过来玩的那个男孩子,就是他继父的儿子啊。我以为你都知道呢,看你们玩得那么好……” 她站在安心桥上,摸着那只林爸爸花了好些钱找人修复的狮子头桥栏,难过得哭不出来。初三那年他为了她闷头学习,却对自己的家事只字不提,他偶尔红透的眼圈她误读了缘由;穆迪的身份他对她搪塞含混;到如今他搬家离开,她也要最后一个通过邻居的嘴巴知道。 她离他那么近,却似乎对他一无所知。而他对她又何尝不是。 所以即使朝夕相对,只要对方对你关紧心扉,也不过是撒手就可以放开的陌生人。 因为要出国而离开她这件事他说不出口吧,所以就那样不告而别。可即使是隔着大洲大洋,只要他说明白,她也会等或者不顾一切奔赴啊。可他还是悄然又决然地抛下了她。她以为凭她十几年对他的了解,可以底气十足地说一句:陈辰不是那样的人!可现在她怎么敢说,她了解他? 那个黄昏,穆迪的手机终于打通了,接电话的却是陈辰。 她有些怔忪,满世界找他时遍寻不着,此刻却不期而遇。 对方却只是冷冷淡淡:“夏夏,我们还是分开吧,不要再打来了。我不能永远陪着你,你的人生还得你自己来走,除了自己,谁都不会是谁的永远,你要坚强起来。” “为什么?”她委屈得像被遗弃的小孩,“你说过要一直陪着我,就算你去了很远的地方,我们也还可以联系啊,我可以攒钱去看你……” 他坚硬地打断她:“算了,我们不要再见了……” “为什么!” 他叹了口气,好像面对一个缠着爸爸不停索要糖果的淘气小孩一样,那样天真而自私的索求无度让宠溺也渐渐疲惫。 “夏夏,这么多年了,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我也会累。你说要吃梅子,我便爬上树替你摘,却不知道我因为弄脏衣服而被我妈打;你不想做的作业,我耍狠替你找帮手,却不知道我为此被人怨恨,成了许多人的眼中钉;你花钱大手大脚,却不知这半年来我从没有吃饱……两个人在一起,如果有一方总是无休止地付出而得不到相应的回报,那这场感情中的另一个人应该反思一下,她到底是不是真的在爱,还是,那只是一种习惯的依赖。” 她呆呆握着听筒,另一只手忽然抽搐了下,像是想要拉住什么却徒劳地抓了一身责备,刺得她掌心生疼——原来这样不圆满的结局完全是她导致的错,她太自私,忘了回馈。 可他们相扶着走过那么长的岁月,足以烙印彼此整个青春。告别对方,便是告别所有昨天,这样的割舍,难道他不痛? “哥哥,陈辰哥哥,我以后会成熟会长大,会学着体谅你,不要不要我好不好?这半年是因为……” “恨我吧,但别因为我不快乐。” “为什么……” 他已挂断电话。那个号码此后再也打不通,他和穆迪就这样撇下她远走高飞,从此杳无音讯。 她大哭了一场,然后擦干眼泪去上课,像平常一样。只是老师叫她回答问题时,把全班同学都吓了一跳,那个嗲得有些讨厌的声音不见了,她的嗓子哑得沧桑。 她发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不可靠,尤其以爱牵系在一起的人,或者还没有因利益捆绑在共同目标上的伙伴更长久。 日子过得清淡如水,她一个人吃饭学习一个人在周末的操场边看漫画,沉浸在安静的孤独里,将周围人事统统屏蔽。有时看到好笑的笑话她会突然侧过脸想讲给谁听,可身边只有空旷的风吹过,将她来之不易的笑容吹得零落。 就这样熬过高考,来到远在北方的D大,又一年年安静走下来,像一只受伤的蚌,轻易不肯打开自己的壳,于是心里再也住不进谁。 有时候她想,如果当初陈辰给她的分手再温柔些,一切或许会不同。哪怕只是摸摸她脑袋告诉她:“夏夏,我想以前的话都是童言无忌,我们长大了,想法会不同,我或许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你,我们不如放手再去世界里找一找?”她也许会哭很久,可还是会笑着祝福,祝福他能找到下一个十年里愿意疼爱的人。 可他那么无情地让她知道,打败她的只是现实的前程,和对她的忍无可忍。 那么美好的初恋,不该有这样粗暴的结局。 多年后林爱夏回头想想,虽然因为他的决绝,她在一夜间参透人世冷暖,连大咧咧的性格也悄然转变,变得冷淡孤清,似乎剃了头发就能遁入空门。可也正因他的决绝,她才断了一切挽回的念想,逼自己坚强独立。 他说得对,自己的人生还得自己来走,除了自己,谁都不会是谁的永远。 上天待她不如想象的好,但也没有很糟,因三年之后,相逢的人再相逢。 第81章 不弃(6) 第三章 相聚有时 1 三年不见,不知穆迪何以长得这么高,最后一次见面时他还停滞在她肩膀的位置,现在蹿到一米八几,已经高出她一个头,愈加漂亮的面孔,有这年岁不该有的沉稳。林爱夏以为,这么久过去自己该已释怀,却不想,见到穆迪的那刻仍不免忐忑。 穆迪出现了,那和他一起离开的人,也该回来了吧? 两人把黎晓尔丢下看摊子,跑到校外的馆子里,叫了两碗拉面一瓶啤酒。酒是润滑剂,再生涩的重逢都能化解成无所不谈。 “怎么回国读书了呢,国外的学校不好吗?你……才十九吧,这么早就考大学。”还是她先开了口。 “休了一年学,后来觉得很着急就多用了些功,连跳了几级,不过,我本来就没有出国。”穆迪说得很平静,林爱夏却瞪大了眼。 他淡淡解释:“那时候我住了段时间院,事情发生很突然,没来得及跟你说。” “住院?!”她紧张地打量他,穆迪轻松一笑,“已经没事了。” 林爱夏松了口气:“一个一个的,都不告而别,什么事都瞒着我。这一杯必须罚!”她轻声嗔怪,啤酒杯碰上穆迪的杯子,自己先一饮而尽。 “喂,你不是为了找我才特地报考D大吧?我当年可是因为情绪太差复习的不好,考得很糟糕才报了这里,你呢,能够跳级的家伙不至于和我一个水准才是。”她微微挑着眉看他,却见他正低头吃面,噗噜噗噜的,比她当年豪迈。 她便撑着脸静静看他,轻轻说:“你知道吗,吃相也是跟心境有关的,我都好久没这么不讲究了。所以穆迪,你这几年应该过得很好吧?” “……嗯,还好。”他仍低着头,过了会儿才抬脸看着她,“你的声音,变了很多。” “哦,哭了一场就哑了,一直没能变回来,是不是性感多了?” 他笑笑:“我还以为只有男生才有变声期。” 她瞪了他一眼,两人相视而笑。 一整晚她始终绕开那个人不去提,也不敢提,轻描淡写带过的字句,心里已是千回百转地想起。她不提,穆迪也便不说。他还像小时候那样安静,可眸子变得深邃无底,似乎藏了许些秘密,再不是那个温暖简单的小洋葱头。 她招了招手,又叫了几瓶啤酒。于是那一场叙旧,最终变成一个人的宿醉。 穆迪看着对面把脸埋在手臂里趴在桌子上的女生,她像是睡着了,又像在偷偷哭泣。他背起她往女生宿舍走,一只腿有些吃力地抖了下,深吸了口气,终于稳住脚步。细碎的长发扫着他脸颊,微热的呼吸吹在耳畔,他听到模糊如哽咽的声音问:“他……还好吗?” 心头,竟是不自觉痛了一下。 九月的风微凉,他将背后的人拢得更紧一些。 她又睡过去了,似乎那个人她只能在梦中提起。 那并不是一场欢快的重逢,但少时情谊还是很快重拾。穆迪加入“流协”在林爱夏手下做一枚小干事,社团招新第二天,“流协”的报名桌前便挤满了人,林爱夏怨念地看着穆迪手里的报名表被一抢而空,以及黎晓尔那如踏春风的轻快脚步,不禁叹息:原来美色才是第一生产力。 新生公寓与女生宿舍楼面对面而立,挨得比当年隔着安心河而居的林爱夏和陈辰还要近,因为在同一社团,于是一起出入的机会尤其多起来。 冬天来的时候,林爱夏已经习惯在食堂固定的座位上和穆迪一起吃早餐,而后分别去不同的教室上课,然后一起午餐一起晚餐,没课的时候便一起在图书馆自习,一人耳朵里塞一只耳机,副歌时两人不约而同无声哼唱,周末有时去郊区送养流浪猫,顺便在陌生的街街巷巷里寻找美食。 随时侧过身,喜怒哀乐都有一个人分享,而“一起”这个平凡的词,其实藏着绵绵密密的陪伴。于是两个人的日子,竟比一个人的岁月要快许多。 黎晓尔最近总以怀疑的眼神审视她:“夏夏,你是不是被掉包了啊,我怎么觉得你像换了个人?” “是吗,哪里不一样?” “有人气儿了。” 林爱夏瞪她一眼,她和黎晓尔是室友,又难得的都热衷于动物保护,一起加入“流协”,于是渐渐便成了密友。黎晓尔只当她本就是这样高冷的性子,却不知那其实只是外挂的一层霜,身边有了热源,也便顺其自然融化,露出经年不见的本我。 可穆迪的转变却是林爱夏所不能左右的,比如,不再打球。学校组织社团间的篮球赛,林爱夏本来对穆迪抱了很大指望,他却百般推辞不肯上场。 “以前你就打得很好啊,现在个头这么高,怎么反而不打了呢?”林爱夏纳闷。 穆迪只是笑着摇头:“老了,跳不动了。” 脑袋挨了林爱夏一顿□□,最近她越来越听不得“老”这个字眼,她比穆迪大三岁,她永远比他老。 初春的某天,穆迪陪林爱夏去城北送养一只跛脚的折耳猫,那猫咪因为这小小的残疾被主人遗弃在垃圾堆里,大约见识过世态炎凉,猫咪很阴郁,眼神冷冷沉沉,对谁都不亲近,林爱夏用了小半年才让它开朗起来,这才找到肯收养的人家。 人为什么会遗弃自己的宠物呢?说起来缘由很多,但总不过是不像当初那么喜欢了吧。如果热爱还在,一定可以找得到比丢弃更好的方法。 因为放弃不费吹灰之力,所以坚持才弥足珍贵。 林爱夏之所以一直留在“流协”,也是为此。她希望被抛弃过的都有获得新幸福的机会。 只是,送养途中出了点意外。因为宠物不能上公交地铁,两人骑着公用自行车,把猫包放在车筐里。经过跨河桥时大约是石板路颠得太厉害,猫咪紧张地嚎叫起来,林爱夏刚想要停下来安抚一番,发现身残志坚的小跛子竟然挠破了猫包越狱成功,身姿一纵跳下车筐,一瘸一拐横穿过马路。此时身后一辆摩托超车过来,眼见要撞上它。林爱夏急中生“智”,车龙头一横,挡在猫咪身前,摩托车虽然刹住了没从她身上碾压过去,但这一撞的冲击力让横跨在车子上的林爱夏猛地一晃,飞了出去,直接翻到了桥下。 “林爱夏!”骑在前面的穆迪喊她。再见后他就不曾叫过她姐姐。 所幸水并不深,只是乍暖还寒的天气里仍结着冰碴。 林爱夏扑腾了两下,便被一只结实的手臂揽住。她扭头,看见穆迪白得吓人的脸。 “别怕。”他说。水到他腰部的位置,林爱夏几乎是被穆迪平端着,用力托举,一直保持在水面上,深一脚浅一脚地挪到了岸上。 上岸后两人瑟瑟发抖地找了会儿没能寻见小跛子,只得就近找了家旅馆先晾干衣服。 穆迪穿着旅馆提供的大睡袍,看林爱夏在卫生间门口擦头发,耳朵不自觉有些红。顿了下,他转身走到窗边,面向着窗外道:“你不是在河边长大的吗,竟然没学会游泳。” “我啊……小时候被陈辰宠坏了,他一直不肯撒开手让我游,我也就一直没能学会。”不知何时起,那个名字已经可以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不带痛意,“不过你刚才的脸色,真是吓坏我了。” “是你先吓坏到我的,我们算扯平。” 她愣了下,躲进卫生间。那时候虽然冷得骨头都要裂了,可靠在他胸口,她听到怦怦的声响,一时间竟分不清是穆迪的还是自己的。她立即扭开水龙头,用冷水洗了把脸,清醒过来。 不可以,不可以有任何幻想。因为所有陪伴都不可靠。 只有永不跨界,她才不会要求更多期待更多,分开的时候也便不会失望痛苦。 她抓起穆迪的衣服,用电吹风替他吹干,忽然有一只小瓶子从衣兜里滚落到脚边,小小一瓶的白色药片,标签撕得很干净。 “穆迪,你病了?”她从卫生间探出脑袋,对他晃了晃手里的药瓶。 男生已经冷静下来,转过身对她淡淡笑了下:“下午做实验用的,喂小白鼠吃的药。” “……哦。”林爱夏又立即缩了回去,他湿着头发穿睡袍的样子,太让人想入非非。 第82章 不弃(7) 2 回学校后,林爱夏有些感冒。可还是强撑着去了趟喵呜小院。 小院是“流协”合作的流浪动物收留基地,场地是军属沈奶奶提供的,现在小院里收留了猫狗上百只,除了“流协”平日也会有社会志愿者来帮忙。今天会有一批义捐的口粮送到,黎晓尔和新招的几个小干事大早上便去小院等着搬货。 林爱夏赶过去时东西已经搬完,大家七七八八早已散了,只剩黎晓尔抱着电脑坐在小库房里,像个神经病一样时不时对着屏幕傻笑。 “晓尔,看到小跛子没?”林爱夏拍她肩膀,把她吓了一跳,啪地合上电脑,紧张地看着她,支吾:“你、你不是和穆迪去送养它了吗?” “半路跑掉了。”林爱夏把带回来的猫包放在一边,道,“我去猫舍看看。”走了几步忽然转过头来,“在干嘛,鬼鬼祟祟的?” “唔……一个朋友,聊天。”黎晓尔拢着她肩膀迅速撤离作案现场。 她最近一直遮遮掩掩的,林爱夏已经见怪不怪,很快就满心都是寻猫的事情:“你说它会不会自己跑回来?” “除非它成精了,你说的那座桥离小院快有半座城了,它又不是狗,哪有那么灵敏的嗅觉找回来,何况那小家伙的腿,走路不便利……”两人把猫舍翻了一遍没见着小跛子的影子,黎晓尔说了一半,看林爱夏的脸色极差,伸手摸了摸她额头,夸张地大叫:“夏夏,你发烧了啊!” “哦,没事,一会儿我去跟沈奶奶要点退烧药。”那桥上人多车杂,不知小跛子跑到哪里去了。说过要让被抛弃的都找到幸福,却让它陷入更糟糕的境地,她现在满心愧疚,完全不觉得自己烧得有多厉害。 “好像门铃响,我去看看。”黎晓尔奔出去,一会儿听见她在院子里喊:“夏夏,穆迪来了。”边走近过来边嚷嚷,“人家去给你送药没找到你,猜你就在小院,就找过来了。” 她唇角弯了下,笑出来。加入“流协”这么久,穆迪从没来过小院。她知道他有洁癖,猫狗太多难免会有些味道,空气中也是五颜六色的绒毛乱飘。他能过来,真是难得。 这样想着,忽然觉得头重脚轻,扶了扶额头,人扑通栽了下去。 迷蒙中,似乎有人将她横着抱了起来,那拥抱有些熟悉,竟让她既心悸又安稳,她伸手,勾住了他的脖子,那人却忽然踉跄着绊了一下,她心悬起来,而后便一无所知。 醒来是在医院里,挂着点滴,烧退得已差不多。 “夏夏你醒啦?”黎晓尔坐在床边,揉着额角欲言又止的样子。 “怎么啦?” 黎晓尔看了眼端着粥进来的穆迪,伸了个懒腰打哈哈:“没事,你生病的样子真是我见犹怜,楚楚动人呢。我闪了,不耽误你们。” “黎晓尔,”林爱夏威胁地看向她,“你在网上都捣鼓些什么别以为我不知道哦。” 黎晓尔愣了下,继而双手合十向她鞠了一躬:“会长大人明察秋毫,小的保证不乱说。”她向来口无遮拦,自从穆迪出现,便像媒婆附体,不放过任何一个撮合两人的机会,嘴巴碎碎的,每天在林爱夏耳边嗡嗡地讲着,这样的男生啊,天上有地上无的,该出手时要出手啊,之类堪比传销更蛊惑人心的洗脑言辞。林爱夏怕她在穆迪面前也不知收敛,才拿她网恋的事堵她的嘴巴。 黎晓尔闪电消失后,穆迪便坐了她的位置。也没多问什么,只是给她倒了粥,搅了搅放在床头。恰到好处的细致,安全范围内的关怀。 “我刚做了个好长的梦。”林爱夏忽然说,“梦到我们从前一起在安心镇的时候,我在陈辰家的阳台上晒太阳,你盘腿坐在客厅里静静地听CD,陈辰远远看着我们不说话。一切都和发生过的一样,可是为什么我是在梦里才发现那些细节,发现屋子里从没有烟火气,发现院子里生了好多杂草……现在想想,其实我早该发现,他们那个家是只剩他一个了啊。我真是太自我中心了,所以都没资格怨任何人。”她叹了口气,看着穆迪,“还有你,你们两个那时候别扭得要死,我竟没有猜到,你叫他‘哥哥’会是这样的关系……那时候,你也很委屈吧?” 穆迪淡淡道:“还好。不过他是真的讨厌我。” 穆迪三岁时母亲意外去世,父亲却平步青云,仕途一直平顺,工作也越来越忙,他一直由保姆照料。十三岁那年父亲由人介绍认识了陈辰的母亲,竟难得的投契,只是两家家境悬殊,父亲见过陈辰几次,觉得这孩子冷眉冷眼很难相处,怕穆迪受欺负,于是两个大人的婚事也只是耽搁着拖了下来。 “我始终觉得,幸福的机会并不是长长久久等在那里的,你不抓住,可能它就溜走了,所以还是希望他们能在一起,也希望父亲接受陈辰。我跟父亲保证,陈辰一定不会欺负我,我们会好好相处。于是我寻找一切机会接近他,讨好他,努力让自己喜欢他,也让他不那么讨厌我……” “陈辰的脾气是很臭,可一旦把你当自己人,就会不遗余力地保护你。那时你那么乖巧,他是真的接纳了你,把你当弟弟的。” “是吗……”穆迪沉吟了声,眸色忽然冷起来。 林爱夏没有发觉,拨弄着点滴的管子继续问:“后来呢,他们过得幸福吗?” 他道:“后来他们结婚了,那段日子,大概是母亲去世后父亲最快乐的日子。” “那就好,不枉你一番苦心。” “只是那样的日子也没能持续多久,后来陈辰的亲生爸爸查出食道癌……”他忽然顿住,没有再说下去。 林爱夏侧过身,看见他冷沉的眼眸,心头忽然莫名发疼。原来那时除了她在承受家庭的变故,每个人也都背负着各自的烦恼。可那时她除了倾诉,竟没有想到要去问一问身边的人,可还快乐可还顺遂。 她想要伸出去安抚他掌背的手终于按捺住,只是看着他,忽然咧开嘴笑:“不想喝粥,这瓶马上打完了,我们一起出去吃拉面。” 当做是两只被雨打湿的鸟吧,就这样一直依偎着等彩虹。不拥抱不承诺,只用翅膀悄悄为彼此遮一下风雨,就好。 第83章 不弃(8) 3 除了“流协”的工作,林爱夏还在院里的实验室做助手,和硕士生们一起做实验。当初也是费了好大力气才争取到,只因助手除了学分奖励,每月额外有八百块的生活补助。 穆迪也惊叹她如今的自力更生,她云淡风轻地笑笑:“高三那年财政吃紧,后来经过某人的控诉我才惊觉,我这么大胃,都把人吃跑了,再不自给自足恐怕未来堪忧啊。也是那时才发现,靠自己的感觉其实是有别样的快乐的,于是就戒不掉了。看来依赖人和依赖自己,万事都可以成为习惯。” 以她如今的手脚麻利,那些刷洗仪器、配备电解水、24小时记录实验数据之类的工作都是小case,唯一头疼的是,她所在的实验室里养了一头怪兽。 此怪兽是个ABC,脑袋抽筋回国读硕士,平日里说话似乎总也捋不直舌头,染一头浅黄色短发,专事骚扰挑逗女同学,是个毫无争议的花花大少。本名华思归,大家都亲切地叫他老鬼,洋鬼子的鬼,色鬼的鬼。 那天的实验是给小白鼠注射病毒血清后,每隔两小时抽取血样化验,需要整夜留守。林爱夏准备了干粮咖啡以及一小瓶防狼喷雾。和老鬼过夜,是要做好鱼死网破的打算的。 “Hi,小师妹。”晚上八点,老鬼准时到来,近在咫尺地贴在她脸旁,像个好奇宝宝盯着她手上的动作看。 林爱夏笑着点点头,手上正要抽血的针管忽然偏了一下,老鬼跳着脚叫出来:“Gosh!It’s so dangerous!”林爱夏向他靠了一步:“不好意思,刚被你下了一跳,手不小心抖了一下。” 老鬼吓得连退两步,门口站着的人被这一幕逗得浅浅一笑,如果陈辰在,她一定会躲在他身后,撒着娇寻求庇护,可她现在已经能够不动声色将自己保护得很好。 “师兄,你要迟到了。”他冲老鬼喊了声。 “对了对了,第一次见面,不能迟到。”老鬼腔调扭曲地嘟念着,对着窗玻璃拨弄了几下头发,捞起一边的彩色盒子脚步轻快地溜走了,在门口拍了拍那男生的肩膀,“师弟,今晚拜托了。” 林爱夏回头,看到一把将老鬼推送出去的穆迪,不免意外:“你怎么来啦?” “他今晚有约会,临时找我顶一下。你刚刚,很机智嘛。” 林爱夏得意一笑:“我爸很早就告诉过我,女孩子要懂得保护自己。”说完,她自己也愣了下,父亲跟她说这句话时,还是因为在窗口看见她和陈辰的亲密行为……于是立即转移话题:“你跟老鬼很熟啊,他干嘛找你顶替?” “还好,偶然认识的。”他一带而过,林爱夏也不追究,只招呼他,“来来,既然来了,就帮忙记数据。” 那一夜是林爱夏进入实验室以来最精神饱满的一夜,每两个小时分析一次血样,空下的时间,两个人就闲闲淡淡地说话。她倚在窗口,忽然指着月亮喊:“穆迪快看,月食唉。” 男生走过去:“是被云彩遮住了,不是月食。” “怎么不是……”她转头争辩,额头蹭在他下巴上,有凉凉的气息拂动她的刘海,两个人都静止住,似乎在玩木头人,谁也不敢先动。 她想,他正垂着头看她吧,所以,绝不能抬头。 可此刻的心跳,竟比那匆匆一吻时还要强烈。她快要不能呼吸。 “陈辰接那个电话的时候,你也在旁边的吧?”她忽然问。这是她无师自通的诀窍,每当心被拨乱,便把那家伙搬出来,给自己警醒,也给旁人丢一颗毒气弹,“那时候打你的电话,没想到接的人会是他。” “嗯,我在旁边。”穆迪的声音响在一步之外,他已经慢慢走远。 “他当初对我说的话,你都听到啦?”她指的当然是那通无情无义却有理有据的分手宣言。 “如今的林爱夏,和当年确实不一样了。” “说说看,当年的我在你眼里是怎么样的?现在又是怎么样的?” 男生愣了下,晃了晃手机:“时间到了,该验血样了。” 林爱夏忙跳过来,手上忙碌,眼睛却斜斜地瞟他一眼,笑嘻嘻道:“你啊,以前在我眼里就是颗漂亮可爱的小洋葱头。” “……那现在呢?” “哎呀,快记数据,别打岔。”她暗自坏笑,这一局扯平了。 没有答案,可无疑,他们都已不再是年少时的模样。他们要长大,要学会坚强,学会独立,可若无苦难何用坚强,若无离别何来独立。而所谓变得成熟懂事,懂得的不过是世俗所希望他们懂的事。没有永远的宠溺,所以谁都没有资格永远天真。 穆迪望着正观察显微镜的那爿侧脸,有些微失神。比起从前爱撒娇的陈辰的林爱夏,他更喜欢这个声音磁性、勇敢自立的她。 4 第二天清早林爱夏回寝室时,黎晓尔正趴在窗台上对着一捧玫瑰花神游天外,林爱夏的手在她眼前晃了晃,黎晓尔缓缓握住她手腕,道:“夏夏,我的真命天子终于来了,不枉姐姐守身如玉纯情了二十几年。” 林爱夏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把自我陶醉的家伙丢开,爬到床上:“顺便给你带了早餐放你桌子上了,我补一会儿觉,一会儿你出门前叫我。” 看她还拄着脸在那瓶花面前发痴,林爱夏摇了摇头,自己定了一个小时的闹钟,把闹钟放到床头时脑际忽然闪过一个意象,刚才放早餐时在黎晓尔桌子上瞥见的彩色盒子,似乎在哪里见过。愣了下,她一下子坐了起来:“晓尔。” “没到点呢,继续睡继续睡。”黎晓尔头也不回地对她向下挥手。 “晓尔你的真命天子……是网上认识的那个?” “对啊。”黎晓尔像只花蝴蝶,张着手臂飞过来,趴在林爱夏的床梯上,“是咱们一个学校一个专业的学长,你说这算不算缘分,本来只是游戏里认识的,没想到就在身边,命中注定啊。” “你看上去很喜欢他?”林爱夏试探着,不知该如何开口,老鬼那样的人品绝不是好的恋爱对象。 “是啊,他既时尚又绅士,虽然普通话不太好,可是英文贼地道啊……” 林爱夏叹了口气,又躺倒回去:“让我再睡会儿。” “对了,他也很喜欢小动物的,咱们流协的募捐,他都有匿名捐款的……” 林爱夏用被子把头蒙住,让她再酝酿一阵子,想想要怎样说破。 黎晓尔静了会儿忽然开始摇她:“夏夏夏夏。”林爱夏扭过身面向墙壁躺着,黎晓尔嘟着嘴念叨:“本来想告诉你件怪事的,不听算啦。不过你那天拿回来的猫包,上面的口子真不像是被挠破的……” 那天下午恰好有一节微生物课,林爱夏给老鬼发短信约他来大教室拿一下实验结果。 老鬼虽然看上去一肚花肠子,脑袋却简单天真,他从不去怀疑别人,是个极容易上当的家伙。 老鬼在走廊里见到林爱夏,颠颠跑过来:“师妹你的实验结果怎么没有放在实验室?” “昨天不小心夹在本子里带回寝室了,不好意思。”她扶了扶额头有些发晕,老鬼连忙拢着她肩膀,怪腔怪调关切道:“一晚上没睡撑不下去了吧,我送你回寝室休息?” 林爱夏把手臂搭在他脖子上,他有些错愕,但还是颇为受用地没有拒绝。 抬眼,看见刚从厕所里出来的黎晓尔,她风风火火走过来,一把拽过老鬼的手臂,气汹汹地拖着他走了。直到放学,林爱夏走出教室,才发现黎晓尔木桩子一样站在门口等她。 “林爱夏,为什么?”她冷冰冰问,“你昨天就知道我说的那个人是他,是不是?” “是。”林爱夏平静地说,“很可惜我没能早点发现。” “刚刚你是故意在我面前勾引他,对不对?”黎晓尔不傻,可却没有通透到参悟始终,“林爱夏你漂亮自立气质好,那么多男生喜欢你,你都假装不知道,过得潇潇洒洒片叶不沾身。我知道这世界上很多东西都是为你们这种人准备的,所以穆迪出现,我不会允许自己动一点心思,那是你的,可你有了那么好的,为什么还要染指我的呢?” 林爱夏被惊到,她不知道黎晓尔心里是这样想,只极力镇定地道:“因为我想你看到,他不值得你喜欢。” 黎晓尔忽然古怪地笑了下:“不值得?你当自己是青蛇吗,扭着屁股替白蛇试探许仙?谢谢,我不需要。我承认我眼光没你好,可不是只有你看中的才是好的,要论值不值得,我不觉得一个瘸腿的残疾人会更值得。” 林爱夏彻底愣住,她想她大约做错了,却没想到黎晓尔反应会如此激烈,更没想到,她已经口不择言,她刚刚说的是在心里埋藏了好久的秘密吧:“什么意思?” “林爱夏,我不知道你以前受过什么伤害,因为你从没对我敞开过心扉,但有一件事,我比你自己看得更清楚,你喜欢穆迪,可你不敢承认,也不打算承认。” “不是这句,是……”她茫然地去抓黎晓尔的手臂,想要求证什么,却被对方冷冷甩开,“林爱夏,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我都不会轻易放弃。好的,是我幸运,不好,我要让他慢慢变好,没有什么东西是现成的等着你来拿,即使是一份完美的爱情。” 她所认识的黎晓尔,从不曾这样果断潇洒,她不禁要佩服。可今日这一场剖心置腹,是意味着她们的友谊也就此终结了吗? 第84章 不弃(9) 那天晚上林爱夏正犹豫着要以怎样的表情推开寝室的门时,忽然接到家里的电话,是萌宝打来的,三岁的小丫头,话都说不全,却像个小妖精一样懂事。 “姐姐,妈妈出差了,这个礼拜轮到我跟爸爸住,可是爸爸上班也好忙,”林爸爸重新找了工作,在一家事务所做会计,和他以前在邮局做储蓄的工作类似,安稳无争,“萌宝生病了,你可不可以回来看看萌宝?” 林爱夏杂乱的心一下便揪住,当即定了火车票回南方。下了动车直接打车回家,钥匙刚在锁孔里转动,便听到门里一阵哒哒的脚步响。 她顿了下,随即苦笑。进到萌宝的屋里,看到她平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被子一直盖到下巴上,眼睛用力闭着,眉头都憋出了皱纹。 “萌宝,姐姐回来啦,给你买了你最爱的阿狸玩偶哦。”萌宝看也不看,嘟着嘴将脸扭到一边,哼了一声又一声。见姐姐半天没有采取安抚政策,终于没能忍住,扭回脸来对着她控诉:“林爱夏,你为什么这么久都不回来看我?!” “姐姐要做实验写论文,要上课考试,还有一院子猫猫狗狗要照顾,所以姐姐很忙的哦。” 萌宝哼一声:“你是不是还要忙着谈恋爱?!” 林爱夏被这童稚的质问弄懵住,小小丫头懂得什么是恋爱?摸摸她那一头自来卷的柔软头发,转移话题:“萌宝你不乖,是不是又撒谎?你根本没有生病对不对?” 姜果然还是老的辣一些,萌宝立即败下阵来,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饱满地晕着,委屈的样子让人觉得戳穿她实在是种罪过,她小声说:“萌宝不生病你就不回家了。” 林爱夏拉过她的小手,刮她鼻子:“爸爸也真是笨,竟然被你这点小伎俩给骗了。” 小丫头摇头:“爸爸才不笨,爸爸知道萌宝是装病,还听见萌宝偷偷给姐姐打电话了呢。可爸爸也希望姐姐回来,我们都想你了。” 想想,她也有一年没有回来了。忽然之间,心头便被戳了一下,扎扎实实的疼。家门被推开,林爸爸拎着一篮子菜走进来,看到她,笑着招呼:“回来啦,车上挤不挤?”显然,他也是有所准备并不吃惊的。 “还好。”她上前,接过父亲的篮子。 那天的晚餐十分丰盛,自从林爸爸辞职回家做了家庭主夫,他的厨艺便锻炼得越发出色,可惜,那之后他们却极少有一家团圆围着桌子和和气气吃顿饭的机会。 饭后林爸爸戴着围裙收拾起桌子,林爱夏拦过他的手,说:“我来吧。” 他愣了一下,眼中仍是从前那般绵软的微笑,只是岁月无情,将其中加了些混沌沧桑。慈爱更甚,却多了几分无力感。他站在林爱夏身后看她刷洗碗盘,小声说:“生活费还够吗?我最近发了笔奖金,你不要太累着自己……” “不用操心我,我很好。”顿了下,她忽然说:“爸,多接触接触同龄人,要是闷,可以考虑找个伴儿。”夏女士交了个法国男朋友的事,她是知道的。 他显然也是一愣,“哦”了一声沉默半晌。 其实她很想说,当年那件事,她已经释怀了,不想他再这样略带卑微地面对她。可终究,还是没能说出口。 晚上萌宝非要跟林爱夏挤一个被窝,小丫头精神得半夜仍不肯睡,抓住她的手逼问:“姐姐你在给谁发短信?是你男朋友吗?”然后一次次掀了林爱夏替她盖好的被子爬到她身上来,死缠烂打要夺手机。 其实只是穆迪问她去了哪里而已。她没意识到,自己飞也似地赶回来,除了因为萌宝,也为了躲避他,躲避黎晓尔脱口而出的秘密。 第二天林爱夏带着萌宝去逛街,她想要一只小旅行箱,下次可以跟妈妈一起去国外旅行。 龙门广场还是那样热闹,一到了人群里萌宝便全然忘记此行的终极目的是旅行箱,一会儿想吃棉花糖一会儿又想要氢气球,林爱夏被她拉着一路买单买得很没脾气。 “夏夏。”身后忽然有个声音在唤她,熟悉又陌生。她猛地转身,一个身影自人群中闪过,只眨了眨眼,那影子便像沉入海底的游鱼,一瞬便消失不见。 “姐姐。”萌宝晃她手臂,她才醒过来,“怎么了?” “刚刚有个叔叔一直跟着我们,长得好凶,好像坏人。” “叔叔?在哪里?” “不见了。”萌宝原地转了一圈,胖手指忽然往前一指,“咦,那个哥哥也在看你。” 远处,是微微含笑的穆迪,似带了一身仆仆风尘,眼睛却依旧明亮似沉落了整个宇宙的星辰,她心头狂跳,萌宝奇怪地望着她:“姐姐你手心好多汗。” 她牵着萌宝慢慢走过去,故作大方:“你怎么也回来了?” “办点事。” “太巧了,我可要信了。” “不然呢?” “……”林爱夏发现自己被自己套住,顿了下,目光不自觉移到他的小腿,又迅速移开,萌宝却仰脸看着他,甜甜地叫:“哥哥,你长得好漂亮。” 林爱夏一阵发窘:“事情办完了吗,你什么时候回学校?” 萌宝才不管他们在说什么,撒娇的功力比她当年还要深厚,拽拽穆迪的手指,眨着大眼睛问林爱夏:“姐姐我走累了,可以让哥哥背我吗?” “好啊。” “不可以!” 她和穆迪同时说,萌宝看看这个,瞧瞧那个,忽然咧着一口小奶牙鬼鬼地道:“姐姐,你果然是很忙哦,一会儿一个一会儿又一个。” 林爱夏继续发窘,穆迪却已经在萌宝身前蹲了下来,小丫头快乐地爬上去,林爱夏却霸道地把她扯了下来,萌宝哇一声大哭,她可从来没见过姐姐这样凶的动作,这样阴沉的脸,一时间吓坏了。 “穆迪,你……你不要惯着她。” “没事,这是她应得的奖励。” “什么奖励?” 他笑笑,不会告诉她,方才她叫他哥哥,却把那个影子般出现又消失的家伙叫做叔叔,这样童言无忌的称呼,让他心情愉悦。 “别哭咯,想要什么,哥哥给你买。”穆迪安慰着萌宝,顺着她的手指所指,给她买了只冰淇淋,林爱夏瞪他:“你不要惯着她,她屋子里的娃娃足够我交半年学费。” “姐姐没有冰淇淋,羡慕我才这样说。”萌宝还在生她的气。穆迪却摸摸她脑袋,道:“你姐姐胃不好,不能吃这么凉的。” 傍晚时他们一人牵着萌宝一只手,走到了公交站,林爱夏看着地面映出的三只影子,忽然一阵恍惚。如果不是因噎废食,这便会是她触手可得的幸福吧。 第85章 不弃(10) 第四章 离别有时 1 林爱夏是和穆迪一起回D大的,临走萌宝还在她耳边嘱咐,要林爱夏替她照顾好穆迪,她要快快长大,给漂亮哥哥做媳妇。 “姐姐可不会照顾别人,还是要他好好照顾姐姐吧。” “可是,你还是要照顾他,因为那天回家时,我抱住哥哥的腿,发现……”林爱夏忽然捂住萌宝的嘴巴,“好啦,姐姐知道。” 过了好一会儿,萌宝抬头看她:“姐姐,你哭啦?” “舍不得你呗,小妖精。” 有些话,她不想再听任何人说出口。 火车上,穆迪睡着了。靠着轰隆隆震动的车窗,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还是那个小小的、只及到林爱夏肩头的十五岁男生。那一年,父亲和陈辰的母亲再婚已经两年,两个中年人对自己重获的幸福都倍加珍惜,他们过得很快乐。 他叫陈辰的母亲阿姨,陈辰称他父亲为穆叔叔。在这份快乐里,两个少年仍旧谨慎地护卫着最后的领地。 那个秋天的清晨,穆迪听到陈辰和他母亲在客厅里争执。听了几句,他已大约猜出来龙去脉,陈辰的生父查出食道癌,已经是晚期,需要很大一笔治疗费用。 “我没办法跟他提,毕竟这些事都跟他没有关系。”她说的“他”,指的应该是穆迪的父亲,她如今的丈夫。 “妈,爸当初就是因为查出这种病,才离开我们的。我们却误会他抛弃我们,恨了他这么久。他瞒着我们,只因为不想连累我们。”陈辰揪着眉毛,哀求的表情很痛苦,“现在能帮他的,只有我们了,你不能见死不救。” 他母亲愣了下,许久,才低声道:“要我做什么都是应该的,但不能牵累你穆叔叔。” “可只有他才能拿出这笔钱来!”陈辰几乎在低吼。 “要说你自己去说,我是不会开这个口的。”她转身走了,背影却有些神不守舍。 那天晚上,穆迪看见陈辰进了父亲的书房,他站在门外,伸出的手迟疑了下,终是收了回来。这件事,似乎不该由他来插嘴。 扑通一声,他从门缝里看见陈辰跪在父亲的书桌前,重重地叫了声:“爸。” “爸,求你救救他。这笔钱算我借你的,将来一定会还,要我还几倍都可以。” 穆迪叹了口气,陈辰啊,他还是那么莽撞,这样的情况下,这声“爸”纵使多真心,都会让人心寒不已。何况陈辰并不了解这个家,父亲虽然官位不低,可用良心做官的又怎会富有,只不过因为福利而衣食无忧罢了。前阵子父亲拿出大部分积蓄替陈辰安排出国留学的事,现下不可能再立即给出那么大一笔钱。 “好,你先不要急,我会尽力想办法。”父亲扶起陈辰,眉头却皱得深深。 他悄悄从书房门口退开,看见陈辰的母亲站在楼梯上,歉然地看着他。 后来所发生的事,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陈辰平常并不和他们住在一起,因为无法消除的隔阂,也为了对林爱夏圆谎,他放了学便独自回安心镇。那天却是例外,陈辰对他说,约了林爱夏放学一起打球,让他先去小区的小篮球场等。 冬日里天黑得特别早,前一天刚下过一场雪,化雪的天气有些湿冷。穆迪在那里等了半个小时,太阳便已完全隐没,路灯亮起来。父亲最近一直在筹钱,应该很快可以凑够,他在想一会儿见面要不要把这消息告诉陈辰,免得他要靠打球来发泄压力。 头顶的路灯忽然闪了一下,空旷的小篮球场陷入黑寂。少年心里笑了下,这盏灯啊,像中了魔咒一样,永远修不好。还记得从前他一个人在这里练球的日子,那时候灯灭了他就会忽然跳起来投篮,他跟老天赌,如果中了,那么陈辰就会接纳他,这一切都会有意义。还好,这两年里,他们终于兄弟相称。陈辰看上去很凶,可也绝对够义气,为了在乎的人,他可以两肋插刀。如果说从前他只是努力让彼此不再互相厌恶,那么从那次篮球场边,他险些为他冲出去跟一群球友打架开始,他已经有些喜欢他,那声“哥”也终于可以叫得毫不违心。 黑暗里,少年拍了几拍手上的篮球,跑动、跳跃、准备投向那个承载着无数次赌约的篮筐。忽然,一只瘦长的手臂从背后箍住了他的脖颈,他没能看清对方,只不可置信地喊了声:“哥?”身后的人抖了下,接着有什么东西捂在他口鼻上。 啪,路灯闪了一下,又亮起来,照着小小的篮球场上,一只孤单的篮球在地面越弹越低。 意识渐渐消失的少年已经被背着走远,可他很想知道,那个球,究竟进了没有。 醒过来时,他发现自己被关在一间小屋子里,他认得那地方,是陈辰家在下水镇那栋房子下面的储物间。他被绑了手脚,似乎是怕弄疼他,绳子绑得松松的,几乎连勒痕都不曾留下。 “哥……”他迷茫地看着站在对面的陈辰,他脚下落着几颗烟头,头发又一次剃成光头,没有抬眼看他,只是背过身说:“你先在这里呆几天,等拿到钱就可以回家了。” 这……是一场绑架? “爸爸已经在想办法了,你这样太莽撞了。”穆迪压抑着震惊,极力平和地劝他。 “想办法?你养尊处优惯了,不会知道这社会上的规矩,所谓的‘想想办法’从来都是大人物们的托词,拖着拖着,等人死了,就是最好的办法。” “为什么你总将事情往最坏的方向想,哥,放我回去,我会当做什么都没发生,爸爸心脏不好,你不能这样刺激他……” 陈辰已经离开,门外响起哗啦啦的锁链声。 他就这样被关了四天,没有呼救。因为他怕邻居报了警,一切便没有回还的余地,陈辰的未来也会毁于一旦。他的手机已经电量耗尽自动关机,陈辰替它充电时,林爱夏的电话打了进来。陈辰瞪了他一眼,拿着手机出门去接,隔着一扇门,那些伤人肺腑的话他听得一字不落。 他忽然明白,陈辰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他在跟林爱夏做一场道别。 第五天,他在陈辰离开时没有听到锁链的响动,花了半个小时挣脱绳索,他跑了出来。然而他得到的消息却是,父亲因为他被绑架的消息打击过大,心脏病突发,这几天一直在救治,在他逃出来的那天上午,不治而亡。而本应马上筹措到的那笔钱,因为这样大的耽搁,始终没能到位,陈辰的生父几乎在同一时间病逝。 穆迪知道这些时,父亲的骨灰正送往平安山。 他失掉思维,几乎是无意识地往平安山的方向狂奔。他是脱掉了羽绒服才从绳索里挣脱出来,跑得匆忙,此刻身上只有单薄的一件T恤,显得整个人细瘦而脆弱,连续四天没有好好进食的身体摇摇晃晃,某一个路口,他似乎看见父亲的灵车从眼前驶过,于是他忽然在路中央停住,展开手臂想要拦住那辆车,脸上带着微笑。 “终于赶上了啊,没有儿子送行,你怎么走得踏实呢……” 吱嘎—— 听说身在噩梦中,只有死掉才可以醒来,这样巨大的撞击,可以醒了吧? “穆迪?怎么满额头的汗?”林爱夏在对面担忧地看着他,那吱嘎声的尾音还在,是火车停靠在某个站台。 “你说,我摸着黑投篮,进球的概率有多大?”他忽然问。 “哈?”林爱夏有些懵,“二分之一,进或不进。干嘛问这么奇怪的问题?” 他笑了笑,看向窗外。他知道方才那并不是一场梦,那是半梦半醒之间不甘的记忆为了提醒他那场痛,而反反复复的回放。 他总是在梦醒之后,眼神多了一层又一层的冰冷。 第86章 不弃(11) 2 黎晓尔和老鬼仍在热恋期,两人一有时间就天南海北自由行,时不时往喵呜小院的地址寄几张明信片。林爱夏后来在实验室见到老鬼,不管师妹还是师姐靠近,他都紧张地把手背在身后,拘谨得像个小学生,看林爱夏的眼神更是带着些畏惧,好像她是黎晓尔安装的监视器。 那天老鬼请她喝饮料,并且很郑重地拉上穆迪作陪,这个假老外居然也学会了避嫌。 席间老鬼抓耳挠腮地解释说:之前对国情不是很了解,要是有什么举动冒犯了还请多多原谅,以后他会注意分寸的,欢迎监督啊。 Open的老鬼被黎晓尔□□得快成谦谦君子,想来林爱夏之前大约真的是对他不了解,才误会了他的存心。还好,黎晓尔没有放弃。所有不轻言放弃的人都值得拥有好的幸福。 只是她和黎晓尔还有些别扭,寝室里两头不见,上课时一个坐在前排,一个专占了后排座位,连去小院都是错开时间。 大约,蛊惑闺蜜男友这样的罪名,实在是不可饶恕吧。 暑假时,林爱夏留在学校,一则实验室有不能间断观察的实验标本,另一边小院也需要时时照顾。那天林爱夏在小院里收拾猫舍,穆迪忽然来了,他在门口站了会儿,身后的书包里忽然发出一声嘶哑的猫叫。 林爱夏愣了下,抬头看着他,他放下书包,拉锁拉开,一只脏兮兮的三花猫以怪异的姿势蹿了出来。 “小跛子?!”林爱夏惊喜地抱起那只猫,用鼻子顶着猫鼻子问,“你这坏家伙这些天去哪儿啦,我快内疚死了。 “我在桥边和小院附近都贴了寻猫启示,早上有人打电话给我,说在围墙外看到一只猫,徘徊好多天像是想要进去的样子。我赶过来,等了一上午,结果它真的出现了,一招呼,就跑到我跟前来。居然还认得我,记忆力不错。” “原来它真的可以自己找回来。”林爱夏用手顺着它乱糟糟的猫毛,无比惊奇,原来一只猫也可以如此不言放弃地跛着一只脚,跨越半座城市寻回故地。 因为原先定下的领养人已经领了猫咪,林爱夏决定帮小跛子再找一个更好的主人,在发的领养帖里几经筛选,经过穆迪推荐,终于找到一个合意的,是个博士在读生,有素养说话风趣,喜欢小动物,且住得不远,可以时不时回访。 仍旧是穆迪和她一起去送养的。对方家住二楼,是个三十岁左右的斯文男人,谈话进行得很愉快。中间林爱夏借用了一下卫生间,穆迪听到她剧烈的呕吐声,出来后她脸色煞白,拉着穆迪的手一直在抖。 “怎么了?”趁那人去倒水,穆迪小声问她。 “走,我们快走。” “发生什么事?” “你知道最近网上引起舆论哗然的虐猫事件吧,他的卫生间里,有一只没来得及丢掉的袋子,我、我看到里面,露出半只尾巴……” 穆迪明白过来,拉起她就往外走,这样的变态会做出什么事是无法预估的。在门口林爱夏忽然回过头向里走:“刚刚他说让小跛子适应一下,把它放到阳台了,我差点忘了它。” “我去拿猫,你先在外面等我。”穆迪搡了她一把,把她推到门外,走廊里一阵风吹过,门咔哒一下锁上了。 林爱夏屏住呼吸,盯着那扇深褐色的门,不知如何是好。忽然想起,自己的背包还是穆迪帮她背着,手机也在里面,她连报警都不能。那场等待,似有一个世纪般漫长,她杵在门口,感觉心脏要炸掉,忽然开始不管不顾地捶门,两分钟后,门开了,开门的却是穆迪,他捂着一只手臂,指缝里渗出血迹。 “没事了,那家伙刚从窗户跑掉了。我看了一圈,这根本就是间日租房,怕是很难再找到他了。” 林爱夏不说话,只是猛一下抱住了他,紧紧的,想要把自己的理智都挤得烟消云散。 穆迪伸出那只完好的手,在她后背上克制地轻拍了下,她的眼泪把他胸口都濡湿了,她刚才真的害怕了,那一刹有太多后悔,只觉得那些来不及都可笑可悲。 “先去医院。”林爱夏吸了吸鼻子,从他胸口离开,有些尴尬地一手提起猫包,一手想要开门,手掌却忽然被握住,一只微凉的手十指交缠着将她的手向身边拉了拉,“小跛子别再送养了,我在外面租了公寓,交给我养吧。” 她回头看了他一眼,彼此都没有再说话。就那样手牵着手走了出去。 这世间也有许多人,不需要告白便可以相恋。因为相爱这件事,早已是心照不宣的秘密。 而林爱夏这只人形蚌,终于在被陈辰抛弃的三年后,再一次敞开了壳。不因为一次受伤,便放弃追寻幸福的权利,这也是一种成长。 对于林爱夏和穆迪忽然手牵手出现在大众视线里这桩大事件,黎晓尔表示喜闻乐见。 “夏夏,你终于开窍了。我还以为你要一直这么别扭下去,坑人坑已呢,”顿了下,她低声说,“那次的事,是我不好。因为你发烧晕倒,穆迪背你时不小心跌了一下,我才发现他的腿……我以为你都知道,就想,穆迪这样可你还是喜欢他,为什么老鬼就不能再有机会……然后那天你就直接回南方了,我以为你心里恨死我了,不想见我,所以这些日子都躲着你,费尽心机天南海北地跑……还好,你们现在总算开花结果了,也不枉我大嘴巴了一次。你说,你这喜事儿我有没有一份功劳?” 林爱夏拥住她:“当然,你是小红娘。” 其实从被保护到开始守护别人,她还显得生硬笨拙,才会用了错的方法,得出错的结论。但还好,时间总会给人机会,而朋友并不曾走远。 第87章 不弃(12) 3 这一学期,是林爱夏几年里最快乐的时光。她和穆迪像对寻常的恋人,挽着手走路,互相看一眼都能笑出蜜来。寒假时,林爱夏和穆迪一起回南方过年。两人牵着手在挂满灯笼的街市里走走停停,路过一中的街角林爱夏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只是一闪而过,她回头去找时早无踪迹。 “怎么了?”穆迪问她。 “没事。”只是眼花吧。可这样的错觉,在学校时已经发生过几回。 下午穆迪陪她逛年货大集,怕他腿太劳累,她买好福字对联就喊无聊,想早早回家。 “替我送给萌宝。”穆迪把一只糖人塞在林爱夏手里。 “小妖精长大了我可要好好防着。”林爱夏嘟嘴,穆迪笑笑,“别怕,谁也惦记不走的。” 傍晚时林爱夏一个人去了安心镇,安心桥下的水已经浑浊了,以前要疯跑好久才过得去的石桥现在几步就到了头。她忽然看见桥头石阶下坐着两个人,其中斜倚在桥栏上的那个背影留着痞气的短板寸,石阶上是横七竖八的啤酒罐。 “穆迪,既然在一起了,你就好好对夏夏,我不会再出现。” “你说得这么大度无所谓,心里却是掏空了一样疼吧?”少年轻笑,音调却是别样的冷酷。他像是将这句话酝酿了许久,于是每一个字都带着熟稔的力道。 陈辰抓起一罐酒,喝尽,易拉罐被捏成一小团。 “哥,如果我说我和她在一起,只是让你感受下失去至亲至爱的滋味,你信吗?” 拳头已经落在穆迪脸上,他擦了把血站起来,满足地笑笑:“看来真的疼了。” 陈辰也咆哮着站起来:“我欠你的,你要打要杀都行,可如果你辜负夏夏,我饶不了你!” 穆迪仍旧笑:“从前你想让她放下你,她却始终不能放,如今她真的放下你了,你却不甘心了吧?让她知道我的居心不好吗,反正你回来了,无论如何她也不会赖在我手里。” 转身间,穆迪看见泪流满面的林爱夏,她站在冬日的夕阳里,晚风吹乱长发,像一尊哭泣的小狮子。 穆迪愣了下,继而微微笑了,他从她身边走过,声音带着喑哑:“你果然,还是来找他了。每次见到他一闪而过的身影,你都神不守舍,既然忘不掉,何苦骗人骗己。” 走得太快,他的腿有些吃力,显得背影一上一下。左边膝盖上夾了一块钢板,小月骨里穿了一枚食指长的钢钉,如果拿掉这堆金属,他便只能依靠拐杖单腿蹦跶,像那只越是不屈不挠要前行便越是好笑的跛脚猫。每每走路多了便疼痛难忍,于是不得不随身带着一瓶止痛的药。 他该怎样告诉她,十三岁那年她笑嘻嘻揉着他头发的那刻,他的心就乱了节奏,即便如今,一步步把她拉进怀里,也不过是借着报复的理由完成他经年的心愿。 他该怎样告诉她,萌宝叫他哥哥,却叫陈辰叔叔,就是这样的童言无忌,却让他有种卑鄙的快乐,因为只有哥哥才和姐姐相配。而叔叔不能。 他更无法告诉她,第一次送养小跛子时,是他故意划破了猫包,他想要的混乱和车祸都有了,马上她就会和自己一样,残掉任何一部分都好,都可以让那个狠心的绑匪痛不欲生,临了,却是输给自己的不忍心;他来D大本就是处心积虑地寻她而来,所以她身边的人他都会有意去结识,认识老鬼也是;后来他紧跟着她的脚步回南方,只因为听说陈辰出狱了,他看着陈辰一路跟随她,喊她的名字,居然是想要重聚的模样,心再次狠下来,他不容许有罪的人得到团圆;于是有了第二次送养小跛子,那个人是他推荐给林爱夏的,他嘱咐只要林爱夏受点伤就好,可最后,仍是生生扭转了结局。 噩梦里一次次冷下来的心,却总在见到她时又一层层解冻。 无论林爱夏知不知道这些背后的筹谋,他都无法若无其事地一直呆在她身边。因她很早便在拉面桌上说过:“别做对不起我的事,否则我会恨你一辈子。” 与其惴惴等待那日的来临,不如将她送回那个人的身边。多少次,她在学校的街角蓦然回首,张望着寻找的,始终还是那个人的身影。她没能放下陈辰,三年不能,再三年仍不能。 她甚至从未问过他,陈辰去了哪里,现在如何。她不问,是因为怕自己去找他吧? 还好,还好是这样。 那么他此刻的放弃,只是送她回归。他会退回从前的位置,静静旁观他们的幸福,那也算是一种守护。这世上还有一种不离不弃,隐秘,隐忍,隐隐作痛。 他一直觉得残了的是身体,老了的,却是自己的心,老得学会使坏学会阴沉,学会说那许多反话,来害人,害己。 穆迪走得太快,林爱夏已经看不清他,只有远处夕阳血红的光映着这一幕残景。 其实那许多的疑惑,她不问,不代表就可以当做没事发生。陈辰的突然离开,被黎晓尔揭破的穆迪的腿伤,其中的联系她亦不是没有猜想。所以那次回家看萌宝时,在穆迪没有跟来前的那天,她探访了当年他们住过的机关小区。 虽然因为穆迪父亲的身份关系,为了降低影响,当年这些家事都被捂住,没有任何报道。但那样大的事,在这座城市里不会成为永久尘封的秘密,只要她肯挖掘,真相轻而易举便展露眼前。 那个重新组合的四口之家,幸福不过两年。那个冬天,被哥哥绑架的弟弟解开了绳索,却冲进了混乱车流中,他在医院修养了整整一年,出院时,变成一个依赖拐杖行走的少年。而莽撞冲动的哥哥也锒铛入狱,被判五年,后来因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只是,这个家早在一夕间支离破碎。 ——这就是那个飘雪的冬天,发生在她身边她却毫不知情的故事。陈辰所去的远方,是无人能陪伴的错误终点。那个笨蛋暴力狂,还是那么冲动。她知道,穆迪心里一定有怨恨,可她多想,用所有所有的将来好好珍惜他慰藉他。 她今天来找陈辰,甚至不为当年的自己讨一句道歉,只是想让他对穆迪好一些。 只是,连这样温柔的穆迪,也会利用她,而后离弃她…… “别哭,轻一点恨我。”走远的少年,话语散在冷风里,好像当年陈辰对她说的一样。 4 “夏夏……” “嘘,陈辰,你什么都不要说。”她试图伸手从身边抓住些什么,掌心里又一次只剩空荡荡的风,她捂住胸口慢慢蹲下去,忽然心痛的像有几双手同时在撕扯。 那个人对她来说,从不是填补空白的陪伴,从来都不是。如果说和陈辰在一起是习惯的依赖,自私而幼稚,那么对穆迪,她已经学会隐忍宽宥,准备用尽自己,去经营最好的彼此。 可这中间,一定出了什么问题,或许事情像当年一样,有她所不知道的另一面。 这世界上有太多放手,像夏女士和林爸爸尝试多年后的妥协,像陈辰当年莽撞义气的不连累,那些无可厚非的选择在他们眼中或许是种成全。可书上说,不轻言放弃的都会有好运气,像黎晓尔钓到了金龟婿,像小跛子有了穆迪这样的好归宿,像傻傻坚持的许三多,一路遇贵人。 虽然穆迪做了那个放手的人,可这份感情里还有一个她啊,若她不弃,这一切都有转圜的余地。她不再是十几岁的林爱夏,她已懂得从点滴的心意和一段情绪激动的对话中甄别出何者是真,何者是假。 可穆迪走得那么快,像是心虚地不给她看穿的机会。 如果再见,她定要听他把故事讲完,而不是抛下她承受又一次的离别。 最重要的是,她要让穆迪知道,现在的她,有多爱他…… 所幸再见,也并非天涯海角遥遥无期。 第88章 坏天使(1) 1 叶子的逻辑 “美多,吃了早饭再去上学。”这是我妈每天早上必说的一句话,而每天的早饭必定是四个生煎包加一杯豆浆,一年来不曾变过,就算我不会腻,生煎包看见我都会腻的吧。 我每次都大着嗓门从楼上喊下来:“妈,我来不及了,带着路上吃。”然后操起那一包吃的风风火火闪人,第二个路口拐弯处停下自行车便会看到韦金多,然后我们进行每天一次的交换早餐仪式。 韦金多和我其实并无太多共同语言,她短发,矮小,少言寡语,班里人叫她“小男孩”,背地里开她各种夸张的恶趣味玩笑。而我与她恰恰相反,长发,高挑,语言中枢极度发达。我们最大的共同之处是名字里都有一个“多”字。 我妈说,美多就是美事多多的意思。遗憾的是我的名字并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它所寓意的那般美好愿景,事实上那个叫美多的婴儿一出生,奶奶便从我妈正坐月子的床边站起身收拾了包袱回乡下。 还好,老爸深明大义,对重男轻女这种封建陋习摒弃多年,不过迫于三代单传的压力还是一再怂恿着我妈再给崔家添丁。我妈却犟着不从,她说如果下个还是女孩怎么办,下下个还是呢? 这个有关概率和生命科学的问题难坏了老爸,最终却在奶奶一句要媳妇儿还是要老娘的威胁下哭着离了婚。 这都是我五岁以前的事了,如今老爸也偶尔来看我们,带着他的小女儿假装顺路地走过老妈卖生煎的摊子,问一问生意如何美多如何,再有些羞涩的悄悄说:你还好吧? 有时候真替他们难过,都什么时代还屈服在棒打鸳鸯的淫威下。两个字:懦弱! 我和老妈五年前搬到这间两条小巷子交叉处的平房里,老妈在楼下支了摊子卖生煎包和杯装豆浆,于是我是她自产自销的大客户。最近因为听说巷子要拆迁,老妈也响应号召加紧步伐在我们的平房上加盖了一层,由此我们也由“平”民百姓升级成住“别墅”的百姓。 不管这层新多出来的屋子是否能在将来换得更多的拆迁费,至少目前它的确给我带来诸多福利,那里成了我的私人空间,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韦金多与我不同,她父母没那么贪心,不求美事多多只求金钱多多,于是也就果真来得顺遂,她老爸承包了个大工程,一笔捞出几千万,只可惜发达后的男人总是容易乐不思蜀的,抛下她们母女另结新欢,所幸留下的赡养费还算丰厚,以至于金多她妈可以每天变着法儿给她做营养丰盛的早餐。 当然,那早餐的味道我是最熟悉不过的。 如此想来,我们的另一个共同之处便是:没有爸爸的单亲家庭。 听起来似乎有些难姐难妹的凄凉,可我崔美多从来不是悲秋伤春派的小女生,万事都能以最快速度想得开。我和韦金多也算不上朋友,至多,是亲密默契的合作伙伴,不论是在早餐这件事上还是抄作业抑或大扫除,她总是愿做能者多劳的那一个,而我也坐享其成得理所应当。 有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拥有一片绿叶在身边的鲜花是幸运的,那些沉默低调的付出似乎都是本分,鲜花开得越是骄傲美丽叶子也便越是开心地卖力。 感谢上帝,给了叶子这样傻傻的逻辑。 2 饕餮邂逅 奇怪的是,那个周五的早上韦金多同学竟出奇地没有等在拐角那里。我支着单车眺望许久都没有看到那个干瘦的矮小身影,这个晨光舒爽的秋日清早,她该不会是也吃腻了生煎包不愿再与我贸易往来? 那天的韦金多一直有些怪,早自习居然足足迟到半个小时,低着头讷讷走回座位。闷声不响是她的素来作风但眼神飘忽就是额外症状了。我坐在离她两排桌椅的斜后方,通过多方接力才将答题卡传到韦金多手里。 那是今早要交的英语作业,她该懂的。 只是韦金多把已经涂好的答题卡传到我手里的时候我清楚地看到了上面的两滴水渍。 “喂,明天周末我请你吃大餐。”课间的时候我走到她桌前对她说。 她抱歉地抬头看我:“美多对不起,我今早……” “没事,不过下不为例哦。”我轻轻在她的短头发上拍了下闪回座位。哎,如何甘愿付出的绿叶也都是要偶尔慰劳一下才能军心稳固的,可怜我的钱包咯。 星期六的中午我史无前例地请韦金多吃了一顿每位88块的自助餐。韦金多在进门之前一直处于退缩推却的状态,88块其实并不是什么大数目,可对于一个普通高中生来说也真的有些小奢侈。 “反正我也没吃过,就当你陪我好吧?”连哄带骗将她拉进去,她就低着头慢慢吃她那份快化成泡沫水的冰激凌,脸色沉沉的似乎天真的已经塌掉一半。 “限时的哦,才两个小时用餐时间,不吃快点就亏了。”我把一盘盘的虾兵蟹将堆在桌子上埋起头不再理她。我想韦金多上辈子一定是折翼的天使,这辈子都在愁眉苦脸地为不能飞翔而悲伤。 “螃蟹是凉寒食物,小心吃多了伤身哟。”这一句夹杂善意与挖苦的提醒让我差点被嘴里那块梅汁肉噎到,没抬头已先拿余光瞥见来人的脸,心里谋划着计议。 “怎么,噎到了?”那清爽好听却善恶难分的声音问着推过来一杯果汁,人已经坐到我的对面,韦金多的旁边。 “谢谢。”我抓过果汁喝了一口,抬头看着他那张莫测的笑脸问:“我们认识吗?” “崔美多同学不认识我了,我可还是认得你的,”他又转过头,“这位该是韦金多吧?” 金多愣愣看着他,然后探寻地望向我,我说:“金多,你是不是已经吃饱了呢?” 可怜的只吃了半个冰激凌的金多就那么被我拉着跑出了餐厅,路上她终于不解地问我:“他到底什么人,你认识吗?” 我摇摇头:“没见过,好像精神有些不正常吧。” 金多“哦”了声没再追问,继续苦着脸思索。 我心里却在咬牙切齿的诅咒:可恶的温良勋,搅了我的饕餮美食宴,祝福你全家都是折翼的天使! 3 骗子许你的愿望 认识温良勋是在一个月前。 我举着本子对一个外国女人比划着手势,女人看着本子上的话同情心大发,塞给我一张百元大钞,我感激地鞠了鞠身,眼里泪光闪烁,目送她进了机场安检口就迅速找了角落擎着那张纸币仰着脑袋辨认真伪。 “喂。”一只手在我肩上拍了下,吓得我不自觉叫出声,猛回头看到一张帅气英俊的脸,健康的麦色皮肤,浅蓝运动外套,正眯着眼饶有兴味地审度我,“小骗子,哪个学校的?” 我心里咯噔一声,方才那一幕大概已被他看穿。我举着的本子上用英文写了一段话,大意是:倒霉的我刚下飞机钱包失踪,身份证现金□□统统不见,我来这里旅游,人生地不熟,请借给我点钱打车去银行,挂失补办了卡就会把钱寄给你。你可以记下我的电话也留下你的账户和地址。拜托了! 当然这段话是让韦金多帮忙翻译的,我告诉她这是习题集里一道看图说话的英语作文题她也就信了。而我之所以装聋作哑去机场骗国际友人,原因有三。 首先,聋哑人更能博人同情,且不用我张口结舌跟他们用那蹩脚英文交流,也不会被机场保安听了去;再者,机场与火车站不同,出入的人钱袋更鼓素质更高,尤其是国际友人,大多时候我都可以收获到美元;最后,很多外国人只是游客,坐上飞机呼啸而去很可能永远不会再来这个国度,再度相遇而穿帮的几率微乎其微。 我每隔一个周末都会抽出一天坐公交去机场继续这项勾当,但一年来这倒是首次被识破。好在只是个局外人,且看年纪不过二十左右,量他也不会有报警的冲动。毕竟我是这么美丽清纯又楚楚可怜的一个女孩子。 “那,见者有份,我分二十给你。”我十分豪气地建议道。 他依旧叉着手臂坏笑,虽然眉眼好看衣着光鲜,但得寸进尺的男生永远都不要对他放松戒备。“收了你的钱,我岂不变成共犯?”他说话时靠近唇角的那颗小酒窝会显现出来,立即把酷酷假象都打败。 “如果你放弃你的这一份钱就可以换一个愿望,我会把你的愿望放进我的愿望瓶,我老爸是海员,他出海的时候会替你放到很远很远的深海海域里。”我眨着涂了厚厚睫毛膏的眼睛信口胡诌,“放在深海里的愿望更容易实现哦。” 他扶着下巴说思考,然后说:“这个提议倒是很特别,成交。” 我对他甜甜一笑,从肩上那只巨大的帆布口袋里翻找着便签纸和笔递给他,心里不禁暗自嘲笑:这世界真是美好,还有比韦金多更傻的人呢,这种连韩剧看得走火入魔的小女生都不会信的鬼话他居然当真。 他把写好的那张便签纸撕下来仔细折了几折才放到我手里,神秘的笑了下便走开了,那颗小而深的酒窝竟让我有些回不过神,却立即被他忽而转头的一句话打醒。 他说:“刚才那个国际友人,是我婶婶。” 第89章 坏天使(2) 4 谢谢你的奋不顾身 又一个周一开始的时候生活再次陷入轮回,像滴答滴答的指针在固定的点与线上重复着轨迹。我不想去思考那个温良勋如何查到我的底细,更不想拨打他留下的电话号码。 是的,那天愣愣看他走远,我就顺手打开那张纸条,本想偷窥一下男生的心里会装着何种愿望,却发现那上面只写了一个名字和一串数字——温良勋:139****5566。 我有一阵小小窃喜和莫名澎湃,只是最终,我选择了让大脑屏蔽关于他的信息,也扼杀那些不切实的幻想。崔美多的生活里从没有过他这个目击证人,也没有突然闯入的疑似王子,她的时间那么宝贵,她要干劲十足的闯荡在她的金钱江湖里,一往无前。 我每天都背着满书包从批发市场淘来的仿冒化妆品,镀银的花哨首饰,情侣手机链以及各种小摆件,课间时穿梭在那些正对扮美极度热衷的女生中间,用我发达的语言中枢巧妙游说。有自己的脸蛋做招牌,那些劣质化妆品往往能得到十倍左右的利润。 心虚偶尔也还是有的,有人指着脸上过敏的痘痘找到班级门口时,我总是想,祖国的美好花朵都被我毁容了,何其罪过。但动动脑筋安抚了对方之后也就不再愧疚,我说过,我总是会以最快速度想得开。我是坏坏的崔美多。 可韦金多总说:美多你缺钱啊?我这个月的零花钱还剩好多,你拿去用啊。 通常,我对她这样的话是恼火又感动的。然后充耳不闻地继续招摇撞骗。 不过有句话太过至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那天晚自习放学我和韦金多刚拐进学校旁边的小路时几个黑影就闪了出来,十分粗鲁地将我们从车上扯了下来。我看不清他们的脸,却即刻明白这并不是普通小混混的交涉手法。 一个男人粗声粗气地发话:“跟我们走一趟。” “你们谁啊,找错人了吧?”我挣扎着问。 一旁的金多也被抓住了胳膊,昏暗的路灯下我看到瘦瘦的她在发抖,却一直扭着脸望向我这边,好似看着我,怎样的危险都不会再慌乱。 “放开我!”我吼起来,期望着主路上能有人出手相救,一只硕大手掌就啪地一声打在我的脸上。头昏昏的好像原地旋转了几百圈,那种想要呕吐的眩晕,那种好想闭着眼找一棵大树靠一靠的眩晕。有黏黏的液体从鼻孔里淌出来,带着咸腥的味觉钻过唇缝蔓延到舌尖,脸颊热辣的膨胀着。 真TM不知怜香惜玉!我恨恨想着就听到金多的哭喊:“你们放了她,你们别碰她,不关她的事不关她的事!”我吓了一跳,平日里那个沉默维诺的她此刻叫喊得那样放肆大胆,她扭动着身体似乎要拼了命一样朝我这边努力着。可这世道,即便有人听到呼救,或者也不会舍身犯险的。 揪着她胳膊的那个男人顺手在她后脖子上劈了一下,她的脑袋便耷拉下去,像一只被折断的向日葵。我心里一凉,忽然有种胸腔被抽空的痛楚。 我们被七手八脚塞进路边一辆轿车的后座里,引擎发动,驶向未知的夜色。 或者美好人生从此就拐向歧途了吧,唯一欣慰的是我早写好了遗书藏在二楼墙壁没抹好的砖缝里。那遗书经常就需要拿出来修改一下,以至于弄得涂涂抹抹很不雅观,如果我现在死了,最遗憾的事就是没能重新干净利落地誊抄一份留给老妈。 坐在我旁边的金多忽然艰难地抬头,“美多,你有没有事……”我安慰地长舒一口气对她摇摇头,就看到挤在我们两边的那两个男人凶狠的眼神。 我收了声不再说话,只偷偷记着路线。 这条几乎没有车辆行走的陌生道路上,偶尔才有一辆车从后面嚣张地超了过去,看到车尾大奔的标志,光头的司机“靠”了一声,表示不屑和羞愤。忽然前方一声急刹车,那辆黑色大奔横在车前,险些被撞上,车里腾起粗野的咒骂,坐在我们两边的人骂咧咧下了车,手上似乎还操着家伙。 我紧张地呼吸着看到前面的车上走下来穿白色运动装的男生,拿着手机似乎在打电话,又随意地向着车头这边走过来,我听到他隔着前面的玻璃对光头司机说:“我已经叫了交警,我们的车都没损伤不如协商解决?” 他的语气那样轻松,我却张大了嘴巴险些忘记怎样呼吸,下一刻大喊了一声:“快跑!”就拉起金多冲下了车,大奔的车门敞开着,白色身影也迅速移动回来。他坐上驾驶座便立即锁了车门,那两个错愕的男人用扳手在他的车窗边狠狠砸了一下,金属撞击声嘶咬耳膜,我们已经飞驰而去。 5 越喜欢越远离 后面的车已经不再追来,死里逃生的感觉真好。 我闭着眼向后仰躺在舒服的座椅上,金多握着我的袖子脸靠在我身上。我努力让心跳恢复平静,崔美多是处乱不惊的女侠! 温良勋从后视镜里望了我一眼,好看的眉头皱了又皱,转头丢过来一包湿巾,“擦擦鼻血。” “谢谢。”这句谢不止是为了这包纸巾。刚才他站在车前冲光头司机那样轻松随意地说着话时,我便看见他那暗示的眨眼,也即刻会意了他的蓄谋营救。然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彼时那两个先下车的人正在他身后举着扳手慢慢靠近想要偷袭,我已没有时间去敛聚逃跑的勇气,第一时间想的便是救他,于是大喊着的“快跑”是给他的警告,也为吸引那两人的注意。 我要谢的,是他为我的奋不顾身。只要这世界上存在着这样一个人,一个肯为你舍生忘死挺身而出的人,便不枉此生。 “你就不怕车真的撞上陪了性命?”我轻轻一捋马尾,掉落满手头发。刚才那声喊也惊动了光头司机,回手一抓就扯住我的辫子,我就那么不管不顾的拉着金多跑,现在才发觉头皮麻麻的疼。原来壁虎断尾是那么痛苦的事。 温良勋没有回答我的话,拿起手机满脸严肃地拨号。 “你干嘛?”我紧张的问。 “报警啊,不然你以后的安全无法保障。” “不是叫了交警的吗?交警就够了……”我趴在他的椅背上心虚地建议。 “刚才都是骗他们的,时间那么紧迫我哪有机会,现在报警也许还能抓到他们,再晚就不好了。”我听到嘟嘟的电话等待接听的声音,终于忍不住喊:“不要报警!” 他错愕地回过头:“美多,你究竟得罪了什么人?” “注意拐弯了。”我别过脸不看他。车窗外是都市的夜,些许繁华,些许寂寥,每个人都有他的无奈与悲哀,你又何必探究呢?谁都不是谁的上帝,拯救不了那些命定的苦难。何况我与你,萍水相逢三两次,至多是,被缘分偏爱的路人罢了。 拐弯时,金多就木偶一样从我的肩膀上偏离出去,撞在了车门上。我捞起她,才发现这一路的沉默并不是因为惧怕,她已经晕死过去。 医院的走廊里,我不停揉搓着手紧张地走来走去。 韦金多和我不算朋友,真的不算,我只是不想失去一片绿叶而已……可是上帝,请不要让这片叶子有事,千万不要…… “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温良勋的手从后面伸过来,手上握着一杯热牛奶。 “什么电话?” “你那么规矩没有打开那张纸条?那不是小骗子的作风。” “哦,你的愿望啊,估计正从太平洋往回漂呢,等着实现吧。” 他勉强笑笑:“那次自助餐厅重逢偶遇之后我一直在找你,今天等在你学校门口,远远看见你们俩被塞进车里,觉得不对劲就跟上来。”他忽然扳过我的肩膀:“发生什么你要跟我说,有些事你一个女生是抗不来的。”他那么认真,甚至有些冷峻,那颗小酒窝都被冰冻在唇边。 可是,有些事,并不是别人愿意分担我就能够把担子挪过去的,尤其是,挪向我在意的人。 从前不懂,为何越喜欢越远离,越欢喜越悲哀,越爱恋越不能见。以为那都是矫情虚伪的强说愁,只要心动,有何不可,天地崩塌都要并肩走过的。可悲的是,身临其境时便自然而然地懂了,并且自然而然地做了。 温良勋,对不起,我的世界不欢迎你。我不想将这样阳光璀璨的你带进我所面临的危险中,如今晚一般两次置身受伤边缘。我不想让你,和坏坏的崔美多一起承担恶果。 “美多……”谢天谢地金多终于安然无恙地出来了,且适时将我解救出围。 医生说只是颈椎被重击导致大脑瞬间供血不足,加之过度惊吓所以才晕倒,并无大碍。然后将我叫到一边多番叮嘱。 “太晚了,我送你们回去。”温良勋看着我,金多亦看着我,夜色这么深,我无奈点头。他笑了笑,小酒窝将他点缀的那么美好,让他的帅气与亲和熔接得那么恰到好处。 车门下方那里黑漆脱落,凹进去一大块,我没吱声,他亦不曾讨一声道谢。回家的一路上,三人同时沉默,素来乐观的崔美多有了满满忧伤。 第90章 坏天使(3) 6 化险却未夷 巷口很窄车子开不进去,我和金多下车时温良勋也锁了车门下来。 “我送你们到家门口,看你安全才能放心离开。”那样不容拒绝的语调,我咬了咬唇没吭声,挽着金多胳膊走在前面,金多却轻轻跑开几步:“我到了。”小小身影不留余地地迅速消失在视线里,而那里离她的家门口至少还有五分钟路程。 原来金多也不是那样木讷不懂风情,竟刻意成全我们的暧昧。 可这路怎么忽而就变得漫长无尽头了呢?身后的人把手轻轻搭在我肩上,“那天在机场,我就是这样在你身后拍了下你的肩膀,你一回首,整张脸像一只受到惊吓的精灵,白皙,美丽,灵魂都是随时可以挥着透明翅膀跳着脚逃开的轻巧姿势……你让我枉顾许多原则想着法儿找到你见到你……你不知道一个喜欢骗人的女孩子有多大的魅力。” “一见钟情的童话啊?不好意思我最不喜欢脱离现实无聊虚伪的童话。”我摸着自己的头皮挣脱他的手,快步向小十字路口走去。然而,突然展现在眼前的景象却让我瞬间失衡,所有关于未来关于幸福关于团聚的幻想轰然崩塌,我奔跑过去,恨不得有一双哪怕折毁的羽翼可以扇动,这样,就算痛着起码我可以带着那些我在乎的人飞翔,远离这危险的废墟。 “妈,妈,妈……”我已经没了力气,蹲在二楼的水泥地上喃喃地叫着,生煎摊子被砸烂了,窗玻璃碎了一地,屋里被狂风肆虐过一场般糟乱着,我的二楼纷纷扬扬着纸屑,作业本教材演算纸,甚至墙缝里那封遗书都被掏了出来。 劣质化妆品的瓶瓶罐罐滚了一地,扑满被砸碎零钱却没人取走。 我曾经私藏着的秘密全部被扯拽出来供人捣毁,可这委屈已被更大的惊惧所掩盖。我妈不见了。她被抓走了,是否那些人也会像对待我和金多一般扇她的耳光扯她花白的头发…… 温良勋在我身旁蹲下来,捏起地上一张粉色的便签纸。那上面有他的名字和电话。 这样的情境下谎言被揭穿又怎样,我已不具备羞赧的闲暇。 “我同意你报警。”我说。 “嘘!”他用一根食指比在我有些肿的唇上,有什么声音在沙沙作响,我警觉地站起身,窗帘后闪出的身影已将我们擒住。他们手上的扳手晃伤我的眼。 “死丫头,把钱藏到哪儿了?”粗野的声音让人浑身发颤,我却梗着仍旧麻着的头皮吼:“我妈呢,你们把她怎么样了?” 那两个人没有理会我,扳手重重打在了温良勋头上,血顷刻间便流了下来,暗红色的,淌过他黑密的发流进眼角。我傻住了,忘记哭喊忘记求饶甚至忘记可以用自己所持有的秘密来救他,我的整个人似乎只剩下一颗心还有着感觉,却是这辈子死也不想再感受一次的痛,那种痛,前所未有。 “说不说?!”那人这样问时,扳手一次又一次敲在他的脊骨上,钝钝的响声里我听见自己说:“钱在最下面……” “不要说,说了你我都会死。”温良勋这样喊了一句整个人忽而向着我冲过来,那么大的力气那么快的速度那样不顾生死的扑向我身后的人,“美多快跑……” 他的声音,遥远了,遥远了。抓着我的那个人被扑倒时我也被那人拽倒,倒在飘动的窗帘上便从破碎的窗口里跌落出去,整个人瘫软地摔在地上,听警笛声忽而响彻巷子。 一定是巷口太窄,警车开不进来,我听到齐刷刷的许多脚步声,才发觉满脸都是冰凉的泪。 7 多舛姐妹花 你知道的,崔美多那么爱钱,为了赚钱可以变成贪婪奸诈的小骗子,她又怎么会拾金不昧。于是那个没有等到金多的周五早上,我看到路边野草掩映的水沟里有一只小皮箱时便偷偷藏回了我的秘密空间里,并未声张。 那晚,我在那层没有隔断没有家具的空旷二楼上打开那只小皮箱时便被骇到——那是满满一小箱子的钱。怎么也有上百万。我摸着狂跳的胸口把它藏在我妈为做生煎而储备的那一小垛面粉中最下面的那一袋面粉里。 有了它我妈就再也不用为那个叫韦金多的孩子一边操劳一边内疚,却仍是无力的束手无策了。 韦金多是我姐姐,当年我妈终于是没能扭过老爸,又生下第二个孩子,却仍旧是个女儿,那个女孩就是我。也正因为此奶奶才无比绝望生气,也是因为此我妈是怎样也不会再去冒险。 但老爸被逼无奈暗地里将才一岁多些的金多送给了无法生育的朋友夫妇抚养,以为这样老妈便仍可以在不违反政策的情况下再接再厉,不想迎来的却是一纸离婚协议。 讽刺的是,再娶的他仍旧抱得一个女孩,天意弄他,这样错误的执迷不悟真可悲。 后来,也就是五年之前,我和老妈从城东搬到这条城西的巷子里,那份为保守身份秘密而互不往来的约定被打破,因为老妈知道金多得了重病,她养父母早已无力支付高昂药费,举家艰难。 金多大我一岁却与我同班是因为她足足有一年时间在外治疗,她的头发像男生那样短是因为她曾因化疗落光所有青丝。她的病在脑袋里,她那颗小小的头颅里有一颗瘤,所以那天她被劈晕时我那么紧张恐慌。 可这五年来我妈给我的爱实在太少,她觉得欠了那个被她无意舍弃的女儿一个世界,所以她把她的整个世界都给了她,对于我,也只有那一句:吃了早餐再上学。却从不问,我是不是也想要面包牛奶,是不是也想穿花裙子皮凉鞋…… 她用大部分收入积蓄去支援金多家,听到要拆迁的消息时那么兴奋,亲自买了砖瓦水泥,一块块地垒上去,我在下面替她拌着水泥手掌磨出血泡她却不曾怜惜。她以为我什么都不知晓,却不想我早从她和金多妈的谈话里偷听到真相。 我怨恨过委屈过,用尽手段自己赚钱买喜欢的东西吃美味的食物,也报复一般刻意与金多交换早餐让她体味那个老妈对我的忽视,让她做我的绿叶,随叫随到。 然而,我自己都不信,那些心疼在乎还是私底下扎根发芽,我越来越舍不得花掉那些骗来的钱,一块块一张张存起来,想做她危难时的后援团。在我看见那一箱子粉红色的钞票时猛地跃出脑海的只有一个念想:有了这笔钱,金多的手术费就不用愁了。 我和金多不是朋友,但我们,是姐妹。 我那么兴奋,原来上天对我如此优渥,原来我果然可以带来美事多多。 可也清楚那钱不能立即拿出来一笔花掉,于是只是抽了两张在周末请金多去吃一顿大餐。然而如若还有回转再来的机会,我是断不会这样傻这样鲁莽了。也便是那两张钱泄露我的秘密,将我和身边的人带进危险。 那些钱是连号的,附近的黑帮早将钱号范围通知各处老板,一有人拿来消费,立即会被盯上。 金多美多,这本就是一对姐妹的名字,然而为何加在一起却如此多舛? 第91章 坏天使(4) 8 夜里蝠假面 所幸那天,我妈并没有被他们抓到,因为我的晚归急坏了她,戴着围裙就找到金多家,发现金多同样没有回来,两个女人吓得抱在一起哭。后来回了家的金多第一时间便报了警,因为,她知道一些我所不知道的事。 原来那一箱钱是金多爸爸藏在那里的。 原来许多事,并非如传言所说。金多的养父一直待她如亲子血脉,为筹钱给她治病误入歧途,答应一帮黑色势力帮他们利用地产开发洗钱,所谓的他捞了几千万也都只是属于那群人而已。但到最后答应给他的那一百万却迟迟不肯兑现,甚至怕他漏了风声想要灭口。 他是假借着帮他们再次洗钱的名义偷偷取出了这一百万,想要送回家里,却被人跟踪,怕连累家人,只能与家门口近在咫尺却不得入,把钱藏在水渠里给家里打电话说明一切。 那个电话是金多接的,他说:金多啊,我是爸爸,我现在在巷子里,有坏人在找我,下面我说的话你要听好……那时她才知道她老爸与家中断绝一切关系的苦衷,却没等他老爸提到钱的事情便奔跑到巷子里,然而只看到他被人抓走的背影,踉跄的,狗一样的身不由己。 我想起那天早上她滴落在答题卡上的泪。我总以为自己好伟大,像女侠一样仗义不拘小节,看得开所有不顺,隐忍得住诸多痛苦,却不知那个瘦小的金多当时正独自承受怎样的惧怕担忧。 她不敢报警,她害怕那个参与洗黑钱的爸爸也会坐牢,直到那些无情打手的出现她才终于下了决心,她以为那些都是冲着她们家人去的,不想再连累了我,于是狠狠心,果断报警。 偌大世界,这般离奇的事降临在我们身上,该感恩还是怨念? 我去医院看望温良勋,带了热气腾腾的一袋生煎包,他吹着气吃得赞不绝口:“你妈手艺很好。”我没接茬,低着头道歉:“对不起,认识我让你受苦了。” 他却一只手捏起我的下巴,小酒窝再现:“小骗子,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能让你奋不顾身的人是件很难得的事吗?” 原来我们是彼此最难得的缘分,可若当时警察行动稍慢或者那只砸在他头上的扳手用力再猛一些,是不是我们此生就要错过?不知为何想到那夜他额角淌下的血我总是禁不住心惊肉跳眼眶湿润。我是身经百战心肠冷硬的坏美多啊! 我轻轻扭过头,抹着眼角心口不一:“真肉麻!我都不知道你什么人。” 他笑:“我是被你骗了许多次的人。” 不去机场行骗的周末我一般会背着事先写好的纸牌子到步行街找生意。牌子上写着:代人跑腿。下面小字列着我的经营范围,帮人排队买电影票火车票,替人去银行排号,甚至跟在疯狂购物的女人身后帮她们拎一袋袋的东西,诸如此类耗费体力又浪费生命的项目。 那天步行街广场上搭了台子有表演,据说是邀请了当地极出名的一个街舞团队。我在门庭冷落的时候就踮起脚尖观望了几眼,领舞的男生穿亮银色衣裤,脸上居然罩着一张面具,让我想起曾疯狂痴迷的那部动画片——《美少女战士》,我的遗书里都写着这样一句话:这辈子能遇上夜里蝠假面那样的男生,我会不会笑着死去? 只是,这样远远站在台下观望,算不算是一种遇见? 他单手撑在地上颠倒而立,面具闪闪发亮,我叹口气,准备换到电影院门口揽生意。音乐却已停息,有人拍我的肩,一回身是那张戴面具的脸,露出微眯着的漂亮眼睛,问我:“帮人买饮料的生意做不做?” 他说喝不惯承办方提供的矿泉水,指定要买刘亦菲代言的阿尔山。因为马上要演下一场时间不够又正好瞥见天上掉下来一般现成的我,于是看我点头很痛快地掏钱。 我接过那张百元大钞问:“帅哥,没有零钱吗?” 他摇摇头,我便背着包走了,不巧路上遇到两对男女,请我帮他们买电影票送到对面的肯德基,我一犹豫他们又加了五块劳务费,心里纠结脚步已经奔向影院。只是我匆匆送完票拎着那瓶水回到广场时,那个街舞团已经走了。 那天我提早收工,八十块不劳而获的额外所得让我开心了好一阵。不是我故意贪掉他的钱,实在是他单纯轻信得可以,毫防人之心,其他客人都是等我把货交到手上才会付钱的,哪有他那么傻。 我的夜里蝠假面才不会有这样的智商。 “你就是那个假面人?”我大笑起来,原来机场那次之前的许久,我们的缘分已经有了起点,我在想,老天安排我那样努力勤奋地骗人拉活,是为了金多攒钱,还是,只是为了一次又一次地与他相遇? 他却死死拽住我的手,“上次太过自信,我是躲在角落里看着你展开那张便签纸才走掉的,以为你会打通我的电话,不想你这个小骗子眼光这么高,害我足足空等一个月,手机一直不敢关掉。”他深吸了一口气,“这次,我绝不会再让你溜走了。” 我掩饰狂乱心跳不屑地哼哼:“走不走要看你的本事咯。” 温良勋和我本不该有交集,他爸爸是有名富商,想他专心从商,他却“不务正业”爱上街舞,家人极力反对他抛头露面在外表演,他全家又备受媒体关注,于是面具不是噱头倒是为了掩人耳目不被老爸和记者发现。他在大学的街舞社团做社长,平日接些活动邀请,偶尔也在街头自由表演。 他是不折不扣的王子。 9坏坏的天使 温良勋尚未痊愈便头上缠着纱布来找我,他骑自行车的样子那样美好,身后一排枫树叶片金黄,崭新的车轮在秋阳下一圈圈转出刺目的光,似乎每一帧都能定格成美轮美奂的油彩。 “嘿,崔美多小骗子。”他用长腿支住了车,笑得那样暖人心扉,我喜欢他的酒窝,那么不正宗,那么让人心痒痒地想把一只手指点在上面。 “送你的,”他拍拍车把,“等金多出院再送她一辆。” 难得他还记得我们被丢在路边的旧车子。我低下头,心里暖流泛滥。 “我的金钱援助你不要,那,有一块头皮要成为不毛之地了,这样的男生你要不要?” 我眨着眼,摸摸自己麻了好多天的那块头皮:“我们似乎很般配。” 我的手被他攥进手心里,就那么牵着手继续向前行走着,兜售怀里的情人结。那只是一根打了结的普通红绳而已,不是崔美多又在行骗,而是,有情人见了什么都能看得出姻缘的。 现在,我们俩是活招牌,他的左腕我的右腕分别绑着一根,牵在一起,生意好得不得了。 我怀里的篓子上贴着一张纸,写了一行话:帮助姐姐金多筹集手术费的美多。 我也在网上发了不少帖子求助,甚至得到爱心救助专业人士的关注,帮我建立了一个爱心基金的账号,每一天都有爱心源源不断的汇聚而来,金多在医院多观察两个礼拜就可以做手术了。 那时候我问她:“你怕不怕,开颅哦?” 她笑:“有你这个天使在,我就怕自己不能像一个真正的姐姐那么勇敢呢。” 我是天使?如果是,那也只是一个坏坏的天使吧。 第92章 巴别塔以北(1) 我浸在海水里,好像婴儿悬浮在温暖安全的羊水中,四肢与躯干随着水波摆动,整个人变成一株水草。遥远的海底传来细细的声响,像是海豚的歌声,但我知道那不是,那是小周彬在说话。 他说巧伊姐,为什么他们听不懂我。我想张口回答他,却只是吐出一串舞动升腾的气泡。小周彬,是否你也同样听不懂,我裹在气泡里的语言。 1 初二的那个暑假父亲将我从繁华的上海送到这个北方的沿海小镇,他要带着母亲四处看病求医。过去的大半年里便是如此,奔波让两人变成孤瘦漂泊的鹤,也让我变成独自在巢安静沉默的卵,因为少了温暖,怯懦又倔强地不肯破壳而出。那是与生俱来的寡言瑟缩的性格,又在一个人的岁月里镂刻得更加入骨。 他们请了钟点工张阿姨来替我煮饭洗衣,于是每次放学回家桌上是半凉的饭菜屋里是被打扫过的整齐,像酒店里提供的标准服务。我甚至很少和她碰面。而夜晚是吞噬胆量的怪兽,一切响动都被我经营成体系庞大的联想,干脆打开所有的灯反锁所有的门,塞上耳机听《匆匆》,听那旋律说:太平洋的风一直在吹…… 我曾试图争取独自留下,即便这一次连张阿姨都被辞退,可又有什么关系,我敏感地从不将外套以外的任何衣服留给她洗,而很多时候那些她做咸的菜我会加上水熬成汤,桌上只有一盘我不吃的芹菜时我会给自己煮清淡营养的鸡蛋挂面。十五岁的周巧伊已经可以自理得很周全。 可母亲却苦着脸坚持,她说:“你得让我走得放心。”父亲紧紧捏她的手,改口:“你得让我和你妈走得放心。” 这样一句有意或无意的歧义让全家人都沉默下去,我不再拒绝,做时刻顺着他们心意的乖巧伊,拎着黑色的皮箱子跟在父亲后面走出家门。小区门口的那棵梧桐居然枯死了,在这万物繁盛的夏天里它孤零零地没有一片叶子助兴,我回头看到六楼窗户里母亲的脸,瘦削得失去了本有的光华,她轻轻挥着手笑起来腮上都是褶皱。 我知她不舍,可临行她都不肯摸摸我的脑袋给我一个拥抱。不知从何时起我们母女间生出那样一层明显却无法言说的隔阂,她不知我日渐成熟的心思里都惦念着什么,我亦不知她讳莫如深的病情因何而起。我们之间的谈话少到可怜,似乎只有在电话里她才会把关切说得碎碎。 那天离开家时依旧如此,她站在一段距离之外说:“巧伊,多听奶奶的话。”仅此而已。 我猜父母对子女的爱也有期限,又或者我的平凡让她失望。那么,是不是优秀卓越才是相亲相爱的条件,不能给彼此带来骄傲便没有被关怀的资本?颠簸的一路上,父亲沉默而疲惫的脸带着一丝紧张,或许,对于我们要去投奔的人,他也曾有过同样的疑问。 2 下水镇是父亲的故乡,奶奶在这里,几乎所有亲戚也都在这里,他们觉得我会在这里得到应有的照顾。父亲送我来,给每个亲戚都送了重重的礼,好像暗地里还塞了钱。奶奶的那份却被执拗地退回来,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搓着围裙冲父亲翻白眼,然后一把将我拉过去,说:“我自己的亲孙女,你给什么钱?!” “是给您老补身子……” “进屋!”奶奶打断他的话,拢着我往屋内走,父亲却站着不动,说他定了中午的机票,现在就得去赶镇里的大巴。所有人有一刻尴尬的愣怔,父亲走过来弯着身子按着我的肩膀说:“过阵子带你妈一起来接你回去。” 记忆里他那刻眼眶是红的,像预警悲伤的灯。 小院子里围了一圈的人,应是有些什么告别与祝福的话,我却一句也记不起,盛夏的葱绿里那场默片一样诡异而安静的离别将我的生命从此划分成截然不同的两半。 我们之间的纽带是血脉,然而周遭这些近乎素未谋面的亲人却总给我陌生的疏离感。就连身后的奶奶也同样,在此之前我不曾见过她。 后来才从那些喜欢凑成一堆的街边大妈的闲聊里东拼西凑出一些端倪,父亲和母亲的婚事曾遭到奶奶的强烈反对。母亲是孤儿,在奶奶带着迷信的传统思想里那是命太硬克亲人的结果,她不想父亲有事于是无所不用其极地棒打鸳鸯。 只是在这场选择与角逐里,父亲做了不孝子带母亲私奔,却因为离开了下水镇而获得更富裕的生活。这些年里奶奶把父亲寄回来的钱一笔笔退回去,不允许他回乡不允许他叫一声妈,这一次能够接受我,是这个强势倔强的老人无奈却酝酿许久的让步吧。 然而我却觉察得到,她对我的关爱仍有些别扭生硬。 她一个人住在镇郊的小院里,院里种满蔬菜和月季,门口一颗歪斜的杏树,有鸡鸭猪狗每天自觉地早出晚归。我喜欢这透着泥土香的院子,但极不习惯平房里只有一盘炕的生活,她似乎也一样,独居久了,不能适应有人和她分享一间卧室。我们总是裹着自己的毛巾被一个炕头一个炕尾,远远地睡。 她不叫我巧伊,有时候喊我只扯着大嗓门嚷:伊——伊——。连出海的船家都听得到。 从父亲走后我们便再没有像那日一样的亲密,她没拉过我的手也没有契机去拢我的肩,这隔代的陌生祖孙每天默默相对的吃饭,饭后她出门忙碌我坐在院子里看书,发呆,或者看着书发呆。 那个寂寞荒凉,整个灵魂都没着没落的夏天,居然就这样过去了。一直到门口杏树上小小的毛杏子透出了红黄色父亲也没有来接我,眼见就要开学,父亲的电话打到了姑姑家,说手续已经办好,替我转学到了下水镇。 来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是周彬,姑姑的儿子。那是我们第二次见面。 第93章 巴别塔以北(2) 3 第一次见到小周彬是我来到下水镇后亲戚们的一次聚餐,说是为了迎接我,但席间我几乎不曾讲过一句话,他们也不知从何问起,彼此都小心翼翼。满桌都是北方特色的大盆大碗的鱼虾蛋肉,很是丰盛,我却拘谨得没有胃口,动了几下筷子之后规矩地坐着,听他们用并不难懂的方言聊天。坐在我对面的便是小周彬。 他和其他同龄人不一样,没有海边孩子那样黝黑的肤色,白净得扎眼。十岁的小小年纪,却沉默如我。我们眼神交汇那一刻他对我做了个手势,示意我到外面。 我把盘坐得发麻的腿抽回来,跟着他走出去,他插着兜走在前面像个小大人。 “巧伊姐,你不喜欢下水镇吧?” “还好。”这样中立的情感也只能说还好。 “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这里。”小周彬转回头看我,年少的眼神何以积累那许多的荒凉。 他带我走向能眺望到海的小山头,却不看海,只是拿着石块在地上胡乱划着,宁静里的某一刹忽然语出惊人,他说:“其实我不是你姑姑亲生的,我是他们抱养来的。” 他说“你姑姑”而非“我妈妈”,生分得有些让我心惊,只是他语调平静,我亦不好激动,静静看着他小小的脸听他继续或者憋了许久的倾诉。 小周彬说他去找过他的生父母,只想问清楚为何舍弃他,那一对夫妻却坚持否认他的身份与他们有关。尽管如此那对礼貌的夫妻仍是留他吃了午饭,但得知这些的姑姑却赠予他一顿毒打。打完之后紧紧抱住他哭泣,恨恨地咒骂当年那些捅破秘密的乡邻。 “巧伊姐,我说完了,那你的故事呢?”他站起来将那块石头远远抛出去,小小的力气到达不了海面,只落在小山坡上,滚动着奔向未知处。原来连十岁的男孩都看得出我同是积压满腹心事的人,可这样交换故事的游戏是不是将不快复制成双了呢? “我的故事很俗气,连小孩子都不要听。”我自嘲,小周彬却严肃地反驳:“可我不是小孩子。” 他是,只是他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孩。 在我讲给小周彬的故事里有一个叫葛一鸿的男生,我们住在同一个小区,他家住在小区后面的小高层里,我家在小区前面的六层老楼,每天等校车时我们都会遇见,只是他比我大三岁,已经在高中部念高三,平日会和小区里的大孩子们走得近,而讷于言的我几乎不曾和他有过对白。 直到那个冬天的早晨他捏着他没喝完的牛奶盒主动靠过来搭讪,他说:“嘿,怎么总是一个人?” 冬日清晨的一切顿时美好得恨不得帧帧入画,冷风有悠扬节律残雪是意象派的图画,连车站旁的垃圾桶都在呼嗒着盖子讲动人故事。那是父母不在身边的第二个月,他的一句话便是扫除一切阴霾孤独的暖暖和风,我很想回答他:“因为我身旁的位置一直为你预留着”。出口的却只是:“嗯……” 原谅我的紧张与羞涩,因为这一刻的幸运突降已让我的智商险些归零。他不会知道我暗暗喜欢他已经很久很久。 是在小区幼儿园的滑梯上还是在同一座喷泉的水帘两边,是小广场上他打球的潇洒身姿还是车后窗里看他咬着面包追着校车奔跑的狼狈表情,是昨天还是今天……情愫或者不是刹那成狂,量变的积累却日日夜夜成就质变的不可抵抗,不知哪一日我便忽而发现,那种感觉已比喜欢要深许多。 他从一个漂亮的小孩长成一个帅气的男生,我始终是旁侧里默默注视的一双眼,他的精彩与神伤统统未曾参与,却件件感同身受。那些关于他的信息似乎在空气里有着别样的频率,让我总能从其他嘈杂声音里轻易辨别出来,佯顾其他地侧耳倾听。 我知道他有一个幸福的家,父母都是医生,给他良好的基因和生长环境。他教养那么好垃圾不小心撒在垃圾桶外面便认真地一样样捡回去,连同谁家遛狗时留在旁边的屎蛋蛋也用废纸包着丢进去,然后张开着双臂叉开五指飞跑回家,像只滑稽的大鸟。 我知道他的生日是12月18号,喜欢绿色和蓝色,最讨厌吃胡萝卜和鸡蛋黄。我见过他在食堂里愁眉苦脸对着一盘鱼香肉丝仔细挑拣着每一根胡萝卜丝,像个执着又勤劳的老奶奶。他和队友说下次打球到这么晚如果食堂就剩这一道菜他宁可吃生水泡面,然后微微皱着眉头抱怨:为什么鱼香肉丝要做成鱼香胡萝卜丝? 我知道他小时候打针会哭,知道他右膝盖上有块摔伤留下的疤,知道他那双漂亮的眼其实有些微近视,却臭美得坚持不戴眼镜……这么多年,即使潜伏着的是这样一个胆小笨拙的我,仍是收集到数量可观的情报,渗透生活所有细枝末节。 就是这样喜欢他,不带半点觊觎和奢望,甚至想要一直默默看他恋爱结婚,与某一个幸运的女子白头到老。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的暗恋者,我只想做一枚本分安静的卵。可他却主动走近来敲了敲我的壳,我看到那壳上的裂痕慢慢延展成两颗心,比翼双飞的想象啊,让我不想再矜持。 校车开过来,我仍像尊冻在地面的雪人儿忘记怎样挪动脚步,他便扯起我的手,奔跑,原来十二月的北风里也有花香,即使早餐吃的是昨夜剩下的凉粥浑身仍是春暖花开的温度。 可是我忘记,春暖花开时小雪人儿也会融化成一汪水。 4 那个清晨之后他成为我身边固定的乘客,同我坐在校车的最后一排,将他的苹果耳机子塞一只进我耳蜗。颠簸的一段路忽而变得那么短,短到不得不更早地起床,将等待校车的时间自觉增加。于是每一个清早都像一场无须言明的约会。 那是个美好的开始,好像所有带着童话气息的浪漫故事,灰姑娘也有春天。 他说:“嘿,你家的灯为什么整晚都亮着?” 我低头:“我爸妈这段时间不在家……我有点怕……” 然后才惊觉,或许他对我也有留意,才会知道那个彻夜明灯的窗口是周巧伊的家。 那之后他常给我带热腾腾的早餐,一起等校车时他站在身后用双手捂着我冻得通红的小耳朵,他在我家楼下那棵梧桐树上挂了一盏小灯笼,五号电池点亮微红的一片光,他说那灯笼会替他保护我,于是我灭了屋里所有的灯睡得踏实稳妥。 爱情来得这么轻易,似乎一切顺遂都在等待着某个转折,一个“但是”便将所有颠覆。 小周彬说:“不是他背叛了你,就是你辜负了他。” 我苦笑,我们之间甚至用不起“背叛”这样的词汇,他从未说过一句喜欢,一切都是我一厢情愿的联想,就像每一个黑夜里张牙舞爪的鬼怪一样莫须有。 他牵着那女生的手从操场对面走过来,他说:“嘿,真巧。”然后塞给我一块德芙。笑得那么自然温暖。那女生和他同班,我竟不知他们的暧昧从何时开始。第二天早上校车上他却主动爆料,说已经高三怕不说马上就要各奔东西,于是大胆告白。 我笑笑,吃掉他带的热包子,忽而憎恨他这种滥情的好。 不要随意扯住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的手,不要自以为是地同情一个孤独自闭的灵魂,不要给她希望给她假象,她受不了一切落空时那反弹的致命力量。 “还有,不要随手将巧克力送给情人以外的异性。”可恶的小周彬,连他都知道不让人误会也是美德,可惜葛一鸿不懂,不懂我忽而冷漠不理他的原因,不懂我再不坐校车辗转着拥挤的公交上学是为何,更不懂为何我家里的灯又开始彻夜长明。 如此逃避,直到一个月后父亲带我来到下水镇。 “巧伊姐,你会游泳吗?”小周彬的眼睛发着光,此刻注意力已全不在我的故事,见我摇头有些颓丧,“你会游泳的话会变得更快乐些。” 这孩子总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可他真诚的眼神告诉我,他真的希望我快乐。 5 在小周彬告诉我我将转学到下水中学的那天下午,我瞥见另一间屋子里似已听闻的奶奶在偷偷抹泪。正值初三,不到万不得已父亲不会让我转学,也就是说情况已然危急。整个夏天我已担忧恐慌到极限,如今神经被抻得无法表达苦痛,只是诧异,原来奶奶也会为母亲难过。 小周彬拉拉我的手,小声说:“别怕,在学校里我会照顾你。” 他的小手冰凉的,抓着我的指尖语气认真地允诺一份颠倒的照顾,我眼里因为惧怕失去而本能般涌起的泪悄然褪去。既然不能学会更坚强,在陌生的海边小镇能有一个气味相投的人相互依偎也是值得安慰的。即使,他是一个本不该通情达理到有些多愁善感的小小男孩。 而下水中学旁边的下水小学里,聪明的小周彬已经跳级到六年级,他几乎是班里最矮小的那一个,单单眼神便立即显现出与其他人的不同。他常呆坐在走廊的墙角或是藏匿在一排垂柳的枝条后,从不参与嬉笑游戏的任何群体。在我去找他或者他来等我放学一起回家的每一次,旁的人都会给我们以意味深长的眼神。 他们说,这两个古怪的孩子倒是亲近。 那天黄昏我在校门口看到垂着头用脚尖摆弄石子的小周彬,他该等我很久了,因为小学放学总是要早很多。海边的秋天有定时吹来的季风,他白色的校服上衣被吹得鼓胀起来,眼圈红红的。 “巧伊姐,我是不是太贪心了?”矮我一个脑袋的他走在我旁边,说,“有一对父母就该珍惜了吧,老是揪着那对不要自己的不放是不是太幼稚?” 可是这样的年纪不就是要理所当然的幼稚吗?我拍拍他肩膀,像安抚一个真正的同伴,却再难说出更具意义的话。他今天又去找他认定是自己生父母的那对夫妻,那家人却已经逃避般离开,邻居说已经一个礼拜不曾回来。我知道他在想什么,这样的举动无疑让他更加坚信传闻是真,否则他们何必心虚逃走。 可是,他们是连临走也不肯承认他一次的,他真的是那么不讨人喜欢的孩子吗? 在要分开的岔路口他忽然说:“你们班的林郝,你不要喜欢他,你来之前他给音乐老师写过情书。” 我着实被吓到,不知他哪听来的闲言碎语,更不知他会用祈使句同我说话。 而林郝那样的男生,竟也会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的事? 第94章 巴别塔以北(3) 6 林郝的木讷,不亚于我。他与我同桌的第三天我们才说第一句话,他说:“今天我们俩值日,你擦黑板就好,剩下的我来做。”我说:“哦。” 那天放学我把黑板上仅有的一行化学式擦掉之后他还在拖着地,平实的额头有汗滴。小周彬在窗外招手我便不厚道地走了,从此却将林郝与班里陌生的其他人区别开来,少一层防备芥蒂。 他是好看的男生吧,我几乎不曾仔细打量他,余光里至多是他的侧脸,同样稚嫩的带几颗怒放的青春痘,却总是一副永远不会奔放的表情,班里有人说,我们是闷葫芦二人组。我不气他也不急,我们是忍者少年。 再后来便是小周彬来得突兀的告诫,他说林郝给那个刚大学毕业的音乐老师写过一封情书,这几乎是学校里尽人皆知的事,如果不是证据被那仁慈的女老师销毁又替他辩白,恐怕今天他不是坐在我旁边悄无声息地上课写字,而是早早随镇里那些肌肉结实的青年一起上船,去遥远的大海上,拉着渔网唱号子。 我牵牵嘴角,拉渔网唱号子,多美妙的生活。 直到初三毕业我离开下水镇时,有些事才像慢慢显影的像,给出真正的画面。那天来送别的林郝和我并肩坐在小山坡上,我第一次来那座山坡是和小周彬一起,想起那个小人儿我的心口就有股惋惜的疼,像有只电鳗居住心脏里,时不时发出蓝色的痛觉之源。 在没有他的日子,每次上山我都学他一样捡一块石头在地面涂涂画画,临走时把“画笔”远远抛下山去。 林郝说:“周巧伊,告诉你一个秘密。” 我问:“为什么要告诉我呢?秘密只有自己保存才是秘密。” 他说:“因为你要离开了,你可以把我的秘密带走,我一个人保存得很辛苦。” 我笑:“今天我们俩说的话,比认识以来的总和都要多。” 他腼腆地点头,然后说:“其实那封信不是我写的,也不是情书。”是老师不小心掉落在走廊里的一张手术回执单,怎样的手术会让单身的女教师名誉受损已不言而喻,林郝自然也懂,细心用信封封好才红着脸偷偷送还给她。 便是如此,竟被只见一斑的人以讹传讹下去,两个当事人却无从解释,尤其林郝,他本就是个不善言语的闷顿男生。 我停下手中胡乱游走的石块第一次仔细看了他的脸,真的是个好看的男生,眼神明净眼底有一片隐隐的湖蓝,难为他一路背着别人的秘密走得艰辛。他长舒一口气抬眼望向海面,好似已经云淡风轻。我却难以释怀—— 我们都说着同样的语言,却营造出如此多误会。有太多因由错过解释无法解释不屑解释,只以为沟通的阻碍早晚会化解,不知期间的岁月许多事已不可挽回的更改。比如小周彬,那个聪明早熟的另类小孩儿。 7 小周彬离开是在秋初的一个下午,天气很好海水已微微转凉,学校里忽然传来什么消息,人群在骚动,许多目光带着怜悯聚焦在我茫然的脸上。林郝说:“好像是你的小表弟出事了……” 接下来的话都被巨大的嗡嗡声屏蔽掉,我只知道奔跑,朝着海边没命地跑。从未大声说话从不当众哭泣,在人前如木偶般隐藏着所有情绪的周巧伊此刻,失态到癫狂。这个小人儿他才刚刚拔离地面,退掉的牙也才长全不久,他那些少年老成的忧愁怎可以就此谋杀他?! 夕阳在海面投下残碎的红,退潮的淤滩上没有细白的沙,只有踩一脚便深深陷进去的黑泥,一圈人围起的肃穆人墙里,姑姑在哭天嚎地地喊:“傻孩子啊傻孩子,你让妈妈怎么办……” 我不敢看她怀里那僵硬的小小身体,闭着眼记起他说:巧伊姐,如果你会游泳的话会变得更快乐些。他不是海豚不是嗜水的小人鱼,只是从前的许多次他偷偷游过浅浅的河沟去到对岸的那户人家,敲开门仰着小脸执着地问:为什么不要我? 而听说他们一家人只是旅行,如今已经回来,小周彬便兴高采烈跳进水里,他不想沿着堤坝绕一段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海边长大的孩子对自己的水性总有着不可取的自负,可那样急切的孩子忘记马上就是涨潮的时辰,浅海沟里迅速涨起水,汹涌地将他冲进大海。 本就是只肩膀孱弱的小小鹰雏,哪有搏击大海的羽翼? 可姑姑说:你怎么能让妈妈这么心寒?! 是的,那个已跌坐在脏污的海滩上的中年女人有的不止是心痛,还有一凉彻骨的心寒。 那是事后奶奶说起的话,她说那孩子迷了心窍了。那次之后奶奶也苍老了许多,憋在心里的许多话不能再跟姑姑一遍遍提起,只能对着我反反复复叨念。 是从一次打骂开始的吧,小周彬还是小小周彬,六七岁的样子,作乱几乎是天性,姑姑气急了用鱼竿抽了他的屁股咬着牙说:“你不是我生的,你就是路边的野种,以后别叫我妈!” 谁知道那么小的孩子会将一些事选择性记忆得如此深刻,而有些话他以他年幼的智慧妄自辨着真伪。从此许多细节都开始演变成佐证的证据,姑姑的一句责备,姑姑对旁人家孩子的些微表扬关怀,甚至有人说,小周彬长得这么白净,只有镇尾那小俩口才生得出这样的孩子,听说他们有俄罗斯血统,海风吹不黑的……这样的玩笑话他便死死记在心里,渐渐当真。 孩子的心最单纯也最执着,他们会信圣诞老人也会信莫须有的鬼神,大人的话,是他认知世界的一道窗口,或许一句愤怒时的恶语便足以让那扇窗开向地狱…… 书上说,人类妄图通天于是建造了巴别塔,上帝知道后十分震怒,于是使人间语言混乱,彼此难以理解沟通。而如今即使我们说同种语言,如此近地朝夕相对,却仍听不懂对方的话。这是上帝的深度惩罚,还是太年少的心没能领悟那是另一种表达。 那么小周彬,现在你是否听懂姑姑说给你的话,她说:妈妈一直爱你,爱得快要失去方法。 8 离开下水镇时送我到最后的是奶奶,她的步子有些颤微了,却执拗地拎着她给我带的满满一包海鲜,用冰块镇着保着鲜。来接我的父亲想扶她却只是浅浅尝试了下便又缩回了手,小心地走在她后边,默默地护着。原来我寡言胆怯的天性都遗传自他。 我多么想打破他们这些年生长起来的隔阂,若是以往我会忧伤感叹,可在小周彬离开后的那个秋天我像突变的种子,内心膨胀着愤怒的勇气。 为何不说?!生命不是比拼谁能冷漠到最后的沉闷游戏。我们因为不肯放下矜持地敞开心扉,有了太多不可弥补的缺憾。我们没有读心术,再肉麻的话也请直接讲出来。 我忽然转身,猛地抱住那个有些错愕的老人。 “奶奶,我爸其实特别想你,每次收到邮局的退款单都在阳台坐着抽一夜的烟。妈妈因此自责,许多次暗自垂泪。其实奶奶早不气了对吗,可冷漠成了习惯了是吗?”我看到奶奶身后的父亲红着眼别过头,六旬的老人在我怀里身体颤抖。 我不是懂事的孩子,这本不该有的结作为子女早该努力替他们化解。 回到上海的那天,母亲已经被严密隔离起来,病危通知书拿在父亲手里,他倒是含着泪微笑了。他说你妈这样走也算没有什么遗憾。 母亲是血站的护士,一次意外染上了HIV,半年前那次检查出来之后曾试图治疗过一段时间,但母亲很快放弃,他们决定利用剩下的时间做一些年轻时幻想过却未曾实现的事。于是父亲将我送到了下水镇,他们开始了两个人私奔一样的旅行。补拍了婚纱照,度了迟到的蜜月,甚至父亲郑重其事地求了一次婚。 是最后的浪漫,也为了远离熟悉的人隐瞒病情,以免给我的的生活带来不好影响。 到此我才懂母亲对我的那些疏远——似乎连触碰都变作禁忌,只从遥望的窗口里给我关爱——原来所有距离都是保护。 可是她不说,我便不会懂,带一颗凉凉的心缩在壳里孤独体味不被爱的微痛。 为什么不说呢?!语言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礼物,即便爱字珍贵,对于亲人吝啬从来都是不该。我隔着那道透明的玻璃摆夸张的口型:“妈妈,巧伊爱你,你也爱巧伊对吗?” 她那样瘦,可那双半张着的美丽眼睛却轻轻眨了下。她眼角有泪,我一笑抱着旁边的父亲痛哭起来,我说:“爸,这么多年,有个闷不吭声的女儿是不是很失望。” 他附着身抱我抱得很紧:“巧伊长大了,巧伊比爸爸懂事,爸爸为你骄傲。” 他转过身对着隔离室里的母亲说:“亲爱的,我很高兴这辈子能带你私奔过两次。” 母亲的唇角在上弯。有谁见过这样的告别,即使流着难免的泪,我们依旧因诉说着爱而感激。 9 生命是否总要经历大悲大喜的动荡才能获得大彻大悟的成长,我的外壳依旧,但一夕间却有了不同的内核。我拿着医院的检查结果勇敢站到了葛一鸿的面前,我的告白不为争取,我只想把我唱给你听,拿着证明自己很健康的一页纸虔诚而无畏地站在那里。 “学长,不管你是否能觉察得到,我都要亲自告诉你,因为这世界上误会太多,我不想做多年后恍然惊梦的那一个。我知道你会拒绝我,说只把我当作小妹妹,带着同情心照顾了一段时间,没有关系的,我做好了准备,受伤是成长难免的经历,永远不出蛋壳的小鸟便永远学不会飞翔。”我已不是我,他也不似他。 他瘦了许多,会说话的眼戴上一副玳瑁框的眼睛,不再臭美,他深吸一口气要说什么却被我打断,“学长,请听我说完。”我该是笑着的吧,就让这长久到找不到起点的暗恋优雅的终结吧,随着那初秋的海水,荡涤我卑微的过往。 “学长,我很喜欢你。”我深吸一口气,“其实比很喜欢还要多一点。已经很久很久了,久到我以为我们就是一对心照不宣的青梅竹马。如果起床上学有什么动力那便是遇见你,如果下楼倒垃圾有什么动力那便是可以从过道里遥望一眼你的窗口,如果看肥皂剧有什么动力那便是所有男主角都是你。” 我看到他的微笑,那么好看,这许多年百看不厌的一张脸。 “其实,我是有自知之明的女生,从不敢有幻想,只想看你幸福,或者有一天我会偷偷躲在礼堂的某一个角落里,看你牵着新娘的手走过铺红地毯的走廊。就像现在,我说这些突兀的话,不为你的感动或其他,我只想把爱说出来。” 我感觉到那种轻松,像要飞起来,触到绵软的云朵,虽然腮旁情不自禁地滑着泪,仍旧体面地微笑:“谢谢你的倾听,再见。” 一双手却扯住我的手臂,他轻轻抱了我,我听到自己狂烈如昨的心跳,如果这是拒绝的安慰,便是伤口上那一道柔软的邦迪。 “小丫头,勇敢些。”他说。 我点头,看到那棵梧桐的某棵枝杈上仍有绿意,那只小灯笼已经褪色,不知谁人总是不厌其烦爬到树上更换着电池,让它夜夜散发着暖人的光。 不是所有拒绝都有不得已,我的王子不爱灰姑娘。但巧伊要渐渐学会不悲伤。 后来才慢慢知道,他那时突然而至的关怀并非滥情的好,而是父母与母亲同行才无意间得知母亲本是保密得很好的病因。既然一早便知道所有,那样不忌讳的接近已是伟大,我怎好苛求他去拿捏那份好的尺度。偶尔假期在小区相遇,他依然会说:“嘿,真巧。”我则学会大方的笑。 即使永远做一双史官一样默然却时刻相随的眼,也要做得赏心悦目,不给任何人自怨自艾的脸。 再后来父亲接奶奶来过一次上海,老人站在熙来攘往的马路边紧张地喊:“伊——伊——”,父亲便急忙跑过去掺住她的手,然后将那瘦小的老太太整个护在臂弯里。我踩着斑马线走在那对母子身后,其实喧嚣的世界一直很美好。 而我可爱的小周彬,你是不是也学会做一个真正的大人,把藏匿在身边真正爱你的亲人好好体谅? 第95章 那些关于你爱我的小事(1) 不要说,那是不懂爱的年纪,一切任性妄为都假此以做借口。其实,不论长到多大的年岁,也都参不透这种感情。只要记得,在被爱时不辜负对方的虔诚,即使拒绝也请以最温暖的方式,即使分手,也要感激对方曾给予的好。 1 距高考还有三个多月的时间,成绩在中下游徘徊的我心情隐隐焦躁。而每当这种焦躁达到某个临界点,有一个人就会很倒霉。 操场的正中央,我举着一支可爱多对葛礼拿腔作势地撒着娇:“小礼子,背哀家过去。” 他说喳。然后我便不客气地跃上他瘦瘦的背,动作猴子一样敏捷伶俐,他却像棵弱不禁风的树,“咔嚓”一声拦腰折断,于是我猝不及防地从他背上摔了下来。人滚在雨后的小水沟里,牛仔裤破了个洞,左腿瘸了一个礼拜。 甩着胳膊深一脚浅一脚却能将他落在身后很远。他真是没用啊!第无数次,我心里冒出这样的怨念。 细数葛礼的缺点,居然能讲得比“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还要长。他瘦弱,不像班上其他男孩子那样爱在球场上撒欢洒汗,单单一个八百米都会让他脸色惨淡好几天;他不聪明,成绩中不溜丢,也不擅长做个弊打个小抄这样混江湖必备的技艺;他家世普通,多数时间穿校服,便装时也都是些李宁安踏这样中低端的学生品牌;他皮肤太白,睫毛太长,比我还女生,他有些胆小,规行矩步,很少犯错误,他不会耍酷,不懂浪漫,却时常吃醋…… 哦,美少女的我怎么会在高三的紧张当口做了这样一个浑身上下散发着“男配角”气场的家伙的女朋友——一口气读完这句话你有没有些缺氧头晕?我现在的状态便是如此。我想我答应他的那天也是晕乎乎衰神附体吧。 2 回忆起来,的确如此。 那是个燥热到金鱼们都想要跳出鱼缸自杀升天的夏日午后,我们这批准高三被囚在五楼的教室里补课,又美其名曰什么“暑期增长班”。婉婉说,明明该叫“蒸”长班才对。 婉婉是我同桌,小巧玲珑的一个丫头,课堂上爱小声接老师的话把儿,跟谁都爱嬉皮笑脸地抬杠。不过“蒸”长班这名字真是精辟,把这一屋闷在笼屉里的风华正茂的小笼包的惨状调侃得形象到位。 而那个叫唐明佳的小笼包,看着头顶晃晃悠悠无力搅动着热空气的风扇,脑袋也跟着晃悠悠转起来,通地一声,课桌喊了声“疼”,她的白眼球朝上翻了翻。 没错,我就是那个不幸中暑晕倒的姑娘。据婉婉事后添油加醋的描述,当时坐在我后座的葛礼腾地一下起了身,背着我就冲到医务室,速度比校体育队的百米冠军不慢多少。 “怎么会?”我对救命恩人表现出不屑,“医务室在一楼,他背着我下五层楼,今天估计打点滴的就会是他,不是我了。” 婉婉神经兮兮地挤眉弄眼,“危急关头,他还是很有爆发力的,有时候精神力量可以突破身体极限,晓得不?”她又开始蹦口头禅,“而点燃这股强大力量的只有他最在意的人,晓得不?” 我不理她,对于能在医务室吹空调这种待遇很是满意,于是即便知道她接下来要拿我八卦也不打算和她生气。而她也果然贼兮兮地靠过来,说:“怎么样,都高三了,不如抓紧展开一段黄昏恋?” “恋你个头,”我歪着脑袋寻思了一下,缓口道,“我对男生是有要求的。” “葛礼也不错啊,”她开始掰手指头,“不多话又听话,爱干净不邋遢,简单朴素善良,简直是不可多得的居家型好男人!” “这么好你自己留着吧。” “可惜,我对异性没兴趣啊。”她摇摇头,然后抓着我的手温柔抚摸,我看到本来要进来查看点滴状况的校医尴尬地缩了回去,不禁开心地和婉婉贴了贴脸。 好险,差点败露。其实我早不晕了,点滴插在矿泉水瓶里,水瓶压在胳膊底下。为了蹭空调,我们启动了所有智谋系统和演艺细胞。高三生,还真是不容易呢。 3 但是从那件中暑事件之后,婉婉便莫名其妙地努力促成着我和葛礼。 某个终于下了雨的凉爽黄昏,婉婉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佳明,这样长情的男生,稀有呢。”根据她来源可靠的八卦消息,葛礼从高一开始就对我情有独钟了。 那时的入学前军训,病秧子葛礼便是树荫下的旁观者。他倒是不曾闲着,很周到地把大家的水杯都打满水,等到休息的间隙,累到屁股铅球一样沉的我们便不用去排队接水,直接坐享其成。 而我的杯里总是加了几块冰的。那时我以为所有人喝的都是冰水,可婉婉说:“傻姑娘,葛礼同学每天顶着太阳来跑到肯德基给你讨冰块,你这享受特殊待遇的家伙却一直蒙在鼓里。” “可他喜欢我什么呢?”我纳闷。 “这一点,我也很好奇。”婉婉很不仗义的直言不讳。 不过我倒是对身后的葛礼额外留意起来,有时假装不经意地转过身,他便礼貌地抬起头对我腼腆一笑,细皮嫩肉的脸蛋上似乎还有一抹红晕。 这样的人,应该没有勇气早恋吧。我心里嘀咕着,却在那天放学收到这个胆小鬼的信。老土地折成一只纸鹤,害我拆了半天,飘着香味的信纸也变得皱皱巴巴。 整张纸上只有一句话:可不可以,让我陪着你? 这惜字如金的男生获得了最简练情书奖。当然,如果这也算情书的话。 而我当时的情绪是微妙的,有些兴奋有些为难又有些蠢蠢欲动。被人喜欢总是件开心的事,即便对方是不那么优秀的他,也仍难免飘飘然地骄傲。 隔天又是酷热难当,而我纠结一晚上都没想好既高高在上又充满人文主义关怀的拒绝辞藻,却在校门口与葛礼遭遇。他挠了挠头表情很无措,我就那么不经大脑地脱口而出,我说:“喂,你写的什么,不明不白我看不懂,还有,这样很没有诚意啊。” “是不是他敢亲自问出口你就敢立马答应啊?”婉婉不知从哪儿蹦出来,更不知何时她已然站在葛礼那一边。 我很后悔没有遵照医嘱把那瓶点滴打完而是奉献给了矿泉水瓶,于是晕乎乎的中枢神经背叛了大脑的所有指令,就那么颇有气概地昂着脸说:“他敢我就敢。” 对面的葛礼显然紧张而惊喜地笑了,然后郑重了表情,说:“唐佳明,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他的双手在身侧抓着校服短裤,眼神真诚到有些迷幻,而当时校门口已渐渐围了小小一圈观众,都是同年级的准高三,一个个脸熟得很。 先觉得难为情的人,竟变成了我。 不知是因敬佩他突发的勇气还是对自己方才的话骑虎难下,总之,那天之后我便成了葛礼的女朋友,光明正大全校皆知,而他也理所应当地成了我的小礼子,供我使唤,任劳任怨。 4 回顾这段感情的开始,不免觉得有些草率荒唐不负责任。 在从他背上摔下来之后的一个礼拜,我一直单方面保持着冷战。在高考压力的缝隙里我仔细思考过,我想,我对他的感情并不是爱,这一年朝夕相处里渐渐累积的也不过是依赖,是习惯,是不咸不淡的喜欢。 六月将临,该是我们单飞的季节了。 婉婉狠狠剜我:“唐佳明,你是当局者迷。” “当初还不是你这个旁观者怂恿加激将。”我反驳她,并下定决心要跟葛礼好聚好散。 这期间他就默不作声坐在我身后的座位上,我尽量不转身,他也从不主动打扰我,桌上的酸奶和水果不曾间断,我推给婉婉,婉婉叹口气说,却之不恭,然后斜着身子对葛礼说谢谢。 看着婉婉比我更加沉重忧愁的脸,我不禁敬佩她的红娘情节和敬业精神,她倒是顺着杆子越爬越高,时不时就向我灌输葛礼同学的诸多事迹。 “佳明啊,当初葛礼明明理科成绩更好他却报了文科班,这都是因为你,你晓得不?” “你上次打排球砸到九班的娇小姐,是葛礼低声下气才帮你平息的,你晓得不?” “那个娇小姐狂追葛礼好几个月了,你晓得不?” 我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力道大得将身后葛礼的桌子挤得倾斜过去,铅笔橡皮咕噜噜滚。我不想听婉婉这喋喋不休的排比句,而他对我的那些好,我自然是知道的。 不是年少的心善变,是我还从未开始爱上他,既然彼此已经相互陪伴走了一程,而未来开阔的路上有更多欢喜邂逅,为何要早早锁定一个人,牵牵绊绊下去。 我不信因感动而生的爱情,那终究是带着怜悯牵强的退而求其次,我要的,是一个值得我仰望能够强壮地给予我保护,每每见面都会心如鹿撞的他。而不是在大好年华便老气横秋地把爱情谈成了亲情。 而这段本就无甚□□的感情就权当更加无味的高三的调味剂吧。 唐佳明是睿智且自私的,所幸那个小礼子依旧通情达理,他只是红着眼圈点了点头,半天也只说了一句话:“谢谢你,这段日子让我陪着你。” 那一瞬间,我也情不自禁地鼻子发酸,要是我能爱上他,该有多好啊。 可葛礼却笑了笑,对我握了握拳头说:“高考要加油啊。” “你也是。”我说完就走了,然后葛礼请了一周的假,连模拟考也没有参加。我猜他是为了避免尴尬,而这种让我和葛礼这种中下等生“直面惨淡人生”的模拟考,能逃掉也是不错的选择。 第96章 那些关于你爱我的小事(2) 5 所幸,逃不掉的我也有艳遇。我和本校珍藏限量版帅哥丛从分在一个考场,他坐在我左手边,而我右边坐的竟也是知名人物——上次被我砸了脑袋的林娇。我现在的心情是,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当然,火焰一般热烈跳动的是那左半边心脏。 丛从有个全校女生私底下叫的昵称,虫虫。虫虫不仅人帅,成绩也好得没天理。这才是万中无一的男主角,我真不敢拿葛礼和他比,即使是在心里偷偷的比一下都会替葛礼自卑。而大小姐林娇念的是体艺班,文化课成绩根本烂的一塌糊涂,却为了糊弄她老爹而和虫虫商量着,让他把身体巧妙地摆成某个角度,以便她能远眺到多多少少。 据说她每次考试进步几名她老爹就会奖励她几千块。 然而谈判以失败结束,虫虫皱了皱眉,表示不予配合,林娇就把各种文具豪迈地一摔,“有什么了不起!”然后她看了看我,更用力地哧了一声,“你看什么看!” 大约是上次的砸头之仇她还怀恨在心,这个全校闻名的暴脾气不问三七二十一地冲我发起飙,火速绕过前排桌椅就到了我跟前,在我没搞清状况之前左边脸颊上就结结实实挨了一下,她口里还气愤地嚷着:“这一巴掌是替葛礼打的。” 我心里不禁觉得好笑,这年头总有那么些自以为是的人,她有怎样的身份可以替葛礼代劳?!而这样想着时,我忽而惊觉,内心深处有一股PH值小于7的情绪在涌动。 此时,林娇那只先人后己,终于要为自己而打的美丽小手已被人拦下,抓着她胳膊的人语气冷静却透着迷人的自负,他说:“我把答案传给你就是了,干嘛迁怒别人……” 那一场考试我的思维都维持在凝固状态,我想方才的场景可以称作英雄救美。这念头让真正陷入火焰的左半边脸颊也笑了。 考完试的中午,婉婉终于和我说了句话,她说:“林娇都比你仗义。” 看来事情传的很快,只是自从我和葛礼分手后婉婉就拒绝和我这个负心女说话,此时她却将裹了生鸡蛋清的手帕往我脸上敷,嘴里不停地念叨:“难道你就没发现,你其实也是喜欢葛礼的吗?” “我觉得我遇见桃花了。”我喜滋滋地说。 婉婉说:“葛礼好像生病了。” 我两眼放射成心型:“你觉得我和虫虫有没有戏?” 婉婉说:“唐佳明,你没救了!” 6 模拟考之后两天葛礼才回到班级,脸色有些苍白,但笑容还是那么泛滥。他坐到我身后,没有多余的话,沉默一如往昔。只有婉婉叽叽喳喳和他讲这几天学校的趣事,录音机一样不计较主人是否有所回应,她保持着向后扭转四十五度角的姿势,连身子都快长成斜的。 而我,着了魔一样开始倒追虫虫。 倒追他在本校已不算什么新鲜事,甚至曾呈前仆后继之势。相信每个学校都会有这样一个人物,让同性羡慕嫉妒恨,却对异性有着致命的引力。常常引发些瞩目事件,在日后被学弟学妹们流传成传奇。虫虫便是这样一个存在。 如果说我忽然这样自不量力起来一定要有什么因由的话,那无疑是那天他的出手相救。我本以为他这样的星和我一定有着不可逾越的距离,像朵只能远观不可亵玩高傲莲花,可那一刻我有些相信机缘。 于是一段日子里我不断创造着各种和他相遇的机缘。 在他常去的拉面馆点和他一样的打卤面,在他宿舍楼下装模作样的看书,在他教室门口有意无意地经过。起初,他是视若无睹的,后来偶尔也会对我微微点头示意。一个月后他在拉面馆的结账柜台前对老板娘说:“那个女生的也一起算了吧。” 我抬头,看到他好看的下巴准确地指向着我。 然后我屁颠颠地跟着他走出去,我说谢谢,他说:“即使狗仔队也要发工资的,你这么辛苦跟着我,怎么能没点回报。” “哦。”我不知如何搭腔,于是傻气地应了一声。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突然又突然地抓起了我的手,将我拉在他身边走。 相较于葛礼当初那羞涩含蓄的情书以及被逼的紧张告白,虫虫的举动这样霸气自信。我的心,像只喝了兴奋剂的小仓鼠,快要将它的小笼子撞破。这是和葛礼在一起时从未有过的感觉。红着脸抬头仰望着他,我想,这才叫爱情。 有些不可思议,在离高考还有一个月时间的备战时期,在和葛礼分手一个月之后,我得到了高中三年里最值得骄傲的一个称号,王子虫虫的女朋友。 婉婉对此表现出的不屑与悲愤我统统理解为嫉妒,而葛礼的温顺淡然我则理解为甘拜下风无能为力。 唐佳明是个狠心又没羞没臊的姑娘,请原谅她被爱情蒙蔽的双眼看不见别人的悲伤。 7 而虫虫和葛礼确实是大不相同,他对我有所要求。他说:“你的成绩很让我担忧啊。” 于是,为着他那份深沉的担忧我开始空前刻苦。那天生物老师在讲台上提问:“基因突变都会由哪些外因引起?” 婉婉就瞥着我说:“所谓的爱情。” 她的意思是,唐佳明会用功那一定是爱情导致的基因突变,可偏偏她要加上个讽刺的定语。我从未主动和她翻过脸,这是第一次。 直到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她终于憋不住拽着我的肩膀用力摇晃:“唐佳明,你凭什么不理我啊,你凭什么?!” 葛礼在身后小声劝阻:“别这样,有话好好说。” “葛礼,你就一窝囊废!”婉婉朝他吼。 我也不知从哪儿来的气,从来不想道破的秘密一瞬间脱口而出:“你凭什么说葛礼啊?你不也一样,你喜欢他这么久还不是从来不敢说?!” 四维的世界在那一个点上静止了,我觉得我的考前综合症一定不轻。关于婉婉的感情,我便是那个旁观者,再明了不过,她若不喜欢葛礼,不会知道那些他喜欢我的微小细节,不会在意他的八卦,不会对我的选择义愤填膺。 她喜欢他,才会那么努力地成全他吧。 可即便知道这些,我也是万万不该道破的,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是个双黄蛋,一个淡黄是混的,一个淡黄是笨的。婉婉的脸火烧一样红,推开几个不知趣的围观群众跑出教室,葛礼也追出去,末了还轻轻对我说了句:“佳明,不要太任性。” 或许是吧,在他眼里我一直被这样定位,任性地叫他小礼子,任性地要坐在后座的他给我捶背,任性地要体弱的他背我走路,任性地在体味不到该有的激烈情感时和他分手。他是个温柔隐忍的人,一直不计回报地将我宠坏,一直很好地包容我并以此为乐,但是今天,因为婉婉,他说我任性。 我心里,有阵酸酸麻麻的痛。 第97章 那些关于你爱我的小事(3) 8 心情不佳地往拉面馆走,更让我不爽的面孔又突然堵在路上,还集结了体育班的几个男生站在身后,像个邪教魔头一样染着黑指甲的林娇指着我说:“唐佳明,你就是个□□!” “我觉得我够不上这个词的等级,因为你身后那些人,倒让你比较符合这个形象。”她这恶毒的攻击被我冷着脸回敬过去,她没法跟我斗嘴,被婉婉熏陶了三年的我嘴皮子早就锋利如刀,就在刚刚连入门师傅婉婉同学都被我打败。 于是林娇一跺脚一发狠,那几个胳膊上露着大块肌肉的男生也就摩拳擦掌凑过来。我自觉地往回走,虽然越走越进入人迹罕至的地带。 真是一群没有绅士风度的人呢,我还没停下脚,谁的大手便一下子拍在我的后脑勺上,我觉得脑袋嗡嗡的,像有一圈蜜蜂在飞。 林娇恶狠狠地说:“真不知道葛礼喜欢你什么?” 我记得婉婉也说过同样的话。在她们眼里葛礼一定是个完美的抢手货。情人眼里出吕布,而正拥有着的我是个不懂欣赏的土老帽。 她盯着我眼睛忽而发红,声音也颤抖起来:“你知不知道,葛礼为了你默默做过多少事?” 我捂着头靠在墙角坐下,她的动情让我颇感意外。在婉婉的八卦里事情是这样的: 那时候高三年级的苦孩子们根本没有课余时间,上一节课被拖堂,下一节课却提早开始,去个厕所都要争分夺秒地奔跑。除了艺体班,其他正常班级的体育课早被主科老师堂而皇之地霸占。不过已经闷坏了的我还是忍不住在上课铃响之前凑到艺体班的欢乐队伍里,接过排球狠狠一个扣杀……那个据说家资丰厚的傲骄女便应声倒地。 事后我试图道过歉,她却放言一定要收拾我。然而久久不见动静。 是葛礼买了药膏送给她,且替她写了首参加某个歌手选拔赛的原创歌曲,虽然选拔赛没过几轮便被淘汰下来,她却从此为葛礼的才华所倾倒。疯狂追了大半年,葛礼却只是对她说:“我有佳明呢。” 我从来不知道他有着什么样的才华,我只知道他一切都平庸寻常,原来那只是他太低调,低调到我找不到值得为他骄傲的理由。 这世界没有完美的情人,亦没有十足的糟粕,只是每个人都有他的伯乐。而显然,葛礼把我当成了他的完美,而我不是他的伯乐。 “你知不知道,他有遗传心脏病?”林娇忽然说。 我惊了一下,她的眼里竟滚出泪来,“你知不知道他家里没钱给他手术?” 她说话和婉婉很像,这只不过是“晓得不”的另一种说法。此刻,我只能被动地接受着信息,思考是项奢侈而痛苦的高级能力。 “我说他跟我好我就说服我爸给他出手术费,他却还是拒绝我,”她冷笑了一声,“唐佳明,你却主动和他分手,他伤心到住院你知不知道?” 原来,他请假的那一周是住院了,我真的不知道,居然,也没有想到去关心询问。 她忽然也蹲过来,凑在我的耳边说:“就连丛从,也是葛礼请求他,他才答应你那死皮赖脸的追求,你知不知道?” 头真疼啊,这样被问着却一问三不知的痴呆样真是难以忍受啊,我站起身摇摇晃晃地又朝拉面馆走,这一次林娇没有让“打手”们追上来,只在身后若有若无地抽泣。 有什么好哭的,为一个不喜欢你的男生撇下骄傲,真是弱爆了! 可也忽而觉得她没那么骄纵讨厌了,无所不用其极地想要考个好成绩,也是想多拿点“奖金”赞助葛礼吧。可她明明该知道,葛礼绝不会要的。 9 拉面馆里的虫虫正守着两碗面轻蹙眉头,我走过去,端起我的小蘑菇卤缓缓浇在面条上。 “葛礼怎么求你的呢?”我的语气正常得不正常。 他抬头,惊讶一闪而过,然后酷酷笑道:“他说让我陪你渡过考前这一个月就好,否则怕你情绪不佳,无心向学,那这三年可就付诸东流了,于是我就尽职地督促你学习咯。” 我点点头,心口有轻微的疼。我的身边,都是些大傻瓜,葛礼婉婉林娇还有这个乱答应人家请求的大虫子。 “那我替他谢谢你。”我开始低头吃面条。 “他已经谢过了,不用你替,”他替我将滑下来的头发别到耳朵后,“不过,我现在改变主意了,一个月好像太短了。” “哦。”我很不淑女地吃完面条,走到柜台对老板娘说,“那个帅哥的也一起结了。” 然后一路跑回教室,喘息着我有点想笑,生活真搞,不过葛礼,你做的一切真是出乎我的意料。我是想生气的,为我那薄弱的自尊。可我气不起来,为他这三年点点滴滴的用心。 我趴在桌子上恢复了思考的能力。 可这世界上有三个问题最好不要想: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人生的意义在哪里,爱情究竟是什么。我想我永远不会明白爱情是什么,不是激素那么简单不是天注定那样玄幻,就像阿甘说过: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我知道,我爱你。 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我知道,葛礼爱我。而我,对他的感情是大于喜欢的吧。否则,我不会因为林娇追他而吃醋,不会因为婉婉吼他而发怒,不会因为知道他的病情而心疼。又或者,爱本身就是一种习惯,彼此依赖相扶相携,不是昙花一现的惊艳,却是平淡如水地恒久包容。 谁知道呢? 而虫虫,他这样的男生,就像电视机里走出的偶像。假如有一天吴尊来到你身边替你抓住一只扇向你的胳膊,你会不会受宠若惊而浮想联翩,继而趋之若鹜地追随,若他忽然抓住了你的手,你会不会心跳至死? 可那样激烈的情绪,就一定是爱吗? 谁知道呢? 这样迷茫而又想要胡乱探索的年纪…… 10 一个月后,高考结束的考场之外,每个人都长舒着气,书本卷子被抛弃,漫天飞舞得让保洁阿姨脸色很难看。 葛礼从考场里走出来,看到等在外面的我,我向他张开双臂,给了他大大的拥抱。 “谢谢你,包容我的任性,原谅我对你的不好,还有许多默默为我做的事……”我看着他白皙的脸上又漾出红晕,他还是那样腼腆羞涩的男生,温吞内敛,却其实也被那么多女生爱慕。 他的长睫毛抖了抖,说:“谢谢你,让我能够陪着你。” 他是那样满足而真诚,我听见自己的心跳,有着空前绝后的节律。 葛礼,再见。等某天我能确定自己专心致志地爱着你,等我学会怎样好好爱一个人怎样接受一个人的给予时,我会找到你,把你对我的好一一实践。 “你总算善良了一回。”离开时婉婉便又神出鬼没地出现在我身边,我挽紧她的手臂,踏着满地纸屑向夕阳里走去。 在慢慢长大的未来里,当我念起那些你爱我的琐碎小事,我一定会温暖而骄傲。 而你,会以怎样的心情想起我?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坑爹小萌物】整理 本书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得做商业用途!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